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不要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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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金毛两个,一前一后进入到一楼夜场大厅之中。
大厅中的正中央舞池中,聚拢着一群看热闹的群众。那个女孩就应该在当中了。
陈辉和豺狼,已经走了进去,胖子比较粗鲁直接挤开人群,大声嚷嚷着:“都看什么看,滚开滚开!”
肉球般的身体,很轻松就挤了进去。
豺狼也走到那昏倒的女孩面前,探了探鼻息:“还有气。叫救护车。”
我走到那女孩面前,看她面容还算清秀,年纪应该不大,但浑身抽搐,口吐白沫的样子,十分怕人。
我沉吟了下,蹲下来,伸手在她的身上搜索起来。
“我靠,这人在做什么,色狼吗?”
“在昏倒的女孩身上摸来摸去,真是好色,丢死人了!”
周围的人都在非议着我,不过我置若罔闻,也不收手客气,继续在那个女孩身上摸索着。
这时候周围有几个人,似乎是看不下去了,排众而出。
“喂!她是我们朋友,你这是在她的身上揩油吗?”一个看似油头滑脑,戴着耳钉的家伙,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拍着我的肩膀说道。
周围的那些无知群众,也跟着帮腔起来:“就是啊,这样做也太过分了。揩油也就罢了,居然还对人家小姑娘下手。”
我冷哼一声:“她就只有你们几个朋友吗?”
她的朋友,会一开始隐藏在人群中?分明是做贼心虚吧!
那个家伙的身边,还有几个将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同伴。看样子都是小混混,搞的形象跟非主流似的。
“是啊。怎么地?给我住手!”那个耳钉男居然还想要对我动起手来,被我直接一个肘子,击得整个人都倒飞出去。
我向着陈辉和豺狼使了个眼色:“动手!”
陈辉这死胖子,跟我很有默契,也不问缘由,直接箭步上前,撂倒其中一个男人。
豺狼稍晚一筹,但也是一脚先将一个混混踹到在地上,然后几拳上去,便揍得他找不到北。
顷刻之间,整个大厅又陷入一片混乱。
我则依然镇定,在那女孩的身上,继续搜索,可是半天之后还没找到。
“难道是我猜错了?”我心中一怔,忽然瞧见那女孩的外套里,有个鼓鼓囊囊的凸起。
那绝对不是因为她胸前伟岸,所形成的鼓起,而是藏着什么东西。我直接一把扯开那女孩的外套,在左边胸口的内袋里摸索起来。
“啊!流氓!”有个女孩恰好看到我的行为,尖叫了一声,叫了起来。
“谁流氓啊?你看清楚好不好!”我很是无语地进行辩解。
刚好陈辉和豺狼他们,也收拾好那群杂碎,走到我的面前,看我的眼神,都有点变味。
陈辉瞥了一眼那女孩,摇头说:“叶枫,你丫啥时候口味变这么差劲了?”
豺狼虽然没说什么,但眼神分明是有些鄙夷和疑惑。
毕竟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对一个还算有几分姿色,昏迷不醒的女孩,进行如此仔细地搜身,是个人都看不下去。
“你给我放什么屁,当我叶枫是什么人了?”我直接站起身,脱下那女孩的上衣外套。
那女孩里头只穿着一件小背心,被我这么一脱,大片大片的雪白的肉,全部泄露出来。
那些围观群众,有的尖叫,有的咒骂,也有不少在吹口哨,给我喝彩的……
“都他妈不要起哄了!”我怒吼一声,然后举起手中的外套,将那口袋的位置,给撕裂开来,然后举起里面落出来的几粒药丸:“我找的就是这个!我们场子里面,是禁止出现这个鸟玩意的!谁要是碰这个,给我滚远点!”
众人见是这样,才知道刚才是误会我了,纷纷议论起我如此行事嚣张,究竟是子夜狂朝的什么人?
我高举着那几颗药丸,随后走向那几个被陈辉、豺狼打的满地找牙的混混面前:“我说,这药丸是你们带过来,给这女孩的吧?”
“我……”那个耳朵上戴着耳钉的混混,顿时懵逼了,擦着嘴上的血,猛地摇头。
“不是?难道你们过来,不是怕我搜出这东西来吗?”我将那药丸,直接砸在他的脸上,然后挥拳落在他鼻梁之上,将他打的鼻血直喷出来:“怎么,你还是不承认?那我可就报警了。反正那女孩如果苏醒过来,不会替你打掩护的。”
“是、是……大哥,您可千万不要报警啊!”那小子顿时怂了,不断地对我磕头道歉,看样子也是被吓得够呛。
我站起身,眯着眼睛看他:“之前我发过话,在我的场子里,不想要看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出现。现在你们是往枪口上撞啊!”
那小子被我吓得浑身颤抖,不再说话。
“死胖子,你去收拾一下,这群人给我带走。”我满脸狰狞,对陈辉说:“这次不让他们吐老血,他们不能长记性!”
金毛招了招手,示意让那些手下,将这群人给拖走。
本来那个耳钉男还有几个人,想要趁机逃走,可是却被金毛手下堵在大门口,想跑都没地方跑。
“叶枫,看不出来,你还讲点原则。”金毛笑眯眯地看着我,那青色红肿的眼神里,有些赞许的神色。
“废话。这些客人,都是我子夜狂朝的客人,兜里的钱,也是我们子夜狂朝的钱。凭什么让这群瘾君子,给赚了去?”我翻了翻白眼。
金毛听到我如此歪理邪说,也是一脸纠结。
等我安顿好那些客人之后,就向那耳钉男,打探出他上家是谁。
耳钉男很爽快地给出了答案:“春哥。”
春哥,是我们这附近,远近闻名的大佬。专门负责发售这附近夜场里头,摇头丸、大麻之类的东西。
我还在海洋大学的时候,就有不少玩得比较开的同学,在春哥的手里买药,被我好好教训了一顿。
至于这位春哥,我是从来没有见过。
“现在很简单,让你们春哥,出钱摆平这件事情。”我淡淡说道:“我也不要多,你们这件事情,五十万解决。”
“五十万?”耳钉男倒吸一口凉气,惊讶地看着我:“这是不是有点多。”
我伸出手,摸着他的小黑石耳钉,狞笑了下:“哦?多吗?你们整天在祸害那些小弟弟小妹妹,赚这些黑心钱,你觉得我找你们要五十万,多吗?我觉得十倍都不止!”
耳钉男发出一声声嘶力竭的惨叫,左耳之上的耳钉,被我直接从他的耳朵上面摘下,划拉出一个大口子,鲜血淋漓。
“这次只是给你一个教训。如果三天之内,我看不这笔钱,再找到你的时候,就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了。”我站起身,慢悠悠地走到外头去了。
陈辉跟了出来:“疯子,现在去得罪那个春哥,真的好吗?你不是说,老板她……”
“恩,我心里有数。”我淡淡回应:“如果场子里面一直不干净,靠我们几个,也是无济于事的。”
陈辉这才点头,这时金毛也跟了过来,将那几人介绍给我:“好了,这里也没我什么事儿了。现在我就走了。”
“站住。”我叫住金毛,走到他面前问道:“怎么,你把他们交给我,你自己却要走?”
“恩。这怎么了?”金毛还一脸天真地看着我。
“你当我这里,是垃圾桶吗?”我毫不顾忌金毛和那群人的面子,指着金毛的鼻子说:“你想要他们留下,你也得留下,不然就领着他们,一起滚。”
真是好笑!自己养不起这群小弟,把他们丢在我这里,然后自己拍拍屁股走人?
当我这里是善堂、敬老院,还是垃圾场?
“叶枫,你这话什么意思?”金毛仰起头,有些不善地看着我问。
我笑道:“意思就是,要是你如今没有受伤,我估计现在的你,已经躺下了。”
“你是要我也跟你?”
“呵呵,你说呢?”我反问金毛。
那群小弟听到我的话,早就已经绷不住了,直接站起身来就要离开。
“妈的!你这话什么意思?当我们是垃圾啊?”
“草!这子夜狂朝有什么好?不行咱们就走。他不想留我们,我们还不想留在他这里干呢!”
他们准备离开,我却并不挽留,只是眼神死死地盯着金毛:“我们这里月薪六千,奖金也是一千起步,以及各种福利……”
那些混混的脚步,仿佛灌了铅似的,立马就走不动道。
六千月薪,这即便是在南市,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加上奖金有七千,可比那些衣着鲜亮的都市小白领,拿得还要多!
有人甚至走到金毛面前,干脆地劝说他:“金毛哥,不然的话,我看您还是答应一起留下吧?”
金毛死死地凝视着我,以他的聪明才智,这个时候,还看不出来,我是故意逼他加入,那才叫做奇怪!
确实,我很欣赏金毛,不仅有勇有谋,而且还有股子混不吝的气息,这点和我有点相似。
既然欣赏,自然要将他留在子夜狂朝!
“想要让我加入,这个也不是那么困难。”金毛拍着自己的胸口说:“只要你能正面干趴我,那我就加入你!”
“好!不过不是现在。”
我笑了笑,爽快地答应下来:“带着你的手下离开,等到养好伤之后,我随时在这恭候。”
我和金毛两个,一前一后进入到一楼夜场大厅之中。
大厅中的正中央舞池中,聚拢着一群看热闹的群众。那个女孩就应该在当中了。
陈辉和豺狼,已经走了进去,胖子比较粗鲁直接挤开人群,大声嚷嚷着:“都看什么看,滚开滚开!”
肉球般的身体,很轻松就挤了进去。
豺狼也走到那昏倒的女孩面前,探了探鼻息:“还有气。叫救护车。”
我走到那女孩面前,看她面容还算清秀,年纪应该不大,但浑身抽搐,口吐白沫的样子,十分怕人。
我沉吟了下,蹲下来,伸手在她的身上搜索起来。
“我靠,这人在做什么,色狼吗?”
“在昏倒的女孩身上摸来摸去,真是好色,丢死人了!”
周围的人都在非议着我,不过我置若罔闻,也不收手客气,继续在那个女孩身上摸索着。
这时候周围有几个人,似乎是看不下去了,排众而出。
“喂!她是我们朋友,你这是在她的身上揩油吗?”一个看似油头滑脑,戴着耳钉的家伙,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拍着我的肩膀说道。
周围的那些无知群众,也跟着帮腔起来:“就是啊,这样做也太过分了。揩油也就罢了,居然还对人家小姑娘下手。”
我冷哼一声:“她就只有你们几个朋友吗?”
她的朋友,会一开始隐藏在人群中?分明是做贼心虚吧!
那个家伙的身边,还有几个将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同伴。看样子都是小混混,搞的形象跟非主流似的。
“是啊。怎么地?给我住手!”那个耳钉男居然还想要对我动起手来,被我直接一个肘子,击得整个人都倒飞出去。
我向着陈辉和豺狼使了个眼色:“动手!”
陈辉这死胖子,跟我很有默契,也不问缘由,直接箭步上前,撂倒其中一个男人。
豺狼稍晚一筹,但也是一脚先将一个混混踹到在地上,然后几拳上去,便揍得他找不到北。
顷刻之间,整个大厅又陷入一片混乱。
我则依然镇定,在那女孩的身上,继续搜索,可是半天之后还没找到。
“难道是我猜错了?”我心中一怔,忽然瞧见那女孩的外套里,有个鼓鼓囊囊的凸起。
那绝对不是因为她胸前伟岸,所形成的鼓起,而是藏着什么东西。我直接一把扯开那女孩的外套,在左边胸口的内袋里摸索起来。
“啊!流氓!”有个女孩恰好看到我的行为,尖叫了一声,叫了起来。
“谁流氓啊?你看清楚好不好!”我很是无语地进行辩解。
刚好陈辉和豺狼他们,也收拾好那群杂碎,走到我的面前,看我的眼神,都有点变味。
陈辉瞥了一眼那女孩,摇头说:“叶枫,你丫啥时候口味变这么差劲了?”
豺狼虽然没说什么,但眼神分明是有些鄙夷和疑惑。
毕竟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对一个还算有几分姿色,昏迷不醒的女孩,进行如此仔细地搜身,是个人都看不下去。
“你给我放什么屁,当我叶枫是什么人了?”我直接站起身,脱下那女孩的上衣外套。
那女孩里头只穿着一件小背心,被我这么一脱,大片大片的雪白的肉,全部泄露出来。
那些围观群众,有的尖叫,有的咒骂,也有不少在吹口哨,给我喝彩的……
“都他妈不要起哄了!”我怒吼一声,然后举起手中的外套,将那口袋的位置,给撕裂开来,然后举起里面落出来的几粒药丸:“我找的就是这个!我们场子里面,是禁止出现这个鸟玩意的!谁要是碰这个,给我滚远点!”
众人见是这样,才知道刚才是误会我了,纷纷议论起我如此行事嚣张,究竟是子夜狂朝的什么人?
我高举着那几颗药丸,随后走向那几个被陈辉、豺狼打的满地找牙的混混面前:“我说,这药丸是你们带过来,给这女孩的吧?”
“我……”那个耳朵上戴着耳钉的混混,顿时懵逼了,擦着嘴上的血,猛地摇头。
“不是?难道你们过来,不是怕我搜出这东西来吗?”我将那药丸,直接砸在他的脸上,然后挥拳落在他鼻梁之上,将他打的鼻血直喷出来:“怎么,你还是不承认?那我可就报警了。反正那女孩如果苏醒过来,不会替你打掩护的。”
“是、是……大哥,您可千万不要报警啊!”那小子顿时怂了,不断地对我磕头道歉,看样子也是被吓得够呛。
我站起身,眯着眼睛看他:“之前我发过话,在我的场子里,不想要看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出现。现在你们是往枪口上撞啊!”
那小子被我吓得浑身颤抖,不再说话。
“死胖子,你去收拾一下,这群人给我带走。”我满脸狰狞,对陈辉说:“这次不让他们吐老血,他们不能长记性!”
金毛招了招手,示意让那些手下,将这群人给拖走。
本来那个耳钉男还有几个人,想要趁机逃走,可是却被金毛手下堵在大门口,想跑都没地方跑。
“叶枫,看不出来,你还讲点原则。”金毛笑眯眯地看着我,那青色红肿的眼神里,有些赞许的神色。
“废话。这些客人,都是我子夜狂朝的客人,兜里的钱,也是我们子夜狂朝的钱。凭什么让这群瘾君子,给赚了去?”我翻了翻白眼。
金毛听到我如此歪理邪说,也是一脸纠结。
等我安顿好那些客人之后,就向那耳钉男,打探出他上家是谁。
耳钉男很爽快地给出了答案:“春哥。”
春哥,是我们这附近,远近闻名的大佬。专门负责发售这附近夜场里头,摇头丸、大麻之类的东西。
我还在海洋大学的时候,就有不少玩得比较开的同学,在春哥的手里买药,被我好好教训了一顿。
至于这位春哥,我是从来没有见过。
“现在很简单,让你们春哥,出钱摆平这件事情。”我淡淡说道:“我也不要多,你们这件事情,五十万解决。”
“五十万?”耳钉男倒吸一口凉气,惊讶地看着我:“这是不是有点多。”
我伸出手,摸着他的小黑石耳钉,狞笑了下:“哦?多吗?你们整天在祸害那些小弟弟小妹妹,赚这些黑心钱,你觉得我找你们要五十万,多吗?我觉得十倍都不止!”
耳钉男发出一声声嘶力竭的惨叫,左耳之上的耳钉,被我直接从他的耳朵上面摘下,划拉出一个大口子,鲜血淋漓。
“这次只是给你一个教训。如果三天之内,我看不这笔钱,再找到你的时候,就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了。”我站起身,慢悠悠地走到外头去了。
陈辉跟了出来:“疯子,现在去得罪那个春哥,真的好吗?你不是说,老板她……”
“恩,我心里有数。”我淡淡回应:“如果场子里面一直不干净,靠我们几个,也是无济于事的。”
陈辉这才点头,这时金毛也跟了过来,将那几人介绍给我:“好了,这里也没我什么事儿了。现在我就走了。”
“站住。”我叫住金毛,走到他面前问道:“怎么,你把他们交给我,你自己却要走?”
“恩。这怎么了?”金毛还一脸天真地看着我。
“你当我这里,是垃圾桶吗?”我毫不顾忌金毛和那群人的面子,指着金毛的鼻子说:“你想要他们留下,你也得留下,不然就领着他们,一起滚。”
真是好笑!自己养不起这群小弟,把他们丢在我这里,然后自己拍拍屁股走人?
当我这里是善堂、敬老院,还是垃圾场?
“叶枫,你这话什么意思?”金毛仰起头,有些不善地看着我问。
我笑道:“意思就是,要是你如今没有受伤,我估计现在的你,已经躺下了。”
“你是要我也跟你?”
“呵呵,你说呢?”我反问金毛。
那群小弟听到我的话,早就已经绷不住了,直接站起身来就要离开。
“妈的!你这话什么意思?当我们是垃圾啊?”
“草!这子夜狂朝有什么好?不行咱们就走。他不想留我们,我们还不想留在他这里干呢!”
他们准备离开,我却并不挽留,只是眼神死死地盯着金毛:“我们这里月薪六千,奖金也是一千起步,以及各种福利……”
那些混混的脚步,仿佛灌了铅似的,立马就走不动道。
六千月薪,这即便是在南市,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加上奖金有七千,可比那些衣着鲜亮的都市小白领,拿得还要多!
有人甚至走到金毛面前,干脆地劝说他:“金毛哥,不然的话,我看您还是答应一起留下吧?”
金毛死死地凝视着我,以他的聪明才智,这个时候,还看不出来,我是故意逼他加入,那才叫做奇怪!
确实,我很欣赏金毛,不仅有勇有谋,而且还有股子混不吝的气息,这点和我有点相似。
既然欣赏,自然要将他留在子夜狂朝!
“想要让我加入,这个也不是那么困难。”金毛拍着自己的胸口说:“只要你能正面干趴我,那我就加入你!”
“好!不过不是现在。”
我笑了笑,爽快地答应下来:“带着你的手下离开,等到养好伤之后,我随时在这恭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