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我愿意为了你,留在昭歌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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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启明看似光鲜骄傲的外表下,其实隐藏着坎坷的身世。
他出生在北京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是教授,母亲是翻译,他还有个小他五岁的弟弟。从他记事起,父母就经常吵架,最终在他十岁那年,父母离了婚。母亲远赴美国,把欧阳启明和弟弟留给了他们的父亲。
父亲自从离婚后,性格变得愈加暴躁,稍有不如意的地方,就拿欧阳启明撒气,甚至拳脚相加,打的欧阳启明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的。
父亲之所以只打他,不打弟弟,是因为欧阳启明的外貌很像他的母亲。父亲说一看到他就想起了他的母亲,父亲说讨厌他的外貌,讨厌他的一切。
欧阳启明在父亲的家庭暴力下战战兢兢的过了两年,小学毕业那年,他实在无法忍受,便一个人跑到美国去找他的母亲。
对于一个只有十二岁的小男生而言,从中国到美国的寻母之路有多艰难,大家脑补一下就能得知。但他还是义无反顾的去了,因为他是那么想念母亲曾经带给他的温暖和慈爱。
但到了美国后,他才知道,他把一切想的太好了。
他母亲在美国又结婚了,还生了个小女孩。对于他的到来,母亲并没有表现出他所期望的高兴和热情。而是催促他赶紧回去,回北京,回到他父亲身边。
眼看着母亲并不想收留自己,他只得恓惶的又回到北京。然后不出所料的又遭到了父亲的一顿暴打,甚至打得比以前更凶狠。
他没办法,就又从家跑了出来。无家可归的他凭着童年的记忆,偷偷的扒上了开往金城的火车。去那里寻找对他最好的姥姥和大姨。
姥姥看到满身是伤的他,心疼的老泪纵横,然后打电话把他父亲和他母亲都狠狠骂了一顿。还对他母亲说,如果不收留他,就断绝母女关系。
在这样的威胁下,他得以再一次辗转去了美国,留在了他母亲身边。
他虽然在美国读完了中学和大学,又在美国的酒店行业干了三年,但他始终没有得到过真正家庭的温暖。母亲说他的言谈举止神似其父,一看到他就想起了痛苦的过去。所以他在母亲和继父的家里,基本是透明的存在,没人关心他的喜怒哀乐。
他在没有亲人关心,没有朋友陪伴的状态下,在美国孤独的生活了十三年。在这十三年当中,唯一能让他有所期盼的,就是在假期的时候,飞回中国,回到金城,回到姥姥和大姨的身边。
所以,他对金城,是有着不一般的感情的。
而来到昭歌饭店,起初并不是他的本意。
当他今年过年又一次回到金城看望他的姥姥和大姨时,偶然结识了大姨夫的朋友范总。
范总非常欣赏他,执意邀请他来昭歌饭店,而他,也想在金城多住些日子,陪陪亲人,所以也就答应了。
他最初想的是,最多在昭歌呆半年,把自己关于涉外饭店的一些管理经验大体传授一下,就回去。
但没成想,他在这里碰到了自己命定的那个女人——曲云笙。
曲云笙并不漂亮,但她身上那种既坚定又柔软,既锋利又善良,既泼辣又文雅的特殊的美,深深地吸引住了他。他长到二十五岁,还没碰见过如此让他心动的女孩子。
他笨拙的追求着她,却总是不得要领。于是他决定从她身边的人入手,借以知晓她的喜好、她的过去、她的一切。
在曲云笙身边的这些人中,他对楚星驿是最有好感的。这个女孩子身上有着不可多得的书卷气,为人纯净真诚。
所以,当他在一个偶然机会得知邹经理想要对楚星驿和官小月下黑手时,就想用自己的方式提醒楚星驿和官小月注意。
那段时间他动不动就会出现在咖啡厅里,他不仅翻看账本,还会把楚星驿她们没记的,“帮忙”记上。因为他早就发现了邹经理那双藏在门背后的眼睛。
后来,在领导例会上,当邹经理歇斯底里的要求开除官小月和楚星驿时,他绵里藏针的把邹经理怼的无话可说,让她最终没能得逞。
也就是在那次,曲云笙突然对这个男人有了全新的认识。他快速缜密的思维和刀刀见血的口才让她折服,她发现,其实在他那张高傲的扑克脸下,藏着的是一颗赤诚的心。
就这样,两个年轻的心,慢慢靠近了。
所以当欧阳启明说出:“我愿意为了你,留在昭歌饭店,留在金城”这句话时,曲云笙没有拒绝。
当两个人交往的事在昭歌饭店传开后,引发了人们又一轮火爆的谈资。
与真实情况相悖的是,绝大部分人认为是曲云笙先追求的欧阳启明,因为按照他们的推理,像欧阳启明这种层次的人,怎么会喜欢上平平无奇的曲云笙呢?肯定是曲云笙借着自己英语专业的便利条件,先诱惑的欧阳启明。
曲云笙这人可真够精明的啊,她追欧阳启明肯定是看上了后者的家境和美籍华人的身份。因为她是学英语的嘛,学英语的不都盼望着有一天能出国吗?曲云笙可真精啊。
每每听到这些,曲云笙都是一笑而过,不屑分辨,不屑解释。
欧阳启明看似光鲜骄傲的外表下,其实隐藏着坎坷的身世。
他出生在北京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是教授,母亲是翻译,他还有个小他五岁的弟弟。从他记事起,父母就经常吵架,最终在他十岁那年,父母离了婚。母亲远赴美国,把欧阳启明和弟弟留给了他们的父亲。
父亲自从离婚后,性格变得愈加暴躁,稍有不如意的地方,就拿欧阳启明撒气,甚至拳脚相加,打的欧阳启明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的。
父亲之所以只打他,不打弟弟,是因为欧阳启明的外貌很像他的母亲。父亲说一看到他就想起了他的母亲,父亲说讨厌他的外貌,讨厌他的一切。
欧阳启明在父亲的家庭暴力下战战兢兢的过了两年,小学毕业那年,他实在无法忍受,便一个人跑到美国去找他的母亲。
对于一个只有十二岁的小男生而言,从中国到美国的寻母之路有多艰难,大家脑补一下就能得知。但他还是义无反顾的去了,因为他是那么想念母亲曾经带给他的温暖和慈爱。
但到了美国后,他才知道,他把一切想的太好了。
他母亲在美国又结婚了,还生了个小女孩。对于他的到来,母亲并没有表现出他所期望的高兴和热情。而是催促他赶紧回去,回北京,回到他父亲身边。
眼看着母亲并不想收留自己,他只得恓惶的又回到北京。然后不出所料的又遭到了父亲的一顿暴打,甚至打得比以前更凶狠。
他没办法,就又从家跑了出来。无家可归的他凭着童年的记忆,偷偷的扒上了开往金城的火车。去那里寻找对他最好的姥姥和大姨。
姥姥看到满身是伤的他,心疼的老泪纵横,然后打电话把他父亲和他母亲都狠狠骂了一顿。还对他母亲说,如果不收留他,就断绝母女关系。
在这样的威胁下,他得以再一次辗转去了美国,留在了他母亲身边。
他虽然在美国读完了中学和大学,又在美国的酒店行业干了三年,但他始终没有得到过真正家庭的温暖。母亲说他的言谈举止神似其父,一看到他就想起了痛苦的过去。所以他在母亲和继父的家里,基本是透明的存在,没人关心他的喜怒哀乐。
他在没有亲人关心,没有朋友陪伴的状态下,在美国孤独的生活了十三年。在这十三年当中,唯一能让他有所期盼的,就是在假期的时候,飞回中国,回到金城,回到姥姥和大姨的身边。
所以,他对金城,是有着不一般的感情的。
而来到昭歌饭店,起初并不是他的本意。
当他今年过年又一次回到金城看望他的姥姥和大姨时,偶然结识了大姨夫的朋友范总。
范总非常欣赏他,执意邀请他来昭歌饭店,而他,也想在金城多住些日子,陪陪亲人,所以也就答应了。
他最初想的是,最多在昭歌呆半年,把自己关于涉外饭店的一些管理经验大体传授一下,就回去。
但没成想,他在这里碰到了自己命定的那个女人——曲云笙。
曲云笙并不漂亮,但她身上那种既坚定又柔软,既锋利又善良,既泼辣又文雅的特殊的美,深深地吸引住了他。他长到二十五岁,还没碰见过如此让他心动的女孩子。
他笨拙的追求着她,却总是不得要领。于是他决定从她身边的人入手,借以知晓她的喜好、她的过去、她的一切。
在曲云笙身边的这些人中,他对楚星驿是最有好感的。这个女孩子身上有着不可多得的书卷气,为人纯净真诚。
所以,当他在一个偶然机会得知邹经理想要对楚星驿和官小月下黑手时,就想用自己的方式提醒楚星驿和官小月注意。
那段时间他动不动就会出现在咖啡厅里,他不仅翻看账本,还会把楚星驿她们没记的,“帮忙”记上。因为他早就发现了邹经理那双藏在门背后的眼睛。
后来,在领导例会上,当邹经理歇斯底里的要求开除官小月和楚星驿时,他绵里藏针的把邹经理怼的无话可说,让她最终没能得逞。
也就是在那次,曲云笙突然对这个男人有了全新的认识。他快速缜密的思维和刀刀见血的口才让她折服,她发现,其实在他那张高傲的扑克脸下,藏着的是一颗赤诚的心。
就这样,两个年轻的心,慢慢靠近了。
所以当欧阳启明说出:“我愿意为了你,留在昭歌饭店,留在金城”这句话时,曲云笙没有拒绝。
当两个人交往的事在昭歌饭店传开后,引发了人们又一轮火爆的谈资。
与真实情况相悖的是,绝大部分人认为是曲云笙先追求的欧阳启明,因为按照他们的推理,像欧阳启明这种层次的人,怎么会喜欢上平平无奇的曲云笙呢?肯定是曲云笙借着自己英语专业的便利条件,先诱惑的欧阳启明。
曲云笙这人可真够精明的啊,她追欧阳启明肯定是看上了后者的家境和美籍华人的身份。因为她是学英语的嘛,学英语的不都盼望着有一天能出国吗?曲云笙可真精啊。
每每听到这些,曲云笙都是一笑而过,不屑分辨,不屑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