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日下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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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翔今天很郁闷,这份郁闷的心情主要来源于昨晚发生的事情,在那间木屋里,没想到最后一刻他因为心虚,竟然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对沈漫溪说:我才没有偷看你洗澡!才不知道你左胸有颗痣!
‘傻逼!’这是叶翔当时反应过来后,心里对自己的唯一评价,然后,他拔腿就跑。
早上起来后,叶翔的内心一直忐忑不安,不知道沈漫溪会怎么看自己,会不会把这件事告诉沈家其他长辈,要那些人替她做主。
其实根据泡妞经典法则,偷看女生洗澡的人如果长得足够帅气,被偷看的女生一旦发现那人后,很有可能会从了他。这样的例子在历史上屡见不鲜,比如李逍遥和赵灵儿,再比如,再比如……再比如再比如……
好吧,就只有李逍遥和赵灵儿,原本叶翔以为自己会成为第二个例子的,但他失败了。他昨晚躺在床上彻夜苦思,运用唯物辩证法,通过自己对比李逍遥,再通过沈漫溪对比赵灵儿,终于恍然大悟,明白了自己失败的根本原因。
其实原因很简单,他有李逍遥的帅气,可对方毕竟不是从小到大没见过男人的赵灵儿。
虽然叶翔知道沈漫溪对自己很没有好感,但作为一个有原则的男人,他觉得自己有必要为昨晚的行为负责。
无论是侏罗纪,还是二十一世纪,男人最重要的是什么?责任!把一个黄花大闺女的身子看全了,就想拍拍屁股走人,当什么都没发生过?这种行为是很龌龊的。
龌龊的“龊”字知道怎么写吗?左边一个牙齿的“齿”,右边一个手足的“足”,合在一起的意思就是,用自己的牙齿咬自己的脚!
叶翔坚决不愿成为那样的人,所以他决定找个时间把自己脱光,也让沈漫溪从头到脚看一遍,这样一来,对方也占了自己的便宜,就两不相欠了。当然,这个计划实施起来有些困难,毕竟叶翔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害羞的大男孩,怎么好意思在女生面前脱光呢?要让自己不害羞,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泡上了那个女生。
‘日,我要让沈漫溪做我的大老婆!’叶翔指着太阳,在心底发表了自己的宣言。从这一刻起,他终究没能逃脱命运的魔爪,走上了猎艳群芳的宿命之路。
现在已经到了早上九点,叶翔迈着轻快的步伐朝沈家车库走去,刚才楚世明来了电话,说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要见自己。叶翔觉得很奇怪,也有些好奇,那个人物究竟是谁,见自己所为何事?
“明天我是否会想起~昨天爱洗澡的你~明天是否还会遇见~依然爱洗澡的你~”叶翔哼着小曲,来到了一辆黑色的奥迪车旁,他拿出钥匙,正要打开车门。
这时,旁边一辆蓝色宝马车的车窗缓缓落下,露出了一张清美无暇的面庞。
“叶翔!”沈漫溪娇喝一声。
叶翔转头望去,尴尬一笑道:“漫溪,真巧,你也出门啊。早上好啊。”
沈漫溪寒着脸道:“你刚才唱什么。”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唱完,叶翔想了想,继而说道:“这首歌叫《同桌的你》,九十年代很流行的,怎么,没听过?”
“你刚才不是这么唱的。”
“那怎么唱的?你唱给我听吧。”
“你!”沈漫溪闭上眼深吸了口气,然后将美目睁开,盯着叶翔大声说道:“叶翔,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是个大色狼,并且色得很猥琐!”
声落,宝马车的车窗升起,随后汽车发动,沈漫溪开着车子离去了。
看着远去的车影,叶翔愣在了原地,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个相当纯洁的人,而沈漫溪犀利的言辞,让他幼小的心灵遭受到了极大的打击。
有很多人喜欢狼这种动物,因为它们机智勇敢,重情重义,更重要的是,当它们受伤后,不会悲天悯人,而是孤独的回到山洞,在洞里面默默的舔着伤口。色狼受伤后,也是一样。
叶翔钻进了奥迪车里,此刻,他低着头,脑海浮现沈漫溪的倩影,默默说道:漫溪,你让我很伤心,但我不怪你,对你,我只会以德报怨,我最宝贵的就是这具肉体,总有一天,我会用它来偿还你的,哎……
念到这,叶翔抬起头,脸上顿时容光焕发,他发动车子,继续唱起“洗澡的你”,朝着一方驶去。
叶翔并没有直接去楚世明那里,而是先开车来到了和平餐馆,他昨晚在沈漫溪的浴池里捞了满满的一包“天色香”,今天出门,正好给张茹送去。
叶翔在生活中不是一个张扬的人,但也不会刻意保持低调,可以理解为,他一直十分自然的活着。平日他来张和平这里,都是坐公车或者打的,今朝竟然开着小轿车前来,让张和平和张茹还是蛮感到吃惊的,但他们并没有多问。这俩父女对于荣华富贵那类东西,并没有多大追求,钱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在这个世上生存的一种介质罢了。在他们眼里,骑着凤凰牌自行车的人是叶翔,开着小轿车来的,还是原来的叶翔。
如果叶翔哪一天鼻青脸肿的跑来,他们才会问候个没完。
叶翔把东西交给张茹,然后和他们父女俩简单聊了几句,便开车离去了,一来自己还有事情去做,二来早上和平餐馆的生意非常好,店铺需要人手,如果把他们拉来聊天,影响生意就不好了。
叶翔上午十点半的时候来到了长宁路六号,也就是楚世明的住宅前。
下了车后,没想到楚世明亲自出门迎接,叶翔觉得有些受宠若惊了。这个时候,他这个市委书记应该去市政厅上班的,但现在依然呆在家里,看来要见自己的那个重要人物,面子很大。
简单寒暄了几句,楚世明便带着叶翔往屋里走,两人从正厅走向侧厅,再从侧厅拐进一条走廊,最后来到了一扇古朴厚重的房门前。
期间,叶翔旁敲侧击问过楚世明到底是谁要见自己,但楚世明很谨慎,他面带微笑,就是不说。
‘老狐狸!’叶翔一脸笑容看着楚世明,心中骂道。
这时,楚世明推开房门,叶翔走了进去。楚世明并没有跟进来,而是在外面轻轻关上门,便离开了。
屋子很小,大概只有十来个平方,布置很简陋,中间摆着一张古朴典雅的圆桌,周围放着八张棕色的檀木椅,家具就这些。至于四面的墙壁,各挂着一幅字画,叶翔不懂得鉴赏这些东西,但看到它们的第一眼起,便觉得它们很有艺术感,应该是出自名家之手。
一个男人背对着叶翔,正微仰起头,望着墙壁东面挂着的一幅书法,那幅书法笔力雄浑,上面只有一个墨字:清!
此时,男子转过了身。
见到对方的相貌,叶翔有些意外。在如此场景下,他原本以为要见自己的那个重要人物,应该是一个两眼有神白胡子一大把的老者,就算不老,也应该是有了白发满脸沧桑的中年人。但结果都不是,眼前之人,是一个看起来和自己差不多大的青年人。他穿着黑色的皮衣,里面是一件白色的汗衫,长得特别有气质,算得上一个大帅哥,但由于他的气质太过突出,很容易让人忽略他的帅气,而关注他的……总之,他让人感觉,比小白脸帅得多,又比成熟男人深沉,看多久也不会审美疲劳,长成这副摸样的人,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境界!
叶翔很受打击,他感觉这个人比自己帅,按照他的习惯,每到这个时候,他的心里都应该会说:我一看这个家伙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我看人一向很准,一般比自己长得帅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但奇怪的是,今朝叶翔的内心很平静,一点也不酸溜。
“你好,我叫方宇。”男子面露笑容,友好的向叶翔伸出了一只手。
叶翔伸手相握,道:“我的名字你应该知道了吧,但我还是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叶翔。”说完,叶翔脑海一闪,忽然觉得眼前这个人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在哪里见过……在哪里见过呢……想起来了!他很像自己看过一部经典黄片中的男主角,而且那个男主角还是个大汉奸!
正在叶翔思索之际,忽然看见方宇将右手往后抽去,叶翔这才发现自己想问题去了,竟然握着对方的手一直没有松开,估计已经有七八秒了。
咦~我这是……我这是做什么啊!
叶翔连忙将手松开,即使他脸皮再厚,也不由红了一下。他轻咳一声,稳定了下情绪,随后道:“听楚书记说你找我,请问你是干什么的,找我干什么的?”
方宇并没有直接回答叶翔的问题,而是说道:“我是谁不重要,不过你很了不起,在不久前,破获了白沙市公安局局长李明海的贪污案。”
“你听谁胡说八道的,那件案子我只不过是一个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李明海被抓,主要归功于相关部门。”叶翔一本正经的说完,心中警惕了起来,眼前这个家伙一开口就提起这事,看来,来者不善。
出人意料的是,方宇并没有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下去,而是话锋一转道:“有人告诉我,你曾自称龙组成员,并且代号霸天?”
叶翔听后心中一惊,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方宇的前后两个问题单个来看没什么,但联系在一起就变得相当犀利。
叶翔在心中想道:看来李明海的案子闹出的动静太大,自己期间又使用过超能力,估计引起了国家的注意……这是一个属于平凡人的世界,一直以来,各个国家对超能者的限制相当严厉,自己贸然使用了特殊能力,并且用在了官场争斗上,这份罪名挺大的……眼前这个人,很有可能是从那个部门派出来,来制裁我的……不过,现在一切都只是猜测,我不能自乱阵脚。
思绪到这,叶翔镇定下来,作出一副苦恼的样子,道:“一点没错,我确实说过我是霸天。我从小很爱看小说,尤其喜欢都市小说,里面经常会出现‘龙组’这个组织,里面的人都很拉风,久而久之,我便迷恋上了龙组,经常幻想这个世上如果真的有龙组就好了,我能成为龙组里面的人那就更好了,于是,我得幻想强迫症,所以难免有的时候,会告诉别人我是龙组的那个谁,总之,那些都是梦话啦。”
“不用和我耍这一套,一些事情,你懂,我也懂。小说虽然不靠谱,但所写的东西,并非完全是虚的,咱们国家虽然没有龙组,不过有一个龙部。”说到这,方宇眼中精光一闪,盯住叶翔道:“我是龙部天组组长,代号泥菩萨。”
(本书以调侃为主,不需要大家感触太多,即使大家当笑话文来看我也不介意,只是希望各位能向朋友多多推荐。比如,你的朋友哪一天心情郁闷,你可以这么对他说,兄弟,我在网上看到一则笑话很好笑,不如你去看看吧。然后,你就可以把我书的链接发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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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人背对着叶翔,正微仰起头,望着墙壁东面挂着的一幅书法,那幅书法笔力雄浑,上面只有一个墨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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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对方的相貌,叶翔有些意外。在如此场景下,他原本以为要见自己的那个重要人物,应该是一个两眼有神白胡子一大把的老者,就算不老,也应该是有了白发满脸沧桑的中年人。但结果都不是,眼前之人,是一个看起来和自己差不多大的青年人。他穿着黑色的皮衣,里面是一件白色的汗衫,长得特别有气质,算得上一个大帅哥,但由于他的气质太过突出,很容易让人忽略他的帅气,而关注他的……总之,他让人感觉,比小白脸帅得多,又比成熟男人深沉,看多久也不会审美疲劳,长成这副摸样的人,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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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人意料的是,方宇并没有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下去,而是话锋一转道:“有人告诉我,你曾自称龙组成员,并且代号霸天?”
叶翔听后心中一惊,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方宇的前后两个问题单个来看没什么,但联系在一起就变得相当犀利。
叶翔在心中想道:看来李明海的案子闹出的动静太大,自己期间又使用过超能力,估计引起了国家的注意……这是一个属于平凡人的世界,一直以来,各个国家对超能者的限制相当严厉,自己贸然使用了特殊能力,并且用在了官场争斗上,这份罪名挺大的……眼前这个人,很有可能是从那个部门派出来,来制裁我的……不过,现在一切都只是猜测,我不能自乱阵脚。
思绪到这,叶翔镇定下来,作出一副苦恼的样子,道:“一点没错,我确实说过我是霸天。我从小很爱看小说,尤其喜欢都市小说,里面经常会出现‘龙组’这个组织,里面的人都很拉风,久而久之,我便迷恋上了龙组,经常幻想这个世上如果真的有龙组就好了,我能成为龙组里面的人那就更好了,于是,我得幻想强迫症,所以难免有的时候,会告诉别人我是龙组的那个谁,总之,那些都是梦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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