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那时他们,这时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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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南乔在寒假过年时百无聊赖,但又舍不得离开这里,和丛玫打了电话就没再回家去。
于是他给吕瑾的未婚夫曲敬阳打了电话说:让他今年来禾青镇过年。
他很爽快的答应了说说:“行啊
!吕瑾和丛玫她们飞去了上海,害!她们两个女强人,刚好我有时间,那,我就飞过去找你去?!”
“来吧。包吃包住!你曲老板了来了,不得待遇好点!哈哈”
叶南乔坐在电脑桌前,往窗外看了一眼,看到了在窗外瑟瑟发抖的夜猫,想到了大学去参加比赛的时候,曲敬阳在学校里看到的一只狗狗。
当时他对着不知哪里来的狗,学着猫叫。
“喵喵喵~喵~”
“哈哈,曲敬阳,你干嘛对着一只狗学猫叫?”
“嗳,你不懂!这是我们动物界的语言!”
他咯咯咯的大笑,觉得这男孩的脑回路非寻常人可比。在很长的日子里,他的快乐都来自于他。
他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喂?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叶南乔!”
电话这边的声音略显无奈,叶南乔这才回过神来,说。
“嗯。听到了!”
“那我说的什么?给我重复一遍!”
他愣了一愣后,科插打诨的糊弄了过去,说,“你怎么还跟个小孩子一样!都是要结婚的人了!”
“行,你给爸爸等着,儿子!”
“滚”
“你等着啊。我马上飞过去收拾你!”
“嗳,不开玩笑了,你刚才跟我说的什么?”
“我说!我今年本来是打算给吕瑾求婚来着,谁知道她又因为工作跑上海去了!看来今年计划又泡汤了!”
“谁让你的女朋友是吕瑾那家伙呢?!”
电话那头的曲敬阳在自己的私人办公室里坐着,听见凌惜墨的调侃也让自己紧绷的脸微笑了一下,他想到自己和吕瑾之间这么多年在各种各样的目光中走了过来,也许是因为两个人都有同样固执的性格,才让彼此走了这么远。
他很想结婚,似乎如果两个人不结婚,那感情就会轻轻一碰就随着涟漪荡起碎掉。
他记得他和吕瑾第一次认识是在公司谈合作时,临走之前他站起来,握住她的手,温和地说:“你好,我是敬墨文化传播的总经理,你可以叫我曲敬阳,很荣幸认识你,合作愉快。”
不过短短几分钟,他却觉得像是过了一个世纪,等他放手之后,吕瑾笑着对他伸出手,她的头发修剪得很短,柳叶眉大眼睛,很干练的样子。
她也回握了下他的手,很大方的说:“你好,我叫吕瑾,你也可以叫我
Larissa。”
他思考了一会,笑着说,:“
Larissa在俄语中是快乐的意思,兰瑞莎,嗯……兰象征着高贵的兰花。瑞代表吉祥如意。莎描绘了一副迤逦飘然的样子。那么兰瑞莎就是在风中亭亭玉立的兰花的意思。很不错的名字,很符合你本人的气质。”
“谢谢你的夸奖,我们下次再见。”
说完之后她紧抿着嘴唇,褐色的眼珠又恢复了她本来严肃干练的神色,然后带着旁边的丛玫走出了公司。
在乘坐电梯的间隙,丛玫看着难得开心一次的吕瑾打趣说“嘿!
Larissa!亭亭玉立的兰花,很符合你的气质!”
吕瑾淡定地说:“去你的!”
丛玫扑哧一声笑出来,对旁边的吕瑾挤眉弄眼地说:“你难道不觉得那个叫曲敬阳的很帅吗?好像非常符合你的择偶要求。况且,你们都是工作狂!”
丛玫斜眼看向吕瑾,顺手从包里拿出了爱马仕最新款的女士香水,然后对着丛玫说,想拥有它的话,就赶紧闭嘴!
又补充道:“你和叶南乔那家伙怎么样了?”
丛玫的笑脸瞬间垮了下来。
然后说,“唉!就那样呗!”
吕瑾看她那么一说,面容又严肃起来,语重心长的对她说,“是不是还是因为你妈妈?我说多少次了,你看着吧,如果你们最后走不到一起,你妈妈决定是罪魁祸首!我说多次了丛玫,你要学会反抗!你难道要你家人操控你一辈子吗?”
丛玫真诚的回应她,“好了~,我也知道的,可是,她毕竟是我妈妈啊!我也想过了,如果我们真的分手了,那也没办法,我不想再拖累他了。”
“还有啊还有,也不知道叶南乔那家伙怎么想的。”
“唉,谁知道呢!”
“走吧~”
吕瑾和丛玫之间的这些对话,还是后来他们谈恋爱的时候,说给了曲敬阳。
曲敬阳坐在办公室里沉思,想了一会儿以前的事情,又听到门外一声娇滴滴的声音。
“经理~”
他一听到公司里董事长安插过来他身边的小秘书就感到头疼,他揉揉太阳穴,然后恢复工作时的坐姿,说,“进来!”
“什么事?”
“经理,今天下午两点您有个会议,还有,这份文件需要您签字
。”
“嗯,知道了,你走吧!”
“嗯……经理……”
“还有什么事?”
“陆总说,要我加您一下微信,说是工作上的事情好方便对接。”
曲敬阳看着眼前的秘书,感到无奈,他把眼前的文件往桌子上一摔,大声的对她说,“去跟陆俊杰那家伙说,我要结婚了,终身大事不用他操心了!微信我不会加,有什么事让你的陆总直接跟我对接!出去吧!”
眼前的秘书被他吓个半死,本来还兴高采烈的被他这么一弄,眼眶里的泪珠就开始打转,然后哭哭啼啼的走出了办公室。
他气的要死,喝了几口咖啡,就打电话给陆俊杰,刚一接通就劈头盖脸的对他吼
“陆总!不要再安插什么小秘来我身边了!我有未婚妻!我们!要结婚了!陆俊杰!别让我看见你丫的!看见你一次我打你一次!”
他刚吼完,还干咳了几声。只听见电话那头陆俊杰哈哈大笑的声音。
陆俊杰笑得把嘴里刚喝进去的枸杞茶水喷了一整个西装。
“你开什么玩笑,这么多年你油盐不进,啥时候有未婚妻了,我怎么不知道?”
“你陆总整天飞这儿飞那的,你不知道的还多着哩!”
“你看看,你看看,你如果不说,那小秘书我一天给你带过去一个,你早说不就完了吗!”
“是我没说吗?陆俊杰
!我说多少遍了你丫都没听进去过!”
“咳咳,请进!嘘~先不跟你说了,我要忙去了。”陆俊杰在远在大洋彼岸的办公室里与国内的好兄弟曲敬阳打电话,还没聊几句就马上被公务缠身,无奈只能挂了电话。
曲敬阳挂断电话之后,气消了许多,他忙完之后就离开了公司,因为要过春节的原因,公司也要放假,不然高负荷的工作效果反而会适得其反。
趁着放假的间隙,他也可以放松放松,正好去叶南乔那里玩两天。
回家的路上,他一边开车一边想了很多。在车里偶尔会向外瞟上几眼,
当他看到这偌大的北京城时也会感到迷茫,纵使他年龄仅仅二十八岁就已经名利双收,他虽然明白,自己这样的生活是很多人都拼了命的想要拥有的。
他见过太多双羡艳的眼神,也见过很多性格迥异的女人,可那些庸脂俗粉都是为了钱而来,唯独一个人,是不一样的。那就是他的未婚妻吕瑾。
吕瑾和旁人不同,初次见面之时她是那样一头利落的短发,她很瘦弱,每当她的视线落在他这边,
他的心就会咯噔一下。他知道,那是心动的感觉。他从未对一个人这样过,她和公司有密切的合作,有时也会在公司里偶尔撞到,他的心就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他很紧张,很想掩饰些什么。
他记得一次在公司,他看到刚走到他视线拐角处的吕瑾,就鬼使神差地加快脚步跟了上去。
吕瑾立即察觉到有人跟着她,鉴于一次被打晕的事件,她已经深刻明白,身为一个女生,要时刻做好保护自己的准备。
她觉得后面尾随自己的人明显是冲着自己来的。吕瑾就在那些瞬间脑补了很多狗血故事,告诉自己无论发生什么,都要镇定,她很慌乱,慌乱到自己身在公司都忘记了。
曲敬阳浅浅的笑着,然后开口,“
Larissa!”
吕瑾扭过头把他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到头。然后长叹了口气,说,“有什么事吗?”
曲敬阳悻悻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头,然后干笑,后咳嗽一声,说:“嗯,不知是否有幸和你私下吃顿饭,Larissa女士。”
她好像明白了些什么,对于这种场面大概早就习以为常,便随便想了个借口,对他说,“不行哎,曲经理,
我的孩子还在家里等着我喂奶粉呢!还有我的丈夫准备带着我和孩子在休息日去游乐园玩玩儿!”
曲敬阳并不吃她那一套,从注意到她的时候,他就早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她哪有什么孩子丈夫,如果有,那也一定是他们的孩子,自己是她的丈夫。
看她说谎话不打草稿的样子,他就忍不住的想笑,然后假装不知道地说:“噢……,行吧!看不出来你还喜欢去游乐园?那祝您和您家人生活愉快!”
她见他并没有察觉出来的样子,回应说,“好的,谢谢您,没什么事情我就要先去工作了。以后见面了还是叫我吕瑾吧,叫我英文名不是很习惯。”
“吕瑾。”
在车上的曲敬阳从回忆中走了出来,他发现无论在什么时候他都能想到吕瑾,和她生活了三四年了,还是不自觉想到她,他觉得自己太油腻了。
然后嘲笑了一下自己,又继续开车。
他已经在城里买了一套不大不小的别墅,想象着自己和吕瑾结婚后的生活。
他想让他深爱的人黄昏时有家可归,想让她无论何时都能在陌生的城市里有个归宿。想让她在疲惫的时候有个依靠。
现在,他做到了。并且完成的很好。
他爱的人,也被他呵护的很好。现在的吕瑾已经慢慢养起了长发,在他面前敛去了锋芒,并且慢慢有了烟火气。
只是有一点,她还没有结婚的打算。也丝毫没有在他面前提起过关于婚姻的任何想法。
吕瑾一直是一个洒脱的人,敢爱敢恨,勇敢坚贞。她不愿意自己因为生活拖累自己的脚步,她也渴望安定,却又忧惧未来。她的心里一直渴望着过上像凌惜墨那般无忧无虑的日子,又或者生活在丛林或绿野中,在夜的寂静中睡眠;山谷成为她的街市。
但她也明了,她无法放弃现实也无法完成这个愿望,她是很爱曲敬阳,但她又那样清楚,如果真的结婚了,要离开自己的家去另外一个陌生地方生活,要去迁就别家的人,去面对生活的一地鸡毛,面对大大小小的事情,面对柴米油盐姜醋茶,生孩子养孩子教育孩子,想到这她就觉得自己还能拖个三五年不结婚,一直拖到三十岁,曲敬阳爱娶不娶她这个人老珠黄的大龄剩女都无所谓,反正她自己的事业也做的风生水起,这一辈子就算不依靠男人也能过的很好,遇见曲敬阳之前她一直觉得爱情这种东西终究是昙花一现,直到遇见了曲敬阳,她的心才彻底安定下来,但一时半会她还做不到要结婚这个事情。
所以在曲敬阳没有求婚之前,她赶紧跟着丛玫去了上海,也是第一次,没有跟他过春节。她这样的心思,谁也不知道。
过了几天,曲敬阳到了禾青镇,去了叶南乔那里,叶南乔洗漱完下楼接他。
曲敬阳看着胡子拉碴的叶南乔,撇撇嘴说,“你自己在家就这个样子?嘁!出门别说我认识你!”
“说什么呢!打死你丫的,
这不就是一个男人应该有的样子吗哈哈哈!”
“赶紧,别给我废话了,累死我了。”
他们一边说着一边收拾东西,到了叶南乔住的房间随便一看,曲敬阳就看到了桌子上吃剩的泡面和没入垃圾篓的垃圾。
曲敬阳摇摇头,长叹一口气,“你看看你是不是生活在垃圾堆里,你也老大不小了,赶紧把丛玫娶了给你收拾收拾!”
凌惜墨站冰箱前,拿了一瓶罐装可乐。走到凌惜墨身边递给他:“喝你的吧!渴死你!”
“你不是打算结婚今年?准备的怎么样了?”
曲敬阳眯着眼,笑起来:“你怎么知道?”
“听丛玫说,你们要结婚。”
“唉!别提了,她不想结婚。”
“妹妹呢?”
“出去玩去了。也不住这,她和奶奶都在老家。”
曲敬阳一直在悠哉乐哉地吃吃喝喝,叶南乔去房间收拾东西去了。
曲敬阳没有看他,去卫生间洗了洗澡之后,就在客厅看电视。
等叶南乔收拾完之后出来,曲敬阳用一种意味深长地眼神看着他:“把你胡子剃了行不行,咱俩晚上去酒吧啊。你家连红酒都没有!”
凌惜墨无语地盯了他一眼,点点头,示意他少说废话。
曲敬阳撇撇嘴,继续看肥皂剧,过了一会儿,竟然在沙发上睡着了。
叶南乔在寒假过年时百无聊赖,但又舍不得离开这里,和丛玫打了电话就没再回家去。
于是他给吕瑾的未婚夫曲敬阳打了电话说:让他今年来禾青镇过年。
他很爽快的答应了说说:“行啊
!吕瑾和丛玫她们飞去了上海,害!她们两个女强人,刚好我有时间,那,我就飞过去找你去?!”
“来吧。包吃包住!你曲老板了来了,不得待遇好点!哈哈”
叶南乔坐在电脑桌前,往窗外看了一眼,看到了在窗外瑟瑟发抖的夜猫,想到了大学去参加比赛的时候,曲敬阳在学校里看到的一只狗狗。
当时他对着不知哪里来的狗,学着猫叫。
“喵喵喵~喵~”
“哈哈,曲敬阳,你干嘛对着一只狗学猫叫?”
“嗳,你不懂!这是我们动物界的语言!”
他咯咯咯的大笑,觉得这男孩的脑回路非寻常人可比。在很长的日子里,他的快乐都来自于他。
他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喂?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叶南乔!”
电话这边的声音略显无奈,叶南乔这才回过神来,说。
“嗯。听到了!”
“那我说的什么?给我重复一遍!”
他愣了一愣后,科插打诨的糊弄了过去,说,“你怎么还跟个小孩子一样!都是要结婚的人了!”
“行,你给爸爸等着,儿子!”
“滚”
“你等着啊。我马上飞过去收拾你!”
“嗳,不开玩笑了,你刚才跟我说的什么?”
“我说!我今年本来是打算给吕瑾求婚来着,谁知道她又因为工作跑上海去了!看来今年计划又泡汤了!”
“谁让你的女朋友是吕瑾那家伙呢?!”
电话那头的曲敬阳在自己的私人办公室里坐着,听见凌惜墨的调侃也让自己紧绷的脸微笑了一下,他想到自己和吕瑾之间这么多年在各种各样的目光中走了过来,也许是因为两个人都有同样固执的性格,才让彼此走了这么远。
他很想结婚,似乎如果两个人不结婚,那感情就会轻轻一碰就随着涟漪荡起碎掉。
他记得他和吕瑾第一次认识是在公司谈合作时,临走之前他站起来,握住她的手,温和地说:“你好,我是敬墨文化传播的总经理,你可以叫我曲敬阳,很荣幸认识你,合作愉快。”
不过短短几分钟,他却觉得像是过了一个世纪,等他放手之后,吕瑾笑着对他伸出手,她的头发修剪得很短,柳叶眉大眼睛,很干练的样子。
她也回握了下他的手,很大方的说:“你好,我叫吕瑾,你也可以叫我
Larissa。”
他思考了一会,笑着说,:“
Larissa在俄语中是快乐的意思,兰瑞莎,嗯……兰象征着高贵的兰花。瑞代表吉祥如意。莎描绘了一副迤逦飘然的样子。那么兰瑞莎就是在风中亭亭玉立的兰花的意思。很不错的名字,很符合你本人的气质。”
“谢谢你的夸奖,我们下次再见。”
说完之后她紧抿着嘴唇,褐色的眼珠又恢复了她本来严肃干练的神色,然后带着旁边的丛玫走出了公司。
在乘坐电梯的间隙,丛玫看着难得开心一次的吕瑾打趣说“嘿!
Larissa!亭亭玉立的兰花,很符合你的气质!”
吕瑾淡定地说:“去你的!”
丛玫扑哧一声笑出来,对旁边的吕瑾挤眉弄眼地说:“你难道不觉得那个叫曲敬阳的很帅吗?好像非常符合你的择偶要求。况且,你们都是工作狂!”
丛玫斜眼看向吕瑾,顺手从包里拿出了爱马仕最新款的女士香水,然后对着丛玫说,想拥有它的话,就赶紧闭嘴!
又补充道:“你和叶南乔那家伙怎么样了?”
丛玫的笑脸瞬间垮了下来。
然后说,“唉!就那样呗!”
吕瑾看她那么一说,面容又严肃起来,语重心长的对她说,“是不是还是因为你妈妈?我说多少次了,你看着吧,如果你们最后走不到一起,你妈妈决定是罪魁祸首!我说多次了丛玫,你要学会反抗!你难道要你家人操控你一辈子吗?”
丛玫真诚的回应她,“好了~,我也知道的,可是,她毕竟是我妈妈啊!我也想过了,如果我们真的分手了,那也没办法,我不想再拖累他了。”
“还有啊还有,也不知道叶南乔那家伙怎么想的。”
“唉,谁知道呢!”
“走吧~”
吕瑾和丛玫之间的这些对话,还是后来他们谈恋爱的时候,说给了曲敬阳。
曲敬阳坐在办公室里沉思,想了一会儿以前的事情,又听到门外一声娇滴滴的声音。
“经理~”
他一听到公司里董事长安插过来他身边的小秘书就感到头疼,他揉揉太阳穴,然后恢复工作时的坐姿,说,“进来!”
“什么事?”
“经理,今天下午两点您有个会议,还有,这份文件需要您签字
。”
“嗯,知道了,你走吧!”
“嗯……经理……”
“还有什么事?”
“陆总说,要我加您一下微信,说是工作上的事情好方便对接。”
曲敬阳看着眼前的秘书,感到无奈,他把眼前的文件往桌子上一摔,大声的对她说,“去跟陆俊杰那家伙说,我要结婚了,终身大事不用他操心了!微信我不会加,有什么事让你的陆总直接跟我对接!出去吧!”
眼前的秘书被他吓个半死,本来还兴高采烈的被他这么一弄,眼眶里的泪珠就开始打转,然后哭哭啼啼的走出了办公室。
他气的要死,喝了几口咖啡,就打电话给陆俊杰,刚一接通就劈头盖脸的对他吼
“陆总!不要再安插什么小秘来我身边了!我有未婚妻!我们!要结婚了!陆俊杰!别让我看见你丫的!看见你一次我打你一次!”
他刚吼完,还干咳了几声。只听见电话那头陆俊杰哈哈大笑的声音。
陆俊杰笑得把嘴里刚喝进去的枸杞茶水喷了一整个西装。
“你开什么玩笑,这么多年你油盐不进,啥时候有未婚妻了,我怎么不知道?”
“你陆总整天飞这儿飞那的,你不知道的还多着哩!”
“你看看,你看看,你如果不说,那小秘书我一天给你带过去一个,你早说不就完了吗!”
“是我没说吗?陆俊杰
!我说多少遍了你丫都没听进去过!”
“咳咳,请进!嘘~先不跟你说了,我要忙去了。”陆俊杰在远在大洋彼岸的办公室里与国内的好兄弟曲敬阳打电话,还没聊几句就马上被公务缠身,无奈只能挂了电话。
曲敬阳挂断电话之后,气消了许多,他忙完之后就离开了公司,因为要过春节的原因,公司也要放假,不然高负荷的工作效果反而会适得其反。
趁着放假的间隙,他也可以放松放松,正好去叶南乔那里玩两天。
回家的路上,他一边开车一边想了很多。在车里偶尔会向外瞟上几眼,
当他看到这偌大的北京城时也会感到迷茫,纵使他年龄仅仅二十八岁就已经名利双收,他虽然明白,自己这样的生活是很多人都拼了命的想要拥有的。
他见过太多双羡艳的眼神,也见过很多性格迥异的女人,可那些庸脂俗粉都是为了钱而来,唯独一个人,是不一样的。那就是他的未婚妻吕瑾。
吕瑾和旁人不同,初次见面之时她是那样一头利落的短发,她很瘦弱,每当她的视线落在他这边,
他的心就会咯噔一下。他知道,那是心动的感觉。他从未对一个人这样过,她和公司有密切的合作,有时也会在公司里偶尔撞到,他的心就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他很紧张,很想掩饰些什么。
他记得一次在公司,他看到刚走到他视线拐角处的吕瑾,就鬼使神差地加快脚步跟了上去。
吕瑾立即察觉到有人跟着她,鉴于一次被打晕的事件,她已经深刻明白,身为一个女生,要时刻做好保护自己的准备。
她觉得后面尾随自己的人明显是冲着自己来的。吕瑾就在那些瞬间脑补了很多狗血故事,告诉自己无论发生什么,都要镇定,她很慌乱,慌乱到自己身在公司都忘记了。
曲敬阳浅浅的笑着,然后开口,“
Larissa!”
吕瑾扭过头把他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到头。然后长叹了口气,说,“有什么事吗?”
曲敬阳悻悻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头,然后干笑,后咳嗽一声,说:“嗯,不知是否有幸和你私下吃顿饭,Larissa女士。”
她好像明白了些什么,对于这种场面大概早就习以为常,便随便想了个借口,对他说,“不行哎,曲经理,
我的孩子还在家里等着我喂奶粉呢!还有我的丈夫准备带着我和孩子在休息日去游乐园玩玩儿!”
曲敬阳并不吃她那一套,从注意到她的时候,他就早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她哪有什么孩子丈夫,如果有,那也一定是他们的孩子,自己是她的丈夫。
看她说谎话不打草稿的样子,他就忍不住的想笑,然后假装不知道地说:“噢……,行吧!看不出来你还喜欢去游乐园?那祝您和您家人生活愉快!”
她见他并没有察觉出来的样子,回应说,“好的,谢谢您,没什么事情我就要先去工作了。以后见面了还是叫我吕瑾吧,叫我英文名不是很习惯。”
“吕瑾。”
在车上的曲敬阳从回忆中走了出来,他发现无论在什么时候他都能想到吕瑾,和她生活了三四年了,还是不自觉想到她,他觉得自己太油腻了。
然后嘲笑了一下自己,又继续开车。
他已经在城里买了一套不大不小的别墅,想象着自己和吕瑾结婚后的生活。
他想让他深爱的人黄昏时有家可归,想让她无论何时都能在陌生的城市里有个归宿。想让她在疲惫的时候有个依靠。
现在,他做到了。并且完成的很好。
他爱的人,也被他呵护的很好。现在的吕瑾已经慢慢养起了长发,在他面前敛去了锋芒,并且慢慢有了烟火气。
只是有一点,她还没有结婚的打算。也丝毫没有在他面前提起过关于婚姻的任何想法。
吕瑾一直是一个洒脱的人,敢爱敢恨,勇敢坚贞。她不愿意自己因为生活拖累自己的脚步,她也渴望安定,却又忧惧未来。她的心里一直渴望着过上像凌惜墨那般无忧无虑的日子,又或者生活在丛林或绿野中,在夜的寂静中睡眠;山谷成为她的街市。
但她也明了,她无法放弃现实也无法完成这个愿望,她是很爱曲敬阳,但她又那样清楚,如果真的结婚了,要离开自己的家去另外一个陌生地方生活,要去迁就别家的人,去面对生活的一地鸡毛,面对大大小小的事情,面对柴米油盐姜醋茶,生孩子养孩子教育孩子,想到这她就觉得自己还能拖个三五年不结婚,一直拖到三十岁,曲敬阳爱娶不娶她这个人老珠黄的大龄剩女都无所谓,反正她自己的事业也做的风生水起,这一辈子就算不依靠男人也能过的很好,遇见曲敬阳之前她一直觉得爱情这种东西终究是昙花一现,直到遇见了曲敬阳,她的心才彻底安定下来,但一时半会她还做不到要结婚这个事情。
所以在曲敬阳没有求婚之前,她赶紧跟着丛玫去了上海,也是第一次,没有跟他过春节。她这样的心思,谁也不知道。
过了几天,曲敬阳到了禾青镇,去了叶南乔那里,叶南乔洗漱完下楼接他。
曲敬阳看着胡子拉碴的叶南乔,撇撇嘴说,“你自己在家就这个样子?嘁!出门别说我认识你!”
“说什么呢!打死你丫的,
这不就是一个男人应该有的样子吗哈哈哈!”
“赶紧,别给我废话了,累死我了。”
他们一边说着一边收拾东西,到了叶南乔住的房间随便一看,曲敬阳就看到了桌子上吃剩的泡面和没入垃圾篓的垃圾。
曲敬阳摇摇头,长叹一口气,“你看看你是不是生活在垃圾堆里,你也老大不小了,赶紧把丛玫娶了给你收拾收拾!”
凌惜墨站冰箱前,拿了一瓶罐装可乐。走到凌惜墨身边递给他:“喝你的吧!渴死你!”
“你不是打算结婚今年?准备的怎么样了?”
曲敬阳眯着眼,笑起来:“你怎么知道?”
“听丛玫说,你们要结婚。”
“唉!别提了,她不想结婚。”
“妹妹呢?”
“出去玩去了。也不住这,她和奶奶都在老家。”
曲敬阳一直在悠哉乐哉地吃吃喝喝,叶南乔去房间收拾东西去了。
曲敬阳没有看他,去卫生间洗了洗澡之后,就在客厅看电视。
等叶南乔收拾完之后出来,曲敬阳用一种意味深长地眼神看着他:“把你胡子剃了行不行,咱俩晚上去酒吧啊。你家连红酒都没有!”
凌惜墨无语地盯了他一眼,点点头,示意他少说废话。
曲敬阳撇撇嘴,继续看肥皂剧,过了一会儿,竟然在沙发上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