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六章 一根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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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子的话并没有让闵学三人立马兴奋起来,因为他们都注意到了这句话中的一个词,“可能”。
“你在哪看到凶手的?”彭继同嘴快,马上问了出来。
强子不假思索的回答,“楼道门口。”
“你怎么知道那就是凶手?”
即便是同一时间段,也不能说在这个楼道进出的就是凶手吧?
似乎早料到了警方会有此一问,强子解释的很从容。
“就在碰到这人后,我上楼就发现了晁晓丽的尸首,所以这首先,时间地点都对得上。”
“再来,你们有可能说我碰到的这人没准是个邻居,但这大热天的,有哪个邻居会把自己裹的那么严实?虽说我和他打了个照面,但说实话,我真没看清他的长相。”
这确实可疑,但不充分。
“那DNA呢?”
说到这个,没人觉得从一个混子嘴里说出这么个名词有什么奇怪,受各种影视剧影响,这词现在已经相当普及了。
“这就是我躲藏的原因之一了!刚才说过,我没看清凶手的长相,但却看到了他鸭舌帽下的发色,灰白色占了大半!”
“而我在晁晓丽的门口,发现了一根掉落的白发!”
“......”
这剧情的转折,实在出乎闵学三人意料,而且强子发现白发的画面,莫名有种看侦探片的即视感。
“你看见死了人,还有心思理会白发?”彭继同觉得这厮也算思路清奇。
强子咧嘴,“我从小不爱看书,视力5.3,晁晓丽家门口的垫子正好是黑色的,白发比较显眼,再加上门口撞见那人的发色,我自然产生了联想。”
这个解释可以有,白发的发现陡然变的合理起来。
如果强子碰到的那个真的是十八年前的连环杀手,虽然与萧胜的侧写不是十分相符,但凶手是白发也不是不可能。
凶手把凶案现场的环境收拾的一丝不苟,但离开现场后应该不会再那么细致,没发现掉落门口的白发就匆匆离开,也能说得通。
所以,强子他碰到的,竟真是凶手?
强子见三人听的认真,又补充了一句,“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江湖人的直觉,在门口撞见的那人,给我的感觉...非常危险!”
“......”
彭继同又想拍桌子了,本来他还觉得强子说的一本正经头头是道的,突然加上个“江湖人”,立马就变味了呢?
“那根白发呢?”彭继同终究忍住了拍桌子的冲动,追问起了正事儿。
虽说即便强子拿出白发,也不能当做证据使用,但起码能给警方的侦查提供一个重要方向不是?
“就在我内衣口袋里,”强子用眼神看了看自己胸口,还不忘补充,“我特意用塑料袋装着呢!电视剧里不都那么演的?”
藏这地方,又是软的,怪不得进来前没搜到。
彭继同马上从强子口袋里找到了那个塑料袋,里面也果然正安静的躺着一根白发。
虽然强子的话比较离奇,但也正是因为离奇,使其真实性大大增加,因为如果要编故事,大多数人肯定会往合理了编,不至于这么离谱。
所以不管是彭继同,还是闵学或萧胜,此刻对这根白发都十分重视。
因为这很可能是“幽灵”二十余年来,留下的唯一明显破绽!
彭继同拿到头发,就立刻起身出去了,不用问,肯定又是去催法医给鉴定。
萧胜也觉得强子的剩余价值已经耗光,无趣的出了询问室。
只有闵学又好奇的向强子问道,“你干嘛要拿走这根白发呢?”
这确实挺奇怪的,不说重要物证这点,白发留在现场,不是才更容易让强子他摆脱嫌疑吗?所以为什么要带走呢?
这个问题让强子的面色一下尴尬了起来,琢磨了半天才开口道,“没什么原因,当时没想那么多,可能鬼使神差吧...”
呃...了解,通俗的讲,就是手欠!
DNA鉴定结果不是一时半刻便会出来的,可是晚上的集中讨论时间却到了。
不同的是,上次闵学是孤身一个人进入会议室,这次换成了和彭继同、萧胜三人一起进入。
但相同的是,闵学再次受到了全场的注视。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小组接连带回两个嫌疑人,而且似有重大突破。现在就是验证消息真假的时刻了。
连泰仍旧居于案首,在开场白后,也没问其他人,直接向三人组说道,“听说你们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谁来说说?”
彭继同指了指闵学,“突破口最开始是他找到的,让他说吧。”
哎?是他?
会议室有一瞬间的静默,大家均表示不可置信。
开玩笑吧?要不要这么捧?
丫这镀金可厉害了,不,这可不是镀,而是要弄个纯金回去啊!毕竟参与案件和侦破案件可是两个不同概念。
还有些人闻言立马看向了萧胜,大家都知道这位和三人组中的其他俩都不对付,总不可能帮衬他们吧?
众人一副看好戏的样子,想瞅瞅萧胜会怎么闹腾。
然而...
萧胜他竟然毫无反应!一点反对的意思都没有!
这怎么回事?萧胜这种脾气也会屈从于现实?不能够吧!
再说了,这才一天时间,要转变也不要这么快吧!
所以...突破口真是被这位找到的?
丫走了啥狗屎运啊!
“不是侥幸。”萧胜突然平铺直叙的说了这么一句。
也不等众人反应,萧胜主动将闵学“杯酒记笔录”的典故向众人科普了下,顺带就讲清了突破口的由来。
原来竟是这样!
从萧胜口中说出的闵学事迹,说服力某种程度上比连泰亲口说出还高。
这时候,有个京城本地的刑警补刀,“我记起来了,年初的时候,京城发生的那起盛红杀人案你们还记得吗?”
不少京城本地刑警点头,毕竟盛红大小都算个名人,当时那案子很多人都有印象。
这位刑警继续道,“当时盛传是一个魔都来的警察,用了一会儿工夫就把案子给破了,我一魔都的哥们儿后来还和我显摆来着,他说那警察的名字,好像就是叫闵学。”
“......”
这马后炮放的,真是不能再迟了。
不过随着这两个人的话,众人看向闵学的目光马上变了。
看来之前真是误会,能进专案组的,果然没有一个简单角色!
强子的话并没有让闵学三人立马兴奋起来,因为他们都注意到了这句话中的一个词,“可能”。
“你在哪看到凶手的?”彭继同嘴快,马上问了出来。
强子不假思索的回答,“楼道门口。”
“你怎么知道那就是凶手?”
即便是同一时间段,也不能说在这个楼道进出的就是凶手吧?
似乎早料到了警方会有此一问,强子解释的很从容。
“就在碰到这人后,我上楼就发现了晁晓丽的尸首,所以这首先,时间地点都对得上。”
“再来,你们有可能说我碰到的这人没准是个邻居,但这大热天的,有哪个邻居会把自己裹的那么严实?虽说我和他打了个照面,但说实话,我真没看清他的长相。”
这确实可疑,但不充分。
“那DNA呢?”
说到这个,没人觉得从一个混子嘴里说出这么个名词有什么奇怪,受各种影视剧影响,这词现在已经相当普及了。
“这就是我躲藏的原因之一了!刚才说过,我没看清凶手的长相,但却看到了他鸭舌帽下的发色,灰白色占了大半!”
“而我在晁晓丽的门口,发现了一根掉落的白发!”
“......”
这剧情的转折,实在出乎闵学三人意料,而且强子发现白发的画面,莫名有种看侦探片的即视感。
“你看见死了人,还有心思理会白发?”彭继同觉得这厮也算思路清奇。
强子咧嘴,“我从小不爱看书,视力5.3,晁晓丽家门口的垫子正好是黑色的,白发比较显眼,再加上门口撞见那人的发色,我自然产生了联想。”
这个解释可以有,白发的发现陡然变的合理起来。
如果强子碰到的那个真的是十八年前的连环杀手,虽然与萧胜的侧写不是十分相符,但凶手是白发也不是不可能。
凶手把凶案现场的环境收拾的一丝不苟,但离开现场后应该不会再那么细致,没发现掉落门口的白发就匆匆离开,也能说得通。
所以,强子他碰到的,竟真是凶手?
强子见三人听的认真,又补充了一句,“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江湖人的直觉,在门口撞见的那人,给我的感觉...非常危险!”
“......”
彭继同又想拍桌子了,本来他还觉得强子说的一本正经头头是道的,突然加上个“江湖人”,立马就变味了呢?
“那根白发呢?”彭继同终究忍住了拍桌子的冲动,追问起了正事儿。
虽说即便强子拿出白发,也不能当做证据使用,但起码能给警方的侦查提供一个重要方向不是?
“就在我内衣口袋里,”强子用眼神看了看自己胸口,还不忘补充,“我特意用塑料袋装着呢!电视剧里不都那么演的?”
藏这地方,又是软的,怪不得进来前没搜到。
彭继同马上从强子口袋里找到了那个塑料袋,里面也果然正安静的躺着一根白发。
虽然强子的话比较离奇,但也正是因为离奇,使其真实性大大增加,因为如果要编故事,大多数人肯定会往合理了编,不至于这么离谱。
所以不管是彭继同,还是闵学或萧胜,此刻对这根白发都十分重视。
因为这很可能是“幽灵”二十余年来,留下的唯一明显破绽!
彭继同拿到头发,就立刻起身出去了,不用问,肯定又是去催法医给鉴定。
萧胜也觉得强子的剩余价值已经耗光,无趣的出了询问室。
只有闵学又好奇的向强子问道,“你干嘛要拿走这根白发呢?”
这确实挺奇怪的,不说重要物证这点,白发留在现场,不是才更容易让强子他摆脱嫌疑吗?所以为什么要带走呢?
这个问题让强子的面色一下尴尬了起来,琢磨了半天才开口道,“没什么原因,当时没想那么多,可能鬼使神差吧...”
呃...了解,通俗的讲,就是手欠!
DNA鉴定结果不是一时半刻便会出来的,可是晚上的集中讨论时间却到了。
不同的是,上次闵学是孤身一个人进入会议室,这次换成了和彭继同、萧胜三人一起进入。
但相同的是,闵学再次受到了全场的注视。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小组接连带回两个嫌疑人,而且似有重大突破。现在就是验证消息真假的时刻了。
连泰仍旧居于案首,在开场白后,也没问其他人,直接向三人组说道,“听说你们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谁来说说?”
彭继同指了指闵学,“突破口最开始是他找到的,让他说吧。”
哎?是他?
会议室有一瞬间的静默,大家均表示不可置信。
开玩笑吧?要不要这么捧?
丫这镀金可厉害了,不,这可不是镀,而是要弄个纯金回去啊!毕竟参与案件和侦破案件可是两个不同概念。
还有些人闻言立马看向了萧胜,大家都知道这位和三人组中的其他俩都不对付,总不可能帮衬他们吧?
众人一副看好戏的样子,想瞅瞅萧胜会怎么闹腾。
然而...
萧胜他竟然毫无反应!一点反对的意思都没有!
这怎么回事?萧胜这种脾气也会屈从于现实?不能够吧!
再说了,这才一天时间,要转变也不要这么快吧!
所以...突破口真是被这位找到的?
丫走了啥狗屎运啊!
“不是侥幸。”萧胜突然平铺直叙的说了这么一句。
也不等众人反应,萧胜主动将闵学“杯酒记笔录”的典故向众人科普了下,顺带就讲清了突破口的由来。
原来竟是这样!
从萧胜口中说出的闵学事迹,说服力某种程度上比连泰亲口说出还高。
这时候,有个京城本地的刑警补刀,“我记起来了,年初的时候,京城发生的那起盛红杀人案你们还记得吗?”
不少京城本地刑警点头,毕竟盛红大小都算个名人,当时那案子很多人都有印象。
这位刑警继续道,“当时盛传是一个魔都来的警察,用了一会儿工夫就把案子给破了,我一魔都的哥们儿后来还和我显摆来着,他说那警察的名字,好像就是叫闵学。”
“......”
这马后炮放的,真是不能再迟了。
不过随着这两个人的话,众人看向闵学的目光马上变了。
看来之前真是误会,能进专案组的,果然没有一个简单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