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飘飘欲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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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山越军火把高举,倾巢出动,他们必须在一个晚上的时间进行急行军,马不停蹄的赶到目标部落,然后不经过休息直接突袭。这都是为了节省时间,路上的行军时间越短,他们面对的战斗就可能越容易,这个道理经过解释之后,就很容易被接受。
各军在离开大营之后,很快就散开,变成一道道通向四面八方的火蛇,最终消失在人们的视线当中,对于军士们而言,战斗首先以长跑比赛为开始,但最后的结果还要取决于手中的刀枪。
所有军士都不顾炎热,将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因为此战他们将要突袭进密林当中。没人希望没有死在敌人的手上,却因为被毒蛇咬一口死于非命。
因为长途奔袭,没有人沿途说话,都紧闭着嘴巴,行军寂静而无声,只有阵阵在密林当中的摩擦声,成了这次行军的主旋律,当然还有若远若近的野兽嘶鸣和鸟虫飞舞,作为点缀。
如同灌铅一般的双腿,和火辣辣的咽喉只有意志力才能克服,对于这些刀口舔血的军士来说,他们当然也有意志力,并且正在实践当中。
索性这些山越军,是从江南征召,跋山涉水对他们而言并不算是陌生。对这种作战也有一定的适应性,才能让突袭变成可能。
此次的作战是分进合击,是清缴周围部落,祖逖很下意识就做出的决定。分进合击在敌人有准备的时候,不说过去送肉,却也不是多么高明的抉择。不过司马季装病百日,让大军按兵不动百日,总的来说有一定的效果,这些林邑的属国,没有在林邑覆灭之后结成盟友,共同进退,就注定了分进合击的成功。
天色蒙蒙亮的时候,已经有一军摸到了徐狼部周围,这里十分安静,阵阵炊烟还未完全散去,在密林当中形成了类似浓雾的效果,这样更好,有利于突袭。
经过了漫长行军的军士,缓缓地拔出了腰刀,调整着呼吸,他们利用最后一点的时间去除疲惫,放松因为长行军有些疲惫的身体。
“杀!”急促的呼喝惊扰了森林的安宁,惊雷诈起,潜伏的军士杀入了城寨当中。血腥降临,喊杀声此起彼伏。
此时林邑附近的部落,类似的戏码正在不断上演,无数土人倒地,又有无数冲上缠斗,人人刀剑相向,咬牙切齿,恨不得生吞了对方,可是虽然刀来剑往,收效却甚微,真正的杀伤不大,因为土人被偷袭心中恐惧,不知道突袭的晋军有多少,加上晋军雷霆一击覆灭林邑,这些部落尚且要对林邑称臣,自然对灭掉林邑的晋军更加畏惧。
再者人都爱惜生命,并不敢拼尽一击,而是皆有保留。只有夷帅身边的士兵常常有偷袭得手之人,趁前面的人刀剑交加之时突然偷袭,一举凑效。
当然并不是所有部落都是这样,有人畏首畏尾,就有人迎难而上,拼死反抗争取一丝胜利的机会,哪怕这个机会小到几乎没有。
屈都部落周围的战斗就十分激烈,这也是因为晋军在摸上去的时候被发现了,给了屈都部落一点准备的时间,密林并不是适合重型军械,所以刚开始双方的战斗就十分血腥。
在两方缠斗交接的地方,有时地方尸体多得可以堆叠起来,也有许多尸体手足相缠,虽然是敌人,可是死后却缠抱在一起,分之不开。鲜血染遍了青草,在黑暗的火光中更是显得异常恐怖血腥。
然而屈都部落反抗,只不过激起了更大的进攻,一排排刀斧手列阵向前,他们接到的是死命令,不会因为对方的反抗就停止,对晋军而言,此战的结果要么是我赢,要么还是我赢。
“放火箭,给我烧了这个城寨,看他们还怎么防守。”牙将大声呼喝道,他身边的军士身材高大健硕,装备长剑利刃,又人人手持长弓一具,劲矢一壶,正神色紧张地注视着外面的局势,不敢有丝毫有松懈。
燕王虽然领着十万大军南下,但他知道晋朝本土人口受到重创,所以十分注重交换比,除非横山那种绕不过去,心慈手软会出后患的地方,否则一直注意保护军士的性命。
这就连带着各级将校,没事说的最多的就是燕王那套说辞,比如聪明的打仗,确保敌人比我们死得多,还有没有谁受伤需要休息?中了瘴气赶紧找僻静之地修养等等。
身为军士当然见惯了生死,但有选择权的情况下,当然还是让对方先死比较好。很快这些军士就点火成功,对着屈都部落的城寨放火,反正城寨不是他们的,烧了一点不心疼。
更大的反抗带来更大的镇压,说起来可能没人信,晋朝对这些蛮夷其实态度上比汉朝还要过分,原因很简单,晋朝本土的胡人已经很多了,矛盾多了,看法就会变得极端。士族还喜欢便宜的胡人奴隶,买来做佃户,因为比中原人便宜,踩死了也没人管。
这几天对于林邑周围的部落来讲,是一个新的开始,只不过不会有人记得。燕王从来不指望有人给自己歌功颂德,巴不得没人知道自己挥起过屠刀,所以随军书吏不会记录这些事。
这种杀戮也波及到了因为林邑灭亡逃走,而后又回来的土人,这主要是在林邑南部,时间则是三四天之后,经过了漫长的时间,他们以为已经安全了,准备重建家园,却不知道屠刀并不遥远。
何况还有一些林邑旧将本身就在等待时机,司马季当然不只是在林邑王宫百日宣淫,百日之间他也在不断的收集消息,看看林邑有没有重新死灰复燃的趋势。只不过没有派兵继续进剿而已,但是谁口服心不服,则早已经被记录在案,留给了祖逖。
西卷县夷帅范文就是如此,这哥们假成自己是范逸的女婿,范逸真正的女婿早就被砍了,但不得不说还是有人相信这个说辞,聚众等待机会,现在祖逖给了对方这个机会,想要报仇是吧,战场上公平的决战。
这里的战斗是祖逖亲自领兵前来的,专门过来试试范逸的新女婿斤两。晋军搭弓射箭,三轮弓箭压制,那恐怖如暴雨一般的箭矢,密集地落下,便开始攻城。
那阵恐怖入瀑雨般的箭矢袭击之后,那里就只剩下了一片尸骸,以及许多尚未咽气、浑身中箭倒在血泊当中的士卒,“范文快快投降,一旦城破,生灵涂炭。”
百日准备,晋军早已经把应付各种叛乱的军械造出来了,燕王躲在王宫里面睡侍女扯淡,晋军军士可都是在没日没夜的整军备战,冲车、床弩、云梯一应俱全,盔甲修补完毕,腰刀雪亮反光,最重要的是,晋军还人多。
不可否认,这种战术与在兵力数量占绝对优势的晋军可以说是相得益彰,我不但比你装备好,还比你人多,还比你士气高。
“你做梦,我就是死了也不投降。”范文扯着脖子喊道“你认为我不知道范逸妇女的下场么,晋人狡诈,咱们不能相信他们。”
祖逖眉头微微一皱,目光当中闪过一丝决然,“投石机,准备放火烧城!”他不愿意多造杀戮,但就像是燕王说的,就是一道很简单的选择题,是土人死还是晋人死?选一个吧!
林邑这边的建筑同样以木质为主,只要将火源用投石机抛入城内,大火必然无法遏制。摧毁总是比拯救容易,就是这个道理。
祖逖认为自己是听从了燕王的想法,可燕王现在还在海上飘着呢!飘的还很不自如……
“呕……”对着桶一阵呕吐,司马季全身有种飘飘欲仙之感。不同于在林邑王宫,这次他绝对不是装的,他来的时候是走的水路,觉得所谓的晕船不过如此而已,所以也没觉得坐船出海有什么问题。
可现在的情况表明,燕王还是年轻,阅历有些不足,长江和大海比起来,就是一条小河沟。早知道他就在渤海浪高一点二米的环境里面试试了,省的现在出丑。
啪啪!巧惜轻轻地拍打着司马季的后背,现在也只有她了,那些鲜卑侍女基本上和司马季一个德行,把嘴巴擦干净,司马季回想了一下自问道,“我怎么记得,陆机说过,慕容运将军领着的胡骑,上岸半天就奔袭了?难道,我们上的不是一个海?”
“要不让船队停下,让殿下上岸吧,反正距离岸边也不远。”巧惜有些心疼的开口道。
“胡说八道,五万多军士,因为本王一人上岸?”司马季捏着巧惜的脸蛋责备道,“吐一吐就习惯了,还省粮食。”
开什么玩笑,现在上岸到了澜沧江边上不是还要坐船,不一样的是,那样还有被扶南国发现的可能,不是可能,是肯定会被发现。晕船又晕不死人,鲜卑人都能干挺,老子也能挺。
是夜,山越军火把高举,倾巢出动,他们必须在一个晚上的时间进行急行军,马不停蹄的赶到目标部落,然后不经过休息直接突袭。这都是为了节省时间,路上的行军时间越短,他们面对的战斗就可能越容易,这个道理经过解释之后,就很容易被接受。
各军在离开大营之后,很快就散开,变成一道道通向四面八方的火蛇,最终消失在人们的视线当中,对于军士们而言,战斗首先以长跑比赛为开始,但最后的结果还要取决于手中的刀枪。
所有军士都不顾炎热,将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因为此战他们将要突袭进密林当中。没人希望没有死在敌人的手上,却因为被毒蛇咬一口死于非命。
因为长途奔袭,没有人沿途说话,都紧闭着嘴巴,行军寂静而无声,只有阵阵在密林当中的摩擦声,成了这次行军的主旋律,当然还有若远若近的野兽嘶鸣和鸟虫飞舞,作为点缀。
如同灌铅一般的双腿,和火辣辣的咽喉只有意志力才能克服,对于这些刀口舔血的军士来说,他们当然也有意志力,并且正在实践当中。
索性这些山越军,是从江南征召,跋山涉水对他们而言并不算是陌生。对这种作战也有一定的适应性,才能让突袭变成可能。
此次的作战是分进合击,是清缴周围部落,祖逖很下意识就做出的决定。分进合击在敌人有准备的时候,不说过去送肉,却也不是多么高明的抉择。不过司马季装病百日,让大军按兵不动百日,总的来说有一定的效果,这些林邑的属国,没有在林邑覆灭之后结成盟友,共同进退,就注定了分进合击的成功。
天色蒙蒙亮的时候,已经有一军摸到了徐狼部周围,这里十分安静,阵阵炊烟还未完全散去,在密林当中形成了类似浓雾的效果,这样更好,有利于突袭。
经过了漫长行军的军士,缓缓地拔出了腰刀,调整着呼吸,他们利用最后一点的时间去除疲惫,放松因为长行军有些疲惫的身体。
“杀!”急促的呼喝惊扰了森林的安宁,惊雷诈起,潜伏的军士杀入了城寨当中。血腥降临,喊杀声此起彼伏。
此时林邑附近的部落,类似的戏码正在不断上演,无数土人倒地,又有无数冲上缠斗,人人刀剑相向,咬牙切齿,恨不得生吞了对方,可是虽然刀来剑往,收效却甚微,真正的杀伤不大,因为土人被偷袭心中恐惧,不知道突袭的晋军有多少,加上晋军雷霆一击覆灭林邑,这些部落尚且要对林邑称臣,自然对灭掉林邑的晋军更加畏惧。
再者人都爱惜生命,并不敢拼尽一击,而是皆有保留。只有夷帅身边的士兵常常有偷袭得手之人,趁前面的人刀剑交加之时突然偷袭,一举凑效。
当然并不是所有部落都是这样,有人畏首畏尾,就有人迎难而上,拼死反抗争取一丝胜利的机会,哪怕这个机会小到几乎没有。
屈都部落周围的战斗就十分激烈,这也是因为晋军在摸上去的时候被发现了,给了屈都部落一点准备的时间,密林并不是适合重型军械,所以刚开始双方的战斗就十分血腥。
在两方缠斗交接的地方,有时地方尸体多得可以堆叠起来,也有许多尸体手足相缠,虽然是敌人,可是死后却缠抱在一起,分之不开。鲜血染遍了青草,在黑暗的火光中更是显得异常恐怖血腥。
然而屈都部落反抗,只不过激起了更大的进攻,一排排刀斧手列阵向前,他们接到的是死命令,不会因为对方的反抗就停止,对晋军而言,此战的结果要么是我赢,要么还是我赢。
“放火箭,给我烧了这个城寨,看他们还怎么防守。”牙将大声呼喝道,他身边的军士身材高大健硕,装备长剑利刃,又人人手持长弓一具,劲矢一壶,正神色紧张地注视着外面的局势,不敢有丝毫有松懈。
燕王虽然领着十万大军南下,但他知道晋朝本土人口受到重创,所以十分注重交换比,除非横山那种绕不过去,心慈手软会出后患的地方,否则一直注意保护军士的性命。
这就连带着各级将校,没事说的最多的就是燕王那套说辞,比如聪明的打仗,确保敌人比我们死得多,还有没有谁受伤需要休息?中了瘴气赶紧找僻静之地修养等等。
身为军士当然见惯了生死,但有选择权的情况下,当然还是让对方先死比较好。很快这些军士就点火成功,对着屈都部落的城寨放火,反正城寨不是他们的,烧了一点不心疼。
更大的反抗带来更大的镇压,说起来可能没人信,晋朝对这些蛮夷其实态度上比汉朝还要过分,原因很简单,晋朝本土的胡人已经很多了,矛盾多了,看法就会变得极端。士族还喜欢便宜的胡人奴隶,买来做佃户,因为比中原人便宜,踩死了也没人管。
这几天对于林邑周围的部落来讲,是一个新的开始,只不过不会有人记得。燕王从来不指望有人给自己歌功颂德,巴不得没人知道自己挥起过屠刀,所以随军书吏不会记录这些事。
这种杀戮也波及到了因为林邑灭亡逃走,而后又回来的土人,这主要是在林邑南部,时间则是三四天之后,经过了漫长的时间,他们以为已经安全了,准备重建家园,却不知道屠刀并不遥远。
何况还有一些林邑旧将本身就在等待时机,司马季当然不只是在林邑王宫百日宣淫,百日之间他也在不断的收集消息,看看林邑有没有重新死灰复燃的趋势。只不过没有派兵继续进剿而已,但是谁口服心不服,则早已经被记录在案,留给了祖逖。
西卷县夷帅范文就是如此,这哥们假成自己是范逸的女婿,范逸真正的女婿早就被砍了,但不得不说还是有人相信这个说辞,聚众等待机会,现在祖逖给了对方这个机会,想要报仇是吧,战场上公平的决战。
这里的战斗是祖逖亲自领兵前来的,专门过来试试范逸的新女婿斤两。晋军搭弓射箭,三轮弓箭压制,那恐怖如暴雨一般的箭矢,密集地落下,便开始攻城。
那阵恐怖入瀑雨般的箭矢袭击之后,那里就只剩下了一片尸骸,以及许多尚未咽气、浑身中箭倒在血泊当中的士卒,“范文快快投降,一旦城破,生灵涂炭。”
百日准备,晋军早已经把应付各种叛乱的军械造出来了,燕王躲在王宫里面睡侍女扯淡,晋军军士可都是在没日没夜的整军备战,冲车、床弩、云梯一应俱全,盔甲修补完毕,腰刀雪亮反光,最重要的是,晋军还人多。
不可否认,这种战术与在兵力数量占绝对优势的晋军可以说是相得益彰,我不但比你装备好,还比你人多,还比你士气高。
“你做梦,我就是死了也不投降。”范文扯着脖子喊道“你认为我不知道范逸妇女的下场么,晋人狡诈,咱们不能相信他们。”
祖逖眉头微微一皱,目光当中闪过一丝决然,“投石机,准备放火烧城!”他不愿意多造杀戮,但就像是燕王说的,就是一道很简单的选择题,是土人死还是晋人死?选一个吧!
林邑这边的建筑同样以木质为主,只要将火源用投石机抛入城内,大火必然无法遏制。摧毁总是比拯救容易,就是这个道理。
祖逖认为自己是听从了燕王的想法,可燕王现在还在海上飘着呢!飘的还很不自如……
“呕……”对着桶一阵呕吐,司马季全身有种飘飘欲仙之感。不同于在林邑王宫,这次他绝对不是装的,他来的时候是走的水路,觉得所谓的晕船不过如此而已,所以也没觉得坐船出海有什么问题。
可现在的情况表明,燕王还是年轻,阅历有些不足,长江和大海比起来,就是一条小河沟。早知道他就在渤海浪高一点二米的环境里面试试了,省的现在出丑。
啪啪!巧惜轻轻地拍打着司马季的后背,现在也只有她了,那些鲜卑侍女基本上和司马季一个德行,把嘴巴擦干净,司马季回想了一下自问道,“我怎么记得,陆机说过,慕容运将军领着的胡骑,上岸半天就奔袭了?难道,我们上的不是一个海?”
“要不让船队停下,让殿下上岸吧,反正距离岸边也不远。”巧惜有些心疼的开口道。
“胡说八道,五万多军士,因为本王一人上岸?”司马季捏着巧惜的脸蛋责备道,“吐一吐就习惯了,还省粮食。”
开什么玩笑,现在上岸到了澜沧江边上不是还要坐船,不一样的是,那样还有被扶南国发现的可能,不是可能,是肯定会被发现。晕船又晕不死人,鲜卑人都能干挺,老子也能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