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警局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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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岁末。 这是希望和光明的日子,盟军在欧洲战场和太平洋战场节节胜利、德日法西斯政权摇摇欲坠;这是绝望和黑暗的日子,中国豫湘桂战线依然一泻千里、国土不断沦陷,大量难民流离失所,到处哀鸿遍野。在这种希望和绝望的矛盾中、在光明和黑暗的交织中,鲁思霞送走了他刻骨铭心的1944年,迎来了全新的1945年。
“鲁老师,计增辉还有几个同学,因为在闹市区散揭露政府**、**无能的传单,又被抓进贵阳警察局了。当局要学校出面作保才能放人”。新年伊始,鲁思侠刚刚上完英美文学大课,就有学生慌慌张张前来报告。
以前这类事情,都是梅校长亲自过去交涉。自从上次吐血以后,整个冬天,梅教授病情日渐沉疴,时时病,导致气逆呕吐。年初被王聪慧接回重庆修养,学校一些琐碎的行政事务,很多就落到他这个校长助理身上。
见到来人是一个陌生的年轻人,贵阳警察局局长歪坐在藤椅上,脚架得老高,打着官腔:“你是谁?来警察局有什么事?”
“我是华夏大学校长助理,前来贵局取保接人的。”鲁雪华回答道。
听闻此言,警察局局长表情顿时变得既不满又不屑:“怎么你们梅校长不亲自来?”
“梅校长身体不适,王部长将其接回重庆疗养去了;在他临行前,已将学校日常行政事务授权我全权管理。何况,取保领回学生这类小事,作为校长助理前来办理就足够了。”鲁思霞不卑不亢。
“小事?”警察局长嘿嘿冷笑:“聚众闹事,诋毁政府,散布谣言,这些都是扰乱治安的重罪!我念他们年幼无知,还有你们梅校长的颜面,否则的话,依照《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完全可以对这些狂徒严加惩处!”
警察局长随手扔过一张担保书,“赶快填好将人带回去,不过,我需要提醒你们一句,作为校方,希望你们能约束自己学生的言行,我不希望再有下一次了。”
“请问局长,被关押的华夏大学学子私通日寇、勾结汪伪了吗?有造谣惑众、图谋推翻政府的行为吗?”鲁思霞问道。
“那倒没这么严重。”警察局长口气没有了刚才的那份严厉。
“那我倒要请教:抗战以来,国共两党合作抗日,《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已在民国26年做了重大修订,擅改了许多不合时宜、影响党派团结之词。中央通讯社对此做过详细报道,本人一介布衣,尚知晓大意,阁下身为警察局长,怎么知错就错,还沿用民国2o年的旧法?”鲁思霞义正辞严,有理有据。
警察局长惊异地看着面前这个年轻人,不得不收起了轻慢。
2
“局长阁下,我能看看他们的讯问笔录吗?”
警察局长打开抽屉,拿出厚厚一叠询问笔录,推给鲁思霞。
鲁思霞快翻阅着。笔录重点就是试图指证计增辉等人污蔑**不抵抗、国府不作为,借此激起民怨,影响治安。
“请问局长阁下! 短短一年,日寇在我腹地长驱直入,国土沦陷达百万平方公里,5千多万同胞沦为亡国奴,这不是事实吗?”
“灾民流离失所,而国府却不能尽力救济,每天都有饿殍倒毙街头,这难道是污蔑吗?”
警察局长顿时语塞。
“记得当年王聪慧部长曾亲口告诉我们:国家与政府并非一物。国家者,土地、人民、主权之总称;政府者,政党执行政令之组合。定义既殊,权责有分。是故危害国家土地、主权、人民者,为危害民国;而反对政府者,政见有异也,若视为叛国,则是‘莫须有’罪名。中华民国为民主共和国,为何不能容忍自己国民对政府工作提出批评?学生薄识寡闻,实大惑不解,想向局长大人请教!”
听鲁思霞这么一说,警察局长仔细打量这眼前这个年轻的老师,看不出来,他竟然和王聪慧有关系,而且精通法理,说得有理有据,警察局长这才感受到鲁思霞绵里藏针的厉害。
3
“请问局长阁下,《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您知道吗?”鲁思霞话锋突然一转。
“当然,这是国府公职人员入职前的必修课!作为警察局长,更是必须通晓。”谈到法律,警察局长顿时多了几分自信。
“‘中华民国国民大会受全体国民付托,遵照创立中华民国之孙先生之遗教,制兹宪法,颁行全国,永矢咸遵。’这是《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的导言;《宪法草案》第2章‘人民之权利义务’第9条规定:‘人民有身体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或处罚’;第13条规定:‘ 人民有言论著作及出版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得限制之’;第16条规定:‘人民有集会结社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得限制之’;第16条规定:‘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权利,不妨害社会秩序,公众利益者,均受宪法之保障,非依法律不得限制之’。
局长阁下,敝人见办公室正中,孙总理遗像高悬,两眼如炬。孙总理一生提倡‘民族、民权、民生’,今日学生们为民族独立而泣血,为民权自由而奔走,为民生改善而呼号,是在以实际行动响应总理的号召,其言其行,有功于社稷,何罪于当局!”
面对鲁思霞如此精通法律,警察局长无言以对,尴尬讪笑道:“阁下是教授法学的老师?”
“不是!我是梅校长的学生,是教授英语的。”鲁思霞如实相告。但他没说的是,当年在“特训班”当学员和老师时,出于外交斗争需要,有大量法律文书需要翻译,为了准确无误,鲁思霞对其中法律条款仔细推敲,很多法律条目都烂熟于心。
警察局长突然想起了他还有法宝,从抽屉中拿出几本书,甩给鲁思霞:“这是从被捕学生身上搜出来的!这些赤化书籍在你们学校流传,校方难辞其疚!”
鲁思霞拿起一看,原来是《哥达纲领批判》、《反杜林论》和《自然辩证法》等马克思经典著作。鲁思霞淡淡一笑:“华夏大学是高等学府,什么主义、什么学说都可以探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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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岁末。 这是希望和光明的日子,盟军在欧洲战场和太平洋战场节节胜利、德日法西斯政权摇摇欲坠;这是绝望和黑暗的日子,中国豫湘桂战线依然一泻千里、国土不断沦陷,大量难民流离失所,到处哀鸿遍野。在这种希望和绝望的矛盾中、在光明和黑暗的交织中,鲁思霞送走了他刻骨铭心的1944年,迎来了全新的1945年。
“鲁老师,计增辉还有几个同学,因为在闹市区散揭露政府**、**无能的传单,又被抓进贵阳警察局了。当局要学校出面作保才能放人”。新年伊始,鲁思侠刚刚上完英美文学大课,就有学生慌慌张张前来报告。
以前这类事情,都是梅校长亲自过去交涉。自从上次吐血以后,整个冬天,梅教授病情日渐沉疴,时时病,导致气逆呕吐。年初被王聪慧接回重庆修养,学校一些琐碎的行政事务,很多就落到他这个校长助理身上。
见到来人是一个陌生的年轻人,贵阳警察局局长歪坐在藤椅上,脚架得老高,打着官腔:“你是谁?来警察局有什么事?”
“我是华夏大学校长助理,前来贵局取保接人的。”鲁雪华回答道。
听闻此言,警察局局长表情顿时变得既不满又不屑:“怎么你们梅校长不亲自来?”
“梅校长身体不适,王部长将其接回重庆疗养去了;在他临行前,已将学校日常行政事务授权我全权管理。何况,取保领回学生这类小事,作为校长助理前来办理就足够了。”鲁思霞不卑不亢。
“小事?”警察局长嘿嘿冷笑:“聚众闹事,诋毁政府,散布谣言,这些都是扰乱治安的重罪!我念他们年幼无知,还有你们梅校长的颜面,否则的话,依照《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完全可以对这些狂徒严加惩处!”
警察局长随手扔过一张担保书,“赶快填好将人带回去,不过,我需要提醒你们一句,作为校方,希望你们能约束自己学生的言行,我不希望再有下一次了。”
“请问局长,被关押的华夏大学学子私通日寇、勾结汪伪了吗?有造谣惑众、图谋推翻政府的行为吗?”鲁思霞问道。
“那倒没这么严重。”警察局长口气没有了刚才的那份严厉。
“那我倒要请教:抗战以来,国共两党合作抗日,《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已在民国26年做了重大修订,擅改了许多不合时宜、影响党派团结之词。中央通讯社对此做过详细报道,本人一介布衣,尚知晓大意,阁下身为警察局长,怎么知错就错,还沿用民国2o年的旧法?”鲁思霞义正辞严,有理有据。
警察局长惊异地看着面前这个年轻人,不得不收起了轻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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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阁下,我能看看他们的讯问笔录吗?”
警察局长打开抽屉,拿出厚厚一叠询问笔录,推给鲁思霞。
鲁思霞快翻阅着。笔录重点就是试图指证计增辉等人污蔑**不抵抗、国府不作为,借此激起民怨,影响治安。
“请问局长阁下! 短短一年,日寇在我腹地长驱直入,国土沦陷达百万平方公里,5千多万同胞沦为亡国奴,这不是事实吗?”
“灾民流离失所,而国府却不能尽力救济,每天都有饿殍倒毙街头,这难道是污蔑吗?”
警察局长顿时语塞。
“记得当年王聪慧部长曾亲口告诉我们:国家与政府并非一物。国家者,土地、人民、主权之总称;政府者,政党执行政令之组合。定义既殊,权责有分。是故危害国家土地、主权、人民者,为危害民国;而反对政府者,政见有异也,若视为叛国,则是‘莫须有’罪名。中华民国为民主共和国,为何不能容忍自己国民对政府工作提出批评?学生薄识寡闻,实大惑不解,想向局长大人请教!”
听鲁思霞这么一说,警察局长仔细打量这眼前这个年轻的老师,看不出来,他竟然和王聪慧有关系,而且精通法理,说得有理有据,警察局长这才感受到鲁思霞绵里藏针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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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局长阁下,《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您知道吗?”鲁思霞话锋突然一转。
“当然,这是国府公职人员入职前的必修课!作为警察局长,更是必须通晓。”谈到法律,警察局长顿时多了几分自信。
“‘中华民国国民大会受全体国民付托,遵照创立中华民国之孙先生之遗教,制兹宪法,颁行全国,永矢咸遵。’这是《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的导言;《宪法草案》第2章‘人民之权利义务’第9条规定:‘人民有身体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或处罚’;第13条规定:‘ 人民有言论著作及出版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得限制之’;第16条规定:‘人民有集会结社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得限制之’;第16条规定:‘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权利,不妨害社会秩序,公众利益者,均受宪法之保障,非依法律不得限制之’。
局长阁下,敝人见办公室正中,孙总理遗像高悬,两眼如炬。孙总理一生提倡‘民族、民权、民生’,今日学生们为民族独立而泣血,为民权自由而奔走,为民生改善而呼号,是在以实际行动响应总理的号召,其言其行,有功于社稷,何罪于当局!”
面对鲁思霞如此精通法律,警察局长无言以对,尴尬讪笑道:“阁下是教授法学的老师?”
“不是!我是梅校长的学生,是教授英语的。”鲁思霞如实相告。但他没说的是,当年在“特训班”当学员和老师时,出于外交斗争需要,有大量法律文书需要翻译,为了准确无误,鲁思霞对其中法律条款仔细推敲,很多法律条目都烂熟于心。
警察局长突然想起了他还有法宝,从抽屉中拿出几本书,甩给鲁思霞:“这是从被捕学生身上搜出来的!这些赤化书籍在你们学校流传,校方难辞其疚!”
鲁思霞拿起一看,原来是《哥达纲领批判》、《反杜林论》和《自然辩证法》等马克思经典著作。鲁思霞淡淡一笑:“华夏大学是高等学府,什么主义、什么学说都可以探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