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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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花的到来对于部落来说是一件很好地事情。
他会编毛衣。
雪花温文笑着坐在一群雌性中间,他手把手的亲自指点部落里的雌性如何选取合适的兽毛,然后将毛编成线,只见长长的毛线在他手指间缠绕着,只用两根小木棍灵巧的穿插,最后居然变成了一件前所未见的好看衣服。
“哇!”以西塔为首的部落雌性被这鬼斧神工的技巧震撼到了。
不再嫌弃他误会自己的性别,西塔认真向他讨教起来。雪花是个好老师,他无私的教会了雌性们毛衣的基本织法,除此之外,对部落雌性乱糟糟犹如鸟窝一般的糟糕发型再也无法忍受、他还额外附赠了编小辫十八式。
看着部落雌性脑袋上各式各样的小辫子,孟九昭冲着雪花“啊”了一声。
有时间教她们编小辫,你就不能指点一下他们如何设置部落安防?这个安全都无法保障的时代,小命比小辫重要多了啊~男神!
“可是我根本不会设置部落安防啊,我的特长是唱歌,织毛衣还有编小辫。”
“啊!”既然你的特长在生活情调方面,那你好歹可以教教她们如何做饭啊!克拉做的饭真是太难吃了!孟九昭快忍不住了。
“我可是完全不会做饭啊,我说过,我的特长是唱歌,织毛衣还有编小辫啊,唉,你的头发虽然整齐可是没什么造型,让叔叔给你辫个麻花辫吧,你的脸很圆,梳个麻花辫最可爱了!”
 ̄▽ ̄男神夸我可爱!
受宠若惊的孟九昭兢兢业业的任由男神给自己绑了三个麻花辫,然后,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做了什么的孟九昭暴躁了。
现在不是编辫子的时候啊~口胡!
所以说,艺术工作者的境界真不是一般人可以理解的。
据说拿到时空胶囊优先购买权的人无一不是行业佼佼者,他们有的是流行百年的偶像艺人,有的是一副画作价值一颗行星的画家,还有人是著名的作家……帝国给予这些人优先购买时空胶囊的特权,就是希望这些精英可以在灾难时期尽可能的保存下来,这被称为诺亚计划。
如今来看,制定这个标准的人绝逼是个逗比!
在这种废土重建的大型灾难之后,你要这帮偶像画家作者活下来做什么?
让他们画画写小说唱歌吗?
难怪发展了这么久,这里的生产力还是如此之低,一帮艺术家喂——
孟九昭郁闷了。
不过布莱克和白却很高兴。
他们仔细学习了织毛衣的方法,然后,用两个人的毛给孟九昭织了一件特别厚实的小毛衣(路易也贡献了几根毛毛)。
毛衣很丑,针脚也歪八扭七,可是等到毛衣穿在身上的时候,孟九昭的眼睛热热的。
明明自己身上的毛还没长好,却仍愿意拔掉身上的毛给他织毛衣——
“宝宝这下就不是秃毛崽喽!”看着穿着粑粑牌温暖毛衣的幼崽,布莱克眼里亮晶晶的。
孟九昭的眼里也亮晶晶的,他摸了摸身上的小毛衣,然后双手撑住地面,脚上拼命用力,他站了起来,踉踉跄跄走到布莱克身边。
“白!你看!你看宝宝会走路了!”和每个为人父母的人一样,孩子的任何微小进步在他们眼里都是举世无双的盛举。
布莱克的语气变得欢快无比,他激动的叫自己的伴侣赶紧过来看。
白很快闻讯而来,他和布莱克紧张的看孟九昭向他们走来,虽然孟九昭走的很不稳当,可是他们却忍住了想要抱起他的*,静静的看他努力走过来。
孟九昭摇摇晃晃的走着,终于,他坚持不住了,脚腿一软,还没等他落在草垛上,一双有力的臂膀随即接住了他,孟九昭抬头一看,就看到布莱克紧张兮兮的脸,孟九昭笑了,他笑得眉眼弯弯,眼里像有星星闪烁,他抱住布莱克的脸,在布莱克的脸上啾了一下,然后又在白的脸上啾了一下。
“啾~~~”看到一脸期待看着自己的路易,孟九昭对他招招手,最后也在颠颠跑过来的路易……的呆毛上亲了一口。
虽然上厕所没卫生纸,虽然吃的东西没有盐,虽然环境简陋危机四伏。
可是孟九昭觉得很幸福。
这辈子,他终于有了真正的家人。
上辈子他是孤儿,他嘴里的爸爸只是他所在孤儿院的院长,院长虽然对他很好,可是那种爱是博爱,和布莱克、白还有路易给他的爱是不一样的。
路易,谢谢你,谢谢你让我有机会来到这个世界上,得到了如此珍贵的家人,谢谢——
和爸爸兄弟滚做一团,孟九昭对上辈子那个路易衷心的感谢。
***
新人的加入给大家带来了新的流行时尚,这让部落的雌性多少开心了很多,可是仍然掩盖不了那些怪物存在的事实。
由于缩小了狩猎范围,每天可以猎食的猎物本身就少了,随后,有部落猎手在现有的猎场发现了猎物的残骸以及奇怪的巨大脚印。
经过检查,他们发现那些残骸上的痕迹和菲尔兄弟身体上的完全一致的。
这说明了什么?
那些怪物开始在他们的猎场猎食了。
有了这些可怕的竞争对手,他们能够猎到的猎物也就更少了。
“啾~~~~”路易抱着自己的小肚子在地上滚动。
他最近有点没精神。
也难怪,最近由于猎到的猎物少了,大家分到的食物都少了,即使前几天饱饱的吃了一顿大餐,如今却早就消化掉了。
布莱克和白看着自己的幼崽,有点发愁。
和他同样发愁的还有兔子埃姆。
这里环境不好,只要是能吃的食物大家都会吃,所以兔子也是可以吃肉的,可是他们的主食毕竟是草,如今部落的肉还有一些,可是草却一点都不剩了。
他爸爸吃肉太多都便秘了。
当时一个人都敢跑那么远去摘嘎吱草的埃姆其实为了家人可以变得很胆大,于是,当他看到布莱克和白准备偷偷溜出部落狩猎的时候,他也毅然而然举爪报名了。
狩猎的人很多,可是像他们这样拖家带口一起狩猎的真不多。
“西塔形容的怪物听起来真可怕,真希望我们不要遇到。”埃姆小心翼翼的走着,他的爸爸哥哥蹦蹦跳跳走在前面,就像两个雪团子。爸爸总能找到可以吃的东西,所以埃姆放心的让爸爸带路了。
“我们过去的时候西塔周围只有三头犹他盗龙而已,所以我们也没有见过那些可怕的怪物。”布莱克皱着眉,如果可以,他也不希望自己遇到什么难以对付的怪物对手,毕竟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他们并不打算在埃姆面前现出原形。而且,白的牙——
孟九昭:——
布莱克和白至今也没有意识到别人嘴里的怪物指的就是恐龙,这——神一般的理解力。
不过也难怪他们搞不清,西塔嘴里武力值爆点的可怕怪物和在他们面前脆弱不堪一击的犹他盗龙实在不像一种生物。
“犹他盗龙一般都是群居的,上次猎到的那三头不知道还有没有同伴,如果这次能够侥幸猎到两头就能让宝宝和路易吃饱了。”布莱克心里盘算着,
“犹他盗龙是什么?”外大陆的埃姆自然不知道布莱克他们那边种族的划分与名称,听到不明白的名词就好奇的问了问。
“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候请你吃过的那个肉。”
“啊!就是那个长的很可怕的家伙啊!那次我以为会死呢!”想到那次经历,埃姆心有戚戚,“幸好你们很轻易就把他杀掉了。”
“那些家伙动作很快,可是力气并不算很大,而且只要不让他们一起进攻,单只犹他盗龙很好抓哒!”白毫不吝啬的提供经验。
“真的吗?那我们今天就想法抓一条你说的那个犹他盗龙吧?你别说,他们的肉虽然有点硬,不过仔细嚼还是很有嚼头的,有点怀念哩!”埃姆认真的说。
孟九昭 ̄▽ ̄:你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勇敢的兔子,一头想抓一头恐龙吃的兔子,必须点赞!
“不过那些犹他盗龙跳来跳去很烦人,跑的又快,稍不留意很容易跑走……”布莱克却不那么乐观,他和白还是幼崽,力量并不比成年的族人,速度也是。上次是运气好,由于西塔在那里成为了犹他盗龙注意的目标,他们才能趁机抓到三头犹他盗龙,如果由他们狩猎的话,一定很难抓到一头以上。
“等到你们发现那个犹他盗龙的踪迹之后,我们来挖洞吧,别看我力气很小,不过想吃肉的时候也会捕猎的。”埃姆很有行动力,他很快开始思考捕捉猎物的方法。
“我们要准备猎物喜欢吃的东西,放在我们准备猎食它的地方,一般我会在原地挖很多洞,这样,等到猎物过来的时候,我就会跳出来追赶它,等到它踩空的时候,就被抓到了!”埃姆兴奋的提供着自己捕猎的经验。他的经验给布莱克和白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
从来都不知道,捕猎还有这么多准备工作的,对于从来都是“跑→跳→扑”三个步骤补到猎物的布莱克和白来说,埃姆的经验听起来厉害极了。
听起来就很好玩!( ⊙ o ⊙)
终于,他们找到了犹他盗龙的踪迹,根据脚印,他们发现对方的数量至少有五头。
他们准备猎杀这些犹他盗龙。
埃姆仔细询问了犹他盗龙的步伐长短和身高,然后根据这些数据,圈定了位置,然后几个人一起很多洞。这些洞挖的很深,一旦陷进去绝对是坑死你没商量。
“好了,接着就是准备他们喜欢吃的东西了,对了犹他盗龙是吃肉的还是吃素的呢?”埃姆擦着额头上的汗,问完这个问题才觉得自己大概问了个傻问题。
“长了那么厉害的牙,肯定是吃肉的吧?那么,我们就要准备肉。”
埃姆四下张望了一下,最后指了指还在努力加深洞洞深度的哥哥。
“就是你了!哥哥身上肉最多最软了!”
作者有话要说:更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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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会编毛衣。
雪花温文笑着坐在一群雌性中间,他手把手的亲自指点部落里的雌性如何选取合适的兽毛,然后将毛编成线,只见长长的毛线在他手指间缠绕着,只用两根小木棍灵巧的穿插,最后居然变成了一件前所未见的好看衣服。
“哇!”以西塔为首的部落雌性被这鬼斧神工的技巧震撼到了。
不再嫌弃他误会自己的性别,西塔认真向他讨教起来。雪花是个好老师,他无私的教会了雌性们毛衣的基本织法,除此之外,对部落雌性乱糟糟犹如鸟窝一般的糟糕发型再也无法忍受、他还额外附赠了编小辫十八式。
看着部落雌性脑袋上各式各样的小辫子,孟九昭冲着雪花“啊”了一声。
有时间教她们编小辫,你就不能指点一下他们如何设置部落安防?这个安全都无法保障的时代,小命比小辫重要多了啊~男神!
“可是我根本不会设置部落安防啊,我的特长是唱歌,织毛衣还有编小辫。”
“啊!”既然你的特长在生活情调方面,那你好歹可以教教她们如何做饭啊!克拉做的饭真是太难吃了!孟九昭快忍不住了。
“我可是完全不会做饭啊,我说过,我的特长是唱歌,织毛衣还有编小辫啊,唉,你的头发虽然整齐可是没什么造型,让叔叔给你辫个麻花辫吧,你的脸很圆,梳个麻花辫最可爱了!”
 ̄▽ ̄男神夸我可爱!
受宠若惊的孟九昭兢兢业业的任由男神给自己绑了三个麻花辫,然后,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做了什么的孟九昭暴躁了。
现在不是编辫子的时候啊~口胡!
所以说,艺术工作者的境界真不是一般人可以理解的。
据说拿到时空胶囊优先购买权的人无一不是行业佼佼者,他们有的是流行百年的偶像艺人,有的是一副画作价值一颗行星的画家,还有人是著名的作家……帝国给予这些人优先购买时空胶囊的特权,就是希望这些精英可以在灾难时期尽可能的保存下来,这被称为诺亚计划。
如今来看,制定这个标准的人绝逼是个逗比!
在这种废土重建的大型灾难之后,你要这帮偶像画家作者活下来做什么?
让他们画画写小说唱歌吗?
难怪发展了这么久,这里的生产力还是如此之低,一帮艺术家喂——
孟九昭郁闷了。
不过布莱克和白却很高兴。
他们仔细学习了织毛衣的方法,然后,用两个人的毛给孟九昭织了一件特别厚实的小毛衣(路易也贡献了几根毛毛)。
毛衣很丑,针脚也歪八扭七,可是等到毛衣穿在身上的时候,孟九昭的眼睛热热的。
明明自己身上的毛还没长好,却仍愿意拔掉身上的毛给他织毛衣——
“宝宝这下就不是秃毛崽喽!”看着穿着粑粑牌温暖毛衣的幼崽,布莱克眼里亮晶晶的。
孟九昭的眼里也亮晶晶的,他摸了摸身上的小毛衣,然后双手撑住地面,脚上拼命用力,他站了起来,踉踉跄跄走到布莱克身边。
“白!你看!你看宝宝会走路了!”和每个为人父母的人一样,孩子的任何微小进步在他们眼里都是举世无双的盛举。
布莱克的语气变得欢快无比,他激动的叫自己的伴侣赶紧过来看。
白很快闻讯而来,他和布莱克紧张的看孟九昭向他们走来,虽然孟九昭走的很不稳当,可是他们却忍住了想要抱起他的*,静静的看他努力走过来。
孟九昭摇摇晃晃的走着,终于,他坚持不住了,脚腿一软,还没等他落在草垛上,一双有力的臂膀随即接住了他,孟九昭抬头一看,就看到布莱克紧张兮兮的脸,孟九昭笑了,他笑得眉眼弯弯,眼里像有星星闪烁,他抱住布莱克的脸,在布莱克的脸上啾了一下,然后又在白的脸上啾了一下。
“啾~~~”看到一脸期待看着自己的路易,孟九昭对他招招手,最后也在颠颠跑过来的路易……的呆毛上亲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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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孟九昭觉得很幸福。
这辈子,他终于有了真正的家人。
上辈子他是孤儿,他嘴里的爸爸只是他所在孤儿院的院长,院长虽然对他很好,可是那种爱是博爱,和布莱克、白还有路易给他的爱是不一样的。
路易,谢谢你,谢谢你让我有机会来到这个世界上,得到了如此珍贵的家人,谢谢——
和爸爸兄弟滚做一团,孟九昭对上辈子那个路易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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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的加入给大家带来了新的流行时尚,这让部落的雌性多少开心了很多,可是仍然掩盖不了那些怪物存在的事实。
由于缩小了狩猎范围,每天可以猎食的猎物本身就少了,随后,有部落猎手在现有的猎场发现了猎物的残骸以及奇怪的巨大脚印。
经过检查,他们发现那些残骸上的痕迹和菲尔兄弟身体上的完全一致的。
这说明了什么?
那些怪物开始在他们的猎场猎食了。
有了这些可怕的竞争对手,他们能够猎到的猎物也就更少了。
“啾~~~~”路易抱着自己的小肚子在地上滚动。
他最近有点没精神。
也难怪,最近由于猎到的猎物少了,大家分到的食物都少了,即使前几天饱饱的吃了一顿大餐,如今却早就消化掉了。
布莱克和白看着自己的幼崽,有点发愁。
和他同样发愁的还有兔子埃姆。
这里环境不好,只要是能吃的食物大家都会吃,所以兔子也是可以吃肉的,可是他们的主食毕竟是草,如今部落的肉还有一些,可是草却一点都不剩了。
他爸爸吃肉太多都便秘了。
当时一个人都敢跑那么远去摘嘎吱草的埃姆其实为了家人可以变得很胆大,于是,当他看到布莱克和白准备偷偷溜出部落狩猎的时候,他也毅然而然举爪报名了。
狩猎的人很多,可是像他们这样拖家带口一起狩猎的真不多。
“西塔形容的怪物听起来真可怕,真希望我们不要遇到。”埃姆小心翼翼的走着,他的爸爸哥哥蹦蹦跳跳走在前面,就像两个雪团子。爸爸总能找到可以吃的东西,所以埃姆放心的让爸爸带路了。
“我们过去的时候西塔周围只有三头犹他盗龙而已,所以我们也没有见过那些可怕的怪物。”布莱克皱着眉,如果可以,他也不希望自己遇到什么难以对付的怪物对手,毕竟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他们并不打算在埃姆面前现出原形。而且,白的牙——
孟九昭:——
布莱克和白至今也没有意识到别人嘴里的怪物指的就是恐龙,这——神一般的理解力。
不过也难怪他们搞不清,西塔嘴里武力值爆点的可怕怪物和在他们面前脆弱不堪一击的犹他盗龙实在不像一种生物。
“犹他盗龙一般都是群居的,上次猎到的那三头不知道还有没有同伴,如果这次能够侥幸猎到两头就能让宝宝和路易吃饱了。”布莱克心里盘算着,
“犹他盗龙是什么?”外大陆的埃姆自然不知道布莱克他们那边种族的划分与名称,听到不明白的名词就好奇的问了问。
“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候请你吃过的那个肉。”
“啊!就是那个长的很可怕的家伙啊!那次我以为会死呢!”想到那次经历,埃姆心有戚戚,“幸好你们很轻易就把他杀掉了。”
“那些家伙动作很快,可是力气并不算很大,而且只要不让他们一起进攻,单只犹他盗龙很好抓哒!”白毫不吝啬的提供经验。
“真的吗?那我们今天就想法抓一条你说的那个犹他盗龙吧?你别说,他们的肉虽然有点硬,不过仔细嚼还是很有嚼头的,有点怀念哩!”埃姆认真的说。
孟九昭 ̄▽ ̄:你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勇敢的兔子,一头想抓一头恐龙吃的兔子,必须点赞!
“不过那些犹他盗龙跳来跳去很烦人,跑的又快,稍不留意很容易跑走……”布莱克却不那么乐观,他和白还是幼崽,力量并不比成年的族人,速度也是。上次是运气好,由于西塔在那里成为了犹他盗龙注意的目标,他们才能趁机抓到三头犹他盗龙,如果由他们狩猎的话,一定很难抓到一头以上。
“等到你们发现那个犹他盗龙的踪迹之后,我们来挖洞吧,别看我力气很小,不过想吃肉的时候也会捕猎的。”埃姆很有行动力,他很快开始思考捕捉猎物的方法。
“我们要准备猎物喜欢吃的东西,放在我们准备猎食它的地方,一般我会在原地挖很多洞,这样,等到猎物过来的时候,我就会跳出来追赶它,等到它踩空的时候,就被抓到了!”埃姆兴奋的提供着自己捕猎的经验。他的经验给布莱克和白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
从来都不知道,捕猎还有这么多准备工作的,对于从来都是“跑→跳→扑”三个步骤补到猎物的布莱克和白来说,埃姆的经验听起来厉害极了。
听起来就很好玩!( ⊙ o ⊙)
终于,他们找到了犹他盗龙的踪迹,根据脚印,他们发现对方的数量至少有五头。
他们准备猎杀这些犹他盗龙。
埃姆仔细询问了犹他盗龙的步伐长短和身高,然后根据这些数据,圈定了位置,然后几个人一起很多洞。这些洞挖的很深,一旦陷进去绝对是坑死你没商量。
“好了,接着就是准备他们喜欢吃的东西了,对了犹他盗龙是吃肉的还是吃素的呢?”埃姆擦着额头上的汗,问完这个问题才觉得自己大概问了个傻问题。
“长了那么厉害的牙,肯定是吃肉的吧?那么,我们就要准备肉。”
埃姆四下张望了一下,最后指了指还在努力加深洞洞深度的哥哥。
“就是你了!哥哥身上肉最多最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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