第二十二章 在被打的边缘反复横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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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什在看见生人的时候,瞬间抱紧自己的弟弟,仿佛一只护鸡崽的老母鸡,乌溜溜的眼睛里满满的戒备。
李轩辕白秀秀几人大眼瞪小眼,不知道怎么回答小男孩的一串鸟语。
听不懂,并且九州话估计这两个黑人小朋友也听不懂。
打破沉寂的,是一个宛如天籁般的声音。
“%#%%……¥%”墨水阳张嘴,一串流利的鸟语就从他嘴里跳了出来。
昆仑众人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墨水阳,流利、顺畅,再加上他自信的表情,看上去就像是在说他的母语一样。
大家吃惊地下巴都要脱臼了。
哈里什一愣,似乎对墨水阳会说他们部落的语言也有点吃惊,于是又一窜叽里呱啦。
昆仑小分队其余选手就看着这两来回叽里呱啦,最终,哈里什居然和墨水阳成为了好朋友,同意他们先暂住他们家。
“水阳师弟,你也太厉害了吧!”一安顿下来,白秀秀就迫不及待地问道,“你们刚才都讲了什么啊?”
“就随便闲聊了些……”墨水阳直接省略对话中不必要的部分,道,“这儿应该是秘境。”
“首先,他们是活人;第二,这个部落叫栗;第三,他们即将北迁;第四,他们要打仗了。”
“打仗?”李轩辕剑眉微蹙,这里的人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连刀剑都没有,谈什么战争。
墨水阳点点头,解释道:“这儿的天气不是一直这样的。他们确实快活不下去了,所以考虑北迁,但是北边的部落并不欢迎他们。所以……只能打进去。”
“为什么非要打仗呢……”白秀秀一双小鹿眼瞪得老大,其他部落为什么拒绝这儿的人,难道要眼睁睁看着他们被太阳晒死吗?
“资源总是稀缺的。”
令人惊讶的,这句话居然是鱼灵机说出来的。
众人忽然想起,鱼灵机是个乡野少年,由爷爷一手带大,若不是云游的百里无争瞧见,恐怕他现在正在地里种田呢。
主角团中,唯二吃过苦的两个人。
墨水阳和鱼灵机。
“你们别这样看着我,我爷对我可好,也没让我吃啥大苦。”鱼灵机在众人的注视下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咧嘴笑了笑。
北边的部落并没有足以提供栗部落一千多口人的口粮。
所以他们拒绝了所有来自栗部落的人。
最终,栗部落的长老会决定,“打”开这个通道。而他们最近正在积极备战,所以对突然到来的陌生人非常警惕。
“他们什么时候打仗?”李轩辕薄唇紧抿,李监送他们进这样一个秘境是什么意思?他们的目的不是取至阳之剑吗?
墨水阳伸手,张开手指。
五天。
“这五天的时间,他们用来铸剑。”
“五天?铸剑?”鱼灵机用自己的小脑袋一想,觉得五天铸剑实在是夸张了点。假设这个部落一千多个人,有五分之一的人可以参战。五天生产二百柄剑,并不是这样一个小部落的生产力能够做到的。
“对,这就是奇怪之处。”墨水阳双眼微眯,道,“我问哈里什怎么铸剑,他说只有族长知道。”
哈里什今年十三岁,参战名单上有他的名字。
就算是小小年纪的他,也知道这场战役栗部落的赢面很小。
他没有可能陪伴他弟弟长大了。
不过没有关系,只要弟弟到了北边,这一切就都是值得的。
哈里什说这句话时的神情坚定又充满力量,他黑白分明的眼珠子久久停留在墨水阳脑海中。
他不喜欢这种情况。
这种悲哀的牺牲。
因为几乎是没有意义的。
“铸剑……难道至阳之剑尚未出世?”李轩辕托着下巴沉思,最终得出了这个结论。很少有秘境中会有活人,这个秘境显然不一般。
“太阳碎屑所做剑身……”他兀自喃喃道,忽而,眼睛一亮,“难道是要我们帮助他们铸剑?”
“很有可能。”鱼灵机同白秀秀同时点头。
墨水阳没有说话,他总觉得非常奇怪。
至阳之剑如果真有那么厉害,怎么可能是凡人能锻造出来的东西。
就算他们真搞到了铸剑的材料。
墨水阳望向天边那轮燃烧的巨大红色球体,双眼因为灼热的刺激非常不适。可是他仍旧专注地凝视着东方。
那红色球体上布满了许多黑色的点点,他甚至还能看到层层迭起的太阳风。
太阳运动最剧烈的一年,耀斑现象非常强烈。
“毁掉这个虚假的太阳,或许他们就不必打仗了……”墨水阳兀自喃喃道。
可这非常困难,他们的目的只是拿到剑,没必要多生枝节。
盛京有五百万人口,远远超过这里一千个人,孰轻孰重,如何衡量?
师父如果在,她会希望我多管闲事吗?
……
凌霄盯着云星洲没有说话,但是她的眼神浅显易懂——
“你在开什么玩笑?”
“不,长达五百年的研究告诉我,我没有错。”云星洲淡淡一笑,“说来,还要多亏方寸的指点。”
方寸?凌霄眼皮一跳,这个名字太耳熟了,这就是五百年前那个入魔的小书生,被西如来看上的人。
“你见过他?”
“五百年前,我在昆仑钻研一月都未参透铸造有灵之剑的秘诀,是他引导了我。”云星洲提起往事时,露出怀念的神情。
凌霄只觉得鸡皮疙瘩“嗖嗖嗖”得如同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怀念从前果然是中年危机的症状之一。
“你能不能一下子把话说完,姑奶奶时间不多。”凌霄有些不耐烦地挑了挑眉,她不喜欢用白山月给的符咒,但是,不看住白痴徒弟,总觉得有点心慌慌。
“秘境跟外面的时间流速是十比一,有一个晚上的时间,我们可以好好研究研究您的身世。”云星洲在讲到自己领域的话题时,异常兴奋,丝毫不怕凌霄同他动手。
不过确实没什么好怕的。
一个离开剑身的剑灵,在大乘期面前,同孤魂野鬼没有什么两样。
“所以你倒是说啊。”凌霄看中年人一脸“我在掉以轻心”的表情,有些无聊地剥手指,如果不是她确实对他说的话有点兴趣,她会让这个白痴大乘期知道——
什么叫传说级武器的威力。
“生人铸剑,首先要将灵魂与肉体剥离,毁灭肉身,让他魂无归处。”
“接下来,要熔掉他的识海,已达到剑心通明。”
“最后,将灵魂融入剑身的每一寸,其间的千锤百炼,远超过断骨重生之痛,达到,剑灵合一。”
“当然,以活人铸剑不过是我的猜测。”云星洲看到凌霄逐渐阴沉下来的脸,仍自顾自说道,“可方寸兄说,盛京李家藏书阁有一本书,记载了白山月成仙前的生平。”
“他寻仙之前,曾有一明媒正娶的妻子。”
“姓凌名霄。”
哈里什在看见生人的时候,瞬间抱紧自己的弟弟,仿佛一只护鸡崽的老母鸡,乌溜溜的眼睛里满满的戒备。
李轩辕白秀秀几人大眼瞪小眼,不知道怎么回答小男孩的一串鸟语。
听不懂,并且九州话估计这两个黑人小朋友也听不懂。
打破沉寂的,是一个宛如天籁般的声音。
“%#%%……¥%”墨水阳张嘴,一串流利的鸟语就从他嘴里跳了出来。
昆仑众人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墨水阳,流利、顺畅,再加上他自信的表情,看上去就像是在说他的母语一样。
大家吃惊地下巴都要脱臼了。
哈里什一愣,似乎对墨水阳会说他们部落的语言也有点吃惊,于是又一窜叽里呱啦。
昆仑小分队其余选手就看着这两来回叽里呱啦,最终,哈里什居然和墨水阳成为了好朋友,同意他们先暂住他们家。
“水阳师弟,你也太厉害了吧!”一安顿下来,白秀秀就迫不及待地问道,“你们刚才都讲了什么啊?”
“就随便闲聊了些……”墨水阳直接省略对话中不必要的部分,道,“这儿应该是秘境。”
“首先,他们是活人;第二,这个部落叫栗;第三,他们即将北迁;第四,他们要打仗了。”
“打仗?”李轩辕剑眉微蹙,这里的人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连刀剑都没有,谈什么战争。
墨水阳点点头,解释道:“这儿的天气不是一直这样的。他们确实快活不下去了,所以考虑北迁,但是北边的部落并不欢迎他们。所以……只能打进去。”
“为什么非要打仗呢……”白秀秀一双小鹿眼瞪得老大,其他部落为什么拒绝这儿的人,难道要眼睁睁看着他们被太阳晒死吗?
“资源总是稀缺的。”
令人惊讶的,这句话居然是鱼灵机说出来的。
众人忽然想起,鱼灵机是个乡野少年,由爷爷一手带大,若不是云游的百里无争瞧见,恐怕他现在正在地里种田呢。
主角团中,唯二吃过苦的两个人。
墨水阳和鱼灵机。
“你们别这样看着我,我爷对我可好,也没让我吃啥大苦。”鱼灵机在众人的注视下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咧嘴笑了笑。
北边的部落并没有足以提供栗部落一千多口人的口粮。
所以他们拒绝了所有来自栗部落的人。
最终,栗部落的长老会决定,“打”开这个通道。而他们最近正在积极备战,所以对突然到来的陌生人非常警惕。
“他们什么时候打仗?”李轩辕薄唇紧抿,李监送他们进这样一个秘境是什么意思?他们的目的不是取至阳之剑吗?
墨水阳伸手,张开手指。
五天。
“这五天的时间,他们用来铸剑。”
“五天?铸剑?”鱼灵机用自己的小脑袋一想,觉得五天铸剑实在是夸张了点。假设这个部落一千多个人,有五分之一的人可以参战。五天生产二百柄剑,并不是这样一个小部落的生产力能够做到的。
“对,这就是奇怪之处。”墨水阳双眼微眯,道,“我问哈里什怎么铸剑,他说只有族长知道。”
哈里什今年十三岁,参战名单上有他的名字。
就算是小小年纪的他,也知道这场战役栗部落的赢面很小。
他没有可能陪伴他弟弟长大了。
不过没有关系,只要弟弟到了北边,这一切就都是值得的。
哈里什说这句话时的神情坚定又充满力量,他黑白分明的眼珠子久久停留在墨水阳脑海中。
他不喜欢这种情况。
这种悲哀的牺牲。
因为几乎是没有意义的。
“铸剑……难道至阳之剑尚未出世?”李轩辕托着下巴沉思,最终得出了这个结论。很少有秘境中会有活人,这个秘境显然不一般。
“太阳碎屑所做剑身……”他兀自喃喃道,忽而,眼睛一亮,“难道是要我们帮助他们铸剑?”
“很有可能。”鱼灵机同白秀秀同时点头。
墨水阳没有说话,他总觉得非常奇怪。
至阳之剑如果真有那么厉害,怎么可能是凡人能锻造出来的东西。
就算他们真搞到了铸剑的材料。
墨水阳望向天边那轮燃烧的巨大红色球体,双眼因为灼热的刺激非常不适。可是他仍旧专注地凝视着东方。
那红色球体上布满了许多黑色的点点,他甚至还能看到层层迭起的太阳风。
太阳运动最剧烈的一年,耀斑现象非常强烈。
“毁掉这个虚假的太阳,或许他们就不必打仗了……”墨水阳兀自喃喃道。
可这非常困难,他们的目的只是拿到剑,没必要多生枝节。
盛京有五百万人口,远远超过这里一千个人,孰轻孰重,如何衡量?
师父如果在,她会希望我多管闲事吗?
……
凌霄盯着云星洲没有说话,但是她的眼神浅显易懂——
“你在开什么玩笑?”
“不,长达五百年的研究告诉我,我没有错。”云星洲淡淡一笑,“说来,还要多亏方寸的指点。”
方寸?凌霄眼皮一跳,这个名字太耳熟了,这就是五百年前那个入魔的小书生,被西如来看上的人。
“你见过他?”
“五百年前,我在昆仑钻研一月都未参透铸造有灵之剑的秘诀,是他引导了我。”云星洲提起往事时,露出怀念的神情。
凌霄只觉得鸡皮疙瘩“嗖嗖嗖”得如同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怀念从前果然是中年危机的症状之一。
“你能不能一下子把话说完,姑奶奶时间不多。”凌霄有些不耐烦地挑了挑眉,她不喜欢用白山月给的符咒,但是,不看住白痴徒弟,总觉得有点心慌慌。
“秘境跟外面的时间流速是十比一,有一个晚上的时间,我们可以好好研究研究您的身世。”云星洲在讲到自己领域的话题时,异常兴奋,丝毫不怕凌霄同他动手。
不过确实没什么好怕的。
一个离开剑身的剑灵,在大乘期面前,同孤魂野鬼没有什么两样。
“所以你倒是说啊。”凌霄看中年人一脸“我在掉以轻心”的表情,有些无聊地剥手指,如果不是她确实对他说的话有点兴趣,她会让这个白痴大乘期知道——
什么叫传说级武器的威力。
“生人铸剑,首先要将灵魂与肉体剥离,毁灭肉身,让他魂无归处。”
“接下来,要熔掉他的识海,已达到剑心通明。”
“最后,将灵魂融入剑身的每一寸,其间的千锤百炼,远超过断骨重生之痛,达到,剑灵合一。”
“当然,以活人铸剑不过是我的猜测。”云星洲看到凌霄逐渐阴沉下来的脸,仍自顾自说道,“可方寸兄说,盛京李家藏书阁有一本书,记载了白山月成仙前的生平。”
“他寻仙之前,曾有一明媒正娶的妻子。”
“姓凌名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