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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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端坐在床边,光着上身,一声不吭地任由孟玲带来的军医在他身上揉揉抹抹,他脸上的肌肉时不时地抽动一下,显然这种治疗是相当疼的,但他自始至终都没发出声音。
孟玲大摇大摆地坐在一旁的椅子上,饶有兴趣地看着孟端,好一会儿才有些惋惜地说:“哎呀,看你现在这样儿,还真是个人物,我还真有些后悔当时没有同意把你过继过来!要不然我现在就也是有儿子的人了!”
孟端并没有接话,只是沉默地坐在那里。孟玲颇有些无趣:“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爱说话呢?我在这里坐了有半个时辰了,你才说了不到十个字,我说了这么多,你好歹吱一声啊!”
孟端看看他:“哦……”
孟玲差点掀桌:“小三儿,没有我你这次就死定了,那几个熊玩意没轻没重的,要不是我及时赶来,你连命都没了,你现在还跟我在这里耍脾气,你个没良心的小兔崽子,想怎么样啊?”
孟端轻声道:“不是。”
孟玲叫道:“什么不是?”
孟端垂下眼睛:“我不是跟您耍脾气,三叔,你过来我院子的时候,院子里除了三叔跟四叔家的几个兄弟,有没有看到其他人?”
孟玲愣了愣,脸色顿时有些阴晴不定:“当时都乱套了,我哪里注意得了那么多。好像是看到有旁人趁乱钻出去了,我估摸着是你家的下人,大概是惹了祸赶紧跑路的……怎么了,怎么忽然想起问这个?”
孟端的嘴角扯了扯:“我就在想,几个兄弟才来开封,怎么就跟下人们混得这么熟,专门有人告诉他们我住在那里,能赚几个赏钱么?可这要是被查出来,可不是打一顿的问题啊。”
孟玲皱皱眉毛:“小三,你到底什么意思?别跟我东拉西扯的,你三叔是个粗人,听不懂这些弯弯绕绕!你说这些到底是什么意思吧,直说,说人话!”
孟端笑了起来“没什么意思,随便说说……我也是命大,幸好三叔路过,要不然我搞不好真要丢了命呢!”
孟玲见他不想提那个问题,也就从善如流地接着孟端的话茬说下去:“嗨,还不是你那妹子,毛手毛脚的,烧个纸把我袖子给烧着了,怕回去被你三婶抽,逼着我陪她回去顶缸,然后又嫌衣袖少了半边儿太丑,非拉着我绕小路……你确实命大!回头记得给我们二娘谢礼!”
孟端道:“好,二娘的袖子烧了,我就给二娘做上两套衣服做谢礼!”他说道这里笑了起来:“我现在只是个穷鬼,也就能做上几身衣服了!日后……我总归会记得三叔的!”
孟玲看了看孟端,点点头:“行,有你这句话就成。好了,这都大半夜了,我也该回去休息了!明日是你侄儿的生日,你这幅样子,怕是没法去了吧?”
孟端弯了弯嘴角:“可不是,这幅鼻青脸肿的模样,只怕会吓坏了小侄儿呢!还是老老实实地在床上躺几天吧,也避避风头。”
孟玲指着桌子上的汤罐:“这是你大嫂家的那个果儿刚才送过来的,那会儿你还没醒,我就先让她回来了,小丫头过来看你两次了!”
孟玲说罢便走了出去,留下孟端一个人留在屋里,他站起身来,只觉得浑身都在疼:孟玲是行伍出身,孟端身上的伤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毛毛雨,所以也没专门安排人过来照顾他。至于夏夫人,她这些天一直抱病,家里的事情全都撒手不管,这会儿更是据说被侄儿们干的事儿给气到了,又病倒了……那里有功夫管孟端的死活?
“我还真是碍眼啊!”孟端走到桌前,打开罐子的盖子,浓郁的香味散了开来,乳白的汤翠绿的香葱叶,卖相这叫个好!果然是国公家的千金会送出手的东西……只是这汤篦的叫个干净啊,别说骨头了,连个肉丁都不剩,这可真是汤,统共就只有几个蘑菇丁跟香葱叶飘在上头。放下手里的勺子,孟端忍不住叹了口气:这是多大仇?饿了几个时辰了不但吃不到饭,还要面对这种越闻越饿的东西!好歹捎俩炊饼过来啊侄女,你这也太坑人了!
这会儿已经是大半夜了,孟端又浑身都在疼,实在没精神出去找吃的,只好苦逼兮兮地往肚子里灌了半罐子汤,然后往床上一躺,睡觉!
说是睡觉,他有哪里睡得着?今天的事情他越想越不对劲儿,别的不说,他当时已经决定先走开了,可是却有人骂了他娘,然后还砸了个花瓶过来……
他当时在气头上不觉得有问题,可打完架醒过来怎么想都不对劲:他虽然跟这几个堂兄弟不熟,但对他们的声音也都还有印象的,一群西南来的两个草原上住惯了的,好好的官话为什么会有鲁地口音?还有那个瓶子,一群醉汉从屋里冲出来,东倒西歪的还记得拿个瓶子也就罢了,居然准头还那么好,他要不是躲得快,直接就给开了瓢了!哪里还有机会等着孟玲过来?
肚子饿的厉害,没洗澡还擦了一身的药,黏糊糊的简直难受死,孟端翻来覆去睡不着,越想越越精神,天快亮了才闭上眼。
肚子毕竟太空,所以尽管孟端困的要命,还是没一会儿就醒了过来。想到今日是侄儿侄女的满月,他便从床上爬起来翻箱倒柜地找礼物。
孟端是个穷鬼,身边并没有太多值钱的物件儿,有那么几样纪念品还都是来路太清楚的不适合送人:比如他便宜舅舅夏顺前年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送他的玉佩……这种被人大张旗鼓当做正式礼物送他的东西明显不适合转送别人。
所以孟端从一开始就没有想用那些玩意,直接打开包裹,在包袱底儿里翻出一个小小的匣子,扭开锁头打了开来,里头却是一包玉佩,零零碎碎七八个,有双鱼的,有龙凤的,有虎头的,也有最简单的如意佩。他随便拿起了一个双鱼佩,只见鱼肚上弯弯曲曲刻了个一团小篆,却是一个:“绍”字。
原来这一包玉佩,是徐绍送他的。前阵子孟端住在徐绍那里,徐绍见他连个压袍角的玉佩都没有替换的,便从自己的玉佩匣子里扒拉出八个给他。这会儿孟端看看这些玉佩,嘴角忍不住弯出个弧度来:徐绍那个促狭鬼,每块玉佩上都让人专门了“绍”字,声称要他被什么小娘子小郎君什么的纠缠的时候可以随时砸一块玉佩出来显派:这是我相好送给我的玉佩,你看我相好是多么的土豪,随便送的都是和田玉,所以你死心吧,他比你英俊比你有钱还比你善解人意!
孟端想到徐绍,嘴角翘了起来,绍总是能给他带来各种快乐,就算这种补贴他的事儿,也能说得如此可爱。只是他毕竟是个男人,不能靠徐绍补贴一辈子。
孟端挑了一会儿,在玉佩里头翻出两只双鱼佩来,走了出去。
孟端一路走到他大嫂住的院子,让丫鬟通报,不多时他便被请到客厅里,过了好一会儿,江氏才姗姗而来。
孟端一见江氏的模样就吓了一跳,江氏本是个身材娇小的江南美人,可娇小归娇小,并不瘦,算得上是玲珑有致的那种。可是如今这样子,简直瘦成了不成人样,颧骨高高地凸起,脸颊也塌陷下去,看着足足老了十岁,尤其一双眼睛,红肿的厉害,竟是不知哭了多久的样子。
“嫂子这是怎么了?哭成这样?”孟端见江氏这样子,赶紧站起来问。
江氏轻声道:“没什么,只是一早上想起今日是娇娇跟壮儿的满月,可你哥哥却见不到,心里头难受……这才哭了一场。”
孟端虽然跟兄长没什么感情,可是想到这两个孩子长大了却是连自己爹爹长什么样都不知道的,也觉得心酸:“我知道嫂嫂心里头难受,只是毕竟这三个孩子现在也只有嫂嫂您了,您总该好好保重身体,莫要再哭了,伤身。”
江氏垂下头,轻声嗯了一声。
孟端见这个状态,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索性直接把两块玉佩从袖袋里拽出来递给江氏:“这个给您!满月的礼物,送与我那侄儿侄女留着当个护身符吧!”
江氏低头看了一眼玉佩,起先并没有在意,等抬起头来,忽然意识到什么,赶紧又低头看向玉佩,然后她的眼睛猛地瞪大了,把一个玉佩拿道眼前看了看,又赶紧把另一块玉佩翻了个个,她看罢两块玉佩,猛地抬起头来:“三弟是准备跟太子殿下相好一辈子了?”
孟端道:“是不是一辈子,我说了不算,至少目前来说,我是不准备找别人了。”
江氏抿抿嘴唇:“三弟难道想要被人称作佞幸?”
孟端闻言忽然嗤地一笑:“有人管卫青叫佞幸么?我又不准备只靠他护着!整个北部边疆从东到西到处都蠢蠢欲动,缺人着呢!我本就想着等忙完这一阵,便请命到边疆打仗去,比起我的几位叔叔,父亲的旧部还是更认我的!只要我不贪生怕死,但凡有那么一点本事,总归比别人容易混出头。只是我不去跟别人争,别人却把我当做想争上这位置的大敌来对付!若不是三叔公来得快,只怕我这条命都没了!佞幸?佞幸也起码先有命来当!却不知嫂子可想出办法保住我侄儿这个正主来!”
孟端坐在床边,光着上身,一声不吭地任由孟玲带来的军医在他身上揉揉抹抹,他脸上的肌肉时不时地抽动一下,显然这种治疗是相当疼的,但他自始至终都没发出声音。
孟玲大摇大摆地坐在一旁的椅子上,饶有兴趣地看着孟端,好一会儿才有些惋惜地说:“哎呀,看你现在这样儿,还真是个人物,我还真有些后悔当时没有同意把你过继过来!要不然我现在就也是有儿子的人了!”
孟端并没有接话,只是沉默地坐在那里。孟玲颇有些无趣:“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爱说话呢?我在这里坐了有半个时辰了,你才说了不到十个字,我说了这么多,你好歹吱一声啊!”
孟端看看他:“哦……”
孟玲差点掀桌:“小三儿,没有我你这次就死定了,那几个熊玩意没轻没重的,要不是我及时赶来,你连命都没了,你现在还跟我在这里耍脾气,你个没良心的小兔崽子,想怎么样啊?”
孟端轻声道:“不是。”
孟玲叫道:“什么不是?”
孟端垂下眼睛:“我不是跟您耍脾气,三叔,你过来我院子的时候,院子里除了三叔跟四叔家的几个兄弟,有没有看到其他人?”
孟玲愣了愣,脸色顿时有些阴晴不定:“当时都乱套了,我哪里注意得了那么多。好像是看到有旁人趁乱钻出去了,我估摸着是你家的下人,大概是惹了祸赶紧跑路的……怎么了,怎么忽然想起问这个?”
孟端的嘴角扯了扯:“我就在想,几个兄弟才来开封,怎么就跟下人们混得这么熟,专门有人告诉他们我住在那里,能赚几个赏钱么?可这要是被查出来,可不是打一顿的问题啊。”
孟玲皱皱眉毛:“小三,你到底什么意思?别跟我东拉西扯的,你三叔是个粗人,听不懂这些弯弯绕绕!你说这些到底是什么意思吧,直说,说人话!”
孟端笑了起来“没什么意思,随便说说……我也是命大,幸好三叔路过,要不然我搞不好真要丢了命呢!”
孟玲见他不想提那个问题,也就从善如流地接着孟端的话茬说下去:“嗨,还不是你那妹子,毛手毛脚的,烧个纸把我袖子给烧着了,怕回去被你三婶抽,逼着我陪她回去顶缸,然后又嫌衣袖少了半边儿太丑,非拉着我绕小路……你确实命大!回头记得给我们二娘谢礼!”
孟端道:“好,二娘的袖子烧了,我就给二娘做上两套衣服做谢礼!”他说道这里笑了起来:“我现在只是个穷鬼,也就能做上几身衣服了!日后……我总归会记得三叔的!”
孟玲看了看孟端,点点头:“行,有你这句话就成。好了,这都大半夜了,我也该回去休息了!明日是你侄儿的生日,你这幅样子,怕是没法去了吧?”
孟端弯了弯嘴角:“可不是,这幅鼻青脸肿的模样,只怕会吓坏了小侄儿呢!还是老老实实地在床上躺几天吧,也避避风头。”
孟玲指着桌子上的汤罐:“这是你大嫂家的那个果儿刚才送过来的,那会儿你还没醒,我就先让她回来了,小丫头过来看你两次了!”
孟玲说罢便走了出去,留下孟端一个人留在屋里,他站起身来,只觉得浑身都在疼:孟玲是行伍出身,孟端身上的伤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毛毛雨,所以也没专门安排人过来照顾他。至于夏夫人,她这些天一直抱病,家里的事情全都撒手不管,这会儿更是据说被侄儿们干的事儿给气到了,又病倒了……那里有功夫管孟端的死活?
“我还真是碍眼啊!”孟端走到桌前,打开罐子的盖子,浓郁的香味散了开来,乳白的汤翠绿的香葱叶,卖相这叫个好!果然是国公家的千金会送出手的东西……只是这汤篦的叫个干净啊,别说骨头了,连个肉丁都不剩,这可真是汤,统共就只有几个蘑菇丁跟香葱叶飘在上头。放下手里的勺子,孟端忍不住叹了口气:这是多大仇?饿了几个时辰了不但吃不到饭,还要面对这种越闻越饿的东西!好歹捎俩炊饼过来啊侄女,你这也太坑人了!
这会儿已经是大半夜了,孟端又浑身都在疼,实在没精神出去找吃的,只好苦逼兮兮地往肚子里灌了半罐子汤,然后往床上一躺,睡觉!
说是睡觉,他有哪里睡得着?今天的事情他越想越不对劲儿,别的不说,他当时已经决定先走开了,可是却有人骂了他娘,然后还砸了个花瓶过来……
他当时在气头上不觉得有问题,可打完架醒过来怎么想都不对劲:他虽然跟这几个堂兄弟不熟,但对他们的声音也都还有印象的,一群西南来的两个草原上住惯了的,好好的官话为什么会有鲁地口音?还有那个瓶子,一群醉汉从屋里冲出来,东倒西歪的还记得拿个瓶子也就罢了,居然准头还那么好,他要不是躲得快,直接就给开了瓢了!哪里还有机会等着孟玲过来?
肚子饿的厉害,没洗澡还擦了一身的药,黏糊糊的简直难受死,孟端翻来覆去睡不着,越想越越精神,天快亮了才闭上眼。
肚子毕竟太空,所以尽管孟端困的要命,还是没一会儿就醒了过来。想到今日是侄儿侄女的满月,他便从床上爬起来翻箱倒柜地找礼物。
孟端是个穷鬼,身边并没有太多值钱的物件儿,有那么几样纪念品还都是来路太清楚的不适合送人:比如他便宜舅舅夏顺前年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送他的玉佩……这种被人大张旗鼓当做正式礼物送他的东西明显不适合转送别人。
所以孟端从一开始就没有想用那些玩意,直接打开包裹,在包袱底儿里翻出一个小小的匣子,扭开锁头打了开来,里头却是一包玉佩,零零碎碎七八个,有双鱼的,有龙凤的,有虎头的,也有最简单的如意佩。他随便拿起了一个双鱼佩,只见鱼肚上弯弯曲曲刻了个一团小篆,却是一个:“绍”字。
原来这一包玉佩,是徐绍送他的。前阵子孟端住在徐绍那里,徐绍见他连个压袍角的玉佩都没有替换的,便从自己的玉佩匣子里扒拉出八个给他。这会儿孟端看看这些玉佩,嘴角忍不住弯出个弧度来:徐绍那个促狭鬼,每块玉佩上都让人专门了“绍”字,声称要他被什么小娘子小郎君什么的纠缠的时候可以随时砸一块玉佩出来显派:这是我相好送给我的玉佩,你看我相好是多么的土豪,随便送的都是和田玉,所以你死心吧,他比你英俊比你有钱还比你善解人意!
孟端想到徐绍,嘴角翘了起来,绍总是能给他带来各种快乐,就算这种补贴他的事儿,也能说得如此可爱。只是他毕竟是个男人,不能靠徐绍补贴一辈子。
孟端挑了一会儿,在玉佩里头翻出两只双鱼佩来,走了出去。
孟端一路走到他大嫂住的院子,让丫鬟通报,不多时他便被请到客厅里,过了好一会儿,江氏才姗姗而来。
孟端一见江氏的模样就吓了一跳,江氏本是个身材娇小的江南美人,可娇小归娇小,并不瘦,算得上是玲珑有致的那种。可是如今这样子,简直瘦成了不成人样,颧骨高高地凸起,脸颊也塌陷下去,看着足足老了十岁,尤其一双眼睛,红肿的厉害,竟是不知哭了多久的样子。
“嫂子这是怎么了?哭成这样?”孟端见江氏这样子,赶紧站起来问。
江氏轻声道:“没什么,只是一早上想起今日是娇娇跟壮儿的满月,可你哥哥却见不到,心里头难受……这才哭了一场。”
孟端虽然跟兄长没什么感情,可是想到这两个孩子长大了却是连自己爹爹长什么样都不知道的,也觉得心酸:“我知道嫂嫂心里头难受,只是毕竟这三个孩子现在也只有嫂嫂您了,您总该好好保重身体,莫要再哭了,伤身。”
江氏垂下头,轻声嗯了一声。
孟端见这个状态,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索性直接把两块玉佩从袖袋里拽出来递给江氏:“这个给您!满月的礼物,送与我那侄儿侄女留着当个护身符吧!”
江氏低头看了一眼玉佩,起先并没有在意,等抬起头来,忽然意识到什么,赶紧又低头看向玉佩,然后她的眼睛猛地瞪大了,把一个玉佩拿道眼前看了看,又赶紧把另一块玉佩翻了个个,她看罢两块玉佩,猛地抬起头来:“三弟是准备跟太子殿下相好一辈子了?”
孟端道:“是不是一辈子,我说了不算,至少目前来说,我是不准备找别人了。”
江氏抿抿嘴唇:“三弟难道想要被人称作佞幸?”
孟端闻言忽然嗤地一笑:“有人管卫青叫佞幸么?我又不准备只靠他护着!整个北部边疆从东到西到处都蠢蠢欲动,缺人着呢!我本就想着等忙完这一阵,便请命到边疆打仗去,比起我的几位叔叔,父亲的旧部还是更认我的!只要我不贪生怕死,但凡有那么一点本事,总归比别人容易混出头。只是我不去跟别人争,别人却把我当做想争上这位置的大敌来对付!若不是三叔公来得快,只怕我这条命都没了!佞幸?佞幸也起码先有命来当!却不知嫂子可想出办法保住我侄儿这个正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