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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前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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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琰看过去,见是之前第一个吃下尸骨人参果后重返少年时的那个男子。而这会儿,这变做少年模样的人,见余琰看向了他,便连忙将证明自己身份的信物取出。
是一枚郡守官印。
不是办公之时所用的正印,而是专门处理私事的私印。
这也算庸朝的一大特色。
但凡是官吏,无论品级大小,都有正私两印,一来代表身份,二来方便行事。有些事情需要印信为证,但又不好盖上正印,那么用上私印便正好合适。
比如,眼下余琰要和这位郡守大人所做的交易。
“林大人,贫僧虽参禅礼佛,但自幼喜好儒家经典,又想为当今圣上效劳,不知林大人有何见解?”余琰淡淡的说道。
洞悉万物之能早就这位郡守所打了备注,所以已经知道这位郡守叫什么了。
林泽文,字章同,号文安居士。
是当今大儒林牧章的次子。
听到余琰这么说,林泽文明显愣了一下,他略有些震惊的看着余琰:“大和尚想当官?”
之前余琰过来时的那一幕,他可都看在眼里。
不说其他的,在他眼里,余琰一身佛韵的浓厚,是真的如同日月一般耀眼。
尽管他不清楚余琰的实力,但具有如此佛韵的和尚,想来实力绝不弱,至少都是第三境修真,是以他怎么也想不通如此修为的和尚,居然放着和尚不做,要去做官?
难道不知成了至人,才有资格一窥轮回之秘,从而转世为人吗?
这活出第二世,那可是连他父亲林牧章都无法拒绝的诱惑啊!
“南无阿弥陀佛。”余琰点了点头,然后纠正道:“林大人,贫僧有一颗为圣上分忧效死之心!”
佛道两家,都被儒家天克,要是能不当和尚,余琰当然是舍得放弃那出家文牒。至于那烂杏寺住持之位……嗯,他又改变主意了。
林泽文闻言,他看着余琰,颇有些无言以对。
他感觉眼前这个和尚要是当了官,十有八九又是个鱼肉乡里、灭门抄家的狗官。
只不过,他想要这个和尚手中的人参果。
要是在没吃人参果之前,他是想也不想就拒绝,他林泽文虽然不是什么清官,但也不会做帮人谋官这种混账事。
然而,在吃了后那一颗人参果后,他却有些没办法拒绝。
不光是有他想让糟糠之妻和自己一样恢复青春的执念,还有心底一些莫名的情绪在影响,就像是有一个细微的声音,在缓缓地告诉他,他应该答应,他也必须答应!
不过,林泽文还是没有一口答应。
儒法维系着他最后一丝清明。
想了想,林泽文决定最后一问:“大和尚,你一身佛韵如此浓厚,当真舍得吗?须知,你一旦入朝为官,你此刻的修行,可都要作废了呀!以大和尚的一身佛韵,我实在是有些看不懂!”
余琰微微一笑,然后一言不发。
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编。
面对住持神晦这个半瓶水和尚,他可以仗着穿越者的些许信息优势,信口胡编,将神晦给忽悠了。但眼下这位林郡守,毫无疑问是真材实料的,甚至对于佛门金身之法的修行步骤,也很清楚。
这让余琰心里不免有点慌……
而这会儿,拂云叟也已经留意到了余琰。
不是因为地仙之属的无月,而是只要是没吃尸骨人参果的,他都会看上一眼。
“这个和尚有点奇怪。”这时,那美艳女子说道。
“仙子所言极是,之前老朽还不觉得,但现在看起来,确实是有点怪。”拂云叟点头,“这和尚有一身不弱的佛韵,然而,似乎没有佛心。”
无论是拂云叟,还是这美艳女子,说话都很随意,也没有刻意压低声音,但这二位的声音,却没有传出丝毫。
“有佛韵,就该有佛心。没有佛心,修不出一身佛韵。”美艳女子又说道,她虽不是佛门中人,但也对佛门金身之法,知之甚深。
佛门金身,都是先养佛心,然后借助香火修佛韵,最后就是如道门一般,融合天地奇物成为至人。
不过其中有所不同的是,道门将此奇物称之为“道灵”,佛门则称之为“佛宝”。
称呼不同,本质没有区别。
而融合奇物的强弱,以及融合程度,也决定了融合后所成就的至人实力。
拂云叟眸间闪过一抹异色。
无佛心,偏偏一身佛韵可比修真境,甚至直追至人,这让他不由起了好奇之心。
于是,他起身,一步来到了余琰身前,不等余琰和林泽文起身行礼,便一抬手,示意不必多礼,然后拂云叟笑道:“老朽只是好奇,便过来听听,你们的交易,与老朽无关,老朽也不会阻止。况且,这位小友正值壮年,确实不需要人参果。”
“多谢老先生!”林泽文闻言,顿时面露喜色,他见拂云叟出现,还以为是来阻止他们交易的。
不过,即使听拂云叟这么说,他心中也还是忍不住起了几分急躁之心。
因此,他决定随后不管余琰怎么说,他都会答应余琰的要求。
反正左右不过一个小官罢了。
“小友,你为何不愿继续当和尚?老朽可有点不信你是自幼喜好儒家之学,你要非要这么说,老朽就只能考考你了。”拂云叟笑着问道。
这拂云叟一脸笑容,问话的声音也不含煞气,甚至还很祥和,然而余琰却是陡然心悸,在心底涌起强烈恐惧之意的瞬间,余琰赶紧开口道:“既然老先生要贫僧直言,那么贫僧只能说实话了。”
“贫僧修行至今,却不知什么是佛。”
“佛说众生平等,却要那金箔,来包裹那冰冷的泥石之像,以此彰显金身之尊贵。”
“佛劝人刻苦修行,却又要让僧众佩戴珍宝,手持玛瑙之物,念诵经文,可功德倍增,可更快的成佛。既然如此,那么还要刻苦修行来做什么?”
“佛,不仅要广厦大殿,还要世人膜拜。”
“然而,贫僧从未见过我佛,也不曾见过我佛行善。”
余琰说着,便让自己的脸上,露出戚苦之色,然后双手合十,低头不语。
“哈哈哈哈,小友真妙人也!”拂云叟却是一下子笑了起来。
而在这一瞬间,余琰先前感受到的心悸感,霎时消失。
余琰看过去,见是之前第一个吃下尸骨人参果后重返少年时的那个男子。而这会儿,这变做少年模样的人,见余琰看向了他,便连忙将证明自己身份的信物取出。
是一枚郡守官印。
不是办公之时所用的正印,而是专门处理私事的私印。
这也算庸朝的一大特色。
但凡是官吏,无论品级大小,都有正私两印,一来代表身份,二来方便行事。有些事情需要印信为证,但又不好盖上正印,那么用上私印便正好合适。
比如,眼下余琰要和这位郡守大人所做的交易。
“林大人,贫僧虽参禅礼佛,但自幼喜好儒家经典,又想为当今圣上效劳,不知林大人有何见解?”余琰淡淡的说道。
洞悉万物之能早就这位郡守所打了备注,所以已经知道这位郡守叫什么了。
林泽文,字章同,号文安居士。
是当今大儒林牧章的次子。
听到余琰这么说,林泽文明显愣了一下,他略有些震惊的看着余琰:“大和尚想当官?”
之前余琰过来时的那一幕,他可都看在眼里。
不说其他的,在他眼里,余琰一身佛韵的浓厚,是真的如同日月一般耀眼。
尽管他不清楚余琰的实力,但具有如此佛韵的和尚,想来实力绝不弱,至少都是第三境修真,是以他怎么也想不通如此修为的和尚,居然放着和尚不做,要去做官?
难道不知成了至人,才有资格一窥轮回之秘,从而转世为人吗?
这活出第二世,那可是连他父亲林牧章都无法拒绝的诱惑啊!
“南无阿弥陀佛。”余琰点了点头,然后纠正道:“林大人,贫僧有一颗为圣上分忧效死之心!”
佛道两家,都被儒家天克,要是能不当和尚,余琰当然是舍得放弃那出家文牒。至于那烂杏寺住持之位……嗯,他又改变主意了。
林泽文闻言,他看着余琰,颇有些无言以对。
他感觉眼前这个和尚要是当了官,十有八九又是个鱼肉乡里、灭门抄家的狗官。
只不过,他想要这个和尚手中的人参果。
要是在没吃人参果之前,他是想也不想就拒绝,他林泽文虽然不是什么清官,但也不会做帮人谋官这种混账事。
然而,在吃了后那一颗人参果后,他却有些没办法拒绝。
不光是有他想让糟糠之妻和自己一样恢复青春的执念,还有心底一些莫名的情绪在影响,就像是有一个细微的声音,在缓缓地告诉他,他应该答应,他也必须答应!
不过,林泽文还是没有一口答应。
儒法维系着他最后一丝清明。
想了想,林泽文决定最后一问:“大和尚,你一身佛韵如此浓厚,当真舍得吗?须知,你一旦入朝为官,你此刻的修行,可都要作废了呀!以大和尚的一身佛韵,我实在是有些看不懂!”
余琰微微一笑,然后一言不发。
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编。
面对住持神晦这个半瓶水和尚,他可以仗着穿越者的些许信息优势,信口胡编,将神晦给忽悠了。但眼下这位林郡守,毫无疑问是真材实料的,甚至对于佛门金身之法的修行步骤,也很清楚。
这让余琰心里不免有点慌……
而这会儿,拂云叟也已经留意到了余琰。
不是因为地仙之属的无月,而是只要是没吃尸骨人参果的,他都会看上一眼。
“这个和尚有点奇怪。”这时,那美艳女子说道。
“仙子所言极是,之前老朽还不觉得,但现在看起来,确实是有点怪。”拂云叟点头,“这和尚有一身不弱的佛韵,然而,似乎没有佛心。”
无论是拂云叟,还是这美艳女子,说话都很随意,也没有刻意压低声音,但这二位的声音,却没有传出丝毫。
“有佛韵,就该有佛心。没有佛心,修不出一身佛韵。”美艳女子又说道,她虽不是佛门中人,但也对佛门金身之法,知之甚深。
佛门金身,都是先养佛心,然后借助香火修佛韵,最后就是如道门一般,融合天地奇物成为至人。
不过其中有所不同的是,道门将此奇物称之为“道灵”,佛门则称之为“佛宝”。
称呼不同,本质没有区别。
而融合奇物的强弱,以及融合程度,也决定了融合后所成就的至人实力。
拂云叟眸间闪过一抹异色。
无佛心,偏偏一身佛韵可比修真境,甚至直追至人,这让他不由起了好奇之心。
于是,他起身,一步来到了余琰身前,不等余琰和林泽文起身行礼,便一抬手,示意不必多礼,然后拂云叟笑道:“老朽只是好奇,便过来听听,你们的交易,与老朽无关,老朽也不会阻止。况且,这位小友正值壮年,确实不需要人参果。”
“多谢老先生!”林泽文闻言,顿时面露喜色,他见拂云叟出现,还以为是来阻止他们交易的。
不过,即使听拂云叟这么说,他心中也还是忍不住起了几分急躁之心。
因此,他决定随后不管余琰怎么说,他都会答应余琰的要求。
反正左右不过一个小官罢了。
“小友,你为何不愿继续当和尚?老朽可有点不信你是自幼喜好儒家之学,你要非要这么说,老朽就只能考考你了。”拂云叟笑着问道。
这拂云叟一脸笑容,问话的声音也不含煞气,甚至还很祥和,然而余琰却是陡然心悸,在心底涌起强烈恐惧之意的瞬间,余琰赶紧开口道:“既然老先生要贫僧直言,那么贫僧只能说实话了。”
“贫僧修行至今,却不知什么是佛。”
“佛说众生平等,却要那金箔,来包裹那冰冷的泥石之像,以此彰显金身之尊贵。”
“佛劝人刻苦修行,却又要让僧众佩戴珍宝,手持玛瑙之物,念诵经文,可功德倍增,可更快的成佛。既然如此,那么还要刻苦修行来做什么?”
“佛,不仅要广厦大殿,还要世人膜拜。”
“然而,贫僧从未见过我佛,也不曾见过我佛行善。”
余琰说着,便让自己的脸上,露出戚苦之色,然后双手合十,低头不语。
“哈哈哈哈,小友真妙人也!”拂云叟却是一下子笑了起来。
而在这一瞬间,余琰先前感受到的心悸感,霎时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