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人比花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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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出了电梯,鱼丸才小声道:“温暮,这…他俩是不是闹掰了啊?”
“不知道。”
“刚刚真是太尴尬了,而且…如果不是事先知道,我肯定不会觉得他们两个有什么。”
鱼丸嘀咕着:“把这件事抛开来说,晴姐和刘岸新看起来都挺好的,所以我就是想不通啊,他们到底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事!!”
温暮淡笑着:“想不通就不要想了,不要有太多的好奇心。”
“好奇心害死猫知道吗?”
鱼丸努努嘴:“话是这样说,但是我…还是想知道这两人是怎么想的。”
拐了弯,看到于慎勋拿着一捧玫瑰花站在温暮房门前。
温暮抬眼:“…”
于慎勋看到她瞬间笑成了花,撩着的大长腿一收:“温温,你回来了?”
鱼丸对温暮干笑两声,指了指自己的房间:“那我就先回去了?”
“别…”
鱼丸给她一个帮不了你的眼神,开门逃离现场。
温暮脸上瞬间没笑容了,又头疼又无奈:“你别站我门口。”
于慎勋把玫瑰往前推了一下,刺鼻的芳香扑面而来,温暮下意识皱了眉。
“我跑好远买给你的。”
温暮稍稍退后:“拿回去吧,我不喜欢花。”
“你不喜欢?”于慎勋一脸不解:“不可能啊,以前我送你玫瑰你明明很开心的。”
温暮眉心拧得更紧了,有这样的事吗?
“你拿着吧。”
她摇头:“明天就枯萎了,以后不要再买了。”
于慎勋把玫瑰单手抱着,偏头看她:“真不要吗?”
“不要。”
他一脸受伤:“温温,你真的对我一点感情都没有了吗?”
说实话,温暮真的不想伤害他,但是他总是用这种突进的方式让她招架不住,她会觉得很累。
于慎勋就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永远乐观积极向上,哪怕被伤害了也会很快自我疗伤,然后愈合。
面对这样的他,温暮已经完全不知道怎么办了。
“没有。”
果然像从前一样,他立刻拉下了脸色,像只被抛弃的小狗崽,耷拉着耳朵,恹恹地把花往地上一放:“既然你不要那就扔了吧,反正是买给你的。”
“温温…”他抬眼,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了她最后一眼,又蔫蔫地嘱咐:“早点睡觉。”
温暮默然。
等他拖着萧条的背影进了房门后,温暮看着门口的一大捧玫瑰陷入了沉思。
扔…在她门口,她不抱进去还能怎么办?
“温暮。”
她回头:“盛桉,你怎么来了?”
他微笑:“我刚刚下来过一次。”
“然后看到他在这。”
走廊的灯发黄,再加上一大簇玫瑰,温暮站在其中,怔怔地看着他。
与他梦中的情景几乎重叠。
他视线落在后边的玫瑰上,一触即分,又在她脸上留恋几下,弯眸问:“我可以把它拿走吗?”
“什么?”她明显没有搞懂他的意思,也可以说没有反应过来。
“带到我的房间。”
她有点愣:“你喜欢玫瑰吗?”
“喜欢。”
嘴上说着喜欢,眼底可没半分的欢喜。
温暮没发现,只是觉得不太好,轻咬唇瓣眼神略带纠结:“那…”
没等她思考出一个所以然,盛桉就说:“反正他不准备要了不是吗?”
他视线往对面的房门瞟了一眼,又收回来,声音依旧噙笑:“正好我很喜欢,让它在垃圾桶里不如在我的房间里。”
她本来也没打算扔垃圾桶里。
但是盛桉这样说了之后,她也不好意思再说会拿回去。
“那你拿走吧。”顺着要俯身把花抱起来。
盛桉直接跨了一步,一手捞起直接揽在了怀里:“我来吧。”
她眨了下眼睛,又自觉退后一步。
玫瑰花真的艳,浓郁的玫瑰味一直在她鼻间绕,挥都挥不去。
盛桉皮肤很白,透过艳丽的红,是他温玉般的肌肤,眼底是常有的温柔,垂眸看着她笑。
人比花娇。
这个词竟然可以用来形容男人。
温暮压下心里不合时宜涌上来的形容词,眼观鼻鼻观心,一副很正经的样子默默站着。
“那我就带走了,谢谢温暮。”
她微启唇,呐呐道:“谢谢于慎勋吧,不是我买的。”
“那你替我谢谢他。”他白色的衬衫被花掩盖了一半,骨节分明的手指抓在花前,明明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动作,也十分的赏心悦目。
她蓦然垂眼:“这就算了吧…”
他知道了可能会气死。
“听你的。”
她像是招架不住似的偏了下头:“走吧,别一会儿他出来了看到。”
盛桉的好心情突然被打开了阀门,突然笑出来,她抬头对上了他满是笑意的双眼,这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她刚刚这句话有多奇怪。
“我是说…太晚了,我该睡觉了。”
他意味深长地笑道:“那好,我会好好对它们的,晚安哦温暮。”
“…嗯。”
转身时,他眼底的笑意还在弥漫,直至身后传来关门声,他的笑意才淡了许多,闻着胸前飘渺的花香味,他垂眸扫了一眼,又缓缓将唇角勾了起来。
一路将大捧玫瑰抱进房间,俯身本来想扔在门口,突然又改了主意,带着放在了沙发上。
他垂眸看着它们,抬手在上边摸了下,轻笑:“还挺好看的。”
“可惜了。”
手离开后,花朵颤巍巍地动了动,在黑夜里孤芳自赏。
.
星辰黯淡,天光缓明。
天气有些闷燥,温暮出了门就觉得心口闷得慌。
她抬手眯了眯眼,酒窝若隐若现,转头看到了于慎勋的背影。
微顿,又收回视线。
只是有些奇怪,今天他竟然没有上来打招呼。
人也是一个特别的生物,黏着你的时候觉得烦,突然不粘你了,又觉得奇怪。
她默默想,大概真的是被伤到了,那就这样吧,挺好的。
不出三分钟,庄新晴就与她碰面了。
两人寒暄几句,共同去了艺术馆,接到了堪称大人物的杨总。
杨总很高冷,温暮从来没见过话这么少的人,可以说是个面瘫,她和他交流时不知道死了多少脑细胞。
虽然所有交流都是用法语,可温暮的所有精力都在绞尽脑汁找话题。
可惜,他好像对所有事都没什么兴趣。
两人出了电梯,鱼丸才小声道:“温暮,这…他俩是不是闹掰了啊?”
“不知道。”
“刚刚真是太尴尬了,而且…如果不是事先知道,我肯定不会觉得他们两个有什么。”
鱼丸嘀咕着:“把这件事抛开来说,晴姐和刘岸新看起来都挺好的,所以我就是想不通啊,他们到底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事!!”
温暮淡笑着:“想不通就不要想了,不要有太多的好奇心。”
“好奇心害死猫知道吗?”
鱼丸努努嘴:“话是这样说,但是我…还是想知道这两人是怎么想的。”
拐了弯,看到于慎勋拿着一捧玫瑰花站在温暮房门前。
温暮抬眼:“…”
于慎勋看到她瞬间笑成了花,撩着的大长腿一收:“温温,你回来了?”
鱼丸对温暮干笑两声,指了指自己的房间:“那我就先回去了?”
“别…”
鱼丸给她一个帮不了你的眼神,开门逃离现场。
温暮脸上瞬间没笑容了,又头疼又无奈:“你别站我门口。”
于慎勋把玫瑰往前推了一下,刺鼻的芳香扑面而来,温暮下意识皱了眉。
“我跑好远买给你的。”
温暮稍稍退后:“拿回去吧,我不喜欢花。”
“你不喜欢?”于慎勋一脸不解:“不可能啊,以前我送你玫瑰你明明很开心的。”
温暮眉心拧得更紧了,有这样的事吗?
“你拿着吧。”
她摇头:“明天就枯萎了,以后不要再买了。”
于慎勋把玫瑰单手抱着,偏头看她:“真不要吗?”
“不要。”
他一脸受伤:“温温,你真的对我一点感情都没有了吗?”
说实话,温暮真的不想伤害他,但是他总是用这种突进的方式让她招架不住,她会觉得很累。
于慎勋就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永远乐观积极向上,哪怕被伤害了也会很快自我疗伤,然后愈合。
面对这样的他,温暮已经完全不知道怎么办了。
“没有。”
果然像从前一样,他立刻拉下了脸色,像只被抛弃的小狗崽,耷拉着耳朵,恹恹地把花往地上一放:“既然你不要那就扔了吧,反正是买给你的。”
“温温…”他抬眼,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了她最后一眼,又蔫蔫地嘱咐:“早点睡觉。”
温暮默然。
等他拖着萧条的背影进了房门后,温暮看着门口的一大捧玫瑰陷入了沉思。
扔…在她门口,她不抱进去还能怎么办?
“温暮。”
她回头:“盛桉,你怎么来了?”
他微笑:“我刚刚下来过一次。”
“然后看到他在这。”
走廊的灯发黄,再加上一大簇玫瑰,温暮站在其中,怔怔地看着他。
与他梦中的情景几乎重叠。
他视线落在后边的玫瑰上,一触即分,又在她脸上留恋几下,弯眸问:“我可以把它拿走吗?”
“什么?”她明显没有搞懂他的意思,也可以说没有反应过来。
“带到我的房间。”
她有点愣:“你喜欢玫瑰吗?”
“喜欢。”
嘴上说着喜欢,眼底可没半分的欢喜。
温暮没发现,只是觉得不太好,轻咬唇瓣眼神略带纠结:“那…”
没等她思考出一个所以然,盛桉就说:“反正他不准备要了不是吗?”
他视线往对面的房门瞟了一眼,又收回来,声音依旧噙笑:“正好我很喜欢,让它在垃圾桶里不如在我的房间里。”
她本来也没打算扔垃圾桶里。
但是盛桉这样说了之后,她也不好意思再说会拿回去。
“那你拿走吧。”顺着要俯身把花抱起来。
盛桉直接跨了一步,一手捞起直接揽在了怀里:“我来吧。”
她眨了下眼睛,又自觉退后一步。
玫瑰花真的艳,浓郁的玫瑰味一直在她鼻间绕,挥都挥不去。
盛桉皮肤很白,透过艳丽的红,是他温玉般的肌肤,眼底是常有的温柔,垂眸看着她笑。
人比花娇。
这个词竟然可以用来形容男人。
温暮压下心里不合时宜涌上来的形容词,眼观鼻鼻观心,一副很正经的样子默默站着。
“那我就带走了,谢谢温暮。”
她微启唇,呐呐道:“谢谢于慎勋吧,不是我买的。”
“那你替我谢谢他。”他白色的衬衫被花掩盖了一半,骨节分明的手指抓在花前,明明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动作,也十分的赏心悦目。
她蓦然垂眼:“这就算了吧…”
他知道了可能会气死。
“听你的。”
她像是招架不住似的偏了下头:“走吧,别一会儿他出来了看到。”
盛桉的好心情突然被打开了阀门,突然笑出来,她抬头对上了他满是笑意的双眼,这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她刚刚这句话有多奇怪。
“我是说…太晚了,我该睡觉了。”
他意味深长地笑道:“那好,我会好好对它们的,晚安哦温暮。”
“…嗯。”
转身时,他眼底的笑意还在弥漫,直至身后传来关门声,他的笑意才淡了许多,闻着胸前飘渺的花香味,他垂眸扫了一眼,又缓缓将唇角勾了起来。
一路将大捧玫瑰抱进房间,俯身本来想扔在门口,突然又改了主意,带着放在了沙发上。
他垂眸看着它们,抬手在上边摸了下,轻笑:“还挺好看的。”
“可惜了。”
手离开后,花朵颤巍巍地动了动,在黑夜里孤芳自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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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黯淡,天光缓明。
天气有些闷燥,温暮出了门就觉得心口闷得慌。
她抬手眯了眯眼,酒窝若隐若现,转头看到了于慎勋的背影。
微顿,又收回视线。
只是有些奇怪,今天他竟然没有上来打招呼。
人也是一个特别的生物,黏着你的时候觉得烦,突然不粘你了,又觉得奇怪。
她默默想,大概真的是被伤到了,那就这样吧,挺好的。
不出三分钟,庄新晴就与她碰面了。
两人寒暄几句,共同去了艺术馆,接到了堪称大人物的杨总。
杨总很高冷,温暮从来没见过话这么少的人,可以说是个面瘫,她和他交流时不知道死了多少脑细胞。
虽然所有交流都是用法语,可温暮的所有精力都在绞尽脑汁找话题。
可惜,他好像对所有事都没什么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