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浦南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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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如此...”
“这样吧,反正我已与澳门签订了条约,三年之内卜加劳炮厂的都会为郑氏全力制造火炮,也不差这一时,不过希望你能游说游说澳门理事会的议员们,我很诚心的希望他们能同意。”
“你也知道,目前帝国北方局势糜烂,帝国在南方有留都,北方战事已持续数十年,人民流散土地抛荒,皇帝再也坚持不下去了,到时会南下过江,届时我郑氏则为帝国倚仗。你可以将这隐晦告知议员们,希望他们会有让大家都满意的决定。”
与安东尼就收购卜加劳问题商量过后,郑森将两百余自己的护卫召集到一起,这些半个月前还是农民渔夫或是水手的汉子被施琅招募过来,得知自己将为福建总兵之子,郑家大公子服务,为其护卫,皆是感激涕零。
在福建,能进入郑氏做活,那便已是值得去妈祖庙好好祭拜一番的大喜事了。
郑氏富庶,拥兵据船,就连官府也要为之倚仗,入了郑氏自不愁吃喝安全,脸上也有光彩。
何况是给郑森当护卫?
一月五两银子,这在闽南也不少的,衣食住行亦也不用考虑,全由郑氏包揽,这五两银子就都能剩下补贴家用。
所以郑森召集诸卫见面的时候,问答都是声音如锣,腰杆挺直,尽力表现着自己。
“招你们我只有一句话,无条件服从命令!”
“每月银两不会短缺,尔等家眷也会有我郑氏照拂,为我郑氏,为我郑森卖命,可愿?”
对于自己的第一支武装,郑森很是上心,他放着浙江以及两广的士子没有去拉关系,而是跑来岭口这里视察,就是要尽可能的将这些人收服。
好在良家子弟比较淳朴,郑森给他们每月五两银子的月钱,另外还有一次性二十两银子的安家费,这银子砸下来,收货的效果很显着。
听郑森训话,众人纷纷高喊愿意。
他们是真心愿意,郑氏大公子郑森年方二十,如今拜入黄道周门下又招募卫士,如果能够留下来,将来八九不离十能当一当从龙功臣,郑森继承郑氏,他们这批郑森的心腹不同于郑芝龙的老兄弟,将会受到重用。
一朝天子一朝臣。
尽管许多人尚且没敢想那么远的事情,但他们都知道一件事,跟着郑森混,前途不可限量。
“好!且先说好,若有心存侥幸溜须拍马不用心操练者,罚没银钱乱棍打出!”
次日上午,郑森起床洗漱,前去观摩亲兵操练。
他们虽然不是兵,但给的待遇和操练的项目都是按照军队来的,这可以说是他郑森的私兵了,不过郑氏在福建有兵二十万,闽人早已见惯不惯,谁也不会揪着郑森这私兵不放,没人会愿意做这种事。
亲兵队有二百来号人,基本都是漳泉二府籍贯,郑森与他们言语相通习俗相同,加之粮饷充裕前途明朗,这批子弟兵半个月的时间已经从原先的农民渔夫等身份,渐渐朝士兵转变了。
当然,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功劳要归于施琅,他挑人挑的好。
训练项目除了照常的操练刀枪火器,扎马步跑圈举重等,还有读书认字。
不读书认字,那只能当个莽夫,对郑森来说这是万万要不得的。
他有意将这些人朝军官方向培养,不管未来他们中能有多少人活下来,但每个人都必须有经过战场洗涤后成为一名合格军官的潜力和资格。
再说给足了钱粮,标准自然是高出常人的。
观摩半晌,郑森又上西山巡了一圈明暗哨,得知一切正常就要下山时,南山方向的丘陵之中,有人影飞快朝这边跑来。
郑森从施琅那接过望远镜看清了来人,是郑家的士兵。
那人一边跑一边大喊,待到近了郑森才听清楚。
“叶贼来了,叶贼来了!”
叶贼,说的便是叶祝。
郑森浑然惊醒,回头与施琅对视一眼。
施琅目光凝重,大手一伸将郑森朝岭口方向揽去:“公子速回邺山,此处有属下镇守,绝不让贼人杀进来!”
郑森大脑一片空白,怔怔的被施琅等人拥簇着下山朝岭口而去。
只是下到一半他就反应过来,停下了脚步。
“叶贼怎会来岭口?他们被父亲兵马团团围住,已是笼中之兽,如今脱出,不想着远远的遁走,跑来岭口作甚?”
郑森眯起眼睛自语,脑袋朝东边定住:“他们是为了海澄而来!”
施琅等人呆立在原地,有些麻爪,大公子带着的浙江两广士子可有百十号人就在海澄呢。
要是让这些人中一个出了差错,那都是大大的不利,他们要得挂落还是小事,最关键的是这将会波及郑森。
郑森也想到了其中厉害,要是让来参加岭南大会的士子丢了性命,自己莫说借此扬名了,能继续留在邺山都是不幸中的万幸!
“此去邺山数十里,没有大半日功夫到不了,叶贼若是奔月港,定是顺南溪而下,顺流而下决然瞬息便至!”
郑森挣开施琅等人的拥簇,大步朝报信之人奔去,会面之后听了对方将所见情况说明,这才抬头。
“贼已至南山外,距南山约有二十里,距岭口四十里!”
“贼兵顺南溪而下,人数不计,某估算至少有数千人!”
听了对方的回答,郑森没有答话,捏着下巴来回渡步,片刻将命令下达。
“速速回南山通知各处哨所,严加防范贼人突入,时刻观察贼人动向,两个时辰一报!”
“南山人手若是紧缺,便从岭口增派,务必保证消息畅通!”
委派报信士兵回南山监视叶祝所部动向,郑森转头带着施琅等人匆匆下了西山,迎面就撞上了因郑森等人急促下山而感觉可能有情况发生的甘辉。
“甘辉,你速去召集弟兄们,我有话要说!”
说完,郑森安排施琅让甘辉协助他集结亲兵,自己则快步来到炮厂内,见到了安东尼。
“哦,兄弟,怎么回事?”
看见郑森脸色有些怪异,安东尼问道。
“安东尼,我需要你的帮助!”
“当然,我们是亲人,不是吗?”
“很好,我记得你有一支黑人卫队,是吧?”
...
当甘辉带着两百多亲兵聚集在广场上时,他们见到了一身戎装的郑森,和跟在郑森身边,腰别西洋剑胸前挂着两把手铳的安东尼,以及,安东尼身后,那支由数十名黑人火枪手组成的卫队。
而在四十里开外的山间谷地,一条蜿蜒河流上,洋洋洒洒有数千人的队伍乘着各式各样的船具向下游疾驰而去。
队伍中大部分是手持长枪叉子锄头等武器的农夫,他们脸上还带着惊恐,但同样,惊恐中亦有狂热。
那是对财富的渴望,对权力的追求。
而队伍的核心,则是不到一千人的石梯岭贼人,贼首正是与方安闹掰的叶祝!
“就算如此...”
“这样吧,反正我已与澳门签订了条约,三年之内卜加劳炮厂的都会为郑氏全力制造火炮,也不差这一时,不过希望你能游说游说澳门理事会的议员们,我很诚心的希望他们能同意。”
“你也知道,目前帝国北方局势糜烂,帝国在南方有留都,北方战事已持续数十年,人民流散土地抛荒,皇帝再也坚持不下去了,到时会南下过江,届时我郑氏则为帝国倚仗。你可以将这隐晦告知议员们,希望他们会有让大家都满意的决定。”
与安东尼就收购卜加劳问题商量过后,郑森将两百余自己的护卫召集到一起,这些半个月前还是农民渔夫或是水手的汉子被施琅招募过来,得知自己将为福建总兵之子,郑家大公子服务,为其护卫,皆是感激涕零。
在福建,能进入郑氏做活,那便已是值得去妈祖庙好好祭拜一番的大喜事了。
郑氏富庶,拥兵据船,就连官府也要为之倚仗,入了郑氏自不愁吃喝安全,脸上也有光彩。
何况是给郑森当护卫?
一月五两银子,这在闽南也不少的,衣食住行亦也不用考虑,全由郑氏包揽,这五两银子就都能剩下补贴家用。
所以郑森召集诸卫见面的时候,问答都是声音如锣,腰杆挺直,尽力表现着自己。
“招你们我只有一句话,无条件服从命令!”
“每月银两不会短缺,尔等家眷也会有我郑氏照拂,为我郑氏,为我郑森卖命,可愿?”
对于自己的第一支武装,郑森很是上心,他放着浙江以及两广的士子没有去拉关系,而是跑来岭口这里视察,就是要尽可能的将这些人收服。
好在良家子弟比较淳朴,郑森给他们每月五两银子的月钱,另外还有一次性二十两银子的安家费,这银子砸下来,收货的效果很显着。
听郑森训话,众人纷纷高喊愿意。
他们是真心愿意,郑氏大公子郑森年方二十,如今拜入黄道周门下又招募卫士,如果能够留下来,将来八九不离十能当一当从龙功臣,郑森继承郑氏,他们这批郑森的心腹不同于郑芝龙的老兄弟,将会受到重用。
一朝天子一朝臣。
尽管许多人尚且没敢想那么远的事情,但他们都知道一件事,跟着郑森混,前途不可限量。
“好!且先说好,若有心存侥幸溜须拍马不用心操练者,罚没银钱乱棍打出!”
次日上午,郑森起床洗漱,前去观摩亲兵操练。
他们虽然不是兵,但给的待遇和操练的项目都是按照军队来的,这可以说是他郑森的私兵了,不过郑氏在福建有兵二十万,闽人早已见惯不惯,谁也不会揪着郑森这私兵不放,没人会愿意做这种事。
亲兵队有二百来号人,基本都是漳泉二府籍贯,郑森与他们言语相通习俗相同,加之粮饷充裕前途明朗,这批子弟兵半个月的时间已经从原先的农民渔夫等身份,渐渐朝士兵转变了。
当然,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功劳要归于施琅,他挑人挑的好。
训练项目除了照常的操练刀枪火器,扎马步跑圈举重等,还有读书认字。
不读书认字,那只能当个莽夫,对郑森来说这是万万要不得的。
他有意将这些人朝军官方向培养,不管未来他们中能有多少人活下来,但每个人都必须有经过战场洗涤后成为一名合格军官的潜力和资格。
再说给足了钱粮,标准自然是高出常人的。
观摩半晌,郑森又上西山巡了一圈明暗哨,得知一切正常就要下山时,南山方向的丘陵之中,有人影飞快朝这边跑来。
郑森从施琅那接过望远镜看清了来人,是郑家的士兵。
那人一边跑一边大喊,待到近了郑森才听清楚。
“叶贼来了,叶贼来了!”
叶贼,说的便是叶祝。
郑森浑然惊醒,回头与施琅对视一眼。
施琅目光凝重,大手一伸将郑森朝岭口方向揽去:“公子速回邺山,此处有属下镇守,绝不让贼人杀进来!”
郑森大脑一片空白,怔怔的被施琅等人拥簇着下山朝岭口而去。
只是下到一半他就反应过来,停下了脚步。
“叶贼怎会来岭口?他们被父亲兵马团团围住,已是笼中之兽,如今脱出,不想着远远的遁走,跑来岭口作甚?”
郑森眯起眼睛自语,脑袋朝东边定住:“他们是为了海澄而来!”
施琅等人呆立在原地,有些麻爪,大公子带着的浙江两广士子可有百十号人就在海澄呢。
要是让这些人中一个出了差错,那都是大大的不利,他们要得挂落还是小事,最关键的是这将会波及郑森。
郑森也想到了其中厉害,要是让来参加岭南大会的士子丢了性命,自己莫说借此扬名了,能继续留在邺山都是不幸中的万幸!
“此去邺山数十里,没有大半日功夫到不了,叶贼若是奔月港,定是顺南溪而下,顺流而下决然瞬息便至!”
郑森挣开施琅等人的拥簇,大步朝报信之人奔去,会面之后听了对方将所见情况说明,这才抬头。
“贼已至南山外,距南山约有二十里,距岭口四十里!”
“贼兵顺南溪而下,人数不计,某估算至少有数千人!”
听了对方的回答,郑森没有答话,捏着下巴来回渡步,片刻将命令下达。
“速速回南山通知各处哨所,严加防范贼人突入,时刻观察贼人动向,两个时辰一报!”
“南山人手若是紧缺,便从岭口增派,务必保证消息畅通!”
委派报信士兵回南山监视叶祝所部动向,郑森转头带着施琅等人匆匆下了西山,迎面就撞上了因郑森等人急促下山而感觉可能有情况发生的甘辉。
“甘辉,你速去召集弟兄们,我有话要说!”
说完,郑森安排施琅让甘辉协助他集结亲兵,自己则快步来到炮厂内,见到了安东尼。
“哦,兄弟,怎么回事?”
看见郑森脸色有些怪异,安东尼问道。
“安东尼,我需要你的帮助!”
“当然,我们是亲人,不是吗?”
“很好,我记得你有一支黑人卫队,是吧?”
...
当甘辉带着两百多亲兵聚集在广场上时,他们见到了一身戎装的郑森,和跟在郑森身边,腰别西洋剑胸前挂着两把手铳的安东尼,以及,安东尼身后,那支由数十名黑人火枪手组成的卫队。
而在四十里开外的山间谷地,一条蜿蜒河流上,洋洋洒洒有数千人的队伍乘着各式各样的船具向下游疾驰而去。
队伍中大部分是手持长枪叉子锄头等武器的农夫,他们脸上还带着惊恐,但同样,惊恐中亦有狂热。
那是对财富的渴望,对权力的追求。
而队伍的核心,则是不到一千人的石梯岭贼人,贼首正是与方安闹掰的叶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