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自杀式的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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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睡觉之前就没吃太饱,一大清早又被贞子这么一吓,更饿了。
陈浩忙活着烧开水,泡方便面,顺便问坐在沙发上的欧阳锋和飘在沙发边上的贞子:“你俩饿吗?”
欧阳锋点头:“有点”,贞子则使劲摇头。
“我都忘了,鬼应该不会吃方便面,今天出门给你买点元宝蜡烛什么的。”
泡了几包牛肉面,陈浩和欧阳锋一人一大碗,吸溜的啧啧有声,陈浩边吃边问欧阳锋:“那个人你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吗?”
“没有,我连他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人是妖都忘了。”
“那就算了,不管他为什么让你们来我这里,我都没办法拒绝,而且就我这一百来斤,也没什么值得别人算计的。”想不通的事情就不想,一向是陈浩的良好习惯。
欧阳锋感慨道:“若是换了以前,我绝想不到有一天居然会和一个鬼怪在一张桌子上坐着,但是如今,连穿越世界这等奇事都见识了,鬼怪之物也没什么好奇怪了。”
陈浩吃完面条,一抹嘴,问欧阳锋:“我下午去给你买些衣服,顺便再买些洗漱用品,要一起去吗?”
欧阳锋道:“当然,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得住在你这个世界了,总得去见识见识,习惯一下吧。”
陈浩点头:“也是,那我可先跟你说好了,你出了门不能随便和别人起冲突,更加不能打人,本来就没有身份证,再被警察抓进去那可就麻烦了。”
“可以,只要别人不惹我,我也懒得去招惹别人。”
“得了吧,就你这身板,一般人谁敢惹你啊,对了,你手里这玩意得放家里,带出去非得被人当神经病不可,至于衣服……你试试我的能不能穿吧。”
欧阳锋身上穿的是一袭白衫,要是放在古代那就是风度翩翩,但是换了现代那就是中二病了,而且还是一个老年中二病,陈浩可不想出门丢人现眼。
翻出一件好久没穿的体恤递给欧阳锋,还好陈浩虽然长得瘦,但是身高足有一米八,这衣服好说歹说是套上去了,不过却被欧阳锋的肌肉撑的鼓鼓的,一看就特有力感。
至于裤子和鞋子实在是没有适合欧阳锋的了,无奈之下只能给了他一条夏天穿的大花裤衩子和一双人字拖。
要不说人靠衣装呢,陈浩的这一身衣服一穿,欧阳锋马上从一个英气勃勃的枭雄变成了领居家的二大爷,就是这二大爷的肌肉有点壮,挺唬人的。
从陈浩的所在的库房到城里面,路可不近,靠走至少得走四十分钟,而且这地方很偏僻,连个出租车都没有,平时陈浩进城都是骑着一部小电瓶车,但是现在多了欧阳锋这个大块头,电瓶车显然是骑不了了,那就只能走路了。
四十分钟的路,陈浩走的是气喘吁吁,倒是欧阳锋,穿着人字拖,看上去走的不快,却总是只落后于陈浩一步,等到了城里还是脸不红气不喘的。
走在大街上,两人的回头率达到了百分之百,主要都是看欧阳锋的,他混身的疙瘩肉和‘前卫’的打扮都不是一般的吸引眼球啊!
再加上欧阳锋那凌厉的眼神,唏嘘的胡渣,刀削斧凿一般的面容和桀骜不驯的气质,引得一些大叔控纷纷顿足侧目,边上的陈浩各种羡慕嫉妒恨啊,丫一个反派长这么帅干嘛?还有没有天理了?
当然了,看呆的不止那些大叔控,欧阳锋自己也是目瞪口呆,大街上来来往往的汽车,路边的大型广告屏,甚至是无处不在的红路灯都是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指着一旁停靠在路边的汽车,欧阳锋问陈浩:“这是什么?”
“奥拓……你别管了,以后我会慢慢告诉你的,咱还是先去把衣服买了再说,你这身打扮实在是太犀利了。”
带着欧阳锋走进一家专卖店,店里面的一个中年售货员见两人进来,连忙迎了上来。
“两位,买衣服?”
陈浩一指欧阳锋:“帮我这位朋友挑一套衣服,我也不知道他穿什么好,你帮忙看看?”
售货员看着欧阳锋,禁叹道:“这位大哥身材够好的啊,一看就经常去健身房吧。”
“你要是成天在雪山上住着,你身材会跟他一样好的,别废话了,赶紧给他挑衣服吧,我们一会儿还得去买鞋呢。”
售货员笑了笑,显然不会相信欧阳锋是住雪山上的,所以说这年头说真话是不会被人相信的,反而有些假话别人倒是深信不疑。
“这位大哥身材这么好,不穿西装可惜了,要不试试休闲西装?”
“那就试试吧。”
如果说,之前穿着体恤和花裤衩的欧阳锋像是邻家二大爷,那么换上休闲西装的欧阳锋就绝对是一副成功人士的派头,一眼看上去,不是什么上市公司的老总就是机关里的高级干部,反正绝对不会是个普通人,可就是脚上那双人字拖太煞风景了,还有那一头齐肩长发也有些怪异。
这套衣服花了陈浩两千多软妹币,足足是陈浩大半个月的工资,但是陈浩一点没心疼,之前在家给欧阳锋换衣服的时候,陈浩就发现欧阳锋的身上带着好几锭金元宝,换成钱,足够买几十套这种衣服了。
两人出了衣服专卖店往前走,正准备前往鞋店,突然听见前面有些吵嚷的声音,也没怎么在意,很快,就看见前面有个年轻的男人,一只手里面拿着一个女士提包,另一只手攥着一把匕首,像疯子一样挥舞着,直愣愣的往前冲,路边的人见了,里面躲他远远的,要是无缘无故被扎一下,多冤的慌啊!
年轻人的后面,追着两个两人,嘴里喊着“抓小偷啊”,却不敢靠的这小偷太近,只敢远远的吊着,其实,这个小偷边跑边挥匕首,跑的并不快,要是那两人想追肯定是追得上的,估计也是怕被捅,就等见义勇为的‘冤大头’出来帮忙呢。
陈浩一项不喜欢管闲事,也悄悄的靠在了边上,欧阳锋则轻蔑的看了小偷一眼,没什么反应,在他心里,像这种下九流的偷子,想让他欧阳锋让路,怎么可能?
要是这个小偷不去招惹欧阳锋,欧阳锋也肯定懒得去见义勇为,开什么玩笑,他又不是洪七公。
可是,这小偷好死不死的非要往欧阳锋这里跑,又看见欧阳锋站在路中间,以为他要拦自己,想都没想握着匕首就朝欧阳锋冲去。
陈浩看在眼里,心里暗笑,这小偷还真有胆量,这叫什么?这叫自杀式的冲锋啊,这叫悍不畏死的大无畏精神啊,这叫不作死就不会死的最佳体现啊!
“欧哥,别下手太重啊!轻点打。”
本来睡觉之前就没吃太饱,一大清早又被贞子这么一吓,更饿了。
陈浩忙活着烧开水,泡方便面,顺便问坐在沙发上的欧阳锋和飘在沙发边上的贞子:“你俩饿吗?”
欧阳锋点头:“有点”,贞子则使劲摇头。
“我都忘了,鬼应该不会吃方便面,今天出门给你买点元宝蜡烛什么的。”
泡了几包牛肉面,陈浩和欧阳锋一人一大碗,吸溜的啧啧有声,陈浩边吃边问欧阳锋:“那个人你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吗?”
“没有,我连他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人是妖都忘了。”
“那就算了,不管他为什么让你们来我这里,我都没办法拒绝,而且就我这一百来斤,也没什么值得别人算计的。”想不通的事情就不想,一向是陈浩的良好习惯。
欧阳锋感慨道:“若是换了以前,我绝想不到有一天居然会和一个鬼怪在一张桌子上坐着,但是如今,连穿越世界这等奇事都见识了,鬼怪之物也没什么好奇怪了。”
陈浩吃完面条,一抹嘴,问欧阳锋:“我下午去给你买些衣服,顺便再买些洗漱用品,要一起去吗?”
欧阳锋道:“当然,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得住在你这个世界了,总得去见识见识,习惯一下吧。”
陈浩点头:“也是,那我可先跟你说好了,你出了门不能随便和别人起冲突,更加不能打人,本来就没有身份证,再被警察抓进去那可就麻烦了。”
“可以,只要别人不惹我,我也懒得去招惹别人。”
“得了吧,就你这身板,一般人谁敢惹你啊,对了,你手里这玩意得放家里,带出去非得被人当神经病不可,至于衣服……你试试我的能不能穿吧。”
欧阳锋身上穿的是一袭白衫,要是放在古代那就是风度翩翩,但是换了现代那就是中二病了,而且还是一个老年中二病,陈浩可不想出门丢人现眼。
翻出一件好久没穿的体恤递给欧阳锋,还好陈浩虽然长得瘦,但是身高足有一米八,这衣服好说歹说是套上去了,不过却被欧阳锋的肌肉撑的鼓鼓的,一看就特有力感。
至于裤子和鞋子实在是没有适合欧阳锋的了,无奈之下只能给了他一条夏天穿的大花裤衩子和一双人字拖。
要不说人靠衣装呢,陈浩的这一身衣服一穿,欧阳锋马上从一个英气勃勃的枭雄变成了领居家的二大爷,就是这二大爷的肌肉有点壮,挺唬人的。
从陈浩的所在的库房到城里面,路可不近,靠走至少得走四十分钟,而且这地方很偏僻,连个出租车都没有,平时陈浩进城都是骑着一部小电瓶车,但是现在多了欧阳锋这个大块头,电瓶车显然是骑不了了,那就只能走路了。
四十分钟的路,陈浩走的是气喘吁吁,倒是欧阳锋,穿着人字拖,看上去走的不快,却总是只落后于陈浩一步,等到了城里还是脸不红气不喘的。
走在大街上,两人的回头率达到了百分之百,主要都是看欧阳锋的,他混身的疙瘩肉和‘前卫’的打扮都不是一般的吸引眼球啊!
再加上欧阳锋那凌厉的眼神,唏嘘的胡渣,刀削斧凿一般的面容和桀骜不驯的气质,引得一些大叔控纷纷顿足侧目,边上的陈浩各种羡慕嫉妒恨啊,丫一个反派长这么帅干嘛?还有没有天理了?
当然了,看呆的不止那些大叔控,欧阳锋自己也是目瞪口呆,大街上来来往往的汽车,路边的大型广告屏,甚至是无处不在的红路灯都是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指着一旁停靠在路边的汽车,欧阳锋问陈浩:“这是什么?”
“奥拓……你别管了,以后我会慢慢告诉你的,咱还是先去把衣服买了再说,你这身打扮实在是太犀利了。”
带着欧阳锋走进一家专卖店,店里面的一个中年售货员见两人进来,连忙迎了上来。
“两位,买衣服?”
陈浩一指欧阳锋:“帮我这位朋友挑一套衣服,我也不知道他穿什么好,你帮忙看看?”
售货员看着欧阳锋,禁叹道:“这位大哥身材够好的啊,一看就经常去健身房吧。”
“你要是成天在雪山上住着,你身材会跟他一样好的,别废话了,赶紧给他挑衣服吧,我们一会儿还得去买鞋呢。”
售货员笑了笑,显然不会相信欧阳锋是住雪山上的,所以说这年头说真话是不会被人相信的,反而有些假话别人倒是深信不疑。
“这位大哥身材这么好,不穿西装可惜了,要不试试休闲西装?”
“那就试试吧。”
如果说,之前穿着体恤和花裤衩的欧阳锋像是邻家二大爷,那么换上休闲西装的欧阳锋就绝对是一副成功人士的派头,一眼看上去,不是什么上市公司的老总就是机关里的高级干部,反正绝对不会是个普通人,可就是脚上那双人字拖太煞风景了,还有那一头齐肩长发也有些怪异。
这套衣服花了陈浩两千多软妹币,足足是陈浩大半个月的工资,但是陈浩一点没心疼,之前在家给欧阳锋换衣服的时候,陈浩就发现欧阳锋的身上带着好几锭金元宝,换成钱,足够买几十套这种衣服了。
两人出了衣服专卖店往前走,正准备前往鞋店,突然听见前面有些吵嚷的声音,也没怎么在意,很快,就看见前面有个年轻的男人,一只手里面拿着一个女士提包,另一只手攥着一把匕首,像疯子一样挥舞着,直愣愣的往前冲,路边的人见了,里面躲他远远的,要是无缘无故被扎一下,多冤的慌啊!
年轻人的后面,追着两个两人,嘴里喊着“抓小偷啊”,却不敢靠的这小偷太近,只敢远远的吊着,其实,这个小偷边跑边挥匕首,跑的并不快,要是那两人想追肯定是追得上的,估计也是怕被捅,就等见义勇为的‘冤大头’出来帮忙呢。
陈浩一项不喜欢管闲事,也悄悄的靠在了边上,欧阳锋则轻蔑的看了小偷一眼,没什么反应,在他心里,像这种下九流的偷子,想让他欧阳锋让路,怎么可能?
要是这个小偷不去招惹欧阳锋,欧阳锋也肯定懒得去见义勇为,开什么玩笑,他又不是洪七公。
可是,这小偷好死不死的非要往欧阳锋这里跑,又看见欧阳锋站在路中间,以为他要拦自己,想都没想握着匕首就朝欧阳锋冲去。
陈浩看在眼里,心里暗笑,这小偷还真有胆量,这叫什么?这叫自杀式的冲锋啊,这叫悍不畏死的大无畏精神啊,这叫不作死就不会死的最佳体现啊!
“欧哥,别下手太重啊!轻点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