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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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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疑点

    我一下子慌了神儿,急道:“怎么不早些上来告诉我?”

    红鲤十分自责地道:“适才杜嬷嬷硬将小婢和白桥拉去帮她淘米,说是大家都跑去偏院看表少爷审案,伙房里一时没人,今儿姨奶奶和姨老爷要来,得赶快把饭烧上。小婢不敢违拗杜嬷嬷,这还是趁她不注意时跑出来偷偷看了一眼,才发现少爷已经来了……”

    我一边听着红鲤解释一边像惊了窝的小鸡儿般扑扇着翅儿四下里找地方躲藏——岳清音已经上楼来了,此时出门必定被他撞见,只好在季燕然这里暂时先躲藏起来。季燕然靠在床栏上满脸好笑地看着我在屋里打转,虽然他并不清楚我是违抗了岳老大的命令偷跑出来与他会面的,但他也知道我素来畏惧岳哥哥那死人气势,于是轻笑着唤了我一声,一指床边的衣柜,我便顾不得多想地冲过去,拉开衣柜门一头把自己甩了进去,而后将门严严关上,听得他在外对红鲤道:“红姑娘去罢,这里没什么事,清音若问起,只莫要说灵歌来过便是了。”红鲤便答应着退出去了。

    一时间在衣柜里闷着,只能听到自己急促的心跳声。原本我在季燕然这里也算不得什么大事,然而岳清音事先已经嘱咐过要我在房内练习刺绣,且府内才刚出了人命案,我既违背了他的命令,又在府内乱跑,若被他知道了势必又生气又担心,所以宁可丢人地躲在衣柜里也绝不能让他看见,挨骂事小,惹得他又辛苦累心在我来说就是事大了。

    我这厢气息尚未调匀,外面已响起了敲门声,听得季燕然道了声“进来”,而后便笑着道:“清音,适才你被家下慌慌张张地请去,可是府里出了什么事么?”

    原来岳清音将那陈师父请来后并未再回衙门,一直在季燕然这儿待着。

    听得岳清音淡淡地道:“少思少虑方是养生之道,你问那么多做什么?”

    这……咱家岳哥哥原来私下里对季大官人说话这般不客气的啊……今儿我可是开了眼了。

    听得季燕然丝毫不以为忤地笑嘻嘻地道:“为兄与别人不同,若不让为兄思考些东西,只怕一天也活不下去的——清音你难道想让为兄死在你的床上不成?”

    这这这。这话说的。

    岳清音没有吱声,想必是不屑搭理季燕然不着调的言辞,便听得屋内响起哗哗的水声,大约是他在洗手。就听季燕然接着笑道:“不若让为兄来猜猜发生了何事好了,如果为兄猜对了,清音你便将这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与为兄听听,权当是帮为兄解闷儿了,可好?”

    岳清音仍未说话,季燕然便笑着自顾自地说开了,道:“清音你方才洗手时向水中放入了那瓷瓶中的消毒净肤丸,可见是才刚检验过尸体,结合那会儿你被家下急匆匆请走的情形来看,很显然是府内出了人命。既是出了人命,步大人肯定是要亲自回来过问案情的,因此清音你一去去了这么久,必是陪着步大人在现场做调查。而之所以现在又回来洗手,且不慌不忙地坐下喝茶,想必是这件案子已经被步大人轻易解决了,能被轻易解决的案子,凶手应该就在现场,或是被众人当场抓住,无外乎是府里的下人杀了下人。清音你做为主子,本应陪同步大人回衙门旁听结案,却先行回了房间,究其原因大约有二:一是本案凶手身份特殊,清音你无法上堂听审,需要回避;二是这件案子尚未到最终定论的时候,即便凶手被带回衙门,一两日之内也不会开堂终审,亦即是说,这件案子尚有不明之处,需要再查——为兄偏向于后者。至于死者是谁,凶手又是谁,为兄可是猜不出来的,不知说到此种程度可以了否?”

    这狡猾的季燕然,通篇不过是从我这里听去的消息,在那儿装模作样地假意推理忽悠岳老大,只有最后那几句才让我若有所觉。照他所说,这件案子其实并未最终定论,也就是说,步九霄并没有完全查明真相,凶手究竟是不是欢喜儿还不能确定,如果他所料不错,这倒算得个好消息。

    终于听得岳老大开了口,淡淡地道:“不错,此案尚未最终定论,仍需进一步查证。”

    季燕然立刻顺势笑着道:“究竟是怎样一个案子,清音讲与为兄听听可好?”

    这家伙果然是超级至尊无赖男,只怕连岳老大面对他这死缠烂打的招术也没辙。果然岳老大语声里带着些许无奈地淡淡开讲,将方才那件案子从头到尾叙述了一遍。

    案件的相关情况大致同我从绿水那里听来的差不太多,被害人徐呈死于昨天夜里丑时前后,面部被利器砍得血肉模糊,根本连五官的轮廓都难以辨认出来,致命伤在脖颈处,砍断了喉咙和大动脉,失血过多导致短时间内毙命。在现场并未发现搏斗痕迹,推测凶手是出其不意地一击将死者击倒,且从血迹溅出的形状来看,死者是倒在地上之后被凶手残忍地以剁菜般的方式在面部砍了数下的。凶器是府里厨子们日常用来剁鱼头剁排骨用的大号菜刀,平时就晾在伙房的窗台下以防受潮生锈,很容易被人偷走。那菜刀就扔在现场,刀身上血迹斑斑,还有几个豁口,显然是被徐呈的头骨硌崩的,凶手手段之残忍着实令人发指。

    案发现场的情况便是如此了,重点问题是徐呈大晚上的为何要跑到那间空房子里去。那空房子位于偏院儿的东北角,原是用来做仓库的,因春季天干,易失火,安全起见便将所有杂物都移到了府内地窑里,这间房子便空了出来,因在角落里,日常极少有人去,地面上早落了厚厚的一层灰,门也无需安锁,里面空无一物。

    这间空屋离下人们的卧房约有五六十米的距离,若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闹出些较大的动静来,还是较容易被人听到的,而步九霄问过了所有睡在偏院儿的下人,并无一人于昨夜听到任何不寻常的响动。于是可以推断,死者系被凶手偷袭,第一下便砍断了喉咙和大动脉,使得死者根本无法发出叫声便于短时间内死亡。

    死者徐呈为何会于半夜前往那空屋里去呢?据说屋内地上并没有拖动尸体的痕迹,即是指徐呈的第一死亡现场就是屋内,且岳清音检查过他的手脚,也未有被绳索绑过的勒痕,可见徐呈并非被凶手绑架至空屋、也并非在被杀之后移尸于空屋的,而是他自己自愿而去。若是自己自愿而去,那九成的可能性就是受凶手之邀,与他约在丑时前后于空屋相见。

    最终步九霄从欢喜儿身上搜出了一张纸条更为这一推断确立了决定性的证据:纸条上的字是用黑炭写的,歪歪扭扭不甚工整,内容是:你小子若有种,今夜丑时三刻于东北角空屋,你我就昨天之事做个了断,不见不散——所谓“昨天之事”,当是指欢喜儿与徐呈前日又为了那十两银子大打出手,几乎玩儿命的事。

    于是整个案件似乎完全清晰了:欢喜儿因急于医治家中生病母亲,几次找徐呈要钱未果,前日又因此事二人打得见了血,欢喜儿一时被怒火蒙了心智,遂写纸条暗暗邀约徐呈于昨夜丑时三刻在空屋相见,想着最后一次再向徐呈讨要银子,倘若他肯还便罢,若不肯还,自己怎么也是无钱医治母亲,身为人子无法尽孝,倒不如同这间接害了自己亲娘的无赖拼了,纵然要不回银子也绝不能让他有好下场。

    是以昨夜丑时,欢喜儿带了从伙房偷来的菜刀等在空屋,那徐呈据说确有七八分的无赖脾气,见欢喜儿纸条上语含挑衅,便也不肯服软儿,果真应邀而来,两人交涉无果,欢喜儿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趁徐呈不备一刀砍中其颈,使其无法大声呼救引来他人,随后凭着一口怒气又在徐呈脸上砍了数刀以泄愤,直至其彻底断气方才罢手。

    之后欢喜儿弃刀而逃,匆匆回至卧房,佯作无事发生,第二日依旧照常做工。因纸条是他悄悄地给了徐呈的,旁人并不知晓,是以在他想来,即便是大家因那十两银之事怀疑到他的头上,也没人能够证明人就是他杀的,而就算能够证明,反正他也无钱医治母亲了,左右母亲若是出个好歹他也不想再活——欢喜儿是个孝子,这一点倒是府中人公认的。然蝼蚁尚且偷生,只要有一丝苟活下去的可能,任谁也不想白白放弃,因此当欢喜儿猛然想起自己写给徐呈的纸条有可能还在他的尸身上时,不由便想趁没人发现悄悄潜回那空屋,将尸体身上的纸条找到,至安全之处时再毁掉,却谁料人算不如天算,才一潜回空屋将纸条搜到藏于自己身上,便被因好奇而悄悄跟在他身后欲瞧究竟的那个下人抓了个现形。

    所以这张从欢喜儿身上搜出来的纸条便是确定他为凶手的决定性证据,案情至此应当说已是相当明朗了。然而,以上种种皆是步九霄及所有人一厢情愿的推断,至于当事人欢喜儿,却是一口咬定自己未曾杀人,说什么也不肯认罪。

    面对纸条这样的铁证仍不认罪,步九霄也不能强行定案,只得先将欢喜儿押回府衙大牢,待明日升堂审理,若还不松口,就只能当堂用刑了。

    以上便是此案的前因后果,待岳清音讲罢,季燕然紧接着便问向他道:“欢喜儿的证词是如何说的?可就那张纸条作出解释了么?”

    岳清音答道:“他说那张纸条并非他写给徐呈的,而是徐呈写给他的。他以为徐呈因前日两人打架之事怀恨在心,欲与他做个了结,便也不肯退缩,打定主意于昨晚前去赴约。却谁料因近日来他过于忧心家中母亲,且昨日又陪着灵歌逛了近半个太平城,身心俱疲,一觉睡下竟误了时辰,晚上虽起了一次夜却也是迷迷糊糊,根本将此事忘在了脑后。一早醒时想了起来,唯恐自己失约遭徐呈耻笑,本待立刻去空屋看看徐呈是否仍在,却又被家里邻居找来告知其母病症再度发作,便顾不得赴约,径直跑回家中,直到方才才又回至府中,因想那徐呈在纸条上写着‘不见不散’,或许仍等在空屋也未为可知,便抱着去看看的心思前往。一进门见到地上惨死之尸,一时吓得怔在原地,尚未回神便被随后跟来的家丁发现,惊呼过后一把扯住,直道他杀了人——这便是欢喜的口供。”

    唔,这一番案情听下来还真是各说各有理,不过明显有几处疑点并未解决——若是欢喜儿用刀将徐呈砍死,身上、头发上、衣服上必然会溅有血迹,就算欢喜儿杀了人之后悄悄儿地洗过身子洗过头发,那么血衣呢?府里的规矩是:只要下人不跟着主子,出门若带了包袱,必须经由守门家丁打开检查,以免私卷了府内值钱的或重要的东西出去。是以欢喜儿不可能带着血衣出府去处理掉,只能在府内处理。不管他是将血衣藏了也好埋了也好甚至烧了也好,只要仔细搜查,必定会搜到残留着的蛛丝马迹,对于破案来说,任何的可能性都不能放过,哪怕是一根衣服上的丝线。

    再有,既然空屋里极少有人去,地面上布满了灰尘,那么就很容易留下死者与凶手的脚印,只要对比一下欢喜儿的脚印与案发现场的脚印是否相同便能够确认凶手究竟是不是欢喜儿,这个证据应该比那张纸条更为有力。

    最后便是这张纸条——一个最简单的方法:笔迹鉴定。欢喜儿以前识字不多,因我见他很是伶俐好学,遂曾在逛街时给他买过几本识字练字的书,让他平日里无事时多加练习,只要找到欢喜儿练字的本子拿来同这张纸条上的笔迹一对比,便可知道这纸条究竟是徐呈写的还是欢喜儿写的了。

    果然步九霄那个代理知府是个二把手,诸多疑点尚未解决便急着定案,想是欲证明自己能力之心过于迫切,反而欲速则不达。

    这时听得季燕然笑道:“为兄只想知道三件事:欢喜儿杀徐呈时穿的是哪件衣服,空屋地面上是否留有足迹,徐呈是否识字。”

    季燕然的疑问与我大同小异,落眼点都在衣服、脚印和字迹之上。便听岳清音答道:“空屋内只留有死者徐呈的足迹,凶手的足迹皆被用笤帚扫去;衙役们搜查了府内各处,并未发现血衣;徐呈小时候读过两年书,欢喜近来亦在习字,找来写有二人字迹的纸与那纸条对比,鉴定为纸条乃欢喜所写。”

    这一番话直令我脑袋转了筋:没有发现血衣对欢喜儿有利,而字迹一致却又对他不利,至于那被扫去的足迹一时无法认定是有利还是不利——究竟这三点既别别扭扭又明明白白的线索要如何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呢?

    但听得季燕然一声轻笑,道:“为兄大概已经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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