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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星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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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理会他,忙着去扶迟非凡。他倒真是鼻青脸肿了,我埋怨他,“你干吗跟他动手啊?咱们两个加起来也不够他打的。”

    迟非凡还在流鼻血,仰着脸瓮声瓮气地答:“我生气!”

    我知道迟非凡生气,但我不知道他生哪门子气,结果弄成这样。

    陈默给我们开门的时候,直吓得小脸煞白,“哎哟,这是怎么了?”

    我没好气地告诉他:“我们又被打劫了。”

    “啊?!”

    我挥手叫陈默去煮几个鸡蛋,然后翻出碘酒、棉签帮迟非凡处理伤口。

    干这个我很内行,想当年在附中的时候,我就打遍天下无敌手,哪能不负点小伤?轻伤不下火线,重伤才去医院,多少伤口都是自己拾掇的啊。如今脸上没留下几道疤,还真是万幸。

    最后白水煮蛋熟了,我晾凉了些,交给迟非凡,“在疼的地方滚一滚。”

    迟非凡鼻子里塞着药棉,一边用鸡蛋滚着脸上的淤青,一边审我:“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迟疑了一下,终于竹筒倒豆子,原原本本把这么多年的经历对他讲了一遍。

    不外就是姐姐死后我拼死拼活终于考上研究生,结果研一就结婚了,然后现在又离婚,最后净身出户。

    讲到伤心的地方,陈默还在一旁陪我默默流泪。

    唉,真是失败的人生。

    迟非凡很沉默地听着,最后只是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发。

    姐姐还在的时候,他也经常这样摸我的头发,笑话我是傻孩子。

    可是姐姐不在了。我果然是傻到家了,才会去干那样的蠢事。

    不过惨淡的人生,讲出来多少舒服一点。

    送走迟非凡,安慰一下同情我的陈默,然后倒头大睡。

    第二天爬起来,又是一条好汉。

    活着,就得活出个人模狗样来。

    所以我意气风发地挤地铁,意气风发地挤电梯,意气风发地刷卡,意气风发地朝自己的座位走去……

    咦?

    桌子上面放着的可疑生物是什么?定睛一看不由觉得五雷轰顶,竟然是一大捧香喷喷、娇滴滴、吹弹可破,甚至还带着露珠的……

    玫瑰!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虽然没收过玫瑰,但我还当过阔太太。有阵子陆与江打发我去学插花,我没学出个啥名堂来,倒是花店天天往家里送花材,所以我知道数这种玫瑰最贵,一支够我如今吃顿饭了。

    谁这么大手笔,一送送了这么大一束?心疼死我了,不知道能不能退回去折现。

    不会是送错了吧?

    今天又不是愚人节。

    看着左右邻座三姑六婆的八卦表情,我拿起花里的卡片就大声念:“景知:不快乐的事情请忘记,将来的快乐,由我向你保证。”后面是个略显眼熟的英文签名——“Fred.C”。

    Fred.C?

    我的番文素来很烂,磕磕巴巴念了三遍,我才反应过来Fred.C不就是迟非凡?

    我再次五雷轰顶。

    毫无疑问,今天写字楼最轰动的八卦话题是,著名精英技术总监Fred.C,突然向毫不起眼的公司行政路人甲叶景知发动了玫瑰攻势。

    我不知道迟非凡在玩什么,我采取驼鸟政策,老老实实把头埋在沙子里,不听不闻不看,就像那束玫瑰花从来没有出现过,就像周围那些窃窃私语和异样的眼神不存在。连林心扉都几次有意无意蹭到我座位前,对我欲语又止。而我眼观鼻鼻观心,以从来没有过的虔诚态度去工作,把所有的文件重新整理了一遍,把所有该发的通知发下去,该清的库存清清楚,把采购单核对了一遍,甚至还破天荒地自己动手把电脑杀了毒清理了磁盘碎片。

    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拎着包我“嗖”一声就撒丫子跑了。

    我忘了一件事,如果说我是孙悟空,那么迟非凡和陆与江一样,是属于如来佛那个级别的。

    最后迟非凡把我拦在了公司楼下,众目睽睽之下问我:“坐我的车吧。你不是很喜欢这款车吗?今天也让给你来开好了。”

    同事们正在陆续下班,谁也没有回头看我们,但我明明觉得空气正在诡异地扭曲,好可怕的磁场。

    我大声说:“我没带驾照。”

    “那就还是我来开吧。”他很自然地拖起我的手,就像牵着个小朋友,“我带你去个好地方吃饭。”

    我的妈呀,这也太诡异了。

    所以虽然迟非凡把我拉到了一个特有情调特豪华的地儿,我也像屁股上长了刺,坐立不安,食不知味。

    而他熟练地操作刀叉,吃得津津有味。

    他鼻梁上的伤口还贴着创可贴,不是不滑稽,可我笑不出来。我叹了口气,把那份贵得吓死人的牛扒都推到一边去了。

    “姐夫,你到底想干吗?”

    “嘘!”他竖起食指,“以后不要叫我姐夫。没想到陆与江这么混球,所以今后还是由我来照顾你吧。”

    我又变得磕磕巴巴,“可是……姐姐她……”

    本来我想说的是我姐姐才死了几年,你怎么能这样?可是想到我干的那些不要脸的事,我还是闭上了嘴。

    他岔开话题,“难道你不喜欢我?”

    “喜欢是喜欢……可又不是那种喜欢……”

    他打断我,“喜欢就行了。放心吧,我会好好照顾你,让你觉得开心。”

    可是我现在就一点儿也不开心。

    唉,人心易变。

    原来我只是觉得陆与江真是居心叵测,难以琢磨,现在看来,我也一样琢磨不出迟非凡到底在想什么。

    男人的心,海里的针。

    不管了,我将心一横,告诉迟非凡:“姐夫,我一直将你当做是自己的哥哥。姐姐不在了,你又一直在国外,我想你大约对我有一点儿移情作用,可是我们真的不合适,我也接受不了。”

    “没关系。”他温和地微笑,鼓励似的拍了拍我的手,“我知道你一时接受不了,我会让你慢慢接受的。给我一点儿时间,我会让你看见……”

    虽然他的笑容很温和,语气更温和,但我知道,一旦迟非凡真拿定了主意,一般人是绝对没有办法让他动摇的。就像当年他伤心之余远走太平洋彼岸,连我姐都没能劝止他,更甭提我了。当年他对我姐那个痴心啊,没想到不过几年,他竟然来了个翻天覆地的大逆转,说出这样惊人的话来。

    我又觉得头疼了,这是什么世界啊……

    简直是……太让人无力了。

    迟非凡说到做到,他不再轰轰烈烈地送玫瑰,可是每天早晨,我的桌子上永远会有一件小小的礼物,有时候是勿忘我,有时候是巧克力,有时候是一张卡片,有时候甚至是一盆小小的仙人掌。

    一下班,他就约我吃饭打球看电影,非常非常标准的追求模式。

    公司的一堆同事先是惊掉了下巴,然后,就视若寻常。

    一件意外的事情如果成了常态,那就不叫意外了。

    一位技术总监,摆明了是要认真追求一位公司行政,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不就是OFFICE恋情吗?只要不妨碍工作,从大老板到打扫卫生的欧巴桑,谁不会睁只眼闭只眼?

    我就在这样日复一日的驼鸟中,发现自己身陷在了人民攻势的海洋。

    公司上上下下都已经默认了迟非凡对我的追求,下班进电梯都有人特意让开位置,好让他跟我站在一起。迟非凡的秘书也对我青眼有加,偶尔还在吃饭的时候,有意无意地向我解释,迟总监最近天天加班开会,所以很累很忙,说不定心情不是特别好云云……

    靠!

    老子又不是劳军。

    就在这样悲壮、抑郁、不知所云的气氛中,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

    唯一可喜的是,我终于找着合适的房子,可以搬家了。

    等到要签租赁合同的时候,房东大妈突然提出要我出示户口本,我给身份证人家也不干。大妈说:“满大街做假证的,200块就能做个身份证,你把户口本也拿来我瞧瞧,我就租给你。”不是吧,就这么不相信我?可我要是买假证的,难道户口本我不能也买个假的?但大妈死活坚持她的原则,我没辙了,只好回家拿户口本,这时候我才突然发现,户口本压根儿就忘在别墅没有带出来。结婚的时候我的户口还在学校,就从集体户直接迁到陆与江的户口本上了,离婚后就忘了迁出来。

    没办法,回去拿吧。

    我特意挑了个良辰吉时——星期六早晨八点,这时间陆与江定会风雨无阻地去打网球,所以肯定不会在家里。

    本来没有门卡了,我还怕进不了大门,谁知道刚从出租车上下来,就碰到了邻居李太太,开着部火红的小跑车正打算进小区大门,看到我后特意停车跟我打招呼:“呀,陆太太,今天没让司机接你啊?”

    这位李太太就住我们隔壁一幢,她先生也是生意人。有次圣诞他们家搞Party,还专门请过陆与江先生及夫人,所以我认识她。这里是所谓的豪华别墅区,全私家花园独幢。邻居们偶尔出来遛狗,才能见着一面。因为没有养狗,所以我在这儿住了三年,认识的邻居一只手都数得完。李太太倒是十分热情,招呼我上车,“来,我载你进去,省得你还要走路。”

    没想到这么顺当。

    到了门口谢过李太太,下车后我就开始琢磨,这密码我还是不知道,该怎么进去呢?

    书房的落地窗开着,白色的窗纱被晨风吹得飘飘拂拂,仿佛有一只巨大的手,温柔地抚摸着它们。我还没这么认真地端详过这幢房子,虽然一住几年,可是看起来竟然是这样陌生。

    我把外套脱下来,既然真的无路可走,怎么办?爬呗!

    我知道小区里全是探头,一爬露台肯定会被保安发现,不过趁着他们还以为我是业主,就算爬爬自家的别墅,也会被认为是心血来潮的突发奇想吧。

    我顺利地翻进了书房的阳台,落地的时候舒了一口气。很幸运书房门没有被反锁,走廊里静悄悄的,寂然无声。

    陆与江先生,你的防盗意识,真的很差哦……

    不过小区围墙高耸,电网探头24小时监控,不仅有保安,甚至还有警犬非常尽忠职守地巡逻……所以我原来在家的时候,也总是忘记锁通往阳台的那些门。

    客卧里果然空无一人,看来陆与江果然打球去了。于是我放心大胆地翻箱倒柜,没想到找了一身大汗,就是没找着户口本。

    奇怪,户口本到哪儿去了?

    家里的重要证件还有钱,都是陆与江负责保管的。我知道床头柜抽屉里永远有一沓现金,原来是给我零花用的,每次拿完了他都会再放进去。其实他对这些小钱并不在乎,因为离婚后我有次手头实在转不开,还偷偷在抽屉里拿过一千块,后来发了工资才放回去,他也没发觉。可是我从来没问过他户口本放在哪里。

    我挫败地坐在地毯上,总不至于来一趟空手而归吧?

    没关系,还有主卧。

    打起精神蹑手蹑脚穿过走廊,轻轻推开主卧的门。

    窗帘没拉开,屋子里暗沉沉的,过了好几秒钟我的眼睛才适应室内的光线。

    这一下我惊得叫起来:

    “啊!”

    床上有人!

    陆与江!

    他……他……他竟然还在这里睡觉!

    我忘了如果我搬走了,他肯定会搬回主卧的,可是他不是应该去打球了吗?

    定睛细看,还好还好,床上只有他一个人。

    可是我那一声尖叫已经把他惊醒了,他睁开眼睛看了看我。

    我本以为他会怒气冲冲地质问我怎么进来的,没想到他只是微微瞥了我一眼,然后又闭上了眼睛。

    为什么猛虎突然变成病猫了?

    我试探着叫了声他的名字,结果他只哼了一声,好像没睡醒的样子。我大着胆子磨蹭上前,谁知他突然伸手抓住了我的手腕,吓得我以为他又要动手,只差没魂飞魄散。

    好在他没下一步动作,他的掌心烫得吓人,我摸了摸他的额头,也烫得吓人,原来他在发高烧。

    怪不得他没去打球,怪不得日上三竿了他还在睡觉,原来是猛虎真的变成病猫了。

    在我的印象里,陆与江就从来没病过。

    每到春秋流行感冒的时候,我总是第一拨被传染上,哪怕成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最后还是在家揪着面纸吃着感冒药咳嗽着,最后说不定还得被迫去看医生挂抗生素。而陆与江似乎永远与细菌绝缘,连个喷嚏都没见他打过。在我心目中,他简直是变形金钢里的威震天,永远不老、不病、不死,无懈可击的终极BOSS大反派,十个叶景知加起来也斗不过他。

    没想到他还会有今天。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伟人说得太对了!

    我邪恶地想灌他喝盐水,给他吃黄连让他拉肚子,趁他病,要他命!

    算了,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离婚了,咱也不能做这种心狠手辣的事对不对?

    “喂!”我问他,“你把户口本放哪儿了?”

    他没回答我,眼皮似乎动了动,继续睡。

    这家伙!

    看来不来点儿刑讯逼供是不行了。

    我慢条斯理地把袖子卷起来,握起拳头,在他面前晃了晃,“说!你把户口本放哪儿了?不然我揍你了!哼!平常我打不过你,现在我还打不过你?”

    欺负病人乃快乐之本,哦耶!

    他终于睁开眼睛,又看了看我。大约因为发烧的时间太长,他的双颊有一种不正常的绯红,看起来粉嘟嘟好可爱,没想到陆与江还能跟可爱这个词沾边儿。他的声音有点发哑,嘀咕:“好吵……”

    “户口本在哪儿……”没等我这句话问完,他忽然用力把我拉过去了。这下好了,我被他牢牢抱在怀里,背后就像贴了个大火炉,隔着衣服都觉得滚烫滚烫的。正待要挣扎,他却把我抱得更紧了,热乎乎的呼吸就喷在我耳朵边上,“今天不上班,陪我再睡一会儿……”

    果真烧糊涂了,但还知道今天不上班……我忽然有点伤感,大约是想起刚结婚那会儿。那时候我们还能够虚伪地相敬如宾,摆出副举案齐眉的假象,那是我们唯一的好日子。尤其是双休的时候,有时候早晨半梦半醒间要去上洗手间,他总是拖着我不让我起床,甚至会跟我起腻,“今天不上班,陪我再睡一会儿。”

    再难堪的婚姻,都曾有过幸福的刹那。

    或者说,我对生活的奢望不高,有一点点甜,就觉得可以回忆很久很久。

    真令人伤感啊。等我心里充满了回忆的柔情,慢慢回过头看他的时候,他却已经把下巴搁在我肩膀上,睡着了。

    过了十分钟我就受不了了,因为他实在是烧得太厉害了,贴在我身上就像一块通红的砖,我都觉得受不了了,他怎么扛得住?

    我爬起来找药箱,十分愤怒地发现他一颗药都没吃,起码没吃家里的药。

    开水也没有。陆与江是享受的祖宗,从来不喝乱七八糟的水,都是专门的饮用泉水然后加温。

    家里的工人是每天中午来晚上走,因为他基本不在家吃饭,所以工人只是负责收拾清洁,当然也会烧水。既然连开水都没有,看来他是从昨天晚上开始发烧的。他是打算病死在床上吗?我拿温度计给他量了量体温,乖乖,差一点儿就四十度了,怪不得烧成了纸老虎。

    “喂!”我想把他摇醒,“起来!陆与江,起来去医院!”

    他哼哼唧唧,我最后才听懂他哼哼的是“我不去”。

    我大怒。

    不管你是病猫还是纸老虎,反正现在我可以收拾你。

    我一把就把被子给掀了,然后开始剥他的睡衣。他还知道问我:“你脱我衣服干什么?”

    “干什么?”我冲他一笑,用小言特有的形容词,那就是笑得——邪!肆!魅!惑!

    然后冲他嚷嚷:“我都看过多少次了,我还能干吗?”

    虽然有机会看过很多次了,我还是要说,纸老虎的身材真是挺不错的,是我见过脱光光后身材最好的男人。

    不过脱光光的男人我也只见过这一个,所以也做不得准。

    我一边满脑子桃花邪念,一边给他换衣服,然后给他穿袜子穿鞋,还去拧了个热毛巾来给他擦了脸。

    幸好他还会自己走路,不过要我搀着点儿。

    到了车库里我才觉得自己笨,上次怎么没想着从车库里走,反而跑去爬阳台?车库大门可一直没有设密码。

    把他弄上车,我折腾出一身大汗,系好安全带,开车去医院。

    当我驾驶着他那部俗得掉渣的黑色悍马飞驰在北四环的时候,我在心里琢磨,我干吗要多管闲事,送他去医院呢?

    当然不是因为余情未了,而是因为我以前干过的坏事太多,死后怕要下地狱,所以才日行一善。

    再说如果不送他去医院,万一他真烧出什么三长两短来,物业监控录像还有我爬阳台的镜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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