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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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定西南百里有山,其名曰井陉,属太行山脉分支。而汉末的太行山还有另一个叫法,那就是五行山。
林朝命手下人找寻的猎户,就是一群熟悉井陉山地理情况的人。
此次出来林朝带的人不多,兵不过两三百人而已,将也只有张飞林夕,外加刘备不放心他的安全,硬塞进来的典韦。
这么点人一头莽进井陉山中,如果迷路了很容易困在里面走不出来,所以这些终年混迹于山林之间的猎户有巨大的作用。
为了稳妥起见,林朝并没有选择跟这些猎户进山,而是率领着手下在山脚下等待,等猎户们找到黑山黄巾的聚集地后再上山。
没错,林朝此次出来的目的,就是寻找黑山黄巾。
咋一听黑山黄巾,不知内情的人还以为它是黄巾余党,其实它和张角的黄巾起义关系并不大,甚至说毫无关系,只是借用其名而已。
事实上,黑山贼被称为黑山黄巾还有一个缘由,那就是其首领张牛角曾追随过黄巾起义,一度当上了黄巾军的中层将领级别。
可惜号称百万大军的黄巾起义旋起旋灭,不过短短十个月,张角三兄弟先后身亡,神上使张曼成,渠帅波才,彭脱也都惨遭汉军歼灭,张牛角只能趁乱逃亡。
逃出生天的张牛角趁机收拢流民,依照黄巾的制度,将流民编练成了一只不小的武装力量。势力渐渐扩大的时候,也终于引起了官府的注意。
为躲避追捕,张牛角带人逃进了深山,自号黑山黄巾,聚啸山林,并且时不时下山侵扰附近乡县,为祸甚大。
时至如今,张牛角所部已发展到五六万人之多,当然里面包括了老幼妇孺。饶是如此,能战之兵也有近两万,是一股不小的力量。
井陉山下,林朝找了一处阴凉的地方,坐在石头上,从马背上拿出一袋牛肉干慢慢咀嚼着,时不时喝上一口军中伙夫煮的小米粥。
说实话,在汉末林朝最难适应的就是衣服和伙食。
这个时代的衣服讲究个衣袂飘飘,宽衣广袖,这才符合当代的审美。若你拿一件紧身衣穿上,纵然你身材再好,也会被人当成变态。
毕竟世家门阀高高在上,总不能让黔首百姓看到他们衣服下面的那一块块肥肉,或是瘦骨嶙峋般的一根根肋条,这样不利于保持他们的神秘和威严。
失去了这两样东西,又如何统治百姓?
有些东西看清楚之后,也就那么回事了。
但对于穿惯了后世衣服的林朝来说,汉末的衣服简直是一种折磨,太不方便了。
如果说衣服还可以慢慢习惯,那饮食绝对是最不能忍的地方。BiquPai.CoM
这个时代调料少得可怜,没有味精,没有鸡精,也没有王守义,甚至连辣椒也没有,这直接导致林朝吃什么都觉得没有味道。
最过分的是,现在连馒头都没有,更别提面条什么的了。
你让一个以面食为主二十多年的人连口馒头面条都吃不上……
天下间还有比这更残忍的事情吗!
林朝端着粥碗,恶狠狠地咬了一口肉干,心中暗暗下定决心。
等弄到一块地盘之后,一定要把馒头面条发明出来,并且在统治的地方大力普及,争取平民百姓也能一天一顿面条走起……
林夕走了过来,看样子有事想说,但是看到林朝手中还没吃完的肉干时,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小米粥供应是足够的,但肉干属于高等物资,林朝下令严格分配,一视同仁,而林夕又正是在长身体的时候,肉食根本吃不够。
“给你吃吧。”
林朝将自己那袋肉干递了过去。
“兄长,这如何使得。”
林夕赶紧推辞,不过目光还是忍不住看了一眼口袋内的肉干。
“真的不要?那我可就收起来了。”
看见兄长似笑非笑的目光,林夕尴尬一笑,接过了口袋,伸手掏出几块肉干就往嘴里塞。
林夕一边吃,一边开口说道:“兄长,玄德公将有断粮的危机,常山郡各县也只掌控了一个真定,刘使君那边也有随时被人告发的危险,在这个关键的时候,我们进山干什么?”
林朝这一手操作,不仅仅是林夕看不懂,就算刘备刚开始也是反对的,可林朝坚持己见,刘备这才同意。
面对自家弟弟的疑惑,林朝笑了,随手捡起一根树枝,打算给这小子好好上一课。
“子煦,你可知林中百兽之王是什么?”
“应该是老虎吧。”林夕有些不太自信的回答道。
林朝点了点头,伸出树枝在地上写了一个虎字。
“那你认为身为百兽之王的老虎,能不能敌得过数十头野猪呢?”
说着,林朝又在老虎的旁边写上了野猪二字。
“这……”林夕摇了摇头,“纵然是老虎,也不可能同时敌得过数十头野猪。”
“完全正确,可若是一只蚊虫叮咬野猪,野猪是否有办法驱赶或拍死一只蚊虫呢?”
“那自然是不可能的,野猪太蠢,只能任由蚊虫叮咬。可只有一只蚊虫,就算再怎么叮咬,也无法对野猪造成什么伤害。”
林朝笑着点了点头,在老虎的下面写下了蚊虫二字,又把老虎和蚊虫圈在了一起。
“可若不是一只蚊虫,而是数万只蚊虫呢?一头老虎若是驾驭了数万只蚊虫,能否敌得过数十头野猪呢?”
说着,没等林夕回答,林朝在老虎和蚊虫圈外画了一个箭头,直指野猪。
“老虎驾驭着数万只蚊虫进攻野猪群,野猪群的下场只有一个……”
“那就是死无葬身之地!”
林朝说着,手中树枝在野猪二字上狠狠一划,宛如数十头野猪被蚊虫活活叮咬而亡,最后全部化作了老虎的口粮。
看着地上的残局,林夕愣住了,久久无言,他一直以来的认知,好像在此刻被某种东西打破了,剩下的只有零星碎片。
这时,典韦走了过来,冲着林朝一抱拳,开口说道:“子初先生,进山的猎户回来了。”
林朝点了点头,开口道:“好,让他们来见我。”
典韦应声而去,这边林夕也才堪堪反应过来,扭头看着兄长的背影,喃喃道:“兄长,你这是要……”
“不错,我此行,就是为了找寻那数万只蚊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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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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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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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定西南百里有山,其名曰井陉,属太行山脉分支。而汉末的太行山还有另一个叫法,那就是五行山。
林朝命手下人找寻的猎户,就是一群熟悉井陉山地理情况的人。
此次出来林朝带的人不多,兵不过两三百人而已,将也只有张飞林夕,外加刘备不放心他的安全,硬塞进来的典韦。
这么点人一头莽进井陉山中,如果迷路了很容易困在里面走不出来,所以这些终年混迹于山林之间的猎户有巨大的作用。
为了稳妥起见,林朝并没有选择跟这些猎户进山,而是率领着手下在山脚下等待,等猎户们找到黑山黄巾的聚集地后再上山。
没错,林朝此次出来的目的,就是寻找黑山黄巾。
咋一听黑山黄巾,不知内情的人还以为它是黄巾余党,其实它和张角的黄巾起义关系并不大,甚至说毫无关系,只是借用其名而已。
事实上,黑山贼被称为黑山黄巾还有一个缘由,那就是其首领张牛角曾追随过黄巾起义,一度当上了黄巾军的中层将领级别。
可惜号称百万大军的黄巾起义旋起旋灭,不过短短十个月,张角三兄弟先后身亡,神上使张曼成,渠帅波才,彭脱也都惨遭汉军歼灭,张牛角只能趁乱逃亡。
逃出生天的张牛角趁机收拢流民,依照黄巾的制度,将流民编练成了一只不小的武装力量。势力渐渐扩大的时候,也终于引起了官府的注意。
为躲避追捕,张牛角带人逃进了深山,自号黑山黄巾,聚啸山林,并且时不时下山侵扰附近乡县,为祸甚大。
时至如今,张牛角所部已发展到五六万人之多,当然里面包括了老幼妇孺。饶是如此,能战之兵也有近两万,是一股不小的力量。
井陉山下,林朝找了一处阴凉的地方,坐在石头上,从马背上拿出一袋牛肉干慢慢咀嚼着,时不时喝上一口军中伙夫煮的小米粥。
说实话,在汉末林朝最难适应的就是衣服和伙食。
这个时代的衣服讲究个衣袂飘飘,宽衣广袖,这才符合当代的审美。若你拿一件紧身衣穿上,纵然你身材再好,也会被人当成变态。
毕竟世家门阀高高在上,总不能让黔首百姓看到他们衣服下面的那一块块肥肉,或是瘦骨嶙峋般的一根根肋条,这样不利于保持他们的神秘和威严。
失去了这两样东西,又如何统治百姓?
有些东西看清楚之后,也就那么回事了。
但对于穿惯了后世衣服的林朝来说,汉末的衣服简直是一种折磨,太不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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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过分的是,现在连馒头都没有,更别提面条什么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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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弄到一块地盘之后,一定要把馒头面条发明出来,并且在统治的地方大力普及,争取平民百姓也能一天一顿面条走起……
林夕走了过来,看样子有事想说,但是看到林朝手中还没吃完的肉干时,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小米粥供应是足够的,但肉干属于高等物资,林朝下令严格分配,一视同仁,而林夕又正是在长身体的时候,肉食根本吃不够。
“给你吃吧。”
林朝将自己那袋肉干递了过去。
“兄长,这如何使得。”
林夕赶紧推辞,不过目光还是忍不住看了一眼口袋内的肉干。
“真的不要?那我可就收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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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一边吃,一边开口说道:“兄长,玄德公将有断粮的危机,常山郡各县也只掌控了一个真定,刘使君那边也有随时被人告发的危险,在这个关键的时候,我们进山干什么?”
林朝这一手操作,不仅仅是林夕看不懂,就算刘备刚开始也是反对的,可林朝坚持己见,刘备这才同意。
面对自家弟弟的疑惑,林朝笑了,随手捡起一根树枝,打算给这小子好好上一课。
“子煦,你可知林中百兽之王是什么?”
“应该是老虎吧。”林夕有些不太自信的回答道。
林朝点了点头,伸出树枝在地上写了一个虎字。
“那你认为身为百兽之王的老虎,能不能敌得过数十头野猪呢?”
说着,林朝又在老虎的旁边写上了野猪二字。
“这……”林夕摇了摇头,“纵然是老虎,也不可能同时敌得过数十头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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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自然是不可能的,野猪太蠢,只能任由蚊虫叮咬。可只有一只蚊虫,就算再怎么叮咬,也无法对野猪造成什么伤害。”
林朝笑着点了点头,在老虎的下面写下了蚊虫二字,又把老虎和蚊虫圈在了一起。
“可若不是一只蚊虫,而是数万只蚊虫呢?一头老虎若是驾驭了数万只蚊虫,能否敌得过数十头野猪呢?”
说着,没等林夕回答,林朝在老虎和蚊虫圈外画了一个箭头,直指野猪。
“老虎驾驭着数万只蚊虫进攻野猪群,野猪群的下场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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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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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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