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海螺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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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翔载着张茹回和平餐馆时,已经到了下午一点。随后,叶翔很风度的请张茹在餐馆里美美吃上了一顿。
吃完后叶翔原本打算付钱的,但后来想了想,觉得自己这种行为不可能成功。张和平肯定不会收他的钱,至于张茹,你敢给钱,难道想把别人逼哭吗?
但不给钱叶翔觉得心里过意不去,不给钱的话,这顿饭的定义就不是“他请张茹吃东西”,而是成了“他在张茹家的餐馆带着张茹白吃白喝”。
叶翔想了想,最后,便屁颠屁颠跑到水池那边,和张茹一起洗盘子去了。他觉得,这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
劳动光荣!劳动万岁!
下午三点的时候,熊伟来了电话,半个小时后,他来到了和平餐馆。
熊伟的情况,张和平先前已经通过叶翔了解了一些,对方和自己一样,都是老实人。由于两人性格合得来,见面后谈得很投机,加上又是叶翔介绍认识的,所以工作的事很快就敲定了。
熊伟明天就来和平餐馆上班,张和平给他开出的条件是,包吃包住,月薪一千二。
这个条件,算蛮不错的。
叶翔对熊伟很放心,他相信自己的直觉,如果以后自己的事业起来了,他会考虑重用熊伟。现在让他在和平餐馆上班,算是一种考察吧。
下午四点时,叶翔带着张茹离开和平餐馆,去到街上,开始四处乱逛。他一边牵着小丫头的手一边给她讲笑话,张茹笑得很开心,心里也很甜蜜。
两人走着走着,便来到了叶翔的出租屋前,在进入沈家之前,叶翔一直住在这里,他已经大半月没回来了,心里难免有些怀念,便拿出钥匙,走过去打开了门。
屋里的情形和想象中的一样,地面和桌台上一尘不染,被子整整齐齐叠着,洁净的衣服袜子放在床头,等待着主人的回来。
在叶翔的脑海里,他明明记得走的时候,屋里很脏,自己的臭袜子四处乱丢,没洗的衣服全被他塞进抽屉里,至于被子……叶翔从来不知道还有“叠被子”这种事,通常他一觉睡醒,都会有一半的被子掉在地上,他只知道“捡被子”这种破事。
叶翔的出租房很简陋,家具只有一张床和一张书桌,按照正常推理,这样的屋子再乱也乱不到哪去,然而叶翔最后一次离开出租屋时,里面的环境,乱得简直比狗窝还嚣张。
但为什么现在,他隔了大半个月回来,里面却焕然一新,变得如此干净、整洁、美丽了呢?
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个男孩在海边游玩,捡到了一枚海螺,回到家后,便把它放进了水缸里。男孩每天忙于工作,生活很邋遢,然而从那一天起,他每晚工作回来,都会发现屋子被人收拾得干干净净,并且桌上还会摆满香甜可口的饭菜。男孩很想解开这个秘密,有一天他提前回家站在窗边,偷偷的朝里面看去,发现一个漂亮的姑娘正在收拾屋子,干完活后,姑娘就会变成一枚海螺,回到水缸里。男孩终于知道,原来一切都是海螺姑娘的功劳,于是他走进屋子,唤出了羞涩的海螺姑娘,向她表白。从此,俩人便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叶翔知道,他也遇到了自己生命中的“海螺姑娘”,她是张茹。
‘但小茹,我们不能做爱人,而是世上最亲密的兄妹。’叶翔在心里,如是告诫自己。
时光不会为某个人,某个愿望停留一分一秒,快乐的相处,总是要结束的。到了傍晚,在张茹依依不舍的目光中,叶翔打了辆的士,去往了沈家大宅。
距离沈宅还有百来米时,叶翔便下了车,然后步行回家。走进大门后,叶翔很低调,专往偏僻的地方走,他的行为,很贼样。
沈家主屋的东面有一片小竹林,竹林中有一间小木屋,而那间木屋,是沈漫溪的浴室。叶翔的目的地就是那里。
他为什么要去那呢?别想歪了,他并不是偷看谁洗澡。他是好色之徒吗?是!但他不会刻意去偷看谁洗澡。
‘我是有原则的人!’叶翔的心里,很正经的说了一声。此时,他已经来到了那间木屋前。
叶翔之所以来这里,原因是这样的,今天下午带张茹逛街时,发现她的手臂上有一个小红斑,问过后才知道是被蚊子咬的,叶翔便将这件事记在了心里。在和张茹分别时,叶翔忽然想起几天前沈璃儿告诉过自己,沈漫溪的浴室里有一种十分珍贵的花瓣,名叫“天色香”,女人用那种花瓣泡澡,皮肤不仅更加细腻光泽,并且能够防止蚊虫叮咬。
叶翔将两件事联系在一起,于是乎,便决定去沈漫溪的浴室,偷偷拿一些“天色香”出来,送给张茹用。
其实,叶翔原本打算直接向沈漫溪要的,但后来想了想,那个女人整天冷得跟冰棍一样,并且老是直呼自己的名字,一点也不尊重长辈,向她要那种东西,她会给才怪。
丢面子是小,不给是大,所以叶翔决定还是自已去拿好些。
什么?这种行为不叫“拿”,而是“偷”。
“偷你妹。”叶翔望着天说道。
沈漫溪的浴室虽然是间木屋,但所用的材质并不简单,墙面比钢铁还坚硬。叶翔并没有木屋的钥匙,唯一的办法就是爬上屋顶,以天窗为突破口进屋。
上屋顶对叶翔这种身怀绝学的人来说,比吃饭还容易,现在正好是晚上,而且北斗七星也出来了,叶翔的“移星步”在这种情况下能够加持七星之力,威力非同小可,别说屋顶,就算珠穆朗玛峰他也能给你跃上去。
叶翔双脚踩着墙面,像散步那样走上了屋顶。天窗位于屋顶的中央,叶翔走过去蹲下身子看了看,发现已经从里面反锁,看来只能破窗而入了。
叶翔盯着天窗,将手抬起,天空飞过一只小鸟,一泡尿都洒完了,叶翔依旧保持原来的姿势,并没有劈下去。没错,他犹豫了,他突然觉得使用暴力手段,很不厚道,他应该以和平的方式去拿沈漫溪的“天色香”。
作为一个神通广大的男人,叶翔相信,自己能够想到办法。他回忆了一下,自己目前已从《天道相水》上习得了三大绝世法术,即解禁咒,灵犀眼和移星步。
移星步是扁人或者跑路时用的,自己经常用,也很实用,但开不了天窗。而灵犀眼是和妖魔鬼怪战斗时用的,用来开天窗?牛头不对马嘴。至于解禁咒,这是自己第一个习得的法术,也是最少用的,从《天道相水》上的注释来看,它是用来解除封印的,但不知道能不能用来开天窗?算了,死马当活马医。
想到这,叶翔默念咒法,然后中指与食指并拢朝着天窗一点,一束细小的金色光华射了过去。随即,“咔嚓”一声轻响,天窗竟然自动开了。
看到这幕,叶翔两眼放光,心中念道:我靠!太牛逼了!没想到解禁咒还能开锁。那它还能不能开其他东西?比如我走在大街上,看见一个美女,然后我用解禁咒朝她一指,靠!她的衣服就掉了?
想到这,叶翔“嘿嘿”傻笑了两声,但很快,他回过了神来,毕竟还有正事要做。
叶翔打开天窗,然后“嗖”地一下,跳了下去。天窗的下面正好对着浴池,里面清水荡漾,漂浮着片片花瓣。叶翔现在全身还穿着衣服,他可不想“扑通”一下掉进水里,成为落汤鸡。所以还在半空时,他便丹田聚气,来了一个空心翻,将身体生生向前移动了数米,最终,落到了浴池的边沿。
‘谁能告诉我,这个世上为什么会有我这么拉风的男人,落地都那么帅,哎……’叶翔的心里,感叹不已。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此君全名叫叶翔,天生就是自恋狂。
此时,叶翔从口袋里拿出塑料袋,随后蹲下身子,开始捞起池子里的花瓣,一把一把的往塑料袋里面装。正在叶翔快要收工时,门外忽然传来了脚步声。
重口味电视剧里,通常会有这么一段剧情,一个贼人偷偷溜进主人家的房间,翻箱倒柜找着重要的东西,在最关键的时刻,脚步声响起,主人从外面回来了。
‘老天,开什么玩笑?我不是在演电视剧啊!’面对如今这种情况,叶翔在心里很无语的道了一声。
给读者的话:
此章纪念我心目中的“海螺书友”们,谢谢你们。
叶翔载着张茹回和平餐馆时,已经到了下午一点。随后,叶翔很风度的请张茹在餐馆里美美吃上了一顿。
吃完后叶翔原本打算付钱的,但后来想了想,觉得自己这种行为不可能成功。张和平肯定不会收他的钱,至于张茹,你敢给钱,难道想把别人逼哭吗?
但不给钱叶翔觉得心里过意不去,不给钱的话,这顿饭的定义就不是“他请张茹吃东西”,而是成了“他在张茹家的餐馆带着张茹白吃白喝”。
叶翔想了想,最后,便屁颠屁颠跑到水池那边,和张茹一起洗盘子去了。他觉得,这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
劳动光荣!劳动万岁!
下午三点的时候,熊伟来了电话,半个小时后,他来到了和平餐馆。
熊伟的情况,张和平先前已经通过叶翔了解了一些,对方和自己一样,都是老实人。由于两人性格合得来,见面后谈得很投机,加上又是叶翔介绍认识的,所以工作的事很快就敲定了。
熊伟明天就来和平餐馆上班,张和平给他开出的条件是,包吃包住,月薪一千二。
这个条件,算蛮不错的。
叶翔对熊伟很放心,他相信自己的直觉,如果以后自己的事业起来了,他会考虑重用熊伟。现在让他在和平餐馆上班,算是一种考察吧。
下午四点时,叶翔带着张茹离开和平餐馆,去到街上,开始四处乱逛。他一边牵着小丫头的手一边给她讲笑话,张茹笑得很开心,心里也很甜蜜。
两人走着走着,便来到了叶翔的出租屋前,在进入沈家之前,叶翔一直住在这里,他已经大半月没回来了,心里难免有些怀念,便拿出钥匙,走过去打开了门。
屋里的情形和想象中的一样,地面和桌台上一尘不染,被子整整齐齐叠着,洁净的衣服袜子放在床头,等待着主人的回来。
在叶翔的脑海里,他明明记得走的时候,屋里很脏,自己的臭袜子四处乱丢,没洗的衣服全被他塞进抽屉里,至于被子……叶翔从来不知道还有“叠被子”这种事,通常他一觉睡醒,都会有一半的被子掉在地上,他只知道“捡被子”这种破事。
叶翔的出租房很简陋,家具只有一张床和一张书桌,按照正常推理,这样的屋子再乱也乱不到哪去,然而叶翔最后一次离开出租屋时,里面的环境,乱得简直比狗窝还嚣张。
但为什么现在,他隔了大半个月回来,里面却焕然一新,变得如此干净、整洁、美丽了呢?
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个男孩在海边游玩,捡到了一枚海螺,回到家后,便把它放进了水缸里。男孩每天忙于工作,生活很邋遢,然而从那一天起,他每晚工作回来,都会发现屋子被人收拾得干干净净,并且桌上还会摆满香甜可口的饭菜。男孩很想解开这个秘密,有一天他提前回家站在窗边,偷偷的朝里面看去,发现一个漂亮的姑娘正在收拾屋子,干完活后,姑娘就会变成一枚海螺,回到水缸里。男孩终于知道,原来一切都是海螺姑娘的功劳,于是他走进屋子,唤出了羞涩的海螺姑娘,向她表白。从此,俩人便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叶翔知道,他也遇到了自己生命中的“海螺姑娘”,她是张茹。
‘但小茹,我们不能做爱人,而是世上最亲密的兄妹。’叶翔在心里,如是告诫自己。
时光不会为某个人,某个愿望停留一分一秒,快乐的相处,总是要结束的。到了傍晚,在张茹依依不舍的目光中,叶翔打了辆的士,去往了沈家大宅。
距离沈宅还有百来米时,叶翔便下了车,然后步行回家。走进大门后,叶翔很低调,专往偏僻的地方走,他的行为,很贼样。
沈家主屋的东面有一片小竹林,竹林中有一间小木屋,而那间木屋,是沈漫溪的浴室。叶翔的目的地就是那里。
他为什么要去那呢?别想歪了,他并不是偷看谁洗澡。他是好色之徒吗?是!但他不会刻意去偷看谁洗澡。
‘我是有原则的人!’叶翔的心里,很正经的说了一声。此时,他已经来到了那间木屋前。
叶翔之所以来这里,原因是这样的,今天下午带张茹逛街时,发现她的手臂上有一个小红斑,问过后才知道是被蚊子咬的,叶翔便将这件事记在了心里。在和张茹分别时,叶翔忽然想起几天前沈璃儿告诉过自己,沈漫溪的浴室里有一种十分珍贵的花瓣,名叫“天色香”,女人用那种花瓣泡澡,皮肤不仅更加细腻光泽,并且能够防止蚊虫叮咬。
叶翔将两件事联系在一起,于是乎,便决定去沈漫溪的浴室,偷偷拿一些“天色香”出来,送给张茹用。
其实,叶翔原本打算直接向沈漫溪要的,但后来想了想,那个女人整天冷得跟冰棍一样,并且老是直呼自己的名字,一点也不尊重长辈,向她要那种东西,她会给才怪。
丢面子是小,不给是大,所以叶翔决定还是自已去拿好些。
什么?这种行为不叫“拿”,而是“偷”。
“偷你妹。”叶翔望着天说道。
沈漫溪的浴室虽然是间木屋,但所用的材质并不简单,墙面比钢铁还坚硬。叶翔并没有木屋的钥匙,唯一的办法就是爬上屋顶,以天窗为突破口进屋。
上屋顶对叶翔这种身怀绝学的人来说,比吃饭还容易,现在正好是晚上,而且北斗七星也出来了,叶翔的“移星步”在这种情况下能够加持七星之力,威力非同小可,别说屋顶,就算珠穆朗玛峰他也能给你跃上去。
叶翔双脚踩着墙面,像散步那样走上了屋顶。天窗位于屋顶的中央,叶翔走过去蹲下身子看了看,发现已经从里面反锁,看来只能破窗而入了。
叶翔盯着天窗,将手抬起,天空飞过一只小鸟,一泡尿都洒完了,叶翔依旧保持原来的姿势,并没有劈下去。没错,他犹豫了,他突然觉得使用暴力手段,很不厚道,他应该以和平的方式去拿沈漫溪的“天色香”。
作为一个神通广大的男人,叶翔相信,自己能够想到办法。他回忆了一下,自己目前已从《天道相水》上习得了三大绝世法术,即解禁咒,灵犀眼和移星步。
移星步是扁人或者跑路时用的,自己经常用,也很实用,但开不了天窗。而灵犀眼是和妖魔鬼怪战斗时用的,用来开天窗?牛头不对马嘴。至于解禁咒,这是自己第一个习得的法术,也是最少用的,从《天道相水》上的注释来看,它是用来解除封印的,但不知道能不能用来开天窗?算了,死马当活马医。
想到这,叶翔默念咒法,然后中指与食指并拢朝着天窗一点,一束细小的金色光华射了过去。随即,“咔嚓”一声轻响,天窗竟然自动开了。
看到这幕,叶翔两眼放光,心中念道:我靠!太牛逼了!没想到解禁咒还能开锁。那它还能不能开其他东西?比如我走在大街上,看见一个美女,然后我用解禁咒朝她一指,靠!她的衣服就掉了?
想到这,叶翔“嘿嘿”傻笑了两声,但很快,他回过了神来,毕竟还有正事要做。
叶翔打开天窗,然后“嗖”地一下,跳了下去。天窗的下面正好对着浴池,里面清水荡漾,漂浮着片片花瓣。叶翔现在全身还穿着衣服,他可不想“扑通”一下掉进水里,成为落汤鸡。所以还在半空时,他便丹田聚气,来了一个空心翻,将身体生生向前移动了数米,最终,落到了浴池的边沿。
‘谁能告诉我,这个世上为什么会有我这么拉风的男人,落地都那么帅,哎……’叶翔的心里,感叹不已。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此君全名叫叶翔,天生就是自恋狂。
此时,叶翔从口袋里拿出塑料袋,随后蹲下身子,开始捞起池子里的花瓣,一把一把的往塑料袋里面装。正在叶翔快要收工时,门外忽然传来了脚步声。
重口味电视剧里,通常会有这么一段剧情,一个贼人偷偷溜进主人家的房间,翻箱倒柜找着重要的东西,在最关键的时刻,脚步声响起,主人从外面回来了。
‘老天,开什么玩笑?我不是在演电视剧啊!’面对如今这种情况,叶翔在心里很无语的道了一声。
给读者的话:
此章纪念我心目中的“海螺书友”们,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