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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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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帝之前的王莽低调而谦恭,
他的变法和改制却一败涂地。
直到现在,
人们依然说不清他到底是改革家还是野心家,
革命者还是伪君子,机灵鬼还是糊涂虫。
王莽失败
屋大维成为奥古斯都三十四年后,王莽称帝。[1]
称帝之前的王莽低调而谦恭,尽管他们家可能是皇室之外最显贵的一族。没错,王莽的姑妈王政君是汉元帝的皇后,汉成帝的生母。从成帝时期开始,王家共有九个人封侯,五个人做大司马,堪称炙手可热。
然而王莽却完全没有皇亲国戚的飞扬跋扈、纨绔子弟的声色犬马、豪门大族的仗势欺人。他是一个书生,一个知识分子,甚至一个学问家。他的许多时光是在读书中度过的,学问之好则连政敌们也不否认。
与精神的充实相反,王莽的物质生活极其俭朴。他在王家子弟中鹤立鸡群地安贫乐道,他的妻子甚至因为着装过于简单,而被来访的客人误认为是女佣。
节俭的王莽对老母和寡嫂极尽孝道,对朋友和宾客慷慨大方。皇帝的赏赐都被他分给部下,兄长的遗孤则送去上学,而且在恭恭敬敬拜访这孩子老师的同时,也没忘记给每个同学一份礼物。他甚至因为某人没有儿子,而为这位朋友物色了一个据说宜男的女孩。
结果,自然是“宗族称孝,师友归仁”。
还有一件事情也让他获得广泛好评。他的二儿子王获杀了一个家奴,王莽不但没有包庇,反倒责令其自杀,为这个冤死的奴隶偿命。这在王朝时代,也不容易。
这样的王莽,堪称谦谦君子、道德楷模。
当然,所有这些好评都是在他称帝之前。或者更准确地说,都在他失败之前。当他和他的新王朝被反叛者一刀杀死后,前面说的这些善行便都被解释为做秀,即在公众和他人面前刻意和虚伪地树立形象。
失去了皇冠的王莽只能戴上另一顶草帽:伪君子。
王莽虚伪吗?
看起来是。
我们知道,王莽的皇位,是从一个九岁小孩的手上夺取的,这就已经让人于心不忍。然而王莽还要拉着小皇帝的手痛哭流涕地说:当年周公摄政,最终还政成王。我迫于皇天威命,竟不能如愿以偿,悲哀呀!
这在许多人看来,就是鳄鱼的眼泪,假惺惺了。
谴责并非没有道理,事情也并不复杂。只要把王莽的故事梳理一遍,就多少能够发现点什么。
王莽是在汉哀帝驾崩后真正开始执政的。此时,从王政君的哥哥王凤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的名义辅政算起,王家已经积累了三十年的权势。于是,王莽和太皇太后王政君让一个九岁的孩子继承皇位,是为汉平帝。
众望所寄的王莽也重新担任大司马。此前,他被汉哀帝及其外戚排斥,曾经一度失去了这个职位。
一年后,王莽加封为安汉公。
三年后,又加“宰衡”称号。
到第五年,十四岁的汉平帝突然神秘地死去,民间传说是王莽毒杀的。这其实未必可靠。靠得住的,是他又立了一个两岁的孩子当皇帝,史称孺子婴。
王莽自己,则成为“假皇帝”,又称“摄皇帝”。
此事的直接起因,据说是在武功县的一口井里发现了一块白石头,上圆下方,象征着天圆地方。而且石头上还有一行红字:告安汉公莽为皇帝。
太皇太后王政君倒是不信这一套。不过,当王莽的党羽告诉她这只是要让王莽当假皇帝,王莽自己也信誓旦旦表示只做周公时,老太太心软了。
此后,神迹和符瑞不断出现。公元8年11月的某个黄昏,一位穿黄衣服的人出现在高皇帝刘邦的庙中。他留下了一个铜盒,里面的图文明确表示王莽该当真皇帝。
王莽决定服从天意,做真天子。
现在看来,这无论如何都是一场戏,而且比屋大维的演出差得多。但问题在于,我们又怎么知道,王莽起初就一定不是想学周公呢?又有谁能证明,他对于天命所归和神秘预兆,就一定不当真呢?
何况民意似乎也看好王莽,他当宰衡那年,上书拥戴的吏民据说竟有四十八万七千多人次,这在当时可是天文数字。
然而王莽失败以后,这些人又到哪里去了?似乎一夜之间全都变成了另一副嘴脸。
成王败寇。在道德评价和舆论领域,也难免。
不过,王莽毕竟背叛了只做周公的誓言,这让他永远摆脱不了作伪的嫌疑。问题是作伪者必有所图,否则完全犯不着。那么,王莽图的又是什么?
实现政治理想。
王莽称帝之后,改革全面展开。他愤怒声讨过去几十年的不公平,下令大地主将超过法定数量的田产分给农民,禁止土地和奴婢的买卖,稳定物价并提供低息贷款,削减官员的薪水,降低王侯的规格,实行盐、铁、酒类和铸铜的国营。他自己也以身作则,减少了宫廷的开支。
这就是王莽的变法和改制。毫无疑问,他的动机应该是良善的,难怪有人称他为“最早的社会主义者”。
然而结果怎么样呢?
一败涂地。
失败是必然的,因为根本就不切实际。且不说他得罪了多少既得利益者,也不说许多理想其实不过是幻想,单是货币改革就导致了经济混乱。王莽废除了通行已久的五铢钱,改为金、银、龟、贝、泉、布等货币,币种多达二十八个。结果农商俱损,经济萧条,民怨沸腾。
老天爷也不帮他的忙,自然灾害频频发生。走投无路的农民揭竿而起,不甘失败的旧族趁火打劫。两股力量加在一起,王莽就被送上了断头台。
一个情商和智商看起来都很高的人,居然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做如此荒唐的事情,实在令人费解。因此直到现在,人们依然说不清他到底是改革家还是野心家,革命者还是伪君子,机灵鬼还是糊涂虫。
但要说他是书呆子,则毋庸置疑。
王莽的书生气比比皆是,最突出的表现是他对改变制度的痴迷。班固就说,王莽以为只要确立制度,天下自然太平。因此一门心思制礼作乐,坐而论道,议而不决,置民生、诉讼、吏治等当务之急于不顾,岂能不败?
其实就连这种说法,都抬举了王莽。实际上他的某些改革,与其说是改制,不如说是更名。比方说,把两位财政部长的官名改成神话人物的名字,负责朝廷财政的大司农叫羲和,负责宫廷财政的少府叫共工。
这简直就是视政治如儿戏。
看来,王莽根本就没有真正读懂孔子,也不知道什么叫正名。他书生气十足地以为只要改个名字,所有事情都会发生根本变化,他的理想也就能够实现。
事实证明,王莽错了。
实际上,制度固然重要,却不是最重要的,也不是决定性的,更重要的是人与制度的关系。这种关系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这种制度是否符合国情和民意,二是这种制度是否符合文化传统,三是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是否能够与之融为一体。合则成,不合则败。
这一点,看看屋大维就知道。
屋大维成功
屋大维几乎天生就跟制度融为一体。
实际上,屋大维做的事情比王莽严重得多。王莽只是换了个人当皇帝,屋大维却彻底改变了政体。从这个意义上讲,王莽只是篡位者,屋大维却是革命者。
然而屋大维的结局却比王莽好得多。他不但成功地把共和变成了帝制,新政体居然还延续了五百年。
这又是为什么?
根本原因在时势,直接原因在方式。
我们知道,王莽其实也是想革命的,只不过他要做的事情是恢复周制。但他哪里知道,秦皇汉武之后,周制的恢复已断无可能。因此王莽拿着一本《周礼》搞改革,在他自己是替天行道,在历史眼中就是倒行逆施。
罗马的情况则相反,共和制度早已不再符合国情。因为按照这种制度,人民大会才是最高权力机关;而罗马的人民大会,在理论上是必须全体公民参加的。
然而到恺撒的时代,共和国已经拥有十八行省。到公元前28年,也就是屋大维成为奥古斯都的前一年,拥有罗马公民权的成年男子已经超过四百万。这么大的地方,这么多的人,怎么召开人民大会呢?
唯一的办法是实行代议制,即由人民选举代表,由代表组成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可惜,这种制度很久以后才被发明出来,当时也没有这个灵感。事实上,代议制在英国首先产生,要到一千九百年以后。
这个问题后来由屋大维的改革勉强得到解决,办法是异地投票。可惜,住在行省的罗马公民是否当真享受了这一权利,已无从查考。但即便十八行省都异地投票,以当时的通讯工具和交通条件,效率之低也可想而知。
仅此一项,就得改制。
何况还有战争。
战争对于罗马极其重要。因为只有战争,才能让罗马成为霸权国家和世界首都,也才能让罗马公民获得财富和荣誉,并保持罗马社会的热情洋溢、生机勃勃和团结一致。对于这一点,人民和元老院都心知肚明。
然而要战争,就得有独裁官。战争的时间如果越来越长(这几乎是必然的),独裁官的任期也就不能再是六个月。苏拉开无任期独裁官之先例,这是原因之一。
独裁官没了任期,对执政官的权力限制(包括任期和人数),也就没有了意义。顶层(执政官)和基层(老百姓)都变了,只剩下元老院死撑着,也没意义。
帝国制度,已是呼之欲出。
即便如此,屋大维仍然小心翼翼。
屋大维实在比王莽聪明得多,他很清楚有些东西是不能触动的。罗马人民已经做了五百年国家的主人,一旦突破他们的底线,死无葬身之地的就是自己。
那么,哪些是不能有丝毫冒犯的?
主权在民,共和政体。
第一条是罗马建国以来就有的观念,而且一直贯穿到帝国灭亡。也就是说,罗马人始终认为,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元老院和罗马人民才是最高统治者。唯其如此,他们的国家才会叫做SPQR(元老院和罗马人民)。
主权在民,是罗马人的生命线。
共和政体则是他们的骄傲。罗马人从来就不喜欢民主政体,也瞧不起希腊。在他们看来,正是民主制度让希腊走向衰亡,雅典则充其量是一个反面教员。
相反,罗马的共和政体却无比优越:执政官、元老院和人民大会,分别对应着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种制度融为一体,既能集中优势,又能去其弊端,天底下还有比这更好的吗?
似乎没有。
因此,屋大维必须极其尊重罗马人民的这份感情,也必须明确表示他只是一个受到委托的公务员,他的一切权力都是元老院和罗马人民授予的。现在任务已经完成,请诸位收回权力,他什么都不要。
或者说,只要一个称号:奥古斯都。
奥古斯都不是国王,更不是皇帝,只是一个称号,甚至外号,意思是英明的和尊敬的,跟可爱的、幸运的、伟大的、战无不胜的等等,没什么区别。
当然,他也没有皇冠。在戴克里先之前,所有的罗马皇帝都没有皇冠,也没有加冕仪式。屋大维的头上则只有公民冠,这是有战功的将士都可以戴的。
元老院和罗马人民,都放心了。
屋大维的这一系列动作,书呆子王莽肯定看不懂。准备做皇帝的人,怎么能只要虚名不要实权呢?
其实这都是虚晃一枪。屋大维还给元老院和罗马人民的,看似实权其实虚名。是啊,人民大会早已名不副实,元老院则在裁员以后又减少了会期。真正的决策机关和权力机关,是一个拉丁文缩写为CP的机构。
这个机构的名字不好翻译,但性质很清楚。第一,它的权力与元老院相当;第二,没有休会期;第三,它是围绕元首建立的。因此,有人认为它相当于元老院的常委会,有人认为它相当于元首的顾问团,还有人认为它相当于中国明代的内阁、清代的军机处。
屋大维的CP由二十一人组成,其中六个是屋大维的亲信,十五个来自元老院。这让元老院十分放心,因为他们的人占绝对多数。可惜他们没有想到,这十五个元老院委员是抽签产生的,哪里对付得了齐心协力的那六个?
何况屋大维作为执政官,还有否决权。
元老院被架空了,他们却还为屋大维鼓掌。
屋大维却意犹未尽,他还要改革行省。按照屋大维的方案,行省被分成了四种:意大利是罗马本土,埃及是元首私属,剩下由元老院任命总督的叫元老院行省,由元首任命总督的则叫奥古斯都行省。元老院行省都是经济发达地区,奥古斯都行省则是欠发达地区。
元老院非常满意,可惜他们又上当了。
没错,屋大维拿到的都是穷山恶水,却同时也是边防前哨。其实这些行省贫穷,就因为在前线。是前线,就要调兵遣将。那么,谁来调遣?当然是屋大维,因为那是他的责任区。至于元老院行省,是不打仗的。所以,元老院也不需要兵权,全国的兵权只能集于屋大维一身。
现在,屋大维还给元老院的权力,又都被元老院还了回来。而且,由于是元老院的授权,完全合法。
屋大维革命成功。
成功并不奇怪,因为他会曲线救国,因为他会暗度陈仓。他的每一个行动都是合法的,但每一步都导致了法律和制度的改变,加起来则会引起质的变化。
时势让屋大维必然成功,方式则让他顺利成功。
审时度势又顺势而为,这才叫高手。
只不过,这种高超的政治技巧和卓越的政治才能,并非屋大维的天赋,更非他所独有。在某种意义上,应该说属于罗马人民。事实上,早在屋大维出生四百多年前,罗马人就已经学会了合法斗争,并因此而创造了他们独特的制度和文明,让我们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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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的精神
公元前494年的某一天,准备集结部队迎战外敌的执政官突然发现,他的兵力少了许多。那些由平民组成的军团整队地撤离了罗马城,拒绝参加这场战争。
这当然让人惊诧,却也事出有因。
起因在社会的不公。当时的罗马社会由贵族和平民两大阶级组成,两个阶级之间等级森严,极不平等。贵族把持了城邦的政权,平民不能成为元老院议员,也不能与贵族通婚,跟元老院选举的执政官更是无缘。
这实在欺人太甚。要知道,平民也是公民,公民有义务也有权利。义务是保家卫国,权利是参政议政。义务和权利是对等的,哪有只尽义务不给权利的道理?
因此,要么拥有权利,要么不尽义务。
然而这个合理要求却被贵族组成的元老院拒绝。交涉无果之后,平民决定一走了之。
撤离罗马的平民来到一座山丘,宣布要在那里另建城邦,召开自己的人民大会,选举自己的执政官。是啊,既然不能享受同等国民待遇,那就各过各的好了。
贵族们目瞪口呆。他们虽有能力治理城邦,却没有能力离开平民独自保卫它,只能妥协。
妥协的结果,是平民有权选出自己的代言人。
这个代言人,叫保民官。
保民官的设立妙不可言,他拥有的特权更让我们惊叹罗马人思维的缜密。为了防止打击报复,保民官享有执政官都没有的人身不可侵犯权。同时,为了确保平民的权益不受侵犯,保民官享有对政府决议的否决权。
也就是说,只要保民官说一声“我反对”,元老院和执政官就只能干瞪眼。难怪恺撒和屋大维都要担任终身保民官了,他们要的就是这两项特权。
此后,平民又取得了一系列的胜利,包括可以担任执政官、独裁官、监察官和大法官。退下来后,还可进入元老院。阶级壁垒被打破了,罗马成为全民的国家。
平民可任大法官,是在公元前337年。六十多年后,罗马征服了意大利。再过三四十年,罗马打败了迦太基,建立起第一个海外行省西西里。蕞尔小邦罗马终于渡过了危机茁壮成长,因为他们学会了妥协,构建了和谐。
因此,尽管罗马跟雅典、斯巴达一样也是城邦,还起步更晚,也尽管那两个城邦都曾称霸一时,却只有罗马脱颖而出,超越城邦变成大共和国,最后成为大帝国。[2]
这足以让罗马人骄傲。
更为重要的是,他们从此有了一种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罗马文明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产。
这种精神就叫共和。
所谓共和,就是不同族群、阶级和利益集团的和谐相处,共谋发展。这当然很难,许多文明就因为不能做到而崩溃。做到了这一点的,最早是中华,其次是罗马。唯其如此,中华和罗马才在公元前一二百年成为世界性文明。
两大文明的共同特点是开放和包容,也都有强大的吸收能力和同化能力,这才形成当时世界上最大的两个文明圈。只不过,这种海纳百川的精神和兼收并蓄的能力,在中华可能是一种胸怀,在罗马则是一种智慧。
的确,历史上的罗马人似乎天生就有一种本事,能以最适当的方式和最低的成本,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斗争中,他们绝不会把事情弄得不可收拾,同时又能分毫不差地讨价还价。
平民撤离运动,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实际上抗争的平民一开始就没打算把事情弄僵,因此他们没有选择揭竿而起或是投入敌营,而是退出战场。当然,在贵族做出双方均可接受的让步后,撤离的平民也立即回到了罗马,并很快就组建了参战的军团。
这可真是有理,有利,有节。
贵族的表现同样可圈可点。他们明智地放弃了自己的部分特权,以此作为平民同意合作的交换条件。当然,放弃是逐步的,撤离运动也有过多次,但结局总算不错。
其实越到后来,贵族与平民的界限也越模糊。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小人之泽,也五世而斩。有的贵族会沦为贫民,有的平民会成为新贵。更重要的是,罗马人的共同体意识很强。如果需要一致对外,他们就会和衷共济。
这就好办了,因为罗马从来不缺敌人。
于是,平民和贵族终于携起手来,共同倡导和培养全体公民的民族自豪感,以及爱国主义精神。而且,随着罗马国际地位的提高,这种爱和自豪感还会更强烈。
罗马人为什么能坚持共和制度五百年之久?
这是原因之一。
实际上罗马精神最精彩的一笔,就是制度设计和权力架构。要知道,构成罗马国家的人民、元老院和执政者(执政官、独裁官或奥古斯都)虽然号称三位一体,但这三位的政治利益和心理诉求却并不一体。人民要民主,元老院要尊贵,执政者则希望权力越多越好。
这就只能讲价钱,好在他们很快就理顺了关系:人民授权但不决策,元老院决策但不行政,执政者行政但只有治权。主权是元老院和人民的,他们才是国家的主人。
所以,即便在帝国时代,元老院和罗马人民的权威至少也得在表面上维持。新皇帝登基,先得向元老院发表就职演说,然后再向市民演讲一次,还要前往神殿祈求诸神的保佑。完成这三个程序,他才是合法的皇帝。
这样的罗马,已经非常接近现代文明国家。
精彩的还有国际关系。
跟世界上所有的帝国一样,罗马也是靠武力来征服世界的,这就有一个与战败国的关系问题。如何处理这种关系,对征服者的境界、胸襟和政治智慧都是考验。
亚述和迦勒底(新巴比伦)就不说了,他们的疯狂掠夺、血腥镇压和残暴统治,引起的只是更强烈的反抗。波斯帝国虽然表现出最大的仁慈和宽容,却只知道把设为行省的战败国当作提款机,忘记了把他们变成自己人。
做得最好的,是罗马和中国的周。
周人和罗马人的高明之处,是与同盟国和战败国组成共同体,同谋发展、共享太平。只不过,周人构建的是“文化共同体”,只要认同周文明,就能由夷狄变成华夏。正是由于这种文化认同,我们民族才不断发展壮大起来。
罗马构建的则是“政治共同体”。他们甚至主动邀请战败国的头头脑脑加入元老院,就像汉武帝让匈奴人金日成为他的顾命大臣。结果,被征服的蛮族成为这个国家的共同经营者,甚至战场上的主力军。
当然,一旦打了胜仗,大家也都有利可图。早期的做法是:罗马人拿走战利品的一半,剩下的按劳分配。也就是说,罗马人是大股东,归顺的战败国也是合伙人。
这可真比威尼斯商人还精明。
然而政治恰恰是一种智力游戏,文明则是尽量巧取而避免豪夺。如果还能化敌为友,那就堪称功德无量,因为和平总归好过战争。幸运的是,中国人和罗马人都有这种智慧,两大文明独步一时也绝非偶然。
因此,在充分了解了中华的方式后(请参看本中华史第三卷《奠基者》),我们很想知道罗马人是怎么做的。
法治天下
在世界历史上,中华和罗马都堪称独树一帜。其他那些帝国,亚述、迦勒底、波斯、马其顿,都由一个或几个伟大征服者建立,中华却由邦国而帝国,罗马则由共和国而帝国。也就是说,他们都是自己成长的。
成长需要土壤,也需要力量。那么,中华文明与罗马文明的土壤和力量又是什么?
中华是礼,罗马是法。
正如在中国,失礼或非礼会导致严重的后果,罗马人也把违法看作不可原谅的行为。他们宁肯吃亏、失败甚至掉脑袋,也不肯违法。恺撒被杀后,西塞罗曾提出尽快召开元老院会议,以巩固成果。而且,刺杀集团的主要成员布鲁图身为大法官,恰好有此权力。
这位布鲁图是共和国第一任执政官布鲁图的后代。
不过按照法律规定,大法官只有在两位执政官都无法召集会议时,才能行使这项权力。这时,一位执政官恺撒已死,另一位执政官安东尼却还在罗马。因此,布鲁图犹豫再三,最后还是拒绝了西塞罗的提议。
布鲁图说:这是违法的。
这事听起来十分怪异,因为行刺恺撒的布鲁图原本是杀人凶手。而且,恺撒作为终身保民官,享有人身不可侵犯权。也就是说,布鲁图已经双重意义地犯过法了,再违一次法又有何不可呢?何况还是为了国家。
然而布鲁图就是不肯,以至于坐失良机。
这事如果发生在中国,恐怕只能解释为迂腐,但在罗马则会得到尊重。因为刺杀恺撒是可以理解为战争的,即共和国与破坏共和的国家敌人之间的战争。战争当然要死人,法律也不保护公敌,布鲁图心安理得。
开会则不一样。召集元老院会议,原本因为只有元老院的决定才是合法的。如果会议本身违法,那么这决定还能合法吗?依靠非法会议重建的共和,是罗马人民想要的吗?这岂非重新回到了恺撒的人治路线?
可惜布鲁图没有想到,把恺撒视为国家的敌人,只是他们自己的看法,元老院并没有宣布恺撒是人民公敌。所以他们的刺杀仍属非法,必须被判有罪。
布鲁图也只好自杀。
法治观念如此之强,在全世界当数第一。
这当然其来有自,甚至可以追溯到西亚文明,但公元前494年的平民撤离运动也功不可没。因为正是在这场运动之后,罗马迫于平民的压力开始了成文法的制定。首部法典刻在了铜板上,因此得名《十二铜表法》。[3]
以法治国,正式开始。
最早制定的是为本国公民颁行的法律,即公民法,亦即国内法。后来版图扩张,人口众多,外族和异邦也在罗马的统治之下,又制定了世界各民族的共同法律,叫万民法,亦即国际法。最后,这两大法律体系被合在一起,叫统一法。其成果,就是《民法大全》。
这时,已是东罗马帝国时期了。
罗马法在世界古代社会,堪称最为系统完善。它包括两大部分:公法和私法。公法是关于政府的,私法是关于个人的。私法与公法相比,私法更重要。
私法分为三个部分:人法、物法、诉讼法。这三个部分当中,人法又最重要。人法规定了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人,条件是具备人格,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符合这三个条件的就是人,不符合的就不是人。
奴隶不符合这三个条件,所以奴隶没有人权。
人权在罗马法当中就是身份权,包括自由权、家族权和公民权。有自由权,就是人;有家族权,就是男人;有公民权,就是罗马人(请参看本中华史第二卷《国家》)。
在罗马,这三种身份权是可以分开的,因此也可以部分或全部丧失,叫人格减等。丧失家族权叫小减等,从此不是男人;丧失公民权叫中减等,从此不是罗马人;丧失自由权叫大减等,从此人格尽失,不再是人。
这就是罗马的法定人权。
人权既然是法定的,那就不是天赋的,因此可以依法授予或剥夺。如果被授予公民权,就有了罗马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被剥夺自由权,则从自由人变成了奴隶。
没人愿意失去人权,所以谁都不敢以身试法。
执政官和皇帝也一样,他们害怕的是元老院。元老院虽然没有行政权,只能对执政者提出建议和忠告。但是他们手上有一张王牌,叫“元老院最终劝告”。如果接到这份通牒还不改悔,元老院就可以宣布他为人民公敌。
结果怎么样呢?全民共讨之,全国共伐之。
对于这项能够制衡权力的权力,元老院当然不会轻易放弃;而只要元老院的这个功能还在,罗马就很难从共和走向帝制。后来屋大维革命成功,是因为苏拉和恺撒改造了元老院,他自己则给足了元老们面子。
当然,根本原因如前所述,是时势使然。
但,即便从共和国变成了帝国,罗马也仍然是一个法治国家。公元100年9月,执政官小普林尼在元老院发表就职演说时,就对坐在会场中的皇帝图拉真说:皇帝不应该在法律之上。相反,他应该在法律之下。
王在法下,罗马人早就懂了。
战败国和他们的臣民,当然也如此。
前面说过,中国的周和罗马在处理国际关系时,都极具政治智慧地与同盟国和战败国组成了共同体,把对立面变成了自己人。但,这绝不意味着一视同仁。相反,那些战败国和同盟国,关系有远近,权益有寡多。
也就是说,共同体内是有等级的。
周人的等级叫五服,分别是甸服、侯服、绥服、要服和荒服。其中离王城最近的叫甸服,最远的叫荒服。实际上,一个诸侯国如果属于荒服,已经是“地老天荒”了。他们往往仍被视为蛮夷,对周王室应尽的义务也最少。
罗马也是五等,分别是罗马、加盟国、自治国、殖民地和同盟国。跟周人的五服一样,这也是一个权利和义务同步递减的序列。罗马人拥有的权利最多,应尽的义务也最大,同盟国则相反。
当然,这是罗马在联盟时代的事情。后来,战败国也像在波斯一样被设为行省,治理的方针却一如既往:根据关系的亲疏和表现的好坏给予不同的权益。
罗马手中的牌,是公民权。
公民权不是基本人权,因此可以授予。一旦被罗马授予公民权,就意味着这个人的私有财产和人身安全将受到法律保护。如果被侵犯,罗马政府不会坐视不管。
这当然令人向往,谁不想靠上罗马这棵大树呢?
罗马的方针却是分而治之,有的授予罗马公民权,有的授予拉丁公民权(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有一些干脆没有公民权。不过,他们也享有充分的自由,可以保留自己的宗教和习俗,也不用学拉丁语。
这才真是和而不同。
难怪其他帝国都灭亡了,罗马却稳固而持久。
可惜法律并不万能。西塞罗和布鲁图也不会想到,屋大维可以在法律的框架下,用共和国的砖瓦梁柱建造他的帝国大厦,而且这大厦有一天还会倒掉。
后面这一点,屋大维也没有想到。
罗马之亡
帝国的首都罗马花香四溢,祥云笼罩着高大宏伟的万神庙、富丽堂皇的凯旋门。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在广场当中的金色里程碑上时,“条条大路通罗马”就从这里启程。
罗马,确实是他们世界的中心。
然而在中国南北朝时期那个多事之秋,这座美丽的城市被彻底摧毁。公元410年,西哥特人攻陷罗马,洗劫三天三夜。455年,罗马再次沦入敌手,汪达尔人整整洗劫十五天,把罗马变成了董卓铁蹄下的长安和洛阳。
公元476年,帝国最后一个皇帝被日耳曼雇佣军将领废除。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位年幼无知的皇帝竟有一个令人咋舌的名字:罗慕路斯·奥古斯都。可惜,这两位伟大先祖的在天之灵,也没能挽救罗马的衰亡。
太阳落入了地中海,再也没能升起来。
当然,这里说的是西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要到1453年才被奥斯曼土耳其人灭亡。但,罗马是从城邦发展起来的。首都不在罗马,还可以叫罗马帝国吗?
所以,从君士坦丁迁都之日起,它就灭亡了。
其实罗马很早就不再像首都。公元284年戴克里先登上帝位后,居然十九年不造访罗马。直到303年,他才在罗马举行了一次凯旋仪式,罗马市民和元老院也才第一次见到皇帝陛下。而且,这也是最后一次。
首都不像首都,元老院也不像元老院。
前面说过,元老院是罗马真正的权威和灵魂。之所以如此,不仅因为法律的规定,更因为元老院是由精英们组成的。唯其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不做错决定,不选错执政官。这是贵族们要把持元老院的正当理由。
后来,平民也可以进入元老院,但那也是平民当中的精英。于是,贵族政治变成了寡头政治。寡头政治是有好处的,那就是不至于让国家事务陷于无休止的争论。而且这些大佬既然将国家视为己有,他们也不会卖国。
为此,罗马有两条法律规定:第一,一旦成为元老院议员,任期就是终身的。第二,为了保证一心为公,也为了防止以权谋私,元老院议员不得经商。
可惜权欲和物欲同为人的本能,不能亲自经商的议员便把自己的产业交给了骑士。骑士原本是罗马军团中富裕的公民,可以自备马匹参加战斗。不过现在徒有其名,只能去充当议员的代理人、承包商,甚至皮条客。
议员们是什么德行,也就可想而知。
元老院开始腐败。公元前113年,也就是张骞去世的第二年,努米底亚国王因为向罗马将领行贿,而被传唤到罗马。但他却用同样的方法,让元老院做出了免于出庭作证的决定。于是这位国王用轻蔑的口气说:在罗马,没有什么是不能用钱买的。
腐败的还有罗马市民。
市民的腐败事出有因。作为奴隶制国家,罗马主要依靠奴隶从事劳动。鼎盛时期,罗马城一百万人口中,奴隶就有四十万。这就使大量平民成为无业游民,不但变得越来越贫穷,也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当局的办法是用小恩小惠来收买人心。供应给市民的面包是免费的,节假日在一年之中有九十多天。无所事事的市民们便在圆形剧场、大竞技场、公共浴室以及披着红衫的妓女身上消磨时光,一如大清帝国的八旗子弟。
不难想象,由这种游手好闲的街头小混混来组成人民大会,行使民主权力,又会是什么样的光景。
事实上,在帝国的后期,罗马公民对政治已经完全没有了兴趣。他们漠然地看着皇帝们被拥立又被杀掉,漠然地看着自己的军队兵败如山倒,甚至在蛮族入侵时里通外国开门揖盗,兴高采烈又后悔莫及地加入敌人的行列。
这同样并不奇怪,因为罗马城里的贫富差别悬殊。只有近二十分之一的富人住在自己的豪宅里,身上穿的中国丝绸价格相当于同重量的黄金。贫民却只能蜗居在被叫作“伊苏拉”的简易房里,怎么能不怒火万丈?
倒霉的,就只能是他们的皇帝了。
其实帝国末年的皇帝也不怎么样。他们不是骗子就是傀儡,不是篡位者就是冒牌货,而且没有一个能真正掌握帝国的权力。因为他们都是军队拥立的,或者依靠军队上位。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能左右皇帝的只有军队。
此外,就是对健全男人充满仇恨的宦官。
军队同样堕落。过去,他们是为祖国和自己的荣誉而战,当兵是光荣而体面的事情。因此,罗马让没有公民权的同盟国提供兵源,也算是给了他们面子。现在却是谁给钱就替谁杀人,还能指望他们保卫帝国吗?
何况军队的成分也变了。在元首制时代,罗马军团的主力军是清一色的罗马公民。戴克里先以后,作战会议的大半席位都被蛮族出身的将领占领。他们对于帝国并没有强烈的归属感,能忠于职守已是很有道德。
这就是灭亡前的罗马。
首都不像首都,罗马的优越性没有了。元老院不像元老院,贵族或寡头制的优越性没有了。公民不像公民,民主制的优越性没有了。皇帝不像皇帝,君主制的优越性没有了。所有的优越性都没有了,岂不该亡?
显然,罗马的灭亡,根本原因在于腐化变质。
但,罗马不是有共和精神、法治传统吗?这种精神和这种传统,不是让罗马坚持了共和制度五百年,又让他们在成为帝国之后,虽然动乱不止却并不崩溃吗?为什么还是难逃一死,终有一亡呢?
因为他们没有“道”。
或者说,没有核心价值,没有终极追求。
希腊人是有的,这就是独立、自由、平等。这是希腊文明留下的最宝贵的思想文化遗产。他们的问题在于:有民主无共和。因此,雅典和斯巴达争霸世界,就不但不能如愿以偿,反倒因背叛核心价值而走向衰亡。
中国人也是有的,至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和能够要什么。这就是小康、仁政、王道。中国人也不缺乏政治智慧,因此总能在现实与理想之间找到平衡。可惜王道只是梦想,仁政则要碰运气。结果,是治乱循环。
罗马人却没有治国之道。他们优越的制度和高明的手法都是技术性的,也都只是为了现实的利益。就连他们的宗教(如果也能算作宗教的话),也缺少犹太教那样的思想光辉和神圣使命。于是到后来,罗马人自己也不知道到底要什么,只能夜夜笙歌,不能天天向上。
也许,君士坦丁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这才乞灵于基督教,希望这种新的宗教能给他的臣民以精神的支柱和境界的提升,至少也能像中国的儒学那样,让大家有一个安身立命之所,尽管他并不知道儒学为何物。
但,信仰真是必需的吗?
如果是,它能靠公权力来建立吗?
依靠公权力发展起来的基督教,真是救世主吗?
如果是,罗马为什么会亡?
看来,我们还得再读历史。
称帝之前的王莽低调而谦恭,
他的变法和改制却一败涂地。
直到现在,
人们依然说不清他到底是改革家还是野心家,
革命者还是伪君子,机灵鬼还是糊涂虫。
王莽失败
屋大维成为奥古斯都三十四年后,王莽称帝。[1]
称帝之前的王莽低调而谦恭,尽管他们家可能是皇室之外最显贵的一族。没错,王莽的姑妈王政君是汉元帝的皇后,汉成帝的生母。从成帝时期开始,王家共有九个人封侯,五个人做大司马,堪称炙手可热。
然而王莽却完全没有皇亲国戚的飞扬跋扈、纨绔子弟的声色犬马、豪门大族的仗势欺人。他是一个书生,一个知识分子,甚至一个学问家。他的许多时光是在读书中度过的,学问之好则连政敌们也不否认。
与精神的充实相反,王莽的物质生活极其俭朴。他在王家子弟中鹤立鸡群地安贫乐道,他的妻子甚至因为着装过于简单,而被来访的客人误认为是女佣。
节俭的王莽对老母和寡嫂极尽孝道,对朋友和宾客慷慨大方。皇帝的赏赐都被他分给部下,兄长的遗孤则送去上学,而且在恭恭敬敬拜访这孩子老师的同时,也没忘记给每个同学一份礼物。他甚至因为某人没有儿子,而为这位朋友物色了一个据说宜男的女孩。
结果,自然是“宗族称孝,师友归仁”。
还有一件事情也让他获得广泛好评。他的二儿子王获杀了一个家奴,王莽不但没有包庇,反倒责令其自杀,为这个冤死的奴隶偿命。这在王朝时代,也不容易。
这样的王莽,堪称谦谦君子、道德楷模。
当然,所有这些好评都是在他称帝之前。或者更准确地说,都在他失败之前。当他和他的新王朝被反叛者一刀杀死后,前面说的这些善行便都被解释为做秀,即在公众和他人面前刻意和虚伪地树立形象。
失去了皇冠的王莽只能戴上另一顶草帽:伪君子。
王莽虚伪吗?
看起来是。
我们知道,王莽的皇位,是从一个九岁小孩的手上夺取的,这就已经让人于心不忍。然而王莽还要拉着小皇帝的手痛哭流涕地说:当年周公摄政,最终还政成王。我迫于皇天威命,竟不能如愿以偿,悲哀呀!
这在许多人看来,就是鳄鱼的眼泪,假惺惺了。
谴责并非没有道理,事情也并不复杂。只要把王莽的故事梳理一遍,就多少能够发现点什么。
王莽是在汉哀帝驾崩后真正开始执政的。此时,从王政君的哥哥王凤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的名义辅政算起,王家已经积累了三十年的权势。于是,王莽和太皇太后王政君让一个九岁的孩子继承皇位,是为汉平帝。
众望所寄的王莽也重新担任大司马。此前,他被汉哀帝及其外戚排斥,曾经一度失去了这个职位。
一年后,王莽加封为安汉公。
三年后,又加“宰衡”称号。
到第五年,十四岁的汉平帝突然神秘地死去,民间传说是王莽毒杀的。这其实未必可靠。靠得住的,是他又立了一个两岁的孩子当皇帝,史称孺子婴。
王莽自己,则成为“假皇帝”,又称“摄皇帝”。
此事的直接起因,据说是在武功县的一口井里发现了一块白石头,上圆下方,象征着天圆地方。而且石头上还有一行红字:告安汉公莽为皇帝。
太皇太后王政君倒是不信这一套。不过,当王莽的党羽告诉她这只是要让王莽当假皇帝,王莽自己也信誓旦旦表示只做周公时,老太太心软了。
此后,神迹和符瑞不断出现。公元8年11月的某个黄昏,一位穿黄衣服的人出现在高皇帝刘邦的庙中。他留下了一个铜盒,里面的图文明确表示王莽该当真皇帝。
王莽决定服从天意,做真天子。
现在看来,这无论如何都是一场戏,而且比屋大维的演出差得多。但问题在于,我们又怎么知道,王莽起初就一定不是想学周公呢?又有谁能证明,他对于天命所归和神秘预兆,就一定不当真呢?
何况民意似乎也看好王莽,他当宰衡那年,上书拥戴的吏民据说竟有四十八万七千多人次,这在当时可是天文数字。
然而王莽失败以后,这些人又到哪里去了?似乎一夜之间全都变成了另一副嘴脸。
成王败寇。在道德评价和舆论领域,也难免。
不过,王莽毕竟背叛了只做周公的誓言,这让他永远摆脱不了作伪的嫌疑。问题是作伪者必有所图,否则完全犯不着。那么,王莽图的又是什么?
实现政治理想。
王莽称帝之后,改革全面展开。他愤怒声讨过去几十年的不公平,下令大地主将超过法定数量的田产分给农民,禁止土地和奴婢的买卖,稳定物价并提供低息贷款,削减官员的薪水,降低王侯的规格,实行盐、铁、酒类和铸铜的国营。他自己也以身作则,减少了宫廷的开支。
这就是王莽的变法和改制。毫无疑问,他的动机应该是良善的,难怪有人称他为“最早的社会主义者”。
然而结果怎么样呢?
一败涂地。
失败是必然的,因为根本就不切实际。且不说他得罪了多少既得利益者,也不说许多理想其实不过是幻想,单是货币改革就导致了经济混乱。王莽废除了通行已久的五铢钱,改为金、银、龟、贝、泉、布等货币,币种多达二十八个。结果农商俱损,经济萧条,民怨沸腾。
老天爷也不帮他的忙,自然灾害频频发生。走投无路的农民揭竿而起,不甘失败的旧族趁火打劫。两股力量加在一起,王莽就被送上了断头台。
一个情商和智商看起来都很高的人,居然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做如此荒唐的事情,实在令人费解。因此直到现在,人们依然说不清他到底是改革家还是野心家,革命者还是伪君子,机灵鬼还是糊涂虫。
但要说他是书呆子,则毋庸置疑。
王莽的书生气比比皆是,最突出的表现是他对改变制度的痴迷。班固就说,王莽以为只要确立制度,天下自然太平。因此一门心思制礼作乐,坐而论道,议而不决,置民生、诉讼、吏治等当务之急于不顾,岂能不败?
其实就连这种说法,都抬举了王莽。实际上他的某些改革,与其说是改制,不如说是更名。比方说,把两位财政部长的官名改成神话人物的名字,负责朝廷财政的大司农叫羲和,负责宫廷财政的少府叫共工。
这简直就是视政治如儿戏。
看来,王莽根本就没有真正读懂孔子,也不知道什么叫正名。他书生气十足地以为只要改个名字,所有事情都会发生根本变化,他的理想也就能够实现。
事实证明,王莽错了。
实际上,制度固然重要,却不是最重要的,也不是决定性的,更重要的是人与制度的关系。这种关系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这种制度是否符合国情和民意,二是这种制度是否符合文化传统,三是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是否能够与之融为一体。合则成,不合则败。
这一点,看看屋大维就知道。
屋大维成功
屋大维几乎天生就跟制度融为一体。
实际上,屋大维做的事情比王莽严重得多。王莽只是换了个人当皇帝,屋大维却彻底改变了政体。从这个意义上讲,王莽只是篡位者,屋大维却是革命者。
然而屋大维的结局却比王莽好得多。他不但成功地把共和变成了帝制,新政体居然还延续了五百年。
这又是为什么?
根本原因在时势,直接原因在方式。
我们知道,王莽其实也是想革命的,只不过他要做的事情是恢复周制。但他哪里知道,秦皇汉武之后,周制的恢复已断无可能。因此王莽拿着一本《周礼》搞改革,在他自己是替天行道,在历史眼中就是倒行逆施。
罗马的情况则相反,共和制度早已不再符合国情。因为按照这种制度,人民大会才是最高权力机关;而罗马的人民大会,在理论上是必须全体公民参加的。
然而到恺撒的时代,共和国已经拥有十八行省。到公元前28年,也就是屋大维成为奥古斯都的前一年,拥有罗马公民权的成年男子已经超过四百万。这么大的地方,这么多的人,怎么召开人民大会呢?
唯一的办法是实行代议制,即由人民选举代表,由代表组成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可惜,这种制度很久以后才被发明出来,当时也没有这个灵感。事实上,代议制在英国首先产生,要到一千九百年以后。
这个问题后来由屋大维的改革勉强得到解决,办法是异地投票。可惜,住在行省的罗马公民是否当真享受了这一权利,已无从查考。但即便十八行省都异地投票,以当时的通讯工具和交通条件,效率之低也可想而知。
仅此一项,就得改制。
何况还有战争。
战争对于罗马极其重要。因为只有战争,才能让罗马成为霸权国家和世界首都,也才能让罗马公民获得财富和荣誉,并保持罗马社会的热情洋溢、生机勃勃和团结一致。对于这一点,人民和元老院都心知肚明。
然而要战争,就得有独裁官。战争的时间如果越来越长(这几乎是必然的),独裁官的任期也就不能再是六个月。苏拉开无任期独裁官之先例,这是原因之一。
独裁官没了任期,对执政官的权力限制(包括任期和人数),也就没有了意义。顶层(执政官)和基层(老百姓)都变了,只剩下元老院死撑着,也没意义。
帝国制度,已是呼之欲出。
即便如此,屋大维仍然小心翼翼。
屋大维实在比王莽聪明得多,他很清楚有些东西是不能触动的。罗马人民已经做了五百年国家的主人,一旦突破他们的底线,死无葬身之地的就是自己。
那么,哪些是不能有丝毫冒犯的?
主权在民,共和政体。
第一条是罗马建国以来就有的观念,而且一直贯穿到帝国灭亡。也就是说,罗马人始终认为,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元老院和罗马人民才是最高统治者。唯其如此,他们的国家才会叫做SPQR(元老院和罗马人民)。
主权在民,是罗马人的生命线。
共和政体则是他们的骄傲。罗马人从来就不喜欢民主政体,也瞧不起希腊。在他们看来,正是民主制度让希腊走向衰亡,雅典则充其量是一个反面教员。
相反,罗马的共和政体却无比优越:执政官、元老院和人民大会,分别对应着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种制度融为一体,既能集中优势,又能去其弊端,天底下还有比这更好的吗?
似乎没有。
因此,屋大维必须极其尊重罗马人民的这份感情,也必须明确表示他只是一个受到委托的公务员,他的一切权力都是元老院和罗马人民授予的。现在任务已经完成,请诸位收回权力,他什么都不要。
或者说,只要一个称号:奥古斯都。
奥古斯都不是国王,更不是皇帝,只是一个称号,甚至外号,意思是英明的和尊敬的,跟可爱的、幸运的、伟大的、战无不胜的等等,没什么区别。
当然,他也没有皇冠。在戴克里先之前,所有的罗马皇帝都没有皇冠,也没有加冕仪式。屋大维的头上则只有公民冠,这是有战功的将士都可以戴的。
元老院和罗马人民,都放心了。
屋大维的这一系列动作,书呆子王莽肯定看不懂。准备做皇帝的人,怎么能只要虚名不要实权呢?
其实这都是虚晃一枪。屋大维还给元老院和罗马人民的,看似实权其实虚名。是啊,人民大会早已名不副实,元老院则在裁员以后又减少了会期。真正的决策机关和权力机关,是一个拉丁文缩写为CP的机构。
这个机构的名字不好翻译,但性质很清楚。第一,它的权力与元老院相当;第二,没有休会期;第三,它是围绕元首建立的。因此,有人认为它相当于元老院的常委会,有人认为它相当于元首的顾问团,还有人认为它相当于中国明代的内阁、清代的军机处。
屋大维的CP由二十一人组成,其中六个是屋大维的亲信,十五个来自元老院。这让元老院十分放心,因为他们的人占绝对多数。可惜他们没有想到,这十五个元老院委员是抽签产生的,哪里对付得了齐心协力的那六个?
何况屋大维作为执政官,还有否决权。
元老院被架空了,他们却还为屋大维鼓掌。
屋大维却意犹未尽,他还要改革行省。按照屋大维的方案,行省被分成了四种:意大利是罗马本土,埃及是元首私属,剩下由元老院任命总督的叫元老院行省,由元首任命总督的则叫奥古斯都行省。元老院行省都是经济发达地区,奥古斯都行省则是欠发达地区。
元老院非常满意,可惜他们又上当了。
没错,屋大维拿到的都是穷山恶水,却同时也是边防前哨。其实这些行省贫穷,就因为在前线。是前线,就要调兵遣将。那么,谁来调遣?当然是屋大维,因为那是他的责任区。至于元老院行省,是不打仗的。所以,元老院也不需要兵权,全国的兵权只能集于屋大维一身。
现在,屋大维还给元老院的权力,又都被元老院还了回来。而且,由于是元老院的授权,完全合法。
屋大维革命成功。
成功并不奇怪,因为他会曲线救国,因为他会暗度陈仓。他的每一个行动都是合法的,但每一步都导致了法律和制度的改变,加起来则会引起质的变化。
时势让屋大维必然成功,方式则让他顺利成功。
审时度势又顺势而为,这才叫高手。
只不过,这种高超的政治技巧和卓越的政治才能,并非屋大维的天赋,更非他所独有。在某种意义上,应该说属于罗马人民。事实上,早在屋大维出生四百多年前,罗马人就已经学会了合法斗争,并因此而创造了他们独特的制度和文明,让我们叹为观止。
那就来穿越一次吧!
共和的精神
公元前494年的某一天,准备集结部队迎战外敌的执政官突然发现,他的兵力少了许多。那些由平民组成的军团整队地撤离了罗马城,拒绝参加这场战争。
这当然让人惊诧,却也事出有因。
起因在社会的不公。当时的罗马社会由贵族和平民两大阶级组成,两个阶级之间等级森严,极不平等。贵族把持了城邦的政权,平民不能成为元老院议员,也不能与贵族通婚,跟元老院选举的执政官更是无缘。
这实在欺人太甚。要知道,平民也是公民,公民有义务也有权利。义务是保家卫国,权利是参政议政。义务和权利是对等的,哪有只尽义务不给权利的道理?
因此,要么拥有权利,要么不尽义务。
然而这个合理要求却被贵族组成的元老院拒绝。交涉无果之后,平民决定一走了之。
撤离罗马的平民来到一座山丘,宣布要在那里另建城邦,召开自己的人民大会,选举自己的执政官。是啊,既然不能享受同等国民待遇,那就各过各的好了。
贵族们目瞪口呆。他们虽有能力治理城邦,却没有能力离开平民独自保卫它,只能妥协。
妥协的结果,是平民有权选出自己的代言人。
这个代言人,叫保民官。
保民官的设立妙不可言,他拥有的特权更让我们惊叹罗马人思维的缜密。为了防止打击报复,保民官享有执政官都没有的人身不可侵犯权。同时,为了确保平民的权益不受侵犯,保民官享有对政府决议的否决权。
也就是说,只要保民官说一声“我反对”,元老院和执政官就只能干瞪眼。难怪恺撒和屋大维都要担任终身保民官了,他们要的就是这两项特权。
此后,平民又取得了一系列的胜利,包括可以担任执政官、独裁官、监察官和大法官。退下来后,还可进入元老院。阶级壁垒被打破了,罗马成为全民的国家。
平民可任大法官,是在公元前337年。六十多年后,罗马征服了意大利。再过三四十年,罗马打败了迦太基,建立起第一个海外行省西西里。蕞尔小邦罗马终于渡过了危机茁壮成长,因为他们学会了妥协,构建了和谐。
因此,尽管罗马跟雅典、斯巴达一样也是城邦,还起步更晚,也尽管那两个城邦都曾称霸一时,却只有罗马脱颖而出,超越城邦变成大共和国,最后成为大帝国。[2]
这足以让罗马人骄傲。
更为重要的是,他们从此有了一种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罗马文明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产。
这种精神就叫共和。
所谓共和,就是不同族群、阶级和利益集团的和谐相处,共谋发展。这当然很难,许多文明就因为不能做到而崩溃。做到了这一点的,最早是中华,其次是罗马。唯其如此,中华和罗马才在公元前一二百年成为世界性文明。
两大文明的共同特点是开放和包容,也都有强大的吸收能力和同化能力,这才形成当时世界上最大的两个文明圈。只不过,这种海纳百川的精神和兼收并蓄的能力,在中华可能是一种胸怀,在罗马则是一种智慧。
的确,历史上的罗马人似乎天生就有一种本事,能以最适当的方式和最低的成本,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斗争中,他们绝不会把事情弄得不可收拾,同时又能分毫不差地讨价还价。
平民撤离运动,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实际上抗争的平民一开始就没打算把事情弄僵,因此他们没有选择揭竿而起或是投入敌营,而是退出战场。当然,在贵族做出双方均可接受的让步后,撤离的平民也立即回到了罗马,并很快就组建了参战的军团。
这可真是有理,有利,有节。
贵族的表现同样可圈可点。他们明智地放弃了自己的部分特权,以此作为平民同意合作的交换条件。当然,放弃是逐步的,撤离运动也有过多次,但结局总算不错。
其实越到后来,贵族与平民的界限也越模糊。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小人之泽,也五世而斩。有的贵族会沦为贫民,有的平民会成为新贵。更重要的是,罗马人的共同体意识很强。如果需要一致对外,他们就会和衷共济。
这就好办了,因为罗马从来不缺敌人。
于是,平民和贵族终于携起手来,共同倡导和培养全体公民的民族自豪感,以及爱国主义精神。而且,随着罗马国际地位的提高,这种爱和自豪感还会更强烈。
罗马人为什么能坚持共和制度五百年之久?
这是原因之一。
实际上罗马精神最精彩的一笔,就是制度设计和权力架构。要知道,构成罗马国家的人民、元老院和执政者(执政官、独裁官或奥古斯都)虽然号称三位一体,但这三位的政治利益和心理诉求却并不一体。人民要民主,元老院要尊贵,执政者则希望权力越多越好。
这就只能讲价钱,好在他们很快就理顺了关系:人民授权但不决策,元老院决策但不行政,执政者行政但只有治权。主权是元老院和人民的,他们才是国家的主人。
所以,即便在帝国时代,元老院和罗马人民的权威至少也得在表面上维持。新皇帝登基,先得向元老院发表就职演说,然后再向市民演讲一次,还要前往神殿祈求诸神的保佑。完成这三个程序,他才是合法的皇帝。
这样的罗马,已经非常接近现代文明国家。
精彩的还有国际关系。
跟世界上所有的帝国一样,罗马也是靠武力来征服世界的,这就有一个与战败国的关系问题。如何处理这种关系,对征服者的境界、胸襟和政治智慧都是考验。
亚述和迦勒底(新巴比伦)就不说了,他们的疯狂掠夺、血腥镇压和残暴统治,引起的只是更强烈的反抗。波斯帝国虽然表现出最大的仁慈和宽容,却只知道把设为行省的战败国当作提款机,忘记了把他们变成自己人。
做得最好的,是罗马和中国的周。
周人和罗马人的高明之处,是与同盟国和战败国组成共同体,同谋发展、共享太平。只不过,周人构建的是“文化共同体”,只要认同周文明,就能由夷狄变成华夏。正是由于这种文化认同,我们民族才不断发展壮大起来。
罗马构建的则是“政治共同体”。他们甚至主动邀请战败国的头头脑脑加入元老院,就像汉武帝让匈奴人金日成为他的顾命大臣。结果,被征服的蛮族成为这个国家的共同经营者,甚至战场上的主力军。
当然,一旦打了胜仗,大家也都有利可图。早期的做法是:罗马人拿走战利品的一半,剩下的按劳分配。也就是说,罗马人是大股东,归顺的战败国也是合伙人。
这可真比威尼斯商人还精明。
然而政治恰恰是一种智力游戏,文明则是尽量巧取而避免豪夺。如果还能化敌为友,那就堪称功德无量,因为和平总归好过战争。幸运的是,中国人和罗马人都有这种智慧,两大文明独步一时也绝非偶然。
因此,在充分了解了中华的方式后(请参看本中华史第三卷《奠基者》),我们很想知道罗马人是怎么做的。
法治天下
在世界历史上,中华和罗马都堪称独树一帜。其他那些帝国,亚述、迦勒底、波斯、马其顿,都由一个或几个伟大征服者建立,中华却由邦国而帝国,罗马则由共和国而帝国。也就是说,他们都是自己成长的。
成长需要土壤,也需要力量。那么,中华文明与罗马文明的土壤和力量又是什么?
中华是礼,罗马是法。
正如在中国,失礼或非礼会导致严重的后果,罗马人也把违法看作不可原谅的行为。他们宁肯吃亏、失败甚至掉脑袋,也不肯违法。恺撒被杀后,西塞罗曾提出尽快召开元老院会议,以巩固成果。而且,刺杀集团的主要成员布鲁图身为大法官,恰好有此权力。
这位布鲁图是共和国第一任执政官布鲁图的后代。
不过按照法律规定,大法官只有在两位执政官都无法召集会议时,才能行使这项权力。这时,一位执政官恺撒已死,另一位执政官安东尼却还在罗马。因此,布鲁图犹豫再三,最后还是拒绝了西塞罗的提议。
布鲁图说:这是违法的。
这事听起来十分怪异,因为行刺恺撒的布鲁图原本是杀人凶手。而且,恺撒作为终身保民官,享有人身不可侵犯权。也就是说,布鲁图已经双重意义地犯过法了,再违一次法又有何不可呢?何况还是为了国家。
然而布鲁图就是不肯,以至于坐失良机。
这事如果发生在中国,恐怕只能解释为迂腐,但在罗马则会得到尊重。因为刺杀恺撒是可以理解为战争的,即共和国与破坏共和的国家敌人之间的战争。战争当然要死人,法律也不保护公敌,布鲁图心安理得。
开会则不一样。召集元老院会议,原本因为只有元老院的决定才是合法的。如果会议本身违法,那么这决定还能合法吗?依靠非法会议重建的共和,是罗马人民想要的吗?这岂非重新回到了恺撒的人治路线?
可惜布鲁图没有想到,把恺撒视为国家的敌人,只是他们自己的看法,元老院并没有宣布恺撒是人民公敌。所以他们的刺杀仍属非法,必须被判有罪。
布鲁图也只好自杀。
法治观念如此之强,在全世界当数第一。
这当然其来有自,甚至可以追溯到西亚文明,但公元前494年的平民撤离运动也功不可没。因为正是在这场运动之后,罗马迫于平民的压力开始了成文法的制定。首部法典刻在了铜板上,因此得名《十二铜表法》。[3]
以法治国,正式开始。
最早制定的是为本国公民颁行的法律,即公民法,亦即国内法。后来版图扩张,人口众多,外族和异邦也在罗马的统治之下,又制定了世界各民族的共同法律,叫万民法,亦即国际法。最后,这两大法律体系被合在一起,叫统一法。其成果,就是《民法大全》。
这时,已是东罗马帝国时期了。
罗马法在世界古代社会,堪称最为系统完善。它包括两大部分:公法和私法。公法是关于政府的,私法是关于个人的。私法与公法相比,私法更重要。
私法分为三个部分:人法、物法、诉讼法。这三个部分当中,人法又最重要。人法规定了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人,条件是具备人格,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符合这三个条件的就是人,不符合的就不是人。
奴隶不符合这三个条件,所以奴隶没有人权。
人权在罗马法当中就是身份权,包括自由权、家族权和公民权。有自由权,就是人;有家族权,就是男人;有公民权,就是罗马人(请参看本中华史第二卷《国家》)。
在罗马,这三种身份权是可以分开的,因此也可以部分或全部丧失,叫人格减等。丧失家族权叫小减等,从此不是男人;丧失公民权叫中减等,从此不是罗马人;丧失自由权叫大减等,从此人格尽失,不再是人。
这就是罗马的法定人权。
人权既然是法定的,那就不是天赋的,因此可以依法授予或剥夺。如果被授予公民权,就有了罗马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被剥夺自由权,则从自由人变成了奴隶。
没人愿意失去人权,所以谁都不敢以身试法。
执政官和皇帝也一样,他们害怕的是元老院。元老院虽然没有行政权,只能对执政者提出建议和忠告。但是他们手上有一张王牌,叫“元老院最终劝告”。如果接到这份通牒还不改悔,元老院就可以宣布他为人民公敌。
结果怎么样呢?全民共讨之,全国共伐之。
对于这项能够制衡权力的权力,元老院当然不会轻易放弃;而只要元老院的这个功能还在,罗马就很难从共和走向帝制。后来屋大维革命成功,是因为苏拉和恺撒改造了元老院,他自己则给足了元老们面子。
当然,根本原因如前所述,是时势使然。
但,即便从共和国变成了帝国,罗马也仍然是一个法治国家。公元100年9月,执政官小普林尼在元老院发表就职演说时,就对坐在会场中的皇帝图拉真说:皇帝不应该在法律之上。相反,他应该在法律之下。
王在法下,罗马人早就懂了。
战败国和他们的臣民,当然也如此。
前面说过,中国的周和罗马在处理国际关系时,都极具政治智慧地与同盟国和战败国组成了共同体,把对立面变成了自己人。但,这绝不意味着一视同仁。相反,那些战败国和同盟国,关系有远近,权益有寡多。
也就是说,共同体内是有等级的。
周人的等级叫五服,分别是甸服、侯服、绥服、要服和荒服。其中离王城最近的叫甸服,最远的叫荒服。实际上,一个诸侯国如果属于荒服,已经是“地老天荒”了。他们往往仍被视为蛮夷,对周王室应尽的义务也最少。
罗马也是五等,分别是罗马、加盟国、自治国、殖民地和同盟国。跟周人的五服一样,这也是一个权利和义务同步递减的序列。罗马人拥有的权利最多,应尽的义务也最大,同盟国则相反。
当然,这是罗马在联盟时代的事情。后来,战败国也像在波斯一样被设为行省,治理的方针却一如既往:根据关系的亲疏和表现的好坏给予不同的权益。
罗马手中的牌,是公民权。
公民权不是基本人权,因此可以授予。一旦被罗马授予公民权,就意味着这个人的私有财产和人身安全将受到法律保护。如果被侵犯,罗马政府不会坐视不管。
这当然令人向往,谁不想靠上罗马这棵大树呢?
罗马的方针却是分而治之,有的授予罗马公民权,有的授予拉丁公民权(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有一些干脆没有公民权。不过,他们也享有充分的自由,可以保留自己的宗教和习俗,也不用学拉丁语。
这才真是和而不同。
难怪其他帝国都灭亡了,罗马却稳固而持久。
可惜法律并不万能。西塞罗和布鲁图也不会想到,屋大维可以在法律的框架下,用共和国的砖瓦梁柱建造他的帝国大厦,而且这大厦有一天还会倒掉。
后面这一点,屋大维也没有想到。
罗马之亡
帝国的首都罗马花香四溢,祥云笼罩着高大宏伟的万神庙、富丽堂皇的凯旋门。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在广场当中的金色里程碑上时,“条条大路通罗马”就从这里启程。
罗马,确实是他们世界的中心。
然而在中国南北朝时期那个多事之秋,这座美丽的城市被彻底摧毁。公元410年,西哥特人攻陷罗马,洗劫三天三夜。455年,罗马再次沦入敌手,汪达尔人整整洗劫十五天,把罗马变成了董卓铁蹄下的长安和洛阳。
公元476年,帝国最后一个皇帝被日耳曼雇佣军将领废除。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位年幼无知的皇帝竟有一个令人咋舌的名字:罗慕路斯·奥古斯都。可惜,这两位伟大先祖的在天之灵,也没能挽救罗马的衰亡。
太阳落入了地中海,再也没能升起来。
当然,这里说的是西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要到1453年才被奥斯曼土耳其人灭亡。但,罗马是从城邦发展起来的。首都不在罗马,还可以叫罗马帝国吗?
所以,从君士坦丁迁都之日起,它就灭亡了。
其实罗马很早就不再像首都。公元284年戴克里先登上帝位后,居然十九年不造访罗马。直到303年,他才在罗马举行了一次凯旋仪式,罗马市民和元老院也才第一次见到皇帝陛下。而且,这也是最后一次。
首都不像首都,元老院也不像元老院。
前面说过,元老院是罗马真正的权威和灵魂。之所以如此,不仅因为法律的规定,更因为元老院是由精英们组成的。唯其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不做错决定,不选错执政官。这是贵族们要把持元老院的正当理由。
后来,平民也可以进入元老院,但那也是平民当中的精英。于是,贵族政治变成了寡头政治。寡头政治是有好处的,那就是不至于让国家事务陷于无休止的争论。而且这些大佬既然将国家视为己有,他们也不会卖国。
为此,罗马有两条法律规定:第一,一旦成为元老院议员,任期就是终身的。第二,为了保证一心为公,也为了防止以权谋私,元老院议员不得经商。
可惜权欲和物欲同为人的本能,不能亲自经商的议员便把自己的产业交给了骑士。骑士原本是罗马军团中富裕的公民,可以自备马匹参加战斗。不过现在徒有其名,只能去充当议员的代理人、承包商,甚至皮条客。
议员们是什么德行,也就可想而知。
元老院开始腐败。公元前113年,也就是张骞去世的第二年,努米底亚国王因为向罗马将领行贿,而被传唤到罗马。但他却用同样的方法,让元老院做出了免于出庭作证的决定。于是这位国王用轻蔑的口气说:在罗马,没有什么是不能用钱买的。
腐败的还有罗马市民。
市民的腐败事出有因。作为奴隶制国家,罗马主要依靠奴隶从事劳动。鼎盛时期,罗马城一百万人口中,奴隶就有四十万。这就使大量平民成为无业游民,不但变得越来越贫穷,也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当局的办法是用小恩小惠来收买人心。供应给市民的面包是免费的,节假日在一年之中有九十多天。无所事事的市民们便在圆形剧场、大竞技场、公共浴室以及披着红衫的妓女身上消磨时光,一如大清帝国的八旗子弟。
不难想象,由这种游手好闲的街头小混混来组成人民大会,行使民主权力,又会是什么样的光景。
事实上,在帝国的后期,罗马公民对政治已经完全没有了兴趣。他们漠然地看着皇帝们被拥立又被杀掉,漠然地看着自己的军队兵败如山倒,甚至在蛮族入侵时里通外国开门揖盗,兴高采烈又后悔莫及地加入敌人的行列。
这同样并不奇怪,因为罗马城里的贫富差别悬殊。只有近二十分之一的富人住在自己的豪宅里,身上穿的中国丝绸价格相当于同重量的黄金。贫民却只能蜗居在被叫作“伊苏拉”的简易房里,怎么能不怒火万丈?
倒霉的,就只能是他们的皇帝了。
其实帝国末年的皇帝也不怎么样。他们不是骗子就是傀儡,不是篡位者就是冒牌货,而且没有一个能真正掌握帝国的权力。因为他们都是军队拥立的,或者依靠军队上位。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能左右皇帝的只有军队。
此外,就是对健全男人充满仇恨的宦官。
军队同样堕落。过去,他们是为祖国和自己的荣誉而战,当兵是光荣而体面的事情。因此,罗马让没有公民权的同盟国提供兵源,也算是给了他们面子。现在却是谁给钱就替谁杀人,还能指望他们保卫帝国吗?
何况军队的成分也变了。在元首制时代,罗马军团的主力军是清一色的罗马公民。戴克里先以后,作战会议的大半席位都被蛮族出身的将领占领。他们对于帝国并没有强烈的归属感,能忠于职守已是很有道德。
这就是灭亡前的罗马。
首都不像首都,罗马的优越性没有了。元老院不像元老院,贵族或寡头制的优越性没有了。公民不像公民,民主制的优越性没有了。皇帝不像皇帝,君主制的优越性没有了。所有的优越性都没有了,岂不该亡?
显然,罗马的灭亡,根本原因在于腐化变质。
但,罗马不是有共和精神、法治传统吗?这种精神和这种传统,不是让罗马坚持了共和制度五百年,又让他们在成为帝国之后,虽然动乱不止却并不崩溃吗?为什么还是难逃一死,终有一亡呢?
因为他们没有“道”。
或者说,没有核心价值,没有终极追求。
希腊人是有的,这就是独立、自由、平等。这是希腊文明留下的最宝贵的思想文化遗产。他们的问题在于:有民主无共和。因此,雅典和斯巴达争霸世界,就不但不能如愿以偿,反倒因背叛核心价值而走向衰亡。
中国人也是有的,至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和能够要什么。这就是小康、仁政、王道。中国人也不缺乏政治智慧,因此总能在现实与理想之间找到平衡。可惜王道只是梦想,仁政则要碰运气。结果,是治乱循环。
罗马人却没有治国之道。他们优越的制度和高明的手法都是技术性的,也都只是为了现实的利益。就连他们的宗教(如果也能算作宗教的话),也缺少犹太教那样的思想光辉和神圣使命。于是到后来,罗马人自己也不知道到底要什么,只能夜夜笙歌,不能天天向上。
也许,君士坦丁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这才乞灵于基督教,希望这种新的宗教能给他的臣民以精神的支柱和境界的提升,至少也能像中国的儒学那样,让大家有一个安身立命之所,尽管他并不知道儒学为何物。
但,信仰真是必需的吗?
如果是,它能靠公权力来建立吗?
依靠公权力发展起来的基督教,真是救世主吗?
如果是,罗马为什么会亡?
看来,我们还得再读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