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暗度陈仓终逆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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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魂录第一百四十四章暗度陈仓终逆袭这年头,赚钱分好多种,有钱人用钱赚钱;没钱人用时间赚钱;有头脑的人,想尽一切办法,不惜一切手段把别人口袋里的钱哄骗到自己的腰包里;而那些没头脑又一贫如洗的人,也只是能找家企业找个工厂上上班,混个死工资。俗话说,商场如战场,是没有硝烟的战争,你若不奋力一击,终有可能会被对手给虐的连渣子都不剩。
有钱当老板,没钱摆地摊,不三不四去上班。可见,这来钱快的行当,首选还是做生意。上班没风险,但是一年到头,除去吃喝之必须,所剩便寥寥无几;但是做生意呢?虽然风险大,投资高,但是收获也是十分可观的。无限风光在险峰,想要站在金字塔的顶端,就不能优柔寡断,手下留情。试问,哪位风云人物的手上没有沾染过鲜血?哪位旷世英雄的手里没有折过几条人命?英雄不问出身,但看的是成败结果。
叶风正在和唐永年、老陈商量投标价格的时候,忽然口袋里的手机响了。他掏出来一看是马威的号码,连忙按下了接听键,说道:“怎么样?”
电话那端的声音显得很兴奋,说道:“主人,事情已经办妥,二十亿划到了公司的账下,大楼的地皮合同也已经签订。下午就可以用地皮做抵押,把贷款给办下来,这样的话就能够双管齐下,互不影响。”
“嗯,干的不错,那边就交给你了。”顿了顿,叶风才又说道:“差点儿忘了,下个月我爷爷过七十岁大寿,送我爸妈回岭东玩几天吧。还有,你也要注意安,必要时可以用一些非常手段。”
“是,主人,请您放心。”马威从叶风的语气里明显的感觉到了肃杀的气息,他抬起头看着落叶纷飞的街道,不禁有一种无边萧瑟的感觉。这南都的天,要变了吗?
叶风看着面前密密麻麻记录着原石标号的笔记本,揉了揉疲惫的双眼。那些公盘上的原石毛料他已经亲眼看过了一遍,除了一部分含玉量少的,还有那些根本就是石头的,狗屎地的也除外。能入眼的一共有八十多块儿原石,投标价格加起来已经超过了二十五亿。光是那万众瞩目的一号原石,叶风的投标价格便开出了惊人的一点二亿,竟然把基础标价几乎翻了一倍。可谓是势在必得,也足以表明他这次来亿丽是早有预谋,摆明了是抱着大发一笔横财的目的来的。
唐永年的心里一阵后怕,这个疯子,如果不是老爸有先见之明,舍得下血本和他合作。怕是这家伙在玉石珠宝行业站稳脚跟以后,首先会拿他唐家来开刀吧。好在苍天有眼,不,应该是父亲有双慧眼,能够辨人有道,和他成了朋友,不然的话,这次公盘以后,就算他不诚心刁难,怕是他们唐家的赌石公司也会因顾客的大量流失而生意惨淡吧。
看着叶风疲惫的神情,他连忙出声说道:“小风,休息一会儿吧。接下来事情就交给我们,说到投标定价,陈叔那可是有着将近二十年的经验,放心吧,一定会做到万无一失的。”
叶风抬起头看着他真诚的眸子,用力的点了点头,他说的没错,这个老陈跟着唐有福在玉石圈子里摸爬滚打几十年,早就练成了一双能够识金断玉的慧眼,这种敲定标价的事情,他自然会比自己拿捏的准一些。也就把面前的笔记本推了过
去,说道:“好的,你们来吧,我确实是有些累了。”说着,他走到旁边的沙发上躺下,闭目养神起来。恍惚中,他只觉得头脑一沉,便轻飘飘的离体而出,来到了房间外面的大街上。
天空中灰蒙蒙的,还飘洒着零星的雨丝,叶风漫无目的地沿街前行,耳畔却响起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叶风哥哥,叶风哥哥,你在哪里呀?你不是答应过要带我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嘛。”叶风一个激灵,他茫然的四下张望,却是没有发现那个声音的源头。继续向前走,来到街头的十字路口,忽然又传来了那个女人的声音,他竖耳倾听,辨别了一下方向,然后朝南面的一栋烂尾楼走了过去。
远远地,他便看见,那烂尾楼下站着一位衣衫褴褛的老妇人,她蓬头垢面,浑身上下脏兮兮的,脚上的布鞋还破了几个大洞,露出黑乎乎,圆润润的脚趾来,看得人一阵反胃。她面黄肌瘦,皮肤松弛,脸上布满了皱纹,后背靠着大楼的柱子,嘴里面念念有词:“叶风哥哥,你在哪里呀?你不是答应我要到这外面来逛街,看电影,吃美食吗?”
叶风大吃一惊,不由自主的瞪大了双眼,他呆呆的看着眼前的这个老妇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女人,她难道就是?----孔雀?
“叶风哥哥,你究竟在哪里呀?”当那个老妇女再一次喊出他名字的时候,叶风不再犹豫,伸出手去想要拉住她那双布满皱纹的老手。两只手刚一接触,奇迹般的事情便出现了,那先前还是一脸皱纹的老妇女刹那间像是返老还童的一般,顷刻间便还原了本来的面貌,竟然真的是小脸精致,粉雕玉琢的孔雀。她激动的浑身颤抖,泪眼朦胧,呜咽着扑进叶风的怀里,出声说道:“原来那药婆子阿姨说的是真的,只要找到你,就能够破解那个妖女的诅咒。”
叶风一愣,连忙问道:“诅咒?什么诅咒?”那孔雀开心的一笑,却是并没有着急回答叶风的问题,而是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和鞋子,尴尬的说道:“啊----,脏死了,叶风哥哥,你带钱了没有,给我买身衣服鞋子吧,我要先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再说。”
叶风就有种想用脑袋去撞墙的冲动,他现在可是离魂出体,哪里会想到带什么钱,还是先把她带回到酒店再说吧。于是,两人一前一后,往叶风所住的酒店走去。
时已中午,唐永年下楼来定好午餐,然后正准备上楼的时候,忽然看见叶风领着一个蓬头垢面的小乞丐往楼上走,心里面不禁纳闷,这个家伙不是在沙发上睡觉吗?什么时候跑下楼去了?还带回来这么脏一个小乞丐,究竟有什么目的?他快步追上去,也只是看到两个人鱼贯进入了自己隔壁的房间,那个房间是苏晚玉和叶倾城的。
唐永年走过去,想敲门,扬起手,想了想,还是悄无声息的放下了。他和叶风也只是合作关系,人家的私事,还是不要瞎打听了。于是又踱步回来,拉开了自己的房门。老陈还趴在桌子上忙活着分析数据,而那墙角的沙发上,竟然还躺着一个鼾声起伏的人。----叶风?他刚才不是?带着那个脏兮兮的小乞丐进了苏晚玉的
房间嘛!怎么会还躺在这里?他疑惑的走到老陈的身边,问道:“陈叔,叶风他…”
老陈扶了扶鼻梁上的老花镜,看了他一眼,说道:“睡着了,等会开饭的时候再叫醒他吧。估计是这几天忙着投标的事情,累坏了。”“呃…”唐永年一阵无语,点了点头,惶恐的回过头看了看沙发上的叶风,心想,这大白天的自己不会是见鬼了吧!
苏晚玉和叶倾城对孔雀的到来是很有怨言的,本来这房间里有两个卧室,一人一间刚刚好。这下子来了个不讲卫生的,浑身的衣服又破又烂,还臭烘烘的,谁愿意和她睡一张床呀!苏晚玉虽然碍于自己的修养没有说话,但是那一脸的不自在告诉叶风,她对叶风平白无故就带回来一个大姑娘的行为还是很排斥的。这不是废话嘛,谁愿意自己的男朋友动不动就带些不三不四的女人回去?
“晚玉姐姐你好,我是孔雀呀,你难道忘记了吗?”孔雀倒是不以为意,反锁上房间门,在客厅便脱掉了自己那身脏兮兮的衣服,光溜溜的走进了浴室之中。苏晚玉和叶倾城对视一眼,皆是面面相觑,她们同时抬眼去看叶风,却是哪里还有叶风的身影。她居然叫自己晚玉姐姐,难道自己认识她吗?怎么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虽然对孔雀有些意见,但是碍于叶风的面子,苏晚玉还是给她找了一身自己的衣服穿。总不能就这么让她光着身子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吧?尽管亿丽不冷,四季如春,但是如果被叶风他们几个男人看到,未免也太尴尬了。看着自己的衣服被孔雀穿的像是戏服一般,苏晚玉和小萝莉叶倾城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莞尔一笑。吃过午饭,还是带她到楼下的商场去买一身合适的衣服吧,这样子出门,不把叶风的脸丢尽才怪。
午饭是在叶风的房间里吃的,为了表现对叶风的尊重,唐永年特地为他选择了酒店比较豪华的套房。本以为苏晚玉会和叶风住在同一个房间里,没想到,她竟然选择和那个小萝莉叶倾城住在了叶风对面的房间。唐永年不禁感到纳闷,叶风和苏晚玉不是男女朋友吗?怎么不趁着这次滇南之行好好的亲近亲近,把关系更进一步。
“这位是?”唐永年看着孔雀问道:“这个小姑娘似乎以前并没有见到过,莫非是中午叶风带回来的那个小乞丐吗?”他不可思议的看着叶风,这家伙也太彪悍了吧,身边陪着苏晚玉,还有一个萌死人不偿命的小萝莉,这又捡回来了一个小乞丐,他究竟想干嘛?
“孔雀,在山里认识的一个朋友。”叶风一边给唐永年和老陈倒上红酒,一边含糊不清的介绍到。其实他也不知道该怎么介绍孔雀的身份,更不确定那些山上的村民是不是真的就不存在了。离开山寨的时候,那眼前的一幕幕他还记得,倒塌的塔楼,荒废的村寨,和那些破败老旧的竹楼。那些眼睛所看到的,都是真的吗?还有刚才自己离魂见到孔雀时的情景,她怎么会老成那个样子?而又在触碰到自己手指的时候,一下子返老还童,又恢复到了十六岁的俏丽模样。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还有,她说自己破解了那个妖女的诅咒,那又是指的什么?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叶风心生疑惑。
离魂录第一百四十四章暗度陈仓终逆袭这年头,赚钱分好多种,有钱人用钱赚钱;没钱人用时间赚钱;有头脑的人,想尽一切办法,不惜一切手段把别人口袋里的钱哄骗到自己的腰包里;而那些没头脑又一贫如洗的人,也只是能找家企业找个工厂上上班,混个死工资。俗话说,商场如战场,是没有硝烟的战争,你若不奋力一击,终有可能会被对手给虐的连渣子都不剩。
有钱当老板,没钱摆地摊,不三不四去上班。可见,这来钱快的行当,首选还是做生意。上班没风险,但是一年到头,除去吃喝之必须,所剩便寥寥无几;但是做生意呢?虽然风险大,投资高,但是收获也是十分可观的。无限风光在险峰,想要站在金字塔的顶端,就不能优柔寡断,手下留情。试问,哪位风云人物的手上没有沾染过鲜血?哪位旷世英雄的手里没有折过几条人命?英雄不问出身,但看的是成败结果。
叶风正在和唐永年、老陈商量投标价格的时候,忽然口袋里的手机响了。他掏出来一看是马威的号码,连忙按下了接听键,说道:“怎么样?”
电话那端的声音显得很兴奋,说道:“主人,事情已经办妥,二十亿划到了公司的账下,大楼的地皮合同也已经签订。下午就可以用地皮做抵押,把贷款给办下来,这样的话就能够双管齐下,互不影响。”
“嗯,干的不错,那边就交给你了。”顿了顿,叶风才又说道:“差点儿忘了,下个月我爷爷过七十岁大寿,送我爸妈回岭东玩几天吧。还有,你也要注意安,必要时可以用一些非常手段。”
“是,主人,请您放心。”马威从叶风的语气里明显的感觉到了肃杀的气息,他抬起头看着落叶纷飞的街道,不禁有一种无边萧瑟的感觉。这南都的天,要变了吗?
叶风看着面前密密麻麻记录着原石标号的笔记本,揉了揉疲惫的双眼。那些公盘上的原石毛料他已经亲眼看过了一遍,除了一部分含玉量少的,还有那些根本就是石头的,狗屎地的也除外。能入眼的一共有八十多块儿原石,投标价格加起来已经超过了二十五亿。光是那万众瞩目的一号原石,叶风的投标价格便开出了惊人的一点二亿,竟然把基础标价几乎翻了一倍。可谓是势在必得,也足以表明他这次来亿丽是早有预谋,摆明了是抱着大发一笔横财的目的来的。
唐永年的心里一阵后怕,这个疯子,如果不是老爸有先见之明,舍得下血本和他合作。怕是这家伙在玉石珠宝行业站稳脚跟以后,首先会拿他唐家来开刀吧。好在苍天有眼,不,应该是父亲有双慧眼,能够辨人有道,和他成了朋友,不然的话,这次公盘以后,就算他不诚心刁难,怕是他们唐家的赌石公司也会因顾客的大量流失而生意惨淡吧。
看着叶风疲惫的神情,他连忙出声说道:“小风,休息一会儿吧。接下来事情就交给我们,说到投标定价,陈叔那可是有着将近二十年的经验,放心吧,一定会做到万无一失的。”
叶风抬起头看着他真诚的眸子,用力的点了点头,他说的没错,这个老陈跟着唐有福在玉石圈子里摸爬滚打几十年,早就练成了一双能够识金断玉的慧眼,这种敲定标价的事情,他自然会比自己拿捏的准一些。也就把面前的笔记本推了过
去,说道:“好的,你们来吧,我确实是有些累了。”说着,他走到旁边的沙发上躺下,闭目养神起来。恍惚中,他只觉得头脑一沉,便轻飘飘的离体而出,来到了房间外面的大街上。
天空中灰蒙蒙的,还飘洒着零星的雨丝,叶风漫无目的地沿街前行,耳畔却响起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叶风哥哥,叶风哥哥,你在哪里呀?你不是答应过要带我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嘛。”叶风一个激灵,他茫然的四下张望,却是没有发现那个声音的源头。继续向前走,来到街头的十字路口,忽然又传来了那个女人的声音,他竖耳倾听,辨别了一下方向,然后朝南面的一栋烂尾楼走了过去。
远远地,他便看见,那烂尾楼下站着一位衣衫褴褛的老妇人,她蓬头垢面,浑身上下脏兮兮的,脚上的布鞋还破了几个大洞,露出黑乎乎,圆润润的脚趾来,看得人一阵反胃。她面黄肌瘦,皮肤松弛,脸上布满了皱纹,后背靠着大楼的柱子,嘴里面念念有词:“叶风哥哥,你在哪里呀?你不是答应我要到这外面来逛街,看电影,吃美食吗?”
叶风大吃一惊,不由自主的瞪大了双眼,他呆呆的看着眼前的这个老妇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女人,她难道就是?----孔雀?
“叶风哥哥,你究竟在哪里呀?”当那个老妇女再一次喊出他名字的时候,叶风不再犹豫,伸出手去想要拉住她那双布满皱纹的老手。两只手刚一接触,奇迹般的事情便出现了,那先前还是一脸皱纹的老妇女刹那间像是返老还童的一般,顷刻间便还原了本来的面貌,竟然真的是小脸精致,粉雕玉琢的孔雀。她激动的浑身颤抖,泪眼朦胧,呜咽着扑进叶风的怀里,出声说道:“原来那药婆子阿姨说的是真的,只要找到你,就能够破解那个妖女的诅咒。”
叶风一愣,连忙问道:“诅咒?什么诅咒?”那孔雀开心的一笑,却是并没有着急回答叶风的问题,而是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和鞋子,尴尬的说道:“啊----,脏死了,叶风哥哥,你带钱了没有,给我买身衣服鞋子吧,我要先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再说。”
叶风就有种想用脑袋去撞墙的冲动,他现在可是离魂出体,哪里会想到带什么钱,还是先把她带回到酒店再说吧。于是,两人一前一后,往叶风所住的酒店走去。
时已中午,唐永年下楼来定好午餐,然后正准备上楼的时候,忽然看见叶风领着一个蓬头垢面的小乞丐往楼上走,心里面不禁纳闷,这个家伙不是在沙发上睡觉吗?什么时候跑下楼去了?还带回来这么脏一个小乞丐,究竟有什么目的?他快步追上去,也只是看到两个人鱼贯进入了自己隔壁的房间,那个房间是苏晚玉和叶倾城的。
唐永年走过去,想敲门,扬起手,想了想,还是悄无声息的放下了。他和叶风也只是合作关系,人家的私事,还是不要瞎打听了。于是又踱步回来,拉开了自己的房门。老陈还趴在桌子上忙活着分析数据,而那墙角的沙发上,竟然还躺着一个鼾声起伏的人。----叶风?他刚才不是?带着那个脏兮兮的小乞丐进了苏晚玉的
房间嘛!怎么会还躺在这里?他疑惑的走到老陈的身边,问道:“陈叔,叶风他…”
老陈扶了扶鼻梁上的老花镜,看了他一眼,说道:“睡着了,等会开饭的时候再叫醒他吧。估计是这几天忙着投标的事情,累坏了。”“呃…”唐永年一阵无语,点了点头,惶恐的回过头看了看沙发上的叶风,心想,这大白天的自己不会是见鬼了吧!
苏晚玉和叶倾城对孔雀的到来是很有怨言的,本来这房间里有两个卧室,一人一间刚刚好。这下子来了个不讲卫生的,浑身的衣服又破又烂,还臭烘烘的,谁愿意和她睡一张床呀!苏晚玉虽然碍于自己的修养没有说话,但是那一脸的不自在告诉叶风,她对叶风平白无故就带回来一个大姑娘的行为还是很排斥的。这不是废话嘛,谁愿意自己的男朋友动不动就带些不三不四的女人回去?
“晚玉姐姐你好,我是孔雀呀,你难道忘记了吗?”孔雀倒是不以为意,反锁上房间门,在客厅便脱掉了自己那身脏兮兮的衣服,光溜溜的走进了浴室之中。苏晚玉和叶倾城对视一眼,皆是面面相觑,她们同时抬眼去看叶风,却是哪里还有叶风的身影。她居然叫自己晚玉姐姐,难道自己认识她吗?怎么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虽然对孔雀有些意见,但是碍于叶风的面子,苏晚玉还是给她找了一身自己的衣服穿。总不能就这么让她光着身子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吧?尽管亿丽不冷,四季如春,但是如果被叶风他们几个男人看到,未免也太尴尬了。看着自己的衣服被孔雀穿的像是戏服一般,苏晚玉和小萝莉叶倾城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莞尔一笑。吃过午饭,还是带她到楼下的商场去买一身合适的衣服吧,这样子出门,不把叶风的脸丢尽才怪。
午饭是在叶风的房间里吃的,为了表现对叶风的尊重,唐永年特地为他选择了酒店比较豪华的套房。本以为苏晚玉会和叶风住在同一个房间里,没想到,她竟然选择和那个小萝莉叶倾城住在了叶风对面的房间。唐永年不禁感到纳闷,叶风和苏晚玉不是男女朋友吗?怎么不趁着这次滇南之行好好的亲近亲近,把关系更进一步。
“这位是?”唐永年看着孔雀问道:“这个小姑娘似乎以前并没有见到过,莫非是中午叶风带回来的那个小乞丐吗?”他不可思议的看着叶风,这家伙也太彪悍了吧,身边陪着苏晚玉,还有一个萌死人不偿命的小萝莉,这又捡回来了一个小乞丐,他究竟想干嘛?
“孔雀,在山里认识的一个朋友。”叶风一边给唐永年和老陈倒上红酒,一边含糊不清的介绍到。其实他也不知道该怎么介绍孔雀的身份,更不确定那些山上的村民是不是真的就不存在了。离开山寨的时候,那眼前的一幕幕他还记得,倒塌的塔楼,荒废的村寨,和那些破败老旧的竹楼。那些眼睛所看到的,都是真的吗?还有刚才自己离魂见到孔雀时的情景,她怎么会老成那个样子?而又在触碰到自己手指的时候,一下子返老还童,又恢复到了十六岁的俏丽模样。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还有,她说自己破解了那个妖女的诅咒,那又是指的什么?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叶风心生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