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孔府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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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怀恩的书信摆在那,孔宏泰和刘大夏都将常风当成了自己人。

    反抗奸党,保护太子的勇气,不是人人都有。二人甚至对常风生出了一丝敬佩之情。

    孔宏泰热情邀请常风:“临近祭祖仪式,家里杂事太多。我打算随刘知府去趟泰安府城,爬一爬泰山,躲躲清闲。”

    “常百户是初到山东吧?怎能不登泰山?不如一同前往。”

    常风正想去泰山实地勘察一番,看如何制造异灾。

    常风拱手:“多谢衍圣公,属下恭敬不如从命。”

    孔宏泰又道:“快午时了。常百户一同留下用饭吧。”

    能跟衍圣公同桌吃饭,是所有大明官员的无上荣耀!

    世人皆知,衍圣公性情孤傲。

    他看不上的人,即便品级再高,他也不会给一顿饭的面子。

    上回山东巡抚到孔庙祭拜,临近日暮,想留在孔府,尝一尝名冠天下的孔府宴。

    衍圣公却拒人于千里之外:“抚台大人公务繁忙。请回吧。”

    孔宏泰请常风一个小小锦衣卫试百户吃饭,不为别的,只为丫忠义。

    孔宏泰自然不知道,常风保太子,十分倒有九分是出于自保的私心。

    三人进得孔府饭厅。

    圣人故邸,吃饭极为讲究。饮食制度,是孔圣人提倡的礼乐制度中的一个分支。

    故而历代衍圣公的日常饮食,比得上宫廷御宴。

    孔府的美貌侍女们,开始姿态优雅的上菜。

    第一道菜是黄雀鲊。

    常风尝了一口,脸上露出人吃到美味食物,下意识显现的笑容。

    这可比驴吊子街的猪头肉好吃多了!

    常风不禁问道:“敢问衍圣公,刘大人,这道菜不知有何名堂?”

    此刻的常风,用后世《红楼梦》里的典故说,真好比“刘姥姥初入赛博坦,擎天柱初试云雨情”。

    孔宏泰捋了捋胡须,没有说话。

    刘大夏清廉自守,在泰安府衙整日青菜豆腐度日。肚子里一闹馋虫就跑到孔府打牙祭。

    他对孔府饮食,比衍圣公还门清呢!

    刘大夏解释道:“此菜名曰黄雀鲊。取三个月大的公黄雀,宰杀完再去脚爪、翅尖儿。”

    “用二十年的绍兴酒浸泡、洗净。再给麻雀开膛,晾晒,去水分四成。”

    “再用橘子皮、葱姜、红曲、甜米酒、胡椒、细海盐,加水制成腌汁。”

    “把黄雀加入腌汁,腌二八一十六天入味。”

    “吃的时候,把黄雀从腌汁中捞出,用上等女儿红再清洗一遍。烈日暴晒一个时辰零一刻。”

    “用上等菜籽油,烧至六成热。将黄雀放入,滚两回。”

    “取出上屉,蒸一刻工夫。这道黄雀鲊便制成了。”

    刘大夏一番话,把常风说的目瞪口呆。

    孔府如此普通的一味小菜,制作起来竟如此复杂。不愧是有百万亩土地养着的两千年世家。

    刘大夏补了一句:“要说孔府宴的诸般菜品,我比衍圣公还熟些呢!我是个穷官,一有空就来打衍圣公的秋风。”

    孔宏泰道:“大明的穷官,比凤毛麟角还难寻。我巴不得你天天来我家打秋风。”

    吃了十六味菜,孔府宴的第一珍肴上来了。

    那是一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寿桃。名曰“一品寿桃”。

    常风心忖:这应该是孔府宴上的主食。

    美貌侍女给常风分了一块。

    常风咬了一口,这哪里是寿桃?爽口香糯,甜而不腻。那股子甜香气沁人心脾。

    常风脸上又露出了品尝到绝美食物的笑容。

    刘大夏笑道:“我第一次吃一品寿桃,跟你的表情一模一样。”

    “这一品寿桃跟黄雀鲊一样讲究。先用小火,将高梁饴糖炒半干。”

    “取泰山脚下的贡田山药,入屉蒸两刻功夫,用木刀细细剁成泥。”

    “山药泥中和入山楂糕、青梅粉、红丝、枣泥,团成寿桃,上屉蒸两刻。”

    “最后将高梁饴糖加凉红茶水,小火化开,制成芡汁,倒在寿桃上。”

    常风再次听得目瞪口呆。怪不得孔老夫子在《论语》中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呢!

    他老人家的子孙,在吃饭上果然无比讲究。

    可是,一桌子的美食,孔宏泰却没怎么动筷子。

    不多时,一个侍女走到了孔宏泰面前。

    这个侍女,怎么说呢?长得嘿!又沟沟又丢丢,前凸后撅腿子长,美得冒泡。

    侍女的手里有一个托盘。托盘里是一张煎饼,一根大葱,一碗黄酱。

    孔宏泰拿起大葱,蘸着黄酱均匀的涂抹在煎饼上,然后熟练的用煎饼卷起大葱,大口咀嚼着。

    堂堂衍圣公,竟然对煎饼卷大葱最为钟情!

    要知道,三国时的袁绍“四世三公”,就已经尊贵无比了。

    孔家是“六十一世六十公一王”。孔宏泰这样尊贵的人,竟然独爱煎饼卷大葱?

    孔宏泰狼吞虎咽完毕,边拿手帕擦着嘴,边解释:“常百户见笑。孔府宴是招待你们这些贵客的。”

    “我自己倒不怎么喜欢吃。还是这煎饼卷大葱爽口。”

    常风很会说话:“衍圣公这是不忘孔圣教诲。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

    这句话翻译过来是,就着凉水吃粗食,拿手臂当枕头,也能自得其乐。

    孔宏泰惊讶:“常百户是锦衣卫的武人。竟也知《论语》中言?”

    常风有些不好意思:“年少时,家父也曾逼属下读书。奈何属下才疏,不是读书的料。县试考了三次都未上案。”

    孔宏泰道:“读书,不在于能在科举中走到哪一步。要看怎么读,怎么用。”

    就在此时,伺候孔宏泰吃煎饼的那个美得冒泡的侍女,“噗通”一声给孔宏泰跪下。

    侍女眼泪婆娑:“老爷,这是奴婢最后一次伺候您用饭了。”

    常风心道:京城里,哪位高官不跟自家府里的绝美侍女有一腿?想来这绝美侍女必是衍圣公没有名分的禁脔。

    常风还年轻。在锦衣卫见多了下三滥,反而不相信这世上真有圣人。

    孔宏泰连忙道:“念儿,快起来。我都忘了,你明日就要出府,嫁给你的意中人了对吧?”

    “你六岁入府。伺候了孔家人十一年。孔家人从未将你看成什么奴婢,只当你是个亲女儿。”

    “你那如意郎君,我记得是个家境贫寒的书生?我给你二十亩田,就当是娘家给的嫁妆。”

    “有了二十亩田,就够你们夫妻好好过小日子了。”

    “你告诉他,书要一直读下去,学无止境。但不要痴迷科举。”

    “读书人呐,一旦中了举,做了官。好人也会变成恶鬼!”

    常风从孔宏泰的眼神中,没有看出男女之间的苟且,只有一个父辈对一个子辈的慈爱。

    孔宏泰最后的那句话,更是令他振聋发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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