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文弱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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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抚弄琴弦,优雅的姿势舞动,桃花之下,美艳无双,她的歌声传过,如一记巴掌,打向对面的三人。
苦涩莫名,慕名前来之余,落得这般下场,自找苦吃,他们大恨,怨天尤人。
古来圣贤皆寂寞,为何我却不甘心寂寞,踏雪前来,踏遍山高路远,来与眼前此人一较高下。
江舟拱手告别,人群自动分成两路,他从人群走过,马尔济斯失魂落魄,“今生,我再不会踏足阳城郡片刻。”
“哼。”嗦嘎那大步走开,显得很没有礼貌。
“终于,可以好好赏一赏这醉人的风景了。”东方韵儿的声音轻灵,她唯有对着陈晨等人,才笑逐颜开。
在他们身边,还有许多人未走开,但他们毫不在意,自得其乐。
人生在世,不必太过压抑,他们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携手同行,看桃花吹动,舞动他们的青春年华。
这天,这地,满是桃花飞舞,他们笑颜如花。
不知多久,他们累了,疲倦了,再次坐了下来。
他们的身边,依然还有人跟随,等着他们的签名,他们的名过于盛大,无人可以替代,在年轻一辈中,已经足够成为领衔人。
“明天,我要走了。”陈晨如歌如泣,莫名有一种解脱之感。
“去哪?”皇甫燕闻言,转过头来,欢喜的笑脸定格,白雪和东方韵儿盯视着陈晨那张洁净的脸,脸色微微一颤,他,要走?要去哪?
她们和皇甫燕一样,想知道陈晨的目的。
“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陈晨忽然道。
“旅行么?看起来很神圣的样子。”皇甫燕看了陈晨片刻,突然道,“能否不要走?”
陈晨沉默,这一刻无需多言,他知道她们的想法,他无言以对,他需要开阔自己的视野,为以后的路途铺垫,只沉迷在书籍中,并不是他的意愿。
他们解散,各有千言万语,不过一个夜晚,陈晨真的离开了,当皇甫燕等人为他送行的时候,他已经步行远去。
他没有带任何骑行的工具,他准备一场裸行,以阳城郡为中心,将围绕帝国拜访名山大川。
在他远行的这一天,《诛仙》问世,霎时便轰动整个文学圈子。
玄幻,第一次真正出现在大众的眼前,和《幻城》不同,这是真正开创一个流派的迹象,堪成为祖师作品。
太过于经典和耀眼,陈晨成为一个最为耀眼的网络小说大神,连霸胜王朝都张着嘴巴,仰望着他。
“我输了。”他喃喃自语,如同年华落幕,他的辉煌黯淡,一去不复返。
“我还能站起来吗?我是远古大神,我为何要认输。”当他认清了真相,他再次寻自己曾经丢失的足迹,他忘记了原本的初衷,而今,一一找回。
“文学,越来越商业化,而我,返璞归真,写自己喜爱的那些文字,只为了圆曾经的那一个瑰丽无比的梦。”霸胜王朝纪念往昔,为曾经丢失的记忆悲鸣,而今,总算不算太迟。
在陈晨百花大放的时候,霸胜王朝走回了原来的路,他想要经历一次与众不同,在沉淀中升华。
《诛仙》大火,陈晨却没有得到任何的消息,在深夜之中,他支撑一顶帐篷,借着灯光,开启新的作品的篇章。
双手舞动,在潮湿的环境中,他开始了艰辛的旅程。
“自作自受,裸行果然是痛苦的。”陈晨身心疲倦,但他亦是倔强不肯回头,越走,他越是发现了乐趣。
许多不知闻的地方,他踏足了,许多未开垦的地域,他涉及到了。
他将曾经田野所授的课程一一复习,从脑海之中搜索有用的野外生活,捕食、居所、从吃喝到所住的地方,他都严丝合缝一丝不苟进行。
在帐篷外,他撒上硫磺,在内,他点燃一种香茗,可以睡得不太死,以免会有突发事件。
几经辗转,他到达一个大雪纷飞的地方,豁然才发现,他的第一站竟是在漠城郡。
一座大山,巍巍峨峨,横贯天际。
雪山压顶,树林林立,有动物的足迹不时印在雪地上,陈晨小心翼翼前行,在漫漫雪地中穿行。
“这就是传说中有湖怪的地方么?”陈晨眺望,远处的水波平静,没有一点涟漪。
他很惊讶这样一处地方,在外界是漫天大雪,而这里,如同春天,鸟语花香,简直是一个世外桃源。
“那里,有人影么?”陈晨隐在暗处,仔细观察,远处的人影若有若现,看得不太真切。
一只大鹰盘旋,在湖的上空散出夺目的光彩,它俯冲而下,向陈晨这边而来。
“被发现了么?”陈晨做好了准备,将身上多余的物品放下,准备迎接大鹰的一击。
然而,从他的不远处,一条巨蟒探出头来,和空中的鹰大战,陈晨感动一阵心悸,越是看起来安全的地方,越是危险,这般美景,却隐藏着致命的生物,他升起一股后怕。
只是这种后怕很快被兴奋点燃,他平生第一次看见一只雄鹰和一条大蟒拼斗,不同于人的战斗,它们全都是自己的原始本能。
鹰击长空,蟒啸山林。
此地,没有别的生物过来,这里,似乎就是它们的领域。
或许,这原本是大鹰的领域,而这条蟒蛇不知为何来到了这里,才展开了一场生死的较量。
“这只鹰,看起来好面熟?”陈晨观察良久,最终发现,这是他曾遇见过的那只雄鹰,或许不能称之为鹰,而是唯有漠城郡才有的神雕。
神雕的体型,比雄鹰的身子大,而且更加凶猛。
若非是被驯化过,一定不会轻易听人话。
“是不是很精彩?”
“是很精彩。”
有人突然问道,陈晨接下话来,而后身体浑身冷颤,他的身边,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影。
“是你?”陈晨确信他没有看错,神雕不是假的,眼前的这人,他是见过的。
“是我,莫还。”男子的长发披肩,穿着狐裘大衣,如同雪山飞狐的打扮。
两人见面,终有许多话想说,但全都不知该说什么好。
最终,莫还道,“板栗回去了,你见过她了吗?”
“回哪?阳城郡吗?我没有见到。”陈晨闻言,吃了一惊,“她,曾经来过这里?”
“她是我的爱人。”莫还的心思软化,想起那道倩影,他的心就止不住想她。
陈晨苦笑,天下间的缘分如此莫名奇妙,各有各的关系,层层叠叠,最终会遇上。
“这么久,不知你的功夫怎样,能否和我比试一场?”莫还盯着陈晨,他带着凛冽的啸声,向陈晨压下。
“我只是一介文弱书生。”陈晨唯有苦笑,没想到眼前的人还是那般嗜血,“板栗,果真是你的爱人?”
“怎么,你不相信?”莫还大笑,“你到底应战不应?不应的话,那只有姐夫欺负弟弟了。”
“你这么快就占我便宜,还不知道是真的不是?”陈晨不得不应战,因为莫还真的出拳而来,陈晨接招。
以不变为应变,将自己的身形展开。
“小子,你别跑。”莫还怒了,陈晨的身法,竟然和他差不多快,虽然不明显,但就是差了一些。
“我打不过还不能让我跑啊。”陈晨笑道,这几个月的裸行,让他经验丰富,体格更加富有内涵,每日的潜修,给他带来偌大的力量。
在这一天,彻底将潜力发挥了出来。
“不要让我追上你,不然打烂你的屁股。”莫还反击,勇追不休。
远处,神雕依旧和巨蟒战斗,不时有刺耳的声音传过,看起来战斗激烈异常。
白雪抚弄琴弦,优雅的姿势舞动,桃花之下,美艳无双,她的歌声传过,如一记巴掌,打向对面的三人。
苦涩莫名,慕名前来之余,落得这般下场,自找苦吃,他们大恨,怨天尤人。
古来圣贤皆寂寞,为何我却不甘心寂寞,踏雪前来,踏遍山高路远,来与眼前此人一较高下。
江舟拱手告别,人群自动分成两路,他从人群走过,马尔济斯失魂落魄,“今生,我再不会踏足阳城郡片刻。”
“哼。”嗦嘎那大步走开,显得很没有礼貌。
“终于,可以好好赏一赏这醉人的风景了。”东方韵儿的声音轻灵,她唯有对着陈晨等人,才笑逐颜开。
在他们身边,还有许多人未走开,但他们毫不在意,自得其乐。
人生在世,不必太过压抑,他们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携手同行,看桃花吹动,舞动他们的青春年华。
这天,这地,满是桃花飞舞,他们笑颜如花。
不知多久,他们累了,疲倦了,再次坐了下来。
他们的身边,依然还有人跟随,等着他们的签名,他们的名过于盛大,无人可以替代,在年轻一辈中,已经足够成为领衔人。
“明天,我要走了。”陈晨如歌如泣,莫名有一种解脱之感。
“去哪?”皇甫燕闻言,转过头来,欢喜的笑脸定格,白雪和东方韵儿盯视着陈晨那张洁净的脸,脸色微微一颤,他,要走?要去哪?
她们和皇甫燕一样,想知道陈晨的目的。
“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陈晨忽然道。
“旅行么?看起来很神圣的样子。”皇甫燕看了陈晨片刻,突然道,“能否不要走?”
陈晨沉默,这一刻无需多言,他知道她们的想法,他无言以对,他需要开阔自己的视野,为以后的路途铺垫,只沉迷在书籍中,并不是他的意愿。
他们解散,各有千言万语,不过一个夜晚,陈晨真的离开了,当皇甫燕等人为他送行的时候,他已经步行远去。
他没有带任何骑行的工具,他准备一场裸行,以阳城郡为中心,将围绕帝国拜访名山大川。
在他远行的这一天,《诛仙》问世,霎时便轰动整个文学圈子。
玄幻,第一次真正出现在大众的眼前,和《幻城》不同,这是真正开创一个流派的迹象,堪成为祖师作品。
太过于经典和耀眼,陈晨成为一个最为耀眼的网络小说大神,连霸胜王朝都张着嘴巴,仰望着他。
“我输了。”他喃喃自语,如同年华落幕,他的辉煌黯淡,一去不复返。
“我还能站起来吗?我是远古大神,我为何要认输。”当他认清了真相,他再次寻自己曾经丢失的足迹,他忘记了原本的初衷,而今,一一找回。
“文学,越来越商业化,而我,返璞归真,写自己喜爱的那些文字,只为了圆曾经的那一个瑰丽无比的梦。”霸胜王朝纪念往昔,为曾经丢失的记忆悲鸣,而今,总算不算太迟。
在陈晨百花大放的时候,霸胜王朝走回了原来的路,他想要经历一次与众不同,在沉淀中升华。
《诛仙》大火,陈晨却没有得到任何的消息,在深夜之中,他支撑一顶帐篷,借着灯光,开启新的作品的篇章。
双手舞动,在潮湿的环境中,他开始了艰辛的旅程。
“自作自受,裸行果然是痛苦的。”陈晨身心疲倦,但他亦是倔强不肯回头,越走,他越是发现了乐趣。
许多不知闻的地方,他踏足了,许多未开垦的地域,他涉及到了。
他将曾经田野所授的课程一一复习,从脑海之中搜索有用的野外生活,捕食、居所、从吃喝到所住的地方,他都严丝合缝一丝不苟进行。
在帐篷外,他撒上硫磺,在内,他点燃一种香茗,可以睡得不太死,以免会有突发事件。
几经辗转,他到达一个大雪纷飞的地方,豁然才发现,他的第一站竟是在漠城郡。
一座大山,巍巍峨峨,横贯天际。
雪山压顶,树林林立,有动物的足迹不时印在雪地上,陈晨小心翼翼前行,在漫漫雪地中穿行。
“这就是传说中有湖怪的地方么?”陈晨眺望,远处的水波平静,没有一点涟漪。
他很惊讶这样一处地方,在外界是漫天大雪,而这里,如同春天,鸟语花香,简直是一个世外桃源。
“那里,有人影么?”陈晨隐在暗处,仔细观察,远处的人影若有若现,看得不太真切。
一只大鹰盘旋,在湖的上空散出夺目的光彩,它俯冲而下,向陈晨这边而来。
“被发现了么?”陈晨做好了准备,将身上多余的物品放下,准备迎接大鹰的一击。
然而,从他的不远处,一条巨蟒探出头来,和空中的鹰大战,陈晨感动一阵心悸,越是看起来安全的地方,越是危险,这般美景,却隐藏着致命的生物,他升起一股后怕。
只是这种后怕很快被兴奋点燃,他平生第一次看见一只雄鹰和一条大蟒拼斗,不同于人的战斗,它们全都是自己的原始本能。
鹰击长空,蟒啸山林。
此地,没有别的生物过来,这里,似乎就是它们的领域。
或许,这原本是大鹰的领域,而这条蟒蛇不知为何来到了这里,才展开了一场生死的较量。
“这只鹰,看起来好面熟?”陈晨观察良久,最终发现,这是他曾遇见过的那只雄鹰,或许不能称之为鹰,而是唯有漠城郡才有的神雕。
神雕的体型,比雄鹰的身子大,而且更加凶猛。
若非是被驯化过,一定不会轻易听人话。
“是不是很精彩?”
“是很精彩。”
有人突然问道,陈晨接下话来,而后身体浑身冷颤,他的身边,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影。
“是你?”陈晨确信他没有看错,神雕不是假的,眼前的这人,他是见过的。
“是我,莫还。”男子的长发披肩,穿着狐裘大衣,如同雪山飞狐的打扮。
两人见面,终有许多话想说,但全都不知该说什么好。
最终,莫还道,“板栗回去了,你见过她了吗?”
“回哪?阳城郡吗?我没有见到。”陈晨闻言,吃了一惊,“她,曾经来过这里?”
“她是我的爱人。”莫还的心思软化,想起那道倩影,他的心就止不住想她。
陈晨苦笑,天下间的缘分如此莫名奇妙,各有各的关系,层层叠叠,最终会遇上。
“这么久,不知你的功夫怎样,能否和我比试一场?”莫还盯着陈晨,他带着凛冽的啸声,向陈晨压下。
“我只是一介文弱书生。”陈晨唯有苦笑,没想到眼前的人还是那般嗜血,“板栗,果真是你的爱人?”
“怎么,你不相信?”莫还大笑,“你到底应战不应?不应的话,那只有姐夫欺负弟弟了。”
“你这么快就占我便宜,还不知道是真的不是?”陈晨不得不应战,因为莫还真的出拳而来,陈晨接招。
以不变为应变,将自己的身形展开。
“小子,你别跑。”莫还怒了,陈晨的身法,竟然和他差不多快,虽然不明显,但就是差了一些。
“我打不过还不能让我跑啊。”陈晨笑道,这几个月的裸行,让他经验丰富,体格更加富有内涵,每日的潜修,给他带来偌大的力量。
在这一天,彻底将潜力发挥了出来。
“不要让我追上你,不然打烂你的屁股。”莫还反击,勇追不休。
远处,神雕依旧和巨蟒战斗,不时有刺耳的声音传过,看起来战斗激烈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