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差点亮瞎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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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完药后,梦忆就感觉到浑身暖洋洋的,他全身几亿个细胞都在说“暖洋洋”,“暖洋洋”,就好像泡温泉一样,更好像大冬天的,在太阳公公底下晒一样,身上的汗也出了不少,这烧,也差不多快退了。
“那梦哥哥,你好好休息吧,我们三位大美女轮流照顾了你一个晚上,人家要去补觉了。”林诗雨把碗收了起来,毫无形象的打了一个哈欠。
“真是给你们添麻烦了,林诗雨同学,你肿么还是穿着吊带超短裙啊!虽然是在自己家里,你会比较随意,不过,动作别太大,要不然,太容易走光了,今天在那两名保安面前就差点走光了,不是吗?”
看到林诗雨还是穿着那件吊带超短裙,梦忆苦口婆心的说道。
毕竟,林诗雨是自己内定的未来的小姨子,作为传说当中爱和正义化身的未来姐夫,自己实在是有必要提醒她一下,这小姨子,太萌,太迷糊了,那当然,她除了对吃比较精明之外。
你让自己这个未来的姐夫看了,还木有事,毕竟,是自己人嘛,传说当中的肥水不流外人田就是这个道理,这个道理,是全天下的姐夫和小姨子都懂的,可是,你要是让外人看到了,那我不是亏大发了吗?
“木有事,其实是吊带睡裤啦,人家也只有在家里才酱紫穿的啦,其实,它上面盖了一层布,看起来好像是裙子的样子,不信,你看!”
林诗雨嫣然一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把那层布给掀了起来。
梦忆根本就来不及捂眼睛,好吧,确定是裤子,鉴定完毕,可是,你也木有必要给我证明吧,要是让你的姐姐林梦瑶知道了,那我就完蛋了。
她会先把我的狗眼给挖了,然后再把我给阉了,再然后,随便找个地方,把我给埋了,说不定一年过后,我的坟头草,就有一米多高了,从此江湖上,再也没有我霸道民工哥的传说了。
“好了,不说了,人家要回去睡觉了,睡眠不足的女孩子,很容易长皱纹的,那就不漂亮了。”
林诗雨说道,慌不择路的走了,不过迷迷糊糊的她,却意外的把手中的碗给摔碎了。
在寂静的夜,这个声音是如此的清晰,怎么可能不把人给吵醒呢?除非对方睡得像死猪一样!于是,二楼就传来声响,应该是林楚瑶和楚若初两女被吵醒了。
“诗雨,肿么了?”林梦瑶和楚若初揉了揉双眼,照顾了梦忆大半夜,对于爱睡美容觉的女神来说,实在是太残酷了。
好不容易睡着了,竟然又被吵醒了,难道是梦忆不行了,又或者他就快要挂了?好像不行和快挂了,没有什么区别的样子吧?
不行,肿么说,梦忆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我一定要见他最后一面,然后,看他还有什么遗言,我一定含着热泪,帮他完成的,再然后,给他办一个最风光的葬礼,并评一个优秀员工的称号给他。
想到这里,她就和楚若初带起了一阵香到不能再香风的香风,瞬间冲了进来。
“木事,只是我不小心把碗给打破了。”林诗雨语气很弱很弱的说道。
小脑袋都快低到胸口,就好像一个做错了坏了小孩子一样,委屈的捏着裤角。
“木事就好,你怎么不开灯啊!咦,梦忆他醒了啊?”听到林诗雨说没事,林梦瑶的一颗芳心也放了下来。
她马上就开了卧室的主灯,然后不经意的看了梦忆一眼,漠不经心的说出一句话。
“什么?梦忆他醒了啊?可是,为神马他的眼睛睁得那么大?嘴角还在流口水?难道是发烧,烧坏了脑子?”楚若初紧张到白带都快异常了。
虽然她是一名神医精湛的医生,不过,这毕竟是她第一次主刀,还是在独立的状态下主刀取子弹,要是成功了,这将在在她的青春里,留下最为浓烈的一笔。
可要是失败的话!那后果,楚若初根本就不敢往下想!
首先,林梦瑶是自己的闺蜜,梦忆又是为了救自己的闺蜜而受的枪伤!
其次,梦忆是自己的同事,还多次假扮自己的男朋友,把老娘拖离苦海,我估摸着他以后会成长为东城医院的顶梁柱。
要是手术失败,梦忆成为白痴或者植物人的话,那自己必成千夫所指的罪人啊!就算是我自己,也不能好好的原谅自己了!那我要不要自杀殉情呢?
为什么梦忆会出现狗眼大张,嘴角流口水,比起傻子还要傻子的不良反应?难道真的是手术失败,开始出现后遗症来着?不,不是的,那是因为两女现在的样子。
此时,林梦瑶竟然穿着一件半透明的,而且是带着蕾丝的粉色睡衣,至于楚若初嘛,则是穿着同款的黑色睡衣。
那画面,老美,老美的啦,美得梦忆的狗眼就像一万瓦的探照灯一样,都可以照亮一片星空了。
虽然刚才天还很暗,而且卧室只开着一盏昏暗的照明灯,不过,这并不影响梦忆的视力,因为,他的双眼也是被改造过的呢!就算再黑暗的地方,也能像白天一样,看得一清二楚。
这种画面,还是光明正大看的画面,老子可是等了23年了,才等来今天肿么一个望穿秋水的机会,这还不算上前世祈祷的时间了,所以,我必须得看,就算亮得我失支了双眼,我也得必须看。
于是,梦忆拼了老命的睁大狗眼,就是为了把这一幕,牢牢的印在脑海里,可惜,眼皮就是不配合,一闪一闪的,一闪一闪的,那节奏是越来越快,好像满天都是小星星一样。
跳眼?我竟然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得了传说当中的跳眼?我估摸着是因为我受了枪伤,高烧还没有完全退,身体不适而引起的,不行,我得赶紧休息一下,然后再睁开双眼,才能好好的看,嘿嘿。
可惜,当一秒钟后,梦忆再次睁开双眼时,有一种叫晶莹的泪珠,当即在他的眼眶里打转。
因为突然间的光亮,让林梦瑶吓了一跳,意识到什么的她,就像遇到了老鼠的女孩子一样,吓得忘我的尖叫一声,然后,她就赶紧捂住了领口,躲到了楚若初的身后。
她这么一喊,楚若初也反应了过来,你还好意思说你是跆拳道黑段的高手呢,竟然在梦忆这个小白脸的面前怕成酱紫?你还好意思说你是梦忆的老板,竟然在梦忆这个手下的面前怕成酱紫?
你不是还穿着睡衣吗?怕个毛线啊!难道梦忆有特异功能,还能透过你的睡衣,看到你里面不成?
“梦哥哥,你刚才不是还好好的,现在是肿么了?”林诗雨伸出小手,使劲的在梦忆的眼前晃了一下。
“咳咳,我木有事,这是药效在起作用呢。”梦忆假装咳嗽了一下,掩饰他内心的尴尬。
“咦,烧真的退了下来了,多休息,多喝水,明天就木事了。”
楚若初拿出一只测额头的温度计,在梦忆的额头上嘀了一下,马上就能得出温度值了。
喂,我说,楚若初,你是不是忘记点什么了?正常测量温度,除了用你的玉手去摸我的额头外,还应该用你的额头,贴着我的额头,酱紫才能百分百准确嘛!
亏你还是东城医院最好的美女医生呢!这点常识也木有!差评!必须给你一个差评,除非,你亲自用你的小手,而且最后还要用你的额头贴着人家的额头,再测量一次,我才能给你五星好评哦!
“好了,既然梦忆已经脱离危险了,那我们还是回去愉快的补个觉吧。”林梦瑶拉上三女,转身就向二楼走去,一点商量的余地也木有。
喂,憋走,我想,我的烧还没有完全好!我还是病人啊!我需要有人再照顾我一下下,就一下下就好!真的!我对着头顶的灯发誓!梦忆的内心是泪牛满面啊!
一个小时后,躺在床上的梦忆是孤枕难眠啊,想到二楼正有三个娇滴滴的大小美女,自己身为这幢别墅的唯一男人,不做点啥的,那不是真成了柳下惠了吗?
于是,梦忆慑手慑脚的从床上爬了起来,就向着二楼摸去。
来到一个房间的门口,侧耳倾听里面传来微弱的呼吸声,梦忆的咸猪手,就向着门锁把抓去。
主人,你不能酱紫做啊,你敢做坏事的话,早晚会有报应的,脑袋当中的一个小人苦口婆心的劝道。
对啊,对啊,主人,你要做坏事,也要中午做嘛,早晚有报应,中午就不会有报应了,脑袋当中的一个小人神解释。
吠,住口,你们的主人我,肿么可能是酱紫的人?人家只不过觉得还有一点点烧,想向楚若初借一下温度计,再来测量一下温度而已!没有你们想的那么龌龊。
于是,梦忆的咸猪手终于握在了门锁上,轻轻一扭,竟然扭不开,看来是从里面反锁了。
唉,你们难道不能对我多一点信任吗?什么是诚信?难道你们的小学老师没有教过你吗?
人家只不过是来借温度计的,怕吵到你们睡觉,才想静悄悄的进来滴,木有想到,你们竟然这么狼心狗肺,就把门给反锁了?
我是那种会趁机非礼你们的人吗?你们把我霸道民工哥当成什么人了!我可是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
唉,算了吧,心好疲倦的说,人家还是回去睡觉了,于是,梦忆又慑手慑脚的回到了一楼的卧室,呼呼大睡了。
还好,他的这个举动并没有惊动林梦瑶她们,要不然,不久之后,他想要正式和林梦瑶,林诗雨住在一起的话,那可能要先阉了,林天宇这个未来的岳父才能定下心来了!
毕竟,这里可是有着他两位如花似玉的女儿,而梦忆呢,则是一只血气方刚的骚年,这要住在一起,指不定得出什么事情来!
不过,梦忆他三番两次,为了救自己的女儿,连命也不要了,他的人品,我还是相信滴!
梦忆旁白:那阉割的话,那我不是只能和林梦瑶做闺蜜了?说好的做夫妻呢?啊,人家不要啦!其实,人家可以入赘的啦!
那第二天,梦忆还可以顺利的赖在女神家吗?他的坏心思,会被林诗雨发现吗?那梦忆会像一只坏黎叔一样,带林诗雨去看金鱼吗?又或者,对林诗雨先那啥,然后,再那啥吗?
喝完药后,梦忆就感觉到浑身暖洋洋的,他全身几亿个细胞都在说“暖洋洋”,“暖洋洋”,就好像泡温泉一样,更好像大冬天的,在太阳公公底下晒一样,身上的汗也出了不少,这烧,也差不多快退了。
“那梦哥哥,你好好休息吧,我们三位大美女轮流照顾了你一个晚上,人家要去补觉了。”林诗雨把碗收了起来,毫无形象的打了一个哈欠。
“真是给你们添麻烦了,林诗雨同学,你肿么还是穿着吊带超短裙啊!虽然是在自己家里,你会比较随意,不过,动作别太大,要不然,太容易走光了,今天在那两名保安面前就差点走光了,不是吗?”
看到林诗雨还是穿着那件吊带超短裙,梦忆苦口婆心的说道。
毕竟,林诗雨是自己内定的未来的小姨子,作为传说当中爱和正义化身的未来姐夫,自己实在是有必要提醒她一下,这小姨子,太萌,太迷糊了,那当然,她除了对吃比较精明之外。
你让自己这个未来的姐夫看了,还木有事,毕竟,是自己人嘛,传说当中的肥水不流外人田就是这个道理,这个道理,是全天下的姐夫和小姨子都懂的,可是,你要是让外人看到了,那我不是亏大发了吗?
“木有事,其实是吊带睡裤啦,人家也只有在家里才酱紫穿的啦,其实,它上面盖了一层布,看起来好像是裙子的样子,不信,你看!”
林诗雨嫣然一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把那层布给掀了起来。
梦忆根本就来不及捂眼睛,好吧,确定是裤子,鉴定完毕,可是,你也木有必要给我证明吧,要是让你的姐姐林梦瑶知道了,那我就完蛋了。
她会先把我的狗眼给挖了,然后再把我给阉了,再然后,随便找个地方,把我给埋了,说不定一年过后,我的坟头草,就有一米多高了,从此江湖上,再也没有我霸道民工哥的传说了。
“好了,不说了,人家要回去睡觉了,睡眠不足的女孩子,很容易长皱纹的,那就不漂亮了。”
林诗雨说道,慌不择路的走了,不过迷迷糊糊的她,却意外的把手中的碗给摔碎了。
在寂静的夜,这个声音是如此的清晰,怎么可能不把人给吵醒呢?除非对方睡得像死猪一样!于是,二楼就传来声响,应该是林楚瑶和楚若初两女被吵醒了。
“诗雨,肿么了?”林梦瑶和楚若初揉了揉双眼,照顾了梦忆大半夜,对于爱睡美容觉的女神来说,实在是太残酷了。
好不容易睡着了,竟然又被吵醒了,难道是梦忆不行了,又或者他就快要挂了?好像不行和快挂了,没有什么区别的样子吧?
不行,肿么说,梦忆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我一定要见他最后一面,然后,看他还有什么遗言,我一定含着热泪,帮他完成的,再然后,给他办一个最风光的葬礼,并评一个优秀员工的称号给他。
想到这里,她就和楚若初带起了一阵香到不能再香风的香风,瞬间冲了进来。
“木事,只是我不小心把碗给打破了。”林诗雨语气很弱很弱的说道。
小脑袋都快低到胸口,就好像一个做错了坏了小孩子一样,委屈的捏着裤角。
“木事就好,你怎么不开灯啊!咦,梦忆他醒了啊?”听到林诗雨说没事,林梦瑶的一颗芳心也放了下来。
她马上就开了卧室的主灯,然后不经意的看了梦忆一眼,漠不经心的说出一句话。
“什么?梦忆他醒了啊?可是,为神马他的眼睛睁得那么大?嘴角还在流口水?难道是发烧,烧坏了脑子?”楚若初紧张到白带都快异常了。
虽然她是一名神医精湛的医生,不过,这毕竟是她第一次主刀,还是在独立的状态下主刀取子弹,要是成功了,这将在在她的青春里,留下最为浓烈的一笔。
可要是失败的话!那后果,楚若初根本就不敢往下想!
首先,林梦瑶是自己的闺蜜,梦忆又是为了救自己的闺蜜而受的枪伤!
其次,梦忆是自己的同事,还多次假扮自己的男朋友,把老娘拖离苦海,我估摸着他以后会成长为东城医院的顶梁柱。
要是手术失败,梦忆成为白痴或者植物人的话,那自己必成千夫所指的罪人啊!就算是我自己,也不能好好的原谅自己了!那我要不要自杀殉情呢?
为什么梦忆会出现狗眼大张,嘴角流口水,比起傻子还要傻子的不良反应?难道真的是手术失败,开始出现后遗症来着?不,不是的,那是因为两女现在的样子。
此时,林梦瑶竟然穿着一件半透明的,而且是带着蕾丝的粉色睡衣,至于楚若初嘛,则是穿着同款的黑色睡衣。
那画面,老美,老美的啦,美得梦忆的狗眼就像一万瓦的探照灯一样,都可以照亮一片星空了。
虽然刚才天还很暗,而且卧室只开着一盏昏暗的照明灯,不过,这并不影响梦忆的视力,因为,他的双眼也是被改造过的呢!就算再黑暗的地方,也能像白天一样,看得一清二楚。
这种画面,还是光明正大看的画面,老子可是等了23年了,才等来今天肿么一个望穿秋水的机会,这还不算上前世祈祷的时间了,所以,我必须得看,就算亮得我失支了双眼,我也得必须看。
于是,梦忆拼了老命的睁大狗眼,就是为了把这一幕,牢牢的印在脑海里,可惜,眼皮就是不配合,一闪一闪的,一闪一闪的,那节奏是越来越快,好像满天都是小星星一样。
跳眼?我竟然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得了传说当中的跳眼?我估摸着是因为我受了枪伤,高烧还没有完全退,身体不适而引起的,不行,我得赶紧休息一下,然后再睁开双眼,才能好好的看,嘿嘿。
可惜,当一秒钟后,梦忆再次睁开双眼时,有一种叫晶莹的泪珠,当即在他的眼眶里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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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么一喊,楚若初也反应了过来,你还好意思说你是跆拳道黑段的高手呢,竟然在梦忆这个小白脸的面前怕成酱紫?你还好意思说你是梦忆的老板,竟然在梦忆这个手下的面前怕成酱紫?
你不是还穿着睡衣吗?怕个毛线啊!难道梦忆有特异功能,还能透过你的睡衣,看到你里面不成?
“梦哥哥,你刚才不是还好好的,现在是肿么了?”林诗雨伸出小手,使劲的在梦忆的眼前晃了一下。
“咳咳,我木有事,这是药效在起作用呢。”梦忆假装咳嗽了一下,掩饰他内心的尴尬。
“咦,烧真的退了下来了,多休息,多喝水,明天就木事了。”
楚若初拿出一只测额头的温度计,在梦忆的额头上嘀了一下,马上就能得出温度值了。
喂,我说,楚若初,你是不是忘记点什么了?正常测量温度,除了用你的玉手去摸我的额头外,还应该用你的额头,贴着我的额头,酱紫才能百分百准确嘛!
亏你还是东城医院最好的美女医生呢!这点常识也木有!差评!必须给你一个差评,除非,你亲自用你的小手,而且最后还要用你的额头贴着人家的额头,再测量一次,我才能给你五星好评哦!
“好了,既然梦忆已经脱离危险了,那我们还是回去愉快的补个觉吧。”林梦瑶拉上三女,转身就向二楼走去,一点商量的余地也木有。
喂,憋走,我想,我的烧还没有完全好!我还是病人啊!我需要有人再照顾我一下下,就一下下就好!真的!我对着头顶的灯发誓!梦忆的内心是泪牛满面啊!
一个小时后,躺在床上的梦忆是孤枕难眠啊,想到二楼正有三个娇滴滴的大小美女,自己身为这幢别墅的唯一男人,不做点啥的,那不是真成了柳下惠了吗?
于是,梦忆慑手慑脚的从床上爬了起来,就向着二楼摸去。
来到一个房间的门口,侧耳倾听里面传来微弱的呼吸声,梦忆的咸猪手,就向着门锁把抓去。
主人,你不能酱紫做啊,你敢做坏事的话,早晚会有报应的,脑袋当中的一个小人苦口婆心的劝道。
对啊,对啊,主人,你要做坏事,也要中午做嘛,早晚有报应,中午就不会有报应了,脑袋当中的一个小人神解释。
吠,住口,你们的主人我,肿么可能是酱紫的人?人家只不过觉得还有一点点烧,想向楚若初借一下温度计,再来测量一下温度而已!没有你们想的那么龌龊。
于是,梦忆的咸猪手终于握在了门锁上,轻轻一扭,竟然扭不开,看来是从里面反锁了。
唉,你们难道不能对我多一点信任吗?什么是诚信?难道你们的小学老师没有教过你吗?
人家只不过是来借温度计的,怕吵到你们睡觉,才想静悄悄的进来滴,木有想到,你们竟然这么狼心狗肺,就把门给反锁了?
我是那种会趁机非礼你们的人吗?你们把我霸道民工哥当成什么人了!我可是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
唉,算了吧,心好疲倦的说,人家还是回去睡觉了,于是,梦忆又慑手慑脚的回到了一楼的卧室,呼呼大睡了。
还好,他的这个举动并没有惊动林梦瑶她们,要不然,不久之后,他想要正式和林梦瑶,林诗雨住在一起的话,那可能要先阉了,林天宇这个未来的岳父才能定下心来了!
毕竟,这里可是有着他两位如花似玉的女儿,而梦忆呢,则是一只血气方刚的骚年,这要住在一起,指不定得出什么事情来!
不过,梦忆他三番两次,为了救自己的女儿,连命也不要了,他的人品,我还是相信滴!
梦忆旁白:那阉割的话,那我不是只能和林梦瑶做闺蜜了?说好的做夫妻呢?啊,人家不要啦!其实,人家可以入赘的啦!
那第二天,梦忆还可以顺利的赖在女神家吗?他的坏心思,会被林诗雨发现吗?那梦忆会像一只坏黎叔一样,带林诗雨去看金鱼吗?又或者,对林诗雨先那啥,然后,再那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