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钟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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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玮玖权三人便出来了学校,来到了天府城中。
经过了一整个上午的精心挑选,终于把玮玖权和朴晓曾的衣服给挑选好了,主要是朴晓曾的衣服,挑了很久才挑到这么一套适合他这身强体壮之人穿的衣服,而且还要考虑到他今天还要打架,所以朴晓曾的衣服是挑的最耗时的。
玮玖权则稍微简单了一点,他相信今天不会有人找他打架,所以选了一套偏于礼服之类的衣服,穿在身上也显得十分帅气,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把导购小姐都惊了一下。
而肖炫,则没有买衣服,最主要的还是给朴晓曾和玮玖权挑选。因为衣服的话,作为一个王子,怎么可能少呢。
他自己本来就有一套十分华贵的衣服,只是平时很少穿,上一次回去之后,有了空间收纳装置这样的东西,就一并带了过来,没想到正好还用得上。
中午,三人决定在天府城吃午饭。
听着周围的人讨论着圣源学院的校花大赛,三人嘴角都不自觉地露出了些许笑容。
天府城中的人,有一些原本就是从圣源学院中出来的学生,因为对学校又眷念之情,不想离开学校,但又无法继续留在学校,所以便选择了留在天府城中。天府城,本就是为了服务圣源学院而存在的。
校花大赛这种事情,对外是公开的,所以天府城中的人也可以进入学院观看,而且校外人员也有一票,可以在投票环节投票,只是他们无法参与选举罢了。
正吃着,突然感觉周围光线一暗,三人抬起头,发现一个年纪与他们差不多的帅哥带着两个男生来到了他们的桌边。
“你就是朴晓曾么?”领头的帅哥说话了。
朴晓曾转过头去,嘴里还有东西,含糊不清地说道,“我是,你哪位?”
“钟义仁,你可能听过我的名字。”
三人大惊,原来他就是白魅昨天晚上让他们小心的那个小弟。不过三人还是表面波澜不惊,私下传音讨论了两句。
“不是吧,这就找上门来了?”小心惊讶。
“怕他不成,来就来!”朴晓曾有些愤怒。
玮玖权却提醒道,“别想着闹事,天府城里面不允许私斗,所以我们只需要气一气他就行了,要是他先动手,我们也说得过去。”
即使知道对方是自己爷爷的弟子,但在玮玖权看来,他远远没有自己这个兄弟重要。
朴晓曾回过头不再看他,继续往嘴里塞着东西。
“不好意思啊,没听说过。难道是我的崇拜者?不好意思啊,我喜欢女生,而且有女朋友了,恩爱得很。”
不愧是朴晓曾,在市井间生存多年,一句话便表达了两个意思。
第一个意思说他是基佬,然后讲明自己和白魅很恩爱,刺激刺激他。
钟义仁自然也是听明白了朴晓曾的意思,眼角止不住地跳了跳,强忍住心中的怒气,然后保持着一脸的和颜悦色。
“我想你是误会了,我也是喜欢女生的。至于白魅,她怎么会看上你这种人,不就是救了她吗?又何至于以身相许呢?”
“哦,是这样啊。”朴晓曾恍然大悟的样子,“原来你也喜欢我女朋友啊,真是谢谢了,我也知道她魅力十足,没想到竟然会得到这样帅气男生的钦慕,那可真是我三生有幸啊。”
“既然知道,那就请你离开她。”钟义仁稍稍放松了一些,他以为朴晓曾已经知道了他们之间的差距。
朴晓曾却是一脸毫不在意地说道,“那这就说不好了,你要知道,当时可是她主动的啊,要是我离开了,她肯定会跟我一起离开的。”
“什么?!”钟义仁惊讶了,这件事情,他确实不知道,就连木华和风御,也因为提前离开了,也只是听林小玲讲述才知道的。
这种事情,除了这些当时在场的人,还有深交的朋友以外,又怎么可能跟其他人说呢。
但是略微惊讶了一下之后,钟义仁开始冷笑起来,因为他不相信白魅是这样的人。
“白魅跟我一起已经一年多了,她是什么样的人我怎么不可能知道?她主动?是不可能的!”
正所谓无巧不成书,正当朴晓曾三人传音讨论的时候,旁边桌的大叔十分兴奋地讲述着自己的所见所闻。
“你可是不知道,上个月我在刑城的时候,见到了什么有趣的事。”
“是什么事情?让你如此兴奋?”那大叔的同伴问道。
“上个月我去刑城看望我的一个长辈,正好遇到了刑城城主在给自己的女儿比武招亲。”
“比武招亲?有什么好兴奋的?”
“嗨,你听我说啊。那刑城城主的女儿,就是圣源学院一年级的新生,刚好外出做任务回到了家,城主就进行了个什么比武招亲。”
“就这?”
“当然不止,当时刑城商会三个会长的公子,为了城主的千金大打出手,连三个会长都闹了矛盾,那场面,可真是惨不忍睹啊,一个残废了,一个直接被打死了。”
“还有一个呢?”
“还有一个,被一个来路不明的小子给打成了重伤。”
“这么惨吗?”
“惨什么,你可不知道那公子对自己人下手有多惨,我看,这都是他咎由自取。”
“然后呢然后呢?”
“然后啊,就是最精彩的地方来了。正当城主宣布了这个小子胜利,并能够迎娶城主千金的时候,另一个身穿白衣的清秀男子来了,上来二话不说就和那小子打了一场,而且那小子还没打过。可是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
“最后那两个人竟然亲到一起了,那白衣青年二话不说,直接抱着之前那小子就亲啊。看得场下一阵恶寒。”
“是够恶心的,竟然还遇到了这样的事。”
“可实际上,后来才知道,那白衣青年是个女的,估计是那小子的什么情人吧,看到他比武招亲赢了,要娶其他女子,就不乐意了,出来先打了他一遍吧。”
“啧啧啧,还有这样的事。后来呢?”
“后来啊,这比武招亲也就这不了了之了,再后来啊,这刑城商会就换了人。所有人都在猜,城主这一手比武招亲,目的就是为了击垮刑城商会,而且听说啊,最后那小子,以及换成白衣男装的那女子,都是城主女儿的朋友,他们帮助城主,把刑城商会的摧毁了。”
“那可真的......”
两人开始对这件事品头论足起来,朴晓曾却是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
钟义仁也从那边的故事里回过神来,盯着朴晓曾的眼神似乎有些笑意,认为朴晓曾是谎言被揭穿,才选择了沉默。
朴晓曾转过头盯了钟义仁一眼,笑了笑,然后对着旁边桌的大叔喊着。
“嘿,大叔,还记得我吗?”
正讨论地兴奋的那大叔回过头来,看到了朴晓曾,惊讶地张大了嘴巴,然后连忙拍着同伴的肩膀。
“快看快看,这就是我刚才说的那个小子,原以为是个基佬,没想到竟然是他老婆!”
朴晓曾却是有些尴尬了,“没有没有,当时还不是我老婆呢,只不过现在是了。”
说着,朴晓曾瞥了旁边的钟义仁一眼。
钟义仁的面庞在颤抖,即便这样了,他还是不相信。
“我不信,那女子就不会是李彤吗?”钟义仁认为亲朴晓曾的可能是李彤,而不是白魅。
“李彤?”那大叔接话了,“城主的千金?不是啊,是另一个女孩子啊,身材很不错的那个,和这小兄弟差不多高的那个。”
朴晓曾看着钟义仁,一脸的得意,就像在说,“怎么样,你还不相信?”
“我不信!”钟义仁低吼一声,“我不信!”
“你还不信么?”玮玖权在旁边幽幽说道,“你一个该知道,当时我们出去的就只有两个女孩子,白魅和李彤,除了李彤,你说还能是谁。”
“我...我...”钟义仁已经有些怒不可遏了,但是想到这里是天府城,不能动手,心中的怒气更盛了,双拳捏得铁青。
不过随后钟义仁的手却又松开了。冷笑两声,然后说道。
“即便如此,那又如何,我会在今天晚上打败你,然后证明我比你更强,比你更有资格保护白魅。自从认识她以来,我为她做了这么多,她肯定会感觉到我的心意的,至于你,还是一边玩去吧。”
朴晓曾没有接话,而是说起了另一件事情。
“在我的家乡,有一种灵兽,叫做舔狗,这种灵兽,不会自己去觅食,只会大吼大叫,然后用舌头舔自己能见到的所有大型生物,包括人类。它的目的,就是为了从别人那里乞求得来食物,以保持自己的生命繁衍。对于其他灵兽来说,这是一个很不错的生物,因为舔狗能帮他们清洁自己的身体,自己舒服了,施舍一点食物给他们,也未尝不可。只是遇到了人类,就有些行不通了。舔狗的口水对于人类来说极其恶心,每次见到舔狗,人类便会将其击杀,以免恶心别人。所以在我们那里有句话,就是‘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你这是什么意思?”钟义仁眼神阴沉了下去。
“没什么,”朴晓曾继续吃着饭,“我只是给你介绍一下我家乡的奇特生物罢了,只不过想起那玩意儿,我就觉得恶心。”
说着,朴晓曾将自己嘴里的食物吐了出来,刚好落在钟义仁的脚边。
钟义仁微笑了一下,对着朴晓曾说了三个字,然后转身离开。
“你等着!”
看着钟义仁气愤的背影,朴晓曾淡淡说了句,“慢走不送”,然后继续吃着饭。
一大早,玮玖权三人便出来了学校,来到了天府城中。
经过了一整个上午的精心挑选,终于把玮玖权和朴晓曾的衣服给挑选好了,主要是朴晓曾的衣服,挑了很久才挑到这么一套适合他这身强体壮之人穿的衣服,而且还要考虑到他今天还要打架,所以朴晓曾的衣服是挑的最耗时的。
玮玖权则稍微简单了一点,他相信今天不会有人找他打架,所以选了一套偏于礼服之类的衣服,穿在身上也显得十分帅气,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把导购小姐都惊了一下。
而肖炫,则没有买衣服,最主要的还是给朴晓曾和玮玖权挑选。因为衣服的话,作为一个王子,怎么可能少呢。
他自己本来就有一套十分华贵的衣服,只是平时很少穿,上一次回去之后,有了空间收纳装置这样的东西,就一并带了过来,没想到正好还用得上。
中午,三人决定在天府城吃午饭。
听着周围的人讨论着圣源学院的校花大赛,三人嘴角都不自觉地露出了些许笑容。
天府城中的人,有一些原本就是从圣源学院中出来的学生,因为对学校又眷念之情,不想离开学校,但又无法继续留在学校,所以便选择了留在天府城中。天府城,本就是为了服务圣源学院而存在的。
校花大赛这种事情,对外是公开的,所以天府城中的人也可以进入学院观看,而且校外人员也有一票,可以在投票环节投票,只是他们无法参与选举罢了。
正吃着,突然感觉周围光线一暗,三人抬起头,发现一个年纪与他们差不多的帅哥带着两个男生来到了他们的桌边。
“你就是朴晓曾么?”领头的帅哥说话了。
朴晓曾转过头去,嘴里还有东西,含糊不清地说道,“我是,你哪位?”
“钟义仁,你可能听过我的名字。”
三人大惊,原来他就是白魅昨天晚上让他们小心的那个小弟。不过三人还是表面波澜不惊,私下传音讨论了两句。
“不是吧,这就找上门来了?”小心惊讶。
“怕他不成,来就来!”朴晓曾有些愤怒。
玮玖权却提醒道,“别想着闹事,天府城里面不允许私斗,所以我们只需要气一气他就行了,要是他先动手,我们也说得过去。”
即使知道对方是自己爷爷的弟子,但在玮玖权看来,他远远没有自己这个兄弟重要。
朴晓曾回过头不再看他,继续往嘴里塞着东西。
“不好意思啊,没听说过。难道是我的崇拜者?不好意思啊,我喜欢女生,而且有女朋友了,恩爱得很。”
不愧是朴晓曾,在市井间生存多年,一句话便表达了两个意思。
第一个意思说他是基佬,然后讲明自己和白魅很恩爱,刺激刺激他。
钟义仁自然也是听明白了朴晓曾的意思,眼角止不住地跳了跳,强忍住心中的怒气,然后保持着一脸的和颜悦色。
“我想你是误会了,我也是喜欢女生的。至于白魅,她怎么会看上你这种人,不就是救了她吗?又何至于以身相许呢?”
“哦,是这样啊。”朴晓曾恍然大悟的样子,“原来你也喜欢我女朋友啊,真是谢谢了,我也知道她魅力十足,没想到竟然会得到这样帅气男生的钦慕,那可真是我三生有幸啊。”
“既然知道,那就请你离开她。”钟义仁稍稍放松了一些,他以为朴晓曾已经知道了他们之间的差距。
朴晓曾却是一脸毫不在意地说道,“那这就说不好了,你要知道,当时可是她主动的啊,要是我离开了,她肯定会跟我一起离开的。”
“什么?!”钟义仁惊讶了,这件事情,他确实不知道,就连木华和风御,也因为提前离开了,也只是听林小玲讲述才知道的。
这种事情,除了这些当时在场的人,还有深交的朋友以外,又怎么可能跟其他人说呢。
但是略微惊讶了一下之后,钟义仁开始冷笑起来,因为他不相信白魅是这样的人。
“白魅跟我一起已经一年多了,她是什么样的人我怎么不可能知道?她主动?是不可能的!”
正所谓无巧不成书,正当朴晓曾三人传音讨论的时候,旁边桌的大叔十分兴奋地讲述着自己的所见所闻。
“你可是不知道,上个月我在刑城的时候,见到了什么有趣的事。”
“是什么事情?让你如此兴奋?”那大叔的同伴问道。
“上个月我去刑城看望我的一个长辈,正好遇到了刑城城主在给自己的女儿比武招亲。”
“比武招亲?有什么好兴奋的?”
“嗨,你听我说啊。那刑城城主的女儿,就是圣源学院一年级的新生,刚好外出做任务回到了家,城主就进行了个什么比武招亲。”
“就这?”
“当然不止,当时刑城商会三个会长的公子,为了城主的千金大打出手,连三个会长都闹了矛盾,那场面,可真是惨不忍睹啊,一个残废了,一个直接被打死了。”
“还有一个呢?”
“还有一个,被一个来路不明的小子给打成了重伤。”
“这么惨吗?”
“惨什么,你可不知道那公子对自己人下手有多惨,我看,这都是他咎由自取。”
“然后呢然后呢?”
“然后啊,就是最精彩的地方来了。正当城主宣布了这个小子胜利,并能够迎娶城主千金的时候,另一个身穿白衣的清秀男子来了,上来二话不说就和那小子打了一场,而且那小子还没打过。可是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
“最后那两个人竟然亲到一起了,那白衣青年二话不说,直接抱着之前那小子就亲啊。看得场下一阵恶寒。”
“是够恶心的,竟然还遇到了这样的事。”
“可实际上,后来才知道,那白衣青年是个女的,估计是那小子的什么情人吧,看到他比武招亲赢了,要娶其他女子,就不乐意了,出来先打了他一遍吧。”
“啧啧啧,还有这样的事。后来呢?”
“后来啊,这比武招亲也就这不了了之了,再后来啊,这刑城商会就换了人。所有人都在猜,城主这一手比武招亲,目的就是为了击垮刑城商会,而且听说啊,最后那小子,以及换成白衣男装的那女子,都是城主女儿的朋友,他们帮助城主,把刑城商会的摧毁了。”
“那可真的......”
两人开始对这件事品头论足起来,朴晓曾却是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
钟义仁也从那边的故事里回过神来,盯着朴晓曾的眼神似乎有些笑意,认为朴晓曾是谎言被揭穿,才选择了沉默。
朴晓曾转过头盯了钟义仁一眼,笑了笑,然后对着旁边桌的大叔喊着。
“嘿,大叔,还记得我吗?”
正讨论地兴奋的那大叔回过头来,看到了朴晓曾,惊讶地张大了嘴巴,然后连忙拍着同伴的肩膀。
“快看快看,这就是我刚才说的那个小子,原以为是个基佬,没想到竟然是他老婆!”
朴晓曾却是有些尴尬了,“没有没有,当时还不是我老婆呢,只不过现在是了。”
说着,朴晓曾瞥了旁边的钟义仁一眼。
钟义仁的面庞在颤抖,即便这样了,他还是不相信。
“我不信,那女子就不会是李彤吗?”钟义仁认为亲朴晓曾的可能是李彤,而不是白魅。
“李彤?”那大叔接话了,“城主的千金?不是啊,是另一个女孩子啊,身材很不错的那个,和这小兄弟差不多高的那个。”
朴晓曾看着钟义仁,一脸的得意,就像在说,“怎么样,你还不相信?”
“我不信!”钟义仁低吼一声,“我不信!”
“你还不信么?”玮玖权在旁边幽幽说道,“你一个该知道,当时我们出去的就只有两个女孩子,白魅和李彤,除了李彤,你说还能是谁。”
“我...我...”钟义仁已经有些怒不可遏了,但是想到这里是天府城,不能动手,心中的怒气更盛了,双拳捏得铁青。
不过随后钟义仁的手却又松开了。冷笑两声,然后说道。
“即便如此,那又如何,我会在今天晚上打败你,然后证明我比你更强,比你更有资格保护白魅。自从认识她以来,我为她做了这么多,她肯定会感觉到我的心意的,至于你,还是一边玩去吧。”
朴晓曾没有接话,而是说起了另一件事情。
“在我的家乡,有一种灵兽,叫做舔狗,这种灵兽,不会自己去觅食,只会大吼大叫,然后用舌头舔自己能见到的所有大型生物,包括人类。它的目的,就是为了从别人那里乞求得来食物,以保持自己的生命繁衍。对于其他灵兽来说,这是一个很不错的生物,因为舔狗能帮他们清洁自己的身体,自己舒服了,施舍一点食物给他们,也未尝不可。只是遇到了人类,就有些行不通了。舔狗的口水对于人类来说极其恶心,每次见到舔狗,人类便会将其击杀,以免恶心别人。所以在我们那里有句话,就是‘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你这是什么意思?”钟义仁眼神阴沉了下去。
“没什么,”朴晓曾继续吃着饭,“我只是给你介绍一下我家乡的奇特生物罢了,只不过想起那玩意儿,我就觉得恶心。”
说着,朴晓曾将自己嘴里的食物吐了出来,刚好落在钟义仁的脚边。
钟义仁微笑了一下,对着朴晓曾说了三个字,然后转身离开。
“你等着!”
看着钟义仁气愤的背影,朴晓曾淡淡说了句,“慢走不送”,然后继续吃着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