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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冲入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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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牧第二次住酒店,那已是我们毕业后两个月了,严格说那不是酒店,是高校内的招待所,不过很干净整洁,不比外面的酒店差。

    那一次,我才真正体会到男女杏事之美好,作为女人,冲浪时潮涨潮落,行至云端的忘我。冲浪一词是源于我和牧一次在海滩冲浪的真实经历,所以每次行男女之欢,牧都会打趣说我要冲浪。

    我大学毕业后,没想着太多就业的事情,但也象征性的投了表去面试,结果被本校留了,分在下面一个学院做老师。留校的除了我,还有班上另外一个同学。

    据说丹当时也投了,她和系主任关系一直很好,我们都认为她铁定能留校的,但结果却出乎意料,她没留下来,这事对她打击也挺大的。想想如果她留了,或许就不会有后面的十年,不会有现在的纠结了,所以,在强大的命运面前,人其实挺无奈的。

    对于我来说,能否留校,其实没有太大所谓,我感觉自己还在为感情纠结,鸣,出国,和牧的割舍,这些东西远远大于工作。而且99年找工作不像现在这么难,考公务员都是被老师逼着去考的,考上后到广东一些比较偏远的山区,我压根没去想这事。牧当时就被老师逼着进了考场,结果这家伙表面嘻嘻哈哈答应了,进了考场,不到半小时就出来了,我问牧,为什么出来,牧说,我要去深圳,我要进了山区,我们俩就真的没戏了,我不想断了我们的后路。我们班5人去考,除了牧临阵脱逃,其他四人都考上公务员了,乐斌是其中一个。十年后,他们都调到市区了,怎么地都是个副科级人物。

    十年前,被老师逼着点名考公务员,为表忠诚响应党的政策,到广东的北边西边去贡献青春。十年后,被社会逼着去考公务员,犹如万人过独木桥,这翻天覆地的变化,很是感慨。

    我当时能被留校,据说,是有个校领导看我能唱能跳,还有大四的那场演讲大赛,让某位重量级的领导印象深刻,演讲课讲授非常喜欢我,也特意找校领导说了,所以我幸运留校了。可惜我不惜福,辜负了领导的厚望呀,干了一年多,为了爱情,抛弃了事业,不过据说我那套创新的教学方法对院里影响还是很深远的。

    当时学校的舞蹈室也交给我打理,我办了好几期的培训班,交谊舞,健身操。那个时候知道什么叫数钱数得手软了,其实不多,就几千块钱而已。刚毕业赚外快了我特兴奋,给自己买了部手机,鼓励自己的商业意识,有些同事看得眼红,我就隔三差五请他们喝早茶夜茶的。后来发现,赚的钱除了买了部手机,都败给喝茶去了,可怜我的脚,跳得肿胀得厉害,牧很是心疼,还打趣我,你也知道什么叫两腿发软了吧。

    我留在了广州,牧被他爸安排在了深圳,牧喜欢深圳,因为那里有我生活过的气息,他也觉得我以后肯定也是回深圳的,他说他在那等着我,在我回深圳之前拼命赚钱,把窝安置好了,我自己也逍遥得差不多了,就把我绑回深圳。

    我的心当时很复杂,虽说一天到晚跟牧放狠话,说毕业后,我们就一刀两断,但心里毕竟是爱着牧的,那会也是想迷迷糊糊的跟着心走,毕竟毕业后,很多事情都会发生变化,感情能否经得起考验都是未知,自己也并不清楚自己要什么,对于深圳父母的办理出国也并不热衷,大有交给时间交给命运的想法。

    我以为鸣也会去深圳,因为他哥哥一直在操办这事,所以我留在广州,我觉得自在,爱理谁理谁。等我完全定下来之后,鸣告诉我,他也留广州了,进了一家大集团公司。

    当时学校老师宿舍比较紧张,我又是自由惯了的人,就一人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鸣也在我租房子的附近租了房子。牧开始着急抓狂了,但他刚去深圳海关报到,严得很,基本没时间偷溜出来看我。 在广州这两个多月,鸣下了班有空也会到我那坐坐,看看,周末有时会一起吃饭。但他经常生闷气,我极其努力和他谈笑风生,但持续不了几天,鸣又开始生气,我经常被他气得上蹿下跳,也弄不明白他为何生气,或许归根结底就是他一直没放下我和牧的事情,貌似嘴里说不在乎,过去就过去了,但他时刻都在提醒我,牧曾经存在过。

    我也知道我变了,我不让鸣碰我,哪怕是牵手,我都极力回避。因为我想既然都出来社会了,我需要冷静的去思考我的感情,我也不可能像大学那样,毫无理由的把牧否定掉。我跟鸣说,我们回归零,摆正心态,以朋友同学好好处,如果性格真的合,大家都有机会,毕竟家人都是认同他的,他也是优秀的。

    但事实证明,根本行不通,和鸣除了怄气闹心,已别无其他乐趣,他对我很好,如果天上的月亮可以摘下来的话,我要,估计他都上去摘了,他对我的99%好,有时只要一场冷战,就把所有的美好情绪破坏掉了,和鸣在一起我觉得累,从头到脚的累,心更累。

    和鸣这几个月的相处,我是有后遗症的,即便现在梦见当时的情景,都会梦见鸣生闷气的表情,醒来后,心里都会非常不舒服,觉得闷得慌,直到现在,我都是希望如果别人对我有想法有意见,情愿他发飙,也不希望他生我闷气,心里堵得很。

    而且最关键的是,除了牧,我心已经装不下任何人了。一想到牧对我的好,就觉得温暖,一想到牧的邪气,就忍不住想笑。没有牧在身边,我就看那些以往的日记,心里依然是甜蜜的。其实那会已经意识到自己,除了爱牧,我已经丧失了爱别人的能力了。

    当牧说他要从深圳来看我时,我的心狂喜不已,从毕业到我们见面两个多月了,只有和牧在一起,牧就会想方设法让我快乐,逗我开心,即使我说些不好听的话,他也极少当着我的面露出不悦,悲伤他都一个人消化了。

    他从深圳坐火车过来,我去东站接他,心里的紧张和羞涩就像是第一次那样,一个人在那傻傻的笑,痴痴的想。当牧的身影出现时,我豪不犹豫的冲了上去抱着他,牧也疯狂,炽热的嘴唇不由思索就贴上来,唇舌缠绵相交,抱着我狠狠的亲。当时出站台有很多的人,但对于我们来说,都已视他们无形了透明了,估计那天的人都看傻眼吧。

    牧亲了很久,小鸡啄米似的,在脸上亲着。后又抱着走了一段,背着走了一段,一切都觉得美好。晚上我们找了其他高校的招待所住下,开了两间房间,挨着俩隔壁,牧先过去房间冲凉,冲完之后才到我的房间。

    两个多月没见了,我穿着睡衣,到了房间好像都有了点羞怯,眼里都是思念和对对方的渴望。牧把灯关了,我和牧躺在床上,黑暗中牧白皙的脸更加透明如玉,眼睛熠熠生辉。但牧的手伸过来握住我的手指,轻轻的摩挲着,小声的说,尘儿,我真想你。牧的手指和我的手指纠缠盘绕着。你……有想我吗?不等我回答,牧已情不自禁的俯下脸,多情的唇瓣吻住了我的手心。柔柔的唇,在我手心里蠕动,我像过电一样浑身战栗,想要抽回手,但牧已经顺着手心向胳膊蔓延。

    牧不在我身边的十年,我经常会回忆我们之间发生的事情,这之间的因果。我和他的暗恋、相恋到缠绵,他无师自通了很多两性关系的理论和实践,而他的无师自通,自回国后想来,我更喜欢把他定义成,因为他倾尽了全力来爱我,所以他能隐忍,能克制,也能一路用心的牵引着我,完成人生的每一次体验,终至爱与杏的完美结合。

    看了李子勋的书,我解析了一番,不由得叹牧是个天生的情场高手,不仅是心理的也是身体的高手。要是他内心够邪恶,够博爱,不知有多少痴情怨女子为他所伤。刻骨铭心的爱和缠绵悱恻的性是人本性的憧憬,用牧的话说,就是我们达到灵欲结合,这是爱情的完美境界。

    我们无厘头的初夜就如老李所说,对两个缺乏经验的男女来说,初夜永远都不会浪漫。初夜给男女带来的内心冲击可以引发一种生命的更新。在意识层面上,初夜看起来像是男女情爱发展到一定阶段,精神与躯体自然而然产生的一种彼此交融的欲求,隐含着男女双方的一种决定和一种契约。在当时很纠结的情况下和牧发生的第一次,我当初认为是因为牧太爱我,我不能许给他未来,所以我把我珍贵的第一次给我最爱的男人。从心理上分析,其实,当初我的决定,是因为我已经从心里身体都已经完全接纳了他,无形中其实已经烙下了我就是牧的女人的心理契约。

    初夜对于女人而言象征着自我解构或瓦解,我的初夜从深层次来讲,对于家庭对我恋爱的干涉,鸣的不放手,其实已经象征这些障碍都瓦解了,只是当时我并不知道而已。男人的初夜却像是一种涉险,只是牧的涉险快涉到悬崖上去了,太险了,不仅触犯了原始图腾中的“处女禁忌”,涂抹了女人白丝绢上落红的玫瑰,还暴露了男人对女最原始的征服欲,所以我们初夜不仅不浪漫还很无语。而对于牧来说他的初夜,这种心理契约,已使他坚信,我一辈子都只能是他的,以至于后面所有动作指向都直奔目标,不管这过程有多痛苦多隐忍多未知。

    大多数女性由于杏感缺失,很难体味到杏爱中的芬芳,对第一个把她从处子圣坛上推下来的男人,不免会有无形的怨恨。除非她在以后的爱情中得到了真正的快乐和补偿。我对牧的怨恨也在牧用心营造的甜蜜爱情中得到了快乐和补偿。和牧行至云端的美好是刻骨铭心的。这种云端体验会给内心留下一种深刻,在今后的行为模式中无意识的去重复和模仿。杏也类似一种禅,只有做到物我两忘,才能达到云端的高峰体验。牧引领我行至云端,继而漫步云端,终至落入凡间的体验,让我变得恬畅而自由,从心理学角度来说,一般女性对情爱的躯体记忆比男性深刻,所以我记住了牧的翘臀,和那副完美的人体裸图,我对牧已经有躯体依恋了,几乎所有的感官功能都会为爱而雀跃,而女性所需要的躯体常常和精神共舞,牧的爱意在生活中在冲浪中都体现得淋漓尽致,唯有如此,我才能最终接纳自己成为真正的女人,唯有如此,我和牧才能一起享受杏爱带来的酣畅淋漓。

    男人天生的征服欲,从心理学上来说,稍稍保守、被动、矜持的女子更能把持住男人,女性过于主动的需求会诱发心理脆弱的男性很大压力,甚至诱发其他症状。牧是我的红酒,在他面前,不管怎么疯怎么闹腾,到了实质性的问题,还是会不由自主的脸红,心慌。或许这也是牧贪恋我的芬芳的其中一个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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