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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袁崇焕评传(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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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崇焕充分了解到争取暂时和平的必要。努尔哈赤的逝世正是一个好机会。这时刚好有一个五台山的喇嘛李喇嘛来到宁远。满洲人信佛教,尊崇喇嘛,袁崇焕就请李喇嘛作居间的使者,派了两名都司和随从等三十三人,于天启六年十月去沈阳吊祭努尔哈赤之丧,作初步的和平试探。但他知道朝廷绝不喜欢提“议和”两字,所以报告朝廷时,只说是派人去窥探虚实,以决定对之征讨呢,还是招安。[7]这种夸大的说法,目的自在满足皇帝和大臣的虚荣心。

    明清双方统帅都熟知《三国演义》中的故事,袁崇焕这出“柴桑口卧龙吊丧”,皇太极如何会不省得?他将计就计,于十一月派了两名使者,与李喇嘛一起来到宁远,致书袁崇焕,表示了和平的意向。其中说:“你停息干戈,派李喇嘛来吊丧,并贺新君登位。你既以礼来,我也当以礼往,所以派官来道谢。至于和议一事,我父亲上次来宁远时,曾有文书给明朝朝廷,请你转呈,但迄今没有答覆。你的君主如果答应前书,愿意和平,应当以诚信为先。”

    书信中将金国(当时满清的正式国号是“金”,后来才改为“大清”。[8]与中国平头并列。袁崇焕深刻了解朝廷自高自大,对于文书的体例十分看重,如将来信转呈,必定要碰大钉子,同时见到信中语气也不大客气,便告知使者说,此信格式不合,碍难入奏,将原信交给使者退回。皇太极改写了信封上的格式,袁崇焕认为仍然不对,又再退回。

    皇太极第三次改写,自处于较低地位,袁崇焕才收了信。但明朝仍是一贯的不答。

    第二年正月(在金国是天聪元年),皇太极再遣前使,致书袁崇焕求和,信中说:“两国所以构兵,在于以前明朝派到辽东的官员认为中国皇帝是在天上,自高自大,欺压弱小部族,我们忍无可忍,才起兵反抗。”下面照例列举七大恨,然后提议讲和。讲和要送礼,要求最初缔结和约时中国送给金国金十万两、银百万两、缎百万疋、布千万疋。缔约后两国每年交换礼物,金国送礼:东珠十颗、貂皮千张、人参千斤。中国送礼:金一万两、银十万两、缎十万疋、布三十万疋。两国缔结和约后,就对天发誓,永远信守。

    所提的要求是经济性的,可见当时满清深感财政困难,对布疋的需要尤其殷切。

    大概袁崇焕要奏报朝廷,等候批覆,所以隔了两个月金国使者才回去,随同明方使者,带去袁崇焕及李喇嘛的书信各一;猜想朝廷对金方的要求全部拒绝,所以袁崇焕无法作出任何让步,他的回信内容雄辩,文采焕发,说道:过去的纠纷,都是因双方边境小民口舌争竞而起,这些人都已受到了应得的惩罚,再要追究是非,也已无法到阴世地府去细查,只盼双方都忘记了吧。你十年苦战,既然为的只是这七件事,现在你的仇敌叶赫等等都早给你灭了。为了你们用兵,辽河两岸死者岂止十人?仳离改嫁的那里只有老女一人?辽沈界内人民的性命都不能自保,还说什么财物?你的仇怨早都雪了,早已志得意满。只不过这些极惨极痛之事,我们明朝难以忍受罢了。今后若要修好,那么请问:你如何退出已占去的城池地方?如何送还俘虏去的男女百姓?只有盼你仁明慈惠、敬天爱人而作出决定了。你所要求的财物,以中国物资的丰富,本来不会小气,只是过去没有成例,多取也不合天意,还是请你重行斟酌罢。和谈正在进行,你为什么又对朝鲜用兵?我们文武官属不免怀疑你言不由衷了。希望你撤兵,以证明你的盛德。

    李喇嘛的信中说:袁巡抚是活佛出世,对于是非道理,心下十分分明,这样的好人是不容易遇到的,愿汗与各王子一切都放开了吧,佛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皇太极回信给袁崇焕说:过去的怨仇,当然是算了,否则又何必议和修好?你们的土地人民归我之后,都已安定,这是天意,如果重行归还,那既违反天意,又对不起人民。金国所以要出兵朝鲜,完全是由于朝鲜不对,现在已讲和了。说到“言不由衷”,为什么你一面说要修好,一面却又派哨卒来我方侦察,收纳我方逃亡,部队逼近我边界,修筑城堡?其实是你才“言不由衷”,我国将帅对你也大有怀疑。至于所要求的“初和之礼”,金银等可以减半,缎布只要原来要求的半成。我方也以东珠、人参、狐皮、貂皮等物还赠,表示双方完全公平。既和之后,双方互赠仍如前议。如果同意,希望办得越快越好。

    关于来往书信的格式,皇太极提议:“天”字最高,明朝皇帝低“天”一字,金国汗低明朝皇帝一字,明朝诸臣低金国汗一字。

    他答覆李喇嘛的信中,抱怨明朝皇帝对他的书信从来不加理睬;又说:你劝我“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这话很对,但为什么只劝我而不去劝明朝皇帝?如果双方都回头修好,岂不甚善?

    后来皇太极又致书袁崇焕,抗议他修筑塔山、大凌河、锦州等城的防御工事,认为是缺乏和平诚意,并提议划定疆界。

    平心而论,明朝朝廷瞧不起金国,于对方来信一概不答,只由地方官和对方通信,金国也难免气愤。金国的经济要求,虽说是双方互赠,实质上当然是金方大占便宜。金方答应赠送的东珠、人参、貂皮等物,大概最多只能抵过绸缎布疋的价值,明方付出的每年一万两黄金、十万两银子,等于是无偿赠与。那时一两黄金约等于十两银子(明初等于四两,后来金贵银贱),明朝每年以二十万两银子买得一年和平,代价低廉之至。万历末年,熊廷弼守辽之时,单是他一军每个月的饷银就需十多万两银子。万历晚年征收矿税,数天之内就搜刮二百余万两,可见每年二十万两的“和平费”并不是很大的负担。如果有了十年和平,大加整编军队,再出兵挑战,主动与被动的形势就转过来了。

    为了避免战争,向敌人付出若干金银财物,如果目的是争取休整的机会,只要不是丧失主权和屈辱,并不一定是外交上的失败。北宋真宗时寇准主持澶渊之盟,对契丹增加“岁币”(每年支付的和平费),达成相当长期的和平,避免了两线作战,得以集中力量去对付另一大敌西夏。当时以及后世史家并不认为是错误决策,但寇准后来还是被政敌进谗,说他利用了皇帝。在西洋史上,第八世纪时,来自丹麦的维金人侵入英国,烧杀劫掠,十分残暴,英国国王阿尔佛莱德组织抗战,颇有成效,但维金人始终不退,占领了英国整个北方,后来的英国国王无奈,与维金人达成协议,每年付以一大笔岁币,称为“丹麦金”(Dane geld),国王向人民征税,用来付给敌人以购买和平,税项就叫做“丹麦金”。英国人民虽感到屈辱,但免了战争和被劫掠之苦,还是乐于交税,直到后来诺曼人入侵,将丹麦侵略者逐出英国为止,交付“丹麦金”的时期几长达二百年。不过两国对峙,一方付出和平费后,必须好好利用这段买来的和平时期来准备日后的抗战,但如苟安偷生,不自振作,好像南宋一样,结果便是灭亡。

    皇太极对于缎布的要求一下子就减少了百分之九十五,而且又建议以适当礼物还报,希望和议尽快办理,可见对于缔结和平的确具有极大诚意。他自知人口与兵力有限,经不起长期的消耗战。[9]此后每发生一次战争,便提一次和平要求。

    明朝当时和满清议和的障碍,主要是在明朝的文官。

    明朝的大臣熟悉史事,一提到与金人议和,立刻想到的就是南宋和金国的和议,人人都怕做秦桧。大家抱着同样的心理:“只要赞成和金人议和,那就是大汉奸秦桧。”这是当时读书人的“条件反射”。袁崇焕从实际情况出发主张议和,朝臣都不附和。辽东经略王之臣更为此一再弹劾袁崇焕,说这种主张就像宋人和金人议和那样愚蠢自误。

    其实,明朝当时与宋朝的情况大不相同。

    在南宋时,金兵已占领了中国北方的全部,边界要直到淮河,与扬州、南京已相距不远。议和等于是放弃收复失地。但在明朝天启年间,金人只占领了辽东,辽西的南部在明人手中,暂时议和,影响不是极大。

    南宋之时,岳飞、韩世忠、刘锜、张俊、吴璘、吴玠等大将,都是兵精能战,金人后方不稳,黄河长江以北的义民纷纷反金,形势上利于北伐,议和是失却了恢复的良机。明末军队的战斗力远不及金兵,惟一可以依赖的只西洋大炮。但当时的大炮十分笨重,不易搬动,只能用于守城,不能用于运动战,而且并无可以爆炸的炮弹,威力比较有限。

    对于明朝最重要的是,宋金议和,宋方绝对屈辱,每年片面进贡金帛,并非双方互赠。宋朝皇帝对金称臣。[10]然而皇太极却甘愿低于明朝皇帝一级,只要求比明朝的诸臣高一级。皇太极一再表示,金国不敢与中国并列,只希望地位比察哈尔蒙古人高一点就满足了。[11]他和袁崇焕书信来往,态度上是很明显的谦恭。[12]

    可见宋金议和与明金议和两事,根本不能相提并论。皇太极明白明人的想法,所以后来索性改了国号,不称金国,而称“大清”,以免引起汉人心理上敌对性的连锁反应。[13]

    袁崇焕和皇太极信使往来,但因朝中大臣视和议如洪水猛兽,谈判全无结果。

    当时主张和金人议和,非但冒举国之大不韪,而且是冒历史上之大不韪。中国过去受到外族的军事压力而议和,通常总是屈辱性的,汉人对这件事具有先天性的反感,非常方便的就将“议和”、“投降”、“汉奸”三件事联系在一起。后来袁崇焕被杀,“主张和议”是主要罪名之一。

    当军事上准备没有充分之时,暂时与外敌议和以争取时间,中国历史上两个最出名的英主都曾做过。汉高祖刘邦曾与匈奴议和,争取时间来培养国力,到汉武帝时才大举反击。唐太宗李世民曾与突厥议和(那时是他父亲李渊做皇帝,但和议实际上是李世民所决定),等到整顿好军队后才派李靖北伐,大破突厥。不过这不是中国历史上传统观念的主流。主流思想是:“与侵略本国的外敌议和是投降,是汉奸。”

    其实,同是议和,却有性质上的不同,决不能一概而论。基本关键在于:议和是永久性的投降?还是暂时妥协、积极准备而终于大举反攻、得到最后胜利?单是在现代史上,后者的例子就多得很。共产党人尤其善于运用,如列宁在第一次大战时与德国议和,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订停战协定,北越、南越越共与美国、西贡政府签订巴黎停战协定等都是。议和停战只是策略,决不等于投降。策略或对或错,投降通常是错。然而明末当国的君臣都是庸才,对于敌我双方力量的对比、大局发展的前途都茫无所知,既无决战的刚勇,也无等待的韧力。那时为了对满清及民军用兵,赋税大增,人民生活困苦之极,国库入不敷出,左支右绌,百废不举,对军队欠粮欠饷,裁撤驿站(既破坏了必要的交通及通讯设备,大量失业的驿卒更成为造反民军的骨干,李自成即为被裁的驿卒),如能有十年八年的休战言和,对朝廷和人民都是极大好事。袁崇焕精明正确的战略见解,朝廷中君臣下意识的认为是“汉奸思想”。

    袁崇焕当然知道如此力排众议,对自身非常不利,然而他已将自身安危全然置之度外,只是以大局为重。[14]以他如此刚烈之人,对声名自然非常爱惜,给人骂作“汉奸”,那是最痛苦的事。比较起来,死守宁远、抗拒大敌,在他并不算是难事,最多打不过,一死殉国便是,那是心安理得的。但要负担成为“历史罪人、民族罪人、名教罪人”的责任,可艰巨得多了。越是不自私的人,越是刚强的人,越是不重视性命而不肯忍受耻辱。越是儒家的书读得多,心中历史感极其深厚的人,越是宝贵自己的名节。文天祥〈正气歌〉中所举那些慷慨激烈的事迹,如张巡睢阳死守,颜杲卿常山骂贼,袁崇焕做起来并不困难。对于性格柔和的人,当然是委曲求全易而慷慨就义难,在袁崇焕这样的伟烈之士,却是守宁远易而主和议难。主张议和,他必须违反历史传统、违反举国舆论、违反朝廷决策、更违反自己的性格。上下古今,一切都反,连自己都反。

    他是个冲动的热情的豪杰,是“宁为直折剑、犹胜曲全钩”的刚士,是行事不顾一切、“几大就几大”的蛮子,可是他终于决定:“忍辱负重”。

    在他那个时代,绝无现代西方民主社会中尊重少数人意见的习惯与风度。连袁崇焕自己在内,都相信“国人皆曰可杀”多半便是“可杀”。那是一个非此即彼、决不容忍异见的时代,是正人君子纷纷牺牲生命而提出正义见解的时代。卑鄙的奸党越是在朝中作威作福,士林中对风骨和节操越是看重。东汉和明末,是中国历史上读书人道德价值最受重视的两个时期。岁寒坚节,冰雪清操,在当时的道德观念中,与“忠”、“孝”具有相同的第一等地位。他很爱交朋友,知交中有不少是清流派的人。如果他终于因主和而为天下士论所不齿,对他将是多么严重的事。当魏忠贤灼手可热之时,他手下一般趋炎附势之徒将反对派都称为“东林党”,名之曰“奸党”。袁崇焕与清流派关系密切,但因手统雄兵,为关外重镇,所以没有名列“东林党人榜”,袁崇焕反以此为愧,耽心不得流芳千秋。[15]

    他对金人的和谈并不是公开进行的,因此并没有受到普遍的抨击,但他当然预料到将来终于要公开,清议和知友的谴责不可避免的会落到他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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