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阴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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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雨已经走到离黑苗寨最近的镇上,经过十四天的长途跋涉,他打算好好睡一觉,明天一早就去寨子送信。
镇上只有一家落脚的地方,这里既是酒家,也是客栈,也是妓院。叶雨只需要一顿饭菜和一张床,楼上的淫歌秽曲和女子们的笑声就当自己没看见。
他要了些简单的饭菜,对问他要不要找个漂亮姑娘陪他过夜的老鸨摇了摇头,自顾自的吃起来。
给他端茶送水的是个十多岁的小丫头,梳着一条乌黑的大辫子,消瘦的脸上堆积着常年吃不饱穿不暖的艰苦岁月,她身上不合身的衣服显然也不是她自己的,可能是这里哪个窑姐穿剩下的。
她一双渴望的眼睛顺着叶雨的刀看了他一眼,叶雨也看了她一眼,这一对视,吓的她立马转身出门,她似乎很容易受到惊吓。出门前,她偷偷的看了一眼桌上已经被叶雨吃的差不多的残羹剩饭,咽了咽口水,眨了眨眼睛,终于还是转身迈出了门槛。
忽然一声闷响,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出现的老鸨一脚把小姑娘踹在地上,嘴里不干不净的骂道:“你个小婊子手脚怎么这么慢,是老娘没给你吃饱饭吗?楼上的客人催了半天茶水了。”
小姑娘吓的手忙脚乱从地上爬起,一个劲的点头认错,看见这一幕叶雨心里很难受。
“当着客人的面,这样可有些失礼。”叶雨说这句话的时候,拿出一串铜钱放在桌上,说:“这是房钱和饭菜钱,多出来的,就当给这丫头的赏钱。”
“失礼失礼,多谢客官,客官要是喜欢,我让这丫头陪你。”老鸨收起铜钱时,还恶狠狠的瞪了小姑娘一眼:“把这位客官给陪好了,不然等着吃鞭子!”
她的话并不是在故意吓人,叶雨看见这小姑娘的脖子上和手背上的确有一道道触目惊心的鞭伤。
常年活在压迫之下,常年的饥饿如一双看不见的双手,将她捏的又小又瘦,脸上没有一点朝气。
叶雨把剩下的半碗汤给了她,还有一个只咬了一口的馒头。
她一口一口很小心的吃着,不敢快,也不敢慢,仿佛只要有一点差错,就会迎来一顿鞭子。
“多大了?”
“十一岁。”
“家人呢?”
“都死了。”
“你叫什么?”
“这里的人都叫我小木。”
窑姐们都有一个顺口又好记的名字,叶雨充满怜悯的双眼似乎已经预见到这个叫做小木的姑娘几年后在这里接客时的无奈,那时没人在意她的真名叫什么,嫖客们只会在意小木会不会伺候男人。
“在这里多久了?”
“几个月了。”
“你知道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不就是客栈吗?”
“你知道不知道楼上那些漂亮的姐姐们是做什么的?”
“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她们每天都要陪男人睡觉。”
“那你知道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怎样?”
“不知道。”
叶雨沉默,小木的命运,不过是芸芸众生里诸多悲剧里的一个。
小木的一双小手放下了筷子,吃饱后,脸上有了点血色,她感激的对叶雨说了声谢谢,随后好奇的问了起来:“大哥哥,你是从哪里来的?”
“许国。”
“啊!许国,我听人说,那里有很美丽的草原。”
“是啊,我家乡的草原一望无际,牛羊肥壮。”
“那你还去过什么地方?”
“去过海边看过大海。”
“大海是什么样子的?”
“是蓝色的,比草原更辽阔。”
“那你吃过冰糖葫芦吗?”
“小的时候吃过。”
“是什么味道的?”
“酸酸甜甜的。”
“好吃吗?”
“你没吃过吗?”
“没有,听人说很好吃。”
“那你吃过什么好吃的?”
“我喜欢吃苹果。”
“我也喜欢。”
“大哥哥,那你见过萤火虫吗?”
“见过。”
“我听大人们说,萤火虫是绿色的,在晚上的时候还会发光,是真的吗?”
“真的,我家乡的夏天晚上,到处都有萤火虫。”
“真想有机会能看到。”
“你离开这里,去外面的世界,一定有机会能看见的。”
“他们不让我走,有一次我逃跑,被他们抓回来狠狠打了一顿。”
“你不想留在这里?”
“当然不想,我想离开这里,去吃冰糖葫芦,去看大海。”
“你就不想看看辽阔的草原?”
“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去看的。”
“那你打算怎么离开?”
问道这里时,叶雨很茫然,他清楚的知道,等小木长大,用自己年轻的身体伺候过一万个男人,也未必能换到赎身的银子。
也许,等她见过银子金子的魅力时,就再也不想离开了。
果然,小木只知道自己想去外面看看,却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她无助的低下了头。她还是个孩子,不知江湖险恶,不懂人心叵测,甚至连自己是个身处丑恶环境里的可怜人都不知道。
不出意外的话,许多年后老鸨会把小木推进小黑屋,一个大腹便便的陌生男人在小木惊恐的尖叫声中扒掉她身上的衣服,她不再相信男人,不再渴望草原和萤火虫,从此以后世上多了一个可怜的窑姐。
叶雨想救她,却很犹豫,他的事情还没做完,带一个小丫头在身边是累赘。
思考许久之后,他对小木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带你离开这里。”
小木有些吃惊:“真的吗?”
“真的。”
“大哥哥你是不是就是大人们嘴里说的大侠?”
“我不是。”
“你怎么带我离开,他们会拿鞭子抽我们的。”
“不会的,我拿银子赎你。”
叶雨身上还有几百两银票,别说是赎一个未成年的小丫头,就是赎这里的头牌都绰绰有余了。
可是老鸨并不同意,到不是嫌银子少,她说:“客官,这小丫头还是黄花闺女,好几个人都在争抢这丫头的初夜,这大买卖我都还没做,怎么能让你赎人。”
小木眨着一双大眼睛,问叶雨:“初夜是什么?”
叶雨没回答她,他对老鸨说:“我多给你银子。”
老鸨显得很为难,摇着手里的花帕子说:“客官就不要为难我们了,我们这儿有好多漂亮姑娘,比如小玉小桃,小仙小诗,各个儿都是沉鱼落雁之貌,何必非得要这个还没长大的小婊子呢?”
叶雨道:“别说了,你开个价。”
老鸨急了,道:“客官不要逼我,让我难做人。”
“买个人而已,你行个方便。”说话间,叶雨递给她一块碎银子:“要有什么难言之隐,但说无妨。”
老鸨犹豫半晌,还是经不住诱惑,咬咬牙接了银子,道:“罢了罢了,我说与客官听便是,但你一定要保密,切莫说是我说的。”
叶雨点了点头答应。
老鸨对小木说:“你先出去,我有事跟客官说。”
叶雨给了她一个宽慰的眼神,小木才一脸疑惑的退出去。
屋里只剩下两人,老鸨道:“实不相瞒,这不是银子的事,其实小木不是我的人,是别人买了这丫头,放在我这寄养而已。这人我开罪不起。”
叶雨道:“这人是谁?”
老鸨道:“便是那黑苗寨的寨主,这一带的人都不敢招惹这山大王,谁都不敢不给他面子,他不高兴了可是会杀人的。”
叶雨的表情有些扭曲,冷哼一声,并没有说什么。
老鸨并没察觉到叶雨的异样,继续说:“我劝你最好也别去惹他。”
叶雨道:“他买这丫头做什么?”
老鸨长长叹了口气,眼里竟有一点惋惜:“说来话长,寨主原本有两个儿子,二儿子今年十五,活的好好的。至于那大儿子,也不知道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几个月前忽然就死了。”
叶雨冷笑一声,似乎知道这件事,道:“可是被人杀死的?”
老鸨一惊,道:“可不是么,好好的一个人,非要跟人争强斗胜,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寨主为此一直很伤心。”
叶雨道:“这与这丫头有什么关系?”
老鸨道:“算命的说,少寨主死前并无婚配,怕黄泉路上走的孤独,要找个人成婚,冤魂才能投胎转世。按照习俗,寻个早逝未出嫁的女子,就能配此姻缘。可是算命的说,如果找个活人,不仅能让少寨主早些超度,还能保佑子孙后代荣华富贵。”
“所以寨主托人买了小木,算命先生说这丫头的八字与少寨主最为般配,让她在黄泉路上作伴,少寨主泉下有知才走的安心。挑个良辰吉日,给小木喝一碗黑狗的血,再用符咒引火,祭了这丫头,与少寨主合葬一处,这婚配也就成了。”
叶雨听的脊背发凉:“你们要烧了那孩子?”
老鸨连连摆手,道:“莫要乱说,是寨主,这里面没我的事。”
叶雨道:“他为什么把这孩子寄养在你这里?”
老鸨道:“离今年最好的黄道吉日还有七个月,算命先生说,在那之前,如果能让这丫头陪陪少寨主的阴魂,那这段姻缘就更加美满了,少寨主的坟头离这不远,寨主便把这丫头寄养在我这里了,我得罪不起,哪敢拒绝。”
叶雨道:“那孩子知道不知道这事情?”
“她不知道,客官千万不要告诉她,别吓着她。要不是可怜的少寨主死的早,也用不着她配婚。”老鸨的目光里竟有对少寨主的怜悯之色。
叶雨冷笑:“这样算起来,这孩子也算他未过门的儿媳妇儿,他居然把儿媳妇儿寄养在窑子里。你胆子倒是也大,竟敢拿这孩子赚钱。”
老鸨连忙摇头摆手:“不关我的事,这是算命先生的主意,他说这婚配的只有名分,并无事实,因此还需找一个八字与少寨主一模一样的人,在黄道吉日前一晚,代替少寨主成了夫妻之实,这婚配才算完成。”
叶雨目光完全冷透,道:“寨主在哪里?”
老鸨愕然道:“他每天晚上都会来我这喝酒。”
这世上大多数是愚昧的人,信着愚昧的事。
叶雨走出屋子时,小木安安静静的站在走廊尽头等着,看见叶雨出来,她欣然的笑了笑。
叶雨笑不出来,他心中满不是滋味。
老鸨本想用黑苗寨的威名镇住叶雨,因为没人敢惹这位山大王。
但她没想到,叶雨敢。
这样正好,省去了走一趟黑苗寨的冤枉路,今天晚上汤剑离的信和小木这两件事一起解决。
寨主逛窑子的时候不喜欢有人跟着,所以他都是一个人来,今天他来的很准时,逛窑子他绝不会迟到,他那张又肥又丑的脸上,比天下所有嫖客的祖师爷还令人作呕。
就在这他儿媳妇受苦受难的妓院里,他笑眯眯的左右手各搂着一个姑娘,又是亲又是闻,没有一丝丧子之痛,丝毫看不出是这个男人是几个月前刚死了儿子的人。
桌上的酒菜一口都没动。
叶雨走进来时,寨主眼睛都没抬一下,毫不避讳的跟两个女人说说笑笑,他早已习惯了这样。
直到叶雨将信递上来时,他才撇了一眼。
寨主把右手搂着的女人推开,拿起信一边读,一边问叶雨:“你和汤剑离是什么关系?”他的左手并没有闲着,被他搂着的女人又是嬉笑又是嗲声说话。
叶雨道:“朋友,信使。”
寨主道:“听说同样内容的信,华山和丐帮也各收到一封。”
叶雨道:“不错,是我送去的。”
寨主狂笑了几声:“幼稚,姓汤的太幼稚了。这么幼稚的人居然也能娶到那么漂亮的八个老婆。”说完这个,随手就把信放在火炉上烧了,仿佛信上只写了一堆废话。然后伸出粗糙的右手一把拉回刚才被他推走的女人,继续抚摸起来,毕竟这才是他认为重要的事。
寨主余光看见叶雨还在,站在原地并没有走,头也不回的说道:“如果没有其他的事,你就快走吧,我这还有事要办。”说这句话的时候,他那双又肥又短的手就开始去脱女人衣服了。
叶雨道:“我要赎小木。”
寨主这才发现老鸨的身后跟着小木,他的动作停住了,目光停在了叶雨脸上:“你给我滚。”
叶雨道:“我有银子。”
寨主道:“你缺女人?”
叶雨道:“不缺。”
寨主道:“你知道不知道她是谁?”
老鸨使劲给叶雨使眼色,让叶雨回答不知道。
叶雨毫不领情,道:“这不重要。”
寨主望了望身后的小木,道:“丫头,你说呢?”
小木闪躲他的目光,慌乱的摇头。
她不知道这些大人在说什么,可也听得出不是什么好话。
老鸨打着圆场:“二位别急,买卖都是慢慢谈的。”
寨主愤怒的将一个酒壶砸在地上摔粉碎:“没得谈,再不滚,我就打断你的腿。”
叶雨忽然发现,纵然他赎走了小木,这世上还会有第二个“小木”焚于少寨主坟前,想到这里,他后背直直发凉,心中燃着熊熊怒火:“我要带走她。”
寨主推到桌子抽出佩刀时,她怀里的两个女人吓的缩成了一团,寨主脸色变了,变的像个男人,像个刚刚丧子的父亲,变的不像嫖客。
寨主的刀刺入叶雨的肩膀时,若不是叶雨的刀长一些,今晚躺在地上的就会是叶雨。
叶雨就是靠着比对方长出些许的刀,迎身受了对方一刺,才在电光火石之间割下了寨主的头颅。
小木第一次看见人头在地上滚动的样子,沾着地上酒壶的碎片滚到角落,所过之处留下一条血径。
叶雨的刀砍断寨主脖子时,力道看起来很轻,寨主的头与脖子分离,滚落在地下,轻的好像一点声音都没有。鲜血从他脖子切口处喷溅而出,喷在饭菜上,喷在那些女人的脸上,她们发出了这辈子最恐惧的尖叫声,就连她们第一次接客时的嘶喊声也不过如此。
叶雨走之前,并没有问吓的钻到桌底的老鸨小木赎金多少,因为在她看来,这孩子不能再一次被卖掉。
叶雨拉着小木离开这里时,窑子里的打手们操起家伙追了出去。。
青草披着月色在风中摇曳,蚯蚓刚刚翻过的土壤,嫩的就像小木的小脚。
她的小脚在月色下一浅一深拼命奔向自由,汗水湿了她的鬓发,喘息声干枯了她的嗓子。
“大哥哥,我们能不能歇一会儿?”
“不能,我们很快就会被追上。”
“我跑不动了,我们不能找个地方躲起来吗?”
“此处一马平川,没有能藏人的地方。附近的山头都是黑苗寨的地盘,久留不得。”
一个踉跄,小木摔倒了,粗糙的泥土划破了她稚嫩的脸蛋。
叶雨停下,趁着月色他看见不远处,火把冒起的浓烟越来越近。
“还能走吗?”叶雨扶起小木问道。
“我的脚好痛。”小木急的快哭了。
叶雨抱起小木,背在身后:“抓紧。”
小木细小的手臂绕在叶雨脖子上,紧紧抓住。
身后的火把和脚步声越来越近,小木明显感觉到叶雨的呼吸和心跳越来越重,渐渐的,他开始咳嗽。
她恐惧,她无助。
分成五路的追兵,其中一路就是这时候追上他们的。
火把照耀之下,七八个健硕的大汉将两人团团围住。
叶雨放下小木,拔出刀的时候,忽然身后飞来一个绳圈,将小木套住拉走,将她塞进早已准备好的一只麻袋。
她拼命挣扎,不断喊着“大哥哥”。
凶刀出鞘,必有血光。
“不要怕。”小木听叶雨说完这几个字后,身边便响起了打斗声,喊杀声,惨叫声。
当麻袋被人打开,月光透入时,她看见满脸鲜血,满目杀气的叶雨。他伸出沾满鲜血的手,将她从麻袋里救出来。
七八个大汉齐刷刷倒在地上,死了五个,还有两个捂着咽喉抽搐,过了一会儿,也死了。叶雨的刀还在滴血,和流淌在地上的血汇入一处。
“从今天开始,再也不会有鞭子抽你。”叶雨在月色中跟小木这么说的时候,她脸上吓的没有一点血色。
叶雨道:“你怎么了?”
小木缩着身子道:“这些都是你杀的?”
叶雨默认,他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小木喃喃道:“好可怕。”
叶雨道:“别怕,现在你自由了,再也不会有人打你。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看大海就看大海,想吃糖葫芦就吃糖葫芦。”
叶雨将沾了血的袍子脱下扔掉,安慰小木:“现在我们暂时安全了。”说完,他似乎气力已尽,加重咳嗽起来。
小木问道:“你怎么了?”
“无妨。”叶雨挥了挥手,问道:“你在这里有没有见过一位算命先生?”
小木想了想,道:“见过,他来过几次。”
叶雨道:“他找你做什么?”
小木道:“没做什么,就是看了看我,后来老妈妈说,这是给我相面,替我算卦。”
叶雨道:“知道不知道他在哪里?”
小木道:“不知道,只听老妈妈说他是附近镇里最灵的算命先生。”
既然是最出名的算命先生,找起来自然不费劲。
第二天清晨,叶雨就领着小木进了镇子。
这是小木吃过最甜的炊饼,热腾腾,白嫩嫩。
叶雨胡乱咬了几口炊饼,就在集市上打听那位最灵的算命先生。
他们来到算命先生的卦摊前时,小木刚刚吃完最后一个炊饼。
写着“心诚则灵”的麻旗下,算命先生惬意的摇着羽扇,瘦小的身躯裹在一件天青色的宽袍中。
卦桌上摆着几只乌龟壳,一桶挂签,几枚铜钱和纸笔,就是他算人生死的全部道具。
“你认识不认识她?”算命先生听叶雨连个招呼都不打直接质问的时候,被对方的无礼扫尽了悠哉的脸色,他认出小木后,脸色便沉了下去。
见他不语,叶雨又问道:“你是聋子?”
算命先生道:“这位兄台且好些说话,我见你目有血光,此非吉兆。”
叶雨指着对方问小木:“是不是这个算命先生?”
小木点了点头。
“砰!”的一声巨响,叶雨一把掀翻了卦摊,乌龟壳和卦签撒了一地,引来了街上行人的目光。
小木见叶雨拔出了刀,惊然问道:“你要做什么?”
叶雨道:“杀了他。”
小木愕然。
算命先生也是个见过世面的老江湖,此时此刻仍然气定神闲的坐着,摸了摸长须,掐指算了算,道:“想必昨晚老寨主就死在阁下手中的。”
叶雨道:“你消息倒是挺快。”
小木拉了拉叶雨衣袖,道:“大哥哥,我们走吧,不要杀人。”
叶雨道:“他是个坏人。”
小木道:“他做什么坏事了?”
叶雨不愿让小木知道自己原本要被活祭的事,跨前一步按住算命先生,长刀高高举起时行人们纷纷尖叫。
“且慢。”千钧一发之际算命先生喊道:“我只是摆个小小的卦摊,都是寨主的主意,是他想给儿子说个亲事,谁都不敢得罪他,我只能顺着他的意愿说话,这件事与我毫无相关。”
叶雨冷冷道:“原来你算的不是命,是人。”
算命先生道:“都是为了糊口。”
小木急的快哭了,她一双小手拼命拉住叶雨举刀的手,道:“我们走吧,不要杀人。”
叶雨吼道:“如果他要杀你呢?还走吗?”
小木一惊,也不知是叶雨的语气,还是听到别人要杀她,吓的瞬间眼泪夺眶而出,一双小手却将叶雨拉的更紧。
眼泪让叶雨的手松了。
“好,我们走。”叶雨流露出一丝不忍,咬了咬牙,放下了刀,轻轻握住小木的手,消失在众目睽睽之下。
这是他第一次放过屠刀下的生命。
小木擦了擦鼻涕眼泪,问道:“大哥哥,他真的要杀我吗?他又不认识我。”
叶雨道:“等你长大了,就知道这样的人有多坏。”
长街繁华之处,算命先生许久之后才长松了一口气,替人测了一辈子生死的人,面对自己生死一线之间,竟也吓得他瘫坐在地上,大小便失禁,屎和尿染指了那件原本干净的天青色袍子。
繁华尽头,小木开始试探着去感受自由的呼吸方式,她慢慢放下恐惧,披上希望的外衣。
叶雨问她有没有地方可以去或落脚,小木摇头,反问:“那你呢?”
“我要去一个地方。”
“我可以跟着你一起去吗?”
“可以。”
在去之前,叶雨给小木买了套新衣服,樱草色的布料,粗糙的针线活儿,虽不奢华,却是一套新的衣服,没有刺鼻的香水味,一件盖住她身上的伤,只属于小木的新衣服。
她摇曳在春风里,裙摆婆娑,仿佛自己身披着全世界最华丽的衣服,淳朴的笑容经久不息,那时的小木,懂得了自由给人带来的愉悦。
她瘦小,她脆弱,只要给这个小生命如雨滴一般渺小的善意,她就能忘却过去所有的苦难。
叶雨脸上也难得露出一抹微笑,仿佛人性的恶已暂时远离。
如果光阴可以停滞不前,那就定格在此刻的春晨吧。
少林并不远,他带着一路蹦蹦跳跳的小木来到这座古刹时,月亮已经高高升起。
方丈读完叶雨送来的信后,脸色非常平静,对叶雨既无防范也无敌意,他平静的有些超乎寻常,叶雨忍不住问他:“你不怕我来寻仇?”
“我知道你不是,你没杀华山的掌门和丐帮的帮主。”
“我杀了黑苗寨的寨主。”
“他种下的因,应得此果。。”
“汤剑离的死,你们都难逃关系。”
“人间有三千因果,十有八九人不胜天。”
“你与他有十年交情,可曾尝试回天?”
“国仇家恨,凭我一个老和尚,螳臂挡车。”
“你也觉得汤剑离该死?”
“他与卫国朝廷作对的那一天起,他的结局就已注定。”
“如果不是你们咄咄逼人,他也许就不会死。”
“年轻人,许多事,你只看见了表象。”
方丈把信折好,念了声阿弥陀佛,继续说道:“我也知道汤剑离不是反贼,他只是厌恶战争。在他死后,他愿绝笔写下这四封信让你一一转递,劝我们不要助纣为虐,劝我们不要给卫国朝廷卖命,劝我们不要徒增杀戮。凭这点,他就不算小人。”
“汤剑离与丐帮向来不和,能自降身份劝说丐帮,这已不符合他的处事方式,可见在大是大非面前,他有属于自己心中的对错,我与他相交十年,若老衲但凡有一丝把握挽救他性命,一定会竭尽所能。”
有太多肮脏之事被遮蔽,一些连汤剑离都看不穿的事,叶雨只能看到眼前,看不穿因果。
方丈修了一世佛法,也只能看到过去的因果,对于未来的凶吉,他依然只能在佛祖面前参禅打坐,试着可以领悟一二,他把这番道理讲给叶雨听,不希望改变什么,只希望他能懂得,有些生命的逝去,从诞生一刻,上天就已经替他安排好了。
那是几个月前的事,卫国和许国的战火烧了整整二十年,卫王从登基的那天起,就没有享受到一个帝王应该享有的人间富贵。
他的桌上每天都堆着从前线送来的战报,多半不是大捷的喜讯,前线的将领每天都在要求增兵增粮。这战火肆虐的年代,哪来这么多兵和粮饷呢?
卫国把大部分的兵力压在前线,好不容易稳住了局势,这时卫国境内却成了空壳,导致各地盗匪蜂拥而起,流民四散,民不聊生,黑苗寨从几十个人的小山寨发展到一两万人的地方势力,四散逃难的人纷纷加入丐帮,这些烦恼让才四十多岁的卫王看上去像六十多岁。
卫国朝廷内部分成两派争论不休,一方主张安内必先扰外,大军决不能后撤,只要后退,许国就会乘胜追击,卫国在几个月内就会被吞并。
另一方则主张立马抽回部队镇压境内盗匪,若境内都控制不了,民心不稳,就算拿下许国,这江山也无法长久。
卫王在双方之间摇摆不定难以决断时,大丞相献上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丞相说,前线的局势好不容易刚稳定,兵力决不能抽回,这是国之根本。如果一面控制前线的局势一面镇压国内的盗匪,这场战火怕是再烧上二十年也不灭。
卫王问丞相有没有一石二鸟的计策,丞相点头,轻启朱唇吐出了两个字:诏安。
目前丐帮和黑苗寨的人数最多,假如把这两股力量招入麾下,盗贼之患立马可解,再把这些人送上前线当炮灰,一举歼灭许国,天下可定矣。
不但丐帮和黑苗寨要招进来,那些潜在的反抗势力也要招进来,比如汤氏镖局,人数虽然只有几百,但这些人都是练过武的镖师,江湖经验老道,靠他们押送粮草物资最合适不过,必要的时候,不用训练就可以马上送到前线。
问题是这三支力量加在一起还是是乌合之众,想要师出有名,笼络其他浪迹江湖的侠士,便需要一些正派的旗号,比如天下武学正宗的少林和华山。把这两个势力招进来,天下足可定矣。
足智多谋的卫王早也想到过这个办法,没有实行是因为心中一直有几个很深的疑惑和死结,现在他把这几个疑惑告诉了丞相。
第一:江湖草莽散漫惯了,如何才肯归顺朝廷。
丞相的回答很简单,只要许诺足够多的荣华富贵,立下军功后再加官进爵,做散漫的草莽,远不如做散漫的大官儿舒服。
第二:这批人毕竟不是朝廷的人,如果他们将来立功了,势力大了,会不会叛乱。
丞相回答的依旧心思缜密,灭了许国后,只要发现他们有一丝的叛意,该赐死的赐死,该砍头的砍头。
第三:杀几个头目倒是不难,可剩下的喽啰怎么办?
这一点丞相也想到了,他告诉卫王,所谓的江湖侠士,要么扬名,要么图利,满嘴的狗屁仁义道德,不过就是一群势利小人。尤其是丐帮,且不用说天地大道,只要把一根肉骨头扔在两个叫花子前,他们自己就能打起来。
退一万步说,大功成后,杀自己的人,总要比杀许国的士兵简单。
会藏弓烹狗的猎人,才是聪明狡猾的猎人。
仿佛这所有的一切,全部都已掌握在卫王和丞相的掌心里,他们在密室里定下诏安之策的那一刻,便已注定了这世间许多人的生死。
叶雨只能看到汤剑离不受此诏安而惨死的皮表,国与国之间的杀伐是他作为年轻人无法看透的。
方丈道:“卫王用诏安之计扩充军队,提早结束战争,这并没有错。”
叶雨道:“荒谬,他以为谁都会为他卖命?”
方丈道:“少林寺是卫国的国寺,杀敌是为了止杀,止杀是普度众生,老衲责无旁贷。”
“华山呢?”
“华山常年受朝廷恩惠,佛道本是一家。”
“丐帮呢?”
“丐帮里的弟子随时就会饿死街头,给他们一口饭,上战场又如何?战死也比饿死街头壮烈。”
“黑苗寨呢?”
“他们是真正的盗匪,受了诏安,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许国掳掠,在卫国境内再也没人敢惹他们。”
“汤剑离呢?”
“汤氏镖局不作恶,日子过的很太平,受了诏安没有任何好处,这才是汤剑离致死不肯归顺的原因。”
“你们既然看的清楚,为什么不放过他?”
“少林,华山,丐帮和黑苗寨受了诏安,卫王一定会怀疑我们是否忠诚。丞相早已考虑到这点,便召集我们,让我们去劝说汤剑离。”
“只是劝说?”
“我们得到的命令先是劝说,如若不成便可动武。此举一来可以试探我们是否对朝廷忠心,二来可以杀鸡儆猴告诉其他人不愿归顺的下场。”
“你们还未动武,他却已自刎。”
“除了我们,还有卫国的丞相,卫国的皇帝,许国的敌兵,是我们所有人的因,才导致了汤剑离最后的果。”
“我知道,他死的时候并不恨你们。”
“你呢?”
“我恨。”
“所以你假称自己是许国人,送信的时候想杀人。”
“不是假称,我真是许国人。”
“若要替他报仇,我的命你尽管拿去,作为汤剑离十几年的朋友,我有愧与他。”
“替汤剑离报仇要杀的人太多,我报不起。”
若真要报仇,卫王才是罪魁祸首,若不杀他而只杀眼前的方丈和华山掌门这些人,那只能证明叶雨是个弱小的人。
他也想过去刺杀卫王,可那几乎是世上不可能的事,如果两国的国君那么容易被刺杀,许卫两国的战火也不至于烧上二十年。
最后,叶雨告诉方丈,汤剑离有他自己不得已的苦衷,方丈问他是什么,叶雨却沉默不语。
临走前,叶雨问方丈:“如果佛祖显灵提早告诉你,你们那么做会逼死汤老哥,你会不会改变做法?”
方丈闭眼,毫无悔恨的说道:“不会。”
屋外下着小雨。
小木在门外等候了许久,她看见叶雨出来时的脸色和进去时已大不相同,他的神色仿佛失去了某一样特别重要的东西,再也找不回,寻不见。
那时的春天,还飘细雨,细如烟,暖如火,缠绵,润物,像一层白纱笼罩着镖局。
汤剑离打发走前来下诏安圣旨的特使,这是两个月来第三次圣旨,汤剑离的态度很坚决,再来三十道圣旨,他也不受朝廷诏安。
他知道抗旨的后果,卫王一定会有下一步动作,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下一步棋,竟然是他结交了十年的朋友带着别人闯进他的宅子。
方丈,掌门,寨主和帮主他们来的时候都带着手下,人数加起来有几十人。一开始,大家都还是和颜悦色的说着话。
汤剑离告诉他们,镖局上下的镖师和趟子手加在一起有两百多人,大多都是身强体壮的年轻力士,最年轻的也有二十五岁。
这些人都是和自己出生入死的弟兄,汤剑离看着他们一天天长出胡须,一个个成家立业,他们的孩子一天天长大,除了镖师,他们多了父亲和丈夫的身份。
如今,凭什么皇帝老子一句话,这些人就要去沙场当炮灰,他们的老婆孩子怎么办?他自己的八个老婆和孩子又怎么办?
这里的日子并不富贵,却很充实,他们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养活一家,过年过节还能吃上肉,可现在,为什么逼着这些人妻离子散?
汤剑离几乎用一种嘲讽的眼神看着眼前的人,这些人大部分都年轻,甚至有些可笑,这其中成家的没几个,他们不懂得一个男人对待妻儿应尽的责任。
有人对汤剑离说,卫国是为了保家卫国才去打许国的,作为一个卫国人,难不成娶了老婆生了娃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做缩头乌龟?放着国仇家恨不管不问?
汤剑离听到别人这么说,愤怒的拍案而起,道:“如果要保家卫国,那我就在卫国杀敌,让我带着弟兄去三千里外许国境内杀人,老子死都不干。”
这些人都听说过汤剑离的脾气,尤其是方丈,所以他说了几句打圆场的话,带领众人暂时离开。
这些人第二次来的时候,也是谈的不欢而散,有人提议干脆不要谈了,直接杀了汤剑离提着人头去卫王那里邀功领赏。
大势所趋,汤剑离知道凭一己之力无法回天,他开始安排后事。他取下镖局的招牌,遣散了镖局里的下手,托人给那些还在外面走镖的人带信,让他们不要回镖局。
这些人第三次来这里时,汤剑离的脸上已有了觉悟之色,他坐在院子前,手里拿着陪伴了他几十年的铁枪。
大部分人都是第一次看见这杆铁枪,在他们不认识汤剑离之前,一直认为他的名字里既然有个“剑”字,想必一定是使剑的。
只有方丈清楚,“剑”字的后面跟着一个“离”字,冥冥之中便已注定他不可能成为一个使剑好手。
汤剑离从习武那天起便认定,行走江湖,剑,绝不是最趁手的杀人兵器,他试过了所有能找来的兵器,最后选择了枪。
枪也不是最好的杀人兵器,至少比剑实用,至少更适合他马战走镖。
春风卷走树叶上的雨滴,阳光如少女的心思一般忽明忽暗。
现在这杆铁枪就在汤剑离的手里拿着,他的人挺的如这铁枪一样笔直。
对面的人又跟他讲了一遍家国天下的大道理,汤剑离只问了一句:“我带着老婆孩子远走高飞,江湖上再无汤氏镖局,我的兄弟中有愿意归顺的便归顺,不愿归顺的也不勉强,这样,你们能不能放过我?”
“不能。”这两个字是帮主说的,他们得到的命令很简单,劝降不降便可动武。
“你们再来十遍,再劝二十遍,我也不归顺。”
“如果抓住你老婆孩子,你归降不归降?”
“你敢?”
帮主敢,他为了坐上帮主的位置,做了许多比这更加需要胆量的事,他也不回话,带着人大步流星的向院子内部走去。
汤剑离的铁枪刺来时无声无息,无光无芒,这看起来简单的一刺,是汤剑离用了二十年时间练就而成的。
不偏不斜,刚好刺入帮主的肩膀,他还未来得及喊疼时,整个身体已经被汤剑离踢倒在地,顺势拔出铁枪,鲜血如雨溅在汤剑离脸上。
帮主在地上喘着粗气,顶在他太阳穴上的枪尖将他整个脑袋死死压在地上,就像一只死狗。
“原来丐帮的功夫远不如要饭那么在行。”汤剑离把目光抬起来扫向众人:“还有谁敢上前?”
黑苗寨的少寨主敢。
众人里,十七岁的他是最年轻的,就像他腰间上个月刚铸的长刀,锋芒不藏,仁慈不露。
少寨主抽出长刀,传来了汤剑离轻蔑的笑声:“小娃娃年龄不大,胆量倒是不小。”
回他话的,是这柄长刀。
凌厉,狠毒,要不是汤剑离的臂力过人,只怕拦下这刀的长枪早就被震飞了。
汤剑离叹了口气,道:“年轻人初入江湖,动手前都不打声招呼,一点规矩都不懂,你爹都没教你么?”
寨主怒道:“儿子,跟这种小人不必讲规矩,杀了他。”
汤剑离道:“来,我替你教教儿子。”
当着众人的面,少寨主自然不肯放过眼前可以一战成名,扬名立万的机会。
少寨主的刀法大开大合,既不给敌人留空,也不拿自己的命当命,每一刀都有足够的把握置人于死地。
这样的招式倒是很合汤剑离的胃口,因为他的枪法也是如此。
唯一的不同,是汤剑离比少寨主多活了二十几年,已懂得霸道的武功若学不会收势,是活不了太久的。
只走了两招,少寨主才发现自己真的太年轻,江湖并不是相信的那么简单。因为汤剑离的长枪,在电光火石之间穿透了自己的心脏。
“小娃娃,下辈子别忘了学点规矩。”汤剑离这句话,是少寨主在世上最后听到的声音,长枪从身上拔出时的疼痛,是他在人间最后的体悟。
“儿子!儿子!”寨主大惊失色,怒火攻心,双眼瞬间就充满了血丝,他确认少寨主没了心跳后,悲愤道:“狗贼,给我儿子偿命。”
说话间,他拿起了儿子的刀,胡乱向汤剑离砍去。
汤剑离来者不拒,长枪卷风而起,回身一个反刺,就刺中了寨主的手腕,长刀应声而落。他不给寨主反应的机会,转身又是一刺,直取对方咽喉。
眼看离咽喉不到一尺的距离,这一枪却落空了,华山的掌门出手了。
汤剑离感觉长枪一软,忽然泄了力道,掌门的长剑如一条软鞭,轻轻粘住长枪,一压一带,便救下了寨主。
“寨主,切莫强攻,以免再有人员折损。”掌门的话很中肯,他懂得用武功以外的东西杀人:“我们从长计议,一定替令公子报仇。”
汤剑离也怕自己寡不敌众,虚张声势的大声道:“不要欺我镖局无人,不想死的,都滚出我的宅子。”
眼见汤剑离一两招间就杀了少寨主,也不知道镖局深处埋伏着多少人,没人再敢出头,他们觉得应该从长计议,想一个完全之策对付汤剑离,比如夜间偷袭,比如干脆放一把火。
“给我等着,定要你给我儿子偿命。”寨主既然能说出这句话,汤剑离就知道他做得到。
离开前,方丈看了一眼汤剑离一眼,汤剑离却不去看他。
夜幕降临的很快,汤剑离已入了绝境,他们会召集更多的人来,他的铁枪纵然神勇无比,也不过勉强自保,他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老婆和孩子。
他要找一个值得托付的人,叶雨赶回镖局的时候,大局已定,他只能默默的看着汤剑离在自己面前无悔无恨的离开人间。
假如自己在第一时间就能赶回来,能不能改变什么呢?
叶雨反复思考这个问题,街上的熙熙攘攘仿佛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
路上的行人匆匆来,匆匆去,他们都赶着去自己想要去的地方,也许忙着回归故土,也许出门做生意,也许是逃难的流民,也许是正去报效祖国的义士。
小木问叶雨,我们现在要去哪里。叶雨答不出,他呆呆的摇了摇头。
叶雨瞥眼看见街边有卖冰糖葫芦的小贩,他想起小木说起过。
他用一个铜钱买了一串给小木。
小木高兴的欢呼雀跃,这几颗山楂,就让她忘了一切,忘了那用鞭子打她的老鸨,忘了过去的苦难。
这时,叶雨问她,你要去哪里。
小木还是回答没地方去。
叶雨便问她,那有没有你想去的地方。
小木一双被雀斑围住的眼睛眨了眨,说:“我想去看海。”
叶雨便带她去。
小木第一次看见卫国的海,海风从她的衣袖灌入,轻轻抚慰衣服下的鞭伤,那瘦小的身体仿佛得到了某种力量,她奔跑,她呼吸。
她脱掉鞋子踩在海水里,厚厚的小嘴唇轻吻着溅起的海水,原来海水真是咸的。
小木的笑容里不见许卫两国的战火,看不见人与人之间的争斗,尽管她在罪恶的泥潭里活了那么久,她还愿意相信人间总是多美好。
她还小,叶雨不禁想到,她长大后,被男人骗了,懂得了人间悲剧,看尽了生死离别,还会不会有今天这样的笑容。
叶雨这么问她的时候,小木有些愕然,她说:“为什么骗我?哪样才是人间悲剧?”
如果人的寿命只有十岁,也许这个世界真的就完美了。
叶雨不知道能陪她多久,但至少眼下可以带她看看这个世界,他又问小木想去哪里。
小木说:“这里都是水,世界上有没有什么地方,是一滴水都没有的?”
叶雨回答说有,那是卫国的边境,一片和大海一样一望无际的沙漠。
叶雨并没有告诉她沙漠的另一头就是许国,当初他就是穿过这片沙漠来到卫国的。
沙漠里的凶险不言而喻,小木还不知道,她的表情如第一次看见大海时那么兴奋:“好美。”
叶雨在沙漠里行军过,他知道这里远没有小木以为的这么美,却不说破,就让这个弱小的生命活在美好里吧。
“为什么世上会有大海,也有沙漠呢?”
“太阳下都会有影子,有大海和沙漠,又有什么奇怪的。”
“这里有什么好玩的吗?”
“有。”
不远处有个绿洲,只需一个时辰的脚力。
这片绿洲并不大,花花草草却异常旺盛,树上还有熟透的果子。
到了这里,空气马上就凉快了许多。
小木摘下两朵花,一朵给了叶雨,另一朵自己戴在了头上。
她欢笑,唱着听不懂的小调,一双小脚在草地里蹦蹦跳跳,追着不知名的花蝴蝶。
“你喜欢这里吗?”
“我好喜欢,可是这里太小了,如果能大一点就更好了。大哥哥,有没有一个地方,到处都是鲜花,到处都是蝴蝶?”
“有,我带你去。”
“远不远?”
“不远,走十天就到了。”
这是卫国最美的山河,漫山遍野的鲜花,繁密的树丛里有小兔小鸭,成群结队的蝴蝶四处摇曳。
小木在草地上打滚,衣服和脸上蹭满了芬芳的泥土,她快乐,她自由。
叶雨给她擦了擦脸,告诉她这里到了晚上,就会有萤火虫。
小木就靠在树上等天黑,等着等着就睡着了,叶雨将她唤醒时,亮如碧盘的月亮已挂在漆黑的苍穹里。
繁华星辰一般的萤火穿插在小木指缝间,她随着萤火虫奔跑,沉沉的黑夜里,只有她纯纯的笑声。
叶雨告诉她,对着萤火从许愿会很灵,多大的愿都可以。
小木问他可以许几个愿望,叶雨说只要心诚,随便几个都可以。
她便跪在地上虔诚的祈祷,闭着一双眼睛开始许愿,许了一个又一个,那一个个可爱又渺小的愿,是从她内心最天真的深处发出的。
许着许着,她就睡着了。
叶雨轻轻的将长袍盖在她身上。
这一夜叶雨想了许多。
他发现,无论自己杀多少人,都不会给他带来任何快乐。可当他简简单单的对一个人好,没有任何私心杂念的付出,反而会收获心灵上莫大的慰藉。
这种欣慰,是他杀一辈子人都无法得到的。
他从没仔细的去欣赏过这些他曾走过的风景,直到他看见小木天真无邪的笑容,才发现这些景色正如她的笑容一般美丽。
汤剑离已经不在了,他的八个老婆和两个孩子也跟着去了。假如有一天,无论是卫国的国君,还是丞相,或者归顺朝廷的那些正人君子,都能被自己一一诛杀,那时候的他,会快乐吗?
爱一个人,远比杀一个人要简单。
清晨的露水晶莹通透,小木被叶雨撕心裂肺的咳嗽声唤醒。
她心目中高大挺拔的大哥哥此刻瘫坐在一边,一口口脓血从他的嘴里喷洒出来,和露水融合在一起。
小木慌神,不知所措的问叶雨怎么了。
叶雨勉强的笑了笑,摆了摆手说不碍事。
晨光下,小木一双明亮的眼睛里忽然有了一种恐惧,道:“大哥哥,你是不是病的很重。”
叶雨道:“放心吧,死不了。”
小木道:“你真的很勇敢。”
叶雨抚摸着小木的小脑袋,道:“曾经有个波斯商人,给我讲了一个传说故事,你要不要听?”
小木兴奋的点点头,道:“我要听。”
“那是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一个比波斯还要远的地方。”叶雨娓娓道来:“那里的人信奉一个狼首人身的神,这个神会把每个死去之人的心脏和一根代表真理的羽毛,放在一个天平秤两边。一个人生前做的坏事越多,心脏就会越重。做的都是善事,那么心脏就会越轻。在这个天平秤上,如果心脏比羽毛轻的话,那么这个人就能去到天堂与诸神永生。如果心脏比羽毛重的话,心脏就会被恶魔吃掉,这个人也将被打入地狱。”
叶雨顿了一下,道:“我相信自己的心脏一定比羽毛更轻,所以,大哥哥不怕死。”
小木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叶雨道:“小木相信这个传说吗?”
小木笑道:“大哥哥说的,我就信。”
叶雨道:“所以你千万不能做坏事,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小木道:“我记住了,我一定做一个大哥哥这样的好人的。”
叶雨愁苦的叹了口气,他从不相信这个传说,人死后若真有一个天平秤,仅仅是手上所沾的鲜血都足以将天平秤压垮。
很久没说这么多话的叶雨有些疲倦,他还能走路,还能继续前行,他已习惯这种折磨。
小木问他现在去哪里,叶雨告诉她,要带她去看一看人间真正繁华的地方。
这一次他们走了二十天,吻雨吞风,穿山过林。
一路上,小木蹦蹦跳跳走在叶雨前面,走累了,叶雨便背着她走。
她的身体很轻,叶雨听着背后的鼾声,一点儿也不觉得乏累。
直到有一天,小木问他:“大哥哥,你觉得世界上最美的地方在哪里?”
叶雨回答:“我家乡的草原。”
与大海和沙漠一样,家乡辽阔的草原一望无际,遍地牛羊,湿润的空气里尽是青草的芬芳。
“那么美的草原,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去看看呢?”
“看不到了。”
“为什么?”
“因为我回不去。”
“为什么?”
“以后告诉你。”
叶雨不愿勾起那些痛苦的往事。
过去的时候,似乎每做一件事都带有某种目的,可达到时又并不觉得快乐。
而现在,他带着小木走过的每一步路都没有任何目,任何利益,他反而觉得轻松,甚至愉快。
他从来没有仔细去体会过人间的奢华,直到他带着小木来到了这里。
这是卫国的一座大城,战火还未烧到这里。
城里的百姓安贫乐道,街上的人慌慌张张为生计奔波。
除了糖葫芦,叶雨带她把这座城里的美食尝了个遍,还给她买了一双丁香色的绣花鞋,一支竹制的发簪。
夜晚的时候,小木拉住叶雨的衣角,踩着绣花鞋走在灯火阑珊的大街上,看灯笼,吃糖人,她从来没见过这么热闹的城市。
她满足,她无忧。
她听着小桥的流水声,嘴里唱着不知从哪听来的小曲。
“大哥哥,你就真的不想回到家乡去看看草原么?”
“想,但我回不去。”
这个夜晚,叶雨把自己的过去告诉了小木,除了她,他只对汤剑离讲过。
他本该把这件事深深藏在心里,不应该跟任何人提起,可每当小木提起草原时,他又忍不住的想把自己的往事告诉小木。
那一年的冬天,叶雨还穿着许国的盔甲。他在沙场上为许国征战多年,当了一个小小的步兵头领。
那天晚上,叶雨在离开元帅府前,偶然经过元帅的卧房。
这天元帅刚好不在,奇怪的是,卧房里居然有声音。
难不成有贼?
叶雨轻手轻脚的走到窗下,悄悄捅破窗户纸向里看去。
卧房中原来是元帅夫人的动静,可为什么这个女人会发出阵阵呻吟声?又痛苦,又享受。
叶雨的心跳加快,他的脸涨的通红,他第一次看见元帅夫人婀娜的身体。
元帅夫人今年三十岁出头,她的身体圆润而饱满,声音磁性又风情。
此刻,她正以一种奇怪的姿势躺在龙凤床上,一丝不挂,如水蛇般柔软的蠕动着,汗珠将她散落的头发黏在了肩膀上,她紧紧咬着薄薄的上唇,极力不让自己发出声,可偶尔还是有几声忍不住的喘息声。
紫棠色的裙子和衣带扔了一地,两双鞋子在地上东倒西歪。
趴在夫人身上的人不是元帅,叶雨认识这人,他是元帅的副手。
叶雨曾和他一起上阵杀敌,算起来,也有同过生死的交情。
副手今年还不到三十岁,正是男人身体最强壮和饥渴的年龄,他终日打熬筋骨,那一身硬如石块的肌肉正无声的向世界呐喊,无论给我多少女人,都能将其一一征服。
此刻他汗流浃背的伺候着夫人。
叶雨痴呆呆的看着。
也许只是夫人单纯的空虚,也许是因为今年已经五十多岁的元帅力不从心。
“谁在外面?”屋里忽然传来夫人的一声喝问。
叶雨一惊,赶紧站起身来向院子外跑去的同时,副手衣衫不整的推开了房门,只看见叶雨的背影穿过院子消失在黑暗里。
叶雨一路狂奔回到兵营,躺在榻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他不知道副手有没有认出自己,假如认出了,他会怎么样?假如没认出,他是否应该把这件事告诉元帅?
元帅的内心并没有他外表那样看起来坚实,他可以丢城丢地,却无法忍受男人最大的屈辱,行军打仗的人更加受不了背叛。
直到天亮他也没想好,他一夜无法合眼。
门是被人用脚粗鲁踹开的,几个元帅府的士兵带着绳子风风火火闯进来,一把将叶雨从床上拽起来,二话不说,很熟练的就将他绑的严严实实,一点反抗的机会都不留给对方。
刺眼阳光让叶雨睁不开眼,他被扭送到元帅府时,仍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
脸色铁青的元帅等了许久,已不耐烦,一双紧握的拳头一看见叶雨,就有一股马上扑过去把他打死的冲动,很快,这种冲动就被他忍住了。
站在他左边的副手面无表情看着叶雨。
元帅夫人坐在丈夫的右边,此时正梨花带雨的哭啼着,擦眼泪的象白色手帕都哭湿了,一看见叶雨,就扭过头扑在将军怀里哭的更大声。
“可知你犯了什么事?”元帅目露凶光问着叶雨。
“不知道。”叶雨回答的很干脆。
元帅站起身子的同时顺手操起了椅子,一把砸在叶雨身上。
叶雨倒在地上,椅子碎了一地。
元帅粗大的脚掌踩在他头上,又问了一遍:“知道不知道你犯了什么事?”
“不知道。”叶雨还是这么回答的。
“你个淫贼,敢做竟然不敢当。”夫人哭啼的说道。
“我做了什么?”
“昨晚你闯进我的屋子,色胆包天,竟然敢轻薄与我,夫君,你要替我做主啊。”夫人说的真真切切,让人无法产生一点怀疑。
叶雨现在明白了,昨晚自己被副手认出来了,现在他们动作快了一步,恶人先告状。
“你有什么证据?”叶雨替自己辩驳。
下人拿来一条紫棠色的裙子,上面有几道撕开的口子,正是叶雨昨晚看见扔在地上的那条裙子。
“昨晚我不从你,你便要霸王硬上弓,把我的衣服都撕破了。”夫人这么说的时候,踩在叶雨头上的脚又加重了几分力。
“幸好我昨晚及时赶到,你才没有得逞。”副手开口说话了,说的平平淡淡,很从容,就像他勾引那个女人上床时那么真诚。
夫人接话道:“夫君,这人好几次言语轻佻,有一次竟然还偷了奴家一双鞋。我念夫君平日里公务繁忙,才一直没有告诉你。可我万万没想到,他昨晚竟胆大包天到直接对我动粗。”
叶雨大声道:“我从来没偷过你的鞋。”
副手道:“你敢不敢让我们搜一搜你住的屋子?”他的语气很有把握。
叶雨的心沉了下去,他知道自己掉入了一个深不可测的陷阱,他沉默的不说话。
很快,去搜查的人回来了,同时带回了一双女人秋香色的鞋。
元帅认得这双鞋,这是去年夫人新做的鞋。
他一把揪住叶雨的衣襟,一双眼睛瞪得溜圆:“你还有什么话说?”
“元帅,他们栽赃我,和夫人通奸的是他,昨晚我看的清清楚楚。”叶雨说这话时焦急的指着副手。
可没人会相信,这实在太荒诞,太滑稽。
副手道:“昨晚我在营中读书,随从们都能替我作证”一晚的时间显然足够副手安排好一切,叶雨只能恶狠狠的瞪着他无可奈何。
“我与元帅出生入死十几年,忠心耿耿,我的为人元帅很清楚,你不要狗急跳墙乱咬人。”副手说这句话的时候还是很从容。
一个是跟了自己十几年的左膀右臂,情同兄弟,一个是平日里从没说上话的小小步兵头领,元帅很清楚谁的话能信,谁的话不能信。直到多年后元帅寿终正寝时,他都不觉得错杀叶雨,副手依然是好兄弟,夫人依然是贞洁烈女。
“我军中竟然有这等淫贼,拖出去给我砍了。”元帅说完这句话,副手和夫人偷偷的对视了一眼,露出一个“大功告成”的眼神。
叶雨此时此刻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有些事知道的太多,真的会送命。
叶雨已经走到离黑苗寨最近的镇上,经过十四天的长途跋涉,他打算好好睡一觉,明天一早就去寨子送信。
镇上只有一家落脚的地方,这里既是酒家,也是客栈,也是妓院。叶雨只需要一顿饭菜和一张床,楼上的淫歌秽曲和女子们的笑声就当自己没看见。
他要了些简单的饭菜,对问他要不要找个漂亮姑娘陪他过夜的老鸨摇了摇头,自顾自的吃起来。
给他端茶送水的是个十多岁的小丫头,梳着一条乌黑的大辫子,消瘦的脸上堆积着常年吃不饱穿不暖的艰苦岁月,她身上不合身的衣服显然也不是她自己的,可能是这里哪个窑姐穿剩下的。
她一双渴望的眼睛顺着叶雨的刀看了他一眼,叶雨也看了她一眼,这一对视,吓的她立马转身出门,她似乎很容易受到惊吓。出门前,她偷偷的看了一眼桌上已经被叶雨吃的差不多的残羹剩饭,咽了咽口水,眨了眨眼睛,终于还是转身迈出了门槛。
忽然一声闷响,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出现的老鸨一脚把小姑娘踹在地上,嘴里不干不净的骂道:“你个小婊子手脚怎么这么慢,是老娘没给你吃饱饭吗?楼上的客人催了半天茶水了。”
小姑娘吓的手忙脚乱从地上爬起,一个劲的点头认错,看见这一幕叶雨心里很难受。
“当着客人的面,这样可有些失礼。”叶雨说这句话的时候,拿出一串铜钱放在桌上,说:“这是房钱和饭菜钱,多出来的,就当给这丫头的赏钱。”
“失礼失礼,多谢客官,客官要是喜欢,我让这丫头陪你。”老鸨收起铜钱时,还恶狠狠的瞪了小姑娘一眼:“把这位客官给陪好了,不然等着吃鞭子!”
她的话并不是在故意吓人,叶雨看见这小姑娘的脖子上和手背上的确有一道道触目惊心的鞭伤。
常年活在压迫之下,常年的饥饿如一双看不见的双手,将她捏的又小又瘦,脸上没有一点朝气。
叶雨把剩下的半碗汤给了她,还有一个只咬了一口的馒头。
她一口一口很小心的吃着,不敢快,也不敢慢,仿佛只要有一点差错,就会迎来一顿鞭子。
“多大了?”
“十一岁。”
“家人呢?”
“都死了。”
“你叫什么?”
“这里的人都叫我小木。”
窑姐们都有一个顺口又好记的名字,叶雨充满怜悯的双眼似乎已经预见到这个叫做小木的姑娘几年后在这里接客时的无奈,那时没人在意她的真名叫什么,嫖客们只会在意小木会不会伺候男人。
“在这里多久了?”
“几个月了。”
“你知道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不就是客栈吗?”
“你知道不知道楼上那些漂亮的姐姐们是做什么的?”
“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她们每天都要陪男人睡觉。”
“那你知道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怎样?”
“不知道。”
叶雨沉默,小木的命运,不过是芸芸众生里诸多悲剧里的一个。
小木的一双小手放下了筷子,吃饱后,脸上有了点血色,她感激的对叶雨说了声谢谢,随后好奇的问了起来:“大哥哥,你是从哪里来的?”
“许国。”
“啊!许国,我听人说,那里有很美丽的草原。”
“是啊,我家乡的草原一望无际,牛羊肥壮。”
“那你还去过什么地方?”
“去过海边看过大海。”
“大海是什么样子的?”
“是蓝色的,比草原更辽阔。”
“那你吃过冰糖葫芦吗?”
“小的时候吃过。”
“是什么味道的?”
“酸酸甜甜的。”
“好吃吗?”
“你没吃过吗?”
“没有,听人说很好吃。”
“那你吃过什么好吃的?”
“我喜欢吃苹果。”
“我也喜欢。”
“大哥哥,那你见过萤火虫吗?”
“见过。”
“我听大人们说,萤火虫是绿色的,在晚上的时候还会发光,是真的吗?”
“真的,我家乡的夏天晚上,到处都有萤火虫。”
“真想有机会能看到。”
“你离开这里,去外面的世界,一定有机会能看见的。”
“他们不让我走,有一次我逃跑,被他们抓回来狠狠打了一顿。”
“你不想留在这里?”
“当然不想,我想离开这里,去吃冰糖葫芦,去看大海。”
“你就不想看看辽阔的草原?”
“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去看的。”
“那你打算怎么离开?”
问道这里时,叶雨很茫然,他清楚的知道,等小木长大,用自己年轻的身体伺候过一万个男人,也未必能换到赎身的银子。
也许,等她见过银子金子的魅力时,就再也不想离开了。
果然,小木只知道自己想去外面看看,却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她无助的低下了头。她还是个孩子,不知江湖险恶,不懂人心叵测,甚至连自己是个身处丑恶环境里的可怜人都不知道。
不出意外的话,许多年后老鸨会把小木推进小黑屋,一个大腹便便的陌生男人在小木惊恐的尖叫声中扒掉她身上的衣服,她不再相信男人,不再渴望草原和萤火虫,从此以后世上多了一个可怜的窑姐。
叶雨想救她,却很犹豫,他的事情还没做完,带一个小丫头在身边是累赘。
思考许久之后,他对小木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带你离开这里。”
小木有些吃惊:“真的吗?”
“真的。”
“大哥哥你是不是就是大人们嘴里说的大侠?”
“我不是。”
“你怎么带我离开,他们会拿鞭子抽我们的。”
“不会的,我拿银子赎你。”
叶雨身上还有几百两银票,别说是赎一个未成年的小丫头,就是赎这里的头牌都绰绰有余了。
可是老鸨并不同意,到不是嫌银子少,她说:“客官,这小丫头还是黄花闺女,好几个人都在争抢这丫头的初夜,这大买卖我都还没做,怎么能让你赎人。”
小木眨着一双大眼睛,问叶雨:“初夜是什么?”
叶雨没回答她,他对老鸨说:“我多给你银子。”
老鸨显得很为难,摇着手里的花帕子说:“客官就不要为难我们了,我们这儿有好多漂亮姑娘,比如小玉小桃,小仙小诗,各个儿都是沉鱼落雁之貌,何必非得要这个还没长大的小婊子呢?”
叶雨道:“别说了,你开个价。”
老鸨急了,道:“客官不要逼我,让我难做人。”
“买个人而已,你行个方便。”说话间,叶雨递给她一块碎银子:“要有什么难言之隐,但说无妨。”
老鸨犹豫半晌,还是经不住诱惑,咬咬牙接了银子,道:“罢了罢了,我说与客官听便是,但你一定要保密,切莫说是我说的。”
叶雨点了点头答应。
老鸨对小木说:“你先出去,我有事跟客官说。”
叶雨给了她一个宽慰的眼神,小木才一脸疑惑的退出去。
屋里只剩下两人,老鸨道:“实不相瞒,这不是银子的事,其实小木不是我的人,是别人买了这丫头,放在我这寄养而已。这人我开罪不起。”
叶雨道:“这人是谁?”
老鸨道:“便是那黑苗寨的寨主,这一带的人都不敢招惹这山大王,谁都不敢不给他面子,他不高兴了可是会杀人的。”
叶雨的表情有些扭曲,冷哼一声,并没有说什么。
老鸨并没察觉到叶雨的异样,继续说:“我劝你最好也别去惹他。”
叶雨道:“他买这丫头做什么?”
老鸨长长叹了口气,眼里竟有一点惋惜:“说来话长,寨主原本有两个儿子,二儿子今年十五,活的好好的。至于那大儿子,也不知道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几个月前忽然就死了。”
叶雨冷笑一声,似乎知道这件事,道:“可是被人杀死的?”
老鸨一惊,道:“可不是么,好好的一个人,非要跟人争强斗胜,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寨主为此一直很伤心。”
叶雨道:“这与这丫头有什么关系?”
老鸨道:“算命的说,少寨主死前并无婚配,怕黄泉路上走的孤独,要找个人成婚,冤魂才能投胎转世。按照习俗,寻个早逝未出嫁的女子,就能配此姻缘。可是算命的说,如果找个活人,不仅能让少寨主早些超度,还能保佑子孙后代荣华富贵。”
“所以寨主托人买了小木,算命先生说这丫头的八字与少寨主最为般配,让她在黄泉路上作伴,少寨主泉下有知才走的安心。挑个良辰吉日,给小木喝一碗黑狗的血,再用符咒引火,祭了这丫头,与少寨主合葬一处,这婚配也就成了。”
叶雨听的脊背发凉:“你们要烧了那孩子?”
老鸨连连摆手,道:“莫要乱说,是寨主,这里面没我的事。”
叶雨道:“他为什么把这孩子寄养在你这里?”
老鸨道:“离今年最好的黄道吉日还有七个月,算命先生说,在那之前,如果能让这丫头陪陪少寨主的阴魂,那这段姻缘就更加美满了,少寨主的坟头离这不远,寨主便把这丫头寄养在我这里了,我得罪不起,哪敢拒绝。”
叶雨道:“那孩子知道不知道这事情?”
“她不知道,客官千万不要告诉她,别吓着她。要不是可怜的少寨主死的早,也用不着她配婚。”老鸨的目光里竟有对少寨主的怜悯之色。
叶雨冷笑:“这样算起来,这孩子也算他未过门的儿媳妇儿,他居然把儿媳妇儿寄养在窑子里。你胆子倒是也大,竟敢拿这孩子赚钱。”
老鸨连忙摇头摆手:“不关我的事,这是算命先生的主意,他说这婚配的只有名分,并无事实,因此还需找一个八字与少寨主一模一样的人,在黄道吉日前一晚,代替少寨主成了夫妻之实,这婚配才算完成。”
叶雨目光完全冷透,道:“寨主在哪里?”
老鸨愕然道:“他每天晚上都会来我这喝酒。”
这世上大多数是愚昧的人,信着愚昧的事。
叶雨走出屋子时,小木安安静静的站在走廊尽头等着,看见叶雨出来,她欣然的笑了笑。
叶雨笑不出来,他心中满不是滋味。
老鸨本想用黑苗寨的威名镇住叶雨,因为没人敢惹这位山大王。
但她没想到,叶雨敢。
这样正好,省去了走一趟黑苗寨的冤枉路,今天晚上汤剑离的信和小木这两件事一起解决。
寨主逛窑子的时候不喜欢有人跟着,所以他都是一个人来,今天他来的很准时,逛窑子他绝不会迟到,他那张又肥又丑的脸上,比天下所有嫖客的祖师爷还令人作呕。
就在这他儿媳妇受苦受难的妓院里,他笑眯眯的左右手各搂着一个姑娘,又是亲又是闻,没有一丝丧子之痛,丝毫看不出是这个男人是几个月前刚死了儿子的人。
桌上的酒菜一口都没动。
叶雨走进来时,寨主眼睛都没抬一下,毫不避讳的跟两个女人说说笑笑,他早已习惯了这样。
直到叶雨将信递上来时,他才撇了一眼。
寨主把右手搂着的女人推开,拿起信一边读,一边问叶雨:“你和汤剑离是什么关系?”他的左手并没有闲着,被他搂着的女人又是嬉笑又是嗲声说话。
叶雨道:“朋友,信使。”
寨主道:“听说同样内容的信,华山和丐帮也各收到一封。”
叶雨道:“不错,是我送去的。”
寨主狂笑了几声:“幼稚,姓汤的太幼稚了。这么幼稚的人居然也能娶到那么漂亮的八个老婆。”说完这个,随手就把信放在火炉上烧了,仿佛信上只写了一堆废话。然后伸出粗糙的右手一把拉回刚才被他推走的女人,继续抚摸起来,毕竟这才是他认为重要的事。
寨主余光看见叶雨还在,站在原地并没有走,头也不回的说道:“如果没有其他的事,你就快走吧,我这还有事要办。”说这句话的时候,他那双又肥又短的手就开始去脱女人衣服了。
叶雨道:“我要赎小木。”
寨主这才发现老鸨的身后跟着小木,他的动作停住了,目光停在了叶雨脸上:“你给我滚。”
叶雨道:“我有银子。”
寨主道:“你缺女人?”
叶雨道:“不缺。”
寨主道:“你知道不知道她是谁?”
老鸨使劲给叶雨使眼色,让叶雨回答不知道。
叶雨毫不领情,道:“这不重要。”
寨主望了望身后的小木,道:“丫头,你说呢?”
小木闪躲他的目光,慌乱的摇头。
她不知道这些大人在说什么,可也听得出不是什么好话。
老鸨打着圆场:“二位别急,买卖都是慢慢谈的。”
寨主愤怒的将一个酒壶砸在地上摔粉碎:“没得谈,再不滚,我就打断你的腿。”
叶雨忽然发现,纵然他赎走了小木,这世上还会有第二个“小木”焚于少寨主坟前,想到这里,他后背直直发凉,心中燃着熊熊怒火:“我要带走她。”
寨主推到桌子抽出佩刀时,她怀里的两个女人吓的缩成了一团,寨主脸色变了,变的像个男人,像个刚刚丧子的父亲,变的不像嫖客。
寨主的刀刺入叶雨的肩膀时,若不是叶雨的刀长一些,今晚躺在地上的就会是叶雨。
叶雨就是靠着比对方长出些许的刀,迎身受了对方一刺,才在电光火石之间割下了寨主的头颅。
小木第一次看见人头在地上滚动的样子,沾着地上酒壶的碎片滚到角落,所过之处留下一条血径。
叶雨的刀砍断寨主脖子时,力道看起来很轻,寨主的头与脖子分离,滚落在地下,轻的好像一点声音都没有。鲜血从他脖子切口处喷溅而出,喷在饭菜上,喷在那些女人的脸上,她们发出了这辈子最恐惧的尖叫声,就连她们第一次接客时的嘶喊声也不过如此。
叶雨走之前,并没有问吓的钻到桌底的老鸨小木赎金多少,因为在她看来,这孩子不能再一次被卖掉。
叶雨拉着小木离开这里时,窑子里的打手们操起家伙追了出去。。
青草披着月色在风中摇曳,蚯蚓刚刚翻过的土壤,嫩的就像小木的小脚。
她的小脚在月色下一浅一深拼命奔向自由,汗水湿了她的鬓发,喘息声干枯了她的嗓子。
“大哥哥,我们能不能歇一会儿?”
“不能,我们很快就会被追上。”
“我跑不动了,我们不能找个地方躲起来吗?”
“此处一马平川,没有能藏人的地方。附近的山头都是黑苗寨的地盘,久留不得。”
一个踉跄,小木摔倒了,粗糙的泥土划破了她稚嫩的脸蛋。
叶雨停下,趁着月色他看见不远处,火把冒起的浓烟越来越近。
“还能走吗?”叶雨扶起小木问道。
“我的脚好痛。”小木急的快哭了。
叶雨抱起小木,背在身后:“抓紧。”
小木细小的手臂绕在叶雨脖子上,紧紧抓住。
身后的火把和脚步声越来越近,小木明显感觉到叶雨的呼吸和心跳越来越重,渐渐的,他开始咳嗽。
她恐惧,她无助。
分成五路的追兵,其中一路就是这时候追上他们的。
火把照耀之下,七八个健硕的大汉将两人团团围住。
叶雨放下小木,拔出刀的时候,忽然身后飞来一个绳圈,将小木套住拉走,将她塞进早已准备好的一只麻袋。
她拼命挣扎,不断喊着“大哥哥”。
凶刀出鞘,必有血光。
“不要怕。”小木听叶雨说完这几个字后,身边便响起了打斗声,喊杀声,惨叫声。
当麻袋被人打开,月光透入时,她看见满脸鲜血,满目杀气的叶雨。他伸出沾满鲜血的手,将她从麻袋里救出来。
七八个大汉齐刷刷倒在地上,死了五个,还有两个捂着咽喉抽搐,过了一会儿,也死了。叶雨的刀还在滴血,和流淌在地上的血汇入一处。
“从今天开始,再也不会有鞭子抽你。”叶雨在月色中跟小木这么说的时候,她脸上吓的没有一点血色。
叶雨道:“你怎么了?”
小木缩着身子道:“这些都是你杀的?”
叶雨默认,他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小木喃喃道:“好可怕。”
叶雨道:“别怕,现在你自由了,再也不会有人打你。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看大海就看大海,想吃糖葫芦就吃糖葫芦。”
叶雨将沾了血的袍子脱下扔掉,安慰小木:“现在我们暂时安全了。”说完,他似乎气力已尽,加重咳嗽起来。
小木问道:“你怎么了?”
“无妨。”叶雨挥了挥手,问道:“你在这里有没有见过一位算命先生?”
小木想了想,道:“见过,他来过几次。”
叶雨道:“他找你做什么?”
小木道:“没做什么,就是看了看我,后来老妈妈说,这是给我相面,替我算卦。”
叶雨道:“知道不知道他在哪里?”
小木道:“不知道,只听老妈妈说他是附近镇里最灵的算命先生。”
既然是最出名的算命先生,找起来自然不费劲。
第二天清晨,叶雨就领着小木进了镇子。
这是小木吃过最甜的炊饼,热腾腾,白嫩嫩。
叶雨胡乱咬了几口炊饼,就在集市上打听那位最灵的算命先生。
他们来到算命先生的卦摊前时,小木刚刚吃完最后一个炊饼。
写着“心诚则灵”的麻旗下,算命先生惬意的摇着羽扇,瘦小的身躯裹在一件天青色的宽袍中。
卦桌上摆着几只乌龟壳,一桶挂签,几枚铜钱和纸笔,就是他算人生死的全部道具。
“你认识不认识她?”算命先生听叶雨连个招呼都不打直接质问的时候,被对方的无礼扫尽了悠哉的脸色,他认出小木后,脸色便沉了下去。
见他不语,叶雨又问道:“你是聋子?”
算命先生道:“这位兄台且好些说话,我见你目有血光,此非吉兆。”
叶雨指着对方问小木:“是不是这个算命先生?”
小木点了点头。
“砰!”的一声巨响,叶雨一把掀翻了卦摊,乌龟壳和卦签撒了一地,引来了街上行人的目光。
小木见叶雨拔出了刀,惊然问道:“你要做什么?”
叶雨道:“杀了他。”
小木愕然。
算命先生也是个见过世面的老江湖,此时此刻仍然气定神闲的坐着,摸了摸长须,掐指算了算,道:“想必昨晚老寨主就死在阁下手中的。”
叶雨道:“你消息倒是挺快。”
小木拉了拉叶雨衣袖,道:“大哥哥,我们走吧,不要杀人。”
叶雨道:“他是个坏人。”
小木道:“他做什么坏事了?”
叶雨不愿让小木知道自己原本要被活祭的事,跨前一步按住算命先生,长刀高高举起时行人们纷纷尖叫。
“且慢。”千钧一发之际算命先生喊道:“我只是摆个小小的卦摊,都是寨主的主意,是他想给儿子说个亲事,谁都不敢得罪他,我只能顺着他的意愿说话,这件事与我毫无相关。”
叶雨冷冷道:“原来你算的不是命,是人。”
算命先生道:“都是为了糊口。”
小木急的快哭了,她一双小手拼命拉住叶雨举刀的手,道:“我们走吧,不要杀人。”
叶雨吼道:“如果他要杀你呢?还走吗?”
小木一惊,也不知是叶雨的语气,还是听到别人要杀她,吓的瞬间眼泪夺眶而出,一双小手却将叶雨拉的更紧。
眼泪让叶雨的手松了。
“好,我们走。”叶雨流露出一丝不忍,咬了咬牙,放下了刀,轻轻握住小木的手,消失在众目睽睽之下。
这是他第一次放过屠刀下的生命。
小木擦了擦鼻涕眼泪,问道:“大哥哥,他真的要杀我吗?他又不认识我。”
叶雨道:“等你长大了,就知道这样的人有多坏。”
长街繁华之处,算命先生许久之后才长松了一口气,替人测了一辈子生死的人,面对自己生死一线之间,竟也吓得他瘫坐在地上,大小便失禁,屎和尿染指了那件原本干净的天青色袍子。
繁华尽头,小木开始试探着去感受自由的呼吸方式,她慢慢放下恐惧,披上希望的外衣。
叶雨问她有没有地方可以去或落脚,小木摇头,反问:“那你呢?”
“我要去一个地方。”
“我可以跟着你一起去吗?”
“可以。”
在去之前,叶雨给小木买了套新衣服,樱草色的布料,粗糙的针线活儿,虽不奢华,却是一套新的衣服,没有刺鼻的香水味,一件盖住她身上的伤,只属于小木的新衣服。
她摇曳在春风里,裙摆婆娑,仿佛自己身披着全世界最华丽的衣服,淳朴的笑容经久不息,那时的小木,懂得了自由给人带来的愉悦。
她瘦小,她脆弱,只要给这个小生命如雨滴一般渺小的善意,她就能忘却过去所有的苦难。
叶雨脸上也难得露出一抹微笑,仿佛人性的恶已暂时远离。
如果光阴可以停滞不前,那就定格在此刻的春晨吧。
少林并不远,他带着一路蹦蹦跳跳的小木来到这座古刹时,月亮已经高高升起。
方丈读完叶雨送来的信后,脸色非常平静,对叶雨既无防范也无敌意,他平静的有些超乎寻常,叶雨忍不住问他:“你不怕我来寻仇?”
“我知道你不是,你没杀华山的掌门和丐帮的帮主。”
“我杀了黑苗寨的寨主。”
“他种下的因,应得此果。。”
“汤剑离的死,你们都难逃关系。”
“人间有三千因果,十有八九人不胜天。”
“你与他有十年交情,可曾尝试回天?”
“国仇家恨,凭我一个老和尚,螳臂挡车。”
“你也觉得汤剑离该死?”
“他与卫国朝廷作对的那一天起,他的结局就已注定。”
“如果不是你们咄咄逼人,他也许就不会死。”
“年轻人,许多事,你只看见了表象。”
方丈把信折好,念了声阿弥陀佛,继续说道:“我也知道汤剑离不是反贼,他只是厌恶战争。在他死后,他愿绝笔写下这四封信让你一一转递,劝我们不要助纣为虐,劝我们不要给卫国朝廷卖命,劝我们不要徒增杀戮。凭这点,他就不算小人。”
“汤剑离与丐帮向来不和,能自降身份劝说丐帮,这已不符合他的处事方式,可见在大是大非面前,他有属于自己心中的对错,我与他相交十年,若老衲但凡有一丝把握挽救他性命,一定会竭尽所能。”
有太多肮脏之事被遮蔽,一些连汤剑离都看不穿的事,叶雨只能看到眼前,看不穿因果。
方丈修了一世佛法,也只能看到过去的因果,对于未来的凶吉,他依然只能在佛祖面前参禅打坐,试着可以领悟一二,他把这番道理讲给叶雨听,不希望改变什么,只希望他能懂得,有些生命的逝去,从诞生一刻,上天就已经替他安排好了。
那是几个月前的事,卫国和许国的战火烧了整整二十年,卫王从登基的那天起,就没有享受到一个帝王应该享有的人间富贵。
他的桌上每天都堆着从前线送来的战报,多半不是大捷的喜讯,前线的将领每天都在要求增兵增粮。这战火肆虐的年代,哪来这么多兵和粮饷呢?
卫国把大部分的兵力压在前线,好不容易稳住了局势,这时卫国境内却成了空壳,导致各地盗匪蜂拥而起,流民四散,民不聊生,黑苗寨从几十个人的小山寨发展到一两万人的地方势力,四散逃难的人纷纷加入丐帮,这些烦恼让才四十多岁的卫王看上去像六十多岁。
卫国朝廷内部分成两派争论不休,一方主张安内必先扰外,大军决不能后撤,只要后退,许国就会乘胜追击,卫国在几个月内就会被吞并。
另一方则主张立马抽回部队镇压境内盗匪,若境内都控制不了,民心不稳,就算拿下许国,这江山也无法长久。
卫王在双方之间摇摆不定难以决断时,大丞相献上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丞相说,前线的局势好不容易刚稳定,兵力决不能抽回,这是国之根本。如果一面控制前线的局势一面镇压国内的盗匪,这场战火怕是再烧上二十年也不灭。
卫王问丞相有没有一石二鸟的计策,丞相点头,轻启朱唇吐出了两个字:诏安。
目前丐帮和黑苗寨的人数最多,假如把这两股力量招入麾下,盗贼之患立马可解,再把这些人送上前线当炮灰,一举歼灭许国,天下可定矣。
不但丐帮和黑苗寨要招进来,那些潜在的反抗势力也要招进来,比如汤氏镖局,人数虽然只有几百,但这些人都是练过武的镖师,江湖经验老道,靠他们押送粮草物资最合适不过,必要的时候,不用训练就可以马上送到前线。
问题是这三支力量加在一起还是是乌合之众,想要师出有名,笼络其他浪迹江湖的侠士,便需要一些正派的旗号,比如天下武学正宗的少林和华山。把这两个势力招进来,天下足可定矣。
足智多谋的卫王早也想到过这个办法,没有实行是因为心中一直有几个很深的疑惑和死结,现在他把这几个疑惑告诉了丞相。
第一:江湖草莽散漫惯了,如何才肯归顺朝廷。
丞相的回答很简单,只要许诺足够多的荣华富贵,立下军功后再加官进爵,做散漫的草莽,远不如做散漫的大官儿舒服。
第二:这批人毕竟不是朝廷的人,如果他们将来立功了,势力大了,会不会叛乱。
丞相回答的依旧心思缜密,灭了许国后,只要发现他们有一丝的叛意,该赐死的赐死,该砍头的砍头。
第三:杀几个头目倒是不难,可剩下的喽啰怎么办?
这一点丞相也想到了,他告诉卫王,所谓的江湖侠士,要么扬名,要么图利,满嘴的狗屁仁义道德,不过就是一群势利小人。尤其是丐帮,且不用说天地大道,只要把一根肉骨头扔在两个叫花子前,他们自己就能打起来。
退一万步说,大功成后,杀自己的人,总要比杀许国的士兵简单。
会藏弓烹狗的猎人,才是聪明狡猾的猎人。
仿佛这所有的一切,全部都已掌握在卫王和丞相的掌心里,他们在密室里定下诏安之策的那一刻,便已注定了这世间许多人的生死。
叶雨只能看到汤剑离不受此诏安而惨死的皮表,国与国之间的杀伐是他作为年轻人无法看透的。
方丈道:“卫王用诏安之计扩充军队,提早结束战争,这并没有错。”
叶雨道:“荒谬,他以为谁都会为他卖命?”
方丈道:“少林寺是卫国的国寺,杀敌是为了止杀,止杀是普度众生,老衲责无旁贷。”
“华山呢?”
“华山常年受朝廷恩惠,佛道本是一家。”
“丐帮呢?”
“丐帮里的弟子随时就会饿死街头,给他们一口饭,上战场又如何?战死也比饿死街头壮烈。”
“黑苗寨呢?”
“他们是真正的盗匪,受了诏安,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许国掳掠,在卫国境内再也没人敢惹他们。”
“汤剑离呢?”
“汤氏镖局不作恶,日子过的很太平,受了诏安没有任何好处,这才是汤剑离致死不肯归顺的原因。”
“你们既然看的清楚,为什么不放过他?”
“少林,华山,丐帮和黑苗寨受了诏安,卫王一定会怀疑我们是否忠诚。丞相早已考虑到这点,便召集我们,让我们去劝说汤剑离。”
“只是劝说?”
“我们得到的命令先是劝说,如若不成便可动武。此举一来可以试探我们是否对朝廷忠心,二来可以杀鸡儆猴告诉其他人不愿归顺的下场。”
“你们还未动武,他却已自刎。”
“除了我们,还有卫国的丞相,卫国的皇帝,许国的敌兵,是我们所有人的因,才导致了汤剑离最后的果。”
“我知道,他死的时候并不恨你们。”
“你呢?”
“我恨。”
“所以你假称自己是许国人,送信的时候想杀人。”
“不是假称,我真是许国人。”
“若要替他报仇,我的命你尽管拿去,作为汤剑离十几年的朋友,我有愧与他。”
“替汤剑离报仇要杀的人太多,我报不起。”
若真要报仇,卫王才是罪魁祸首,若不杀他而只杀眼前的方丈和华山掌门这些人,那只能证明叶雨是个弱小的人。
他也想过去刺杀卫王,可那几乎是世上不可能的事,如果两国的国君那么容易被刺杀,许卫两国的战火也不至于烧上二十年。
最后,叶雨告诉方丈,汤剑离有他自己不得已的苦衷,方丈问他是什么,叶雨却沉默不语。
临走前,叶雨问方丈:“如果佛祖显灵提早告诉你,你们那么做会逼死汤老哥,你会不会改变做法?”
方丈闭眼,毫无悔恨的说道:“不会。”
屋外下着小雨。
小木在门外等候了许久,她看见叶雨出来时的脸色和进去时已大不相同,他的神色仿佛失去了某一样特别重要的东西,再也找不回,寻不见。
那时的春天,还飘细雨,细如烟,暖如火,缠绵,润物,像一层白纱笼罩着镖局。
汤剑离打发走前来下诏安圣旨的特使,这是两个月来第三次圣旨,汤剑离的态度很坚决,再来三十道圣旨,他也不受朝廷诏安。
他知道抗旨的后果,卫王一定会有下一步动作,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下一步棋,竟然是他结交了十年的朋友带着别人闯进他的宅子。
方丈,掌门,寨主和帮主他们来的时候都带着手下,人数加起来有几十人。一开始,大家都还是和颜悦色的说着话。
汤剑离告诉他们,镖局上下的镖师和趟子手加在一起有两百多人,大多都是身强体壮的年轻力士,最年轻的也有二十五岁。
这些人都是和自己出生入死的弟兄,汤剑离看着他们一天天长出胡须,一个个成家立业,他们的孩子一天天长大,除了镖师,他们多了父亲和丈夫的身份。
如今,凭什么皇帝老子一句话,这些人就要去沙场当炮灰,他们的老婆孩子怎么办?他自己的八个老婆和孩子又怎么办?
这里的日子并不富贵,却很充实,他们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养活一家,过年过节还能吃上肉,可现在,为什么逼着这些人妻离子散?
汤剑离几乎用一种嘲讽的眼神看着眼前的人,这些人大部分都年轻,甚至有些可笑,这其中成家的没几个,他们不懂得一个男人对待妻儿应尽的责任。
有人对汤剑离说,卫国是为了保家卫国才去打许国的,作为一个卫国人,难不成娶了老婆生了娃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做缩头乌龟?放着国仇家恨不管不问?
汤剑离听到别人这么说,愤怒的拍案而起,道:“如果要保家卫国,那我就在卫国杀敌,让我带着弟兄去三千里外许国境内杀人,老子死都不干。”
这些人都听说过汤剑离的脾气,尤其是方丈,所以他说了几句打圆场的话,带领众人暂时离开。
这些人第二次来的时候,也是谈的不欢而散,有人提议干脆不要谈了,直接杀了汤剑离提着人头去卫王那里邀功领赏。
大势所趋,汤剑离知道凭一己之力无法回天,他开始安排后事。他取下镖局的招牌,遣散了镖局里的下手,托人给那些还在外面走镖的人带信,让他们不要回镖局。
这些人第三次来这里时,汤剑离的脸上已有了觉悟之色,他坐在院子前,手里拿着陪伴了他几十年的铁枪。
大部分人都是第一次看见这杆铁枪,在他们不认识汤剑离之前,一直认为他的名字里既然有个“剑”字,想必一定是使剑的。
只有方丈清楚,“剑”字的后面跟着一个“离”字,冥冥之中便已注定他不可能成为一个使剑好手。
汤剑离从习武那天起便认定,行走江湖,剑,绝不是最趁手的杀人兵器,他试过了所有能找来的兵器,最后选择了枪。
枪也不是最好的杀人兵器,至少比剑实用,至少更适合他马战走镖。
春风卷走树叶上的雨滴,阳光如少女的心思一般忽明忽暗。
现在这杆铁枪就在汤剑离的手里拿着,他的人挺的如这铁枪一样笔直。
对面的人又跟他讲了一遍家国天下的大道理,汤剑离只问了一句:“我带着老婆孩子远走高飞,江湖上再无汤氏镖局,我的兄弟中有愿意归顺的便归顺,不愿归顺的也不勉强,这样,你们能不能放过我?”
“不能。”这两个字是帮主说的,他们得到的命令很简单,劝降不降便可动武。
“你们再来十遍,再劝二十遍,我也不归顺。”
“如果抓住你老婆孩子,你归降不归降?”
“你敢?”
帮主敢,他为了坐上帮主的位置,做了许多比这更加需要胆量的事,他也不回话,带着人大步流星的向院子内部走去。
汤剑离的铁枪刺来时无声无息,无光无芒,这看起来简单的一刺,是汤剑离用了二十年时间练就而成的。
不偏不斜,刚好刺入帮主的肩膀,他还未来得及喊疼时,整个身体已经被汤剑离踢倒在地,顺势拔出铁枪,鲜血如雨溅在汤剑离脸上。
帮主在地上喘着粗气,顶在他太阳穴上的枪尖将他整个脑袋死死压在地上,就像一只死狗。
“原来丐帮的功夫远不如要饭那么在行。”汤剑离把目光抬起来扫向众人:“还有谁敢上前?”
黑苗寨的少寨主敢。
众人里,十七岁的他是最年轻的,就像他腰间上个月刚铸的长刀,锋芒不藏,仁慈不露。
少寨主抽出长刀,传来了汤剑离轻蔑的笑声:“小娃娃年龄不大,胆量倒是不小。”
回他话的,是这柄长刀。
凌厉,狠毒,要不是汤剑离的臂力过人,只怕拦下这刀的长枪早就被震飞了。
汤剑离叹了口气,道:“年轻人初入江湖,动手前都不打声招呼,一点规矩都不懂,你爹都没教你么?”
寨主怒道:“儿子,跟这种小人不必讲规矩,杀了他。”
汤剑离道:“来,我替你教教儿子。”
当着众人的面,少寨主自然不肯放过眼前可以一战成名,扬名立万的机会。
少寨主的刀法大开大合,既不给敌人留空,也不拿自己的命当命,每一刀都有足够的把握置人于死地。
这样的招式倒是很合汤剑离的胃口,因为他的枪法也是如此。
唯一的不同,是汤剑离比少寨主多活了二十几年,已懂得霸道的武功若学不会收势,是活不了太久的。
只走了两招,少寨主才发现自己真的太年轻,江湖并不是相信的那么简单。因为汤剑离的长枪,在电光火石之间穿透了自己的心脏。
“小娃娃,下辈子别忘了学点规矩。”汤剑离这句话,是少寨主在世上最后听到的声音,长枪从身上拔出时的疼痛,是他在人间最后的体悟。
“儿子!儿子!”寨主大惊失色,怒火攻心,双眼瞬间就充满了血丝,他确认少寨主没了心跳后,悲愤道:“狗贼,给我儿子偿命。”
说话间,他拿起了儿子的刀,胡乱向汤剑离砍去。
汤剑离来者不拒,长枪卷风而起,回身一个反刺,就刺中了寨主的手腕,长刀应声而落。他不给寨主反应的机会,转身又是一刺,直取对方咽喉。
眼看离咽喉不到一尺的距离,这一枪却落空了,华山的掌门出手了。
汤剑离感觉长枪一软,忽然泄了力道,掌门的长剑如一条软鞭,轻轻粘住长枪,一压一带,便救下了寨主。
“寨主,切莫强攻,以免再有人员折损。”掌门的话很中肯,他懂得用武功以外的东西杀人:“我们从长计议,一定替令公子报仇。”
汤剑离也怕自己寡不敌众,虚张声势的大声道:“不要欺我镖局无人,不想死的,都滚出我的宅子。”
眼见汤剑离一两招间就杀了少寨主,也不知道镖局深处埋伏着多少人,没人再敢出头,他们觉得应该从长计议,想一个完全之策对付汤剑离,比如夜间偷袭,比如干脆放一把火。
“给我等着,定要你给我儿子偿命。”寨主既然能说出这句话,汤剑离就知道他做得到。
离开前,方丈看了一眼汤剑离一眼,汤剑离却不去看他。
夜幕降临的很快,汤剑离已入了绝境,他们会召集更多的人来,他的铁枪纵然神勇无比,也不过勉强自保,他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老婆和孩子。
他要找一个值得托付的人,叶雨赶回镖局的时候,大局已定,他只能默默的看着汤剑离在自己面前无悔无恨的离开人间。
假如自己在第一时间就能赶回来,能不能改变什么呢?
叶雨反复思考这个问题,街上的熙熙攘攘仿佛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
路上的行人匆匆来,匆匆去,他们都赶着去自己想要去的地方,也许忙着回归故土,也许出门做生意,也许是逃难的流民,也许是正去报效祖国的义士。
小木问叶雨,我们现在要去哪里。叶雨答不出,他呆呆的摇了摇头。
叶雨瞥眼看见街边有卖冰糖葫芦的小贩,他想起小木说起过。
他用一个铜钱买了一串给小木。
小木高兴的欢呼雀跃,这几颗山楂,就让她忘了一切,忘了那用鞭子打她的老鸨,忘了过去的苦难。
这时,叶雨问她,你要去哪里。
小木还是回答没地方去。
叶雨便问她,那有没有你想去的地方。
小木一双被雀斑围住的眼睛眨了眨,说:“我想去看海。”
叶雨便带她去。
小木第一次看见卫国的海,海风从她的衣袖灌入,轻轻抚慰衣服下的鞭伤,那瘦小的身体仿佛得到了某种力量,她奔跑,她呼吸。
她脱掉鞋子踩在海水里,厚厚的小嘴唇轻吻着溅起的海水,原来海水真是咸的。
小木的笑容里不见许卫两国的战火,看不见人与人之间的争斗,尽管她在罪恶的泥潭里活了那么久,她还愿意相信人间总是多美好。
她还小,叶雨不禁想到,她长大后,被男人骗了,懂得了人间悲剧,看尽了生死离别,还会不会有今天这样的笑容。
叶雨这么问她的时候,小木有些愕然,她说:“为什么骗我?哪样才是人间悲剧?”
如果人的寿命只有十岁,也许这个世界真的就完美了。
叶雨不知道能陪她多久,但至少眼下可以带她看看这个世界,他又问小木想去哪里。
小木说:“这里都是水,世界上有没有什么地方,是一滴水都没有的?”
叶雨回答说有,那是卫国的边境,一片和大海一样一望无际的沙漠。
叶雨并没有告诉她沙漠的另一头就是许国,当初他就是穿过这片沙漠来到卫国的。
沙漠里的凶险不言而喻,小木还不知道,她的表情如第一次看见大海时那么兴奋:“好美。”
叶雨在沙漠里行军过,他知道这里远没有小木以为的这么美,却不说破,就让这个弱小的生命活在美好里吧。
“为什么世上会有大海,也有沙漠呢?”
“太阳下都会有影子,有大海和沙漠,又有什么奇怪的。”
“这里有什么好玩的吗?”
“有。”
不远处有个绿洲,只需一个时辰的脚力。
这片绿洲并不大,花花草草却异常旺盛,树上还有熟透的果子。
到了这里,空气马上就凉快了许多。
小木摘下两朵花,一朵给了叶雨,另一朵自己戴在了头上。
她欢笑,唱着听不懂的小调,一双小脚在草地里蹦蹦跳跳,追着不知名的花蝴蝶。
“你喜欢这里吗?”
“我好喜欢,可是这里太小了,如果能大一点就更好了。大哥哥,有没有一个地方,到处都是鲜花,到处都是蝴蝶?”
“有,我带你去。”
“远不远?”
“不远,走十天就到了。”
这是卫国最美的山河,漫山遍野的鲜花,繁密的树丛里有小兔小鸭,成群结队的蝴蝶四处摇曳。
小木在草地上打滚,衣服和脸上蹭满了芬芳的泥土,她快乐,她自由。
叶雨给她擦了擦脸,告诉她这里到了晚上,就会有萤火虫。
小木就靠在树上等天黑,等着等着就睡着了,叶雨将她唤醒时,亮如碧盘的月亮已挂在漆黑的苍穹里。
繁华星辰一般的萤火穿插在小木指缝间,她随着萤火虫奔跑,沉沉的黑夜里,只有她纯纯的笑声。
叶雨告诉她,对着萤火从许愿会很灵,多大的愿都可以。
小木问他可以许几个愿望,叶雨说只要心诚,随便几个都可以。
她便跪在地上虔诚的祈祷,闭着一双眼睛开始许愿,许了一个又一个,那一个个可爱又渺小的愿,是从她内心最天真的深处发出的。
许着许着,她就睡着了。
叶雨轻轻的将长袍盖在她身上。
这一夜叶雨想了许多。
他发现,无论自己杀多少人,都不会给他带来任何快乐。可当他简简单单的对一个人好,没有任何私心杂念的付出,反而会收获心灵上莫大的慰藉。
这种欣慰,是他杀一辈子人都无法得到的。
他从没仔细的去欣赏过这些他曾走过的风景,直到他看见小木天真无邪的笑容,才发现这些景色正如她的笑容一般美丽。
汤剑离已经不在了,他的八个老婆和两个孩子也跟着去了。假如有一天,无论是卫国的国君,还是丞相,或者归顺朝廷的那些正人君子,都能被自己一一诛杀,那时候的他,会快乐吗?
爱一个人,远比杀一个人要简单。
清晨的露水晶莹通透,小木被叶雨撕心裂肺的咳嗽声唤醒。
她心目中高大挺拔的大哥哥此刻瘫坐在一边,一口口脓血从他的嘴里喷洒出来,和露水融合在一起。
小木慌神,不知所措的问叶雨怎么了。
叶雨勉强的笑了笑,摆了摆手说不碍事。
晨光下,小木一双明亮的眼睛里忽然有了一种恐惧,道:“大哥哥,你是不是病的很重。”
叶雨道:“放心吧,死不了。”
小木道:“你真的很勇敢。”
叶雨抚摸着小木的小脑袋,道:“曾经有个波斯商人,给我讲了一个传说故事,你要不要听?”
小木兴奋的点点头,道:“我要听。”
“那是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一个比波斯还要远的地方。”叶雨娓娓道来:“那里的人信奉一个狼首人身的神,这个神会把每个死去之人的心脏和一根代表真理的羽毛,放在一个天平秤两边。一个人生前做的坏事越多,心脏就会越重。做的都是善事,那么心脏就会越轻。在这个天平秤上,如果心脏比羽毛轻的话,那么这个人就能去到天堂与诸神永生。如果心脏比羽毛重的话,心脏就会被恶魔吃掉,这个人也将被打入地狱。”
叶雨顿了一下,道:“我相信自己的心脏一定比羽毛更轻,所以,大哥哥不怕死。”
小木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叶雨道:“小木相信这个传说吗?”
小木笑道:“大哥哥说的,我就信。”
叶雨道:“所以你千万不能做坏事,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小木道:“我记住了,我一定做一个大哥哥这样的好人的。”
叶雨愁苦的叹了口气,他从不相信这个传说,人死后若真有一个天平秤,仅仅是手上所沾的鲜血都足以将天平秤压垮。
很久没说这么多话的叶雨有些疲倦,他还能走路,还能继续前行,他已习惯这种折磨。
小木问他现在去哪里,叶雨告诉她,要带她去看一看人间真正繁华的地方。
这一次他们走了二十天,吻雨吞风,穿山过林。
一路上,小木蹦蹦跳跳走在叶雨前面,走累了,叶雨便背着她走。
她的身体很轻,叶雨听着背后的鼾声,一点儿也不觉得乏累。
直到有一天,小木问他:“大哥哥,你觉得世界上最美的地方在哪里?”
叶雨回答:“我家乡的草原。”
与大海和沙漠一样,家乡辽阔的草原一望无际,遍地牛羊,湿润的空气里尽是青草的芬芳。
“那么美的草原,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去看看呢?”
“看不到了。”
“为什么?”
“因为我回不去。”
“为什么?”
“以后告诉你。”
叶雨不愿勾起那些痛苦的往事。
过去的时候,似乎每做一件事都带有某种目的,可达到时又并不觉得快乐。
而现在,他带着小木走过的每一步路都没有任何目,任何利益,他反而觉得轻松,甚至愉快。
他从来没有仔细去体会过人间的奢华,直到他带着小木来到了这里。
这是卫国的一座大城,战火还未烧到这里。
城里的百姓安贫乐道,街上的人慌慌张张为生计奔波。
除了糖葫芦,叶雨带她把这座城里的美食尝了个遍,还给她买了一双丁香色的绣花鞋,一支竹制的发簪。
夜晚的时候,小木拉住叶雨的衣角,踩着绣花鞋走在灯火阑珊的大街上,看灯笼,吃糖人,她从来没见过这么热闹的城市。
她满足,她无忧。
她听着小桥的流水声,嘴里唱着不知从哪听来的小曲。
“大哥哥,你就真的不想回到家乡去看看草原么?”
“想,但我回不去。”
这个夜晚,叶雨把自己的过去告诉了小木,除了她,他只对汤剑离讲过。
他本该把这件事深深藏在心里,不应该跟任何人提起,可每当小木提起草原时,他又忍不住的想把自己的往事告诉小木。
那一年的冬天,叶雨还穿着许国的盔甲。他在沙场上为许国征战多年,当了一个小小的步兵头领。
那天晚上,叶雨在离开元帅府前,偶然经过元帅的卧房。
这天元帅刚好不在,奇怪的是,卧房里居然有声音。
难不成有贼?
叶雨轻手轻脚的走到窗下,悄悄捅破窗户纸向里看去。
卧房中原来是元帅夫人的动静,可为什么这个女人会发出阵阵呻吟声?又痛苦,又享受。
叶雨的心跳加快,他的脸涨的通红,他第一次看见元帅夫人婀娜的身体。
元帅夫人今年三十岁出头,她的身体圆润而饱满,声音磁性又风情。
此刻,她正以一种奇怪的姿势躺在龙凤床上,一丝不挂,如水蛇般柔软的蠕动着,汗珠将她散落的头发黏在了肩膀上,她紧紧咬着薄薄的上唇,极力不让自己发出声,可偶尔还是有几声忍不住的喘息声。
紫棠色的裙子和衣带扔了一地,两双鞋子在地上东倒西歪。
趴在夫人身上的人不是元帅,叶雨认识这人,他是元帅的副手。
叶雨曾和他一起上阵杀敌,算起来,也有同过生死的交情。
副手今年还不到三十岁,正是男人身体最强壮和饥渴的年龄,他终日打熬筋骨,那一身硬如石块的肌肉正无声的向世界呐喊,无论给我多少女人,都能将其一一征服。
此刻他汗流浃背的伺候着夫人。
叶雨痴呆呆的看着。
也许只是夫人单纯的空虚,也许是因为今年已经五十多岁的元帅力不从心。
“谁在外面?”屋里忽然传来夫人的一声喝问。
叶雨一惊,赶紧站起身来向院子外跑去的同时,副手衣衫不整的推开了房门,只看见叶雨的背影穿过院子消失在黑暗里。
叶雨一路狂奔回到兵营,躺在榻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他不知道副手有没有认出自己,假如认出了,他会怎么样?假如没认出,他是否应该把这件事告诉元帅?
元帅的内心并没有他外表那样看起来坚实,他可以丢城丢地,却无法忍受男人最大的屈辱,行军打仗的人更加受不了背叛。
直到天亮他也没想好,他一夜无法合眼。
门是被人用脚粗鲁踹开的,几个元帅府的士兵带着绳子风风火火闯进来,一把将叶雨从床上拽起来,二话不说,很熟练的就将他绑的严严实实,一点反抗的机会都不留给对方。
刺眼阳光让叶雨睁不开眼,他被扭送到元帅府时,仍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
脸色铁青的元帅等了许久,已不耐烦,一双紧握的拳头一看见叶雨,就有一股马上扑过去把他打死的冲动,很快,这种冲动就被他忍住了。
站在他左边的副手面无表情看着叶雨。
元帅夫人坐在丈夫的右边,此时正梨花带雨的哭啼着,擦眼泪的象白色手帕都哭湿了,一看见叶雨,就扭过头扑在将军怀里哭的更大声。
“可知你犯了什么事?”元帅目露凶光问着叶雨。
“不知道。”叶雨回答的很干脆。
元帅站起身子的同时顺手操起了椅子,一把砸在叶雨身上。
叶雨倒在地上,椅子碎了一地。
元帅粗大的脚掌踩在他头上,又问了一遍:“知道不知道你犯了什么事?”
“不知道。”叶雨还是这么回答的。
“你个淫贼,敢做竟然不敢当。”夫人哭啼的说道。
“我做了什么?”
“昨晚你闯进我的屋子,色胆包天,竟然敢轻薄与我,夫君,你要替我做主啊。”夫人说的真真切切,让人无法产生一点怀疑。
叶雨现在明白了,昨晚自己被副手认出来了,现在他们动作快了一步,恶人先告状。
“你有什么证据?”叶雨替自己辩驳。
下人拿来一条紫棠色的裙子,上面有几道撕开的口子,正是叶雨昨晚看见扔在地上的那条裙子。
“昨晚我不从你,你便要霸王硬上弓,把我的衣服都撕破了。”夫人这么说的时候,踩在叶雨头上的脚又加重了几分力。
“幸好我昨晚及时赶到,你才没有得逞。”副手开口说话了,说的平平淡淡,很从容,就像他勾引那个女人上床时那么真诚。
夫人接话道:“夫君,这人好几次言语轻佻,有一次竟然还偷了奴家一双鞋。我念夫君平日里公务繁忙,才一直没有告诉你。可我万万没想到,他昨晚竟胆大包天到直接对我动粗。”
叶雨大声道:“我从来没偷过你的鞋。”
副手道:“你敢不敢让我们搜一搜你住的屋子?”他的语气很有把握。
叶雨的心沉了下去,他知道自己掉入了一个深不可测的陷阱,他沉默的不说话。
很快,去搜查的人回来了,同时带回了一双女人秋香色的鞋。
元帅认得这双鞋,这是去年夫人新做的鞋。
他一把揪住叶雨的衣襟,一双眼睛瞪得溜圆:“你还有什么话说?”
“元帅,他们栽赃我,和夫人通奸的是他,昨晚我看的清清楚楚。”叶雨说这话时焦急的指着副手。
可没人会相信,这实在太荒诞,太滑稽。
副手道:“昨晚我在营中读书,随从们都能替我作证”一晚的时间显然足够副手安排好一切,叶雨只能恶狠狠的瞪着他无可奈何。
“我与元帅出生入死十几年,忠心耿耿,我的为人元帅很清楚,你不要狗急跳墙乱咬人。”副手说这句话的时候还是很从容。
一个是跟了自己十几年的左膀右臂,情同兄弟,一个是平日里从没说上话的小小步兵头领,元帅很清楚谁的话能信,谁的话不能信。直到多年后元帅寿终正寝时,他都不觉得错杀叶雨,副手依然是好兄弟,夫人依然是贞洁烈女。
“我军中竟然有这等淫贼,拖出去给我砍了。”元帅说完这句话,副手和夫人偷偷的对视了一眼,露出一个“大功告成”的眼神。
叶雨此时此刻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有些事知道的太多,真的会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