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英雄救美,得了把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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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到后面,我慢慢的失去了兴趣,就一个擒拿制服了露琪亚,然后用轻轻的她的的脑袋上敲了一下。
“丫头,你输了。想教训我,再练几年吧。”
我还做了一个李小龙的经典动作,就那个擦鼻子的那个。
看的露琪亚咬牙切齿的,俄罗斯战斗民族的血脉在燃烧,又要来打我。还好这时候,救兵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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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琪亚,不要欺负哥哥。”
后妈从房间里出来,她的衣冠有些不整。我的嘴角微微上扬,但什么都没说。
露琪亚用俄语骂了我一句。
如果不是现在的我,可能也不知道露琪亚这句话的意思。因为这是俄罗斯中西伯利亚高原俄罗斯方言,就像是华语的四川话,广东话一样。
我用葡萄牙语回敬她。后妈有些疑惑地看了我一眼,但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因为我的葡萄牙语同样是方言,而且是巴西葡萄牙语。这种葡萄牙语与正宗的葡萄牙本土的葡萄牙语的差距是最大的。
不过,据我猜测,据我猜测,露琪亚只会五门语言,华语,俄语,日语,法语,英语。英语是世界官方语言,法语是欧洲官方语言,日语是日本的语言,俄语是俄罗斯的语言。至于华语,人家天天说,你怀疑人家不会?当然,至于她们到底掌握了多少,那就不是我所知道的了。
“好了,小崽子,买早饭去。”
老爸终于出来救火了。我当然知道他是来帮我的,拿上零钱钱,就离开了家里,到小区里的早餐铺。
“老板,五碗馄饨,打包。”
我拿出了五个饭盒给老板。这家店环保,不让用塑料打包盒,要么用自己的盒子,要么买铁盒。
我的余光注意到,有一个女孩儿被拖进了巷子里。本来我不想多管闲事,但是看到女孩儿那可怜的样子,心里的那根筋被触动了。
“稍等一下。”我跟随着他们来到了巷子里。
一群小混混拿着匕首指着女孩儿:“配哥们儿一个晚上,保你享尽荣华富贵。”
标准的混混台词。
我站了一会儿,然后踢起一个石子儿,把其中一个人打晕。这时他们才注意到我,那个拿匕首的人拿着匕首指着我:“想死吗?还不快混?”
我感觉到了一丝淡淡的杀气,这几个人手上有过人命。我之所以没有动手,因为我在打量着混混手里的匕首。那绝对不是一件凡品,还闪着银光。
这混混见我发愣,便提着匕首刺了过来,直取脖颈。
我是谁?成羽扬。成羽扬是谁,游龙。游龙是谁?佣兵之王。我会怕他吗?不会。
我的声音瞬间消失,再次出现时,几个混混已经被我一道制度。
我卸掉了他们的四肢,踩断了他们的胸骨,对女子说:“交给你了,送到警察局去。”
我拿上匕首,离开了这里。
到小店里带上馄饨,回到了家。之后,我回到了我自己的房间,打量起匕首来。
相比一般的匕首,这把匕首略微长了一点儿。
但是我比较喜欢用这样的匕首。
当初我的匕首只是凡品中的上乘之色,而这个东西则完全超越了凡品。不说这是什么什么盖世神器,但是削铁如泥还是小case的。
英雄救美,得了把匕首,倒也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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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到后面,我慢慢的失去了兴趣,就一个擒拿制服了露琪亚,然后用轻轻的她的的脑袋上敲了一下。
“丫头,你输了。想教训我,再练几年吧。”
我还做了一个李小龙的经典动作,就那个擦鼻子的那个。
看的露琪亚咬牙切齿的,俄罗斯战斗民族的血脉在燃烧,又要来打我。还好这时候,救兵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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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琪亚,不要欺负哥哥。”
后妈从房间里出来,她的衣冠有些不整。我的嘴角微微上扬,但什么都没说。
露琪亚用俄语骂了我一句。
如果不是现在的我,可能也不知道露琪亚这句话的意思。因为这是俄罗斯中西伯利亚高原俄罗斯方言,就像是华语的四川话,广东话一样。
我用葡萄牙语回敬她。后妈有些疑惑地看了我一眼,但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因为我的葡萄牙语同样是方言,而且是巴西葡萄牙语。这种葡萄牙语与正宗的葡萄牙本土的葡萄牙语的差距是最大的。
不过,据我猜测,据我猜测,露琪亚只会五门语言,华语,俄语,日语,法语,英语。英语是世界官方语言,法语是欧洲官方语言,日语是日本的语言,俄语是俄罗斯的语言。至于华语,人家天天说,你怀疑人家不会?当然,至于她们到底掌握了多少,那就不是我所知道的了。
“好了,小崽子,买早饭去。”
老爸终于出来救火了。我当然知道他是来帮我的,拿上零钱钱,就离开了家里,到小区里的早餐铺。
“老板,五碗馄饨,打包。”
我拿出了五个饭盒给老板。这家店环保,不让用塑料打包盒,要么用自己的盒子,要么买铁盒。
我的余光注意到,有一个女孩儿被拖进了巷子里。本来我不想多管闲事,但是看到女孩儿那可怜的样子,心里的那根筋被触动了。
“稍等一下。”我跟随着他们来到了巷子里。
一群小混混拿着匕首指着女孩儿:“配哥们儿一个晚上,保你享尽荣华富贵。”
标准的混混台词。
我站了一会儿,然后踢起一个石子儿,把其中一个人打晕。这时他们才注意到我,那个拿匕首的人拿着匕首指着我:“想死吗?还不快混?”
我感觉到了一丝淡淡的杀气,这几个人手上有过人命。我之所以没有动手,因为我在打量着混混手里的匕首。那绝对不是一件凡品,还闪着银光。
这混混见我发愣,便提着匕首刺了过来,直取脖颈。
我是谁?成羽扬。成羽扬是谁,游龙。游龙是谁?佣兵之王。我会怕他吗?不会。
我的声音瞬间消失,再次出现时,几个混混已经被我一道制度。
我卸掉了他们的四肢,踩断了他们的胸骨,对女子说:“交给你了,送到警察局去。”
我拿上匕首,离开了这里。
到小店里带上馄饨,回到了家。之后,我回到了我自己的房间,打量起匕首来。
相比一般的匕首,这把匕首略微长了一点儿。
但是我比较喜欢用这样的匕首。
当初我的匕首只是凡品中的上乘之色,而这个东西则完全超越了凡品。不说这是什么什么盖世神器,但是削铁如泥还是小case的。
英雄救美,得了把匕首,倒也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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