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三章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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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顿晚饭,宾主尽欢。
董雨和苏轻眉不但得到她们想要的,还借此跟陆晨恢复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轻雨传媒旗下的三位新人更是喜笑颜开,因为他们差不多算是预定了陆晨新电视剧里的角色,哪怕是普通的配角,也是宝贵无比的机会。
秦汉阳完成了任务,备有面子。
而陆晨也没有吃亏,让两位美女欠了一个大大的人情。
如果是普通的美女,这份人情并不值钱,董雨和苏轻眉虽然在圈内刚刚开始站稳脚跟,两人的背景却很不一般。
就像李慕白、李慕诗所代表的李家,陆晨让出众筹网的大部分股份,得到的是前者的友谊和支持。
有这层关系在,圈内圈外等闲的宵小之辈不敢轻易地欺到陆晨的头上。
在娱乐圈里想要混得好,没有点背景只会沦为他人的踏脚石。
但陆晨不可能一直都靠着李家,人情总有用完的时候,他跟李慕白之间的友谊也不是可以任意挥霍的筹码,持续地积蓄更多更广的人脉才是正确的选择。
所以陆晨很乐意让董雨和苏轻眉欠下自己的人情,他并没有付出多少代价。
双赢。
吃完晚饭,已经是晚上10点。
满脸通红的秦汉阳在走出餐厅的时候,伸手用力拍了拍陆晨的肩膀,说道:“陆晨,我带你去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晚上没事吧?”
他晚上喝了不少的酒,明显有点醉意了。
陆晨笑道:“没事,秦哥你说有意思,那肯定是很有意思的。”
秦汉阳哈哈大笑,挥手:“我们走!”
陆晨跟轻雨传媒的人道别,然后和李飞宇一起,跟着秦汉阳打的离开。
秦汉阳带陆晨去的地方叫做1912街区,那是金陵的酒吧街。
这里距离总统府只有一墙之隔,周围的建筑都很有历史的韵味。入夜灯红酒绿,行走其中仿佛走入岁月光阴之中,让人有种恍然若梦的感觉。
秦汉阳显然不是第一次来1912,他对这里的街道非常熟悉。下了出租车之后带着陆晨两人继续前行了百来米,然后拐进了一条颇为幽静的巷子里。
巷子很短,只有几十米长,是条死胡同。
胡同的尽头摆着led灯箱,招牌设计的风格很另类独特。cro四个镂空透光的英文字母非常醒目,隔着很远就能看到。
一路走来,秦汉阳酒醒了不少,指着灯牌说道:“这就是黑鸦酒吧,当初黑鸦乐队曾经在这里驻唱过,也是他们来了之后改名的,一直到现在。”
“我的那几个伙计都在里面了,有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唱摇滚的!”
陆晨顿时明白过来。
这个黑鸦酒吧无疑是金陵音乐人的聚集点之一,类似的酒吧在京城也有。
这种酒吧藏得比较深。通常并不怎么欢迎普通客人,常来的都是圈内人或者资深乐迷,相对而言商业氛围很淡,而艺术气息很浓,类似于文艺沙龙。
他想起了一件事,问道:“金陵派?”
秦汉阳点头:“是的!”
陆晨恍然。
所谓的金陵派,是当年国内摇滚圈的三大流派之一,另外两派分别是粤港派和京城派,同属于国摇但有着不同的创作风格。
三大流派的风格形成,跟地域环境是密不可分的。
京城派的摇滚。往往有很多涉及政治和社会形态的内容,充满郁愤之气。
粤港派受欧美摇滚的影响最深,喜欢探究社会巨变之下的人性,颓废而堕落。
至于金陵派。文艺气息浓厚,没有那么极端和疯狂,偏轻摇滚向。
自进入新世纪之后,国摇迅速衰落,老一辈的摇滚大咖或者死去隐退,或者改行。三大流派随之逐步凋零,到现在对流行乐坛基本上没有多少影响力。
很多年轻人根本都不知道这些东西。
由于风格的原因,相比粤港派和京城派,金陵派如今的存在感稍稍强一些,有好几支本地的乐队依旧活跃在乐坛里面。
黑鸦酒吧显然正是金陵派的窝点,所以秦汉阳才会说这里很有意思。
陆晨也来了兴趣。
黑鸦酒吧所在的地方也是老房子,看起来有上百年的历史,如果没有灯光招牌还真不容易看出它是家音乐酒吧,更像是普通的大户人家。
门口都没有服务生或者保安什么的,自己推开门进去,一股酒吧特有的味道顿时扑面而来,伴随着音乐的声响。
这家酒吧里面比陆晨想象得要更大,客人有很多,男男女女围着造型别致的酒桌聊天喝酒谈笑听音乐,比后海的酒吧要嘈杂,但没有三里屯的乱象。
舞台上,一支五人摇滚乐队正在表演,演唱得正是黑鸦乐队的《古钟楼》。
抱着贝斯的主唱蓬头散发,对着麦克风嘶声低吼,仿佛要将全身的力量都吼出来,有种歇斯底里的疯狂。
而事实上,《古钟楼》这首歌是黑鸦乐队少有的怀旧之作,旋律并不激烈昂扬,带着点民谣的味道。
这支乐队显然将这首经典之作重新编曲,用自己的风格来加以演绎。
至于效果如何,那就见仁见智了。
大概是他们的演唱吸引了大多数客人的注意力,因此没有几位注意到秦汉阳和陆晨三人的到来。
秦汉阳带着陆晨找到了在角落边的位置。
彷徨乐队的四位成员都在,另外还有一男一女是陆晨不认识的,他们坐在两张桌子拼成的长桌后面,上面丢满了各种吃食和啤酒瓶,显得十分狼藉。
“秦哥!晨哥!”
彷徨乐队的人正喝得高兴,一见到秦汉阳和陆晨,他们连忙站起来打招呼。
陆晨笑道:“好久不见了。”
他跟彷徨乐队有好几个月没见了,大家都忙,总之不是一条线上的。
秦汉阳给陆晨介绍:“这位是黑鸦的老板大姜,姜子牙的姜。”
大姜是位黑瘦的中年男子,他穿着牛仔裤和长袖t恤,一脸沧桑的模样跟人的感觉完全不像是酒吧老板,而是建筑工地里的农民工,粗糙而真实。
陆晨微笑:“大姜哥你好,认识你很高兴。”
秦汉阳又介绍陆晨:“这位是陆晨,不用我介绍了吧?”
“幸会!”
大姜主动向陆晨伸出了手,目光里带着喜悦之色:“我早就想认识你了,可惜一直都没机会,上次去京城都错过了,今天总算如愿了!”
秦汉阳说道:“大姜以前也是唱摇滚的,他唱歌的功力比开酒吧强多了!”
陆晨笑着跟对方握了握手:“幸会!”
“坐坐坐”
大姜招呼大家坐下,而他身边的那名女子手脚麻利地收拾空瓶餐盘。
大姜招来服务员一起帮忙,很快清理干净,又让送上了新的啤酒。
陆晨接过一支啤酒抿了一口,没有多喝。
他晚上已经喝了不少酒了。
大姜颇为兴奋,他先是陪着大家聊了几句喝了点酒,随后等现场乐队唱完歌曲之后,他就兴匆匆地跑到了舞台上,要过了麦克风。
“各位朋友晚上好”
这位酒吧老板笑着说道:“我在这里很高兴地告诉大家一件事情,那就是著名的彷徨乐队还有秦汉阳,我们的大秦光临黑鸦酒吧,大家欢迎!”
掌声、唿哨声随之响起,客人们左顾右盼,寻找秦汉阳的身影。
秦汉阳连忙站起身来,向大家挥了挥手表示感谢。
掌声更加响亮。
大姜继续说道:“另外还有一位跟大秦一起过来的朋友,大家肯定想不到”
“他就是《春天里》《蓝莲花》和《追梦赤子心》的原创作者,陆晨!”
陆晨?
现场一片哗然,掌声弱了很多,但议论声四起,夹杂着几声尖叫。
属于女生的尖叫。
陆晨也站起来挥手示意。
很多人看到了他,说话声就更响了。
多半是“这就是陆晨啊?他怎么会来黑鸦?呵呵!”之类的话语。
黑鸦酒吧是小众化的音乐酒吧,它的顾客群体范围很狭窄,基本上都是圈内人和摇滚乐迷,也有少量的普通乐迷,或者被朋友领进来看个新鲜热闹的人。
在这个小小的圈子里,秦汉阳和彷徨乐队的名声无疑要比陆晨响亮。
黑鸦酒吧的客人对他的认同感更高。
但是没有谁不知道陆晨这个名字,哪怕是那些不屑于他的年轻或者创作风格的人,也听过《春天里》、《蓝莲花》、《追梦赤子心》、《飞得更高》
事实上这几首歌经常被人拿到舞台上演唱。
正常情况下陆晨跟黑鸦酒吧这样的圈子是不会有什么交集,谁都没想到他居然会出现在这里,或者惊喜、或者意外、或者好奇、或者不屑一顾,很是复杂。
并不是所有人都欢迎他。
陆晨感觉到了酒吧里面的异样气氛,不动声色地重新坐了下来。
他感觉自己跟这里有点格格不入。
秦汉阳皱了皱眉头,忽然发现自己带陆晨来黑鸦酒吧玩,好像是个错误。
这里没有多少陆晨的粉丝,哪怕他写出了《春天里》这样的作品——
第二更送上。(未完待续。)
这顿晚饭,宾主尽欢。
董雨和苏轻眉不但得到她们想要的,还借此跟陆晨恢复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轻雨传媒旗下的三位新人更是喜笑颜开,因为他们差不多算是预定了陆晨新电视剧里的角色,哪怕是普通的配角,也是宝贵无比的机会。
秦汉阳完成了任务,备有面子。
而陆晨也没有吃亏,让两位美女欠了一个大大的人情。
如果是普通的美女,这份人情并不值钱,董雨和苏轻眉虽然在圈内刚刚开始站稳脚跟,两人的背景却很不一般。
就像李慕白、李慕诗所代表的李家,陆晨让出众筹网的大部分股份,得到的是前者的友谊和支持。
有这层关系在,圈内圈外等闲的宵小之辈不敢轻易地欺到陆晨的头上。
在娱乐圈里想要混得好,没有点背景只会沦为他人的踏脚石。
但陆晨不可能一直都靠着李家,人情总有用完的时候,他跟李慕白之间的友谊也不是可以任意挥霍的筹码,持续地积蓄更多更广的人脉才是正确的选择。
所以陆晨很乐意让董雨和苏轻眉欠下自己的人情,他并没有付出多少代价。
双赢。
吃完晚饭,已经是晚上10点。
满脸通红的秦汉阳在走出餐厅的时候,伸手用力拍了拍陆晨的肩膀,说道:“陆晨,我带你去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晚上没事吧?”
他晚上喝了不少的酒,明显有点醉意了。
陆晨笑道:“没事,秦哥你说有意思,那肯定是很有意思的。”
秦汉阳哈哈大笑,挥手:“我们走!”
陆晨跟轻雨传媒的人道别,然后和李飞宇一起,跟着秦汉阳打的离开。
秦汉阳带陆晨去的地方叫做1912街区,那是金陵的酒吧街。
这里距离总统府只有一墙之隔,周围的建筑都很有历史的韵味。入夜灯红酒绿,行走其中仿佛走入岁月光阴之中,让人有种恍然若梦的感觉。
秦汉阳显然不是第一次来1912,他对这里的街道非常熟悉。下了出租车之后带着陆晨两人继续前行了百来米,然后拐进了一条颇为幽静的巷子里。
巷子很短,只有几十米长,是条死胡同。
胡同的尽头摆着led灯箱,招牌设计的风格很另类独特。cro四个镂空透光的英文字母非常醒目,隔着很远就能看到。
一路走来,秦汉阳酒醒了不少,指着灯牌说道:“这就是黑鸦酒吧,当初黑鸦乐队曾经在这里驻唱过,也是他们来了之后改名的,一直到现在。”
“我的那几个伙计都在里面了,有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唱摇滚的!”
陆晨顿时明白过来。
这个黑鸦酒吧无疑是金陵音乐人的聚集点之一,类似的酒吧在京城也有。
这种酒吧藏得比较深。通常并不怎么欢迎普通客人,常来的都是圈内人或者资深乐迷,相对而言商业氛围很淡,而艺术气息很浓,类似于文艺沙龙。
他想起了一件事,问道:“金陵派?”
秦汉阳点头:“是的!”
陆晨恍然。
所谓的金陵派,是当年国内摇滚圈的三大流派之一,另外两派分别是粤港派和京城派,同属于国摇但有着不同的创作风格。
三大流派的风格形成,跟地域环境是密不可分的。
京城派的摇滚。往往有很多涉及政治和社会形态的内容,充满郁愤之气。
粤港派受欧美摇滚的影响最深,喜欢探究社会巨变之下的人性,颓废而堕落。
至于金陵派。文艺气息浓厚,没有那么极端和疯狂,偏轻摇滚向。
自进入新世纪之后,国摇迅速衰落,老一辈的摇滚大咖或者死去隐退,或者改行。三大流派随之逐步凋零,到现在对流行乐坛基本上没有多少影响力。
很多年轻人根本都不知道这些东西。
由于风格的原因,相比粤港派和京城派,金陵派如今的存在感稍稍强一些,有好几支本地的乐队依旧活跃在乐坛里面。
黑鸦酒吧显然正是金陵派的窝点,所以秦汉阳才会说这里很有意思。
陆晨也来了兴趣。
黑鸦酒吧所在的地方也是老房子,看起来有上百年的历史,如果没有灯光招牌还真不容易看出它是家音乐酒吧,更像是普通的大户人家。
门口都没有服务生或者保安什么的,自己推开门进去,一股酒吧特有的味道顿时扑面而来,伴随着音乐的声响。
这家酒吧里面比陆晨想象得要更大,客人有很多,男男女女围着造型别致的酒桌聊天喝酒谈笑听音乐,比后海的酒吧要嘈杂,但没有三里屯的乱象。
舞台上,一支五人摇滚乐队正在表演,演唱得正是黑鸦乐队的《古钟楼》。
抱着贝斯的主唱蓬头散发,对着麦克风嘶声低吼,仿佛要将全身的力量都吼出来,有种歇斯底里的疯狂。
而事实上,《古钟楼》这首歌是黑鸦乐队少有的怀旧之作,旋律并不激烈昂扬,带着点民谣的味道。
这支乐队显然将这首经典之作重新编曲,用自己的风格来加以演绎。
至于效果如何,那就见仁见智了。
大概是他们的演唱吸引了大多数客人的注意力,因此没有几位注意到秦汉阳和陆晨三人的到来。
秦汉阳带着陆晨找到了在角落边的位置。
彷徨乐队的四位成员都在,另外还有一男一女是陆晨不认识的,他们坐在两张桌子拼成的长桌后面,上面丢满了各种吃食和啤酒瓶,显得十分狼藉。
“秦哥!晨哥!”
彷徨乐队的人正喝得高兴,一见到秦汉阳和陆晨,他们连忙站起来打招呼。
陆晨笑道:“好久不见了。”
他跟彷徨乐队有好几个月没见了,大家都忙,总之不是一条线上的。
秦汉阳给陆晨介绍:“这位是黑鸦的老板大姜,姜子牙的姜。”
大姜是位黑瘦的中年男子,他穿着牛仔裤和长袖t恤,一脸沧桑的模样跟人的感觉完全不像是酒吧老板,而是建筑工地里的农民工,粗糙而真实。
陆晨微笑:“大姜哥你好,认识你很高兴。”
秦汉阳又介绍陆晨:“这位是陆晨,不用我介绍了吧?”
“幸会!”
大姜主动向陆晨伸出了手,目光里带着喜悦之色:“我早就想认识你了,可惜一直都没机会,上次去京城都错过了,今天总算如愿了!”
秦汉阳说道:“大姜以前也是唱摇滚的,他唱歌的功力比开酒吧强多了!”
陆晨笑着跟对方握了握手:“幸会!”
“坐坐坐”
大姜招呼大家坐下,而他身边的那名女子手脚麻利地收拾空瓶餐盘。
大姜招来服务员一起帮忙,很快清理干净,又让送上了新的啤酒。
陆晨接过一支啤酒抿了一口,没有多喝。
他晚上已经喝了不少酒了。
大姜颇为兴奋,他先是陪着大家聊了几句喝了点酒,随后等现场乐队唱完歌曲之后,他就兴匆匆地跑到了舞台上,要过了麦克风。
“各位朋友晚上好”
这位酒吧老板笑着说道:“我在这里很高兴地告诉大家一件事情,那就是著名的彷徨乐队还有秦汉阳,我们的大秦光临黑鸦酒吧,大家欢迎!”
掌声、唿哨声随之响起,客人们左顾右盼,寻找秦汉阳的身影。
秦汉阳连忙站起身来,向大家挥了挥手表示感谢。
掌声更加响亮。
大姜继续说道:“另外还有一位跟大秦一起过来的朋友,大家肯定想不到”
“他就是《春天里》《蓝莲花》和《追梦赤子心》的原创作者,陆晨!”
陆晨?
现场一片哗然,掌声弱了很多,但议论声四起,夹杂着几声尖叫。
属于女生的尖叫。
陆晨也站起来挥手示意。
很多人看到了他,说话声就更响了。
多半是“这就是陆晨啊?他怎么会来黑鸦?呵呵!”之类的话语。
黑鸦酒吧是小众化的音乐酒吧,它的顾客群体范围很狭窄,基本上都是圈内人和摇滚乐迷,也有少量的普通乐迷,或者被朋友领进来看个新鲜热闹的人。
在这个小小的圈子里,秦汉阳和彷徨乐队的名声无疑要比陆晨响亮。
黑鸦酒吧的客人对他的认同感更高。
但是没有谁不知道陆晨这个名字,哪怕是那些不屑于他的年轻或者创作风格的人,也听过《春天里》、《蓝莲花》、《追梦赤子心》、《飞得更高》
事实上这几首歌经常被人拿到舞台上演唱。
正常情况下陆晨跟黑鸦酒吧这样的圈子是不会有什么交集,谁都没想到他居然会出现在这里,或者惊喜、或者意外、或者好奇、或者不屑一顾,很是复杂。
并不是所有人都欢迎他。
陆晨感觉到了酒吧里面的异样气氛,不动声色地重新坐了下来。
他感觉自己跟这里有点格格不入。
秦汉阳皱了皱眉头,忽然发现自己带陆晨来黑鸦酒吧玩,好像是个错误。
这里没有多少陆晨的粉丝,哪怕他写出了《春天里》这样的作品——
第二更送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