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最美的相遇,便是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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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已过五年。
一直不敢回想往事,因为记忆中的斑斓,会折射出如今的黑白。
孤独,是已经死去的一切仍存在于我们心中的一座活坟墓。我埋葬恨的时候,却刨开了孤独的光影,只有它与我相随相依。
如自己所愿,我过上平淡的日子,母亲的病情五年没有发作,所以小楠留给我们的那些钱,我拿来跟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定制服装的衣作坊,刚开始的起步的确是艰辛了一些,但日子过得充实,我不求有多富贵,但求能养活自己老妈。
“噼里啪啦——”清明前后雨纷纷,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会回来墓地探望小楠,转眼五年,每年都是今天,所以每年的今天,我在公墓也能看到祭拜梁子柏的江烨,我们偶尔会交谈两句,走出墓地的大门便分道扬镳。
我坐上出租车,知道江烨撑着伞凝望我远去的背影,那样的伤感正刷洗着他曾经对我的伤害,我试图原谅他,因为不爱,所以放下。
“老板,这份杂志多少钱?”我撑着伞走近路边的报摊。
“七块五。”
“给你。”我递了零钱,拿走这份科技核心杂志,进了地铁站,我直接前往机场,还有人等着我呢。
路上我接到元媛的电话,她说作坊又接到一桩单子,买主急着要结婚的那天做婚服,所以让我尽快赶回去,这丫头还是毛毛躁躁,想来这几年做单亲妈妈还没让她成长。
五年前,她跟我一起去了上海,十月后,她生下一个女儿,无论是陪产还是坐月子,都是我一手帮忙,她直到女儿有一岁了才肯带回去给自己父母知道。
元媛的交际能力比我强,所以她是作坊的业务经理,当然,是个挂牌经理,因为我们作坊至今就五个人,还得包括了我妈,她是我的服装监制,老妈是做传统旗袍的行家,再加上我们年轻人的想法,所以做出来的衣服收到的口碑还不错。
“绘姨。”清脆的声音唤醒我的恍惚,我笑着挥了挥手,君君向我跑过来,他和廖先生是来看方婷的,但是由于廖先生还要见他的朋友所以刚才先一步离开了公墓。
“这孩子一定要等到你才肯进去。”廖先生笑得精神焕发,他一年前回了国,也打算留在上海发展,说君君其实不太适应国外的生活,为了孩子他放弃了那边的发展。当初因为为了方便祭拜,廖先生在这边有给方婷特意买了一块墓地,葬着方婷的衣服。所以我们是三年前在公墓相遇的,之后便一直联系,每年清明相约而来。
“……欢迎您乘坐中国南航航空公司航班……”
“咦,你喜欢这样的杂志?”坐在我身边的廖先生看到我手里一直紧捏着一本关于科技方面的杂志,于是问道,“很少有女孩子喜欢这些东西。”
“我最喜欢电子科技和天文了。”靠窗坐着的君君扭头也看到我手里的杂志,他抢了过去,一边翻看一边说,“哇,好棒,这种机器人要在上海参展呢,爸爸,你看,到时候我要去看,绘姨,如果你也喜欢,要不我们一起去?”
“啊?我……”我一时顿语,廖先生添油加醋地说道,“你看孩子多喜欢你,你就答应了吧,你不是正好也喜欢吗?”
我喜欢,我是很喜欢。我拿着杂志,轻轻地翻开每一页,自从我偶尔一次在这本期刊看到他的图片,我就喜欢上这种杂志了。
那段时间,这本杂志做了他的专题,听说他是科技界炙手可热的精英,有自己的团队,也兼顾一家国外科技公司的CEO,他总算不负众望,做了自己喜欢的事情,发挥了自己的才能。
我抱着杂志,看着窗外,飞机穿过云层,让我能很清楚地看到旭日的光芒,它并不刺眼,只有一点温暖,还会注入一点思念,看到他的图片,我的黑白才会有点色彩。岁月将他雕刻成我的灵魂,反反复复地在我梦境中徘徊,要说孤独,我似乎也拥有挺多,至少我曾经拥有过一个如此值得爱的男人。
“真的不让我送你?”下机后,廖先生想请我吃个饭,但是元媛催得紧,我忙着要赶回去,所以就婉拒了他的好意,看君君有些失落,我便答应了跟他一起去看国际机器人展会。
马不停蹄地回了家。这里说明一下,为了省钱,工作室和住的地方在一起,毕竟像上海这样的大都市,寸土寸金,我们实在是没多少钱另外再租工作室。
我开了门,迎接我的反而是岑曼,她刚刚拍戏回到上海,如今这家伙混得还不错,虽然暂时只是N流的演员,但是至少在电影里有台词了。我真是替她感到庆幸,当初从江家离开时,她说遇到一个什么星探,看来也不算太假,至少人家把她领进门,至于其他那就要看造化了。
“我的好姐姐,你总算回来了。”
“还说,你也不知道去看看小楠,就不怕他在梦里给你点颜色。”我一边在玄关换鞋一边揶揄她。
“哎哟,弟弟会谅解我的。”岑曼撇了撇嘴。她是工作室的合伙人,也是第四个“员工”,我的专属模特。
“我说,你怎么还不换衣服,赶紧拍了好走人。”我故意不安好气。
“切,谁说要走,大妈做了我最喜欢吃的东西,我才舍不得走。”
“哎哟喂,天老爷,你总算回来。”元媛从二楼下来,抱着女儿跟我打招呼。
“干妈。”元媛的女儿很黏我,她蹦跳着来到我跟前跟我示好。
“念念,想不想干妈?”我趁机抱着小女孩,亲热了一番。
“想什么想,才分开一天,又不是很久。”元媛拉着女儿的手,对着我催促,“小曼,你不是说有大单子介绍给我们吗?”
“哦对了,别让人家等太久。”岑曼这才想起正事,她平时会穿着我给他量身定做的服装出席活动或者参加一些公司安排的酒会,这无疑就是我们的活招牌,经常会招来一些生意,介绍一些或大或小的明星给我们。
当然,定制旗袍才是我们的招牌,一般情况下,我必定会亲自上门给买家测量身段,确保专业让人家放心。而我们这里,除了我妈,就只有我会测量,因此这活肯定得我亲自出马。
“什么,是沈薇薇?”元媛双眼一亮,跳起来笑道,“我的女神沈薇薇,不行不行,这活我来去。”
“说得好像你会似地。”我白了一眼不淡定的元媛。
“你少来搅和,我好不容易拉到她,如果有她穿上我们做的衣服走红地毯,以后我们工作室就红了。”岑曼推开元媛,认真地说。
“她怎么会让我们来定制旗袍?”
“你不记得了吗?上次我从你这里抢走的那件旗袍……”岑曼得意洋洋地笑了笑。
我呲牙啐道:“你这小丫头片子,还好意思说,我的衣服呢?”
“别介,过几天有个怀旧舞会,我准备穿上它一鸣惊人呢?”岑曼挽着我的手臂,撒娇道,“它是我的战衣,最好的战衣了,难道你不想我被制作方看中然后投资我当女主角吗?”
“我看你是想穿着战衣钓金龟婿吧。”元媛阴阳怪气地取笑岑曼。
岑曼瞪眼反驳道:“你管得着吗?人家我青春正茂,难道要等到三十好几了再去钓?”
这话一出,我和元媛脸上都挂不住了,三十好几,那是笑话我们呢,我今年都要三十一了。
为了这单生意,我们提前吃了晚饭,岑曼与沈薇薇约了八点在酒店相见,元媛要带念念,所以最终还是与女神擦肩而过。如果没有岑曼,我也见不到沈薇薇,人家大明星,身边都是一帮经纪人保姆保镖什么的看着,但是岑曼跟沈薇薇的经纪人认识,他们谈了一下,然后在大堂等我,我知道了房间号,便直接上去酒店房。
这里是浦东新区五星级酒店,奢华程度平时让我望而却步,本就紧张的心情,加上这里的环境有些压迫力,所以我上去敲门的时候,心脏还一直跳得不稳。
“咔嚓——”开门的果然是沈薇薇,精致的妆容带着常有的笑容,看起来十分可亲,她问我是不是做衣服的师傅,我应了一声然后走进去。
“我还以为是个男师傅呢。”沈薇薇穿得很随意,不像平时在电视上面看到的那样隆重,所以私底下的她还有另外一种可爱的美。
“我姓岑,你叫我岑姐也行。”我放下工具箱,准备给她量身段,我发现这酒店房间大的离谱,都赶上我现在租住的那个老公寓,别看我现在住的公寓有两层其实上面那一层是房东自己隔出来的,特别矮,平时也就是我们画图纸剪裁衣服的工作间。
“我们在这个房间吧,免得他回来了看到会不高兴。”沈薇薇将我领到一间放着红酒架和书架的小房间,原来酒店房还是自带两室两厅。
“咔嘭——”我刚要拿皮尺等工具,却听到外面有动静,与此同时,沈薇薇穿好衣服马上飞奔出去。
“你回来了?”
“你怎么在这里?”男人的声音,听来有点熟悉,但是又不确定。
“好想你,所以……”
“你的房间不是就在隔壁吗?”
“可是我想……”
“想都别想。”是男人的声音,听着怪严厉的,似乎不太欢迎沈薇薇的造访,难道这间房不是沈薇薇的?我带着一点好奇,躲在门后瞧上两眼。
其实就一眼,还只是一个侧身,可是足够唤醒烙在灵魂里的记忆。
“房间还有人?”我的闪动引起外面人的注意。
“我找了个师傅帮我做衣服,是旗袍,我看你好像挺喜欢穿旗袍的女人,所以……”
“我很累,想休息了,你先回自己房间吧。”他在赶客。
“我知道你最近回国了,特意推掉通告。”
“我明天陪你,刚才我喝了点酒,想休息了。”
“嘭——”关门声惊醒我的沉醉,捡起支离破碎的回忆,我背靠门口,双腿如绑了枷锁,一时无法动弹。
“喂。”男人在门外,低沉的嗓音绝非善意,“出去。”
“我……”我差点咬了舌/头。
“等下我出来,你还没出去,我马上叫保安。”
时光荏苒,已过五年。
一直不敢回想往事,因为记忆中的斑斓,会折射出如今的黑白。
孤独,是已经死去的一切仍存在于我们心中的一座活坟墓。我埋葬恨的时候,却刨开了孤独的光影,只有它与我相随相依。
如自己所愿,我过上平淡的日子,母亲的病情五年没有发作,所以小楠留给我们的那些钱,我拿来跟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定制服装的衣作坊,刚开始的起步的确是艰辛了一些,但日子过得充实,我不求有多富贵,但求能养活自己老妈。
“噼里啪啦——”清明前后雨纷纷,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会回来墓地探望小楠,转眼五年,每年都是今天,所以每年的今天,我在公墓也能看到祭拜梁子柏的江烨,我们偶尔会交谈两句,走出墓地的大门便分道扬镳。
我坐上出租车,知道江烨撑着伞凝望我远去的背影,那样的伤感正刷洗着他曾经对我的伤害,我试图原谅他,因为不爱,所以放下。
“老板,这份杂志多少钱?”我撑着伞走近路边的报摊。
“七块五。”
“给你。”我递了零钱,拿走这份科技核心杂志,进了地铁站,我直接前往机场,还有人等着我呢。
路上我接到元媛的电话,她说作坊又接到一桩单子,买主急着要结婚的那天做婚服,所以让我尽快赶回去,这丫头还是毛毛躁躁,想来这几年做单亲妈妈还没让她成长。
五年前,她跟我一起去了上海,十月后,她生下一个女儿,无论是陪产还是坐月子,都是我一手帮忙,她直到女儿有一岁了才肯带回去给自己父母知道。
元媛的交际能力比我强,所以她是作坊的业务经理,当然,是个挂牌经理,因为我们作坊至今就五个人,还得包括了我妈,她是我的服装监制,老妈是做传统旗袍的行家,再加上我们年轻人的想法,所以做出来的衣服收到的口碑还不错。
“绘姨。”清脆的声音唤醒我的恍惚,我笑着挥了挥手,君君向我跑过来,他和廖先生是来看方婷的,但是由于廖先生还要见他的朋友所以刚才先一步离开了公墓。
“这孩子一定要等到你才肯进去。”廖先生笑得精神焕发,他一年前回了国,也打算留在上海发展,说君君其实不太适应国外的生活,为了孩子他放弃了那边的发展。当初因为为了方便祭拜,廖先生在这边有给方婷特意买了一块墓地,葬着方婷的衣服。所以我们是三年前在公墓相遇的,之后便一直联系,每年清明相约而来。
“……欢迎您乘坐中国南航航空公司航班……”
“咦,你喜欢这样的杂志?”坐在我身边的廖先生看到我手里一直紧捏着一本关于科技方面的杂志,于是问道,“很少有女孩子喜欢这些东西。”
“我最喜欢电子科技和天文了。”靠窗坐着的君君扭头也看到我手里的杂志,他抢了过去,一边翻看一边说,“哇,好棒,这种机器人要在上海参展呢,爸爸,你看,到时候我要去看,绘姨,如果你也喜欢,要不我们一起去?”
“啊?我……”我一时顿语,廖先生添油加醋地说道,“你看孩子多喜欢你,你就答应了吧,你不是正好也喜欢吗?”
我喜欢,我是很喜欢。我拿着杂志,轻轻地翻开每一页,自从我偶尔一次在这本期刊看到他的图片,我就喜欢上这种杂志了。
那段时间,这本杂志做了他的专题,听说他是科技界炙手可热的精英,有自己的团队,也兼顾一家国外科技公司的CEO,他总算不负众望,做了自己喜欢的事情,发挥了自己的才能。
我抱着杂志,看着窗外,飞机穿过云层,让我能很清楚地看到旭日的光芒,它并不刺眼,只有一点温暖,还会注入一点思念,看到他的图片,我的黑白才会有点色彩。岁月将他雕刻成我的灵魂,反反复复地在我梦境中徘徊,要说孤独,我似乎也拥有挺多,至少我曾经拥有过一个如此值得爱的男人。
“真的不让我送你?”下机后,廖先生想请我吃个饭,但是元媛催得紧,我忙着要赶回去,所以就婉拒了他的好意,看君君有些失落,我便答应了跟他一起去看国际机器人展会。
马不停蹄地回了家。这里说明一下,为了省钱,工作室和住的地方在一起,毕竟像上海这样的大都市,寸土寸金,我们实在是没多少钱另外再租工作室。
我开了门,迎接我的反而是岑曼,她刚刚拍戏回到上海,如今这家伙混得还不错,虽然暂时只是N流的演员,但是至少在电影里有台词了。我真是替她感到庆幸,当初从江家离开时,她说遇到一个什么星探,看来也不算太假,至少人家把她领进门,至于其他那就要看造化了。
“我的好姐姐,你总算回来了。”
“还说,你也不知道去看看小楠,就不怕他在梦里给你点颜色。”我一边在玄关换鞋一边揶揄她。
“哎哟,弟弟会谅解我的。”岑曼撇了撇嘴。她是工作室的合伙人,也是第四个“员工”,我的专属模特。
“我说,你怎么还不换衣服,赶紧拍了好走人。”我故意不安好气。
“切,谁说要走,大妈做了我最喜欢吃的东西,我才舍不得走。”
“哎哟喂,天老爷,你总算回来。”元媛从二楼下来,抱着女儿跟我打招呼。
“干妈。”元媛的女儿很黏我,她蹦跳着来到我跟前跟我示好。
“念念,想不想干妈?”我趁机抱着小女孩,亲热了一番。
“想什么想,才分开一天,又不是很久。”元媛拉着女儿的手,对着我催促,“小曼,你不是说有大单子介绍给我们吗?”
“哦对了,别让人家等太久。”岑曼这才想起正事,她平时会穿着我给他量身定做的服装出席活动或者参加一些公司安排的酒会,这无疑就是我们的活招牌,经常会招来一些生意,介绍一些或大或小的明星给我们。
当然,定制旗袍才是我们的招牌,一般情况下,我必定会亲自上门给买家测量身段,确保专业让人家放心。而我们这里,除了我妈,就只有我会测量,因此这活肯定得我亲自出马。
“什么,是沈薇薇?”元媛双眼一亮,跳起来笑道,“我的女神沈薇薇,不行不行,这活我来去。”
“说得好像你会似地。”我白了一眼不淡定的元媛。
“你少来搅和,我好不容易拉到她,如果有她穿上我们做的衣服走红地毯,以后我们工作室就红了。”岑曼推开元媛,认真地说。
“她怎么会让我们来定制旗袍?”
“你不记得了吗?上次我从你这里抢走的那件旗袍……”岑曼得意洋洋地笑了笑。
我呲牙啐道:“你这小丫头片子,还好意思说,我的衣服呢?”
“别介,过几天有个怀旧舞会,我准备穿上它一鸣惊人呢?”岑曼挽着我的手臂,撒娇道,“它是我的战衣,最好的战衣了,难道你不想我被制作方看中然后投资我当女主角吗?”
“我看你是想穿着战衣钓金龟婿吧。”元媛阴阳怪气地取笑岑曼。
岑曼瞪眼反驳道:“你管得着吗?人家我青春正茂,难道要等到三十好几了再去钓?”
这话一出,我和元媛脸上都挂不住了,三十好几,那是笑话我们呢,我今年都要三十一了。
为了这单生意,我们提前吃了晚饭,岑曼与沈薇薇约了八点在酒店相见,元媛要带念念,所以最终还是与女神擦肩而过。如果没有岑曼,我也见不到沈薇薇,人家大明星,身边都是一帮经纪人保姆保镖什么的看着,但是岑曼跟沈薇薇的经纪人认识,他们谈了一下,然后在大堂等我,我知道了房间号,便直接上去酒店房。
这里是浦东新区五星级酒店,奢华程度平时让我望而却步,本就紧张的心情,加上这里的环境有些压迫力,所以我上去敲门的时候,心脏还一直跳得不稳。
“咔嚓——”开门的果然是沈薇薇,精致的妆容带着常有的笑容,看起来十分可亲,她问我是不是做衣服的师傅,我应了一声然后走进去。
“我还以为是个男师傅呢。”沈薇薇穿得很随意,不像平时在电视上面看到的那样隆重,所以私底下的她还有另外一种可爱的美。
“我姓岑,你叫我岑姐也行。”我放下工具箱,准备给她量身段,我发现这酒店房间大的离谱,都赶上我现在租住的那个老公寓,别看我现在住的公寓有两层其实上面那一层是房东自己隔出来的,特别矮,平时也就是我们画图纸剪裁衣服的工作间。
“我们在这个房间吧,免得他回来了看到会不高兴。”沈薇薇将我领到一间放着红酒架和书架的小房间,原来酒店房还是自带两室两厅。
“咔嘭——”我刚要拿皮尺等工具,却听到外面有动静,与此同时,沈薇薇穿好衣服马上飞奔出去。
“你回来了?”
“你怎么在这里?”男人的声音,听来有点熟悉,但是又不确定。
“好想你,所以……”
“你的房间不是就在隔壁吗?”
“可是我想……”
“想都别想。”是男人的声音,听着怪严厉的,似乎不太欢迎沈薇薇的造访,难道这间房不是沈薇薇的?我带着一点好奇,躲在门后瞧上两眼。
其实就一眼,还只是一个侧身,可是足够唤醒烙在灵魂里的记忆。
“房间还有人?”我的闪动引起外面人的注意。
“我找了个师傅帮我做衣服,是旗袍,我看你好像挺喜欢穿旗袍的女人,所以……”
“我很累,想休息了,你先回自己房间吧。”他在赶客。
“我知道你最近回国了,特意推掉通告。”
“我明天陪你,刚才我喝了点酒,想休息了。”
“嘭——”关门声惊醒我的沉醉,捡起支离破碎的回忆,我背靠门口,双腿如绑了枷锁,一时无法动弹。
“喂。”男人在门外,低沉的嗓音绝非善意,“出去。”
“我……”我差点咬了舌/头。
“等下我出来,你还没出去,我马上叫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