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番外之江梓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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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岁那年的一个清早,江梓遥听到父母在书房争吵,知道自己原来是父母当年为了夺取继承权,从孤儿院抱来的弃婴。听说他的亲生母亲,是个连十八周岁都不到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不良少女。
十八岁那年,他第一次见到自己的生母,却是在城外南郊的一处墓园。石碑上有一张泛黄的照片,照片上的人却因为难产永远停留在那个炎热的夏天。
二十八岁这一年,他站在B市最古老的教堂里,以新娘娘家人的身份出席,见证着那个眼神纯粹、笑容干净的女人,挽着父亲的手臂,一步一步走向她这辈子最爱的男人。在大家共同的祝福之下,在牧师的温和嗓音中,她终于得偿所愿,嫁做人妇,与那个男人结下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誓言。她那一瞬的甜蜜笑容,眉眼朦胧,让周遭一切都悉数褪色。她那甜美的笑靥,永远停留在他记忆的最深处,终其一生,不能也不舍得忘却。
晚上的酒宴并没有办得很铺张,受邀的除了展、赵两家的亲朋好友,江家只来了他一个。轮到新郎新娘走来他这桌敬酒的时候,江雪籽举起红酒杯,朝他浅浅一笑,唤了一声:“二哥。”
江梓遥依旧没什么表情,淡淡地“嗯”了一声,却在江雪籽抿了一口红酒之后,从她手里拿过杯子,朝在座的众人举杯示意,就着玻璃杯的另一面一饮而尽。
满座的人顿时愕然。
他却蓦地一笑,淡声解释道:“这杯酒由我这个娘家人代饮,感谢大家今天来参加雪籽的婚礼,吃好喝好。”说完,从旁边抄起一瓶刚开封的红酒,率先走向下一桌,为展劲和江雪籽挡起了酒。
饶是请来的客人不多,可这样一桌一大杯的喝法,直到敬完最后一桌,已经干掉了整整五瓶红酒。
末了,江梓遥背对大门外的迷离夜色,站得笔直,朝面露担心追过来的江雪籽,以及面色平静跟过来的展劲摆了摆手。也不知是不是真喝得有点多,他那嗓音竟然不复往日的清冷,脸上带上了淡淡的微醺:“回去吧。”
江雪籽淡眉微蹙,手却紧挽着展劲的手臂:“二哥。”
江梓遥扬唇一笑,眼睫微垂,及时挡住眼底的一片晦暗:“二哥没事儿,二哥今天……很高兴。”
“雪籽……”江梓遥如同从前品尝红酒一般,从唇齿之间细细地品过这两个字,嗓音干涩,重新抬起的双眼已经恢复往昔的镇定和冷然,“过去这些年,江家对不住你。以后有展劲和赵叔照顾你,二哥放心了。”他投向展劲的眼神冷冽,一挥衣袖,脚步虚浮,几大步就奔出了酒店,很快消失在苍茫夜色中。
江梓遥打开车窗,初春的风微凉,他一手解开领带,另一只手把着方向盘。随后,车子流畅地驶向南郊的方向。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她,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她,是什么时候……在权力与爱情的角逐中,他忍痛把她排在了后面?曾经有人说,长久的恨要比长久的爱艰难得多。爱一个人大概只是习惯,而恨一个人,则需要不断地鞭策自己,不能忘怀。
江家除了江镇道,没有人知道他的血缘有问题。这么些年来,在公司要受制于江梓笙的刻意打压,在家里要默默隐忍江梓萱的颐指气使,还要面对那对没有血缘关系的父母时不时地耳提面命和冷嘲热讽,以及老爷子每隔一阵子的考察。
他的父母知道他已经知晓真相之后,不再刻意掩饰骨子里对他的冷漠和轻视。他只是一颗被证明没有大用的棋子,一个本来就没有血缘亲情的弃婴。在他们这样的家庭看来,大概他和他母亲一样,都是低贱、下作的。如果没有当年的情势所迫,这辈子也不可能跟他这样的贱民有所交集。可笑的是,他们努力了十几二十年,就是生不出自己的孩子。想要再领养,又被江镇道一口否决,告知两人,只需好好抚养他这个贱民的孩子,不要再做出这种混淆血统的蠢事。
所以他从小到大,从没有体会到何谓亲情。
在他的世界里,只有被利用。或许对江梓笙那样的人来说,只要做好分内事就能得到全世界的赞赏和褒扬。可对一个血统不纯、身份低下的私生子来说,人生就是一条逆流而上的河,不进则退,停滞即死亡。
是不是正因为这样,才会在爆出江雪籽的真实身世之后,开始对这个比自己小两岁的妹妹提起注意?渐渐地,这份难得的注目转为一股发自心底的怜惜和爱慕。
男人对女人的喜欢往往有很多种,因怜生爱是其中最历久弥坚的一类。
因为她秘而不宣的身世,先对她产生了同病相怜的情绪,随着对她的了解的加深,将她的挣扎、抗争、不甘、绝望统统看在眼里。当她的一切感情归为一潭平静无波的死水时,他心疼着,却也沉默着。因为他没有资格为她出头,更因为他心里有着更大的版图。所谓成大事者,不谋于众。为了心底的那个最终目的,他已经牺牲了自己的一切,现在要牺牲的就是对她的这一份爱慕。
所以他自始至终隐忍不发,所以他只能在她脱离开江家的势力之后,在得到江镇道的默许之后,送了那套代表歉意和守护的房子给她。最终他事业有成,却弄丢了她。
车子停在墓园外,早春的夜里下起了薄薄的雾。橘色的路灯将整个墓地笼罩上一层暖色,却照不亮这个安葬亡魂之地的深沉阴霾和浓重黑暗。他一身黑衣,只走了几步,就完全融入这片死一般的静谧暗色中。
他一路走到最后一排,去年年底他终于跟墓园的人商量好,把生母的陵墓挪到了最后面一排。这里地势最高,背靠青山,听说风水最佳。
江梓遥从怀里掏出一方手帕,蹲下身轻轻拭去墓碑的照片上那片冰冷的水雾。他静默许久,终于轻轻叫了一声:“妈……”
这个字眼已经如此生疏,以至于他唤得异常干涩,可心却因为这一声低唤而剧烈地跳动起来。
想起临离开前,江雪籽眼中流露出的那抹担忧,江梓遥一手扶着墓碑,另一只手挡着脸,低低地笑出了声。
一阵冷风吹过,树林里响起阵阵松涛的声响,那道笑声渐渐低哑下去,隐约可闻的是仿佛孩童般低低的哽咽。
如今,他已经走到今天这步,不能停,不能慢下脚步,更不能回头。
他这辈子,生来低贱,活得不自在,唯一的不舍和爱慕,也被他亲手放逐。
有人感慨向来缘浅,殊不知当初也曾有过机会,拱手送到你面前。可你恰巧别过了头,又或者松开了手,那段缘分就如同流水细沙,顺着你的指缝,在不知不觉间,流失得一干二净。
八岁那年的一个清早,江梓遥听到父母在书房争吵,知道自己原来是父母当年为了夺取继承权,从孤儿院抱来的弃婴。听说他的亲生母亲,是个连十八周岁都不到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不良少女。
十八岁那年,他第一次见到自己的生母,却是在城外南郊的一处墓园。石碑上有一张泛黄的照片,照片上的人却因为难产永远停留在那个炎热的夏天。
二十八岁这一年,他站在B市最古老的教堂里,以新娘娘家人的身份出席,见证着那个眼神纯粹、笑容干净的女人,挽着父亲的手臂,一步一步走向她这辈子最爱的男人。在大家共同的祝福之下,在牧师的温和嗓音中,她终于得偿所愿,嫁做人妇,与那个男人结下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誓言。她那一瞬的甜蜜笑容,眉眼朦胧,让周遭一切都悉数褪色。她那甜美的笑靥,永远停留在他记忆的最深处,终其一生,不能也不舍得忘却。
晚上的酒宴并没有办得很铺张,受邀的除了展、赵两家的亲朋好友,江家只来了他一个。轮到新郎新娘走来他这桌敬酒的时候,江雪籽举起红酒杯,朝他浅浅一笑,唤了一声:“二哥。”
江梓遥依旧没什么表情,淡淡地“嗯”了一声,却在江雪籽抿了一口红酒之后,从她手里拿过杯子,朝在座的众人举杯示意,就着玻璃杯的另一面一饮而尽。
满座的人顿时愕然。
他却蓦地一笑,淡声解释道:“这杯酒由我这个娘家人代饮,感谢大家今天来参加雪籽的婚礼,吃好喝好。”说完,从旁边抄起一瓶刚开封的红酒,率先走向下一桌,为展劲和江雪籽挡起了酒。
饶是请来的客人不多,可这样一桌一大杯的喝法,直到敬完最后一桌,已经干掉了整整五瓶红酒。
末了,江梓遥背对大门外的迷离夜色,站得笔直,朝面露担心追过来的江雪籽,以及面色平静跟过来的展劲摆了摆手。也不知是不是真喝得有点多,他那嗓音竟然不复往日的清冷,脸上带上了淡淡的微醺:“回去吧。”
江雪籽淡眉微蹙,手却紧挽着展劲的手臂:“二哥。”
江梓遥扬唇一笑,眼睫微垂,及时挡住眼底的一片晦暗:“二哥没事儿,二哥今天……很高兴。”
“雪籽……”江梓遥如同从前品尝红酒一般,从唇齿之间细细地品过这两个字,嗓音干涩,重新抬起的双眼已经恢复往昔的镇定和冷然,“过去这些年,江家对不住你。以后有展劲和赵叔照顾你,二哥放心了。”他投向展劲的眼神冷冽,一挥衣袖,脚步虚浮,几大步就奔出了酒店,很快消失在苍茫夜色中。
江梓遥打开车窗,初春的风微凉,他一手解开领带,另一只手把着方向盘。随后,车子流畅地驶向南郊的方向。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她,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她,是什么时候……在权力与爱情的角逐中,他忍痛把她排在了后面?曾经有人说,长久的恨要比长久的爱艰难得多。爱一个人大概只是习惯,而恨一个人,则需要不断地鞭策自己,不能忘怀。
江家除了江镇道,没有人知道他的血缘有问题。这么些年来,在公司要受制于江梓笙的刻意打压,在家里要默默隐忍江梓萱的颐指气使,还要面对那对没有血缘关系的父母时不时地耳提面命和冷嘲热讽,以及老爷子每隔一阵子的考察。
他的父母知道他已经知晓真相之后,不再刻意掩饰骨子里对他的冷漠和轻视。他只是一颗被证明没有大用的棋子,一个本来就没有血缘亲情的弃婴。在他们这样的家庭看来,大概他和他母亲一样,都是低贱、下作的。如果没有当年的情势所迫,这辈子也不可能跟他这样的贱民有所交集。可笑的是,他们努力了十几二十年,就是生不出自己的孩子。想要再领养,又被江镇道一口否决,告知两人,只需好好抚养他这个贱民的孩子,不要再做出这种混淆血统的蠢事。
所以他从小到大,从没有体会到何谓亲情。
在他的世界里,只有被利用。或许对江梓笙那样的人来说,只要做好分内事就能得到全世界的赞赏和褒扬。可对一个血统不纯、身份低下的私生子来说,人生就是一条逆流而上的河,不进则退,停滞即死亡。
是不是正因为这样,才会在爆出江雪籽的真实身世之后,开始对这个比自己小两岁的妹妹提起注意?渐渐地,这份难得的注目转为一股发自心底的怜惜和爱慕。
男人对女人的喜欢往往有很多种,因怜生爱是其中最历久弥坚的一类。
因为她秘而不宣的身世,先对她产生了同病相怜的情绪,随着对她的了解的加深,将她的挣扎、抗争、不甘、绝望统统看在眼里。当她的一切感情归为一潭平静无波的死水时,他心疼着,却也沉默着。因为他没有资格为她出头,更因为他心里有着更大的版图。所谓成大事者,不谋于众。为了心底的那个最终目的,他已经牺牲了自己的一切,现在要牺牲的就是对她的这一份爱慕。
所以他自始至终隐忍不发,所以他只能在她脱离开江家的势力之后,在得到江镇道的默许之后,送了那套代表歉意和守护的房子给她。最终他事业有成,却弄丢了她。
车子停在墓园外,早春的夜里下起了薄薄的雾。橘色的路灯将整个墓地笼罩上一层暖色,却照不亮这个安葬亡魂之地的深沉阴霾和浓重黑暗。他一身黑衣,只走了几步,就完全融入这片死一般的静谧暗色中。
他一路走到最后一排,去年年底他终于跟墓园的人商量好,把生母的陵墓挪到了最后面一排。这里地势最高,背靠青山,听说风水最佳。
江梓遥从怀里掏出一方手帕,蹲下身轻轻拭去墓碑的照片上那片冰冷的水雾。他静默许久,终于轻轻叫了一声:“妈……”
这个字眼已经如此生疏,以至于他唤得异常干涩,可心却因为这一声低唤而剧烈地跳动起来。
想起临离开前,江雪籽眼中流露出的那抹担忧,江梓遥一手扶着墓碑,另一只手挡着脸,低低地笑出了声。
一阵冷风吹过,树林里响起阵阵松涛的声响,那道笑声渐渐低哑下去,隐约可闻的是仿佛孩童般低低的哽咽。
如今,他已经走到今天这步,不能停,不能慢下脚步,更不能回头。
他这辈子,生来低贱,活得不自在,唯一的不舍和爱慕,也被他亲手放逐。
有人感慨向来缘浅,殊不知当初也曾有过机会,拱手送到你面前。可你恰巧别过了头,又或者松开了手,那段缘分就如同流水细沙,顺着你的指缝,在不知不觉间,流失得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