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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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玄天宗叶锋于隆庆四十七年夺天之战中,夺得天榜魁首,特旨,加封为镇国将军,一等威远候,食邑一千户,钦此!”
东华门外一声高唱,皇榜“唰”的展开。在阳光下,这团龙圣旨,竟然是如此的闪耀。[]
此圣旨一出,叶锋之名,一下子,震惊宇内,一时间,神州大地各处传唱。
燕京城内,满大街走去,只要是稍微闲一点的人士,茶余饭后之间,都在谈论叶锋的事迹。尤其是茶馆酒楼之中,不少闲汉更是喜欢吹嘘,自己曾在叶锋刚来燕京城那几天远远的看过他一眼。口口相传,叶锋身姿伟岸,丰神俊朗。
而夺天之战不久之后,叶锋那身背重剑、一身紫袍的打扮,则是瞬间风靡天下。为此,大燕内开铁匠铺的人,则是大大的赚了一笔,概因重剑消耗材料,价格比那普通兵器足足贵了三倍,至于利润当然就更多了。
而叶锋夺魁不过半个月,之后很快又传出,叶锋与勇毅侯叶天豪约战西芒山,一决生死。
西芒山丛林,妖兽横行,纵使有心想要观战的人,也要掂量一下自己的实力够不够。而且,叶锋与叶天豪乃是私仇,这等仇怨围观别人,未免不够意思。于是,此战旁观者寥寥无几,只有几名西南高门大阀的家主充当裁判。
三个月后,有江湖传闻,说叶锋与叶天豪一战,简直打得天昏地暗鬼哭神嚎,过程艰险,更胜夺天之战最后一场。
不过,无论他们如何宣传,如何夸大描绘战斗的艰辛,结果却只有一个。
那一战,勇毅侯叶天豪战败,死!
自此,勇毅侯一系的叶家子弟,在西南再也没有立足之地。
正当众人以为叶锋会大开杀戒,为父报仇,血洗衡阳城之时却传来消息,叶锋不屑追究其余人等,专心与景阳郡主完成婚礼。一时间,众人虽然奇怪,不过,想了想,很快就明白。以叶锋今时今日的地位,那些勇毅侯一脉的叶家子弟,对于他而言,简直是蝼蚁一般的人物,完全不值得计较。
叶锋与景阳郡主大婚后一年,景阳郡主生下一个儿子,取名叶云,后一年,又生下一个女儿,取名叶雨。朝廷都有特赏,一子一女未满周岁时,便都已经得了指挥使衔和县主封爵。
此后几年,天下无事。
叶锋居于紫电峰上,深入浅出,慢慢的便淡出了江湖人的视野,只是,他的故事却被说书人写成段子,成为了一个个传说。
天下承平,江湖无事。十年岁月,悠悠流逝。
隆庆五十七年悄然来到。
冬至,万里银装素裹。今日风雪暂停,难得一个艳阳天。
白帝城的长街上,叶锋身披一袭紫金长袍,头戴星辰金冠,外笼一件黑色的狐裘,面容与十年前也未曾有什么变化,只是那冷峻的脸庞此时的线条却微微有些圆融了,给人感觉多了一丝平和的感觉。。
叶锋的双手牵着两个锦衣孩童,一男一女。男的蹬着小麒麟靴,一身月白色的华服金线镶绣着龙马图。而女孩儿则是额头一抹儿绿玉,一袭红色的火狐狸皮,粉雕玉琢。叶锋一手一个,正慢慢的在街道上行走。这两个孩童,正是他的子女。
叶锋与景阳郡主住在紫电峰上,每日里生活简单,叶锋不是修炼,就是教导弟子,有时便驾着齐天雕与景阳郡主一起翱翔天下,纵情山水,生活安逸无比。景阳郡主虽然也喜欢居住在紫电峰上,无忧无虑,可是他家中一儿一女,却是喜欢这繁华的闹市,所以叶锋经常带着他们下山来看一看。
叶锋住在紫电峰,可是叶锋还有母亲和小妹,她们却是住在白帝城的。而且,叶锋的妹妹叶灵曦在五年前也嫁人了。她嫁给了大将军王麾下的一名年轻将军。叶锋见过那人,文质彬彬,说话间,总是露出一丝如沐春风般的微笑。最重要的是,叶灵曦与他算是真心相爱。对方家世人品都不错,最重要的是,小妹喜欢。叶锋当然没有阻挡的理由。
甚至,叶锋为了恭喜小妹成婚,还在原来的景阳郡主府的不远处,购买了一座占地极广的府邸,送给妹妹做嫁妆。这府邸的前任主人是位西域大商人,因为他的儿子在江南做生意需要一笔银子周转,便卖掉了这一座府邸,叶锋出手,花费十万两银子买下!对于钱财,玄天宗富可敌国,区区十万两,根本不在乎。
叶锋牵着儿女走在白帝城的街头上,一路上,有许多人都认识他,都纷纷向他躬身问好。这十年,叶锋虽然在紫电峰安静修炼,可是每当冬季,戎狄寇边时,叶锋总是带领紫电峰手下弟子前往边关,为大燕戍守边疆。如今他战功煊赫,在戎狄那边也有了极大的威名。甚至这几年,戎狄那方只要听到叶锋戍守的地方,就直接放弃,改道燕北。
几年下来,寇边无所得,反而损兵折将,让那些较小的几个戎狄部落完全承受不了,甚至已经开始打算迁徙到更加的西边,吐火罗那边去了。
十年过去,叶锋走在白帝城中,发现白帝城已经变得越加繁华。街上到处是西域的商贸队,来来往往,络绎不绝。而在白帝城的西市,也总能看到那些蓝眼睛高鼻子的番人,操着一口别扭的大燕官话,与百姓们杀价抬价。好不热闹。一片盛世繁华景象。
西市的西域商人最多,各种新奇玩意也最多,叶锋便带着自己的儿女慢慢的往那边走去。
“参加侯爷!”
见到叶锋牵着一儿一女走来,那些在西市执勤的城卫军,立即躬身行礼。眼中流露出发自真心的敬重。
“嗯。我只是随便走走,不用管我,你们随意吧。”
叶锋笑着点点头,便带着自己的儿女在西市闲逛。
时间过得极快,两个小家伙也都买到了自己钟意的东西,便高兴的踩着对方的影子,沿着河堤一路向北走。在白帝城城内的西北方向,是属于权贵和富人们的区域。而越是临近大将军王府的府邸,不但价值高昂,而且没有相应的地位,也不会有人卖给你。
叶锋拉着儿女仅仅走了三四里地,叶锋便停在了一处别院门口。
这是叶锋在白帝城的府邸。
原先的景阳郡主府,已经被云华郡主给霸占了,不过前几年,她也成亲了,嫁到了江南。只是成亲前一天,她跑来紫电峰看着自己哭了一天,直到那一天,叶锋才明白,原来当年的那个小丫头,心中居然一直喜欢着自己。难为她瞒住了所有人。
叶锋虽然感激云华郡主的爱慕,不过,叶锋是懂得满足的人。他本不是一个多情的人,此生有景阳郡主这样的贤妻美眷,他已经是自己前世修来的福分了,他不会去多要求什么。即使景阳郡主同意,也不行。
感情之所以让人珍惜,就是因为它来的是多么不易。一个不懂得珍惜别人的人,别人自然也不会珍惜他这个人。
那一天,叶锋握着景阳郡主的手,只是简单的说了一句,“今生,有你足够了。”他便发现,景阳郡主看他的眼神,越加的柔情蜜意了。
她口头说不在乎,其实,她心里很在乎的。
叶锋当然知道。
叶锋一路走,慢慢的,他就到了一座府邸面前。
“我们到家了。”叶锋指着那大门,对两个孩子道。
这府邸大门足有六七丈宽,在府邸两侧,更摆放着两座扬起前蹄的骏马石雕,使得整个府邸霸气十足,原先大门上方的牌匾已经被撤下,换上了威远侯府。
这是因为两个孩子渐渐长大,为了让他们更好的接触世间万物,叶锋决定暂时搬到白帝城里居住。这府邸也是找人重新装修过,这几日才造好,所以他才带着子女过来看一看。
“老爷,少爷,小姐,你们来了。”一看到叶锋,在大门口地中年人立即迎上来。他是府邸的管家,是景阳郡主的母亲,恭德王妃派来的。
“爹爹,这是我们的新家吗?”小女孩一看,不由眼睛一亮,踮着脚往里一看,眼珠子滴溜溜的转悠着,道,“爹爹,这里跟外公大将军王的家里比,哪个更大啊?”
一旁的小男儿看着小女孩一脸鄙夷,一副‘你真没见识’的表情,道:“小雨笨蛋,当然是外公大将军王的家里大。咱们在紫电峰的家,那里整座山都是咱们家,那里就比这里大很多。”
“你才是笨蛋。我说的是房子。这里的房子很大,比紫电峰家里大多了。比祖师奶奶住的云雾阁还要大。外公大将军王住的地方,我又不是没有去过。很小的。外面那些房子,又不是外功大将军王住的,是给那些下人住的。”小女孩以自己特有的逻辑诉说着一个事实。
叶锋被这一儿一女逗笑了,“小雨说的对。小云不要跟妹妹吵。无论屋子多大,睡觉的时候,不就只需要一张床吗?所以,屋子多大多小,并不重要。一个人,最主要的是,他的心胸有多大。这句话,小云要记好了!男人的心胸有多大,他能干的事,就有多大。小则一家一园,大则一国一世,就看你心的大小。”
小男孩郑重的点点头,道:“是,爹爹,云儿记住了”
“那么,我们进去吧。你们的祖母应该等久了。”叶锋摸了摸子女的脑袋。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玄天宗叶锋于隆庆四十七年夺天之战中,夺得天榜魁首,特旨,加封为镇国将军,一等威远候,食邑一千户,钦此!”
东华门外一声高唱,皇榜“唰”的展开。在阳光下,这团龙圣旨,竟然是如此的闪耀。[]
此圣旨一出,叶锋之名,一下子,震惊宇内,一时间,神州大地各处传唱。
燕京城内,满大街走去,只要是稍微闲一点的人士,茶余饭后之间,都在谈论叶锋的事迹。尤其是茶馆酒楼之中,不少闲汉更是喜欢吹嘘,自己曾在叶锋刚来燕京城那几天远远的看过他一眼。口口相传,叶锋身姿伟岸,丰神俊朗。
而夺天之战不久之后,叶锋那身背重剑、一身紫袍的打扮,则是瞬间风靡天下。为此,大燕内开铁匠铺的人,则是大大的赚了一笔,概因重剑消耗材料,价格比那普通兵器足足贵了三倍,至于利润当然就更多了。
而叶锋夺魁不过半个月,之后很快又传出,叶锋与勇毅侯叶天豪约战西芒山,一决生死。
西芒山丛林,妖兽横行,纵使有心想要观战的人,也要掂量一下自己的实力够不够。而且,叶锋与叶天豪乃是私仇,这等仇怨围观别人,未免不够意思。于是,此战旁观者寥寥无几,只有几名西南高门大阀的家主充当裁判。
三个月后,有江湖传闻,说叶锋与叶天豪一战,简直打得天昏地暗鬼哭神嚎,过程艰险,更胜夺天之战最后一场。
不过,无论他们如何宣传,如何夸大描绘战斗的艰辛,结果却只有一个。
那一战,勇毅侯叶天豪战败,死!
自此,勇毅侯一系的叶家子弟,在西南再也没有立足之地。
正当众人以为叶锋会大开杀戒,为父报仇,血洗衡阳城之时却传来消息,叶锋不屑追究其余人等,专心与景阳郡主完成婚礼。一时间,众人虽然奇怪,不过,想了想,很快就明白。以叶锋今时今日的地位,那些勇毅侯一脉的叶家子弟,对于他而言,简直是蝼蚁一般的人物,完全不值得计较。
叶锋与景阳郡主大婚后一年,景阳郡主生下一个儿子,取名叶云,后一年,又生下一个女儿,取名叶雨。朝廷都有特赏,一子一女未满周岁时,便都已经得了指挥使衔和县主封爵。
此后几年,天下无事。
叶锋居于紫电峰上,深入浅出,慢慢的便淡出了江湖人的视野,只是,他的故事却被说书人写成段子,成为了一个个传说。
天下承平,江湖无事。十年岁月,悠悠流逝。
隆庆五十七年悄然来到。
冬至,万里银装素裹。今日风雪暂停,难得一个艳阳天。
白帝城的长街上,叶锋身披一袭紫金长袍,头戴星辰金冠,外笼一件黑色的狐裘,面容与十年前也未曾有什么变化,只是那冷峻的脸庞此时的线条却微微有些圆融了,给人感觉多了一丝平和的感觉。。
叶锋的双手牵着两个锦衣孩童,一男一女。男的蹬着小麒麟靴,一身月白色的华服金线镶绣着龙马图。而女孩儿则是额头一抹儿绿玉,一袭红色的火狐狸皮,粉雕玉琢。叶锋一手一个,正慢慢的在街道上行走。这两个孩童,正是他的子女。
叶锋与景阳郡主住在紫电峰上,每日里生活简单,叶锋不是修炼,就是教导弟子,有时便驾着齐天雕与景阳郡主一起翱翔天下,纵情山水,生活安逸无比。景阳郡主虽然也喜欢居住在紫电峰上,无忧无虑,可是他家中一儿一女,却是喜欢这繁华的闹市,所以叶锋经常带着他们下山来看一看。
叶锋住在紫电峰,可是叶锋还有母亲和小妹,她们却是住在白帝城的。而且,叶锋的妹妹叶灵曦在五年前也嫁人了。她嫁给了大将军王麾下的一名年轻将军。叶锋见过那人,文质彬彬,说话间,总是露出一丝如沐春风般的微笑。最重要的是,叶灵曦与他算是真心相爱。对方家世人品都不错,最重要的是,小妹喜欢。叶锋当然没有阻挡的理由。
甚至,叶锋为了恭喜小妹成婚,还在原来的景阳郡主府的不远处,购买了一座占地极广的府邸,送给妹妹做嫁妆。这府邸的前任主人是位西域大商人,因为他的儿子在江南做生意需要一笔银子周转,便卖掉了这一座府邸,叶锋出手,花费十万两银子买下!对于钱财,玄天宗富可敌国,区区十万两,根本不在乎。
叶锋牵着儿女走在白帝城的街头上,一路上,有许多人都认识他,都纷纷向他躬身问好。这十年,叶锋虽然在紫电峰安静修炼,可是每当冬季,戎狄寇边时,叶锋总是带领紫电峰手下弟子前往边关,为大燕戍守边疆。如今他战功煊赫,在戎狄那边也有了极大的威名。甚至这几年,戎狄那方只要听到叶锋戍守的地方,就直接放弃,改道燕北。
几年下来,寇边无所得,反而损兵折将,让那些较小的几个戎狄部落完全承受不了,甚至已经开始打算迁徙到更加的西边,吐火罗那边去了。
十年过去,叶锋走在白帝城中,发现白帝城已经变得越加繁华。街上到处是西域的商贸队,来来往往,络绎不绝。而在白帝城的西市,也总能看到那些蓝眼睛高鼻子的番人,操着一口别扭的大燕官话,与百姓们杀价抬价。好不热闹。一片盛世繁华景象。
西市的西域商人最多,各种新奇玩意也最多,叶锋便带着自己的儿女慢慢的往那边走去。
“参加侯爷!”
见到叶锋牵着一儿一女走来,那些在西市执勤的城卫军,立即躬身行礼。眼中流露出发自真心的敬重。
“嗯。我只是随便走走,不用管我,你们随意吧。”
叶锋笑着点点头,便带着自己的儿女在西市闲逛。
时间过得极快,两个小家伙也都买到了自己钟意的东西,便高兴的踩着对方的影子,沿着河堤一路向北走。在白帝城城内的西北方向,是属于权贵和富人们的区域。而越是临近大将军王府的府邸,不但价值高昂,而且没有相应的地位,也不会有人卖给你。
叶锋拉着儿女仅仅走了三四里地,叶锋便停在了一处别院门口。
这是叶锋在白帝城的府邸。
原先的景阳郡主府,已经被云华郡主给霸占了,不过前几年,她也成亲了,嫁到了江南。只是成亲前一天,她跑来紫电峰看着自己哭了一天,直到那一天,叶锋才明白,原来当年的那个小丫头,心中居然一直喜欢着自己。难为她瞒住了所有人。
叶锋虽然感激云华郡主的爱慕,不过,叶锋是懂得满足的人。他本不是一个多情的人,此生有景阳郡主这样的贤妻美眷,他已经是自己前世修来的福分了,他不会去多要求什么。即使景阳郡主同意,也不行。
感情之所以让人珍惜,就是因为它来的是多么不易。一个不懂得珍惜别人的人,别人自然也不会珍惜他这个人。
那一天,叶锋握着景阳郡主的手,只是简单的说了一句,“今生,有你足够了。”他便发现,景阳郡主看他的眼神,越加的柔情蜜意了。
她口头说不在乎,其实,她心里很在乎的。
叶锋当然知道。
叶锋一路走,慢慢的,他就到了一座府邸面前。
“我们到家了。”叶锋指着那大门,对两个孩子道。
这府邸大门足有六七丈宽,在府邸两侧,更摆放着两座扬起前蹄的骏马石雕,使得整个府邸霸气十足,原先大门上方的牌匾已经被撤下,换上了威远侯府。
这是因为两个孩子渐渐长大,为了让他们更好的接触世间万物,叶锋决定暂时搬到白帝城里居住。这府邸也是找人重新装修过,这几日才造好,所以他才带着子女过来看一看。
“老爷,少爷,小姐,你们来了。”一看到叶锋,在大门口地中年人立即迎上来。他是府邸的管家,是景阳郡主的母亲,恭德王妃派来的。
“爹爹,这是我们的新家吗?”小女孩一看,不由眼睛一亮,踮着脚往里一看,眼珠子滴溜溜的转悠着,道,“爹爹,这里跟外公大将军王的家里比,哪个更大啊?”
一旁的小男儿看着小女孩一脸鄙夷,一副‘你真没见识’的表情,道:“小雨笨蛋,当然是外公大将军王的家里大。咱们在紫电峰的家,那里整座山都是咱们家,那里就比这里大很多。”
“你才是笨蛋。我说的是房子。这里的房子很大,比紫电峰家里大多了。比祖师奶奶住的云雾阁还要大。外公大将军王住的地方,我又不是没有去过。很小的。外面那些房子,又不是外功大将军王住的,是给那些下人住的。”小女孩以自己特有的逻辑诉说着一个事实。
叶锋被这一儿一女逗笑了,“小雨说的对。小云不要跟妹妹吵。无论屋子多大,睡觉的时候,不就只需要一张床吗?所以,屋子多大多小,并不重要。一个人,最主要的是,他的心胸有多大。这句话,小云要记好了!男人的心胸有多大,他能干的事,就有多大。小则一家一园,大则一国一世,就看你心的大小。”
小男孩郑重的点点头,道:“是,爹爹,云儿记住了”
“那么,我们进去吧。你们的祖母应该等久了。”叶锋摸了摸子女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