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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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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末的风透着点凉爽,林落归下车在外面踱步吹风,走着走着,不会不见离北家门口有点远了。
直到北斯暮打电话过来,她才吐了吐舌头,解释自己的所在位置。
许是表达得不太通顺,愣是给北斯暮指错了路,明明十分钟就能走过来的地方,愣是让人绕了一会功夫。
北斯暮找过来时,有些无奈地瞪了她一眼,“在家里也能迷路,你算得上天下第一人。”
“我没有迷路。”林落归反驳,“是这边没有指示牌,东西南北难以区分。”
北斯暮笑了笑,“有路牌你也分不清东西南北。”
林落归:“……”
真是的,瞎说什么大实话!
“喜欢狗吗?”北斯暮突然问。
林落归想了想,问,“你喜欢遛狗啊?”
北斯暮睨了她一眼,“让狗溜溜你,省得你记不住路。”
“……”林落归不可置信地愣大眼睛,“你这人怎么说话的!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
遂气呼呼地快走几步,和他拉开距离。
北斯暮无奈跟上去,捞住她的手,把人拉了回来,“脑子不长,脾气倒大。”
“我脑子不好,你不也栽了?”林落归愤愤不满。
北斯暮却煞有其事地点头,“嗯,栽了。”
这宠溺的语气,林落归有气也撒不出来。
以前不觉得北斯暮是直男,怎么最近老能惹到她的逆鳞呢?
过了一会,林落归突然问,“我记得在你家曾经看到过一个狗窝。”
北斯暮轻轻捏了捏她的手,她立马反应过来,改口道,“我们家。”
“你什么时候才能记住自己是北夫人的身份?”北斯暮无奈。
林落归失笑,“谁叫你离开这么多年。要是五年适应下来,早习惯了。”
说完听到一声低低的笑。
林落归眨着眼睛看天,掩饰自己的羞涩,“那什么,要不我们去旧校区看看吧,好久没回去看过了。”
北斯暮低低嗯了一声,牵着她的手往回走,“林落归,别告诉我你连学校在哪都忘了。”
林落归继续望天,“你说天色这么暗,也分不清北极星和南极星,东西南北确实不太好分辨。”
北斯暮:“……”
“对了,你还没回答我那个狗窝的事呢。”林落归继续转移话题。
北斯暮嘴角微抽,无奈轻叹,“以前养过。”
“那怎么现在又没了?”
“死了。”北斯暮云淡风轻地说,“十四岁那年,哥坐爸的车去军队,我在后面追车,三毛在后面追着我。后来追到分岔路口,一辆货车就要撞到我身上,三毛扑了过来。”
林落归默了默,小心翼翼地观察他的神情,几秒后干笑,“三毛,这个名字真好听。”
北斯暮知道她不会安慰人,瞅着她那张纠结得快要变形的脸,有些哭笑不得,“你这样子,连我都忽悠不了,是怎么写小说忽悠别人的?”
林落归果然被转走了注意力,“你别把小说看得这么另类好不好?你不懂。”
北斯暮点头,“嗯。那你继续努力。”
诶,这人!
怎么老打击人呢?
走到旧校区还有段距离,林落归想起以前送他的生日礼物,转瞬改了主意把他拉到商场,特意挑了一款情侣表。
“这下你不能弄丢了。”林落归认真地说,说完见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不由得有些不自在,“你,你看我干什么?”
“你什么时候开窍的。”北斯暮一本正经地探究。
林落归故意转移视线,“你都没回答我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我为什么要回答。”
几秒后听到一声叹息,她转过头,北斯暮已经转身,“走吧。”
林落归:“……”
忙追上去,“不是,你怎么能逃避问题呢?你这样让我很没有面子。”
“什么问题。”北斯暮答非所问。
林落归一副追究到底的模样,“就是你先喜欢我,还是我先喜欢你的问题。”
北斯暮挑眉反问,“很重要?”
“嗯。”林落归重复,“非常重要。”
“你希望我怎么回答。”
“你想怎么回答。”
“不知道。”北斯暮三字结束对话。
林落归无语得无与伦比。
“不过要是论起表白,你先。”北斯暮突然补充。
林落归愣了一下,又绞尽脑汁想了须臾,“怎么,就我先了呢?”遂坚决否分,“当时明明是你先对我表白的!”
北斯暮似笑非笑地看她一眼,“记性不错。”
嗯,又被坑了。
林落归终于死心,不再在这个问题上死磕到底。
谁想这回却轮到北斯暮不肯放过她,“当年你送给我的表,现在还不知道什么意思吗?”
呃……
林落归纯洁地眨眼睛,“什么意思?”
北斯暮失笑,禁不住在她的鼻子上捏了一下,“越来越像一只狐狸了。”
“狐狸好,只要不成精就行。”林落归厚脸皮地笑笑。
北斯暮哑口无言。
林落归笑眼眯眯,小手捏住他的下巴,“那你来说说,当初我送给你的那块表去哪了?”
北斯暮:“……”
确定这只狐狸没成精?
从商场出来,林落归本想再找借口消耗时间,不想北斯暮早就看穿了她的小心思,“今晚回唐苑。”
“嗯?”林落归稍稍压下惊讶,点头,“哦。”
“对付婆婆很有压力?”北斯暮似是不经意地问。
林落归便也装作无事般淡定如斯,“怎么可能。”
北斯暮轻轻点头,“什么时候拿毕业证。”
“六月下旬。”林落归回,突然发觉不妙,侧眸看他。他也回了一个眼神,“如你所愿,等你毕业后搬回家里住。”
林落归:“……”
如什么愿,她刚刚说什么愿了吗?
这厮联想的范围是不是太大了点?
她现在表现出欲哭无泪的表情还来得及吗==
经过几天的磨合,林落归已经适应了和北斯暮的相处模式,他每天八点钟出门,下午六点过回来,顺带逛了菜市场,而且日日做的菜式都不一样,让林落归饱含口福。
不得不说,北斯暮这人虽然话不多,但实际行动做得相当不错,知道她是个吃货便尽在入口方面下功夫,一招就能把她吃得死死的。
林落归由此忘了被他忽悠回老宅的不快,反而将此当做是一种享受,生活滋润得不亦乐乎。
约莫过了三天,北斯暮突然告诉她说要回北氏集团上班。林落归第一个想法就是竖起大拇指,以为他终于想着要和北母缓和关系了。
这是个不错的开头,起码以后在北母微信她什么时候有空回家的时候她也能自己做决定。
毕竟他们母子的关系缓和之后,她也不用再小心翼翼地两头说好话编谎了嘛(*?▽?*)
只是滋润的生活才过去几天,她就接到宋轶歌催命的电话,“林落归,你和北斯暮领证的事为什么不告诉我!”
当时林落归只觉得手机震三震,接着胸口就的心跳慌成地震模式,好一会才敢又把手机贴回耳朵那里去,“你,你是听谁说的?”
“你先告诉我,是不是真的!”宋轶歌语气不善。
林落归喝了口水壮壮胆,说,“是,是真的啊。”’
接着传来宋轶歌那恨铁不成钢的语气,“你们这才见面几天,你就怂成了这样。你告诉我,是不是北斯暮逼你去民政局的?”
这个问题,叫人怎么答==!
春末的风透着点凉爽,林落归下车在外面踱步吹风,走着走着,不会不见离北家门口有点远了。
直到北斯暮打电话过来,她才吐了吐舌头,解释自己的所在位置。
许是表达得不太通顺,愣是给北斯暮指错了路,明明十分钟就能走过来的地方,愣是让人绕了一会功夫。
北斯暮找过来时,有些无奈地瞪了她一眼,“在家里也能迷路,你算得上天下第一人。”
“我没有迷路。”林落归反驳,“是这边没有指示牌,东西南北难以区分。”
北斯暮笑了笑,“有路牌你也分不清东西南北。”
林落归:“……”
真是的,瞎说什么大实话!
“喜欢狗吗?”北斯暮突然问。
林落归想了想,问,“你喜欢遛狗啊?”
北斯暮睨了她一眼,“让狗溜溜你,省得你记不住路。”
“……”林落归不可置信地愣大眼睛,“你这人怎么说话的!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
遂气呼呼地快走几步,和他拉开距离。
北斯暮无奈跟上去,捞住她的手,把人拉了回来,“脑子不长,脾气倒大。”
“我脑子不好,你不也栽了?”林落归愤愤不满。
北斯暮却煞有其事地点头,“嗯,栽了。”
这宠溺的语气,林落归有气也撒不出来。
以前不觉得北斯暮是直男,怎么最近老能惹到她的逆鳞呢?
过了一会,林落归突然问,“我记得在你家曾经看到过一个狗窝。”
北斯暮轻轻捏了捏她的手,她立马反应过来,改口道,“我们家。”
“你什么时候才能记住自己是北夫人的身份?”北斯暮无奈。
林落归失笑,“谁叫你离开这么多年。要是五年适应下来,早习惯了。”
说完听到一声低低的笑。
林落归眨着眼睛看天,掩饰自己的羞涩,“那什么,要不我们去旧校区看看吧,好久没回去看过了。”
北斯暮低低嗯了一声,牵着她的手往回走,“林落归,别告诉我你连学校在哪都忘了。”
林落归继续望天,“你说天色这么暗,也分不清北极星和南极星,东西南北确实不太好分辨。”
北斯暮:“……”
“对了,你还没回答我那个狗窝的事呢。”林落归继续转移话题。
北斯暮嘴角微抽,无奈轻叹,“以前养过。”
“那怎么现在又没了?”
“死了。”北斯暮云淡风轻地说,“十四岁那年,哥坐爸的车去军队,我在后面追车,三毛在后面追着我。后来追到分岔路口,一辆货车就要撞到我身上,三毛扑了过来。”
林落归默了默,小心翼翼地观察他的神情,几秒后干笑,“三毛,这个名字真好听。”
北斯暮知道她不会安慰人,瞅着她那张纠结得快要变形的脸,有些哭笑不得,“你这样子,连我都忽悠不了,是怎么写小说忽悠别人的?”
林落归果然被转走了注意力,“你别把小说看得这么另类好不好?你不懂。”
北斯暮点头,“嗯。那你继续努力。”
诶,这人!
怎么老打击人呢?
走到旧校区还有段距离,林落归想起以前送他的生日礼物,转瞬改了主意把他拉到商场,特意挑了一款情侣表。
“这下你不能弄丢了。”林落归认真地说,说完见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不由得有些不自在,“你,你看我干什么?”
“你什么时候开窍的。”北斯暮一本正经地探究。
林落归故意转移视线,“你都没回答我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我为什么要回答。”
几秒后听到一声叹息,她转过头,北斯暮已经转身,“走吧。”
林落归:“……”
忙追上去,“不是,你怎么能逃避问题呢?你这样让我很没有面子。”
“什么问题。”北斯暮答非所问。
林落归一副追究到底的模样,“就是你先喜欢我,还是我先喜欢你的问题。”
北斯暮挑眉反问,“很重要?”
“嗯。”林落归重复,“非常重要。”
“你希望我怎么回答。”
“你想怎么回答。”
“不知道。”北斯暮三字结束对话。
林落归无语得无与伦比。
“不过要是论起表白,你先。”北斯暮突然补充。
林落归愣了一下,又绞尽脑汁想了须臾,“怎么,就我先了呢?”遂坚决否分,“当时明明是你先对我表白的!”
北斯暮似笑非笑地看她一眼,“记性不错。”
嗯,又被坑了。
林落归终于死心,不再在这个问题上死磕到底。
谁想这回却轮到北斯暮不肯放过她,“当年你送给我的表,现在还不知道什么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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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落归纯洁地眨眼睛,“什么意思?”
北斯暮失笑,禁不住在她的鼻子上捏了一下,“越来越像一只狐狸了。”
“狐狸好,只要不成精就行。”林落归厚脸皮地笑笑。
北斯暮哑口无言。
林落归笑眼眯眯,小手捏住他的下巴,“那你来说说,当初我送给你的那块表去哪了?”
北斯暮:“……”
确定这只狐狸没成精?
从商场出来,林落归本想再找借口消耗时间,不想北斯暮早就看穿了她的小心思,“今晚回唐苑。”
“嗯?”林落归稍稍压下惊讶,点头,“哦。”
“对付婆婆很有压力?”北斯暮似是不经意地问。
林落归便也装作无事般淡定如斯,“怎么可能。”
北斯暮轻轻点头,“什么时候拿毕业证。”
“六月下旬。”林落归回,突然发觉不妙,侧眸看他。他也回了一个眼神,“如你所愿,等你毕业后搬回家里住。”
林落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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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天的磨合,林落归已经适应了和北斯暮的相处模式,他每天八点钟出门,下午六点过回来,顺带逛了菜市场,而且日日做的菜式都不一样,让林落归饱含口福。
不得不说,北斯暮这人虽然话不多,但实际行动做得相当不错,知道她是个吃货便尽在入口方面下功夫,一招就能把她吃得死死的。
林落归由此忘了被他忽悠回老宅的不快,反而将此当做是一种享受,生活滋润得不亦乐乎。
约莫过了三天,北斯暮突然告诉她说要回北氏集团上班。林落归第一个想法就是竖起大拇指,以为他终于想着要和北母缓和关系了。
这是个不错的开头,起码以后在北母微信她什么时候有空回家的时候她也能自己做决定。
毕竟他们母子的关系缓和之后,她也不用再小心翼翼地两头说好话编谎了嘛(*?▽?*)
只是滋润的生活才过去几天,她就接到宋轶歌催命的电话,“林落归,你和北斯暮领证的事为什么不告诉我!”
当时林落归只觉得手机震三震,接着胸口就的心跳慌成地震模式,好一会才敢又把手机贴回耳朵那里去,“你,你是听谁说的?”
“你先告诉我,是不是真的!”宋轶歌语气不善。
林落归喝了口水壮壮胆,说,“是,是真的啊。”’
接着传来宋轶歌那恨铁不成钢的语气,“你们这才见面几天,你就怂成了这样。你告诉我,是不是北斯暮逼你去民政局的?”
这个问题,叫人怎么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