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脚步轻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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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在慢慢的拉开序幕。
初尝甜果的刘晓云,此时,对做生意,充满了各种热情。她热爱和人谈判的过程,热爱谈成之后的成就感,更爱吴军对她的认可和夸赞。
刘晓云有些恍惚,她已经分不清,自己的人生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这一切的幸福和满足感,都来的太突然。
不久之前,她还为了生活的艰难,在家里无奈的叹气。短短半年之后,她已经是穿金戴银的公司老板。
这样的变化,让她在家里的小巷子中,被传的神乎其神。就连自己的亲姐弟,都觉得她神秘兮兮。
她很少回她娘家,一是怕人说闲话。二,是不想给自己惹麻烦。这话怎么说?家里的兄弟姐妹们,条件都不好。虽然现在她和吴军在一起过着比较奢侈的生活,但那些,都是吴军的。她能享受到的,只是吴军给她买的东西。至于公司的资金,都是吴军在管理,她并不知道公司到底有多少钱。
而吴军给她的钱,只能算是充足的生活费而已,她也大多都存起来。刘晓云有一个想法,就是给自己买一个小套的房子。以后不管她跟何之洲怎样,她都能一个落脚之地。
这是刘晓云的私心,但她的私心,也并没有错!
她的兄弟姐妹们,虽然日子都不富裕,但也算过得去。每次回家,她依然要接济他们。所以,她减少回家的次数。并不是她不舍得,而是她想给自己攒够了买房子的钱之后,随便兄弟姐妹们怎么要,都可以!
归根结底,她还是心疼家人的。
人的气质,会随着生活的改变而改变。
刘晓云也是,本身就有一种气场在,经过吴军对她的熏陶,和培养,她现在散发出来的,整个人都是一种……说不上来的霸气之中,带着一丝痞。
公司的业务,越来越忙录了,吴军也没有时间给刘晓云天天做饭。这是好事,说明公司的发展正在稳步向前。
可随之而来的,就是刘晓云累了一天回来,连一顿饱饭都没有。要么只能在外面吃,要么就在公司随便吃个泡面。
应酬多了,在外吃大餐的日子也多了,人就想要吃一些清淡的家常饭。
于是,刘晓云想,要不,干脆就去找个小保姆?这样,她和吴军出去办事儿的时候,公司里也有个接待的人,回来他们还能吃上热饭!
刘晓云顾不得和吴军商量,就决定自己先去人力市场看看行情。如果有合适的,那就直接找回来,吴军应该不会有意见,无非就是多一个人的工资,他们还付得起。
再说了,不想提前和吴军商量,刘晓云是有私心的。什么私心?还不是不放心呗。
电视上都演了,小保姆和男主人的破事儿,还少吗?前几天隔壁公司的老板娘还说,她家老公的生意伙伴家里就出现了这种事情,小保姆怀孕了。现在,三个人正闹着呢。
所以,这个小保姆,一定要精心挑选。若是刘晓云自己能找到,最好不过。要是提前给吴军说了,怕是吴军也要选人。
刘晓云趁着中午没什事儿,吴军也出去跑业务,她饭都没吃,直接到了人力市场。
人力市场,是专门的一个自发形成的各种人力工作的市场。里面都是做什么泥瓦工,油漆工,木工等等,接活儿的工人。还有就是周边各地来的保姆大军,有年轻的,也有年纪大的。刘晓云是第一次来这里,从前,她只听说过。有钱人家请保姆,或者谁家需要修补房子,装修房子什么的,都到这里来找人。
这个自发形成的市场,没有大门,就是一条路。以前是很繁华的地方,后来因为拆迁改建,这里就成了一条破破烂烂的街道,被拆的七七八八,也不见有新的建筑修建。那些找工作的人,渐渐的都聚集到这里,也就成了现在这样被人熟知的人力市场。
刘晓云的双脚迈进这条街的门槛儿,就发现四周围的人们,看她的眼神儿都是直愣愣的。估摸着,那些人都想着她是来找人干活的,所以用了那副期待的眼神儿。又或者,是她的穿着,与这个地方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一双黑色镶嵌亮钻的高跟鞋,搭配一套鹅黄色西装短裙,西装里面,是一件泛着淡绿的衬衣。大波浪卷的头发上,扎着一条浅绿色的缎带。这样的颜色搭配,远远的看去,鲜嫩的如同一朵刚刚盛开的花儿。
“老板,要找工人不?泥工还是木工啊?”一个农民样打扮,手里还抓着工具的中年男人,冲着刘晓云喊了一声。
她摇摇头,没有搭理他,继续往前走。市场入口处,都是一些做工的男人。刘晓云要找到,可是女人。
太阳大大的在头顶上晒着,虽说气温不算很高,但被太阳一直晒着,也并不觉得舒服。刘晓云的脸,都被太阳晒的生疼。
她那晒不黑,并且越晒越白的皮肤,正在往外渗透出汗水。要是再晒一会儿,她的脸颊就会变得红红的。其实这样的肤色,看起来要漂亮很多。
当初吴军第一次见她,就是这样的状态,那白里透红的皮肤,有一种说不上来的魅惑感。
这条路上的树,在拆除建筑物的时候,一并拆掉了,路中间,没有任何的遮挡。只有路边上,残留立起来的矮墙,折射出一段小小的阴影。
很多工人,都蹲在矮墙那小小的阴影下,躲避着太阳的炙烤。
刘晓云走了大概十几分钟,额头上的汗水就开始顺着两颊往下流。大概也是没吃午饭,饿的原因,被太阳这么一晒,容易出虚汗。
路边的民工们,有些手里端着一个大碗,大碗里是炖菜。白菜,萝卜,土豆,粉条……偶尔几个碎肉渣,浮在大碗的边上。民工手中的筷子,都戳着两个馒头。这样简单的午饭,闻起来还是香飘四溢的。
刘晓云对这样的味道,实在太熟悉了。小时候的她,经常都是吃素炖菜。
看着这样的场景,她熟悉,又感叹……
刘晓云不由得说了一句:认识吴军,真好!
夜幕,在慢慢的拉开序幕。
初尝甜果的刘晓云,此时,对做生意,充满了各种热情。她热爱和人谈判的过程,热爱谈成之后的成就感,更爱吴军对她的认可和夸赞。
刘晓云有些恍惚,她已经分不清,自己的人生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这一切的幸福和满足感,都来的太突然。
不久之前,她还为了生活的艰难,在家里无奈的叹气。短短半年之后,她已经是穿金戴银的公司老板。
这样的变化,让她在家里的小巷子中,被传的神乎其神。就连自己的亲姐弟,都觉得她神秘兮兮。
她很少回她娘家,一是怕人说闲话。二,是不想给自己惹麻烦。这话怎么说?家里的兄弟姐妹们,条件都不好。虽然现在她和吴军在一起过着比较奢侈的生活,但那些,都是吴军的。她能享受到的,只是吴军给她买的东西。至于公司的资金,都是吴军在管理,她并不知道公司到底有多少钱。
而吴军给她的钱,只能算是充足的生活费而已,她也大多都存起来。刘晓云有一个想法,就是给自己买一个小套的房子。以后不管她跟何之洲怎样,她都能一个落脚之地。
这是刘晓云的私心,但她的私心,也并没有错!
她的兄弟姐妹们,虽然日子都不富裕,但也算过得去。每次回家,她依然要接济他们。所以,她减少回家的次数。并不是她不舍得,而是她想给自己攒够了买房子的钱之后,随便兄弟姐妹们怎么要,都可以!
归根结底,她还是心疼家人的。
人的气质,会随着生活的改变而改变。
刘晓云也是,本身就有一种气场在,经过吴军对她的熏陶,和培养,她现在散发出来的,整个人都是一种……说不上来的霸气之中,带着一丝痞。
公司的业务,越来越忙录了,吴军也没有时间给刘晓云天天做饭。这是好事,说明公司的发展正在稳步向前。
可随之而来的,就是刘晓云累了一天回来,连一顿饱饭都没有。要么只能在外面吃,要么就在公司随便吃个泡面。
应酬多了,在外吃大餐的日子也多了,人就想要吃一些清淡的家常饭。
于是,刘晓云想,要不,干脆就去找个小保姆?这样,她和吴军出去办事儿的时候,公司里也有个接待的人,回来他们还能吃上热饭!
刘晓云顾不得和吴军商量,就决定自己先去人力市场看看行情。如果有合适的,那就直接找回来,吴军应该不会有意见,无非就是多一个人的工资,他们还付得起。
再说了,不想提前和吴军商量,刘晓云是有私心的。什么私心?还不是不放心呗。
电视上都演了,小保姆和男主人的破事儿,还少吗?前几天隔壁公司的老板娘还说,她家老公的生意伙伴家里就出现了这种事情,小保姆怀孕了。现在,三个人正闹着呢。
所以,这个小保姆,一定要精心挑选。若是刘晓云自己能找到,最好不过。要是提前给吴军说了,怕是吴军也要选人。
刘晓云趁着中午没什事儿,吴军也出去跑业务,她饭都没吃,直接到了人力市场。
人力市场,是专门的一个自发形成的各种人力工作的市场。里面都是做什么泥瓦工,油漆工,木工等等,接活儿的工人。还有就是周边各地来的保姆大军,有年轻的,也有年纪大的。刘晓云是第一次来这里,从前,她只听说过。有钱人家请保姆,或者谁家需要修补房子,装修房子什么的,都到这里来找人。
这个自发形成的市场,没有大门,就是一条路。以前是很繁华的地方,后来因为拆迁改建,这里就成了一条破破烂烂的街道,被拆的七七八八,也不见有新的建筑修建。那些找工作的人,渐渐的都聚集到这里,也就成了现在这样被人熟知的人力市场。
刘晓云的双脚迈进这条街的门槛儿,就发现四周围的人们,看她的眼神儿都是直愣愣的。估摸着,那些人都想着她是来找人干活的,所以用了那副期待的眼神儿。又或者,是她的穿着,与这个地方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一双黑色镶嵌亮钻的高跟鞋,搭配一套鹅黄色西装短裙,西装里面,是一件泛着淡绿的衬衣。大波浪卷的头发上,扎着一条浅绿色的缎带。这样的颜色搭配,远远的看去,鲜嫩的如同一朵刚刚盛开的花儿。
“老板,要找工人不?泥工还是木工啊?”一个农民样打扮,手里还抓着工具的中年男人,冲着刘晓云喊了一声。
她摇摇头,没有搭理他,继续往前走。市场入口处,都是一些做工的男人。刘晓云要找到,可是女人。
太阳大大的在头顶上晒着,虽说气温不算很高,但被太阳一直晒着,也并不觉得舒服。刘晓云的脸,都被太阳晒的生疼。
她那晒不黑,并且越晒越白的皮肤,正在往外渗透出汗水。要是再晒一会儿,她的脸颊就会变得红红的。其实这样的肤色,看起来要漂亮很多。
当初吴军第一次见她,就是这样的状态,那白里透红的皮肤,有一种说不上来的魅惑感。
这条路上的树,在拆除建筑物的时候,一并拆掉了,路中间,没有任何的遮挡。只有路边上,残留立起来的矮墙,折射出一段小小的阴影。
很多工人,都蹲在矮墙那小小的阴影下,躲避着太阳的炙烤。
刘晓云走了大概十几分钟,额头上的汗水就开始顺着两颊往下流。大概也是没吃午饭,饿的原因,被太阳这么一晒,容易出虚汗。
路边的民工们,有些手里端着一个大碗,大碗里是炖菜。白菜,萝卜,土豆,粉条……偶尔几个碎肉渣,浮在大碗的边上。民工手中的筷子,都戳着两个馒头。这样简单的午饭,闻起来还是香飘四溢的。
刘晓云对这样的味道,实在太熟悉了。小时候的她,经常都是吃素炖菜。
看着这样的场景,她熟悉,又感叹……
刘晓云不由得说了一句:认识吴军,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