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不如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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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生宝鉴第二卷:环球旅行卷第一百六十八章:不如跳舞“加林加林赛”在佤族语言中的意思就是大家一起来跳舞。唱着唱着,大家果然一起跳起了舞。
血牙灰海狸跳起了印第安战舞,萨列满跳起了因纽特收获舞。王希咖看大家各跳各的跟蹦迪似的不是很有章法,就教大家跳彝族火把节的左脚舞。
这个集体舞果然很受欢迎。王希咖又隆起一堆篝火,让大家一起围着篝火跳舞,这下就真的像彝族的火把节一样了。
印第安人和因纽特人本来也崇拜火,大家一起边跳边唱,完了又把杀死的霸王龙拿来考了吃,喝着王希咖带来的蒸馏酒,一直跳了三天三夜都没感到疲倦。
每个人都跳了自己独特的舞蹈,印第安人和因纽特人的舞蹈本来就有比较强的仪式性。看起来有点像毛利人的战舞,又有点像少数民族舞蹈。对于他们来说,舞蹈是祭祀神灵的一种仪式。印第安人也是原始宗教信仰,信仰万物有灵和类似巫术一类的东西,有点类似萨满信仰。
对他们来说,舞蹈的涵义很多,有战斗性,有仪式性,也有一点点娱乐性。对于王希咖来说,舞蹈的含义就简单多了,就是跳着好玩。
首先他就跳了一段野狼迪斯科里“来左边跟我一起画个龙,在你右边画一道彩虹”式的迪吧双手双手划水舞,赢得阵阵掌声。紧接着他又跳了一系列后世迪吧比较流行的甩头舞,手指舞,双手发芽舞等舞蹈。
这种欢快简单而又热情奔放的舞蹈很快就受到了大家的欢迎。看着原住民们跟着自己一起跳发芽舞,王希咖不由得想起一个词:“魔性”。
白天大家就沿河行进,渴了就直接喝点育空河水,饿了就吃大马哈鱼,或者打点野味吃。这印第安人除了携带盐巴还携带辣椒粉——原来辣椒就是原产于美洲。
这可就爽了,王希咖重生前是西南人,最喜欢吃辣椒。可惜在欧亚大陆上还没有这种作物,来到美洲,终于又吃到了久违的辣味,幸福得几乎要留下眼泪。
到了傍晚天色将晚,血牙和郎那多就去打点野味来做烧烤。当然,少不了的表演就是唱歌跳舞。每天晚上吃点小烧烤,唱点小曲,跳个小舞,已经成了这伙人的保留项目。
印第安人和因纽特人的歌舞虽然有意思,可是数量并不是那么多。一般也就会6,7首曲子,3,4种舞蹈。没几天就把大家会的都展示完毕,只能重复老歌。
王希咖就不同了。虽然他所属的汉族曾经被人评论为“最不能歌善舞的民族之一”,但作为一个现代人,他从小听流行歌曲长大,会的曲子不是一首两首。唱完了彝族佤族这些民族歌曲,王希咖就开始给大家唱他从小喜欢的歌星。
Beyound乐队的歌,四大天王的歌,邓丽君的歌,张慧妹的歌,伍佰的歌,周杰伦的歌,刀郎的歌,凤凰传奇的歌……唱起来根本不带重样的。哪怕偶尔忘记一两句歌词也不打紧,只要把曲子的高潮部分吼出来,把自己吼开心就好。
喝着酒,唱着现代歌曲,还有一群观众捧场,终于让王希咖找到一点前世在KTV娱乐的感觉。
王希咖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美洲原著民最喜欢听的也是张惠妹的歌,尤其是那首《站在高/岗上》。印第安人简直对这个歌着了魔,每天都要让王希咖唱好几遍,还要。可能是因为张惠妹也有一部分台湾原住民的血统吧,台岛原住民跟印第安人也挺像。
周杰伦的歌印第安人的感觉就没那么大了。可能也是和风格有关,周杰伦的歌属于慢热型的。乍一听觉不出好来,要长期坚持才会喜欢上。当年王希咖第一次听到周董含混不清的歌词的时候,第一反应也是“就这?”“这什么破歌?”要等到听了好久之后,才觉得周董的歌越听越有味道。
当然,现在王希咖没功夫给大家普及周杰伦的歌到底好在哪里。大家不喜欢,那自己就唱别的呗~什么《刘三姐》,《火红的萨日朗》,《远方朋友请你留下来》,《阿瓦古丽》这种民族歌受欢迎,那就跟大家唱民族歌就好。
就这么唱了几天,王希咖感觉自己嗓子唱坏了。得找点其他的娱乐活动。于是他指挥众人砍了一棵树。
这边的树都是美洲红杉,这种树都属于大型乔木,在美洲原产地能高大110米,胸径可以达到8米。
这种树的树干通直饱满,木质紧密,加工性能好,而且寿命很长。据说能活2000—3000年。王希咖看着周围的这些树,已经不知道活了多少年了。
他信步找了一颗一般粗细的树,说道:“就砍这颗吧”,主要太粗的树王希咖也舍不得砍。
血牙和灰海狸掏出随身携带的战斧,运起蛮力几斧头下去就把树给砍倒了。原来这印第安战斧除了可以杀人意外,也能用来打猎,还能用来砍树。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实用工具。
王希咖砍倒了一棵树,指挥大家做了一个棋盘,又刻上楚河汉界,车马炮兵象士帅等棋子——原来他是觉得晚上光唱歌有点无聊,因此做了一幅想起用来消磨时间。
这书的木材很多,光做象棋可惜了。于是王希咖又做了一幅国际象棋,一幅围棋(黑白子用刻字代替,黑子就在上面刻个黑字,白子就刻个白字。甚至还刻了一幅军旗。木材都还剩下不少。
现在是旅行途中,这些木材又不能做成家具随身携带,于是只好做了一副麻将,还是多,又把边角料成几串手串,让大家每天盘着玩。
嗓子哑的时候,每天何范就教大家下棋。象棋,五子棋,围棋军棋轮着玩。生活一下丰富了不少。
血牙和灰海狸还教王希咖玩一种印第安象棋。这个棋王希咖在后世从来没有见过,不知道是失传了还是怎么回事。印第安象棋玩起来有点像国际象棋,又有点像斗兽棋。王希咖把这种棋的玩法也用摄像机录下来。这样这种棋就不至于失传。
灰海狸是下棋技术最好的一个,无论什么棋,学几天就很厉害了。从他对战术的老谋深算就能看出他的智商不低。没多久除了王希咖能凭借前世看过的棋谱能跟灰海狸抗衡以外,没有人是他的对手。
如果在后世,灰海狸很有可能成为一个下棋天才。可是在这个时代,下棋下得好也没啥用。而且因为你技术太好,大家都不太愿意跟你一块儿玩了。
这就好比你和小伙伴们一起打篮球,踢足球。大家水平差不多,玩起来就很很尽兴很开心。但是突然来一个艾弗森,杜兰特级别的球员,你就感觉篮球梦破碎了。当初在上河口打篮球打得很开心,突然来扎克这种怪兽,篮板也抢不过,身体不是一个档次的,打一场下来自己球都摸不到几次,偶然摸到一两次球,投出去还被盖了,这怎么玩?没办法玩。
下棋也是一样,两个臭棋篓子下得开开心心。突然来一个棋圣级别的,你的每一步棋都被他计算在内,一盘棋下来一点便宜都占不到,那有什么游戏乐趣呢?
为了让每个人都能参与进来,于是王希咖只好教大家打麻将。麻将这种东西相比于棋类游戏,更考验运气。尤其是川渝地区喜欢玩的那种血流麻将,基本上就全靠运气了。
可是玩着玩着,灰海狸打麻将的水平也明显比其他人高出一个档次了,大家都老输,就他一个人赢,意思也就变得不大。
看来凡是靠智商的游戏都不适合增进团结,那还是唱歌跳舞吧。
唱歌费嗓子,还是跳舞比较好玩。每天晚上王希咖都教大家一些新奇的舞步,比如伦巴,恰恰,国标啥的。看大家对这种舞蹈兴趣不高,又教大家跳起广场舞和一些街舞和霹雳舞。
印第安人明显更喜欢街舞和霹雳舞的动作。跳这两种舞蹈最需要的就是Groove,而印第安人的Groove都很好。
无论是POPPING(肌肉震动)还是Thewave动作做得都非常到位。
主要是街舞考验的就是一个人对身体肌肉的控制能力,而印第安人对肌肉控制很有天赋,跳起来很好看。
最受大家欢迎的一个动作,自然是Moonwalk(太空步)了。自从这个动作被千年一遇的天才迈克尔杰克逊发明出来之后,就成为了当之无愧的动作之王。
这种“看起来再往前走,其实是往后走”的动作,会显得你好像有了某种神力。当王希咖在北美的森林里走出太空步的时候,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了。
紧接着是一浪高过一浪的尖叫和欢呼:这个动作太帅了!老大,教我们啊!
热烈的场面让王希咖想起自己第一次在高中晚会上表演这个节目的情景,好的东西,确实在哪里也会被欣赏。
跳舞,可以给自己带来快乐,而且不会像唱歌一样唱久了嗓子疼,这跳舞跳久了能锻炼身体,看来唱歌不如跳舞。
而且跳舞不会像下棋打麻将一样,哪怕你跳得不好,也能得到快乐。看来下棋不如跳舞。
就像一首歌里唱的:不如跳舞,让自己觉得舒服,是每个人的天赋。用这个方式相处,没有人觉得孤独。
劫生宝鉴第二卷:环球旅行卷第一百六十八章:不如跳舞“加林加林赛”在佤族语言中的意思就是大家一起来跳舞。唱着唱着,大家果然一起跳起了舞。
血牙灰海狸跳起了印第安战舞,萨列满跳起了因纽特收获舞。王希咖看大家各跳各的跟蹦迪似的不是很有章法,就教大家跳彝族火把节的左脚舞。
这个集体舞果然很受欢迎。王希咖又隆起一堆篝火,让大家一起围着篝火跳舞,这下就真的像彝族的火把节一样了。
印第安人和因纽特人本来也崇拜火,大家一起边跳边唱,完了又把杀死的霸王龙拿来考了吃,喝着王希咖带来的蒸馏酒,一直跳了三天三夜都没感到疲倦。
每个人都跳了自己独特的舞蹈,印第安人和因纽特人的舞蹈本来就有比较强的仪式性。看起来有点像毛利人的战舞,又有点像少数民族舞蹈。对于他们来说,舞蹈是祭祀神灵的一种仪式。印第安人也是原始宗教信仰,信仰万物有灵和类似巫术一类的东西,有点类似萨满信仰。
对他们来说,舞蹈的涵义很多,有战斗性,有仪式性,也有一点点娱乐性。对于王希咖来说,舞蹈的含义就简单多了,就是跳着好玩。
首先他就跳了一段野狼迪斯科里“来左边跟我一起画个龙,在你右边画一道彩虹”式的迪吧双手双手划水舞,赢得阵阵掌声。紧接着他又跳了一系列后世迪吧比较流行的甩头舞,手指舞,双手发芽舞等舞蹈。
这种欢快简单而又热情奔放的舞蹈很快就受到了大家的欢迎。看着原住民们跟着自己一起跳发芽舞,王希咖不由得想起一个词:“魔性”。
白天大家就沿河行进,渴了就直接喝点育空河水,饿了就吃大马哈鱼,或者打点野味吃。这印第安人除了携带盐巴还携带辣椒粉——原来辣椒就是原产于美洲。
这可就爽了,王希咖重生前是西南人,最喜欢吃辣椒。可惜在欧亚大陆上还没有这种作物,来到美洲,终于又吃到了久违的辣味,幸福得几乎要留下眼泪。
到了傍晚天色将晚,血牙和郎那多就去打点野味来做烧烤。当然,少不了的表演就是唱歌跳舞。每天晚上吃点小烧烤,唱点小曲,跳个小舞,已经成了这伙人的保留项目。
印第安人和因纽特人的歌舞虽然有意思,可是数量并不是那么多。一般也就会6,7首曲子,3,4种舞蹈。没几天就把大家会的都展示完毕,只能重复老歌。
王希咖就不同了。虽然他所属的汉族曾经被人评论为“最不能歌善舞的民族之一”,但作为一个现代人,他从小听流行歌曲长大,会的曲子不是一首两首。唱完了彝族佤族这些民族歌曲,王希咖就开始给大家唱他从小喜欢的歌星。
Beyound乐队的歌,四大天王的歌,邓丽君的歌,张慧妹的歌,伍佰的歌,周杰伦的歌,刀郎的歌,凤凰传奇的歌……唱起来根本不带重样的。哪怕偶尔忘记一两句歌词也不打紧,只要把曲子的高潮部分吼出来,把自己吼开心就好。
喝着酒,唱着现代歌曲,还有一群观众捧场,终于让王希咖找到一点前世在KTV娱乐的感觉。
王希咖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美洲原著民最喜欢听的也是张惠妹的歌,尤其是那首《站在高/岗上》。印第安人简直对这个歌着了魔,每天都要让王希咖唱好几遍,还要。可能是因为张惠妹也有一部分台湾原住民的血统吧,台岛原住民跟印第安人也挺像。
周杰伦的歌印第安人的感觉就没那么大了。可能也是和风格有关,周杰伦的歌属于慢热型的。乍一听觉不出好来,要长期坚持才会喜欢上。当年王希咖第一次听到周董含混不清的歌词的时候,第一反应也是“就这?”“这什么破歌?”要等到听了好久之后,才觉得周董的歌越听越有味道。
当然,现在王希咖没功夫给大家普及周杰伦的歌到底好在哪里。大家不喜欢,那自己就唱别的呗~什么《刘三姐》,《火红的萨日朗》,《远方朋友请你留下来》,《阿瓦古丽》这种民族歌受欢迎,那就跟大家唱民族歌就好。
就这么唱了几天,王希咖感觉自己嗓子唱坏了。得找点其他的娱乐活动。于是他指挥众人砍了一棵树。
这边的树都是美洲红杉,这种树都属于大型乔木,在美洲原产地能高大110米,胸径可以达到8米。
这种树的树干通直饱满,木质紧密,加工性能好,而且寿命很长。据说能活2000—3000年。王希咖看着周围的这些树,已经不知道活了多少年了。
他信步找了一颗一般粗细的树,说道:“就砍这颗吧”,主要太粗的树王希咖也舍不得砍。
血牙和灰海狸掏出随身携带的战斧,运起蛮力几斧头下去就把树给砍倒了。原来这印第安战斧除了可以杀人意外,也能用来打猎,还能用来砍树。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实用工具。
王希咖砍倒了一棵树,指挥大家做了一个棋盘,又刻上楚河汉界,车马炮兵象士帅等棋子——原来他是觉得晚上光唱歌有点无聊,因此做了一幅想起用来消磨时间。
这书的木材很多,光做象棋可惜了。于是王希咖又做了一幅国际象棋,一幅围棋(黑白子用刻字代替,黑子就在上面刻个黑字,白子就刻个白字。甚至还刻了一幅军旗。木材都还剩下不少。
现在是旅行途中,这些木材又不能做成家具随身携带,于是只好做了一副麻将,还是多,又把边角料成几串手串,让大家每天盘着玩。
嗓子哑的时候,每天何范就教大家下棋。象棋,五子棋,围棋军棋轮着玩。生活一下丰富了不少。
血牙和灰海狸还教王希咖玩一种印第安象棋。这个棋王希咖在后世从来没有见过,不知道是失传了还是怎么回事。印第安象棋玩起来有点像国际象棋,又有点像斗兽棋。王希咖把这种棋的玩法也用摄像机录下来。这样这种棋就不至于失传。
灰海狸是下棋技术最好的一个,无论什么棋,学几天就很厉害了。从他对战术的老谋深算就能看出他的智商不低。没多久除了王希咖能凭借前世看过的棋谱能跟灰海狸抗衡以外,没有人是他的对手。
如果在后世,灰海狸很有可能成为一个下棋天才。可是在这个时代,下棋下得好也没啥用。而且因为你技术太好,大家都不太愿意跟你一块儿玩了。
这就好比你和小伙伴们一起打篮球,踢足球。大家水平差不多,玩起来就很很尽兴很开心。但是突然来一个艾弗森,杜兰特级别的球员,你就感觉篮球梦破碎了。当初在上河口打篮球打得很开心,突然来扎克这种怪兽,篮板也抢不过,身体不是一个档次的,打一场下来自己球都摸不到几次,偶然摸到一两次球,投出去还被盖了,这怎么玩?没办法玩。
下棋也是一样,两个臭棋篓子下得开开心心。突然来一个棋圣级别的,你的每一步棋都被他计算在内,一盘棋下来一点便宜都占不到,那有什么游戏乐趣呢?
为了让每个人都能参与进来,于是王希咖只好教大家打麻将。麻将这种东西相比于棋类游戏,更考验运气。尤其是川渝地区喜欢玩的那种血流麻将,基本上就全靠运气了。
可是玩着玩着,灰海狸打麻将的水平也明显比其他人高出一个档次了,大家都老输,就他一个人赢,意思也就变得不大。
看来凡是靠智商的游戏都不适合增进团结,那还是唱歌跳舞吧。
唱歌费嗓子,还是跳舞比较好玩。每天晚上王希咖都教大家一些新奇的舞步,比如伦巴,恰恰,国标啥的。看大家对这种舞蹈兴趣不高,又教大家跳起广场舞和一些街舞和霹雳舞。
印第安人明显更喜欢街舞和霹雳舞的动作。跳这两种舞蹈最需要的就是Groove,而印第安人的Groove都很好。
无论是POPPING(肌肉震动)还是Thewave动作做得都非常到位。
主要是街舞考验的就是一个人对身体肌肉的控制能力,而印第安人对肌肉控制很有天赋,跳起来很好看。
最受大家欢迎的一个动作,自然是Moonwalk(太空步)了。自从这个动作被千年一遇的天才迈克尔杰克逊发明出来之后,就成为了当之无愧的动作之王。
这种“看起来再往前走,其实是往后走”的动作,会显得你好像有了某种神力。当王希咖在北美的森林里走出太空步的时候,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了。
紧接着是一浪高过一浪的尖叫和欢呼:这个动作太帅了!老大,教我们啊!
热烈的场面让王希咖想起自己第一次在高中晚会上表演这个节目的情景,好的东西,确实在哪里也会被欣赏。
跳舞,可以给自己带来快乐,而且不会像唱歌一样唱久了嗓子疼,这跳舞跳久了能锻炼身体,看来唱歌不如跳舞。
而且跳舞不会像下棋打麻将一样,哪怕你跳得不好,也能得到快乐。看来下棋不如跳舞。
就像一首歌里唱的:不如跳舞,让自己觉得舒服,是每个人的天赋。用这个方式相处,没有人觉得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