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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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霞紧紧抱着王凤臂膀,劝慰道。“妈,算了,跟他离婚吧!”很早以前,两人就经常吵架,每次吵架过后,王凤都闹着要跟林勇离婚。可是,每次看到幼小的女儿,下不了决心。
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林晓霞打小就很懂事,每一次王凤下定决心要跟林勇离婚时,林晓霞总是会像小大人似的,逗王凤开心,破涕为笑后劝她不要离婚。而这一次,林晓霞彻底对林勇失望透了。
“妈,离婚吧!您现在还年轻,还可以找寻自己的幸福,女儿现在长大了,有能力独立生存了。”
不论是脾气还是相貌,林晓霞跟王凤都有几分相似。王凤留着一头齐肩短发,皮肤细腻,只是眼眶凹陷,瞳孔布满血丝,显得有些憔悴。现在女儿安全回来了,王凤好好休息几天,精神饱满了,看起来就跟三十出头似的,有着与年龄不相符合的风情。
想到伤心处,林晓霞噗通一声,跪在王凤跟前。泪流满面,妈妈一辈子不容易,倘若不是为了自己,早就跟林勇离婚了。“妈,对不起!这些年让您遭罪了。”
满屋子的人,无不同情母女二人。善良的钟倩,忍不住跟着一块落泪,或是想起了自己早早去世的爸妈吧!亲昵的挽着钟老的手臂,靠着老人肩膀。如果没有爷爷,也就没有她今天。
钟倩都想跪下来,给爷爷磕几个头,感谢他老人家多年来无微不至的照顾。
“女儿,快起来,快起来吧!地下凉。”
王凤把林晓霞搀起来,拉着林晓霞的手,走到大厅中央,然后拽着林晓霞一块跪了下来。“给你们添乱了,谢谢!谢谢你们!明天我就回去跟那个畜生离婚,你们放心,我保证以后不会让他再跟你们张家要一分钱。”
女儿交给张哲辉,王凤放心。
她打定主意,回去后就跟林勇拼了,不杀了他,女儿哪怕嫁到张家来,一辈子都不会安宁。
“亲家,你这是干嘛?快起来快起来,你这是折我们的寿啊!”
陈细英忙上前将两人搀扶起来,搭上林勇这么个亲家,陈细英夫妇很是头痛。但林晓霞生的漂亮,乖巧懂事,又是城里人。儿子能娶到她,二老心满意足,轻易间怎么舍得退却这庄婚事?
“我们家家贫条件不好,霞霞过来后一句怨言都没有,就像亲生女儿一样,一过来就洗衣做饭,抢着活儿干,是个好女孩儿。我们夫妻没什么文化,不懂得说好听的话,小辉能娶到霞霞,是我们张家十辈子修来的福分。”
钟倩抿着嘴唇,突然间,很羡慕林晓霞。与自己相比,她起码还有疼爱她的母亲。张哲辉爹妈对她那么好,都已经把她当儿媳妇看了,论姿色,林晓霞与她不相上下。
林晓霞虽然穿的比较破旧,牛仔裤洗的发白,但仍掩盖不了她的风韵。
钟老不无担忧,轻轻拍了拍钟倩的后背,孙女第一次对一个男人动了心。而张哲辉却跟林晓霞已经许下婚事,双方父母又都认同,钟老怕钟倩受不了刺激,受到打击。好不容易,逐渐开朗的性格,再有所转变。
钟倩强颜欢笑,摇了摇头。
她认定张哲辉,就不会轻易放弃,只要两人没结婚她就还有机会。
再说,这年头,即使结婚了,离婚的也不在少数。况且,张哲辉刚回来没几天,他们两人肯定没什么感情,父母安排的婚姻,张哲辉会幸福吗?
对于林勇干的这些丑事,张哲辉懒得说一句话。
“阿姨,明年你和小霞一块跟我去四九城吧!我明年打算开一个店铺,正好缺人手,你们就一块过来帮忙吧!”
有了造世鼎独特的感知力,运气好点,赚钱比捡钱还容易。即使她们母女什么都不干,张哲辉也养得起。
虽然爱的是刘西西,但张哲辉深知他们之间没可能,林晓霞是最适合做他老婆的女人。
感情培养就有了。
他本来就打算带全家一块去四九城发展,带上他们母女也好,远离林勇,他再坏,找不到人又能怎样?即使林勇追到四九城,张哲辉也不惧怕他。他要是真敢来,大不了到时候叫钱志高找几个人去会会他,叫他乖乖滚回东临县。
“咚咚咚!”
劲爆的旋律,在狭窄的房间激越,跳动。勾动人们躁动的心,引爆情绪,令人频频推杯换盏。
大年过后的初一,乡下习俗是不允许走亲戚的。收到高中同学李江泉的邀约后,张哲辉响应号召,跑来东临县最有名的盛世钱门KTV,参加同学聚会。
烟雾缭绕的豪华包厢。
张哲辉一个人,手里捧着杯红酒,静静坐在角落里,看着人群雀跃,欢舞。因为家里穷,以前在班上,张哲辉就是个默默无闻的小脚色。他深知念书来之不易,想改变命运,唯有啃书本。
所以高中的时候,张哲辉很少跟人来往。不论上课下课,整天抱着书本看,可他实在对几何物理化学很不感冒,不论他怎么努力,都学不进去。暗恋上徐怡之后,学习更是一落千丈,完全静不下心,上课时总忍不住回头看上一眼。
只是静静的看上一眼,就很知足了。
液晶电视前,徐怡穿着闪亮光鲜的皮靠,犹如一条俏皮惹眼的小花蛇,跟着音乐尽情扭动腰肢,甩动长发。诱的在场男同学,无不垂涎。
李江泉,以前在班上就是班长,性格开朗,豪放,交际能力强。李江泉家庭条件好,在学校经常跟人打架惹事,一点不怕老师,高三的时候在学校是个校霸级别的任务。当然他是个十足的胖子,体重一度超过三百,腰围堪比身高。
高中住宿时,一个人就占了两个床位,每次睡觉醒来,要先侧过身子,然后爬下床。张哲辉就记得李江泉所有的鞋子都是皮鞋,因为他系不到鞋带。
胖子不怕冷,大冬天,李江泉就穿了一件比较厚的长袖,剪开后可以当被子盖。他站在徐怡身后,跟着劲爆的节奏,鼓动浑身的脂肪,倒挺好看的。只是那一双蒲团大的手掌,却搭在徐怡纤细的小蛮腰上,旁若无人,占着便宜。
见徐怡没有反应,李江泉嘿嘿一笑,得寸进尺。
“变态。”
徐怡受不了耳边李江泉熏人的口臭,咒骂了声,甩手将他拍开。
她径直朝张哲辉走来,一屁股坐下,随手抓过瓶啤酒。“来,走一个。”
两人干了杯。
嗅着女人身上浓郁的香水味,张哲辉皱了皱眉头,他不太习惯这种呛人的味道。打量着初恋情人,几乎变得全然不认识了,修长的脖颈上,又新添了一道骇人的淤青,想必她的日子不好过吧!“你经常跳舞啊?跳的挺好看的。”
徐怡跳舞时,浑身散发着一股自然,狂野的野性美。令人颇有征服欲,张哲辉很喜欢看女人跳舞,但不喜欢自己的女人去跳舞。他比较传统,总觉得去跳舞的女人,一般不是什么正经人。
徐怡变了,变得他完全不认识。
“呵!还行吧!”
徐怡端过来个果盆,抓了一把送进嘴里。“会玩骰子不?”
包厢里音乐声音很大,每次说话时,两人都得交头接耳,嘴唇几乎碰到耳根。如兰吐气的瘙痒,令张哲辉有些坐不住。“会一点。”
张哲辉在四九城省吃俭用呆了三年,捡漏也没舍得去KTV潇洒过,事实上,他连个朋友都没有,一个人去也没什么意思。直到跟了钱志高给大宝斋盈利后,钱志高带着他去过几次KTV,每次都找小姐陪着喝酒,小姐手把手教过张哲辉玩骰子,虽然没可以去学,多少懂的一点。
“三个五。”
徐怡一开口就出这么大的数字,张哲辉掀开骰子一角,气定神闲,“四个五。”
徐怡看都不看骰子一眼,眼神中夹杂着一丝狡黠。“五个五。”
“你输了,开吧!”
张哲辉率先打开骰子,他只有一个五,徐怡输定了。
果然,徐怡只有一个五,再加上一,也就是两个五。
两人捱在一块,徐怡几乎大半个身子贴在张哲辉身上,提着酒瓶子,缠着张哲辉,情意绵绵道,“辉哥,咱两一块干一杯呗!这么多年的老同学,你不赔个啊!”
前些天张哲辉在太平洋服饰店门口焚烧衣服时,徐怡恰巧在场。以前徐怡从来没正眼瞧看张哲辉,没想到,家庭没背景又没什么能力的张哲辉,居然这么有钱了。
看走眼了。
早知道张哲辉现在能赚这么多钱,当初徐怡就答应跟他交往了。
只可惜流年不在,不过,张哲辉现在还没有结婚,这是个机会。至于家里那位,徐怡从来没考虑过他,大不了一拍两散,离婚呗!反正没生小孩儿,办个离婚证多简单的事儿。张哲辉不知道徐怡心里所想,只觉得她今天有些过于热情,与上次药店门前的冷淡截然不同。张哲辉端起酒杯,跟徐怡又干了个。
两人缠在一块,丝毫没察觉到对面的沙发上,李江泉投来愤怒的目光。他起身将音乐声音调到最低,抓着话筒,脸上横肉挤成一团,蔑笑道。“大家安静一下,让我们以最热烈的掌声,欢迎呆子给我们唱一首歌吧!”
前不久,李江泉荣升局长,正是意气风发时。像张哲辉这种软弱无用的男人,根本就不配做他同学,居然敢跟自己争女人。高中的时候,李江泉跟徐怡表白过,被徐怡严词拒绝。今晚来之前,李江泉就藏了心思,打算在酒席上把徐怡灌醉,然后拖上车,找个酒店疯狂纵欲一晚。本来跳舞跳的好好的,徐怡却一把将他推开,去陪张哲辉了。
张哲辉那点比自己强?
“是啊!呆子唱一个呗!”
“泉哥叫你唱,就快点唱吧!”
“估计他只会唱世上只有妈妈好,哈哈哈!”
呆子是张哲辉高中念书时,李江泉他们给他取的外号。那会儿张哲辉天天在教室念书,基本没出去玩过,不知道有多认真。可是每次考试成绩下来,张哲辉的成绩,每次都在倒数第三名上下浮动。语文和历史的成绩相对而言会好一些。
面对众人的调侃,张哲辉选择视若无睹。放在一个月以前,张哲辉或许会脸红脖子粗,跟他们好好理论,显摆一番。自从达到炼体后期之后,张哲辉的心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似乎跳脱了红尘,世外高人般,懒得跟这些庸人做毫无意义的争执。蚂蚁挑衅大象,大象是不会跟蚂蚁计较的,因为大象只会一脚踩过去,至于蚂蚁是生是死,那就是它自己的事了。
没了音乐,也就没有玩骰子的气氛。
张哲辉靠在沙发上,掏出白狼,摸出一支点燃。半眯着眼,似乎在享受重金属带来的充实感,全然不顾李江泉喷火的眼神。
林晓霞紧紧抱着王凤臂膀,劝慰道。“妈,算了,跟他离婚吧!”很早以前,两人就经常吵架,每次吵架过后,王凤都闹着要跟林勇离婚。可是,每次看到幼小的女儿,下不了决心。
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林晓霞打小就很懂事,每一次王凤下定决心要跟林勇离婚时,林晓霞总是会像小大人似的,逗王凤开心,破涕为笑后劝她不要离婚。而这一次,林晓霞彻底对林勇失望透了。
“妈,离婚吧!您现在还年轻,还可以找寻自己的幸福,女儿现在长大了,有能力独立生存了。”
不论是脾气还是相貌,林晓霞跟王凤都有几分相似。王凤留着一头齐肩短发,皮肤细腻,只是眼眶凹陷,瞳孔布满血丝,显得有些憔悴。现在女儿安全回来了,王凤好好休息几天,精神饱满了,看起来就跟三十出头似的,有着与年龄不相符合的风情。
想到伤心处,林晓霞噗通一声,跪在王凤跟前。泪流满面,妈妈一辈子不容易,倘若不是为了自己,早就跟林勇离婚了。“妈,对不起!这些年让您遭罪了。”
满屋子的人,无不同情母女二人。善良的钟倩,忍不住跟着一块落泪,或是想起了自己早早去世的爸妈吧!亲昵的挽着钟老的手臂,靠着老人肩膀。如果没有爷爷,也就没有她今天。
钟倩都想跪下来,给爷爷磕几个头,感谢他老人家多年来无微不至的照顾。
“女儿,快起来,快起来吧!地下凉。”
王凤把林晓霞搀起来,拉着林晓霞的手,走到大厅中央,然后拽着林晓霞一块跪了下来。“给你们添乱了,谢谢!谢谢你们!明天我就回去跟那个畜生离婚,你们放心,我保证以后不会让他再跟你们张家要一分钱。”
女儿交给张哲辉,王凤放心。
她打定主意,回去后就跟林勇拼了,不杀了他,女儿哪怕嫁到张家来,一辈子都不会安宁。
“亲家,你这是干嘛?快起来快起来,你这是折我们的寿啊!”
陈细英忙上前将两人搀扶起来,搭上林勇这么个亲家,陈细英夫妇很是头痛。但林晓霞生的漂亮,乖巧懂事,又是城里人。儿子能娶到她,二老心满意足,轻易间怎么舍得退却这庄婚事?
“我们家家贫条件不好,霞霞过来后一句怨言都没有,就像亲生女儿一样,一过来就洗衣做饭,抢着活儿干,是个好女孩儿。我们夫妻没什么文化,不懂得说好听的话,小辉能娶到霞霞,是我们张家十辈子修来的福分。”
钟倩抿着嘴唇,突然间,很羡慕林晓霞。与自己相比,她起码还有疼爱她的母亲。张哲辉爹妈对她那么好,都已经把她当儿媳妇看了,论姿色,林晓霞与她不相上下。
林晓霞虽然穿的比较破旧,牛仔裤洗的发白,但仍掩盖不了她的风韵。
钟老不无担忧,轻轻拍了拍钟倩的后背,孙女第一次对一个男人动了心。而张哲辉却跟林晓霞已经许下婚事,双方父母又都认同,钟老怕钟倩受不了刺激,受到打击。好不容易,逐渐开朗的性格,再有所转变。
钟倩强颜欢笑,摇了摇头。
她认定张哲辉,就不会轻易放弃,只要两人没结婚她就还有机会。
再说,这年头,即使结婚了,离婚的也不在少数。况且,张哲辉刚回来没几天,他们两人肯定没什么感情,父母安排的婚姻,张哲辉会幸福吗?
对于林勇干的这些丑事,张哲辉懒得说一句话。
“阿姨,明年你和小霞一块跟我去四九城吧!我明年打算开一个店铺,正好缺人手,你们就一块过来帮忙吧!”
有了造世鼎独特的感知力,运气好点,赚钱比捡钱还容易。即使她们母女什么都不干,张哲辉也养得起。
虽然爱的是刘西西,但张哲辉深知他们之间没可能,林晓霞是最适合做他老婆的女人。
感情培养就有了。
他本来就打算带全家一块去四九城发展,带上他们母女也好,远离林勇,他再坏,找不到人又能怎样?即使林勇追到四九城,张哲辉也不惧怕他。他要是真敢来,大不了到时候叫钱志高找几个人去会会他,叫他乖乖滚回东临县。
“咚咚咚!”
劲爆的旋律,在狭窄的房间激越,跳动。勾动人们躁动的心,引爆情绪,令人频频推杯换盏。
大年过后的初一,乡下习俗是不允许走亲戚的。收到高中同学李江泉的邀约后,张哲辉响应号召,跑来东临县最有名的盛世钱门KTV,参加同学聚会。
烟雾缭绕的豪华包厢。
张哲辉一个人,手里捧着杯红酒,静静坐在角落里,看着人群雀跃,欢舞。因为家里穷,以前在班上,张哲辉就是个默默无闻的小脚色。他深知念书来之不易,想改变命运,唯有啃书本。
所以高中的时候,张哲辉很少跟人来往。不论上课下课,整天抱着书本看,可他实在对几何物理化学很不感冒,不论他怎么努力,都学不进去。暗恋上徐怡之后,学习更是一落千丈,完全静不下心,上课时总忍不住回头看上一眼。
只是静静的看上一眼,就很知足了。
液晶电视前,徐怡穿着闪亮光鲜的皮靠,犹如一条俏皮惹眼的小花蛇,跟着音乐尽情扭动腰肢,甩动长发。诱的在场男同学,无不垂涎。
李江泉,以前在班上就是班长,性格开朗,豪放,交际能力强。李江泉家庭条件好,在学校经常跟人打架惹事,一点不怕老师,高三的时候在学校是个校霸级别的任务。当然他是个十足的胖子,体重一度超过三百,腰围堪比身高。
高中住宿时,一个人就占了两个床位,每次睡觉醒来,要先侧过身子,然后爬下床。张哲辉就记得李江泉所有的鞋子都是皮鞋,因为他系不到鞋带。
胖子不怕冷,大冬天,李江泉就穿了一件比较厚的长袖,剪开后可以当被子盖。他站在徐怡身后,跟着劲爆的节奏,鼓动浑身的脂肪,倒挺好看的。只是那一双蒲团大的手掌,却搭在徐怡纤细的小蛮腰上,旁若无人,占着便宜。
见徐怡没有反应,李江泉嘿嘿一笑,得寸进尺。
“变态。”
徐怡受不了耳边李江泉熏人的口臭,咒骂了声,甩手将他拍开。
她径直朝张哲辉走来,一屁股坐下,随手抓过瓶啤酒。“来,走一个。”
两人干了杯。
嗅着女人身上浓郁的香水味,张哲辉皱了皱眉头,他不太习惯这种呛人的味道。打量着初恋情人,几乎变得全然不认识了,修长的脖颈上,又新添了一道骇人的淤青,想必她的日子不好过吧!“你经常跳舞啊?跳的挺好看的。”
徐怡跳舞时,浑身散发着一股自然,狂野的野性美。令人颇有征服欲,张哲辉很喜欢看女人跳舞,但不喜欢自己的女人去跳舞。他比较传统,总觉得去跳舞的女人,一般不是什么正经人。
徐怡变了,变得他完全不认识。
“呵!还行吧!”
徐怡端过来个果盆,抓了一把送进嘴里。“会玩骰子不?”
包厢里音乐声音很大,每次说话时,两人都得交头接耳,嘴唇几乎碰到耳根。如兰吐气的瘙痒,令张哲辉有些坐不住。“会一点。”
张哲辉在四九城省吃俭用呆了三年,捡漏也没舍得去KTV潇洒过,事实上,他连个朋友都没有,一个人去也没什么意思。直到跟了钱志高给大宝斋盈利后,钱志高带着他去过几次KTV,每次都找小姐陪着喝酒,小姐手把手教过张哲辉玩骰子,虽然没可以去学,多少懂的一点。
“三个五。”
徐怡一开口就出这么大的数字,张哲辉掀开骰子一角,气定神闲,“四个五。”
徐怡看都不看骰子一眼,眼神中夹杂着一丝狡黠。“五个五。”
“你输了,开吧!”
张哲辉率先打开骰子,他只有一个五,徐怡输定了。
果然,徐怡只有一个五,再加上一,也就是两个五。
两人捱在一块,徐怡几乎大半个身子贴在张哲辉身上,提着酒瓶子,缠着张哲辉,情意绵绵道,“辉哥,咱两一块干一杯呗!这么多年的老同学,你不赔个啊!”
前些天张哲辉在太平洋服饰店门口焚烧衣服时,徐怡恰巧在场。以前徐怡从来没正眼瞧看张哲辉,没想到,家庭没背景又没什么能力的张哲辉,居然这么有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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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道张哲辉现在能赚这么多钱,当初徐怡就答应跟他交往了。
只可惜流年不在,不过,张哲辉现在还没有结婚,这是个机会。至于家里那位,徐怡从来没考虑过他,大不了一拍两散,离婚呗!反正没生小孩儿,办个离婚证多简单的事儿。张哲辉不知道徐怡心里所想,只觉得她今天有些过于热情,与上次药店门前的冷淡截然不同。张哲辉端起酒杯,跟徐怡又干了个。
两人缠在一块,丝毫没察觉到对面的沙发上,李江泉投来愤怒的目光。他起身将音乐声音调到最低,抓着话筒,脸上横肉挤成一团,蔑笑道。“大家安静一下,让我们以最热烈的掌声,欢迎呆子给我们唱一首歌吧!”
前不久,李江泉荣升局长,正是意气风发时。像张哲辉这种软弱无用的男人,根本就不配做他同学,居然敢跟自己争女人。高中的时候,李江泉跟徐怡表白过,被徐怡严词拒绝。今晚来之前,李江泉就藏了心思,打算在酒席上把徐怡灌醉,然后拖上车,找个酒店疯狂纵欲一晚。本来跳舞跳的好好的,徐怡却一把将他推开,去陪张哲辉了。
张哲辉那点比自己强?
“是啊!呆子唱一个呗!”
“泉哥叫你唱,就快点唱吧!”
“估计他只会唱世上只有妈妈好,哈哈哈!”
呆子是张哲辉高中念书时,李江泉他们给他取的外号。那会儿张哲辉天天在教室念书,基本没出去玩过,不知道有多认真。可是每次考试成绩下来,张哲辉的成绩,每次都在倒数第三名上下浮动。语文和历史的成绩相对而言会好一些。
面对众人的调侃,张哲辉选择视若无睹。放在一个月以前,张哲辉或许会脸红脖子粗,跟他们好好理论,显摆一番。自从达到炼体后期之后,张哲辉的心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似乎跳脱了红尘,世外高人般,懒得跟这些庸人做毫无意义的争执。蚂蚁挑衅大象,大象是不会跟蚂蚁计较的,因为大象只会一脚踩过去,至于蚂蚁是生是死,那就是它自己的事了。
没了音乐,也就没有玩骰子的气氛。
张哲辉靠在沙发上,掏出白狼,摸出一支点燃。半眯着眼,似乎在享受重金属带来的充实感,全然不顾李江泉喷火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