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2 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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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飞速,转眼怀胎十月,瓜熟蒂落。
叶箐箐成功生下一名女婴,为此裴家上下喜出望外,家里女孩儿太少了,清一色小子看着都烦,哪有闺女贴心。
小宝宝刚出生时红彤彤的,还看不出怎么样,大约过了小半月,五官长开了些,遗传的好基因就显现出来了。
滴溜溜的眼珠子跟黑葡萄似的,粉嫩嫩的小嘴,小鼻子小下巴,一脸无辜懵懂,看的人心都融化了。
大夫人对她宝贝的不行,捧在手里怕碎了,恨不能把什么好东西都往她身上塞。如意金锁、长命玉牌,什么东西好,什么东西吉利,全都来者不拒。
“以后你们要是忙,我来帮忙带她!”她笑得合不拢嘴。
这么小,就预定上了吗?裴闰之对此有点无奈,他正在跟奶娘学着怎么抱娃娃,做人父母的还没过上瘾了,她这个做奶奶的就凑过来抢了。
“孩子的名字定下来了吗?”大夫人眼巴巴的看着他。
裴闰之听了更加无奈了,单单一个名字,大家七嘴八舌的都拿捏不定,按理说他才是孩子的父亲,这事该听他的吧?谁知大老爷很蛮横地表示:第一个孩子该由他取名。
除了大老爷,大夫人也提供了几个自己喜欢的名字候选,再加上叶箐箐想的、裴闰之想的,可不就好几个了。
“大名还没取,但是小名决定叫她元元。”
即元气少女从小做起的意思,裴闰之每次想起这句话,都有点想笑,不过叶箐箐喜欢就随她吧。
“什么元元?不够秀致文雅。”大夫人摇摇头,在她看来这些名字哪有自己想的好听,寓意都是极好的呢!
“叫着顺口就是,”裴闰之不太在意,他见大夫人两眼巴巴的,便把小婴儿往前送了送,“娘亲抱抱她?”
大夫人当然是求之不得,虽说名字不太喜欢,但叶箐箐还在坐月子呢,人家才是正经母亲,喜欢元元就叫元元吧。
“奶奶的心肝宝贝哟~”
扬手接过软乎乎的小包子,白白嫩嫩的婴儿肥脸颊,眨着眼睛四处打量,就是不看大夫人。她的眼睫毛长长的,估计是随了裴闰之,长大后不知该如何迷人呢。
两人在外间逗弄孩子,苏氏和汤宛容则在里间陪着叶箐箐。
过去了小半月,生产的伤口差不多愈合了,叶箐箐此时气色很好,面色红润,心情也挺愉悦。
在大凤庄养胎的这些日子里,当真是潇洒呀!没有那些杂七杂八的人事烦扰,过着自己的悠闲生活,娘亲时不时会过来看望自己,说说话送送东西,这才是惬意人生嘛!
“看到你现在有了孩子,闰之又是脾气极好的人,娘亲这就放心了。”苏氏有种自己完成任务的感觉。
儿女均已成家,各自开枝散叶,儿媳妇和女婿都是很好的,孩子们家庭和睦,她这个做母亲的无愧于任何人。
汤宛容掩着嘴笑道,“正好村子里的寺庙要竣工了,请来许多大师做法事,要请神上位呢,箐箐出了月子,带着孩子赶上沾沾光。”
“那当然是要去的。”叶箐箐笑着点点头。村子里都说他们家福缘好,娘亲听从小嫂子的建议,也捐了不少银子,算是偿还福报吧。
“我听采芹说,你总是隔上几天就要洗头洗澡?有这回事?这可是万万使不得的!”苏氏话题一转,数落起她来。
这时候妇人坐月子,都讲究不能沾水,更遑论洗头洗澡了。说到底就是生产后母体元气大伤,抵抗力低下,轻易就会着凉,或者湿气入侵,留下病根后悔终生。
但是让叶箐箐闷着一个月不洗漱,那是绝对不可能的。现代人养成的卫生习惯,一时半会哪能改的过来,何况那么久不洗头不洗澡,不知该藏纳多少污垢,也很容易滋生病菌。
她笑了笑道:“没事的,我不沾凉水不吹风,都是让采芹烧热了送进来。”
为了保险起见,叶箐箐还用的都是空间泉水,让裴闰之拎出去,烧热了再送回来,所以她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
“胡闹,莫要一意孤行。”苏氏瞪她一眼,这孩子老是不听劝的,都当娘的人了。“你没看那些老人说,月子没做好受苦的可是一辈子,落下头疼脑热的老毛病,有的你受!”
旁边汤宛容附和的点点头,“娘亲说的没错,就是这个理。”
“行行行,我知道了,没有下一回。”面对两人夹击,叶箐箐不得不应下来。
这一趟杨柳也来了的,她带来好几只野生鸽子,是邓阿罗的朋友捉到的,还活生生的呢,养起来一天宰上一只,新鲜滋补。
鸽子汤比起普通鸡汤还要好些,加入各种药材味道也不差,最适合产妇坐月子食用,这回杨柳正蹲在厨房里,跟采芹细细交代野鸽子炖汤法。
这么远跑一趟,还惦记着叶箐箐的生产,实属有心。
此时正值清明前后,再过半个月孩子就要办满月酒了,随后还有百日宴,苏氏希望他们忙完这一趟,看能不能抽时间,送无非进京赶考。
去年年末无非就得了个秀才的名头,他现在已经有参加科举的资格了,石安城里的夫子举荐他进京,自古天才出少年,尽管去闯一闯,不行再回来沉淀沉淀。
叶箐箐听苏氏提起这个话题,想了想点头道:“那正好赶上了,裴家三少爷到时要随商行去一趟北方,顺道带无非去京城,有熟人跟着再合适不过。”
没想到自己捡回来还是个小学霸,真是有出息了,想想就觉得有点意思,大概这就是缘分吧?
几人在房里絮絮叨叨说了好些话,瞧着太阳都要西斜了,才告辞离去,田心村到这大丰庄也不算特别远,就是绕了些,改日再来也一样。
这会儿众人都没料到,无非的身份会那样不一般,进京一趟就是——天翻地覆!
叶箐箐带着孩子回到裴家,几个长辈都要逗弄,好不容易才回到她怀里。
小家伙学会翻身了,小手小脚有力气得很,脸上时常挂着笑,也不知在乐啥,估计长大后又跟裴闰之一样,是个笑面佛,满肚子坏水的那种??
魏庆忽然急匆匆的进了横云院,说是三少爷递来一个急件,快马加鞭送到了裴家,指明要给二少夫人。
“给我?他不是顺道送无非进京赶考吗?”叶箐箐一手接过,有点疑惑。
在小元元办过百日宴之后,如她先前所言,裴夙之要跟随商行去北方一趟,便托他一路照顾无非,顺便在京城停留一些时日,陪同无非考完科举再回来。
估摸一下时间,这会儿应该远在京城,忽然急急忙忙的送信回来,又是作甚?难不成无非出了什么事?
这么想着,叶箐箐快速打开信件,然后便被上面的信息给震惊住了……
不知是她眼花还是咋地,上面竟然说无非是皇亲国戚??不……说他是金枝玉叶也不为过!当今圣上的长子?!
“这这这没搞错吗?”
叶箐箐的手都有点抖了,怎么可能呢?石安城距离京城太遥远了,尽管当时皇帝还没登上皇位,但他的孩子也是尊贵的,怎么会流浪到这里来?
裴夙之发现事态严重,特意传信回来,叶箐箐也有些六神无主,或者说这事由不得他们拿主意,要看圣上怎么想?估计无非是回不来了……思及此她挪步去书房找了裴闰之,共同商议。
正在忙碌的裴闰之就这么被她给砸了门,他看过信件眉头一皱,轻叹道:“着实令人意外,这事也不知是福是祸,先去一趟田心村吧。”
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也不为过,进京赶考一趟,怎就发生这种事了?苏氏养了无非这么多年,早就把他当成自己儿子了。
孩子年纪不大,又能带着孙子玩,性子沉稳功课还做得好,邻里谁不夸一句。而苏氏本身就是个心软的,更怜惜无非幼时受苦,对他疼爱有加。
这回听说了这种事情,顿时有点不愿接受,“我们家无非回不来了?”
好端端的怎么就跟皇帝扯上关系了呢?众人百思不得其解,这事他们家暂时瞒了下来,没有让旁的人知道。干系重大,一切尚未盖棺定论。
好在没过几天,裴夙之的另一封书信也到达了,里面明确地解释了事情经过。
说是当年圣上与前太子争权的时候,长子被人偷出府邸之外,具体过程裴夙之无从得知,反正结果就是孩子没了,生死未卜。
皇帝当年苦苦寻找,无奈暗地里阻力众多,等到他登上皇位有能力了,时间一晃几年过去,早就错过了最好的追寻时机。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谁也不知那孩子怎么样了。
谁知天意弄人,这么巧他的孩子进京赶考,还以这么小的年纪获得一个好成绩,引起许多士族注意,争相递出橄榄枝。
这些士族最喜欢的就是寒门学子,有学识无背景,方便培养拉拢。同时皇帝也最喜欢这些,有能力不扯裙带关系,他当然要跟士族抢夺人才。
机缘巧合之下,双方也不知怎么就相认了。裴夙之说,他知道的时候已经见不着无非人了,皇城守卫重重,他不过一个商户,自然被拦在门外。
但人是他带进京城的,怎么说都该有个交代,一边记了信件回去,一边四处跑腿打听,这才有了点结果。
所以说世事无常、料所未及……大概就是这般。
时间飞速,转眼怀胎十月,瓜熟蒂落。
叶箐箐成功生下一名女婴,为此裴家上下喜出望外,家里女孩儿太少了,清一色小子看着都烦,哪有闺女贴心。
小宝宝刚出生时红彤彤的,还看不出怎么样,大约过了小半月,五官长开了些,遗传的好基因就显现出来了。
滴溜溜的眼珠子跟黑葡萄似的,粉嫩嫩的小嘴,小鼻子小下巴,一脸无辜懵懂,看的人心都融化了。
大夫人对她宝贝的不行,捧在手里怕碎了,恨不能把什么好东西都往她身上塞。如意金锁、长命玉牌,什么东西好,什么东西吉利,全都来者不拒。
“以后你们要是忙,我来帮忙带她!”她笑得合不拢嘴。
这么小,就预定上了吗?裴闰之对此有点无奈,他正在跟奶娘学着怎么抱娃娃,做人父母的还没过上瘾了,她这个做奶奶的就凑过来抢了。
“孩子的名字定下来了吗?”大夫人眼巴巴的看着他。
裴闰之听了更加无奈了,单单一个名字,大家七嘴八舌的都拿捏不定,按理说他才是孩子的父亲,这事该听他的吧?谁知大老爷很蛮横地表示:第一个孩子该由他取名。
除了大老爷,大夫人也提供了几个自己喜欢的名字候选,再加上叶箐箐想的、裴闰之想的,可不就好几个了。
“大名还没取,但是小名决定叫她元元。”
即元气少女从小做起的意思,裴闰之每次想起这句话,都有点想笑,不过叶箐箐喜欢就随她吧。
“什么元元?不够秀致文雅。”大夫人摇摇头,在她看来这些名字哪有自己想的好听,寓意都是极好的呢!
“叫着顺口就是,”裴闰之不太在意,他见大夫人两眼巴巴的,便把小婴儿往前送了送,“娘亲抱抱她?”
大夫人当然是求之不得,虽说名字不太喜欢,但叶箐箐还在坐月子呢,人家才是正经母亲,喜欢元元就叫元元吧。
“奶奶的心肝宝贝哟~”
扬手接过软乎乎的小包子,白白嫩嫩的婴儿肥脸颊,眨着眼睛四处打量,就是不看大夫人。她的眼睫毛长长的,估计是随了裴闰之,长大后不知该如何迷人呢。
两人在外间逗弄孩子,苏氏和汤宛容则在里间陪着叶箐箐。
过去了小半月,生产的伤口差不多愈合了,叶箐箐此时气色很好,面色红润,心情也挺愉悦。
在大凤庄养胎的这些日子里,当真是潇洒呀!没有那些杂七杂八的人事烦扰,过着自己的悠闲生活,娘亲时不时会过来看望自己,说说话送送东西,这才是惬意人生嘛!
“看到你现在有了孩子,闰之又是脾气极好的人,娘亲这就放心了。”苏氏有种自己完成任务的感觉。
儿女均已成家,各自开枝散叶,儿媳妇和女婿都是很好的,孩子们家庭和睦,她这个做母亲的无愧于任何人。
汤宛容掩着嘴笑道,“正好村子里的寺庙要竣工了,请来许多大师做法事,要请神上位呢,箐箐出了月子,带着孩子赶上沾沾光。”
“那当然是要去的。”叶箐箐笑着点点头。村子里都说他们家福缘好,娘亲听从小嫂子的建议,也捐了不少银子,算是偿还福报吧。
“我听采芹说,你总是隔上几天就要洗头洗澡?有这回事?这可是万万使不得的!”苏氏话题一转,数落起她来。
这时候妇人坐月子,都讲究不能沾水,更遑论洗头洗澡了。说到底就是生产后母体元气大伤,抵抗力低下,轻易就会着凉,或者湿气入侵,留下病根后悔终生。
但是让叶箐箐闷着一个月不洗漱,那是绝对不可能的。现代人养成的卫生习惯,一时半会哪能改的过来,何况那么久不洗头不洗澡,不知该藏纳多少污垢,也很容易滋生病菌。
她笑了笑道:“没事的,我不沾凉水不吹风,都是让采芹烧热了送进来。”
为了保险起见,叶箐箐还用的都是空间泉水,让裴闰之拎出去,烧热了再送回来,所以她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
“胡闹,莫要一意孤行。”苏氏瞪她一眼,这孩子老是不听劝的,都当娘的人了。“你没看那些老人说,月子没做好受苦的可是一辈子,落下头疼脑热的老毛病,有的你受!”
旁边汤宛容附和的点点头,“娘亲说的没错,就是这个理。”
“行行行,我知道了,没有下一回。”面对两人夹击,叶箐箐不得不应下来。
这一趟杨柳也来了的,她带来好几只野生鸽子,是邓阿罗的朋友捉到的,还活生生的呢,养起来一天宰上一只,新鲜滋补。
鸽子汤比起普通鸡汤还要好些,加入各种药材味道也不差,最适合产妇坐月子食用,这回杨柳正蹲在厨房里,跟采芹细细交代野鸽子炖汤法。
这么远跑一趟,还惦记着叶箐箐的生产,实属有心。
此时正值清明前后,再过半个月孩子就要办满月酒了,随后还有百日宴,苏氏希望他们忙完这一趟,看能不能抽时间,送无非进京赶考。
去年年末无非就得了个秀才的名头,他现在已经有参加科举的资格了,石安城里的夫子举荐他进京,自古天才出少年,尽管去闯一闯,不行再回来沉淀沉淀。
叶箐箐听苏氏提起这个话题,想了想点头道:“那正好赶上了,裴家三少爷到时要随商行去一趟北方,顺道带无非去京城,有熟人跟着再合适不过。”
没想到自己捡回来还是个小学霸,真是有出息了,想想就觉得有点意思,大概这就是缘分吧?
几人在房里絮絮叨叨说了好些话,瞧着太阳都要西斜了,才告辞离去,田心村到这大丰庄也不算特别远,就是绕了些,改日再来也一样。
这会儿众人都没料到,无非的身份会那样不一般,进京一趟就是——天翻地覆!
叶箐箐带着孩子回到裴家,几个长辈都要逗弄,好不容易才回到她怀里。
小家伙学会翻身了,小手小脚有力气得很,脸上时常挂着笑,也不知在乐啥,估计长大后又跟裴闰之一样,是个笑面佛,满肚子坏水的那种??
魏庆忽然急匆匆的进了横云院,说是三少爷递来一个急件,快马加鞭送到了裴家,指明要给二少夫人。
“给我?他不是顺道送无非进京赶考吗?”叶箐箐一手接过,有点疑惑。
在小元元办过百日宴之后,如她先前所言,裴夙之要跟随商行去北方一趟,便托他一路照顾无非,顺便在京城停留一些时日,陪同无非考完科举再回来。
估摸一下时间,这会儿应该远在京城,忽然急急忙忙的送信回来,又是作甚?难不成无非出了什么事?
这么想着,叶箐箐快速打开信件,然后便被上面的信息给震惊住了……
不知是她眼花还是咋地,上面竟然说无非是皇亲国戚??不……说他是金枝玉叶也不为过!当今圣上的长子?!
“这这这没搞错吗?”
叶箐箐的手都有点抖了,怎么可能呢?石安城距离京城太遥远了,尽管当时皇帝还没登上皇位,但他的孩子也是尊贵的,怎么会流浪到这里来?
裴夙之发现事态严重,特意传信回来,叶箐箐也有些六神无主,或者说这事由不得他们拿主意,要看圣上怎么想?估计无非是回不来了……思及此她挪步去书房找了裴闰之,共同商议。
正在忙碌的裴闰之就这么被她给砸了门,他看过信件眉头一皱,轻叹道:“着实令人意外,这事也不知是福是祸,先去一趟田心村吧。”
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也不为过,进京赶考一趟,怎就发生这种事了?苏氏养了无非这么多年,早就把他当成自己儿子了。
孩子年纪不大,又能带着孙子玩,性子沉稳功课还做得好,邻里谁不夸一句。而苏氏本身就是个心软的,更怜惜无非幼时受苦,对他疼爱有加。
这回听说了这种事情,顿时有点不愿接受,“我们家无非回不来了?”
好端端的怎么就跟皇帝扯上关系了呢?众人百思不得其解,这事他们家暂时瞒了下来,没有让旁的人知道。干系重大,一切尚未盖棺定论。
好在没过几天,裴夙之的另一封书信也到达了,里面明确地解释了事情经过。
说是当年圣上与前太子争权的时候,长子被人偷出府邸之外,具体过程裴夙之无从得知,反正结果就是孩子没了,生死未卜。
皇帝当年苦苦寻找,无奈暗地里阻力众多,等到他登上皇位有能力了,时间一晃几年过去,早就错过了最好的追寻时机。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谁也不知那孩子怎么样了。
谁知天意弄人,这么巧他的孩子进京赶考,还以这么小的年纪获得一个好成绩,引起许多士族注意,争相递出橄榄枝。
这些士族最喜欢的就是寒门学子,有学识无背景,方便培养拉拢。同时皇帝也最喜欢这些,有能力不扯裙带关系,他当然要跟士族抢夺人才。
机缘巧合之下,双方也不知怎么就相认了。裴夙之说,他知道的时候已经见不着无非人了,皇城守卫重重,他不过一个商户,自然被拦在门外。
但人是他带进京城的,怎么说都该有个交代,一边记了信件回去,一边四处跑腿打听,这才有了点结果。
所以说世事无常、料所未及……大概就是这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