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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我有很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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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很多秘密,有些秘密早已暴晒在阳光下被风干;有些秘密像破碎的一扇窗刮伤了身体;有些秘密置之多年腐烂在心里;有些秘密最终会被我紧紧地攥在手中带入坟墓去。

    我姓沈,单名一个沉,沉默的沉。

    二十几年前,我出生在巷子街,同年出生的孩子只有我一个男婴,这给我的父亲沈振川增光添彩,他为此特意大摆酒席,几乎整个巷子街的住户都来为他贺喜。

    巷子街,县城里最古老的一条巷子,这里住着近六十户人家,由于巷子街很多房屋是民国时甚至更早期的建筑,所以县里几次拆迁新建都留下了这条百年老街,当作县里最特色的标志。

    但是我的到来并没有给沈振川多久的喜悦,在我两周岁生日这天,我的母亲突然人间蒸发,不声不响的消失在我和沈振川的生活里。

    我对她没有任何印象,甚至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也没有任何有关她的照片,就连模糊的一颦一笑都没有。在我七岁时,听巷子街的老人叫她阿彩,阿彩跑了,阿彩跑了。这是我童年记忆里听到有关于她最多的一句话。

    小学一年级,我终于明白什么是妈妈,一个女人,穿着艳丽,笑颜如花,站在校门口等待自己的孩子放学奔入自己的怀里。

    这就是妈妈。

    我问沈振川,我的妈妈在哪?为什么不来接我放学?

    这是我一次问他关于我妈妈的事,沈振川告诉我,她生病去世了,不再这个世界上了。

    我不懂什么叫做去世,但我知道其他小朋友都有妈妈,只有我没有。

    后来我渐渐长大,开始明白关于那句阿彩跑了是什么意思,因为我被同学嘲笑,仇恨感和自卑感从幼小的心里慢慢的滋生,这种扎入肉里的疼痛并不是谁都能抵抗,它早已影响了我整个人生。

    我的童年并不是全部无趣,沈振川在铁路有一份稳定工作,是列车员,收入颇高,但常常出车一去就是一周,每次走前都给我很多零花钱还有他为我亲手做的玩具。有了各种各样的玩具,也让我有了很多玩伴。也许他们只是羡慕我的零花钱和玩具,才会整日跟在我屁股后面乖乖的任我摆布。

    2001年冬天,我十三岁已经上初一,放学回到家发现多了一个男孩,沈振川正抱着他有说有笑,我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结果,沈振川告诉我,男孩名叫沈赞光,是比我小两岁的亲弟弟。

    可笑,那个名叫阿彩的女人不是死了很多年,我哪来什么弟弟。所以我当做看不见,冷着脸回到房间,躺在床上,我默默的告诉自己,我没有妈妈,她死了,更不会随便来个阿猫阿狗让我认作弟弟。

    绝不。

    我想我空气般冷漠的态度让沈赞光感到没劲,吵着要找妈妈,沈振川几次想要对我发火,最后还是忍住了。

    没几天,沈赞光就走了。

    可是好景不长,春节前一天,我正组织巷子街的孩子们一起去冰河上玩游戏,沈振川再次将他来领回来,还要我带他一起去玩。沈振川叮嘱我几句离开后,我恶狠狠地警告他离我远点!

    可是他死皮赖脸的还是跟来了,我没记错的话,是那个林棉拉着他加入孩子群里。

    那是第一次除夕夜有外人跟我和沈振川一起过年,大年初一的晚上,吃饺子的时候我故意吃的快,将剩下的两盘饺子通通扔进垃圾箱里,沈振川终于对我发火了,他打了我一巴掌,我捂着脸怒视沈赞光,都是这个野种害得我,我恨不得打死他!

    沈赞光吓得哭嚎起来,又没出息的喊着找妈妈。沈振川是初二早班出车,最后他不得不带着沈赞光一起离开。这次他没有给我留下零花钱,什么也没留下。

    我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房子里,虽然窗户外面的世界灯火通明,到处喜庆,炮竹声充斥我的耳朵里,我还是这么孤单,像个被所有人遗弃的垃圾。

    那是我记忆里第一次哭,攥着拳头狠狠地咬着牙齿,小小的身体颤抖无助,不知道为了什么伤心愤怒,我哭了很长很长时间,最后蜷缩在沙发角落睡着,直到天亮。

    接下来的几年,我仿佛彻头彻尾的变了一个人,学会抽烟,成帮结伙招摇过市,打架斗殴,内心灰暗,目中无人,最重要的是我不相信任何人。

    少年时期里我十五岁,已经长到一米七三,身材略瘦,五官逐渐清晰,但有一点,我的脸越来越像沈振川。可我和沈振川之间不再多言多语,这跟其他父子的相处方式另类又显得难堪。因为我开始瞧不起沈振川,他对他自以为还有一个儿子念念不忘,时常想再见上那个叫沈赞光的男孩一面。我瞧不起他软弱无能的性格,如果阿彩还活着,他一定会原谅她这么多年来给我们的痛苦和伤害。我瞧不起他十几年依旧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列车员。我瞧不起他作为单身男人朝三暮四的招惹一些女人找上门来。

    我不知道那些女人看上他什么?钱?他没有钱,不然我这几年的生活不会比童年拮据。

    有天傍晚我蹲在室外厕所偷偷抽烟,听见沈振川在门外的说话声,急忙将烟头踩灭,他说你别多想,我知道一个人带着孩子多不容易,我只想帮帮你。

    随后一个女人声响起,谢谢你川哥,林棉毕竟是女孩子,花销很少,这钱我不能收。

    林棉?我知道她是谁,也猜到门外的女人是谁。

    妈的!我骂了一句。沈振川的钱真是多到长毛,竟然去救济别的女人。

    后来,当林棉敲我家大门时,我正在洗澡,她冻的直哆嗦,手里拿着一个像饭盒的东西,就是这个女孩,她就是林棉。

    我问她啥事?

    她说她妈让她过来送排骨,我讽刺她,她竟然听不出好赖,硬生生闯进我家里,走前还不忘让我给沈振川带话。

    她走后没几分钟,我就立刻把饭盒丢到大门外。

    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听见她在外面鬼叫,姓沈的你去死!

    她搞错了,该死的人是她们母女。

    初三的学业紧张,我却忙着整天跟一些好哥们混在一起,几次沈振川被班主任叫去学校谈话,说我是好苗子不能放弃。

    这句话对我而言只是一声狗屁,连我的亲生母亲都放弃了我,这世上谁还有责任挽回我?

    我认识了一个人叫刘大亮,他是万豪酒店老板的儿子,长得肥头大耳,身高也就一米六五,一脸土匪像,可是他就俩字,有钱。这年头,有钱能使鬼推磨。所以我常跟他吃喝玩乐,从学校小混混摇身一变,变成有钱人的小弟。

    别以为我多么愿意,对于误入歧途,不走正道的道理我想过很多次,我沈沉的命格早已摆在我手心里,无人疼爱,无人关心,无人想念,身上背负无数的仇恨债。有谁乐意跟我做朋友,没有人。

    我别无选择。

    刘大亮从不带着我们几个小弟去学校招惹手无缚鸡之力的学生,但他说这次必须亲自给让他亲妹妹受委屈的人一点苦头尝尝。胡同里黑漆漆,我站在最后面,当我听见女孩的声音时,我以为听错了,靠近几步发现真的是那个叫林棉的。我心里暗暗叫爽,活该她得罪刘大亮。可没几分钟,她就瘫在地上一动不动,我及时喊一句算了吧。

    我并不是想救她,我这么告诉自己,换做别的女孩,我说不定也手下留情。我虽然不是好孩子,但我还没有坏的彻底。

    我路过她时,看见她狼狈的像个流浪小狗,跟那晚她送排骨时天壤之别,洋洋得意此时全部被她的眼泪吞没。我回头对她讽刺地笑,警告她以后放聪明学老实点。

    后来,林棉真的变得老实,不再跟我横眉竖眼,偶尔遇见她都像老鼠见了猫一样低头灰溜溜地逃跑。

    沈振川依然扮演他助人为乐的高大形象,跟林棉她妈眉来眼去,他以为我不知道他请人吃饭帮忙那个女人去万豪上班,他以为我不知道他常借给那个女人钱给林棉在教学打架的事擦屁股。

    他还以为我还是那个沉默寡言,脾气古怪的孩子。

    我没有考上高中,而沈振川不打算给我花钱自费念一中,让我去职高上学,职高是什么鬼地方,整个学校包括校长在内全部都是败类,我绝不同意,为此我们第一次针锋相对的大吵一架。

    我吼他为了那个不要脸的女人恨不得把家底搬出去!

    我愤怒至极,砸烂了家里的电视机,摔门而去。

    那夜我在网吧通宵喝的烂醉如泥,早上醒来还没有完全醒酒,买了一盒泡面填饱肚子,算了,我也不想再上学了,对我来说毫无意义。随后的一周我没有回家,第一次离家出走,沈振川急了,但他却找不到我,因为他根本不了解我的生活,虽然我们生活了十多年,他连我一个同学朋友都不认识。

    对于少年叛逆的特殊时期,大人永远敌不过这些种种叛逆,如同你永远阻止不了暴风雨前弥久不散聚集在一起的乌云。

    最后,沈振川妥协花钱让我念一中。

    高中生活是我最风生水起的日子,因为我是刘大亮的小弟,在学校很多人高看我,巴结我。就这样,混到了高三。新生开学第一天,我站在操场上看见了林棉,她穿着一件绿色的裙子,扎个小辫子,挤在大榜前找自己的班级。说实话,这几年我很少见到她,即使我们住在同一个巷子街,她不再像从前那样趾高气扬,傲气得意,这种人非得尝点苦头才能长记性。

    其实,在我初三时我就开始收到情书,身边的哥们一个一个都谈恋爱打发时间,各种类型的女孩子我也见到不少,可我就是不感兴趣。归根结底,我他妈被女人抛弃孩子的狠毒和不要脸的犯贱恶心到了。

    入冬后,我跟刘大亮放局赚点小钱,每次分成我能抽到一千多,周末只要我有空都会去万豪刘大亮开好的房间看场,春节前我差不多赚了一万块,为了感谢刘大亮,除夕夜我请客带大家去小丑KTV唱歌。

    没想到会遇见林棉,她竟然也来这里消遣,还跟两个小子举杯豪饮,我们座位相邻,我正好背对着她,偶尔听见他们聊天,林棉喝完一瓶酒瓶就说我有点喝醉了。

    这时,有人看见舞台上跳舞的人群里有朱丽叶,朱丽叶这个女孩也是巷子街的,小时候常常穿着一身绿色迷彩服在孩子群里跟着我,剪一头短发跟假小子没什么分别,真是没想到现在变成这副德行,不用猜,一定是她带着林棉一起鬼混。

    有人调侃刘大亮说朱丽叶是她梦中情/人,我知道刘大亮最近看上了她,上个月我就看见他们俩在万豪酒店里开房。

    刘大亮让我去叫朱丽叶过来,我正起身要走,突然被眼前的人气势冲冲地拦下,还不忘叫嚣说如果我去找朱丽叶,她就要跟我拼命。

    能干出这么没脑子的事,只有林棉。

    她真的喝多了,我的第一想法,因为她竟然举起酒瓶正恶狠狠地对着我,好像我再多一步,她就让我立刻脑袋开花。

    刘大亮认出林棉,是几年前他欺负他妹妹被他修理的人。他想要玩她,让她把所有的酒喝光就不去找朱丽叶,这个疯子二话不说直接对瓶吹。喝到第三瓶的时候朱丽叶冲过来阻止,刘大亮调/戏她几句,林棉瞪着双眼,像要杀人一样,突然将一个空酒瓶砸向刘大亮。

    一声巨响,酒瓶碎渣四溅,所有人惊慌地躲开,刘大亮的脑袋保住了,只是额头擦破点伤,他让人去抓她们俩。我说我去,你们先走。临走前我看见林棉的衣服落在沙发上,趁着混乱抓起衣服迅速离开。

    我拦下出租车直接到林棉家门口等她,二十分钟后,我看见她正摇摇晃晃地朝我走来,忽然蹲下狂吐,跟刚才那一下惊鸿一砸完全两个人。

    我故意吓唬她说,你就等着偿命吧。

    她听见有人,嗖地跳起来,惊慌失措地注视我。

    那一瞬间,我其实很佩服她的勇气,至少她愤怒时可以发泄愤怒。

    她被我吓得不轻,失控地喊,刘大亮是不是死了?我不是故意的!

    我将衣服还给她,这样她的狼狈没那么明显,她反而更恐惧,我贴在她耳边真心实意的说:林棉,今天晚上你真让我刮目相看。

    随后她妈出现让我收下饺子,我装作没听见转身离开。

    此时,头顶前方烟花绽放,我忽然觉得自己看清一些事情,比如我马上十九岁,仇恨和憎恶却依然那么重要。比如我身后的林棉,她可以任人宰割,可以被践踏尊严,但重点是,那个人必须是我。

    在我的回忆里,年少的往事都是伴随一个人的闯进而深刻鲜明。我不止一次问我自己,如果我沈沉的人生没有爱情发生,结局是不是可以让我了无牵挂的死去。

    可事实是,人活在世,爱情必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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