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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怎么他也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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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说了,初初要多照顾二少,才能在陆家站稳脚跟。二少不能动,我抱你到床上去。”
时初觉得对人好总归是没错,伸手不打笑脸人嘛!
先向二少献一波殷勤再说。
而且,装傻就要装的像一点,傻子是藏不住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的,要不经意间说出自己的目的,比藏着掖着更真。
站稳脚跟?
傅闻笙彻底是被逗笑了。
看不出来,这小傻子小心思还挺多。
傅闻笙勾了下唇角,老神在在的坐在轮椅上,由着他去了。
时初讨到了在傅闻笙面前卖好儿的机会,如释重负。
在低下头的瞬间,脸上的肌肉都跟着放松起来。
奈何却怎么都抱不起这尊大佛。
他俯身在傅闻笙面前,与男人离得极近。
男人的视线落在他脸上,扫见他脸侧清晰可见的绒毛。
在一次次尝试下,时初皮肤上沁出一层细密的汗,白嫩嫩的脸蛋更加水润晶莹。
时初一边去抱人,一边还分神想着,时钰告诉自己,他打听到傅闻笙信息素的味道是烈日。
自己这彻头彻尾的beta,还真是一点都闻不到。
想到这儿,他又开始担心自己露馅,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来。
傅闻笙轻笑了一声,热气扑到时初的脸上,时初便红了耳朵。
他以为傅闻笙是在嘲笑他,于是更加努力的想把他抱起来。
但傅闻笙在轮椅上纹丝不动。
“笙笙,你太重了。”时初边抱边想,要更像一个傻子才行,于是瓮声瓮气的说了这么一句,差点咬到舌头。
笙笙?
从没有人这么喊过自己,傅闻笙心上像是被羽毛扫过似的,酥酥麻麻。
“不用,我自己来。”
他终于松口。
说着,他推着轮椅到床边,伸出双臂拉起床角的吊环,从轮椅上慢慢起身,向床上移动着。
时初看着傅闻笙,他衬衫里的手臂肌肉在受力下格外明显,身材看起来也保持的很好,结实有型。
这样的一个人,本该是翱翔在天际的鹰,却断掉了翅膀。
时初发自内心的可惜着。
他不错眼的看着傅闻笙,在想着这个alpha男人在残疾前,迷倒过多少omega。
也正是这时他才注意到,傅闻笙穿的是简单的绸质衬衫,毯子下是轻柔的居家服。
看起来很是随意。
再低头看看自己地上那一身行头,里三层外三层繁复的嫁衣。
分明是小题大做了。
傅闻笙连婚礼都不办,又穿的这么不正式,显然是对这次联姻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单纯当成是时家抱傅家大腿的一次交易罢了。
不过这样也好,时初才不管他怎么想,只要自己在傅家过的不艰难就行。
再抬头,便见傅闻笙合着眼睛,躺在床中间。
时初瘪瘪嘴,这是一点没给自己留位置呀!
但他必须把傻样装到底。
他硬着头皮走近,掀开被子钻了进去。
“这么积极?”
傅闻笙将手放在他的后颈上,轻轻揉捏着。
时初登时绷紧了弦,脊背都变得僵硬了些。
他不胜酒力,喝了那杯酒后,大脑就开始有些发沉,运转的更加艰难了。
突然,时初“啊”了一声,瑟缩在傅闻笙的怀里。
因为傅闻笙尖利的犬齿,隔着抑制贴,咬上了时初的后颈。
“不要,不要咬我,笙笙,我会死的。”
时初挣扎着坐起身,心里扑通扑通的,比起痛,他更怕自己露馅。
见傅闻笙一脸戏谑的样子看着自己,时初心里在打鼓。
傅闻笙到底发现了没有?
随后,时初躺回到床上,又怕自己没有腺体的事暴露,扯过被子把自己遭受袭击的脖颈紧紧围了起来。
似乎还觉得不够,又把被子扯过头顶,密密实实的把自己包了起来。
但是顾头不顾脚。
纤白的一双脚腕子都露在外面。
傅闻笙看了片刻,突然翻过身,扯开被子,压在时初身上,把手探入时初的裤腰里。
时初被吓了一跳,死死抓住自己的小裤衩,哼哼唧唧道:“笙笙,不是不能人道吗?”明明你刚才是用那啥帮我的。
傅闻笙盯着对方好看的眼睛,嘴角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我能。”
说着,还离时初更近了一些,将灼热的呼吸都喷薄在时初的颈侧。
这下轮到时初傻眼了,小裤衩抓的更紧了。
他本以为以傅闻笙的情况,是不能对自己怎么样的,现在无论是从身上的重量,还是压制自己的力度来看,自己完全不是他的对手。
他大脑极速运转着,忽然计上心头。
时初把脸一皱,带着哭腔道,“爸爸骗我,爸爸说什么都不用做,爸爸说初初只要在傅家乖乖的,就可以吃香的喝辣的……”
傅闻笙被气笑了,“你爸爸是这么说的?”
“嗯……爸爸还说,二少人很好……”
傅闻笙突然发现,逗时初很好玩,像猫戏老鼠。
自己在外的名声,可算不上好。
“人很好”这种话不知道是小傻子自己想出来的,还是他那老爹糊弄他的。
他粗粝的指腹在时初腰侧揉捏着,引得时初一阵颤栗。
“初初要去上厕所。”说着,时初从傅闻笙身上挣扎开,踉跄着下了床,逃也似的进了卫生间。
他怕到床上睡傅闻笙又要做什么,也不敢出去在大宅里乱跑。
只好坐在卫生间马桶上思考了很久的人生,估摸着傅闻笙睡着了,才轻手轻脚地走出卫生间。
但他不敢走到床上去,只好在旁边的小沙发上凑合一晚了。
殚精竭虑的一天终于结束,时初脑袋沾上沙发便睡着了。
直到听到旁边发出绵长规律的呼吸声,傅闻笙才睁开眼睛。
这小傻子这么怕自己,在卫生间躲了这么久,入睡倒还挺快。
傅闻笙放在被子外的指尖微凉,他轻轻揉搓了一下,转头望向沙发上的起伏。
犹豫片刻,终于还是起身,借助拉环的力量,再次坐到了轮椅上。
他转动着轮椅慢慢靠近小傻子,茉莉花的味道若隐若现,不知道这人是怎么贴的抑制贴,信息素的味道都漫出来了。
小傻子睡着的样子很乖,整个人裹在宽大的睡衣里,木讷的眼睛轻合上了,长长的睫毛小扇子似的在眼下落下一片阴影。
目光下移,入目是被揉皱了微敞着的领口,内里露出的肌肤白皙柔嫩,透着粉,很,色,气。
傅闻笙喉结一滚,移开了目光,在旁边扯了一条厚毯子,给他盖在了身上。
时初蜷缩着,感觉周身温暖起来,往毛毯里缩了缩,睡的更安稳了。
第二天,时初醒来,发现自己睡在沙发上,沙发下铺着一条厚厚的毛毯。
不禁在心里啧啧,果然有钱人的生活就是奢靡,这么好的毛毯当地毯,暴殄天物。
他抬头往床上一看,空的,傅闻笙应该早就起床了。
时初开始后悔自己怎么睡这么久,没有服侍傅闻笙起床,错过了献殷勤的大好机会。
一会儿一定要好好补回来才行。
他穿好衣服,走下楼去,便看到傅闻笙坐在客厅喝茶,傅闻笙的父母坐在主位上。
昨天没办婚礼,他自然也没见到傅闻笙的父母,但他之前在新闻上看到过。
他对傅家的八卦也有所耳闻,傅瑞昌跟第一任夫人有一个儿子,在夫人去世后又娶了一个老婆曹兰芝,生下的儿子便是傅闻笙。
时初走到傅家两人长辈面前,端起桌上的茶碗,一手一个,扑通一声跪下了。
“爸,妈,请喝茶。”
清脆洪亮中带着点傻气。
这一跪不仅两位长辈面色微变,旁边的傅闻笙也定住了。
随后傅闻笙嘴唇勾起个弧度,放下手中的茶碗,“你当是活在上个世纪呢?傅家可没这些规矩。”
傅家父母彼此看了一眼,不开口,也没有去接。
时初端着茶碗起也不是,不起也不是,尴尬的很,手还很累。
正在此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呦呵,老二,你这是娶了个活宝回来啊?”
这声音,太过于熟悉了。
时初循着声音转头,正看到一张熟悉的脸。
他指尖微颤,右手中的茶碗一个不稳,热茶溅出,烫红了手背。
但浑然不觉。
傅闻笙见他这副丢了魂的样子,这一刻倒不那么像个傻子了。
只是目光扫在他发红的手背上,感觉越来越刺目。
时初死死的盯着面前人,何止是声音熟悉,这张脸,化成灰时初也忘不掉。
这人正是他第二世的爱人——林宇程。
自己曾经像只舔狗一样,对他疯狂追求。
也正是这种追求,让林宇程觉得那份爱很廉价,觉得旁人口中的S级omega也不过如此,还是得不到的白月光更让人心动。
而且,林宇程和自己同为歌手,比自己出道还早几年,自己的资源和人气却迅速和他拉开距离,这让林宇程一直难以接受。
在自己快放弃时,他突然答应了自己的追求。
后来才知,林宇程暗恋多年的白月光宁奕找来,他腺体破损,急需移植,而自己的腺体与他的恰好吻合。
林宇程最终选择了宁奕,放弃了自己。
那时候自己还不知道这些,还沉浸在林宇程给自己的诺言中,欢欢喜喜的等待着大婚。
谁承想,大婚那天,等待自己的只有空荡荡的房子,和一把冰冷的手术刀。
自己被活生生挖走了腺体,而那个刽子手正是林宇程。
没了腺体,自己的身体肉眼可见的羸弱下去,走向死亡。
而现在,面前这个人,以自己新婚丈夫哥哥的身份出现,连容貌都未变分毫?
“爸爸说了,初初要多照顾二少,才能在陆家站稳脚跟。二少不能动,我抱你到床上去。”
时初觉得对人好总归是没错,伸手不打笑脸人嘛!
先向二少献一波殷勤再说。
而且,装傻就要装的像一点,傻子是藏不住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的,要不经意间说出自己的目的,比藏着掖着更真。
站稳脚跟?
傅闻笙彻底是被逗笑了。
看不出来,这小傻子小心思还挺多。
傅闻笙勾了下唇角,老神在在的坐在轮椅上,由着他去了。
时初讨到了在傅闻笙面前卖好儿的机会,如释重负。
在低下头的瞬间,脸上的肌肉都跟着放松起来。
奈何却怎么都抱不起这尊大佛。
他俯身在傅闻笙面前,与男人离得极近。
男人的视线落在他脸上,扫见他脸侧清晰可见的绒毛。
在一次次尝试下,时初皮肤上沁出一层细密的汗,白嫩嫩的脸蛋更加水润晶莹。
时初一边去抱人,一边还分神想着,时钰告诉自己,他打听到傅闻笙信息素的味道是烈日。
自己这彻头彻尾的beta,还真是一点都闻不到。
想到这儿,他又开始担心自己露馅,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来。
傅闻笙轻笑了一声,热气扑到时初的脸上,时初便红了耳朵。
他以为傅闻笙是在嘲笑他,于是更加努力的想把他抱起来。
但傅闻笙在轮椅上纹丝不动。
“笙笙,你太重了。”时初边抱边想,要更像一个傻子才行,于是瓮声瓮气的说了这么一句,差点咬到舌头。
笙笙?
从没有人这么喊过自己,傅闻笙心上像是被羽毛扫过似的,酥酥麻麻。
“不用,我自己来。”
他终于松口。
说着,他推着轮椅到床边,伸出双臂拉起床角的吊环,从轮椅上慢慢起身,向床上移动着。
时初看着傅闻笙,他衬衫里的手臂肌肉在受力下格外明显,身材看起来也保持的很好,结实有型。
这样的一个人,本该是翱翔在天际的鹰,却断掉了翅膀。
时初发自内心的可惜着。
他不错眼的看着傅闻笙,在想着这个alpha男人在残疾前,迷倒过多少omega。
也正是这时他才注意到,傅闻笙穿的是简单的绸质衬衫,毯子下是轻柔的居家服。
看起来很是随意。
再低头看看自己地上那一身行头,里三层外三层繁复的嫁衣。
分明是小题大做了。
傅闻笙连婚礼都不办,又穿的这么不正式,显然是对这次联姻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单纯当成是时家抱傅家大腿的一次交易罢了。
不过这样也好,时初才不管他怎么想,只要自己在傅家过的不艰难就行。
再抬头,便见傅闻笙合着眼睛,躺在床中间。
时初瘪瘪嘴,这是一点没给自己留位置呀!
但他必须把傻样装到底。
他硬着头皮走近,掀开被子钻了进去。
“这么积极?”
傅闻笙将手放在他的后颈上,轻轻揉捏着。
时初登时绷紧了弦,脊背都变得僵硬了些。
他不胜酒力,喝了那杯酒后,大脑就开始有些发沉,运转的更加艰难了。
突然,时初“啊”了一声,瑟缩在傅闻笙的怀里。
因为傅闻笙尖利的犬齿,隔着抑制贴,咬上了时初的后颈。
“不要,不要咬我,笙笙,我会死的。”
时初挣扎着坐起身,心里扑通扑通的,比起痛,他更怕自己露馅。
见傅闻笙一脸戏谑的样子看着自己,时初心里在打鼓。
傅闻笙到底发现了没有?
随后,时初躺回到床上,又怕自己没有腺体的事暴露,扯过被子把自己遭受袭击的脖颈紧紧围了起来。
似乎还觉得不够,又把被子扯过头顶,密密实实的把自己包了起来。
但是顾头不顾脚。
纤白的一双脚腕子都露在外面。
傅闻笙看了片刻,突然翻过身,扯开被子,压在时初身上,把手探入时初的裤腰里。
时初被吓了一跳,死死抓住自己的小裤衩,哼哼唧唧道:“笙笙,不是不能人道吗?”明明你刚才是用那啥帮我的。
傅闻笙盯着对方好看的眼睛,嘴角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我能。”
说着,还离时初更近了一些,将灼热的呼吸都喷薄在时初的颈侧。
这下轮到时初傻眼了,小裤衩抓的更紧了。
他本以为以傅闻笙的情况,是不能对自己怎么样的,现在无论是从身上的重量,还是压制自己的力度来看,自己完全不是他的对手。
他大脑极速运转着,忽然计上心头。
时初把脸一皱,带着哭腔道,“爸爸骗我,爸爸说什么都不用做,爸爸说初初只要在傅家乖乖的,就可以吃香的喝辣的……”
傅闻笙被气笑了,“你爸爸是这么说的?”
“嗯……爸爸还说,二少人很好……”
傅闻笙突然发现,逗时初很好玩,像猫戏老鼠。
自己在外的名声,可算不上好。
“人很好”这种话不知道是小傻子自己想出来的,还是他那老爹糊弄他的。
他粗粝的指腹在时初腰侧揉捏着,引得时初一阵颤栗。
“初初要去上厕所。”说着,时初从傅闻笙身上挣扎开,踉跄着下了床,逃也似的进了卫生间。
他怕到床上睡傅闻笙又要做什么,也不敢出去在大宅里乱跑。
只好坐在卫生间马桶上思考了很久的人生,估摸着傅闻笙睡着了,才轻手轻脚地走出卫生间。
但他不敢走到床上去,只好在旁边的小沙发上凑合一晚了。
殚精竭虑的一天终于结束,时初脑袋沾上沙发便睡着了。
直到听到旁边发出绵长规律的呼吸声,傅闻笙才睁开眼睛。
这小傻子这么怕自己,在卫生间躲了这么久,入睡倒还挺快。
傅闻笙放在被子外的指尖微凉,他轻轻揉搓了一下,转头望向沙发上的起伏。
犹豫片刻,终于还是起身,借助拉环的力量,再次坐到了轮椅上。
他转动着轮椅慢慢靠近小傻子,茉莉花的味道若隐若现,不知道这人是怎么贴的抑制贴,信息素的味道都漫出来了。
小傻子睡着的样子很乖,整个人裹在宽大的睡衣里,木讷的眼睛轻合上了,长长的睫毛小扇子似的在眼下落下一片阴影。
目光下移,入目是被揉皱了微敞着的领口,内里露出的肌肤白皙柔嫩,透着粉,很,色,气。
傅闻笙喉结一滚,移开了目光,在旁边扯了一条厚毯子,给他盖在了身上。
时初蜷缩着,感觉周身温暖起来,往毛毯里缩了缩,睡的更安稳了。
第二天,时初醒来,发现自己睡在沙发上,沙发下铺着一条厚厚的毛毯。
不禁在心里啧啧,果然有钱人的生活就是奢靡,这么好的毛毯当地毯,暴殄天物。
他抬头往床上一看,空的,傅闻笙应该早就起床了。
时初开始后悔自己怎么睡这么久,没有服侍傅闻笙起床,错过了献殷勤的大好机会。
一会儿一定要好好补回来才行。
他穿好衣服,走下楼去,便看到傅闻笙坐在客厅喝茶,傅闻笙的父母坐在主位上。
昨天没办婚礼,他自然也没见到傅闻笙的父母,但他之前在新闻上看到过。
他对傅家的八卦也有所耳闻,傅瑞昌跟第一任夫人有一个儿子,在夫人去世后又娶了一个老婆曹兰芝,生下的儿子便是傅闻笙。
时初走到傅家两人长辈面前,端起桌上的茶碗,一手一个,扑通一声跪下了。
“爸,妈,请喝茶。”
清脆洪亮中带着点傻气。
这一跪不仅两位长辈面色微变,旁边的傅闻笙也定住了。
随后傅闻笙嘴唇勾起个弧度,放下手中的茶碗,“你当是活在上个世纪呢?傅家可没这些规矩。”
傅家父母彼此看了一眼,不开口,也没有去接。
时初端着茶碗起也不是,不起也不是,尴尬的很,手还很累。
正在此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呦呵,老二,你这是娶了个活宝回来啊?”
这声音,太过于熟悉了。
时初循着声音转头,正看到一张熟悉的脸。
他指尖微颤,右手中的茶碗一个不稳,热茶溅出,烫红了手背。
但浑然不觉。
傅闻笙见他这副丢了魂的样子,这一刻倒不那么像个傻子了。
只是目光扫在他发红的手背上,感觉越来越刺目。
时初死死的盯着面前人,何止是声音熟悉,这张脸,化成灰时初也忘不掉。
这人正是他第二世的爱人——林宇程。
自己曾经像只舔狗一样,对他疯狂追求。
也正是这种追求,让林宇程觉得那份爱很廉价,觉得旁人口中的S级omega也不过如此,还是得不到的白月光更让人心动。
而且,林宇程和自己同为歌手,比自己出道还早几年,自己的资源和人气却迅速和他拉开距离,这让林宇程一直难以接受。
在自己快放弃时,他突然答应了自己的追求。
后来才知,林宇程暗恋多年的白月光宁奕找来,他腺体破损,急需移植,而自己的腺体与他的恰好吻合。
林宇程最终选择了宁奕,放弃了自己。
那时候自己还不知道这些,还沉浸在林宇程给自己的诺言中,欢欢喜喜的等待着大婚。
谁承想,大婚那天,等待自己的只有空荡荡的房子,和一把冰冷的手术刀。
自己被活生生挖走了腺体,而那个刽子手正是林宇程。
没了腺体,自己的身体肉眼可见的羸弱下去,走向死亡。
而现在,面前这个人,以自己新婚丈夫哥哥的身份出现,连容貌都未变分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