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天下大雪 第二百九十二章 小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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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妖。
一只叫阿春的妖。
一只在玉门地底活了上百年的妖。
一只小妖。
......
......
玉门是一片大漠,风沙喧嚣,烟尘起伏,有人有马蹄有刀剑,有江湖,有厮杀。
玉门地底没有这些。
玉门地底,只有我,还有伽罗。
我是一株短穗柳,伽罗是一只天狐。
......
......
启灵之初,我什么都不知道。
伽罗对我说,外面山河,有花开花谢,无数风光。
他说大隋的南疆,有十万里的大山,遍地开满了山茶花,姹紫嫣红。
太阳会从东海上空升起,夜暮之时,沉入西海尽头。
这座天下的三万六千里,若不曾修行,便是穷尽一辈子,都无法徒步看完此间的风景。
他还说。
大隋的北境,有一片浩瀚的悬空大海。
大海的尽头......那里有另外一座崭新的天下。
那里才是妖的故乡。
我不知道“故乡”这个词的意思,伽罗告诉我,故乡就是家,就是出生和安眠的地方。
我是一株短穗柳,出生在大隋的玉门,启灵在大隋的玉门。
于是我问伽罗,玉门算不算是故乡?
伽罗对我说,我总有一天会离开大隋,会在更好的地方落脚,妖的寿命太长,我可以离开这里,去往北方尽头的大海。
玉门风沙太大,人类的心思太脏。
那个时候我不懂他的意思。
我觉得有伽罗在的地方,就是故乡。
他陪着我出生。
我会陪着他长眠。
至于外面世界的那些美景,那些风光,那片北方尽头的大海。
我不羡慕。
玉门的风沙很大,但是玉门有伽罗,所以风沙便不大了。
我本以为,玉门地底的岁月,会缓慢流淌,直至我生命的尽头,伽罗的狐火会点燃黑暗,驱除寒冷。
但是我错了。
当平妖司的修行者,带着一罐滚烫的天狐血,来到玉门大漠的时候。
我听到了当今大隋天下主人的敕令。
那罐滚烫的天狐血,泼洒在黄沙烟尘里,我想起了自己启灵时候的画面......平妖司扒了伽罗的皮,篆养妖血,自我启灵之后,他们便再也没有来过,今日为何会来此地?
鲜血向下浸透。
我能够感受到血液里那股熟悉的意味。
伽罗的鲜血,并没有带来温暖。
通彻如明灯的狐火,在穹顶鲜血的滴落之下,变得摇曳明灭,一阵一阵摇晃。
险些熄灭。
天都皇城的修行者,间隔百年之后,重新开始加固阵法。
为了救出伽罗,我离开玉门。
后来我才知道,大隋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盛世,新登基的皇帝,击溃了北方大海的妖族,就算我修行成为通天彻地的大妖,想要回到伽罗口中的“故乡”,也不太可能了。
大隋的境关之下,关押着寿命悠久的妖君,伽罗只是其中之一。
新任的皇帝登基之后,平妖司便开始重新对玉门施加封印。
每一次天狐血的泼洒,对伽罗来说,都是一种焦灼灵魂的痛苦,我体内流淌着他的鲜血,我本该留下来,与他一同分享痛苦,但是我没有。
我必须要离开玉门。
我离开玉门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带走,只带了一捧黄土,装在囊包里,挂在胸前。
伽罗跟我说,他送了我一样礼物,等下一次相见,我就会知道那是什么。
别离时候,我挥袖告别,伽罗的声音萦绕在耳,他问我是否还记得,启灵那一日的景象。
我说我当然记得。
启灵那一日,我问了伽罗很多问题。
伽罗不厌其烦。
我记得伽罗说过一句话。
他说自己已经失去了所有,现在唯有两样东西,其中一样,就是漫长的时间。
那么......另外一样是什么?
临别时候,我问伽罗这个问题,伽罗没有回答。
大隋有一句话,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我走出玉门的时候,已是孤零零一人。
伽罗在玉门地底长眠等待,我在大漠孤独前行。
我与他渐行渐远。
远方有塞外悠扬的歌声。
驼铃摇晃,唱歌的那人,躺在玉门关的地平线上,摇摇晃晃。
影子被夕阳拉得越来越长。
千里迢迢。
良夜遥遥。
黄沙大漠,有狐轻笑。
胭脂水粉,江南歌谣。
山可穷尽,海不枯凋。
此去经年,灯火曳摇。
只是不知。
再相见时,君可认识?
离开玉门,为了伽罗口中的下次相见。
也为了我想要的......再不分离。
......
......
我听说妖族天下,有一只万年大鼋,从寻常的妖灵,修行成为灞都城的主人,施展真身的时候,法相通天彻地,坚不可摧,一缕神念,可以掠行在云海之上,游走在九天之间。
那只大鼋用了一万年。
我还听说。
北境倒悬海的尽头,有天赋异禀的金翅大鹏鸟,与登基前的年轻皇帝交手,难分伯仲,谁也奈何不了谁;有号令四海天下共尊的泉客,本该陨落在岁月长河里,谣传已重新活了过来;有单掌摧山断河威风凛凛的斗战圣猿,有驾驭风雷吞吐山河的麒麟大妖,有镇压北境火域的上古烛龙。
我若是他们其中的一个,任何一个。
要救出伽罗,似乎也并不算是一件难事。
可我只是一株短穗柳。
我从来没有听说,北境的那一边,妖族天下之内,有一株草木,可以修行成为一方霸主。
即便是那位素传“资质平平”的那位老人,登上灞都城头的时候......也修行了一万年。
我等不了一万年。
我想过窃走天都皇城的天狐皮,可我来到中州的时候,知道了有一样叫做“通天珠”的东西,在皇帝的膝盖下,他可以看清任何一位子民的面容。
我只是一介小妖,踏入了皇城,便等同于送死。
我一路修行,一路行走。
我在西岭的道观内,被道宗的麻袍道者揪出了妖身,险些打散了魂魄。
我在东土的菩萨庙,被灵山苦修者斩去了百年道行。
我被中州剑修砍碎了一半的妖身。
我把玉门的那捧黄沙装在囊包里,小心翼翼挂在胸口,从玉门离开之后,我越走越远,心头的重量,也越来越轻。
时间会拿起一些东西。
即便再放下来,重量也会变得不一样。
我终于知道了造化弄人的意思,一个人,越是把一样东西看得宝贵,越是珍而重之的保管,越是无法留存。
囊包可以抵得住玉门沙子的坠滑,却抵不住时间的风化。
西岭的道观,东土的菩萨庙,中州的山水瀑布......每一次历经死劫,劫后余生,那枚悬挂在我胸口的囊包,似乎都会变得轻一些。
黄沙簌簌,不闻其音,不见其形。
我行走在大隋天下,所见都是形形色色的人类修行者,西岭道观险些打散我魂魄的道士,后来老死在了那座道观里,灵山斩我道行的苦修者,坐化之后烧成灰烬,中州坏我妖身的剑修,死在了与其他剑修的争斗当中。
他们对我如此,我并不怨他们,扪心自问,若是换一个位置相处,我可能会做得比他们还要狠毒,人妖殊途,生死由命,这是大隋的道理,因果注定,本该如此。
怪只怪我境界卑微。
可天意弄人。
他们死了,我还活着。
不知不觉,我走到了他们一生故事的尽头。
当囊包里的黄沙落尽,回头看去,我离开玉门已不知多少年,我本以为我很快就会回到那片初生之地,可没有想到,每走一步,离终点不是越来越近,而是越来越远。
这个时候,我开始明白伽罗对我说的道理。
也终于明白了,原来他送给我的那样礼物,名字叫“智慧”。
妖族的寿命比人类的漫长许多。
我走过大隋南北,看到了一代代人,花开花谢,生老病死,白骨枯槁,最终别离。
伽罗对我说,不要悲伤,也不要憎恨,这是最无用的东西。
人的一切痛苦,来自于喜悦,以及喜悦破碎之后的悲伤。
任何人都能够变得狠毒,只要他尝过什么叫做嫉妒。
因爱生恨,因恨生爱,轮回漫长,岁月短暂。
要想变得强大,就要学会忘掉这些情感。
忘记悲伤,就要忘记喜悦。
忘记憎恨,就要忘记喜欢。
我在西境的荒郊,杀了第一个人。那是一个初出茅庐的道士,道行很浅,押送着三只刚刚启灵的树妖,要回到宗门。
可笑那个小道士懵懂无知,身上带着人类不该有的天真,未曾见过世间的复杂与曲折,所以干净的像是一张白纸。
他若是喜欢诗书文卷,我便会吟诗作词,他若是喜欢乐理音曲,我便会琴瑟吹箫。
这世上没有一个懵懂无知的男子,会讨厌一个既好看又温柔,样样精通,投其所好的年轻姑娘。
他没有看出我的身份,师门赠送的三清铃在打斗当中损坏,金线符也毁去了,于是连忙救下了“受伤”的我。
我提出了要他顺路送我一程。
他没有拒绝。
路上的时间很短,对我来说,不过是一眨眼。
要分别的时候,他却跟我说,这一路上的时间,漫长而又忐忑。
我知道,这便是他动了心。
这叫“喜欢”。
喜欢到深处,我要什么,他都会给。
最后,我要走了他的一颗真心。
而他给了我。
......
......
这是我第一次杀人,我发现有一样东西,比刀剑还要锋利。
那个东西,叫做人心。
我是一只妖。
一只叫阿春的妖。
一只在玉门地底活了上百年的妖。
一只小妖。
......
......
玉门是一片大漠,风沙喧嚣,烟尘起伏,有人有马蹄有刀剑,有江湖,有厮杀。
玉门地底没有这些。
玉门地底,只有我,还有伽罗。
我是一株短穗柳,伽罗是一只天狐。
......
......
启灵之初,我什么都不知道。
伽罗对我说,外面山河,有花开花谢,无数风光。
他说大隋的南疆,有十万里的大山,遍地开满了山茶花,姹紫嫣红。
太阳会从东海上空升起,夜暮之时,沉入西海尽头。
这座天下的三万六千里,若不曾修行,便是穷尽一辈子,都无法徒步看完此间的风景。
他还说。
大隋的北境,有一片浩瀚的悬空大海。
大海的尽头......那里有另外一座崭新的天下。
那里才是妖的故乡。
我不知道“故乡”这个词的意思,伽罗告诉我,故乡就是家,就是出生和安眠的地方。
我是一株短穗柳,出生在大隋的玉门,启灵在大隋的玉门。
于是我问伽罗,玉门算不算是故乡?
伽罗对我说,我总有一天会离开大隋,会在更好的地方落脚,妖的寿命太长,我可以离开这里,去往北方尽头的大海。
玉门风沙太大,人类的心思太脏。
那个时候我不懂他的意思。
我觉得有伽罗在的地方,就是故乡。
他陪着我出生。
我会陪着他长眠。
至于外面世界的那些美景,那些风光,那片北方尽头的大海。
我不羡慕。
玉门的风沙很大,但是玉门有伽罗,所以风沙便不大了。
我本以为,玉门地底的岁月,会缓慢流淌,直至我生命的尽头,伽罗的狐火会点燃黑暗,驱除寒冷。
但是我错了。
当平妖司的修行者,带着一罐滚烫的天狐血,来到玉门大漠的时候。
我听到了当今大隋天下主人的敕令。
那罐滚烫的天狐血,泼洒在黄沙烟尘里,我想起了自己启灵时候的画面......平妖司扒了伽罗的皮,篆养妖血,自我启灵之后,他们便再也没有来过,今日为何会来此地?
鲜血向下浸透。
我能够感受到血液里那股熟悉的意味。
伽罗的鲜血,并没有带来温暖。
通彻如明灯的狐火,在穹顶鲜血的滴落之下,变得摇曳明灭,一阵一阵摇晃。
险些熄灭。
天都皇城的修行者,间隔百年之后,重新开始加固阵法。
为了救出伽罗,我离开玉门。
后来我才知道,大隋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盛世,新登基的皇帝,击溃了北方大海的妖族,就算我修行成为通天彻地的大妖,想要回到伽罗口中的“故乡”,也不太可能了。
大隋的境关之下,关押着寿命悠久的妖君,伽罗只是其中之一。
新任的皇帝登基之后,平妖司便开始重新对玉门施加封印。
每一次天狐血的泼洒,对伽罗来说,都是一种焦灼灵魂的痛苦,我体内流淌着他的鲜血,我本该留下来,与他一同分享痛苦,但是我没有。
我必须要离开玉门。
我离开玉门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带走,只带了一捧黄土,装在囊包里,挂在胸前。
伽罗跟我说,他送了我一样礼物,等下一次相见,我就会知道那是什么。
别离时候,我挥袖告别,伽罗的声音萦绕在耳,他问我是否还记得,启灵那一日的景象。
我说我当然记得。
启灵那一日,我问了伽罗很多问题。
伽罗不厌其烦。
我记得伽罗说过一句话。
他说自己已经失去了所有,现在唯有两样东西,其中一样,就是漫长的时间。
那么......另外一样是什么?
临别时候,我问伽罗这个问题,伽罗没有回答。
大隋有一句话,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我走出玉门的时候,已是孤零零一人。
伽罗在玉门地底长眠等待,我在大漠孤独前行。
我与他渐行渐远。
远方有塞外悠扬的歌声。
驼铃摇晃,唱歌的那人,躺在玉门关的地平线上,摇摇晃晃。
影子被夕阳拉得越来越长。
千里迢迢。
良夜遥遥。
黄沙大漠,有狐轻笑。
胭脂水粉,江南歌谣。
山可穷尽,海不枯凋。
此去经年,灯火曳摇。
只是不知。
再相见时,君可认识?
离开玉门,为了伽罗口中的下次相见。
也为了我想要的......再不分离。
......
......
我听说妖族天下,有一只万年大鼋,从寻常的妖灵,修行成为灞都城的主人,施展真身的时候,法相通天彻地,坚不可摧,一缕神念,可以掠行在云海之上,游走在九天之间。
那只大鼋用了一万年。
我还听说。
北境倒悬海的尽头,有天赋异禀的金翅大鹏鸟,与登基前的年轻皇帝交手,难分伯仲,谁也奈何不了谁;有号令四海天下共尊的泉客,本该陨落在岁月长河里,谣传已重新活了过来;有单掌摧山断河威风凛凛的斗战圣猿,有驾驭风雷吞吐山河的麒麟大妖,有镇压北境火域的上古烛龙。
我若是他们其中的一个,任何一个。
要救出伽罗,似乎也并不算是一件难事。
可我只是一株短穗柳。
我从来没有听说,北境的那一边,妖族天下之内,有一株草木,可以修行成为一方霸主。
即便是那位素传“资质平平”的那位老人,登上灞都城头的时候......也修行了一万年。
我等不了一万年。
我想过窃走天都皇城的天狐皮,可我来到中州的时候,知道了有一样叫做“通天珠”的东西,在皇帝的膝盖下,他可以看清任何一位子民的面容。
我只是一介小妖,踏入了皇城,便等同于送死。
我一路修行,一路行走。
我在西岭的道观内,被道宗的麻袍道者揪出了妖身,险些打散了魂魄。
我在东土的菩萨庙,被灵山苦修者斩去了百年道行。
我被中州剑修砍碎了一半的妖身。
我把玉门的那捧黄沙装在囊包里,小心翼翼挂在胸口,从玉门离开之后,我越走越远,心头的重量,也越来越轻。
时间会拿起一些东西。
即便再放下来,重量也会变得不一样。
我终于知道了造化弄人的意思,一个人,越是把一样东西看得宝贵,越是珍而重之的保管,越是无法留存。
囊包可以抵得住玉门沙子的坠滑,却抵不住时间的风化。
西岭的道观,东土的菩萨庙,中州的山水瀑布......每一次历经死劫,劫后余生,那枚悬挂在我胸口的囊包,似乎都会变得轻一些。
黄沙簌簌,不闻其音,不见其形。
我行走在大隋天下,所见都是形形色色的人类修行者,西岭道观险些打散我魂魄的道士,后来老死在了那座道观里,灵山斩我道行的苦修者,坐化之后烧成灰烬,中州坏我妖身的剑修,死在了与其他剑修的争斗当中。
他们对我如此,我并不怨他们,扪心自问,若是换一个位置相处,我可能会做得比他们还要狠毒,人妖殊途,生死由命,这是大隋的道理,因果注定,本该如此。
怪只怪我境界卑微。
可天意弄人。
他们死了,我还活着。
不知不觉,我走到了他们一生故事的尽头。
当囊包里的黄沙落尽,回头看去,我离开玉门已不知多少年,我本以为我很快就会回到那片初生之地,可没有想到,每走一步,离终点不是越来越近,而是越来越远。
这个时候,我开始明白伽罗对我说的道理。
也终于明白了,原来他送给我的那样礼物,名字叫“智慧”。
妖族的寿命比人类的漫长许多。
我走过大隋南北,看到了一代代人,花开花谢,生老病死,白骨枯槁,最终别离。
伽罗对我说,不要悲伤,也不要憎恨,这是最无用的东西。
人的一切痛苦,来自于喜悦,以及喜悦破碎之后的悲伤。
任何人都能够变得狠毒,只要他尝过什么叫做嫉妒。
因爱生恨,因恨生爱,轮回漫长,岁月短暂。
要想变得强大,就要学会忘掉这些情感。
忘记悲伤,就要忘记喜悦。
忘记憎恨,就要忘记喜欢。
我在西境的荒郊,杀了第一个人。那是一个初出茅庐的道士,道行很浅,押送着三只刚刚启灵的树妖,要回到宗门。
可笑那个小道士懵懂无知,身上带着人类不该有的天真,未曾见过世间的复杂与曲折,所以干净的像是一张白纸。
他若是喜欢诗书文卷,我便会吟诗作词,他若是喜欢乐理音曲,我便会琴瑟吹箫。
这世上没有一个懵懂无知的男子,会讨厌一个既好看又温柔,样样精通,投其所好的年轻姑娘。
他没有看出我的身份,师门赠送的三清铃在打斗当中损坏,金线符也毁去了,于是连忙救下了“受伤”的我。
我提出了要他顺路送我一程。
他没有拒绝。
路上的时间很短,对我来说,不过是一眨眼。
要分别的时候,他却跟我说,这一路上的时间,漫长而又忐忑。
我知道,这便是他动了心。
这叫“喜欢”。
喜欢到深处,我要什么,他都会给。
最后,我要走了他的一颗真心。
而他给了我。
......
......
这是我第一次杀人,我发现有一样东西,比刀剑还要锋利。
那个东西,叫做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