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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江浣水,来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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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的阶级是趋于恒定的。”

    “我们是白龙学馆的学生。”

    “白龙学馆是徐家的产业。”

    “学馆中有贵族子弟,也有像我们这般出身贫贱之人。”

    “事实上贵族子弟中,诸如徐余年、萧蒙萧牧之流这样真正的可造之材,根本不会来白龙学馆学艺,真正的大族自然有自己培养后辈的办法。”

    “白龙学馆中的贵族子弟大都是被大族放弃的弃子,可饶是如此,他们依然享用着白龙学馆中最为重要的资源与最好的教习。而我们想要拥有这些东西,就需要百倍、千倍的努力,才能被学馆的管事看重,升入与纨绔子弟们同一学班。”

    “所有人都告诉我们,我们是贫民、贱民,所以我们要加倍努力,但没有人告诉过我们,为什么我们要比他们付出更多的努力。”

    “因为我们买不起的鹿茸血参,因为我们用不起的铭血丹、铸灵散、大庭丹。”

    “因为我们的家中没有早已为我们备好的各色神纹,因为我们没有为我们指点迷津的名师大能。”

    “所以,即使我们这么努力,也只能与贵族中被淘汰下来的垃圾们勉强并肩……”

    “世界存在得越久,阶级便越是趋于恒定。”

    “贵族们掌握的资源能将一头猪送上翰星榜,而我们即使拥有天赋,也有可能在各色琐事中泯灭众人。”

    “胡乐。”

    “我们得努力,不要做在阴沟里仰望星空的蛆虫,我们要去天上,去触摸星辰!”

    ……

    胡乐将女孩说的这些话都记在了心里

    虽然这些话中有些东西他能懂,而有些东西他并不太懂,但他却都将这些一一记下。

    女孩叫鱼璇儿。

    是整个白龙学馆最为杰出的学生。

    能以寻常人的身份挤入翰星榜前百位,单单这一点便足以说明她的天赋。

    胡乐一直将之当做自己的目标,他想要追上女孩,至少不被她甩得太远。

    最近他运气不错,收集来的翰星榜的情报前前后后卖出去了四五份,这让他足足赚到了二十多两银子,分出去给合伙人半数,自己还能剩下个十余两,这钱他得留着,交给他的婆婆。毕竟翰星大会结束后,他就得跟着贵人们离开宁霄城,摸不准什么时候才能再回来,于此之前他得给含辛茹苦将自己拉扯大的婆婆留下足够的钱财,免得她一人在这宁霄城受了饥寒。

    按照与贵人们的约定,今日他要去城西的白鹤客栈寻那些贵人们,给他交代一些去往贵人们所在宗门的事项,同时也算将他收做了弟子,从此之后很长一段日子他得跟着那些贵人们在这宁霄城中办事。胡乐很清楚,对方收他入门看重可不是他的修为与天赋,而是他那还算灵光的嘴以及对这宁霄城的熟悉。说到底也只是对方的一时兴起与自己的运气使然,而正是因为清楚这一点,所以胡乐便愈发的珍惜这次机会。

    很快,胡乐一路小跑着来到了白鹤客栈外,他看了看这座高大奢华的客栈,心里暗暗艳羡这些大人物们的生活,他若是记得无错,淡淡单单是在这白鹤楼住上两三日的房钱,便足以让他买上一包铸灵散,早日让他将灵炎推送至青色品阶,推开第二道神门。这样的感叹在胡乐的脑海中一闪而逝,他不敢耽搁的太久,赶忙在此之后迈步走入了白鹤客栈。

    白龙学馆这几日尚且还在休学期,但一想到了再次与那女孩见面时,自己将自己的境遇告诉女孩时的情形,胡乐的心头便一片火热。

    白鹤客栈是这宁霄城数一数二的客栈,他是萧家的产业,此地是否有盈利并不重要,他更像是萧家为了招呼那些贵客而特意准备的居所,能在这里当差的都自然不是寻常人。哪怕是店里最寻常的小厮,也多少得有些识人之明的眼力劲。此刻客栈的大厅颇为冷清,除了客栈的掌柜与几位坐在一旁打盹的小厮,便只余下一位坐在临近门口的木桌旁低头饮酒的锦衣少年。忽然冲入客栈,穿着麻衣,身形略微臃肿的胡乐,很快便引起了那些小厮们的注意,显然这番打扮的胡乐不会是白鹤客栈需要的客人,而保护客人不受外人侵扰,也是白鹤客栈小厮的职责之一。

    于是乎,一位生得细胳膊细腿,略显干瘦的小厮在胡乐迈步走入这客栈的第一时间便上前伸出了手,拦住了胡乐。

    “白鹤客栈可不是你这样的家伙能来的地方!快些走,莫要惹事!”小厮眯着眼睛言道。

    胡乐自然不会因为小厮的轻视而恼火,在那白龙学馆中他没少因为自己的长相与出身而被那些贵族子弟所戏弄。

    他拱了拱手,态度恭敬的言道:“呵呵,兄弟误会了,我是来找人的。”

    “找人?”那干瘦的小厮闻言退后一步,上下打量了一番胡乐,嘴里嘀咕道:“你能在这白鹤客栈里找什么人?”

    看得出这小厮对于胡乐依然报有极高的警惕,但却也不敢就此将

    胡乐打退,毕竟要是这家伙真的认识这白鹤客栈中的大人物,耽搁了大人物的事情,那对方要是怪罪下来,他可承担不起。报着这样的念头,他虽然依旧不相信胡乐,但嘴里却言道:“你就在这里等着不准乱走,我去通报,说吧,你要见那位大人?”

    胡乐闻言一愣,面有难色。

    那日他本就如以往一般,在城门口招呼着生意,迎面却来了位带着几位年轻人的老者,胡乐见那些年轻后辈们一脸好奇的东张西望,便知这些家伙是外乡人,而在这个时候来到宁霄城,为的是何事,自然勿需多言。胡乐一眼便相中了这一群人——外乡人、为参加翰星大会而来、加上他们所着的衣衫价值不菲,胡乐认为这群人理应是自己最理想的目标。他瞅准的时机,与对方交谈,顺道也将自己的情报推销给了那为首的老人。

    对方听了胡乐一同天花乱坠的胡扯之后,拿着胡乐递去的情报却纷纷哄笑开来,直到这时胡乐才知道,他们是外乡人不假,是来参加翰星大会的也不假,只是他们要做的不是博一个好名次,而是选出他们钟意的人收入门中,作为弟子。那老人见胡乐准备的情报极为有趣,修为也勉强过得去,便提出要收他入门,胡乐的排名尚且还在千名之外,能得老人看重自然是欣喜若狂,哪有拒绝老人的道理,当下便连连点头,并与对方约定今日来这白鹤客栈寻他们。可因为当时太过兴奋的缘故,他忘了询问对方名讳,只知道对方是紫云宫派来参与此次翰星大会的门徒。

    故而眼前这小厮的问题让胡乐一时间不知当何以为对,而他这一瞬间的愣神,落在那小厮眼里,俨然便成为了被问住后的窘迫。

    “不认识?那就是想坑蒙撞骗咯?滚滚滚!”小厮不耐烦的嘟囔着,随即还伸出手推攘这胡乐,想要将之推出这客栈。

    “不是……兄台你听我说!”胡乐不愿与对方起了冲突,便一变躲闪着对方伸来的手,嘴里一变着急的想要解释。

    可那小厮显然并不愿意再与胡乐多言半句,他继续推攘着胡乐,胡乐也有些着急,在躲闪间一个不慎,脚底打滑,身子直直的仰面栽倒了下去。

    而不巧的是,这一栽倒恰好便倒在了在这大厅中饮酒的唯一一位客人的木桌上。

    木桌掀翻,放在桌上的酒壶扬起,壶中的酒水倾洒,尽数喷洒在了那锦衣少年的脸上与衣衫上。

    胡乐赶忙站起身子,伸手在那少年的身上一阵轻抚,嘴里连连言道:“对不住!对不住!我这就给你擦干净。”

    少年低着头,保持着这一切发生前提杯的动作,没人能够看清他此刻脸上的神情。那些小厮们也被这番变故所惊吓,呆立在原地。

    胡乐有些慌张的给少年衣衫上的酒渍擦干,又将衣袖扯出,就要为少年擦干脸上的酒水。

    但还未触及到少年的脸庞,少年的手便猛地伸了出来,一把抓住了胡乐的手腕。胡乐一愣,下意识的想要挣脱少年的手掌,可那看上去比他小上一圈的少年,手上的力道却大得出奇,胡乐的手被他死死钳住,竟然是动弹不得。

    而少年也随即在那时缓缓的抬起头,那张俊俏的脸上却布满了阴桀的煞气,他盯着胡乐言道:“贱民。”

    “你在找死。”

    ……

    “说书先生们最喜欢讲的故事,也是人们最喜欢听的故事。”

    “这些故事中的大多数,都有这样的共通点。”

    “落魄书生或者一文不值的穷小子,或被富家小姐看重或被某位大人物青睐,给了他权势又或者赠与了机缘,然后这个书生或者穷小子,从此以后便一路平步青云,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你看,故事里说得很清楚,一个穷小子想要翻身,要么得有放着贵公子不要的瞎眼富家小姐,要么就得有专挑穷鬼笨蛋传承修为的老爷爷,这两者都需要运气。真正的世界中哪有那么多巧合,而就算你有了这样的运气,哪一天富家小姐亦或者老爷爷不高兴了,随时也都可以一脚把你踢开。”

    “所以,说到底,我们能靠也只有自己,你懂吗?胡乐?”

    ……

    低着头走在街道上的胡乐脑海又没来由的记起了女孩与他说过的话。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宁霄城的街道上热闹繁华,孩童嬉戏、商贩的吆喝、街道两侧酒客的喧哗都不绝于耳,绵绵不止。

    以往的胡乐很喜欢夜里的宁霄城,喜欢这条贯穿了宁霄城东西方向的浔阳街,那样的灯火通明,那样的人生鼎沸,就像是绽放在黑暗中的玫瑰,艳丽、张扬又生机勃勃。

    但现在,胡乐却感觉自己与这份热闹如此格格不入。

    他不小心撞翻了那少年的酒桌,他并不知道对方是谁,只是从后来赶来的紫云宫长老口中听闻那个少年姓宋。他的心情很不好,而更不好的是胡乐无心的举动让他的心情更加不好。而比起这些还不幸的是,那少年的地位似乎很高很高,高到在胡乐眼中已经可以算作大

    人物的紫云宫长老对其都得小心逢迎。所以当胡乐触怒到那少年之后,紫云宫的长老二话不说的便他手下的门徒暴打了胡乐一顿,然后将之赶出了白鹤客栈,至于胡乐满心期望的进入紫云宫的愿望,也随着那老人的怒斥而彻底烟消云散。

    这并不是一件让人能在短时间内坦然接受的事情。

    就好似一双手在背后推着你,把你一路托举到了你所能想象的最高点,你伸出手就要握住山崖的边缘,你就能踏上那山巅。可忽然背后的手松了开来,你开始下坠,坠回你的起点。或许看起来你只是失去了一次登临高处的机会,除开这些你并无任何的损失,可事实上,从从高处坠落的剧痛却足以让许多人从此一蹶不振。

    胡乐感觉到自己周身不断传来一阵阵疼痛,他左肩脱臼,浑身上下都带有淤青,而他即使到了这时,依然恍惚得难以相信这本该是他机缘的事情,怎么转瞬却将他置于了这般窘迫的境地。他的脑袋开始晕眩,双脚发软,对自己的身子仿佛失去了掌控一般,脑袋忽的一歪,身子在那时猛地栽倒在地。

    ……

    “他不会死了吧?”

    “应该不会,我把过脉了,气息虽然紊乱,但还不至于断气。”

    “你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怎么把自己弄得这么惨。”

    “不会是行骗被人识破,然后被揍了一顿吧?”

    魏家祖宅中,孙大仁三人围着昏迷的胡乐指指点点。他们今日在宁霄城中逛了足足一日,提着各色家用之物归家的路上却恰好撞见了昏倒在地的胡乐。虽然龙绣与刘青焰对于这个招摇撞骗的小胖子并没有太多的好感,但大家毕竟还算认识,终归不能看着他死在街边,思来想去孙大少爷便将之扶着带回了家中。

    “可这么昏迷着也不是办法,咱们要不去给他抓点药来?”孙大仁提议道。

    但这个办法很快便招来了刘青焰与龙绣的抵制,两个女孩连连摇头,龙绣大声说道:“不行,咱们就这么点钱去了,还要给这骗子花钱?”

    “就是!这些钱可都是阿来哥哥的血汗钱!不能乱花!”刘青焰也连连点头附和龙绣的说法,当然她本能的忽略今日中午她嘴馋之下伙同孙大仁与龙绣拿着这魏来的血汗钱买来烧鸡的事实。

    “那怎么办?报官吗?”孙大仁皱起了眉头,苦恼的问道。

    “要不我们问问阿来哥哥?”刘青焰本真遇事不决问阿来的原则,提出了一个不太靠谱,但却转瞬得到了孙大仁与龙绣认可的主意。

    于是乎刘青焰便去到内院寻找魏来,可这才发现魏来并不在家中,一行三人这才想起魏来昨日答应了那赤霄军的统领要去参加他的家宴,算算时辰,这个时候魏来应该尚且还未脱身。

    “那就报官吧。”没了魏来出谋划策,孙大仁也有些不知当如何解决眼前的麻烦,但毕竟他们最近的手头颇为拮据,报官似乎是最明智的选择。

    咚咚咚!

    可就在这时,院门外却忽的传来一阵敲门声。

    “是阿来哥哥!”刘青焰站起身子,第一个快步走出了大厅,去到院门方向。

    她急切的打开院门,满脸笑意的看向门外,嘴里还甜甜唤道:“阿来哥——”

    最后一个字眼悬在她的喉咙间未有吐出,门外站着的不是她想象中的少年,而是一位身着蓝色长衫的白发老人。

    刘青焰很确定自己并不认识这老人,但出于对老人的尊敬她还是轻声问道:“老爷爷你找谁啊?”

    老人眯着眼笑了起来,那样的笑很是和蔼,像极那个在她家包子铺外买菜包的祖爷爷一般,让刘青焰莫名的便对其生出一股好感。

    “我找魏来,他在吗?”老人问道。

    “阿来哥哥啊?他出去了,估计还得好一会才会回来呢。”刘青焰不疑有他,如实回应道。

    “这么不巧吗?”老人喃喃低语道,脸上的神情在那一瞬似乎有些落寞,但又转瞬恢复了那亲切的笑容:“那我换个时间再来叨扰吧。”

    老人说着,朝着刘青焰点了点头,随即便转过身子,就要迈步离去。

    或许是老人让刘青焰想起了自己的祖爷爷,又或许只是出于单纯的善意。刘青焰在老人转身走出了数步后,忽的大声言道:“老爷爷找阿来哥哥有什么事吗?你可以告诉我,我可以转告给阿来哥哥。”

    老人笑呵呵的转过头:“有些事还是得当面说,才能说得清楚,说得明白。”

    “这样吗?”刘青焰嘟囔道:“那爷爷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到时候转告阿来哥哥,让他上门去寻你,也免得你下次再白跑一趟。”

    老人闻言顿了顿,似乎是在思忖刘青焰所言之法的可行性。数息之后,他缓缓点了点头,慢悠悠的说道:“也好。”

    然后他看向刘青焰,笑道:“那等小阿来回来之后,你就告诉他……”

    “江浣水,来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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