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叫化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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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很丰盛,戴维坐在最上面,一左一右坐着严君府和塔莎。
吃饭时的氛围很好,偶尔说起一二有趣的事,倒是显得格外温馨。
惹得戴维忍不住发出一声喟叹,满眼含笑:“若是我家诺森能有这个福气,能和塔莎你在一起就好了。”
严君府许是早就知道戴维会说这句话,倒是显得万分淡定,拿着餐具的手都没有颤动半分,反倒是先开了口:
“外公,布朗家今日是来谈生意的,可不是还要送个女儿的。”
戴维哈哈一笑:“我不过是表达作为长辈的希冀而已,相信塔莎也不会介意的。”
塔莎浅浅一笑,依旧是带有一股撩人的风情:“实不相瞒,家父也为了我的终身大事头疼不已,可惜之前我一直没有遇到心动的。”
塔莎的用词特别引人注意,尤其是她在“之前”那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便更引人遐想。
戴维带有一点好奇:“塔莎说之前没有,那意思就是现在有心动的人了?”
塔莎撩了一下长发,妩媚一笑,漂亮的翡翠眼睛楚楚动人,看着对面的男人,意有所指:“倒是对一个人感兴趣,不过,我发现我魅力下降了,那个男人倒是对我似乎不感兴趣的模样。”
“不知哪个男人如此不解风情?”戴维问的时候,其实已经几乎确定了她的答案。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塔莎红唇轻启,缓缓吐出八个字,心思昭昭。
严君府吃饭的手也是一顿,淡淡地抬头看了看塔莎,见塔莎轻轻冲他抛了个媚眼,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好不容易把话题绕开了,这人倒是很有本事把话题给他绕回去了。
戴维却是忍不住哈哈大笑,他现在完全可以确定,塔莎是真的喜欢诺森,这绝对是好事一桩!
又有能力,又有美貌,还洁身自好。几乎是每一个男人渴求的女人了。
严君府抿抿唇,最后还是缓缓开口:“塔莎小姐确实令我受宠若惊,可是很抱歉,我有喜欢的人了。”
塔莎也似乎不气馁,反倒颇有兴趣的味道:“听说,你之前几乎都在Z国,我有幸在那生活过几年,确实是一个令人留恋的地方。
在当时,我听当地的人说,女追男隔层纱,既然诺森你还未婚,我觉得我就还有机会。”
严君府……
果然国外的妹子太热情了……
“诺森你有喜欢的人了?可不是骗我们?”戴维还是有点不太相信,这么冷清的一个人,当真有喜欢的人?
戴维还以为他家这个孙子是要孤独终老的。
严君府干咳一声,轻轻点点头:“确有其人,不过,我不确定她的心思。”
塔莎此时更是自信地勾起唇角,笑了笑:“这样的话,我的胜算会更大了哦!”
严君府……
他不擅长面对太过于直白的女人……
————
清晨一大早,林南迟开着车就出发了,运气好的话,中午就能赶到山上。
而起得过早的季初,没有吃早餐,现在坐在副驾驶位子上,吃得津津有味。
林南迟……
有点想把这个在车上吃馄饨和煎包的女人丢下去。
季初吃得眉开眼笑的,太好吃了!虽然早上起得早了点,但是有吃的,她还是很开心的。
这馄饨皮薄馅多,鲜美可口,一口下去方知人间美味。煎包也是他家的,外皮酥脆,鲜嫩多汁。
这可是她这几天,天天光顾的中餐厅,可好吃了。
可惜某人洁癖,没有这口福。
季初懒洋洋地看了看正襟危坐开车的林南迟,两眼微微一亮,笑眯眯地用筷子夹住一只小煎包,身子微倾,直接凑到他嘴巴旁边。
“要不要尝尝,很好吃哦!我大方地分你一个。”
林南迟瞬间面色一变,快速将脸别开,显然没有预料到,就连握着方向盘的手都微微一抖,车子都猛地偏离了轨道。
庆幸的是,还好路上当时没有多少车,没有出现什么意外。
“拿开。”林南迟冷冷地开口。
季初笑眯眯地收回自己的手,开开心心吃下好吃的小煎包。
果然啊,一个人吃太无聊了。
等东西吃完,季初摸了摸手机,玩了会游戏,还是觉得无聊,就懒洋洋地靠在副驾驶上。
“你和那老头儿什么时候认识的?我去山上的时候怎么没看到过你?”
“我到山上时间比较短,去过两次,一次是少年时期,一次是刚刚成年。”林南迟淡淡开口。
“那我比你还短,我几乎就是住一晚就走,有时候甚至吃顿饭就离开了。”季初当真有时只是为了放松心情,所以待的时间并不长。
开着车的林南迟……
那你一个不常在山上的还说没见过他?怕是李老门下也没见过几个吧?
季初继续开口:“李老烧的饭菜还是好吃的。有一回我说我想吃叫花鸡,让他给我做,结果他说没有鸡,然后我就去山下农户偷鸡去了……”
说到这里,季初忽然反应过来,好像说出了一些奇奇怪怪的陈年往事。
林南迟没有注意到季初的表情,而是认真开着车,这一段路车比较多,速度也快:“然后呢?鸡都没有捉到?”
季初尴尬地摸摸鼻子:“这倒也不是,只是我当时年纪也小,听见农户说让那孩童去喂鸡,然后我跟着孩童,趁他不注意随手拎了一只回去,当然我也留了钱在原地。”
林南迟听到这里,并没有觉得不妥:“然后呢?”
“然后李老说,我捉的是一只鸭子”,季初无奈笑了出来,“我当时年纪也小,但是那老头却一只嘲笑我,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连鸡鸭都分不清。”
季初从小确实是受到了许多高难度的训练和高难度的教育,所以反而一些基本知识,了解的不是很全面。
那一年不过是八岁,被追杀到摔下悬崖,被李老的白菜救了,后来被抓去种白菜的时候,她确实是懵逼的。
林南迟轻轻一笑:“没见过活着的鸡鸭?”
“差不多,摆在桌上的也是去头的,我当时也没仔细看,心心念念想着吃,拎了就跑,溜之大吉。不过,老头儿最后还是给我做了叫化鸭。”
似乎,她在吃的面前比较容易妥协一点。最早说请她吃饭,一直到后来发生的种种事情。
所以,这就是从小到大的吃货吗?还是说上辈子被饿死的?
晚餐很丰盛,戴维坐在最上面,一左一右坐着严君府和塔莎。
吃饭时的氛围很好,偶尔说起一二有趣的事,倒是显得格外温馨。
惹得戴维忍不住发出一声喟叹,满眼含笑:“若是我家诺森能有这个福气,能和塔莎你在一起就好了。”
严君府许是早就知道戴维会说这句话,倒是显得万分淡定,拿着餐具的手都没有颤动半分,反倒是先开了口:
“外公,布朗家今日是来谈生意的,可不是还要送个女儿的。”
戴维哈哈一笑:“我不过是表达作为长辈的希冀而已,相信塔莎也不会介意的。”
塔莎浅浅一笑,依旧是带有一股撩人的风情:“实不相瞒,家父也为了我的终身大事头疼不已,可惜之前我一直没有遇到心动的。”
塔莎的用词特别引人注意,尤其是她在“之前”那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便更引人遐想。
戴维带有一点好奇:“塔莎说之前没有,那意思就是现在有心动的人了?”
塔莎撩了一下长发,妩媚一笑,漂亮的翡翠眼睛楚楚动人,看着对面的男人,意有所指:“倒是对一个人感兴趣,不过,我发现我魅力下降了,那个男人倒是对我似乎不感兴趣的模样。”
“不知哪个男人如此不解风情?”戴维问的时候,其实已经几乎确定了她的答案。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塔莎红唇轻启,缓缓吐出八个字,心思昭昭。
严君府吃饭的手也是一顿,淡淡地抬头看了看塔莎,见塔莎轻轻冲他抛了个媚眼,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好不容易把话题绕开了,这人倒是很有本事把话题给他绕回去了。
戴维却是忍不住哈哈大笑,他现在完全可以确定,塔莎是真的喜欢诺森,这绝对是好事一桩!
又有能力,又有美貌,还洁身自好。几乎是每一个男人渴求的女人了。
严君府抿抿唇,最后还是缓缓开口:“塔莎小姐确实令我受宠若惊,可是很抱歉,我有喜欢的人了。”
塔莎也似乎不气馁,反倒颇有兴趣的味道:“听说,你之前几乎都在Z国,我有幸在那生活过几年,确实是一个令人留恋的地方。
在当时,我听当地的人说,女追男隔层纱,既然诺森你还未婚,我觉得我就还有机会。”
严君府……
果然国外的妹子太热情了……
“诺森你有喜欢的人了?可不是骗我们?”戴维还是有点不太相信,这么冷清的一个人,当真有喜欢的人?
戴维还以为他家这个孙子是要孤独终老的。
严君府干咳一声,轻轻点点头:“确有其人,不过,我不确定她的心思。”
塔莎此时更是自信地勾起唇角,笑了笑:“这样的话,我的胜算会更大了哦!”
严君府……
他不擅长面对太过于直白的女人……
————
清晨一大早,林南迟开着车就出发了,运气好的话,中午就能赶到山上。
而起得过早的季初,没有吃早餐,现在坐在副驾驶位子上,吃得津津有味。
林南迟……
有点想把这个在车上吃馄饨和煎包的女人丢下去。
季初吃得眉开眼笑的,太好吃了!虽然早上起得早了点,但是有吃的,她还是很开心的。
这馄饨皮薄馅多,鲜美可口,一口下去方知人间美味。煎包也是他家的,外皮酥脆,鲜嫩多汁。
这可是她这几天,天天光顾的中餐厅,可好吃了。
可惜某人洁癖,没有这口福。
季初懒洋洋地看了看正襟危坐开车的林南迟,两眼微微一亮,笑眯眯地用筷子夹住一只小煎包,身子微倾,直接凑到他嘴巴旁边。
“要不要尝尝,很好吃哦!我大方地分你一个。”
林南迟瞬间面色一变,快速将脸别开,显然没有预料到,就连握着方向盘的手都微微一抖,车子都猛地偏离了轨道。
庆幸的是,还好路上当时没有多少车,没有出现什么意外。
“拿开。”林南迟冷冷地开口。
季初笑眯眯地收回自己的手,开开心心吃下好吃的小煎包。
果然啊,一个人吃太无聊了。
等东西吃完,季初摸了摸手机,玩了会游戏,还是觉得无聊,就懒洋洋地靠在副驾驶上。
“你和那老头儿什么时候认识的?我去山上的时候怎么没看到过你?”
“我到山上时间比较短,去过两次,一次是少年时期,一次是刚刚成年。”林南迟淡淡开口。
“那我比你还短,我几乎就是住一晚就走,有时候甚至吃顿饭就离开了。”季初当真有时只是为了放松心情,所以待的时间并不长。
开着车的林南迟……
那你一个不常在山上的还说没见过他?怕是李老门下也没见过几个吧?
季初继续开口:“李老烧的饭菜还是好吃的。有一回我说我想吃叫花鸡,让他给我做,结果他说没有鸡,然后我就去山下农户偷鸡去了……”
说到这里,季初忽然反应过来,好像说出了一些奇奇怪怪的陈年往事。
林南迟没有注意到季初的表情,而是认真开着车,这一段路车比较多,速度也快:“然后呢?鸡都没有捉到?”
季初尴尬地摸摸鼻子:“这倒也不是,只是我当时年纪也小,听见农户说让那孩童去喂鸡,然后我跟着孩童,趁他不注意随手拎了一只回去,当然我也留了钱在原地。”
林南迟听到这里,并没有觉得不妥:“然后呢?”
“然后李老说,我捉的是一只鸭子”,季初无奈笑了出来,“我当时年纪也小,但是那老头却一只嘲笑我,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连鸡鸭都分不清。”
季初从小确实是受到了许多高难度的训练和高难度的教育,所以反而一些基本知识,了解的不是很全面。
那一年不过是八岁,被追杀到摔下悬崖,被李老的白菜救了,后来被抓去种白菜的时候,她确实是懵逼的。
林南迟轻轻一笑:“没见过活着的鸡鸭?”
“差不多,摆在桌上的也是去头的,我当时也没仔细看,心心念念想着吃,拎了就跑,溜之大吉。不过,老头儿最后还是给我做了叫化鸭。”
似乎,她在吃的面前比较容易妥协一点。最早说请她吃饭,一直到后来发生的种种事情。
所以,这就是从小到大的吃货吗?还是说上辈子被饿死的?