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2章 姑娘,你好有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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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惊叫的女人,丰清扬不禁愣了一下。
那女人约莫二十岁的样子,稍显瘦弱,但皮肤却是很好,白里透红,尤其是脸蛋,淡淡的红唇轻咬在贝齿下,让两侧的梨涡显得更深了,好似一汪秋水,还泛着丝丝波澜。
柳眉之下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此刻正透露着害怕的神情,楚楚惹人怜。
不大但却坚挺的胸脯随着她紧张的呼吸,正一上一下的起伏着,白蓝色的衬衫只扣了一小半,因此起伏的模样是被他看的一清二楚。
衬衫很合身,因此下面的风光就挡不住了。
这才是最要命的地方,她似乎还没来得及换裤子,因此下身只有一条雪白色的小内内,护住了核心部位,但却无法遮挡着那双苗条的长腿,和蛮腰之下突然隆起的翘臀。
大概是看到丰清扬的目光正在由上向下游走,女人不禁又是一声尖叫,两条腿左右不停交叉,似乎是想挡住一部分。
但她不知道,这样动起来,不但没能挡住什么,反倒是令她这半遮半露的模样有了几分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感觉。
“换衣服?那你继续,不用管我!”爱酒之人多是性情中人,丰清扬也是如此。
若是以往,看到这般景象,他肯定要霸王硬上弓了。
可是现在不行,酒瘾上来了,再美好的东西放在他跟前,也无法让他动容。
因此他只是稍稍愣了一下,然后长笑一声,便噗通一声钻到对面的床下面,开始嘭嘭嘭的刨着地面。
心中还在乐呵,果然是好酒,连珍藏之法也是延续了古老传承,女儿红最好的保存方法,就是埋在地下。
不过他也有些郁闷,该死的《神禹九重天》,该死的返老还童,让他这个能在千人之外取人首级的高手,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只是力气稍大些的普通人,以至于挖个酒坛子也要呼哧呼哧,真是越想得到的时候,越是很难得到。
若是以前,他都不用亮剑,剑鞘动一动,也能让埋在几十丈地下的酒坛子自己飞上来。
“你是谁啊……”年轻女人叫晴荷,大德珠宝行滨湖路分行的小员工,人很本分,上面又没人罩着,悲催的很,单位的晚班基本都是她在上。
这不,刚刚上完晚班回来,洗了个澡,洗完衣服刚晾好,准备换衣裳出去买菜做饭,吃完睡大觉,得抓紧,否则白天没睡好,晚上上班打瞌睡,又要被那个死胖子经理骂了。
哪知,正在换衣服,就有人霸道的闯了进来。
晴荷本想大声叫的,可是见这家伙闯进来之后,一不劫财,二不劫色,似乎并非是电视里放的那种歹人。
因此她急忙一边穿衣服,一边哆哆嗦嗦的问到。
尽管心中的害怕少了一些,但她仍是不敢大意,穿衣服的时候,手机是紧紧捏在手里,如果这个看上去怪怪的家伙敢乱来的话,她就立马报警。
照理说,在这种情况下她应该立马报警才对。
可她是一个性子比较弱的人,平时与人相处,总会吃亏,只要不是太吃亏,她就不会说什么。
就拿这事来说,她要是直接报警了,不管眼前这人是不是坏人,回头闹开了,她都会成为同事或者邻居们的笑柄,还嫌被他们取笑的不够多吗?
性格软弱,不代表她便是好坏不分,刚刚丰清扬看着她的时候,一双大眼之中并无邪气,这让她心中不禁觉得,这家伙应该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人。
有可能跟他谈谈,他就会自己走,至于被踹坏的院门,他愿不愿意修都无所谓啦,反正她不是第一次吃亏了,自己花点钱修一下就是了。
“好酒,果然是好酒啊,五谷酿制,蜜香淡雅,外加窖藏多年,又有浓郁幽香,不行,老夫等不及了……”晴荷话还没说出来,就被丰清扬给打断了。
此时,他已经在床下面挖出了一个大坑,然后从里面捧出一个棕色的酒坛子,很大,里面大概有**斤酒的样子。
要是以前,遇到这种好酒,丰清扬肯定会细细品味一番,畅饮的时候还会配上一些花生或者烤兔什么的。
但是今天他就没这么斯文了,馋了半天了,哪还有那份闲情逸致。
咔嚓一声,他一掌削掉了坛口,然后一昂头,咕噜咕噜的喝了起来。
这不禁让旁边的晴荷又是一惊。
眼前这人应该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吧?哪有人这么喝酒的,而且小小年纪还自称老夫!
不过她惊讶的重点还是,这女儿红是她家乡的传统啊!
古人酿女儿红,源自家中小女出生之时,酿一坛好酒藏于地下,待到出嫁之时,再取出来与众亲朋同饮之,是为女儿红。
她家乡的习俗也是如此,只是等到出嫁之时取出来,不是和众亲朋同饮之,而是与夫君同饮之。
简言之,这酒藏着,是要等到新婚之夜给老公喝的,若是之前被人喝了,那按照她家乡的习俗,就跟婚前破了身是一个概念了,以后再也没脸回家乡了。
被人喝了象征着操守的女儿红,她本该奋起反抗的,毕竟虽然活在现代都市,但家乡是一个很传统的地方,这事传回去了,爹妈还怎么做人?
可她不敢,眼前这个自称老夫的家伙一掌就削掉了坛口,吓的她腿都软了,她哪还敢上去理论啊!
“啊,爽……都这个年头了,居然还有人窖藏女儿红,姑娘,你好有品位!”顷刻间,一坛子酒已是一滴不剩,丰清扬吧唧吧唧嘴,然后笑着对晴荷说到,“这酒值多少银子,你尽管说,老夫喝酒向来都是分文不欠!”
“银子……这酒不是卖的!”晴荷低着头,弱弱的说到,“我不要你的钱,你赶紧走吧!”
“那不行,老夫一不欠人银子,二不欠女人银子!嗯?你刚刚说,这酒不是卖的?”丰清扬爽气一笑,少许,他发现不对了。
他对女儿红这么了解,自然也便知晓,女儿红有两种,一种是酒楼酿制,供于买卖,还有一种是自家酿制,是女孩家的嫁妆。
刚刚他喝的那一坛子,明显就是这丫头的嫁妆嘛!
这年头还有人弄女儿红做嫁妆,很是新奇,可古老传承素来有人沿袭,就跟他修仙一样,也不足为奇。
眼下他把人家的嫁妆给喝掉了,如何是好?这可不是真金白银能买来的啊!毁人彩头,很不吉利的,等于毁人一生啊!
最主要的是,他身上还没银子,摸来摸去,除了腰上那块玉佩之外,再无其它东西。
刚刚一心被酒所迷,忘了这茬了!先把玉佩抵押给她?回头有银子了再赎回来?不行,此玉是死鬼师父留给他的唯一念想,丢不得。
“姑娘,你可听说过永通钱庄?”丰清扬一凝眉,事到如今,只能是赶紧找到自己的小金库了,总之,他不想欠人钱,尤其是女人。
“没听说过……你走吧,算我求求你了!”晴荷仍旧是低着头,心中虽是难过,夫君酒被人喝了,回头怎么嫁人啊!但是现在也顾不上这个了,赶紧弄走这个神经病才是正事。
哪知她话音未落,丰清扬便噗通一声,躺下了,眨眼功夫,便发出震天动地的呼噜声,还带拖音的,绕梁三尺哦!
看到惊叫的女人,丰清扬不禁愣了一下。
那女人约莫二十岁的样子,稍显瘦弱,但皮肤却是很好,白里透红,尤其是脸蛋,淡淡的红唇轻咬在贝齿下,让两侧的梨涡显得更深了,好似一汪秋水,还泛着丝丝波澜。
柳眉之下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此刻正透露着害怕的神情,楚楚惹人怜。
不大但却坚挺的胸脯随着她紧张的呼吸,正一上一下的起伏着,白蓝色的衬衫只扣了一小半,因此起伏的模样是被他看的一清二楚。
衬衫很合身,因此下面的风光就挡不住了。
这才是最要命的地方,她似乎还没来得及换裤子,因此下身只有一条雪白色的小内内,护住了核心部位,但却无法遮挡着那双苗条的长腿,和蛮腰之下突然隆起的翘臀。
大概是看到丰清扬的目光正在由上向下游走,女人不禁又是一声尖叫,两条腿左右不停交叉,似乎是想挡住一部分。
但她不知道,这样动起来,不但没能挡住什么,反倒是令她这半遮半露的模样有了几分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感觉。
“换衣服?那你继续,不用管我!”爱酒之人多是性情中人,丰清扬也是如此。
若是以往,看到这般景象,他肯定要霸王硬上弓了。
可是现在不行,酒瘾上来了,再美好的东西放在他跟前,也无法让他动容。
因此他只是稍稍愣了一下,然后长笑一声,便噗通一声钻到对面的床下面,开始嘭嘭嘭的刨着地面。
心中还在乐呵,果然是好酒,连珍藏之法也是延续了古老传承,女儿红最好的保存方法,就是埋在地下。
不过他也有些郁闷,该死的《神禹九重天》,该死的返老还童,让他这个能在千人之外取人首级的高手,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只是力气稍大些的普通人,以至于挖个酒坛子也要呼哧呼哧,真是越想得到的时候,越是很难得到。
若是以前,他都不用亮剑,剑鞘动一动,也能让埋在几十丈地下的酒坛子自己飞上来。
“你是谁啊……”年轻女人叫晴荷,大德珠宝行滨湖路分行的小员工,人很本分,上面又没人罩着,悲催的很,单位的晚班基本都是她在上。
这不,刚刚上完晚班回来,洗了个澡,洗完衣服刚晾好,准备换衣裳出去买菜做饭,吃完睡大觉,得抓紧,否则白天没睡好,晚上上班打瞌睡,又要被那个死胖子经理骂了。
哪知,正在换衣服,就有人霸道的闯了进来。
晴荷本想大声叫的,可是见这家伙闯进来之后,一不劫财,二不劫色,似乎并非是电视里放的那种歹人。
因此她急忙一边穿衣服,一边哆哆嗦嗦的问到。
尽管心中的害怕少了一些,但她仍是不敢大意,穿衣服的时候,手机是紧紧捏在手里,如果这个看上去怪怪的家伙敢乱来的话,她就立马报警。
照理说,在这种情况下她应该立马报警才对。
可她是一个性子比较弱的人,平时与人相处,总会吃亏,只要不是太吃亏,她就不会说什么。
就拿这事来说,她要是直接报警了,不管眼前这人是不是坏人,回头闹开了,她都会成为同事或者邻居们的笑柄,还嫌被他们取笑的不够多吗?
性格软弱,不代表她便是好坏不分,刚刚丰清扬看着她的时候,一双大眼之中并无邪气,这让她心中不禁觉得,这家伙应该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人。
有可能跟他谈谈,他就会自己走,至于被踹坏的院门,他愿不愿意修都无所谓啦,反正她不是第一次吃亏了,自己花点钱修一下就是了。
“好酒,果然是好酒啊,五谷酿制,蜜香淡雅,外加窖藏多年,又有浓郁幽香,不行,老夫等不及了……”晴荷话还没说出来,就被丰清扬给打断了。
此时,他已经在床下面挖出了一个大坑,然后从里面捧出一个棕色的酒坛子,很大,里面大概有**斤酒的样子。
要是以前,遇到这种好酒,丰清扬肯定会细细品味一番,畅饮的时候还会配上一些花生或者烤兔什么的。
但是今天他就没这么斯文了,馋了半天了,哪还有那份闲情逸致。
咔嚓一声,他一掌削掉了坛口,然后一昂头,咕噜咕噜的喝了起来。
这不禁让旁边的晴荷又是一惊。
眼前这人应该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吧?哪有人这么喝酒的,而且小小年纪还自称老夫!
不过她惊讶的重点还是,这女儿红是她家乡的传统啊!
古人酿女儿红,源自家中小女出生之时,酿一坛好酒藏于地下,待到出嫁之时,再取出来与众亲朋同饮之,是为女儿红。
她家乡的习俗也是如此,只是等到出嫁之时取出来,不是和众亲朋同饮之,而是与夫君同饮之。
简言之,这酒藏着,是要等到新婚之夜给老公喝的,若是之前被人喝了,那按照她家乡的习俗,就跟婚前破了身是一个概念了,以后再也没脸回家乡了。
被人喝了象征着操守的女儿红,她本该奋起反抗的,毕竟虽然活在现代都市,但家乡是一个很传统的地方,这事传回去了,爹妈还怎么做人?
可她不敢,眼前这个自称老夫的家伙一掌就削掉了坛口,吓的她腿都软了,她哪还敢上去理论啊!
“啊,爽……都这个年头了,居然还有人窖藏女儿红,姑娘,你好有品位!”顷刻间,一坛子酒已是一滴不剩,丰清扬吧唧吧唧嘴,然后笑着对晴荷说到,“这酒值多少银子,你尽管说,老夫喝酒向来都是分文不欠!”
“银子……这酒不是卖的!”晴荷低着头,弱弱的说到,“我不要你的钱,你赶紧走吧!”
“那不行,老夫一不欠人银子,二不欠女人银子!嗯?你刚刚说,这酒不是卖的?”丰清扬爽气一笑,少许,他发现不对了。
他对女儿红这么了解,自然也便知晓,女儿红有两种,一种是酒楼酿制,供于买卖,还有一种是自家酿制,是女孩家的嫁妆。
刚刚他喝的那一坛子,明显就是这丫头的嫁妆嘛!
这年头还有人弄女儿红做嫁妆,很是新奇,可古老传承素来有人沿袭,就跟他修仙一样,也不足为奇。
眼下他把人家的嫁妆给喝掉了,如何是好?这可不是真金白银能买来的啊!毁人彩头,很不吉利的,等于毁人一生啊!
最主要的是,他身上还没银子,摸来摸去,除了腰上那块玉佩之外,再无其它东西。
刚刚一心被酒所迷,忘了这茬了!先把玉佩抵押给她?回头有银子了再赎回来?不行,此玉是死鬼师父留给他的唯一念想,丢不得。
“姑娘,你可听说过永通钱庄?”丰清扬一凝眉,事到如今,只能是赶紧找到自己的小金库了,总之,他不想欠人钱,尤其是女人。
“没听说过……你走吧,算我求求你了!”晴荷仍旧是低着头,心中虽是难过,夫君酒被人喝了,回头怎么嫁人啊!但是现在也顾不上这个了,赶紧弄走这个神经病才是正事。
哪知她话音未落,丰清扬便噗通一声,躺下了,眨眼功夫,便发出震天动地的呼噜声,还带拖音的,绕梁三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