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出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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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儿乘风破万里,最好沙场死,国辱未雪怎成名,宝刀携出征。抗强权,除国贼,扫夷氛兮征禹域,莽莽长城,出入纵横,大地播英声。
霜风飘飘边气劲,铁骑拥千群,高举秋卷万重云,屹屹岳家军。抗强权,除国贼,溺仇头兮喋仇血,东靖海氛,西肃胡尘,日战取功勋……”
高亢嘹亮的战歌声响起,气冲霄汉。
出川仪式办的热热闹闹,各部队群情激奋,当踏上征途的这一刻,川军将士的生命已不属于自己,而属于这个国家,这个民族!
街道两旁,人头攒动,看着自己的子弟兵走上抗日战场,很多市民激动万分,一队队的士兵走过,虽然武器陈旧,但却士气高昂,给人以雄壮之感!
嗡嗡……
地面震颤了起来,尘土飞扬,远处,一队士兵由远及近,从外表看,与其它大部分受阅部队的崭新军装相比,他们的衣衫显得有些破旧,然而,他们的步伐是如此的整齐,每走一步,都如同鼓点一般击在人们的心头,他们的眼神有些冷漠,又有些迷茫,又有些不安,游离的眼神看着这四周的一切。
与其它的部队相比,他们的军装虽有些破烂,但是武器却很是不错,崭新的德国造毛瑟步枪,特别是当那两挺马克沁出现在视里中时,很多人欢呼起来,在大多数人看来,能装备着马克沁机枪的,一定是最为精锐的部队。
“这是什么部队,怎么如此威武?”
“这是一八九师警卫营。”
“真是一群敢死之士啊。”有长者手捋长须说道。
“是啊,敢死之士,一往无前!敢死之士,有死无生!”人群窃窃私语着。
“敢死之士,一往无前,敢死之士,有死无生……”很多人咀嚼着这句话,更有甚者流下了热泪,然而,一连的战士看着四周的眼泪,听着那疯狂的尖叫,心中却有些茫然,很多人心里不由在想,啥子叫敢死之士呢?
直到数年以后,很多成都的市民的脑海中总会闪现这支“装备精良”的部队,在他们看来,这支军队,才是川军精华所在。事实上,也正是这支部队,给川军带来了无数的荣耀!
骑着赤红战马,走在最前面的郭首道心头有些得意,这一个多月来的训练并没有白费,最起码,警卫营最起码表面上看起来是一支强悍之师,精气神儿比一般的川军部队强的太多,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会在短短的一个多月内,将一连训练到这个程度,这支新调入的部队,也许战术动作还有些生涩,但他们绝对是一群敢与敌人拼刺刀的爷们儿。
也许,他们现在还缺乏战斗技巧,也许,他们的战术素养还有待提高,但自己相信,假以时日,他们绝对是一支铁血之师。
虽然身着单衣,脚穿草鞋,背着残破的枪支,每个人身上的干粮袋儿只背了二十天的陈粮,这份口粮中,还掺杂着粗粮和谷糠,但是很个人的精气神儿却很足,带着一股悲壮之情,一股豪迈之气,终于踏上了漫漫征程!
“哥子,鸡蛋给你,路上饿了吃。”一个头扎孝巾的老大娘将几个鸡蛋硬塞进了李大个儿的口袋里。
李大个儿很是感慨的说道:“老子打了这么多年的仗,老百姓见着我,都是绕着走,这还是头一次,有人给老子送好吃的。”
“你原来打的是内战,这些,是打国仗,老百姓自然不一样。”徐上尉说道。
看着四周送行的人群,一些人的热血开始沸腾,很多人都觉的,打鬼子倒是一件蛮光荣的事情。
冷云峰走在队列的最前排,远远的看到,前方竖起一杆白色大旗,上面大书一个鲜红的“死”字,这杆大旗在风中特别醒目,人们纷纷向旗上望去,只见那“死”字旁边,还写着几行小字:“国难当头,日寇狰狞。国家兴亡,匹夫有分。本欲服役,奈过年龄。幸吾有子,自觉请缨。赐旗一面,时刻随身,伤时拭血,死后裹身。勇往直前,勿忘本分!”
“吾儿陈中何在!”旗下,一位身着长袍,头戴孝巾的矍铄老者朗声喝道。
“父亲,儿子在这儿!”陈中从队列中走了出来。
看到陈中出来,老者脸上没有一丝悲容,反而意气风发,口中朗声说道:“吾儿陈中,为父不能为国杀敌,杀寇报国之事,全系吾儿之身!这旗,乃为父用鲜血书就,望吾儿多杀倭寇,它日若是凯旋,则举家同庆,若马革裹尸,则为父必随汝而去!”老者正色说道。
“父亲,儿必粉身取义,以报国恩!”陈中痛哭流涕,接过了父亲手中的“死”字大旗,迎风一挥,那白色大旗上用鲜血书就的死字看起来是如此的刺目。
冷云峰也不由一咧嘴,心想,可惜喽,老子连自己亲爹的模样都没看到,要是有一个爹该有多好!
王师长精神抖擞的说道:“过去,老子打的是内战,对不起国家民族,是极其耻辱的。今天的抗日战争是保土卫国,流血牺牲,这是咱们军人应尽的天职,咱们川军决不能辜负父老乡亲的期望,要洒尽热血,为国争光!”
一群袍哥从人群中冲了出来,很多人大吼着:“冷五排(袍哥的排行)!”
冷云峰向那声音发出之处看去,下一刻,他只觉的眼睛一酸,那叫他的为首之人,正是义字堂口的大哥冷寒飞。
冷云峰并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之所以姓冷,只是因为,他被冷寒飞养大,从小到大,冷寒飞如同父亲一样照顾着自己,教自己习文学武,有养育之恩,自己之所以能为他杀葛夫子,滚钉板儿,只是因为,在自己的心目中,大哥才是最亲的人,就算是为他死也是心甘情愿。
几个月前,自己杀了葛夫子,关在囚车中要被砍头时,最希望的就是看到大哥一眼,然而,大哥那一次没有出现,自己知道,大哥一定是有不得已的苦衷,这一次,自己要出川了,大哥终于亲自来为自己送行,这么多年,大哥还没有为哪个兄弟送过行,这次算是为自己破了例,自己可以知足了。
冷寒飞走到了冷云峰的身前,这是一个五旬的汉子,古铜色的脸上棱角分明,他的眼中带着一丝欣慰,口中说道:“峰娃子,愿你为国多多杀敌,凯旋而归!”冷寒飞将一碗烈酒递到了冷云峰的嘴角,随后,悄声在他的耳根前说道:“冷娃子,一定要活着回来!”
当听到冷寒飞最后一句话时,冷云峰的泪水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他知道,老大不想自己死,他希望自己活着。
轻轻低下头去,以免别人看到自己的泪水,冷云峰用衣角擦拭了一下眼泪,将头抬了起来,放声大笑。
“大哥,我冷云峰不是怕死的人,谁对我好,我就对他好,小鬼子要杀我,我就先杀他!”冷云峰接过了酒水,一饮而尽,随后,那酒碗重重的摔到了地上,发出清脆的破裂声。
“好!冷五排好走!”众义字堂口的兄弟齐声叫好,向冷云峰一拱手,退回到了路旁。
“好酒!好酒啊!哈哈哈!”冷云峰放声大笑,大步向前而去!
一些战士的家属在人群中不断寻找着自己的亲人,找到的哭,找不到的也哭,那些即将与亲人离别的战士更是三步一回头,一时之间,送行的队伍五味俱全。
小桃红不知什么时候从人丛中冲了出来,抱着徐守明放声大哭,“你个阎王脸,就这样走了,老娘可怎么活……”
徐守明极为尴尬,口中说道:“你个婆娘,老子是去打国仗,你哭个啥子!”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徐守明心中却很是难受,任由小桃红用拳头捶着自己,直到小桃红哭够了,才红着眼睛说道:“等着老子回来,老子还要见自己的儿子呢。”徐守明狠了狠心,推开了小桃红,跟着队伍向前而去。
“哥!哥!”一个打扮妖艳的少女不断的叫着,不断拉着出征的士兵问:“看到铁公鸡没得?看到铁公鸡没得?”
“妹子!妹子!”铁公鸡看到了少女,然而,部队已经过去了,铁公鸡只好一边向前走,一边跳起回头向着远处的少女叫着:“妹子,等等着我回来!等着我回来!”
“哥!”少女摇着手,哭起了泪人儿……
章老四却只是低着头向前走着,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连看都不看四周送行人群一眼,他仿佛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一样,依旧是那么的孤僻。
白色的“死”字大旗不断的前进,在大旗的后面,是一群有些迷茫,又些憧憬,又有些兴奋的脸,没有人知道,会有多少可以再次回到生养他们的这片沃土,也许,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会从此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中,埋身于异地,再也无法回到自己的家乡,然而,此时,很多人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男儿乘风破万里,最好沙场死,国辱未雪怎成名,宝刀携出征。抗强权,除国贼,扫夷氛兮征禹域,莽莽长城,出入纵横,大地播英声。
霜风飘飘边气劲,铁骑拥千群,高举秋卷万重云,屹屹岳家军。抗强权,除国贼,溺仇头兮喋仇血,东靖海氛,西肃胡尘,日战取功勋……”
高亢嘹亮的战歌声响起,气冲霄汉。
出川仪式办的热热闹闹,各部队群情激奋,当踏上征途的这一刻,川军将士的生命已不属于自己,而属于这个国家,这个民族!
街道两旁,人头攒动,看着自己的子弟兵走上抗日战场,很多市民激动万分,一队队的士兵走过,虽然武器陈旧,但却士气高昂,给人以雄壮之感!
嗡嗡……
地面震颤了起来,尘土飞扬,远处,一队士兵由远及近,从外表看,与其它大部分受阅部队的崭新军装相比,他们的衣衫显得有些破旧,然而,他们的步伐是如此的整齐,每走一步,都如同鼓点一般击在人们的心头,他们的眼神有些冷漠,又有些迷茫,又有些不安,游离的眼神看着这四周的一切。
与其它的部队相比,他们的军装虽有些破烂,但是武器却很是不错,崭新的德国造毛瑟步枪,特别是当那两挺马克沁出现在视里中时,很多人欢呼起来,在大多数人看来,能装备着马克沁机枪的,一定是最为精锐的部队。
“这是什么部队,怎么如此威武?”
“这是一八九师警卫营。”
“真是一群敢死之士啊。”有长者手捋长须说道。
“是啊,敢死之士,一往无前!敢死之士,有死无生!”人群窃窃私语着。
“敢死之士,一往无前,敢死之士,有死无生……”很多人咀嚼着这句话,更有甚者流下了热泪,然而,一连的战士看着四周的眼泪,听着那疯狂的尖叫,心中却有些茫然,很多人心里不由在想,啥子叫敢死之士呢?
直到数年以后,很多成都的市民的脑海中总会闪现这支“装备精良”的部队,在他们看来,这支军队,才是川军精华所在。事实上,也正是这支部队,给川军带来了无数的荣耀!
骑着赤红战马,走在最前面的郭首道心头有些得意,这一个多月来的训练并没有白费,最起码,警卫营最起码表面上看起来是一支强悍之师,精气神儿比一般的川军部队强的太多,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会在短短的一个多月内,将一连训练到这个程度,这支新调入的部队,也许战术动作还有些生涩,但他们绝对是一群敢与敌人拼刺刀的爷们儿。
也许,他们现在还缺乏战斗技巧,也许,他们的战术素养还有待提高,但自己相信,假以时日,他们绝对是一支铁血之师。
虽然身着单衣,脚穿草鞋,背着残破的枪支,每个人身上的干粮袋儿只背了二十天的陈粮,这份口粮中,还掺杂着粗粮和谷糠,但是很个人的精气神儿却很足,带着一股悲壮之情,一股豪迈之气,终于踏上了漫漫征程!
“哥子,鸡蛋给你,路上饿了吃。”一个头扎孝巾的老大娘将几个鸡蛋硬塞进了李大个儿的口袋里。
李大个儿很是感慨的说道:“老子打了这么多年的仗,老百姓见着我,都是绕着走,这还是头一次,有人给老子送好吃的。”
“你原来打的是内战,这些,是打国仗,老百姓自然不一样。”徐上尉说道。
看着四周送行的人群,一些人的热血开始沸腾,很多人都觉的,打鬼子倒是一件蛮光荣的事情。
冷云峰走在队列的最前排,远远的看到,前方竖起一杆白色大旗,上面大书一个鲜红的“死”字,这杆大旗在风中特别醒目,人们纷纷向旗上望去,只见那“死”字旁边,还写着几行小字:“国难当头,日寇狰狞。国家兴亡,匹夫有分。本欲服役,奈过年龄。幸吾有子,自觉请缨。赐旗一面,时刻随身,伤时拭血,死后裹身。勇往直前,勿忘本分!”
“吾儿陈中何在!”旗下,一位身着长袍,头戴孝巾的矍铄老者朗声喝道。
“父亲,儿子在这儿!”陈中从队列中走了出来。
看到陈中出来,老者脸上没有一丝悲容,反而意气风发,口中朗声说道:“吾儿陈中,为父不能为国杀敌,杀寇报国之事,全系吾儿之身!这旗,乃为父用鲜血书就,望吾儿多杀倭寇,它日若是凯旋,则举家同庆,若马革裹尸,则为父必随汝而去!”老者正色说道。
“父亲,儿必粉身取义,以报国恩!”陈中痛哭流涕,接过了父亲手中的“死”字大旗,迎风一挥,那白色大旗上用鲜血书就的死字看起来是如此的刺目。
冷云峰也不由一咧嘴,心想,可惜喽,老子连自己亲爹的模样都没看到,要是有一个爹该有多好!
王师长精神抖擞的说道:“过去,老子打的是内战,对不起国家民族,是极其耻辱的。今天的抗日战争是保土卫国,流血牺牲,这是咱们军人应尽的天职,咱们川军决不能辜负父老乡亲的期望,要洒尽热血,为国争光!”
一群袍哥从人群中冲了出来,很多人大吼着:“冷五排(袍哥的排行)!”
冷云峰向那声音发出之处看去,下一刻,他只觉的眼睛一酸,那叫他的为首之人,正是义字堂口的大哥冷寒飞。
冷云峰并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之所以姓冷,只是因为,他被冷寒飞养大,从小到大,冷寒飞如同父亲一样照顾着自己,教自己习文学武,有养育之恩,自己之所以能为他杀葛夫子,滚钉板儿,只是因为,在自己的心目中,大哥才是最亲的人,就算是为他死也是心甘情愿。
几个月前,自己杀了葛夫子,关在囚车中要被砍头时,最希望的就是看到大哥一眼,然而,大哥那一次没有出现,自己知道,大哥一定是有不得已的苦衷,这一次,自己要出川了,大哥终于亲自来为自己送行,这么多年,大哥还没有为哪个兄弟送过行,这次算是为自己破了例,自己可以知足了。
冷寒飞走到了冷云峰的身前,这是一个五旬的汉子,古铜色的脸上棱角分明,他的眼中带着一丝欣慰,口中说道:“峰娃子,愿你为国多多杀敌,凯旋而归!”冷寒飞将一碗烈酒递到了冷云峰的嘴角,随后,悄声在他的耳根前说道:“冷娃子,一定要活着回来!”
当听到冷寒飞最后一句话时,冷云峰的泪水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他知道,老大不想自己死,他希望自己活着。
轻轻低下头去,以免别人看到自己的泪水,冷云峰用衣角擦拭了一下眼泪,将头抬了起来,放声大笑。
“大哥,我冷云峰不是怕死的人,谁对我好,我就对他好,小鬼子要杀我,我就先杀他!”冷云峰接过了酒水,一饮而尽,随后,那酒碗重重的摔到了地上,发出清脆的破裂声。
“好!冷五排好走!”众义字堂口的兄弟齐声叫好,向冷云峰一拱手,退回到了路旁。
“好酒!好酒啊!哈哈哈!”冷云峰放声大笑,大步向前而去!
一些战士的家属在人群中不断寻找着自己的亲人,找到的哭,找不到的也哭,那些即将与亲人离别的战士更是三步一回头,一时之间,送行的队伍五味俱全。
小桃红不知什么时候从人丛中冲了出来,抱着徐守明放声大哭,“你个阎王脸,就这样走了,老娘可怎么活……”
徐守明极为尴尬,口中说道:“你个婆娘,老子是去打国仗,你哭个啥子!”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徐守明心中却很是难受,任由小桃红用拳头捶着自己,直到小桃红哭够了,才红着眼睛说道:“等着老子回来,老子还要见自己的儿子呢。”徐守明狠了狠心,推开了小桃红,跟着队伍向前而去。
“哥!哥!”一个打扮妖艳的少女不断的叫着,不断拉着出征的士兵问:“看到铁公鸡没得?看到铁公鸡没得?”
“妹子!妹子!”铁公鸡看到了少女,然而,部队已经过去了,铁公鸡只好一边向前走,一边跳起回头向着远处的少女叫着:“妹子,等等着我回来!等着我回来!”
“哥!”少女摇着手,哭起了泪人儿……
章老四却只是低着头向前走着,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连看都不看四周送行人群一眼,他仿佛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一样,依旧是那么的孤僻。
白色的“死”字大旗不断的前进,在大旗的后面,是一群有些迷茫,又些憧憬,又有些兴奋的脸,没有人知道,会有多少可以再次回到生养他们的这片沃土,也许,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会从此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中,埋身于异地,再也无法回到自己的家乡,然而,此时,很多人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