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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9章 沈老爷子要被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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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奶奶之前一直在托人打听四合院的事情,最近才有消息。
在沈振华回来后,两老一合计,就偷偷摸摸的去把四合院买了下来。
沈奶奶其实倒没有想要瞒着家里的意思,但沈老爷子有八百个心眼,决定暂时不说,等东西搬过去了再告知家里人。
谁知道,今天搬东西就被发现了。
沈奶奶觉得家里的这些孙儿实在是太搞笑了,一时之间,笑的难以控制。
沈家众人此刻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他们被老爷子给耍了。
老爷子竟然不声不响就安排好了四合院,想来以后肯定就住那边了。
这怎么行啊!娇娇是他们大家的团宠,不能让老爷子一个人霸占啊。
心眼也挺多的沈家三个兄弟互相对视一眼,很有默契的都看懂了彼此的想法。
沈桐文突然就兴奋道,“爷爷,你真在那边买四合院了?几进的?”
老爷子察觉到危险,觉得他快要被这些人算计了,哼了一声,闭口不说。
沈奶奶还在呵呵笑,“两进的,里面大的很。”
“咳咳。”老爷子立马出声想要制止他媳妇泄露信息,可已经晚了。
沈桐文双手一拍,笑得老谋深算。
“爷爷厉害啊!竟然买了两进的院子,里面房间自然很多了,想来住进去十个八个人也不是问题吧!”
沈老爷子:“……”
沈桐文笑着去搂他媳妇的腰,“媳妇,你说,咱们换个地方住好不好,这里确实有点小,等宝宝生下来房间就挤了,咱们换个大点的地,四合院,里面假山流水应有尽有,你说怎么样?”
夏书沫很配合自家男人,笑道,“听起来好像不错。”
“吧唧。”一声,沈桐文在夏书沫脸上亲了一口,“那太好了,我这就去收拾东西,搬家咯。”沈桐文挑衅的看了眼老爷子,就往楼上跑。
其余两个哥哥见状,不肯落后,也争着往楼上跑去收拾东西。
沈沥川兴奋大喊,“我得跑快点,去挑间大房间。”
沈老爷子:“……”彻底凌乱了。
他不过就是想偷偷摸摸的搬一个家,为什么到最后竟成了全家一起搬家了。
他的棺材本又得养这些孽子,造孽啊!
老爷子欲哭无泪,挺闹心。
沈爸爸挪动脚步,也准备走。
老爷子叫住,“你干嘛去!”
“搬家啊!”说的理所当然。
老爷子:“……”差点气死。
沈奶奶笑呵呵的安慰,“搬家好搬家好,咱们一家子住在一起,热热闹闹的多好啊!”
她就喜欢热闹,看着儿孙幸福,她就开心。
原本只是沈娇娇跟许默两人要搬家,最后发展成,全家一起搬家。
就这么,一家人风风火火热热闹闹的开始收拾东西。
沈娇娇东西都收得差不多了,就去帮夏书沫整理房间。
房间里被沈桐文弄的有些乱,他们虽说是搬家,也就带些衣服生活用品过去,这边也还是要留一部分的,毕竟不能一直在老爷子那里住,两边都住。
夏书沫在整理沈桐文读书时留下来的课本笔记。
沈娇娇也过去帮着整理。
“想不到我二哥这个人还挺念旧的,学生时期的东西都没有扔。”
夏书沫道,“是啊!我也没想到,他那个人看起来吊儿郎当的不正经,其实心思还是很细腻的。”
提到沈桐文,夏书沫脸上是藏不住的幸福。
沈娇娇看了夏书沫几眼,感叹,还好嫂子这辈子没有跟王强在一起。
她跟王强也就接触了十来分钟,就能感受到那人身上的戾气,是个心狠手辣不折手段的。
要是夏书沫落到王强手中,后半辈子真就完蛋了。
希望这辈子王强能跟周敏彻底的绑在一起,一辈子都不分开,祝他们白头到老恩爱缠绵。
沈娇娇换了个话题聊,“嫂子,你今后工作上有什么打算?”
夏书沫道,“生完孩子我还是想回医院上班,妈已经跟她之前的医院打好招呼了,我直接过去就行。
我从小的愿望就是做医生,我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力量,让更多的人得到救治。
说实话,我很喜欢医生这个职业,当初学医,也是顶着很大的压力才坚持下去的,我庆幸自己能一直坚持,让我学到了一身的本领,不仅可以养活自己,还有能力帮助别人,这个过程,让我很开心。”
沈娇娇突然就崇拜起夏书沫来。
悬壶济世,治病救人,医生真的很了不起。
每个人的追求不一样,有的人追名逐利,有的人愿意将自身奉献给祖国。
对他们来说,没有好坏之分,能满足内心的需求,就是幸福。
“医生是个伟大的职业,我很崇拜医生,嫂子,你是个很好很好的医生。”
夏书沫笑而不语。
沈娇娇帮着将书本分门别类,又道,“我发现现在个体户发展的很迅猛,听说赚钱的门道也多了起来,这也许就是时代的红利,我觉得嫂子你可以在工作之余搞点投资什么的。”
“投资啊!我现在还想不到有哪方面的投资,做生意我是不了解的。
我看你很有生意头脑,要不你给我点建议。”
毕竟有机会赚钱,是没有人会嫌弃钱多的。
沈娇娇道,“我预估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房子的价值会在短时间内迅速增长,要不买地吧!房子什么的也可以。还有,我有想要开厂做护肤品的打算,要是以后资金出现问题,嫂子你要不来投资我,到时候给你股份给你分成。
我保证,咱们做的买卖,只会赚不会亏。”
夏书沫想也没想便一口答应,“好啊!你只要想做什么事缺钱就跟我说,我还有些存款,你需要都给你。”
她无条件信任沈娇娇。
沈娇娇抱住夏书沫,在她脸上亲了一口,“嫂子你对我也太好了吧!你放心,我今后一定要让你过上富婆的生活。”
“好啊!那以后就没你哥啥事了,我就等着你来养我。”
“哈哈,好说好说。”
两人说了会话,屋子里的东西也都收拾的差不多了。
沈娇娇帮着把收拾好的书一摞摞的放回书架。
无意将其中一本语文书打开了,从里面跌落了一封粉红色的信封。
“这是什么?”沈娇娇好奇的将粉红信封拿了起来,跟夏书沫对视一眼。
都上过学,自然清楚青春时期都有对爱情的憧憬,比如在学校里,谁给谁写了情书什么的。
写情书最常用的信封,就是这种粉红颜色。
毕竟,这种颜色一看就能代表什么意思。
沈娇娇夏书沫很有默契的都想到了。
夏书沫狐疑接过,道,“该不会是情书吧!能藏在书中这么多年都没有舍得丢,说明很在乎这封信。
我倒要看看,是别人写给他的,还是他写给别人的。”
夏书沫拆信封的动作隐隐有粗暴,沈娇娇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祈祷不是他哥以前的白月光。
要是她哥还有个念念不忘的白月光,那真的完蛋了。
夏书沫已经打开了那封信,抽出了里面的信纸。
有两张。
沈奶奶之前一直在托人打听四合院的事情,最近才有消息。
在沈振华回来后,两老一合计,就偷偷摸摸的去把四合院买了下来。
沈奶奶其实倒没有想要瞒着家里的意思,但沈老爷子有八百个心眼,决定暂时不说,等东西搬过去了再告知家里人。
谁知道,今天搬东西就被发现了。
沈奶奶觉得家里的这些孙儿实在是太搞笑了,一时之间,笑的难以控制。
沈家众人此刻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他们被老爷子给耍了。
老爷子竟然不声不响就安排好了四合院,想来以后肯定就住那边了。
这怎么行啊!娇娇是他们大家的团宠,不能让老爷子一个人霸占啊。
心眼也挺多的沈家三个兄弟互相对视一眼,很有默契的都看懂了彼此的想法。
沈桐文突然就兴奋道,“爷爷,你真在那边买四合院了?几进的?”
老爷子察觉到危险,觉得他快要被这些人算计了,哼了一声,闭口不说。
沈奶奶还在呵呵笑,“两进的,里面大的很。”
“咳咳。”老爷子立马出声想要制止他媳妇泄露信息,可已经晚了。
沈桐文双手一拍,笑得老谋深算。
“爷爷厉害啊!竟然买了两进的院子,里面房间自然很多了,想来住进去十个八个人也不是问题吧!”
沈老爷子:“……”
沈桐文笑着去搂他媳妇的腰,“媳妇,你说,咱们换个地方住好不好,这里确实有点小,等宝宝生下来房间就挤了,咱们换个大点的地,四合院,里面假山流水应有尽有,你说怎么样?”
夏书沫很配合自家男人,笑道,“听起来好像不错。”
“吧唧。”一声,沈桐文在夏书沫脸上亲了一口,“那太好了,我这就去收拾东西,搬家咯。”沈桐文挑衅的看了眼老爷子,就往楼上跑。
其余两个哥哥见状,不肯落后,也争着往楼上跑去收拾东西。
沈沥川兴奋大喊,“我得跑快点,去挑间大房间。”
沈老爷子:“……”彻底凌乱了。
他不过就是想偷偷摸摸的搬一个家,为什么到最后竟成了全家一起搬家了。
他的棺材本又得养这些孽子,造孽啊!
老爷子欲哭无泪,挺闹心。
沈爸爸挪动脚步,也准备走。
老爷子叫住,“你干嘛去!”
“搬家啊!”说的理所当然。
老爷子:“……”差点气死。
沈奶奶笑呵呵的安慰,“搬家好搬家好,咱们一家子住在一起,热热闹闹的多好啊!”
她就喜欢热闹,看着儿孙幸福,她就开心。
原本只是沈娇娇跟许默两人要搬家,最后发展成,全家一起搬家。
就这么,一家人风风火火热热闹闹的开始收拾东西。
沈娇娇东西都收得差不多了,就去帮夏书沫整理房间。
房间里被沈桐文弄的有些乱,他们虽说是搬家,也就带些衣服生活用品过去,这边也还是要留一部分的,毕竟不能一直在老爷子那里住,两边都住。
夏书沫在整理沈桐文读书时留下来的课本笔记。
沈娇娇也过去帮着整理。
“想不到我二哥这个人还挺念旧的,学生时期的东西都没有扔。”
夏书沫道,“是啊!我也没想到,他那个人看起来吊儿郎当的不正经,其实心思还是很细腻的。”
提到沈桐文,夏书沫脸上是藏不住的幸福。
沈娇娇看了夏书沫几眼,感叹,还好嫂子这辈子没有跟王强在一起。
她跟王强也就接触了十来分钟,就能感受到那人身上的戾气,是个心狠手辣不折手段的。
要是夏书沫落到王强手中,后半辈子真就完蛋了。
希望这辈子王强能跟周敏彻底的绑在一起,一辈子都不分开,祝他们白头到老恩爱缠绵。
沈娇娇换了个话题聊,“嫂子,你今后工作上有什么打算?”
夏书沫道,“生完孩子我还是想回医院上班,妈已经跟她之前的医院打好招呼了,我直接过去就行。
我从小的愿望就是做医生,我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力量,让更多的人得到救治。
说实话,我很喜欢医生这个职业,当初学医,也是顶着很大的压力才坚持下去的,我庆幸自己能一直坚持,让我学到了一身的本领,不仅可以养活自己,还有能力帮助别人,这个过程,让我很开心。”
沈娇娇突然就崇拜起夏书沫来。
悬壶济世,治病救人,医生真的很了不起。
每个人的追求不一样,有的人追名逐利,有的人愿意将自身奉献给祖国。
对他们来说,没有好坏之分,能满足内心的需求,就是幸福。
“医生是个伟大的职业,我很崇拜医生,嫂子,你是个很好很好的医生。”
夏书沫笑而不语。
沈娇娇帮着将书本分门别类,又道,“我发现现在个体户发展的很迅猛,听说赚钱的门道也多了起来,这也许就是时代的红利,我觉得嫂子你可以在工作之余搞点投资什么的。”
“投资啊!我现在还想不到有哪方面的投资,做生意我是不了解的。
我看你很有生意头脑,要不你给我点建议。”
毕竟有机会赚钱,是没有人会嫌弃钱多的。
沈娇娇道,“我预估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房子的价值会在短时间内迅速增长,要不买地吧!房子什么的也可以。还有,我有想要开厂做护肤品的打算,要是以后资金出现问题,嫂子你要不来投资我,到时候给你股份给你分成。
我保证,咱们做的买卖,只会赚不会亏。”
夏书沫想也没想便一口答应,“好啊!你只要想做什么事缺钱就跟我说,我还有些存款,你需要都给你。”
她无条件信任沈娇娇。
沈娇娇抱住夏书沫,在她脸上亲了一口,“嫂子你对我也太好了吧!你放心,我今后一定要让你过上富婆的生活。”
“好啊!那以后就没你哥啥事了,我就等着你来养我。”
“哈哈,好说好说。”
两人说了会话,屋子里的东西也都收拾的差不多了。
沈娇娇帮着把收拾好的书一摞摞的放回书架。
无意将其中一本语文书打开了,从里面跌落了一封粉红色的信封。
“这是什么?”沈娇娇好奇的将粉红信封拿了起来,跟夏书沫对视一眼。
都上过学,自然清楚青春时期都有对爱情的憧憬,比如在学校里,谁给谁写了情书什么的。
写情书最常用的信封,就是这种粉红颜色。
毕竟,这种颜色一看就能代表什么意思。
沈娇娇夏书沫很有默契的都想到了。
夏书沫狐疑接过,道,“该不会是情书吧!能藏在书中这么多年都没有舍得丢,说明很在乎这封信。
我倒要看看,是别人写给他的,还是他写给别人的。”
夏书沫拆信封的动作隐隐有粗暴,沈娇娇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祈祷不是他哥以前的白月光。
要是她哥还有个念念不忘的白月光,那真的完蛋了。
夏书沫已经打开了那封信,抽出了里面的信纸。
有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