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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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头十二三岁还未发育,孩童般的皮肤嫩得几乎可以掐出水来。⊥頂點說,何易抱着她,虽然入手冰凉,但触感却是极佳。还好这只是个丫头,若是换个十七八岁的姑娘这样娇躯半裸由他抱着,只怕感觉完全不同,两人都要尴尬了。
此时二人在千丈天空不疾不徐飞着,丫头并无表现出恐高的模样,只是搂着他的脑袋,低着头眼帘半阖。她那一双略显呆滞的双眼看到趴在何易肩头的乙,闪过一抹异样之色,身子动了动,想要挪到另一边肩膀。
何易见她害怕乙,便把她交到右手抱着,温声慰道:“别怕,它很乖的,不会咬人。对了丫头,你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她细声回答,手却是不敢再去搂他,只得僵硬地撑在他肩背上。
“自己的名字怎么会不知道呢?你家在哪?叔叔送你回家。”他一边着,一边用左手抓住乙,把它挂在腰带上。手刚要离开的时候,乙却轻轻咬了他一口,晃动触角表示自己刚才没吃饱。
何易无奈一笑,从须弥戒中取出一块的星辰之晶。
星辰之晶比青石寒魄要珍贵两个档次,用来炼制仙器都有可能。不过自从有了乙,一切矿石金属之类,全然都自动打上了“食物”的标签,品质优劣,只是好吃不好吃的区别而已。今天收获两个大空间须弥法宝,他的心情极好,便把存放了数十年的星辰之晶给交了出来。
一看到流光溢彩的淡金色宝石,乙顿时亢奋起来,自主飞起落在他左手上,喀嗤喀嗤享用起从未尝过的美食。
见它如此喜欢,何易也很高兴。这家伙虽然已经吃了他不下下品仙宝价值的宝石,但它的实力也在成长,到现在,力量已经快要超过他了。照这成长速度,只要给它的食物不间断,或许再过个百十年,连万象仙人都未必打得过它!
好奇之下的一次探秘,结果收获了这么个强力打手,想不高兴都难。
没有了乙的存在,丫头的双手终于有地方放了。她搂着何易的脑袋,半靠在他身上,莲花抹胸贴着他的耳朵,带来一阵冰凉的感觉。她轻声了一句:“没有家。”
“怎么会呢?”何易心中一紧,不由皱起了眉头。
这么可爱的姑娘,居然就没有家了!难道太月宗那紫衣少女竟然为了带走她,把她的家人给害了么?可是那紫衣少女虽然看上去脑子缺根筋,却也不像个穷凶极恶之人,不应该会做恶意杀害他人这种事情!
若是她是孤儿,可瞧她身上虽然穿得极少,但那抹胸裙却都是十分精致的衣物,非是有钱人家应该穿不起。而且她浑身并无半磕碰的擦伤痕迹,如同一个娇生惯养的公主一样。
“你,保护我,好不好?”她细声问道。
“好,我照顾你,直到你长大嫁人。”何易欣然应允。反正短时间内也不打算离开如意星,把她留在解风宗,有他和滕大海在,不用担心任何人欺负她。而且等她长大也不过是短短几年的事情,一次闭关都足够了。
“要是,长不大呢?”她又问了一句。
何易不禁莞尔,拍拍她的屁股道:“傻孩子,长大是很快的,你现在觉得很慢,其实一晃就变成大人了,然后又一晃,就老了。”
丫头闻言不做声,沉默下来。
“你真的不冷么?”触碰她冰凉的肌肤,何易总感觉忧虑担心。
这丫头又不是修仙者,体内连一道真气都没有,如何能抵御得了初春的寒风?而且她眼神呆滞,沉默寡言,还害怕人多,想是经历过什么变数,才变成了如今这副模样。否则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正是无忧无虑的年纪,怎也不至于这般可怜。
“不冷。生下来,就不冷。”她几字一顿地回答道。
生下来就不怕冷?
何易惊疑了一下,旋即想到一种可能——先天寒骨!
世界之间总会有少数人与生俱来便与人不同。于修仙而言,有天资惊才绝艳之辈,如林炎之,也有在某一方面极为擅长强大之类,如先天寒骨!
先天寒骨,便是与生俱来的寒性体质,只要不遇到纯寒之物,他们几乎不会怕冷,枕着冰块都能安然入睡。反而是接近他们的普通人,会被先天寒气给冻伤。
这种体质的人若是修炼寒性功法,绝对是一日千里,远超常人!何易完全没有想到,随便救了个女孩,居然就是先天寒骨体质!这种运气,几乎和走路被天上掉下的玄宝砸中一样,低到可以忽略!
他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而后温声道:“叔叔教你修仙好不好?你的体质特殊,以后一定会很厉害的。”
这等无暇美玉,只要用心雕琢,绝对会成为传世瑰宝!他虽无寒性功法,但他可以去抢!
“不。”丫头摇头拒绝。
“为什么?”他疑惑道。
“你,保护,就好。”她回道。
何易哑然失笑。
莫不是方才自己吓跑上百人,让她觉得自己天下无敌,可以罩她一辈子?
“叔叔不能永远保护你的,你要是自己修炼,变厉害了,以后不但不会被人欺负,还可以保护别人。”他劝了一句。
“你,保护我,长大。不长大,不走。”她一顿一顿地出自己的理由,让何易再度失笑,他笑着道:“那好啊,只要你永远不要长大,叔叔就一直保护你。”
其实教她修炼也只是一时意动而已。经历过百多年的修行,他对长生不死和成仙已经没有了太多的热情,如今之所以要不停修炼变强,所为的也只是将来可以找到转世的云绰并且保护她而已。
带一个人走上修仙之路有时候未必是好事,就像姜岑。
他不知道天仙是不是真的不会死,但至少世间绝大多数人的生命结局都是一样的。死亡,是结果,而人生,就是过程。过程的长短有时候并不是那么重要,开心过百年,可比在无休止的争斗中活一万年要幸福得多了。
既然丫头不想修仙,那他也没有必要去勉强。
风吹拂,扬起两人的发丝。乙喀嗤喀嗤的噬咬声散进风里,被甩在身后。星辰之晶本来就只比拳头稍大一些,此时被它一顿咬,已经凹进去了一个鸽卵大的坑洞。
何易动了动脖子,脑袋自然也跟着动了一下。当耳朵擦过丫头的抹胸时,那一丁鼓起让他呆了一下,旋即黑了脸,在心里把自己狠狠臭骂了一顿。
“给我,取名,好不好?”女孩第一次主动发话。
“好。”他欣然头,用笑脸掩饰自己刚才一闪而逝的不纯念头。
联想一下丫头的模样,一个词汇油然浮现心头。他脱口而出:“叫萝莉怎么样?”
十二三岁的年纪,可爱的垂髫双丫髻和脸蛋,除了眼神总是呆滞之外,这丫头简直就是个无可挑剔的极品萝莉!
呃,不行!名字这东西是相随一生的,她现在还是个萝莉,可是长大以后呢?老了以后呢?等她七八十岁头发斑白了要是还叫做萝莉,是不是太古怪了些?
“好。”丫头了一下下巴,木木的语气有了一丁喜悦的变化。
“要不,再换一个吧。”他有些不自然地道。
“不。”她当即拒绝。
“好……好吧。”何易脸上更加不自然,有种把好孩子带坏的罪恶感。
他忽然觉得自己好邪恶,从别人手里抢了个萝莉回来,而且还亲口要保护她,把她养大。萝莉养成,萝莉和大叔什么的,实在是……
不过话回来,在这星盟之中可没有萝莉这个法。嗯!这只是一个纯粹的名字!他兀自头。
头的时候,耳朵又碰到了一个不该碰的地方,让他老脸又不由僵硬了一下。
禽兽!禽兽啊!这才是个十二三岁的丫头!你怎么可以有这种邪恶的念头!
在心中狠狠鄙视了自己一番,他才恢复平静表情,稍微加快了速度,继续朝解风宗的方向飞去。
他本来只是打算暂时在解风宗呆一段时日,等熟悉了如意星的情况再离去。如今一想,解风宗不远处刚好就有一个城镇,以后带着萝莉免不了要去俗世购买一些日用品,那地方刚好合适。而且滕大海这个解风宗太上长老也很识时务,知道该如何应变。
有他这位高人在,对那门派来自然是有不少好处的。如此机会,滕大海肯定会努力抓住,尽自己所能照顾好萝莉。
刚刚得到名字的萝莉似乎没有察觉何易方才的细微变化,她那一双略显呆滞的大眼睛看了一会儿进食的暗金色蚂蚁,过了好久才了一句:“怎么,叫你?”
何易报上自己的名字,而后又恬不知耻地补充道:“你可以叫我叔叔,大叔,或者大哥哥也行。”
“何、易。”萝莉念了一声,却是没有喊他叔叔哥哥,让他又是一阵怪异表情。
算了,叫名字最好,省得不心被勾起那邪恶的念头。
萝莉不是很爱话,时常低着头,半阖眼帘,一动不动发呆发愣。除了取名字和问称呼之外,她没有主动提起过一句话。但只要何易跟她话,她就一定会回应,或是几个字就停顿一次的句子,或是简简单单的一字一词,总之不会让他自言自语。
行至半路,乙终于满足了饕餮之欲,将那少了四分之一,光华流转的星辰之晶放下,而后沿着手臂往他左肩爬去。
何易知道萝莉害怕它,急忙揪住乙,将它扔进衣襟里去。
收起星辰之晶,他心识扫视,发觉路程还未过半。照这速度,回到解风宗应该还需要大半个时辰。
毕竟带着个没有修为的萝莉,她的皮肤这般娇嫩,要是被劲风给割伤还不叫人心疼死。反正他也不急,飞慢一无所谓。此时天色渐晚,西方隐隐泛黄。他们朝着西北方走,却是在追逐太阳。
不过飞行的速度终究比不上如意星的自转,不一会儿,天变的白云就变成了金红色,偶尔投下几道残阳光束,便将世界映照得如诗如画。
西天只剩下残红之时,解风宗终于出现在了心识感知范围之中。何易抱着萝莉斜斜飞落下去,传音知会了还在石室里等候的滕大海,让他准备精致食物,便直接进了他的静室之中。
“我们到了。”他轻轻把萝莉放在地上,揉了揉她的脑袋:“这里是个修仙门派,以后我们就住在这里,你想要什么跟我,或者跟别人也行,大家都会听你话的。”
“好。”她头答应,眼帘掀起一分,略显呆滞的眼睛把静室扫视了一圈,而后又低下头,眼帘再次阖下。
何易见她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有些拘谨,便开解道:“你别害怕,这地方虽然不是我的,但有我在,你做什么都没人会责怪你的。”
语罢,他抱起萝莉将她放在木榻上,又和煦笑道:“赶路那么久,想必又累又饿吧?你先坐一下,很快就有人送吃的过来。”
“不累。”她木木地回道。
嘴上是不累,但何易看她总是低头阖眼,怕是早已困倦了。想想也对,她被风若从如意宗带到太月宗,又从太月宗被带到解风宗,其中路途近万里,一个十二三岁的丫头,能不累晕过去就很坚强了。
这丫头从如意宗被带出来,倒是让何易有些慨叹。
那如意宗自从失去如意仙帝坐镇,两千多年来已经没落至二流门派了。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先天寒骨的天才,却被风若给强行抢走。更恼人的是,她的目的居然是把萝莉带回去给百合师姐亵玩!这造化起落真是难以捉摸,不过萝莉如今被他带走,他自然会好生善待,让她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再也不能让姜岑的遗憾出现在另一个人身上了。
他正感慨着,远处的一阵脚步声已被敏锐的听觉捕捉到。但就在这时,何易突然感觉肚子一疼,蚂蚁在不知何故猛然咬了他一下!
急忙将家伙拿出来,他惊愕的发现,家伙身上居然金光乍现,被一层层有如实质的金色金色气流包裹了起来!
丫头十二三岁还未发育,孩童般的皮肤嫩得几乎可以掐出水来。⊥頂點說,何易抱着她,虽然入手冰凉,但触感却是极佳。还好这只是个丫头,若是换个十七八岁的姑娘这样娇躯半裸由他抱着,只怕感觉完全不同,两人都要尴尬了。
此时二人在千丈天空不疾不徐飞着,丫头并无表现出恐高的模样,只是搂着他的脑袋,低着头眼帘半阖。她那一双略显呆滞的双眼看到趴在何易肩头的乙,闪过一抹异样之色,身子动了动,想要挪到另一边肩膀。
何易见她害怕乙,便把她交到右手抱着,温声慰道:“别怕,它很乖的,不会咬人。对了丫头,你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她细声回答,手却是不敢再去搂他,只得僵硬地撑在他肩背上。
“自己的名字怎么会不知道呢?你家在哪?叔叔送你回家。”他一边着,一边用左手抓住乙,把它挂在腰带上。手刚要离开的时候,乙却轻轻咬了他一口,晃动触角表示自己刚才没吃饱。
何易无奈一笑,从须弥戒中取出一块的星辰之晶。
星辰之晶比青石寒魄要珍贵两个档次,用来炼制仙器都有可能。不过自从有了乙,一切矿石金属之类,全然都自动打上了“食物”的标签,品质优劣,只是好吃不好吃的区别而已。今天收获两个大空间须弥法宝,他的心情极好,便把存放了数十年的星辰之晶给交了出来。
一看到流光溢彩的淡金色宝石,乙顿时亢奋起来,自主飞起落在他左手上,喀嗤喀嗤享用起从未尝过的美食。
见它如此喜欢,何易也很高兴。这家伙虽然已经吃了他不下下品仙宝价值的宝石,但它的实力也在成长,到现在,力量已经快要超过他了。照这成长速度,只要给它的食物不间断,或许再过个百十年,连万象仙人都未必打得过它!
好奇之下的一次探秘,结果收获了这么个强力打手,想不高兴都难。
没有了乙的存在,丫头的双手终于有地方放了。她搂着何易的脑袋,半靠在他身上,莲花抹胸贴着他的耳朵,带来一阵冰凉的感觉。她轻声了一句:“没有家。”
“怎么会呢?”何易心中一紧,不由皱起了眉头。
这么可爱的姑娘,居然就没有家了!难道太月宗那紫衣少女竟然为了带走她,把她的家人给害了么?可是那紫衣少女虽然看上去脑子缺根筋,却也不像个穷凶极恶之人,不应该会做恶意杀害他人这种事情!
若是她是孤儿,可瞧她身上虽然穿得极少,但那抹胸裙却都是十分精致的衣物,非是有钱人家应该穿不起。而且她浑身并无半磕碰的擦伤痕迹,如同一个娇生惯养的公主一样。
“你,保护我,好不好?”她细声问道。
“好,我照顾你,直到你长大嫁人。”何易欣然应允。反正短时间内也不打算离开如意星,把她留在解风宗,有他和滕大海在,不用担心任何人欺负她。而且等她长大也不过是短短几年的事情,一次闭关都足够了。
“要是,长不大呢?”她又问了一句。
何易不禁莞尔,拍拍她的屁股道:“傻孩子,长大是很快的,你现在觉得很慢,其实一晃就变成大人了,然后又一晃,就老了。”
丫头闻言不做声,沉默下来。
“你真的不冷么?”触碰她冰凉的肌肤,何易总感觉忧虑担心。
这丫头又不是修仙者,体内连一道真气都没有,如何能抵御得了初春的寒风?而且她眼神呆滞,沉默寡言,还害怕人多,想是经历过什么变数,才变成了如今这副模样。否则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正是无忧无虑的年纪,怎也不至于这般可怜。
“不冷。生下来,就不冷。”她几字一顿地回答道。
生下来就不怕冷?
何易惊疑了一下,旋即想到一种可能——先天寒骨!
世界之间总会有少数人与生俱来便与人不同。于修仙而言,有天资惊才绝艳之辈,如林炎之,也有在某一方面极为擅长强大之类,如先天寒骨!
先天寒骨,便是与生俱来的寒性体质,只要不遇到纯寒之物,他们几乎不会怕冷,枕着冰块都能安然入睡。反而是接近他们的普通人,会被先天寒气给冻伤。
这种体质的人若是修炼寒性功法,绝对是一日千里,远超常人!何易完全没有想到,随便救了个女孩,居然就是先天寒骨体质!这种运气,几乎和走路被天上掉下的玄宝砸中一样,低到可以忽略!
他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而后温声道:“叔叔教你修仙好不好?你的体质特殊,以后一定会很厉害的。”
这等无暇美玉,只要用心雕琢,绝对会成为传世瑰宝!他虽无寒性功法,但他可以去抢!
“不。”丫头摇头拒绝。
“为什么?”他疑惑道。
“你,保护,就好。”她回道。
何易哑然失笑。
莫不是方才自己吓跑上百人,让她觉得自己天下无敌,可以罩她一辈子?
“叔叔不能永远保护你的,你要是自己修炼,变厉害了,以后不但不会被人欺负,还可以保护别人。”他劝了一句。
“你,保护我,长大。不长大,不走。”她一顿一顿地出自己的理由,让何易再度失笑,他笑着道:“那好啊,只要你永远不要长大,叔叔就一直保护你。”
其实教她修炼也只是一时意动而已。经历过百多年的修行,他对长生不死和成仙已经没有了太多的热情,如今之所以要不停修炼变强,所为的也只是将来可以找到转世的云绰并且保护她而已。
带一个人走上修仙之路有时候未必是好事,就像姜岑。
他不知道天仙是不是真的不会死,但至少世间绝大多数人的生命结局都是一样的。死亡,是结果,而人生,就是过程。过程的长短有时候并不是那么重要,开心过百年,可比在无休止的争斗中活一万年要幸福得多了。
既然丫头不想修仙,那他也没有必要去勉强。
风吹拂,扬起两人的发丝。乙喀嗤喀嗤的噬咬声散进风里,被甩在身后。星辰之晶本来就只比拳头稍大一些,此时被它一顿咬,已经凹进去了一个鸽卵大的坑洞。
何易动了动脖子,脑袋自然也跟着动了一下。当耳朵擦过丫头的抹胸时,那一丁鼓起让他呆了一下,旋即黑了脸,在心里把自己狠狠臭骂了一顿。
“给我,取名,好不好?”女孩第一次主动发话。
“好。”他欣然头,用笑脸掩饰自己刚才一闪而逝的不纯念头。
联想一下丫头的模样,一个词汇油然浮现心头。他脱口而出:“叫萝莉怎么样?”
十二三岁的年纪,可爱的垂髫双丫髻和脸蛋,除了眼神总是呆滞之外,这丫头简直就是个无可挑剔的极品萝莉!
呃,不行!名字这东西是相随一生的,她现在还是个萝莉,可是长大以后呢?老了以后呢?等她七八十岁头发斑白了要是还叫做萝莉,是不是太古怪了些?
“好。”丫头了一下下巴,木木的语气有了一丁喜悦的变化。
“要不,再换一个吧。”他有些不自然地道。
“不。”她当即拒绝。
“好……好吧。”何易脸上更加不自然,有种把好孩子带坏的罪恶感。
他忽然觉得自己好邪恶,从别人手里抢了个萝莉回来,而且还亲口要保护她,把她养大。萝莉养成,萝莉和大叔什么的,实在是……
不过话回来,在这星盟之中可没有萝莉这个法。嗯!这只是一个纯粹的名字!他兀自头。
头的时候,耳朵又碰到了一个不该碰的地方,让他老脸又不由僵硬了一下。
禽兽!禽兽啊!这才是个十二三岁的丫头!你怎么可以有这种邪恶的念头!
在心中狠狠鄙视了自己一番,他才恢复平静表情,稍微加快了速度,继续朝解风宗的方向飞去。
他本来只是打算暂时在解风宗呆一段时日,等熟悉了如意星的情况再离去。如今一想,解风宗不远处刚好就有一个城镇,以后带着萝莉免不了要去俗世购买一些日用品,那地方刚好合适。而且滕大海这个解风宗太上长老也很识时务,知道该如何应变。
有他这位高人在,对那门派来自然是有不少好处的。如此机会,滕大海肯定会努力抓住,尽自己所能照顾好萝莉。
刚刚得到名字的萝莉似乎没有察觉何易方才的细微变化,她那一双略显呆滞的大眼睛看了一会儿进食的暗金色蚂蚁,过了好久才了一句:“怎么,叫你?”
何易报上自己的名字,而后又恬不知耻地补充道:“你可以叫我叔叔,大叔,或者大哥哥也行。”
“何、易。”萝莉念了一声,却是没有喊他叔叔哥哥,让他又是一阵怪异表情。
算了,叫名字最好,省得不心被勾起那邪恶的念头。
萝莉不是很爱话,时常低着头,半阖眼帘,一动不动发呆发愣。除了取名字和问称呼之外,她没有主动提起过一句话。但只要何易跟她话,她就一定会回应,或是几个字就停顿一次的句子,或是简简单单的一字一词,总之不会让他自言自语。
行至半路,乙终于满足了饕餮之欲,将那少了四分之一,光华流转的星辰之晶放下,而后沿着手臂往他左肩爬去。
何易知道萝莉害怕它,急忙揪住乙,将它扔进衣襟里去。
收起星辰之晶,他心识扫视,发觉路程还未过半。照这速度,回到解风宗应该还需要大半个时辰。
毕竟带着个没有修为的萝莉,她的皮肤这般娇嫩,要是被劲风给割伤还不叫人心疼死。反正他也不急,飞慢一无所谓。此时天色渐晚,西方隐隐泛黄。他们朝着西北方走,却是在追逐太阳。
不过飞行的速度终究比不上如意星的自转,不一会儿,天变的白云就变成了金红色,偶尔投下几道残阳光束,便将世界映照得如诗如画。
西天只剩下残红之时,解风宗终于出现在了心识感知范围之中。何易抱着萝莉斜斜飞落下去,传音知会了还在石室里等候的滕大海,让他准备精致食物,便直接进了他的静室之中。
“我们到了。”他轻轻把萝莉放在地上,揉了揉她的脑袋:“这里是个修仙门派,以后我们就住在这里,你想要什么跟我,或者跟别人也行,大家都会听你话的。”
“好。”她头答应,眼帘掀起一分,略显呆滞的眼睛把静室扫视了一圈,而后又低下头,眼帘再次阖下。
何易见她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有些拘谨,便开解道:“你别害怕,这地方虽然不是我的,但有我在,你做什么都没人会责怪你的。”
语罢,他抱起萝莉将她放在木榻上,又和煦笑道:“赶路那么久,想必又累又饿吧?你先坐一下,很快就有人送吃的过来。”
“不累。”她木木地回道。
嘴上是不累,但何易看她总是低头阖眼,怕是早已困倦了。想想也对,她被风若从如意宗带到太月宗,又从太月宗被带到解风宗,其中路途近万里,一个十二三岁的丫头,能不累晕过去就很坚强了。
这丫头从如意宗被带出来,倒是让何易有些慨叹。
那如意宗自从失去如意仙帝坐镇,两千多年来已经没落至二流门派了。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先天寒骨的天才,却被风若给强行抢走。更恼人的是,她的目的居然是把萝莉带回去给百合师姐亵玩!这造化起落真是难以捉摸,不过萝莉如今被他带走,他自然会好生善待,让她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再也不能让姜岑的遗憾出现在另一个人身上了。
他正感慨着,远处的一阵脚步声已被敏锐的听觉捕捉到。但就在这时,何易突然感觉肚子一疼,蚂蚁在不知何故猛然咬了他一下!
急忙将家伙拿出来,他惊愕的发现,家伙身上居然金光乍现,被一层层有如实质的金色金色气流包裹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