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交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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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宁没料到忘忧竟然会说这件事,她原本以为,如果那匹马就是北地来的戎族人,既然有本事来,躲过一阵之后,自己回去不是什么难事,忍不住问:“那匹马现在在哪呢?”
忘忧用手抓着被子一角:“我不知道,那天我泼了它满身污泥,又给了他一粒用庆氏祖传秘方炼制的‘朝露’,已经能够化形成为人的灵兽,如果吃了这种药,可以暂时隐藏身上的灵气,伪装成普通的兽宠,但是事后必须再服用一粒‘夕霜’才能恢复,不然的话便只能一直保持兽身。”
“那天……我没有给他夕霜,”忘忧吞吞吐吐地说,脸上飞起几朵红云,“我估计,他现在还跟其他的战马混在一处。”
其实初宁之前的猜测,与真相大致差不多,那晚来的“刺客”就是北地戎人中有天马后裔血统那一支的首领,名字叫做赫真。他的行踪被撞破后,慌不择路逃进了忘忧的住处,不知道是他命太好还是命太不好,就那么巧的正撞见了忘忧在沐浴。
忘忧一气之下,用朝露封了他的灵气,又大摇大摆地牵着他从正在追捕他的齐王近卫面前经过,把赫真狠狠戏耍了一番。可后来事情便不受她的控制,赫真的真身被近卫牵走了,当做普通的战马送了回去。几天下来,忘忧越想越不安心,不知道是怕赫真当真被人给骑了,还是怕他恼羞成怒日后再来找麻烦,总之她想要尽快了解了这件事。
这事情要是说给别的人听,多半会听出点不同寻常的桃色意味来,可初宁满心都在动她那点小脑筋,琢磨着朝露和夕霜的妙处。这两种药是庆氏特有的,外人并不知道,送夕霜的时候,说不定她可以动动手脚,顺便把这个赫真给拿下。
北地天马十分珍贵,多年以前东齐要出兵征讨南楚时,曾经向北地戎族借过一只血统纯正的天马,用来跟东齐自己的马繁衍后代。只是借而已,并且借来的只是一只尚未化形成人的普通天马,就花费甚巨,给了无数的金银、布帛、粮食,作为交换。
如果能把这个天马部族的首领收为契奴……初宁只要想上一想,就忍不住嘴角上翘。
忘忧在她脑袋上狠戳了一把:“这事有那么好笑么?”
“没有、没有,”初宁赶紧收敛了一下太过放肆的表情,“麻烦多给我几粒夕霜,这事情有点难办,我可没法保证一次就能成功。”
从忘忧那里拿到飞霜后,初宁便借着在宫中的机会,打算先去齐王宫的兽苑看一看。天马一族的首领,想必修为不低,即使变回了一匹马的样子,也必定看起来毛色光亮、气度不凡,这样的绝世好马,多半会优先送进王宫内的兽苑。
初宁在王宫里绕了个圈子,翻墙进了兽苑。这里什么凶兽猛禽都有,要是放在几个月以前,初宁这么冒冒失失地进来,很有可能是凶多吉少,成了兽苑里还不够大伙儿塞牙缝的一顿加餐,此时她却从容地取出咒签,写了一个“避”字。
战马单独圈养在一处,因为金贵,所以照料的人也格外用心。初宁轻巧地翻进去,在几十匹战马中间逐一辨认。
按忘忧说的,那匹天马现在不能化形,也不能说话,看上去就跟一匹寻常的战马一样,混在几十匹战马里,其实不大容易找出来。但初宁自有她的办法,寻常的战马即使再通人性,到底是心智未开的兽类,不会有人类的情感心绪,注视双目不会得到任何特别的回应。
而那匹天马,因为有了近似于人的心智,如果盯着它的眼睛瞧,它一定会像人一样觉得心虚别扭。
初宁就这么一匹马、一匹马地瞪过去,瞪得眼睛都酸了,终于发觉有一匹毛色纯白的马,不太对劲。盯着它的双眼看时,它会若无其事但却是故意地避开视线,反复试了几次,都是如此。
事关重大,初宁不想出什么岔子,记住了这匹马所在的位置,又去把余下的马都逐一验证了,这才放行。她做得全神贯注,全没注意一旁的矮墙上,有人手托着一只小小的旋龟,正似笑非笑地看热闹。
那个穿红戴绿的人影,像是实在忍不住一般,低头对自己手里的小乌龟说:“唔……真是个有意思的女孩子,你说是不是?呵呵……”旋龟摇晃着自己的两个脑袋,给不出任何答复。
初宁回到刚才确认了的那匹马面前,取出一柄小刀,在那马的前额位置,比划了几下。她事先翻阅过家里的书,知道了结契的几种方法,最常见也最容易的,便是取灵兽的额间血,放入酒中饮下。
那马看见她手里的刀,眼睛立时就瞪得像铜铃一样大,显然猜到了她要做什么,抬起前腿就踢过来。
初宁侧身躲了,顺势用胳膊卡住它的脖子,刀子仍旧要往它额间刺去。那马忽然猛打一个响鼻,口中呼出一股风,吹得面前的干草四下飞散,霎时遮住了初宁的视线。
在她抬手捂住眼睛时,那马又直起上身,猛地向后一甩,初宁便被它丢在身后,马尾巴一扫,正拂在她脸上,后腿毫不客气地便要踏上来。
初宁就地趴到,索性从马腹之下钻了过来,趁机取出一节竹筒,将一粒夕霜装在里面,刺破了自己左右两只手上中指正中间的位置,将血液滴在其中。这也是一种强行结契的方法,只不过效果比契奴主动献出额间血要差上许多,很不牢靠,契奴随时都有反噬的可能。
那马一蹄子踏下去,并没踩着预料中的人,便低头去查看。初宁看准了时机探出头来,把竹筒正戳进马嘴里,打算猛吹一口气,把药送进去。
她的嘴刚刚张开,就听见耳边忽然响起一声极其妖娆的声音:“小美人儿,你这是干什么呢?”
准备好的一口气没吹出去,那边那匹不同凡响的马却已经做好了反击的准备,“呼”的猛吹了一口气,竹筒里的药丸骨碌碌滚进了初宁的肚子。她惊诧之下想要吐出来,那药丸却直直地进了肚,吐不出来了。
初宁一张脸涨成了紫色,指着突然冒出来的大鹦鹉“你”、“你”了几声,却说不出话来。
夕霜是专门为了解开朝露而配置的,单独服用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效果,只不过是使服用者的灵力在极短时间内暴增而已。但初宁吃下的这颗夕霜又有点不一样,因为里面掺了她自己的血。
她只觉得有一颗灼热的东西一路向下,跟身体里来自姬重光的那颗元魄珠搅在一起,身体忽冷忽热,连眼前的人影也渐渐颠倒起来。
那只大鹦鹉还在聒噪个不停:“小美人儿,你这是被我的美貌迷倒了么?”
初宁真想开口叫他滚远点,可是喉咙里也像塞了团火一样,热辣辣地疼,却发不出声音来。身体里翻涌的波浪越来越汹涌,她终于没能忍住,“哇”的一口吐了出来,身子软踏踏地倒在了大鹦鹉怀里。
大鹦鹉景元一很及时地伸出了手,正好接住了倒下去的初宁,明明知道这人已经听不见了,还是忍不住嘴欠:“没想到啊,几天不见,我的魅力又增加了少许,竟然都能把人迷晕过去了。”
与此同时,几条街之外,正闲闲坐着把玩一只青铜小兽的姬重光,忽然抬手压在了肋下,鲜红的血从他肋下的旧伤口处汩汩流出,很快就染湿了他墨色的衣衫。
由于那颗元魄珠的关系,他一直可以隐约知晓初宁的一举一动,就在刚才,关于初宁的视线忽然变得异常清晰,可他只来得及看见初宁软倒在景元一身上,接着便是从五脏四肢传来的一阵剧痛,那画面便再也看不到了,甚至连从前那一点隐约的感知,也完全消失不见了。
初宁则陷入了完全的昏睡之中,在近乎回归母体的混沌之中,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睁开眼睛。浑身都痛,要不是记忆还在,她真怀疑自己是被那匹马给踩了。
出师不利,竟然还是因为她的一口气没有马的一口气大,要是让忘忧知道了,绝对要笑死她。
她强撑着坐起来,天上繁星点点,看上去似乎是夜半时分。一轮圆月挂在半空,清辉可人……等等,好像不太对,那轮圆月,还有那些星星,似乎太标准了些。她清楚地看得见那些从前只在古书上读到过的星宿,斗转星移的轨迹,也异常清晰。
这不是真正的夜空,而是有人用术法造出来的巨大星盘,用来推演星辰轨迹。
正当她迷惑不解时,大红大绿的人影像是撕扯开时空一般,凭空把屋外的陈设景致破开一道缺口,走了进来。
“小美人儿,”景元一笑眯眯地摸摸她的额头,“你在这里三天了,都没人来找你,你这人缘也真是够好的。”
初宁没料到忘忧竟然会说这件事,她原本以为,如果那匹马就是北地来的戎族人,既然有本事来,躲过一阵之后,自己回去不是什么难事,忍不住问:“那匹马现在在哪呢?”
忘忧用手抓着被子一角:“我不知道,那天我泼了它满身污泥,又给了他一粒用庆氏祖传秘方炼制的‘朝露’,已经能够化形成为人的灵兽,如果吃了这种药,可以暂时隐藏身上的灵气,伪装成普通的兽宠,但是事后必须再服用一粒‘夕霜’才能恢复,不然的话便只能一直保持兽身。”
“那天……我没有给他夕霜,”忘忧吞吞吐吐地说,脸上飞起几朵红云,“我估计,他现在还跟其他的战马混在一处。”
其实初宁之前的猜测,与真相大致差不多,那晚来的“刺客”就是北地戎人中有天马后裔血统那一支的首领,名字叫做赫真。他的行踪被撞破后,慌不择路逃进了忘忧的住处,不知道是他命太好还是命太不好,就那么巧的正撞见了忘忧在沐浴。
忘忧一气之下,用朝露封了他的灵气,又大摇大摆地牵着他从正在追捕他的齐王近卫面前经过,把赫真狠狠戏耍了一番。可后来事情便不受她的控制,赫真的真身被近卫牵走了,当做普通的战马送了回去。几天下来,忘忧越想越不安心,不知道是怕赫真当真被人给骑了,还是怕他恼羞成怒日后再来找麻烦,总之她想要尽快了解了这件事。
这事情要是说给别的人听,多半会听出点不同寻常的桃色意味来,可初宁满心都在动她那点小脑筋,琢磨着朝露和夕霜的妙处。这两种药是庆氏特有的,外人并不知道,送夕霜的时候,说不定她可以动动手脚,顺便把这个赫真给拿下。
北地天马十分珍贵,多年以前东齐要出兵征讨南楚时,曾经向北地戎族借过一只血统纯正的天马,用来跟东齐自己的马繁衍后代。只是借而已,并且借来的只是一只尚未化形成人的普通天马,就花费甚巨,给了无数的金银、布帛、粮食,作为交换。
如果能把这个天马部族的首领收为契奴……初宁只要想上一想,就忍不住嘴角上翘。
忘忧在她脑袋上狠戳了一把:“这事有那么好笑么?”
“没有、没有,”初宁赶紧收敛了一下太过放肆的表情,“麻烦多给我几粒夕霜,这事情有点难办,我可没法保证一次就能成功。”
从忘忧那里拿到飞霜后,初宁便借着在宫中的机会,打算先去齐王宫的兽苑看一看。天马一族的首领,想必修为不低,即使变回了一匹马的样子,也必定看起来毛色光亮、气度不凡,这样的绝世好马,多半会优先送进王宫内的兽苑。
初宁在王宫里绕了个圈子,翻墙进了兽苑。这里什么凶兽猛禽都有,要是放在几个月以前,初宁这么冒冒失失地进来,很有可能是凶多吉少,成了兽苑里还不够大伙儿塞牙缝的一顿加餐,此时她却从容地取出咒签,写了一个“避”字。
战马单独圈养在一处,因为金贵,所以照料的人也格外用心。初宁轻巧地翻进去,在几十匹战马中间逐一辨认。
按忘忧说的,那匹天马现在不能化形,也不能说话,看上去就跟一匹寻常的战马一样,混在几十匹战马里,其实不大容易找出来。但初宁自有她的办法,寻常的战马即使再通人性,到底是心智未开的兽类,不会有人类的情感心绪,注视双目不会得到任何特别的回应。
而那匹天马,因为有了近似于人的心智,如果盯着它的眼睛瞧,它一定会像人一样觉得心虚别扭。
初宁就这么一匹马、一匹马地瞪过去,瞪得眼睛都酸了,终于发觉有一匹毛色纯白的马,不太对劲。盯着它的双眼看时,它会若无其事但却是故意地避开视线,反复试了几次,都是如此。
事关重大,初宁不想出什么岔子,记住了这匹马所在的位置,又去把余下的马都逐一验证了,这才放行。她做得全神贯注,全没注意一旁的矮墙上,有人手托着一只小小的旋龟,正似笑非笑地看热闹。
那个穿红戴绿的人影,像是实在忍不住一般,低头对自己手里的小乌龟说:“唔……真是个有意思的女孩子,你说是不是?呵呵……”旋龟摇晃着自己的两个脑袋,给不出任何答复。
初宁回到刚才确认了的那匹马面前,取出一柄小刀,在那马的前额位置,比划了几下。她事先翻阅过家里的书,知道了结契的几种方法,最常见也最容易的,便是取灵兽的额间血,放入酒中饮下。
那马看见她手里的刀,眼睛立时就瞪得像铜铃一样大,显然猜到了她要做什么,抬起前腿就踢过来。
初宁侧身躲了,顺势用胳膊卡住它的脖子,刀子仍旧要往它额间刺去。那马忽然猛打一个响鼻,口中呼出一股风,吹得面前的干草四下飞散,霎时遮住了初宁的视线。
在她抬手捂住眼睛时,那马又直起上身,猛地向后一甩,初宁便被它丢在身后,马尾巴一扫,正拂在她脸上,后腿毫不客气地便要踏上来。
初宁就地趴到,索性从马腹之下钻了过来,趁机取出一节竹筒,将一粒夕霜装在里面,刺破了自己左右两只手上中指正中间的位置,将血液滴在其中。这也是一种强行结契的方法,只不过效果比契奴主动献出额间血要差上许多,很不牢靠,契奴随时都有反噬的可能。
那马一蹄子踏下去,并没踩着预料中的人,便低头去查看。初宁看准了时机探出头来,把竹筒正戳进马嘴里,打算猛吹一口气,把药送进去。
她的嘴刚刚张开,就听见耳边忽然响起一声极其妖娆的声音:“小美人儿,你这是干什么呢?”
准备好的一口气没吹出去,那边那匹不同凡响的马却已经做好了反击的准备,“呼”的猛吹了一口气,竹筒里的药丸骨碌碌滚进了初宁的肚子。她惊诧之下想要吐出来,那药丸却直直地进了肚,吐不出来了。
初宁一张脸涨成了紫色,指着突然冒出来的大鹦鹉“你”、“你”了几声,却说不出话来。
夕霜是专门为了解开朝露而配置的,单独服用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效果,只不过是使服用者的灵力在极短时间内暴增而已。但初宁吃下的这颗夕霜又有点不一样,因为里面掺了她自己的血。
她只觉得有一颗灼热的东西一路向下,跟身体里来自姬重光的那颗元魄珠搅在一起,身体忽冷忽热,连眼前的人影也渐渐颠倒起来。
那只大鹦鹉还在聒噪个不停:“小美人儿,你这是被我的美貌迷倒了么?”
初宁真想开口叫他滚远点,可是喉咙里也像塞了团火一样,热辣辣地疼,却发不出声音来。身体里翻涌的波浪越来越汹涌,她终于没能忍住,“哇”的一口吐了出来,身子软踏踏地倒在了大鹦鹉怀里。
大鹦鹉景元一很及时地伸出了手,正好接住了倒下去的初宁,明明知道这人已经听不见了,还是忍不住嘴欠:“没想到啊,几天不见,我的魅力又增加了少许,竟然都能把人迷晕过去了。”
与此同时,几条街之外,正闲闲坐着把玩一只青铜小兽的姬重光,忽然抬手压在了肋下,鲜红的血从他肋下的旧伤口处汩汩流出,很快就染湿了他墨色的衣衫。
由于那颗元魄珠的关系,他一直可以隐约知晓初宁的一举一动,就在刚才,关于初宁的视线忽然变得异常清晰,可他只来得及看见初宁软倒在景元一身上,接着便是从五脏四肢传来的一阵剧痛,那画面便再也看不到了,甚至连从前那一点隐约的感知,也完全消失不见了。
初宁则陷入了完全的昏睡之中,在近乎回归母体的混沌之中,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睁开眼睛。浑身都痛,要不是记忆还在,她真怀疑自己是被那匹马给踩了。
出师不利,竟然还是因为她的一口气没有马的一口气大,要是让忘忧知道了,绝对要笑死她。
她强撑着坐起来,天上繁星点点,看上去似乎是夜半时分。一轮圆月挂在半空,清辉可人……等等,好像不太对,那轮圆月,还有那些星星,似乎太标准了些。她清楚地看得见那些从前只在古书上读到过的星宿,斗转星移的轨迹,也异常清晰。
这不是真正的夜空,而是有人用术法造出来的巨大星盘,用来推演星辰轨迹。
正当她迷惑不解时,大红大绿的人影像是撕扯开时空一般,凭空把屋外的陈设景致破开一道缺口,走了进来。
“小美人儿,”景元一笑眯眯地摸摸她的额头,“你在这里三天了,都没人来找你,你这人缘也真是够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